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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 餐 飲 門 市 管 理 職 類 四 年 制 制 開 班 計 畫 書 目 錄 一 緒 論... 1 ( 一 ) 計 畫 目 的... 1 ( 二 ) 預 期 目 標 及 規 劃... 1 二 計 畫 內 容... 1 ( 一 ) 專 班 基 本 資 料... 1 ( 二 ) 申 辦 相 關 職 類 與 合 作 校 之 現 況... 4 ( 三 ) 申 辦 相 關 職 類 與 校 辦 理 科 系 之 關 聯 性... 5 ( 四 ) 申 辦 本 計 畫 之 發 展 重 點 項 目... 5 ( 五 ) 計 畫 內 容... 5 1. 招 生 機 制... 5 2. 課 程 規 劃... 6 3. 職 場 實 習... 9 4. 生 輔 導... 9 5. 解 約 或 停 止 契 約 機 制... 10 6. 就 業 追 蹤... 11 三 辦 理 本 計 畫 之 人 力 組 織 或 團 隊 工 配 置 及 規 模... 12 ( 一 ) 本 計 畫 團 隊 成 員... 12 ( 二 ) 組 織 圖... 13 ( 三 ) 人 員 工... 13

一 緒 論 : ( 一 ) 計 畫 目 的 : 本 計 畫 主 要 發 展 之 重 點 目 標, 在 結 合 界 與 產 業 界 的 資 源 與 技 術, 創 造 家 庭 經 濟 弱 勢 生 升 與 就 業 機 會 期 能 經 由 產 合 作 系 統 性 組 織 性 的 教 育 訓 練, 結 合 教 與 實 務 操 作 之 重 點, 以 產 業 界 需 求 為 導 向 的 課 程 設 計, 可 使 生 在 踏 入 社 會 之 前, 能 具 有 完 整 的 專 業 餐 飲 門 市 管 理 實 務 背 景, 強 化 生 職 場 之 競 爭 力, 達 到 生 校 與 產 業 界 多 贏 的 效 益 培 養 具 有 專 業 知 識 技 能 服 務 熱 忱 並 能 具 有 國 際 觀 及 應 用 現 代 科 技 能 力 之 人 才, 進 而 提 升 國 內 餐 旅 服 務 產 業 之 經 營 與 服 務 水 平 與 永 續 性 ( 二 ) 預 期 目 標 及 規 劃 : 本 計 畫 之 運 作 將 使 台 灣 首 府 大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及 生 ( 訓 練 生 ) 三 方, 達 到 以 下 目 標 : (1) 台 灣 首 府 大 : 透 過 本 計 畫 結 合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共 同 研 究, 培 養 生 成 為 具 創 造 力 與 全 方 位 專 業 之 中 高 層 行 政 管 理 人 才 (2)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 透 過 本 計 畫 縱 向 連 結, 穩 定 人 力 來 源, 培 養 中 階 幹 部, 創 新 服 務 與 整 體 造 型 品 質, 拓 展 營 運 範 圍, 提 高 連 鎖 餐 飲 服 務 產 業 人 才 素 質 ; 橫 向 擴 展 點 線 面, 連 結 市 場 行 銷 等 綜 合 服 務 流 通 產 業, 協 助 生 展 店 或 直 接 就 業 (3) 專 班 生 ( 訓 練 生 ): 透 過 本 計 畫 習 餐 飲 門 市 管 理 事 業 經 營 專 業 技 能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獲 取 津 貼, 完 成 業 並 能 順 利 就 業, 改 善 家 庭 經 濟, 發 揮 潛 能, 實 現 自 我 二 計 畫 內 容 : ( 一 ) 專 班 基 本 資 料 : 1. 校 辦 理 系 所 基 本 資 料 : - 1 -

(1) 餐 旅 管 理 系 簡 介 : 創 系 於 89 年, 原 名 餐 飲 系, 為 配 合 校 與 國 家 發 展 於 2009 年 更 名 為 餐 旅 管 理 系 本 系 目 前 現 有 日 間 部 20 班 進 修 部 7 班 專 任 教 師 26 位, 專 長 領 域 涵 蓋 餐 旅 管 理 知 能 餐 旅 專 業 技 術 食 品 語 文 通 識 素 養 暨 餐 旅 資 訊 等, 在 生 師 比 與 專 長 等 質 量 上 與 程 規 劃 與 術 發 展 需 求 相 符 (2) 教 目 標 : 本 系 以 培 訓 餐 旅 專 業 管 裡 與 技 藝 之 人 才 為 課 程 暨 教 目 標 並 朝 創 新 餐 旅 與 創 業 經 營 管 理 之 特 色 發 展, 使 生 習 能 凸 顯 個 人 專 業 特 色 及 符 合 實 務 界 需 求 再 者, 為 能 符 合 生 發 展 社 會 產 業 發 展 需 求 與 提 升 生 職 場 就 業 優 勢, 本 系 課 程 設 計 產 合 作 規 劃 及 教 設 備 緊 密 結 合, 並 以 理 論 實 務 並 重 與 能 用 合 一 之 教 目 標 (3) 課 程 主 軸 : 本 系 課 程 為 專 業 必 修 與 專 業 選 修, 必 修 課 程 在 培 養 生 的 餐 飲 與 旅 館 之 管 理 與 技 術 的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選 修 課 程 則 依 據 生 個 人 興 趣 能 力 與 生 涯 規 劃 設 有 廚 藝 模 組 餐 旅 服 務 模 組 與 經 營 管 理 模 組 等 三 模 組, 以 利 協 助 生 習 得 個 人 專 有 的 特 色 技 能 (4) 餐 旅 管 理 系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 項 目 1 2 3 4 系 指 標 名 稱 訂 定 培 養 優 質 專 業 服 務 態 度 與 職 場 倫 理 涵 養 尊 重 關 懷 與 接 納 多 元 文 化 培 養 餐 飲 專 業 知 能 培 養 旅 館 專 業 知 能 定 義 說 明 養 成 生 具 備 良 好 之 服 務 態 度 暨 培 養 生 有 良 好 的 職 業 道 德 培 育 生 具 有 高 度 關 懷 與 人 際 互 動 的 能 力, 使 之 得 以 願 意 以 開 闊 的 心 吸 收 接 納 來 自 各 種 不 同 文 化 環 境 的 人 與 資 訊 訓 練 與 培 養 生 具 備 從 事 餐 飲 業 的 專 業 技 術 與 能 力 訓 練 與 培 養 生 具 備 從 事 旅 館 業 的 專 業 技 術 與 能 力 對 應 院 指 標 人 品 素 養 與 敬 業 態 度 創 業 服 務 與 文 化 關 懷 休 閒 專 業 知 識 與 能 力 休 閒 專 業 知 識 與 能 力 - 2 -

5 6 7 培 養 專 業 創 新 發 展 之 知 能 培 養 生 具 備 良 好 外 文 溝 通 之 能 力 培 養 生 具 備 析 與 規 劃 餐 旅 市 場 發 展 之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訓 練 與 養 成 生 具 有 靈 活 的 頭 腦 暨 具 有 創 新 與 創 造 的 知 識 與 能 力 教 育 生 具 備 從 事 餐 旅 業 的 外 語 溝 通 能 力 協 助 生 具 有 財 務 析 成 本 控 制 行 銷 規 劃 與 微 型 創 業 的 經 營 能 力 休 閒 專 業 知 識 與 能 力 團 隊 合 作 與 協 調 能 力 休 閒 產 業 發 展 能 力 2.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基 本 資 料 :( 這 部 我 來 跟 廠 商 要 資 料 填 寫 ) (1) 台 灣 麥 當 勞 餐 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區 : 金 黃 拱 門 下 的 美 味 漢 堡 和 親 切 的 服 務, 及 本 著 全 球 一 致 的 百 之 百 顧 客 滿 意 與 品 質 服 務 衛 生 價 值 的 承 諾, 麥 當 勞 已 成 為 全 球 最 具 規 模 最 成 功 的 快 速 餐 飲 業 連 鎖 品 牌 與 領 導 者 麥 當 勞 不 僅 僅 自 我 期 許 是 快 速 服 務 餐 廳 典 範, 努 力 成 為 全 球 餐 飲 業 服 務 品 質 規 範 的 影 響 者, 我 們 更 盡 心 盡 力 扮 演 好 自 己 企 業 公 民 的 社 會 角 色, 真 心 回 饋, 以 台 灣 麥 當 勞 為 例, 目 前 至 今 已 提 供 超 過 134,000 個 就 業 機 會, 並 僱 用 超 過 200 位 身 心 障 礙 員 工 麥 當 勞 在 未 來 的 展 望 是 充 滿 計 劃 性 的 藍 圖, 誠 摯 的 希 望 在 您 人 生 即 將 進 入 另 一 階 段 之 際, 助 您 一 臂 之 力 並 與 您 相 伴 成 為 麥 胞, 您 將 可 提 早 一 步 跨 入 國 際 平 台, 習 來 自 麥 當 勞 全 球 化 的 營 運 經 驗 企 業 精 神 與 文 化 洗 禮 (2) 怡 和 餐 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說 到 炸 雞, 一 定 會 想 到 肯 德 基, 想 要 吃 炸 雞, 絕 對 非 肯 德 基 莫 屬, 美 味 滋 味 成 功 擄 獲 全 球 消 費 者 肯 德 基 是 世 界 最 大 的 炸 雞 速 食 餐 飲 連 鎖 企 業, 餐 廳 更 遍 佈 世 界 各 地, 無 論 是 美 國 中 國 台 灣, 還 是 充 滿 藝 術 氣 息 的 巴 黎, 處 處 可 見 肯 德 基 爺 爺 的 蹤 影, 沒 想 到 來 肯 德 基 工 作 也 能 和 世 界 接 軌 吧!! 在 肯 德 基 有 活 力 四 射 的 成 員 熱 情 滿 的 團 隊, 年 度 的 冠 軍 挑 戰 賽 不 定 期 的 家 族 活 動 讓 工 作 注 入 更 多 的 活 力 及 歡 樂 氣 氛 口 感 - 3 -

百 變 的 蛋 塔 讓 人 食 指 大 動 的 美 味 炸 雞 燒 餅 妹 與 油 條 人 的 愛 戀 情 仇, 都 是 在 這 樣 一 個 鼓 勵 發 想 創 意 橫 生 的 環 境 下 孕 育 而 生 這 樣 的 舞 台 怎 麼 可 以 少 了 你! 趕 緊 加 入 肯 德 基 感 受 香 遇 KFC 的 幸 福 光! (3) 巴 莎 諾 瓦 有 限 公 司 :BOSSA NOVA 她 是 源 自 於 森 巴 的 巴 西 音 樂 風 格, 與 敲 擊 樂 相 比, 它 更 注 重 的 是 旋 律 及 合 聲 的 完 美 交 錯 ; 同 也 可 解 釋 為 一 種 充 滿 活 力 且 近 似 森 巴 的 巴 西 舞 蹈 代 表 著 陽 光 椰 林 沙 灘 庸 懶 的 音 樂 曲 風, 其 音 樂 讓 人 聽 了 備 感 愉 悅, 壓 力 不 見 我 們 之 所 以 取 名 為 巴 沙 諾 瓦 BOSSA NOVA 悠 閒 飲 食 館, 希 望 傳 遞 的 是 用 餐 也 可 以 是 一 種 悠 閒, 更 可 以 是 一 種 享 受 所 以 我 們 想 要 營 造 的 是 一 個 有 渡 假 風 格 的 環 境, 提 供 簡 單 但 實 惠 的 料 理 無 太 多 的 裝 盤 裝 飾, 無 太 多 的 服 務 流 程 所 帶 來 的 壓 力, 價 格 就 可 以 很 平 價, 享 受 生 活 悠 閒 飲 食 就 是 我 們 的 生 活 哲 我 們 在 2003 年 誕 生 於 高 雄 最 熱 鬧 的 新 崛 江 商 圈 內, 地 中 海 式 的 裝 潢 悠 閒 風 格, 很 快 的 吸 引 龐 大 逛 街 人 潮 注 目, 再 加 上 供 應 的 是 流 行 性 的 平 價 餐 飲, 馬 上 成 為 新 崛 江 商 圈 另 一 個 年 青 人 聚 集 談 聊 的 好 地 方, 也 因 此 開 始 了 巴 沙 諾 瓦 悠 閒 食 館 的 發 展 旅 程 ( 二 ) 申 辦 相 關 職 類 與 合 作 校 之 現 況 : 本 校 餐 旅 管 理 系 已 與 全 國 各 大 旅 館 與 餐 飲 企 業 建 立 良 好 之 產 合 作 關 係 並 積 極 辦 理 生 實 務 實 習 活 動 : 1. 本 校 餐 旅 管 理 系 從 創 系 至 今, 持 續 與 旅 館 和 餐 飲 業 界 知 名 企 業 保 持 良 好 的 校 外 實 習 合 作 關 係 101 與 102 年 度 合 作 之 旅 館 和 餐 飲 知 名 連 鎖 企 業 共 計 超 過 50 家, 如 : 台 北 W Hotel 台 北 君 悅 酒 店 台 北 晶 華 酒 店 福 容 飯 店 連 鎖 集 團 台 中 福 華 大 飯 店 台 中 長 榮 酒 店 台 南 遠 東 香 格 里 拉 大 飯 店 台 南 桂 田 酒 店 高 雄 蓮 潭 國 際 會 館 高 雄 商 旅 墾 丁 凱 薩 大 飯 店 三 商 巧 福 餐 飲 連 鎖 王 品 集 團 等 - 4 -

2. 餐 旅 管 理 系 每 年 暑 假 亦 會 協 助 安 排 生 至 業 界 從 事 短 期 專 業 實 習,101 與 102 年 度 實 習 單 位 包 括 福 隆 福 容 大 飯 店 高 雄 漢 來 大 飯 店 墾 丁 福 容 大 飯 店 台 南 江 南 渡 假 村 等 相 關 單 位 ( 三 ) 申 辦 相 關 職 類 與 校 辦 理 科 系 之 關 聯 性 : 習 / 實 務 內 涵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實 務 工 作 內 涵 與 台 灣 首 府 大 辦 理 課 程 內 涵 之 關 聯 台 灣 首 府 大 餐 旅 管 理 系 實 務 相 關 課 程 包 括 : 食 物 製 備 原 理 與 實 務 飲 料 製 備 原 理 與 實 務 中 餐 烹 飪 實 務 西 餐 烹 飪 實 務 顧 客 服 務 實 務 ( 一 ) ( 二 ) 進 階 顧 客 服 務 實 務 ( 一 )( 二 ) 行 銷 企 劃 實 務 ( 一 )( 二 ) 與 創 業 實 務 ( 一 )( 二 ) 烘 焙 與 實 務 台 灣 小 吃 實 務 與 餐 飲 採 購 與 服 務 ( 四 ) 申 辦 本 計 畫 之 發 展 重 點 項 目 : 培 養 / 需 求 技 術 台 灣 首 府 大 階 段 培 養 之 技 術 能 力 與 合 作 廠 商 於 本 合 作 階 段 需 求 技 術 人 才 之 關 聯 台 灣 首 府 大 階 段 培 養 之 技 術 能 力, 著 重 客 戶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專 業 創 新 與 研 發 能 力 及 餐 飲 門 市 服 務 與 管 理 等, 符 合 與 合 作 廠 商 需 求 之 中 階 管 理 能 力 1. 餐 飲 門 市 管 理 之 工 作 職 能 研 究 與 改 善 : 本 計 畫 主 要 訓 練 餐 飲 門 市 管 理 職 類 之 訓 練 生 實 務 工 作 技 能 外, 更 進 一 步 要 研 究 職 能 指 標 在 實 務 的 應 用, 並 改 善 職 能 落 差 2. 強 化 訓 練 生 之 實 務 適 應 能 力 : 訓 練 計 畫 另 一 重 心 在 訓 練 生 本 身 的 適 應 能 力, 從 對 於 工 作 內 容 的 認 知 知 識 與 技 能 及 生 活 適 應 三 方 面, 透 過 課 程 與 實 習, 強 化 訓 練 生 的 職 場 適 應 能 力, 改 善 工 作 穩 定 度 ( 五 ) 計 畫 內 容 : 針 對 本 計 畫 之 招 生 機 制 課 程 規 劃 職 場 實 習 生 輔 導 解 約 或 停 止 契 約 機 制 及 就 業 追 蹤 等, 敘 述 實 施 之 策 略 與 內 涵 1. 招 生 機 制 : (1) 招 生 名 額 :45 名 - 5 -

(2) 招 生 管 道 : 由 本 校 擬 訂 招 生 規 定 報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實 施, 採 取 單 獨 招 生 方 式 (3) 文 宣 招 生 : 由 本 校 偕 同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進 入 相 關 高 職 校 校 園, 辦 理 招 生 說 明 會 並 配 合 台 南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及 台 南 市 政 府 宣 導 活 動, 進 行 招 生 宣 導 (4) 事 業 單 位 協 助 :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應 協 助 校 辦 理 本 計 畫 招 生 說 明, 並 提 供 廠 商 設 備 專 業 師 資 及 技 術 流 程 整 合 與 操 作 顧 客 服 務 與 申 訴 等 職 場 體 驗 或 參 觀, 以 協 助 招 收 興 趣 相 符 之 生 (5) 招 生 方 式 : 初 試 及 複 試 二 階 段 進 行 初 試 : 辦 理 面 試 及 職 場 體 驗, 面 試 合 格 考 生 進 行 為 期 二 週 之 職 場 體 驗, 由 事 業 單 位 考 核 合 格 後, 參 加 複 試 複 試 : 採 筆 試 進 行, 筆 試 合 格,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2. 課 程 規 劃 : 本 課 程 為 通 識 課 程 專 業 必 修 及 專 業 選 修 三 部 份, 畢 業 最 低 共 128 通 識 課 程 30 ( 含 基 礎 核 心 12 博 雅 核 心 12 博 雅 深 化 6 ), 院 必 修 9 : 休 閒 產 業 基 礎 核 心 課 程 ( 休 閒 遊 憩 概 論 管 理 經 濟 ), 專 業 必 修 42, 專 業 選 修 至 少 需 修 畢 47-6 -

台 灣 首 府 大 四 年 制 餐 旅 管 理 系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餐 飲 門 市 管 理 課 程 科 目 表 (103 年 度 入 生 適 用 ) 課 程 規 劃 類 別 基 礎 核 心 課 程 實 踐 課 程 科 目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第 四 年 上 期 下 期 國 文 ( 一 )( 二 ) 4 4 2 2 2 2 英 語 文 ( 一 )( 二 ) 4 4 2 2 2 2 電 腦 與 軟 體 應 用 2 2 2 2 英 語 聽 講 訓 練 ( 一 ) ( 二 ) 上 期 下 期 2 2 1 2 1 2 上 期 下 期 上 期 下 期 小 計 12 12 6 6 4 4 1 2 1 2 0 0 0 0 0 0 0 0 體 育 ( 一 ) ( 二 ) 0 4 0 2 0 2 體 育 ( 三 ) ( 四 ) 0 4 0 2 0 2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軍 事 訓 練 ( 一 )( 二 ) 0 4 0 2 0 2 通 小 計 0 12 0 4 0 4 1 4 1 4 0 0 0 0 0 0 0 0 識 課 人 文 藝 術 類 程 博 雅 6 6 2 2 2 2 核 心 社 會 科 類 6 6 2 2 2 2 課 程 自 然 科 類 6 6 2 2 2 2 備 註 每 一 類 3 們 選 2 門 小 計 12 12 6 6 6 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博 雅 深 化 課 程 人 文 藝 術 類 2 2 2 2 社 會 科 類 2 2 2 2 自 然 科 類 2 2 2 2 每 一 類 必 選 修 2 (3 或 4 年 級 修 ) 小 計 6 6 0 0 0 0 0 0 0 0 6 6 0 0 0 0 0 0 通 識 課 程 應 修 30 30 12 16 10 14 2 4 2 4 6 6 0 0 0 0 0 0 專 業 科 目 院 核 心 休 閒 遊 憩 概 論 3 3 3 3 管 理 3 3 3 3 經 濟 3 3 3 3 小 計 9 9 3 3 3 3 3 3 0 0 0 0 0 0 0 0 0 0 餐 飲 服 務 3 3 3 3-7 -

食 物 製 備 原 理 與 實 務 3 4 3 4 專 業 科 目 系 專 業 必 修 科 目 餐 飲 衛 生 與 安 全 2 2 2 2 門 市 服 務 3 3 3 3 飲 料 製 備 理 論 與 實 務 3 3 3 3 餐 飲 英 語 會 話 ( 一 ) 2 2 2 2 餐 飲 管 理 3 3 3 3 人 際 關 係 與 領 導 2 2 2 2 餐 飲 英 語 會 話 ( 二 ) 2 2 2 2 餐 飲 人 力 訓 練 與 規 劃 餐 旅 法 規 與 職 場 倫 理 3 3 3 3 2 2 2 2 行 銷 管 理 3 3 3 3 中 餐 烹 飪 實 務 3 4 3 4 成 本 控 管 與 淨 利 析 3 3 3 3 選 修 科 目 西 餐 烹 飪 實 務 3 4 3 4 餐 飲 美 析 2 2 2 2 門 市 經 營 析 2 2 2 2 小 計 42 47 6 7 8 8 7 7 7 7 6 7 6 7 2 2 2 2 顧 客 服 務 實 務 ( 一 ) 4 4 4 4 生 涯 規 劃 2 2 2 2 顧 客 服 務 實 務 ( 二 ) 4 4 4 4 國 際 禮 儀 2 2 2 2 進 階 顧 客 服 務 實 務 ( 一 ) 4 4 4 4 飲 食 文 化 2 2 2 2 進 階 顧 客 服 務 實 務 ( 二 ) 4 4 4 4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2 2 2 2 餐 飲 連 鎖 事 業 管 理 2 2 2 2 餐 飲 日 文 ( 一 ) 2 2 2 2 零 售 管 理 3 3 3 3 酒 類 知 識 與 鑑 賞 2 2 2 2 餐 飲 日 文 ( 二 ) 2 2 2 2 行 銷 企 劃 實 務 ( 一 ) 4 4 4 4 烘 焙 與 實 務 3 4 3 4 行 銷 企 劃 實 務 ( 二 ) 4 4 4 4 產 品 規 劃 與 設 計 2 2 2 2 創 業 實 務 ( 一 ) 4 4 4 4 台 灣 小 吃 實 務 3 4 3 4 餐 飲 採 購 與 實 務 2 2 2 2 課 程 可 依 據 實 際 需 求 更 動 授 課 年 級 - 8 -

創 業 實 務 ( 二 ) 4 4 4 4 小 計 61 63 6 6 6 6 6 6 6 6 8 8 8 8 12 13 9 10 選 修 至 少 應 修 47 47 專 業 科 目 至 少 應 修 98 3. 職 場 實 習 : 職 場 實 習 配 合 廠 商 有 台 灣 麥 當 勞 餐 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南 區 ) 怡 和 餐 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肯 德 基 ) 及 巴 莎 諾 瓦 有 限 公 司 三 家 公 司 均 屬 餐 飲 服 務 業, 服 務 人 員 每 天 需 要 面 對 大 量 顧 客 及 處 理 顧 客 不 同 需 求, 對 於 每 天 需 要 與 顧 客 互 動 之 服 務 人 員 的 服 務 態 度 與 服 務 專 業, 對 該 公 司 經 營 有 關 鍵 性 影 響 配 合 實 習 廠 商, 將 會 針 對 餐 飲 門 市 管 理 職 能 安 排 生 實 習 活 動, 配 合 校 理 論 課 程 教 授, 可 以 提 升 習 效 果, 使 生 可 以 在 畢 業 之 後 順 利 就 業, 業 者 也 可 以 順 利 招 募 及 訓 練 長 期 穩 定 之 基 層 工 作 人 力 4. 生 輔 導 : 生 輔 導 方 面 可 成 兩 個 部 :(1) 校 - 課 程 輔 導 ;(2) 業 界 輔 導 (1) 校 - 課 程 輔 導, 此 部 可 為 生 活 輔 導 與 課 業 輔 導 a. 生 活 輔 導 : 透 過 導 師 加 強 與 生 的 聯 繫, 強 化 導 師 的 功 能, 藉 由 課 後 輔 導 以 了 解 生 的 日 常 生 活 狀 態 b. 課 業 輔 導 : 課 業 輔 導 方 面 需 要 導 師 或 任 課 老 師 多 用 心 以 解 決 生 在 課 業 方 面 的 問 題 必 要 需 藉 由 補 救 教 幫 助 生 對 專 業 科 目 的 了 解 ; 課 程 滿 意 度 調 查 以 了 解 生 對 專 業 科 目 的 接 受 程 度 ; 最 後, 期 中 與 期 末 考 監 控, 了 解 生 的 習 成 果 及 衡 量 補 救 教 的 必 要 性 教 師 並 須 與 配 合 事 業 單 位 保 持 聯 繫, 隨 掌 握 生 實 習 及 習 狀 況 計 畫 導 師 與 業 者 每 個 月 座 談 一 次, 以 掌 握 生 實 習 狀 況, 隨 調 整 輔 導 工 作 (2) 業 界 輔 導 - 可 為 生 活 輔 導 與 專 業 輔 導 - 9 -

a. 生 活 輔 導 : 業 界 可 透 過 觀 察 生 平 工 作 態 度 以 了 解 該 生 平 日 的 生 活 作 息 與 日 常 生 活 狀 態, 與 校 保 持 聯 絡, 業 界 與 校 雙 管 齊 下 關 懷 生, 使 生 在 平 安 順 利 的 過 程 中 完 成 業 b. 課 業 輔 導 : 業 界 也 需 透 過 與 校 的 聯 繫 知 道 該 生 在 校 的 求 狀 況, 並 適 加 以 提 醒 與 鼓 勵, 期 望 生 能 順 利 取 得 位 業 者 須 每 個 月 與 本 班 導 師 舉 行 座 談 一 次 5. 解 約 或 停 止 契 約 機 制 : (1) 組 織 雙 軌 訓 練 委 員 會 : 由 校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及 訓 練 生 代 表 組 織 雙 軌 訓 練 委 員 會, 審 核 計 畫 執 行 各 項 規 範 及 契 約 書, 訓 練 爭 議 事 項 之 調 解 等 (2) 訂 定 訓 練 契 約 : 依 據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訓 練 生 與 校 及 事 業 單 位 別 訂 定 訓 練 契 約 書, 約 定 雙 方 權 利 義 務 關 係, 訓 練 生 如 有 違 反 約 定 行 為, 先 進 行 輔 導, 輔 導 未 見 成 效 者, 得 進 行 調 解 或 解 約 (3) 解 約 : 訓 練 生 或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違 反 相 關 訓 練 規 定, 經 輔 導 未 見 改 善 者, 經 由 雙 軌 訓 練 委 員 會 決 議, 解 除 訓 練 生 或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訓 練 契 約 a. 訓 練 生 : 訓 練 生 解 約 經 勞 委 會 核 定, 即 喪 失 訓 練 生 資 格, 不 得 再 領 取 補 助, 如 有 意 願 繼 續 業, 本 校 輔 導 轉 至 其 他 制 繼 續 業 b.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解 約 經 勞 委 會 核 定, 即 喪 失 訓 練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資 格, 不 得 再 領 取 補 助, 訓 練 生 由 本 校 協 商 轉 至 其 他 事 業 單 位 繼 續 訓 練 計 畫 (4) 停 止 契 約 : 訓 練 生 或 事 業 單 位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必 須 停 止 訓 練, 循 以 下 流 程 處 置 : - 10 -

a. 訓 練 生 : 訓 練 生 停 止 契 約 經 勞 委 會 核 定, 即 喪 失 訓 練 生 資 格, 不 得 再 領 取 補 助, 本 校 辦 理 退 b.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因 故 停 業, 停 止 訓 練 契 約 經 勞 委 會 核 定, 即 喪 失 訓 練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資 格, 不 得 再 領 取 補 助, 訓 練 生 由 本 校 協 商 轉 至 其 他 事 業 單 位 繼 續 訓 練 計 畫 未 來 停 業 因 素 消 失, 可 再 申 請 下 年 度 訓 練 計 畫 (5) 退 : a. 訓 練 生 於 工 作 職 場 中 若 因 違 紀 或 瀆 職 等 重 大 情 況, 經 事 業 單 位 停 止 契 約 者, 須 辦 理 退 b. 訓 練 生 於 校 業 或 操 行 達 退 規 定 者, 須 辦 理 退 c. 訓 練 生 不 願 意 繼 續 參 加 本 專 班 而 自 行 離 職 者, 須 辦 理 退 d. 訓 練 生 不 願 意 繼 續 參 加 本 專 班 而 自 行 離 職 者, 符 合 轉 資 格 後, 依 其 意 願 輔 導 參 加 轉 考 試 6. 就 業 追 蹤 : 為 關 懷 系 友 畢 業 後 之 升 及 就 業 情 形, 應 屆 畢 業 班 需 於 畢 業 前 留 存 畢 業 班 生 通 訊 資 料, 並 配 合 校 友 服 務 中 心 建 立 畢 業 校 友 聯 絡 網, 並 適 將 產 業 雇 主 之 需 求 回 饋 予 本 系 做 為 課 程 規 劃 之 參 考, 本 課 程 計 畫 於 生 畢 業 後 三 個 月 一 年 兩 年 及 三 年 後, 透 過 畢 業 生 聯 繫, 生 就 業 滿 意 度 調 查 與 顧 主 滿 意 度 調 查 以 了 解 生 就 業 狀 況, 並 依 此 資 料 做 析 統 計 以 了 解 生 整 體 就 業 狀 況 其 調 查 項 目 如 下 : (1) 畢 業 生 出 路 調 查 : 含 畢 業 前 意 向 調 查 ; 畢 業 後 6 個 月 1 年 及 3 年 之 現 況 調 查 (2) 就 業 滿 意 度 調 查 : 針 對 畢 業 後 就 業 系 友 之 工 作 現 況 滿 意 度 調 查 (3) 雇 主 滿 度 度 調 查 : 針 對 畢 業 後 就 業 系 友 之 雇 主 進 行 滿 意 度 調 查 並 將 所 蒐 集 之 畢 業 生 及 其 雇 主 之 意 見 及 回 饋 回 傳 研 發 處 職 涯 發 展 組 進 行 資 料 整 理 本 校 餐 旅 管 理 系 在 取 得 畢 業 生 及 雇 主 滿 意 度 調 - 11 -

查結果後 會視需要於所屬課程委員會中進行課程方向討論 並視狀 況彈性調整課程 以提升生就業競爭力及符合產業需求 三 辦理本計畫之人力組織或團隊工 配置及規模 (一)本計畫團隊成員 職稱 姓名 現職 工作內容 教團隊 計畫主持 人兼導師 鄭信男 餐旅管理系主任 課程規劃 導師 生輔導 專任教師 楊小淇 助理教授 訓練生導師 種子人員 招生工作 專任教師 楊山明 助理教授 訓練協調經理 招生工作 專任教師 周嵐瑩 系副主任/助理教授 訓練協調經理 招生工作 專任教師 王威蘅 助理教授 課程規劃 教實施 行政人員 張芷瑜 行政組員 行政事務 陳宗韓 研究發展處 綜理本計畫行政事務 行政團隊 研發長 主任 綜理本計畫行政事務 訓練協調 經理 掌理本計畫各項行政協調事項 組長 職場實習與就業輔導 主任 綜理本計畫教務籍管理事務 組長 綜理本計畫教務籍管理事務 訓練協調 經理 訓練協調 經理 掌理本計畫教務籍管理事項 掌理本計畫雜費補助申辦事項 - 12 -

( 二 ) 組 織 圖 : 校 長 研 究 發 展 處 研 發 長 雙 軌 訓 練 委 員 會 餐 旅 管 理 系 計 畫 主 持 人 餐 旅 管 理 系 主 任 1 人 專 兼 任 師 資 群 職 員 1 人 工 讀 生 1 人 教 務 處 教 務 長 1 人 組 長 及 職 員 8 人 工 讀 生 5 人 就 業 輔 導 組 組 長 1 人 職 員 1 人 工 讀 生 1 人 ( 三 ) 人 員 工 : 1. 餐 旅 管 理 系 系 辦 : 負 責 課 程 設 計 教 師 延 聘 教 設 施 管 理 教 管 考 事 宜 等 2. 教 務 處 : 負 責 生 籍 管 理 課 表 管 理 成 績 管 理 生 缺 曠 課 管 理 生 雜 費 補 助 生 生 活 輔 導 等 3. 研 發 處 : 負 責 各 項 行 政 作 業 ( 包 括 各 項 計 畫 表 件 申 報 課 程 進 行 異 常 處 置 課 程 間 上 課 地 點 及 各 項 變 更 作 業 ) 宣 傳 及 招 生 結 訓 員 訓 後 追 蹤 事 宜 等 4. 班 導 師 : 負 責 該 班 與 課 程 習 有 關 事 務, 對 訓 練 成 果 負 責, 其 具 體 工 作 內 容 為 : 課 表 實 習 與 作 息 之 安 排 與 監 督 / 各 科 教 師 之 遴 選 / 與 各 科 老 師 確 認 使 用 之 教 科 書 或 講 義 掌 握 教 進 度 ( 根 據 各 科 教 師 或 員 之 反 映 調 整 課 程 進 度 )/ 生 出 缺 席 考 試 專 題 製 作 之 管 考 / 個 別 生 習 生 活 問 題 與 申 訴 之 處 理 5. 研 發 處 就 業 輔 導 組 : 負 責 畢 業 生 就 業 輔 導, 包 括 就 業 機 會 蒐 集 就 - 13 -

業 諮 詢 就 業 機 會 媒 合 等 6. 雙 軌 訓 練 委 員 會 : 由 校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及 訓 練 生 代 表 組 織 雙 軌 訓 練 委 員 會, 審 核 計 畫 執 行 各 項 規 範 及 契 約 書, 訓 練 爭 議 事 項 之 調 解 等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