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地 理 篇 九 解 讀 彰 化 舊 地 名 陳 慶 芳 前 言 : 地 名 為 代 表 某 地 方 或 地 形 的 符 號, 其 來 源 和 演 變 除 受 天 然 環 境 的 影 響 外, 也 常 為 文 化 的 接 觸 所 左 右 臺 灣 之 有 地 名 是 由 先 住 民 的 平 埔 山 地 族 開 始, 然 後 大 量 的 漢 族 之 移 民 渡 臺, 在 平 埔 族 生 活 圈 中, 創 造 了 壓 倒 性 的 聚 落 群, 各 以 其 命 名 習 慣, 產 生 了 大 量 的 河 洛 客 族 式 地 名, 並 以 漢 字 將 先 住 聚 落, 譯 音 末 加 註 社 字, 以 與 漢 族 部 落 區 別 之 ; 在 大 航 海 時 代 開 始, 首 有 荷 蘭, 接 著 西 班 牙 之 入 據, 對 平 埔 族 之 聚 落, 多 依 原 名, 採 羅 馬 字 拼 音, 除 山 河 岬 角 海 灣 政 廳 城 堡 外, 殊 少 有 荷 西 式 地 名 之 出 現 ; 鄭 氏 入 臺, 主 要 以 行 政 區 名 及 屯 田 地 為 命 名 的 依 據, 很 多 屬 政 教 及 軍 隊 編 制 之 營 鎮 協 班 為 地 名 清 朝 之 領 臺, 除 了 府 縣 廳 名 外, 聚 落 悉 由 民 間 命 名, 最 具 政 教 性 的 地 名 便 是 諸 羅 改 為 嘉 義 ( 嘉 其 忠 義 ), 和 半 線 改 為 彰 化 ( 彰 顯 皇 化 ) 日 人 之 治 臺 初 期, 大 概 沿 用 原 有 聚 落 名 西 元 1920 年 ( 大 正 9 年 ) 才 將 鄉 鎮 級 地 名 簡 化 成 二 字, 如 田 中 央 簡 化 為 田 中, 二 八 水 簡 化 為 二 水 又 新 創 台 中 一 詞, 並 將 打 狗 改 高 雄 艋 舺 改 萬 華, 都 依 原 閩 南 音 改 以 吉 祥 之 日 本 之 近 似 音 的 漢 字, 例 如 茄 苳 腳 改 為 花 壇 至 於 純 日 式 地 名 陸 續 出 現 在 花 蓮, 台 東 和 彰 化 為 主 的 日 本 農 人 移 民 村, 在 市 街 則 移 日 式 町 名 戰 後 是 臺 灣 地 名 的 空 前 大 改 變 時 代, 其 主 要 在 村 里 級 地 名 及 山 地 鄉, 多 以 四 維 八 德 三 民 主 義 及 復 興 建 國 之 字 句 為 多, 至 於 都 市 街 道 名, 則 輸 入 中 國 各 省 大 都 市 名 為 主 有 關 臺 灣 地 理 的 最 早 最 佳 文 獻, 著 於 1603 年 東 番 記 所 提 到 的 地 名 僅 有 12 個, 迨 鄭 氏 三 代 據 台 22 年, 根 據 當 時 台 灣 軍 機 地 圖, 所 有 地 名 不 過 百 來 個 彰 化 地 區 尚 未 出 現 的 原 因, 乃 是 從 1603 年 到 1694 年, 包 括 政 治 的 軍 事 的 商 業 的, 以 至 文 化 教 育 的, 皆 以 安 平 和 台 南 一 帶 為 中 心 故 也 ( 史 稱 安 平 期 ) 清 領 時 期 彰 化 隸 諸 羅 縣 管 轄 之 初, 彰 化 縣 ( 時 稱 半 線 ) 境 內 僅 有 一 漢 族 聚 落 半 線 莊, 餘 為 平 埔 族 所 居 之 番 社 ( 大 武 郡 社 東 螺 社 二 林 社 阿 束 社 大 突 社 眉 裡 社 馬 芝 遴 社 半 線 社 99
九 解 讀 彰 化 舊 地 名 柴 仔 坑 等 九 社 ) 到 了 康 熙 33 年 高 拱 乾 著 臺 灣 府 志 中 提 及 之 地 名, 已 增 至 428 個, 彰 化 地 區 才 開 始 有 地 名 出 現, 如 下 記 載 : 半 線 東 螺 ( 一 般 地 名 ); 三 林 港 鹿 仔 港 ( 港 澳 汎 名 ); 東 螺 溪 大 武 郡 溪 濁 水 溪 ( 河 溪 名 ); 半 線 社 大 武 郡 社 眉 裡 社 大 突 社 二 林 社 柴 硿 仔 社 阿 束 社 馬 芝 遴 社 ( 番 社 名 ), 總 共 才 出 現 15 個 地 名 可 謂 少 矣 壹 舊 地 名 衍 生 之 成 因 在 介 紹 舊 地 名 之 由 來 前, 有 一 個 有 趣 共 通 的 現 象, 即 是 常 見 的 基 本 字 和 附 加 字, 據 陳 正 祥 教 授 就 不 重 複 的 7700 個 地 名 加 以 統 計 分 析, 首 先 可 見 以 大 新 下 三 中 東 南 頂 等 八 個 字 起 首 的 地 名 都 超 過 100 個, 其 中 大 字 獨 得 392 個, 可 見 大 字 是 人 人 喜 歡 的 其 次 擁 有 50 ~ 100 個 地 名 的 起 首 字 計 有 石 水 山 竹 北 溪 番 西 後 牛 鳥 烏 十 二 八 上 小 五 內 白 等 20 個 字, 這 也 反 映 出 幾 個 事 實, 山 石 水 溪 竹 牛 與 番 人 在 台 灣 原 是 很 多 的, 就 表 示 方 位 的 地 名 來 說, 因 台 灣 本 身 是 在 中 國 的 東 南 方, 並 且 東 為 四 方 之 首, 南 為 中 國 人 所 喜 愛 的 方 向, 個 個 想 南 面 稱 王, 故 東 南 二 字 之 用 為 地 名 起 首 字 者, 遠 遠 較 西 北 二 字 為 多 惟 以 上 字 起 首 的 地 名, 反 不 及 以 下 字 起 首 者, 這 是 因 為 上 字 有 若 干 相 似 的 字, 例 如 頂 和 頭 等 可 以 代 用 其 次 統 計 擁 有 30 ~ 50 個 地 名 的 起 首 字 中, 如 田 林 海 埔 草 鹿 埤 崙 高 港 等 也 都 有 特 殊 的 地 理 關 係 如 果 加 入 重 複 的 地 名, 情 形 便 不 大 相 同, 以 大 字 起 首 的 地 名 共 計 有 585 個, 仍 居 第 一 位, 其 中 以 大 埔 為 地 名 者 計 有 32 個 ( 如 彰 化 及 芬 園 的 大 埔 員 林 的 大 埔 厝 ) 其 次 為 大 湖 計 有 32 個 ( 如 埤 頭 的 大 湖 厝 ), 再 來 是 大 坑 大 庒 ( 如 溪 州 大 庒 ) 大 竹 ( 如 彰 化 大 竹 圍 ) 大 坪 大 崙 ( 福 興 及 大 村 大 崙 村 田 中 鎮 大 崙 里 ) 其 次 台 灣 的 經 濟 生 產 事 業, 向 以 農 耕 為 主, 人 民 對 於 田 地 極 為 重 視, 故 以 田 為 名 之 地 甚 多, 若 連 同 重 複 的 計 算, 多 達 97 個 其 中 以 田 寮 為 名 的 佔 30 個, 以 田 中 為 名 的 佔 13 個 ( 如 田 中 鎮 古 稱 田 中 央 溪 湖 彰 化 市 各 有 田 中 里 ), 以 田 尾 為 名 的 佔 11 個 ( 田 尾 鄉 ), 另 有 5 個 稱 為 田 心 子, 他 如 田 頭 ( 竹 塘 ) 田 洋 ( 大 村 ) 等 都 有 至 於 台 灣 常 用 的 其 他 基 本 字 如 灣 崁 坑 崙 壢 埔 崎 澳 嶼 墘 隘 角 鼻 勢 港 等 以 及 聚 落 特 性 的 厝 寮 庄 館 廍 店 亭 圍 結 柵 營 堡 等 皆 屬 常 100
見 至 於 台 灣 地 名 中 最 常 用 的 幾 個 附 加 字 如 大 小 與 新 舊 等, 皆 有 明 顯 的 對 稱 作 用, 有 一 個 大 港 就 有 一 個 小 港, 有 一 個 新 城, 也 便 有 一 個 舊 城, 例 如 埔 心 鄉 有 舊 館 村 也 有 新 館 村 ;; 埔 心 鄉 通 稱 大 埔 心, 埤 頭 鄉 俗 稱 小 埔 心, 田 中 鎮 新 庄 里 的 大 新 庄 小 新 庄, 員 林 的 大 三 角 潭 大 村 的 小 三 角 潭 他 如 前 後 上 下 ( 如 芬 園 鄉 的 下 茄 荖 草 屯 鎮 的 上 茄 荖 ) 以 及 線 西 鄉 的 頂 犁 村 下 犁 村 和 福 興 鄉 的 頂 粘 村 廈 粘 村 和 內 外 ( 如 田 中 鎮 的 內 三 塊 厝 外 三 塊 厝 ) 等, 也 都 有 相 似 的 情 形 但 作 為 附 加 字 的 大 與 小, 其 意 義 有 時 並 不 真 實, 試 舉 一 有 趣 的 例 子, 在 台 南 市 新 營 區 附 近 有 兩 個 稀 奇 的 地 名, 其 中 稱 為 小 腳 腿 的 是 一 個 大 集 村, 而 稱 為 大 腳 腿 的 倒 是 一 個 較 小 的 村 落 台 灣 地 名 有 很 文 雅 的, 如 山 河 壽 水 流 東 之 類, 但 也 有 極 醜 俗 的 如 臭 腳 崎 或 牛 糞 崎, 但 可 以 把 它 美 化, 如 草 屯 的 牛 屎 崎 改 為 御 史 里, 彰 化 秀 水 鄉 原 名 臭 水, 埤 頭 的 牛 稠 子 改 為 芙 朝, 北 斗 的 文 子 巷 原 來 是 蚊 子 巷 埔 鹽 的 火 燒 厝 現 地 名 為 好 修 村, 員 林 鎮 湖 水 里 的 刣 人 坑 改 名 為 待 人 坑 其 次 有 些 地 名 頗 為 特 殊, 不 易 從 字 面 上 識 別 例 如 上 茅 草 山 與 下 茅 草 山, 乍 看 好 似 山 名, 其 實 都 是 小 村 名 在 彰 化 和 美 鎮 鐵 山 里 原 名 是 打 鐵 山, 秀 水 鄉 的 鶴 鳴 村 原 名 是 馬 鳴 山, 其 實 也 不 是 山 南 部 大 檜 溪 與 上 石 頭 溪, 亦 非 溪 而 為 散 村, 再 像 大 灣 大 南 灣 也 都 不 是 海 灣 而 是 小 村 落 言 歸 正 傳, 茲 就 彰 化 舊 地 名 成 因 分 述 如 下 : 一 移 民 台 灣 的 人 口, 絕 大 部 分 來 自 閩 粵 兩 省, 特 別 是 福 建 省 南 部 和 廣 東 的 東 部, 因 為 有 這 種 血 緣 的 關 係, 故 對 岸 有 很 多 地 名, 皆 同 移 民 一 起 渡 海 到 了 台 灣 最 常 看 到 的 以 泉 州 厝 或 泉 州 寮 為 最 多, ( 如 員 林 鎮 出 水 里 及 林 厝 里 的 泉 州 寮, 伸 港 鄉 的 泉 州 及 泉 厝 ) 彰 化 縣 福 興 鄉 同 安 寮 番 社 庄 泉 州 府 籍 人 口 又 分 安 溪 同 安 與 三 邑 等 三 系, 因 此 台 灣 也 有 4 個 同 安 村,3 個 同 安 厝,2 個 安 溪 與 2 個 安 溪 厝 ( 如 芬 園 鄉 同 安 寮 的 同 安 中 崙 大 竹 101
九 解 讀 彰 化 舊 地 名 等 村 ; 彰 化 市 的 安 溪 里 ; 永 靖 鄉 的 同 安 宅 下 分 同 安, 同 仁 湳 墘 四 芳 等 村 ) 至 於 移 民 來 自 漳 州 府 的 如 詔 安 ( 和 美 鎮 詔 安 里 ) 平 和 南 靖 海 澄 東 山 等 縣 其 次 在 嘉 應 州 所 屬 各 縣 之 中, 有 一 縣 名 蕉 嶺 其 原 名 為 鎮 平 ( 如 福 興 鄉 的 鎮 平 三 和 村 ; 田 尾 鄉 的 新 生 北 鎮 南 鎮 村 ), 而 在 惠 州 府 則 有 海 豐 與 陸 豐 ( 如 田 尾 鄉 的 海 豐 崙 下 之 海 豐 村 陸 豐 村 ; 二 水 鄉 海 豐 寮 庄 下 之 大 豐 上 豐 村 ), 在 潮 州 府 有 大 埔 縣 ( 如 彰 化 市 大 埔 下 之 成 功 南 瑤 延 平 延 和 里 ; 芬 園 大 埔 村 ; 員 林 大 埔 里 ), 惠 來 縣 ( 秀 水 鄉 惠 來 厝 下 崙 村 員 林 鎮 惠 來 厝 下 之 惠 來 里 ), 潮 陽 縣 ( 溪 州 鄉 潮 陽 厝 下 之 潮 陽, 張 厝 茱 公 等 村 ), 饒 平 縣 ( 田 尾 鄉 饒 平 厝 下 之 饒 平 睦 宜 村 ; 員 林 鎮 大 饒 大 明 二 里 ), 他 如 芬 園 鄉 的 豆 州 寮 亦 是 原 籍 由 潮 州 府 入 墾 的 移 民 到 了 新 移 住 地 之 後, 總 希 望 自 己 家 族 旺 盛 事 業 興 隆, 那 時 候 閩 粵 兩 省 移 民 原 籍 因 利 害 的 衝 突, 發 生 了 漳 泉 械 門, 彼 等 為 了 大 集 團 的 前 途, 福 建 系 希 望 福 建 人 興 盛 廣 東 系 希 望 廣 東 人 興 盛, 於 是 又 產 生 了 福 興 與 廣 興 等 地 名 ( 如 彰 化 福 興 鄉 永 靖 鄉 的 永 靖 ( 原 名 關 帝 廳 ) 永 靖 鄉 的 福 興 村 ; 二 林 鎮 的 廣 東 厝 廣 興 里, 社 頭 鄉 的 廣 興 村 ) 尤 其 以 福 興 為 名 者 在 台 灣 有 21 處 之 多 二 土 地 開 拓 : 鄭 成 功 驅 逐 荷 蘭 人 後, 為 安 頓 大 軍, 故 即 實 行 屯 田 ( 分 營 盤 田 文 武 官 田 官 田 三 類 型 ), 此 等 王 田 或 官 田 後 來 都 變 成 了 地 名 ( 台 南 市 官 田 區 台 中 市 大 肚 彰 化 縣 和 美 鎮 還 社 社 區 區 的 王 田 村 台 南 永 康 區 的 王 田 里 等 是 ), 至 於 鄭 氏 的 營 盤 田 共 有 40 餘 處, 今 日 台 灣 地 名 中 帶 有 營 鎮 協 鋒 等 字 樣 皆 為 受 鄭 氏 屯 田 的 影 響, 如 台 南 市 以 北 的 新 營 舊 營 大 營 下 營 將 軍 營 衛 武 營 林 鳳 營 查 畝 營 左 營 左 鎮 後 鎮 中 協 營 盤 口 前 鎮 仁 武 參 軍 后 協 角 宿 前 鋒 後 勁 等 都 屬 此 類 地 名 由 於 鄭 氏 軍 隊 屯 田 未 及 台 灣 中 部 地 區, 故 彰 化 未 留 下 相 關 屯 田 地 名 ( 在 和 美 還 社 里 有 一 地 名 營 盤 埔, 據 說 鄭 成 功 部 將 劉 國 軒 屯 田 於 此, 存 疑 ) 十 八 世 紀 初 年, 台 灣 漢 族 移 民 大 增, 土 地 開 拓 隨 之 推 廣, 開 拓 土 地 必 須 丈 量 面 積 台 灣 從 荷 蘭 人 侵 佔 時 期 起, 即 用 甲 為 測 量 地 積 的 單 位 102
當 時 的 甲 以 方 一 丈 2 尺 5 寸 為 一 戈,31 戈 2 尺 5 寸 為 一 甲, 約 合 大 陸 11 畝 3 分 1 厘 鄭 氏 時 期 和 清 代 初 年 皆 沿 用 未 改 雍 正 年 間 雖 曾 明 令 改 甲 為 畝, 但 民 間 依 然 按 甲 計 田, 直 到 現 在 還 是 如 此 ( 公 制 以 公 頃 為 單 位 ) 甲 和 土 地 的 關 係 既 如 此 密 切, 而 農 民 之 視 土 地 復 同 生 命, 故 用 甲 字 來 作 為 地 名, 也 是 非 常 自 然 的 因 此 在 台 灣 鄉 村 的 較 少 地 名 中, 可 以 發 現 從 一 甲 到 十 八 甲 三 十 甲 五 十 甲 百 二 甲 乃 至 甲 頭 甲 尾 甲 中 和 甲 園 等 地 名, 此 外 尚 有 五 甲 埔 五 甲 勢 五 甲 尾 等 地 名, 例 如 在 彰 化 的 埤 頭 鄉 永 豐 村, 古 地 名 稱 為 十 三 甲 同 樣 情 形, 台 灣 尚 開 拓 之 初, 土 地 較 多 而 耕 作 比 較 粗 放, 每 一 個 佃 戶, 配 得 一 張 犁, 約 可 開 墾 五 甲 土 地, 故 習 慣 上 台 灣 墾 戶 即 以 五 甲 作 為 一 張 犁 份, 來 估 量 土 地, 故 其 開 墾 地 的 廣 狹, 便 可 用 幾 張 犁 稱 之 沿 用 既 久, 於 是 幾 張 犁 也 變 成 很 普 遍 的 地 名, 像 二 張 犁 到 十 五 張 犁 二 十 張 犁 二 十 八 張 犁 和 三 十 張 犁 等 皆 可 在 台 灣 地 圖 中 看 到 例 如 田 尾 鄉 就 有 十 張 犁 三 十 張 犁 之 地 名 ( 正 義 村 仁 里 村 ), 線 西 鄉 十 五 張 犁 即 今 之 德 興 村, 仲 港 鄉 汴 頭 村 以 前 稱 為 十 八 張 犁 和 美 鎮 分 別 有 十 二 張 犁 ( 犁 盛 里 ) 四 張 犁 ( 四 張 里 ) 七 張 犁 ( 山 犁 里 ) 及 田 中 鎮 七 張 犁 ( 沙 崙 里 ) 之 地 名 另 一 種 帶 有 農 業 經 營 股 本 和 股 份 意 義 的 股 字 和 份 字 也 常 用 為 地 名, 從 一 股 到 十 股 十 三 股 十 六 股 都 有 ( 其 中 五 股 七 股 為 鄉 名 ) 在 伸 港 鄉 的 什 股 村 大 正 年 間 稱 為 十 股 小 字 又 份 字, 在 苗 栗 有 以 頭 份 為 鎮 名 從 五 份 到 十 一 份 十 五 份 十 七 份 二 十 份 乃 至 二 十 四 份 三 十 二 份 七 十 份 都 有, 例 如 員 林 的 三 信 里 現 仍 稱 為 十 七 份 至 於 和 水 利 有 關 的 埤 坡 圳, 汴 ( 圳 道 分 水 的 堰 門 或 水 門 稱 之 ) 則 多 了, 例 如 彰 化 境 內 的 埤 頭 埤 腳 ( 埔 心 ) 石 埤 腳 ( 埔 鹽 ) 埤 子 頭 ( 大 村 ) 坡 心 ( 埔 心 ) 圳 寮 三 條 圳 ( 溪 州 ) 過 圳 ( 二 水 ) 浮 圳 ( 員 林 ) 圳 墘 ( 芬 園 ) 汴 頭 ( 溪 湖 ) 五 汴 頭 ( 永 靖 ) 三 汴 頭 ( 福 興 ) 等 也 都 被 採 用 為 地 名 此 外 依 據 考 證 所 得, 台 灣 農 村 聚 落 的 特 殊 名 如 厝 寮 窩 與 屋 等, 其 分 佈 亦 有 區 域 的 差 異 和 非 常 有 趣 以 屋 或 窩 命 名 者 乃 台 灣 北 部 客 家 聚 落 居 多, 大 皆 丘 陵 地 也 而 彰 化 平 原 多 厝 亦 多 寮, 嘉 南 平 原 多 寮, 宜 蘭 平 原 多 結 為 其 特 徵 也 翻 開 臺 灣 地 名 辭 書 卷 十 一 彰 化 縣 ( 上 下 冊 ), 可 以 說 是 每 個 鄉 鎮 都 有 厝 有 寮 之 舊 地 名, 以 大 正 15 年 所 示 大 字 小 字, 二 林 鎮 為 例, 就 有 9 個 小 字 ( 小 段 ) 有 厝 ( 胡 厝, 詹 厝 子 頂 後 厝 田 厝 後 厝 土 人 厝 犁 頭 厝 火 燒 厝 廣 東 厝 番 子 厝 ), 另 有 4 個 小 103
九 解 讀 彰 化 舊 地 名 字 ( 小 段 ) 有 寮 ( 王 功 寮 山 寮 金 瓜 寮 五 間 寮 ) 之 地 名 有 趣 的 是, 所 謂 大 城 十 三 寮, 大 城 鄉 含 有 寮 的 地 名 竟 多 達 十 三 個, 分 別 是 魚 寮 ( 上 山 村 ) 安 東 寮 ( 東 城 村 ) 五 間 寮 ( 豐 美 村 ) 下 寮 ( 三 豐 村 ) 罟 寮 ( 三 豐 村 ) 菜 寮 ( 菜 寮 村 ) 蔡 厝 寮 ( 菜 寮 村 ) 吳 厝 寮 ( 永 和 村 ) 虎 尾 寮 ( 永 和 村 ) 蕃 薯 寮 ( 永 和 村 ) 王 厝 寮 ( 永 和 村 ) 林 厝 寮 ( 公 館 村 ) 竹 寮 ( 因 洪 水 已 散 村 ) 其 他 此 類 地 名 多 且 廣, 簡 略 之 不 多 作 介 紹 其 次 談 到 以 姓 為 地 名 者 亦 夥 由 於 重 視 同 宗 同 鄉 的 關 係 為 中 國 農 村 社 會 一 大 特 徵, 赤 手 空 拳 的 移 民, 為 求 互 助, 尤 其 重 視 此 種 關 係, 同 宗 同 鄉 相 聚, 形 成 血 緣 聚 落, 在 此 等 聚 落 之 中, 常 有 一 姓 獨 占 多 數 而 成 為 該 聚 落 的 大 姓, 於 是 這 個 獨 占 優 勢 的 姓, 便 被 公 認 為 聚 落 的 名 稱 因 此 出 現 了 陳 厝 ( 或 陳 厝 厝 ) 張 厝 林 厝 許 厝 ( 或 許 厝 寮 ) 劉 厝 黃 厝 尤 厝 顏 厝 羅 厝 柯 厝 巫 厝 廖 厝 李 厝 胡 厝 王 厝 謝 厝 吳 寮 蘇 寮 宋 屋 周 厝 崙 賴 厝 廍 劉 厝 埔 施 厝 寮 曾 厝 崙 和 三 姓 寮 ( 六 腳 鄉 陳 黃 吳 三 姓 移 民 ) 等 等, 如 同 仁 有 興 趣 各 鄉 鎮 的 舊 地 名 找 一 找, 可 多 了 三 特 殊 地 形 : 地 形 名 的 通 名 或 基 本 字, 因 地 形 的 種 類 而 不 同, 如 濁 水 溪 日 月 潭 鵝 鑾 鼻 和 彭 佳 嶼, 其 通 名 溪 潭 鼻 嶼 均 表 示 不 同 的 地 形 至 於 溪 和 河, 本 來 字 面 的 意 義 沒 有 多 大 分 別, 但 台 灣 除 了 淡 水 河 和 基 隆 河 等 極 少 數 河 川 之 外, 其 餘 則 皆 被 稱 為 溪 台 灣 是 一 個 海 島, 故 沿 海 有 許 多 港 澳, 但 台 灣 所 稱 的 港, 並 非 全 為 港 灣, 有 許 多 屬 於 潟 湖, 甚 至 連 河 溝 亦 被 稱 為 港, 在 台 灣 古 文 獻 上 所 稱 的 港, 現 在 差 不 多 都 已 變 成 陸 地 了 在 彰 化 縣 出 現 港 地 名 者 如 鹿 港 舊 港 ( 郭 厝 里 俗 名 脫 褲 莊 ) 新 港 ( 伸 港 ) 東 港 西 港 ( 均 在 大 城 ) 二 港 ( 福 興 ) 等, 早 期 均 為 港 沒 錯, 他 如 埔 鹽 的 南 港 以 及 田 中 的 內 灣 ( 東 源 里 ) 則 與 港 灣 無 關 也 崙 崁 坑 墘 等 局 部 地 形 名 稱, 為 台 灣 次 要 地 名 中 常 用 的 通 名 崙 為 小 丘, 地 形 較 附 近 平 原 略 高, 在 多 洪 水 泛 濫 的 平 原 上, 這 些 小 丘 的 價 值 是 很 高 的 常 被 選 擇 為 村 落 地 點 台 灣 各 地 以 崙 為 名 的, 至 少 有 110 個, 在 彰 化 地 區 如 崙 子 頂 崙 子 腳 崙 子 ( 埤 頭 及 永 靖 ) 沙 仔 崙 ( 田 中 ) 番 子 崙 ( 員 林 振 興 里 ) 崙 仔 尾 ( 永 靖 崙 美 ) 面 前 崙 ( 二 林 東 勢 里 ) 塗 子 崙 ( 二 林 梅 芳 里 ) 埔 姜 崙 ( 秀 水 ) 曾 厝 崙 ( 田 尾 ) 海 豐 崙 ( 田 尾 ) 104
周 厝 崙 ( 埤 頭 ) 大 崙 腳 ( 芳 苑 ) 等 是 其 次 為 崁, 或 作 坎, 近 似 階 台 或 山 崖, 多 分 佈 於 河 岸 或 溪 谷 中 例 如 崁 頂 ( 田 中 卓 乃 潭 北 斗 西 德 里 二 林 香 田 里 ) 崁 仔 腳 ( 福 興 三 和 村 竹 塘 永 安 村 ) 崁 頭 仔 ( 田 尾 鎮 平 ) 崁 頭 厝 ( 竹 塘 田 頭 ) 等 坑 則 為 山 地 和 丘 陵 區 的 小 坳 谷, 中 有 流 水 或 稱 坑 溝, 全 省 地 名 用 到 坑 的 計 有 262 個, 如 大 坑 小 坑 中 坑 下 坑 沙 坑 水 坑 深 坑 老 坑 坑 口 坑 內 石 牌 坑 ( 彰 化 市 石 牌 里 ) 竹 子 坑 柴 坑 阿 寶 坑 麒 麟 坑 湖 水 坑 ( 均 在 員 林 鎮 ) 楓 坑 貓 羅 坑 ( 均 芬 園 鄉 ) 等 其 次 為 墘, 岸 邊 之 地 也, 地 形 亦 較 高 仰, 或 在 溪 邊, 或 在 港 邊 或 在 海 邊 或 在 潭 邊, 如 溪 墘 厝 ( 溪 州 ) 潭 墘 ( 大 城 ) 下 溪 墘 ( 竹 塘 ) 溝 子 墘 ( 芳 苑 ) 等 是 另 有 埔 為 邊 際 的 原 野 也, 當 時 多 屬 未 開 闢 的 荒 地, 稱 為 荒 埔, 包 括 溪 埔 或 海 埔 台 灣 以 埔 為 地 名, 共 得 129 個, 尤 以 埔 心 埔 尾 埔 頂 居 多 他 如 大 埔 內 埔 外 埔 青 埔 草 埔 牛 埔 亦 多, 較 出 名 者 如 彰 化 埤 頭 的 番 子 埔 前 曾 是 平 埔 族 東 螺 社 的 地 域, 現 今 管 轄 地 因 有 著 名 學 府 明 道 大 學, 滄 海 桑 田, 不 可 同 日 而 語 埔 鹽 的 永 平 永 樂 村 古 地 名 為 番 同 埔 牛 埔 厝, 而 南 勢 埔 即 今 之 南 新 村 另 彰 化 市 大 竹 里 有 個 牛 埔 ( 牛 埔 里 ) 而 線 西 的 寓 埔 原 來 是 牛 埔 的 諧 音 ( 埤 頭 的 埔 尾, 人 稱 兵 營 所 在 地 ) 還 有 一 地 名 為 塭, 窪 地 浸 水 處 也, 多 分 佈 於 西 南 部 沿 海, 如 大 塭 新 塭 舊 塭 塭 寮 塭 底 在 線 西 鄉 的 下 見 口 庄, 土 名 塭 子 的 塭 子 村 因 有 塭 仔 漁 港 享 有 盛 名 其 他 地 名 為 湳 鬆 軟 之 溼 地 也, 地 名 有 湳 仔 ( 和 美 嘉 犁 里 ) 湳 底 ( 社 頭 及 溪 湖 之 村 里 名 ) 湳 雅 ( 社 頭 鄉 村 名 ) 湳 墘 ( 永 靖 鄉 村 名 ) 湳 尾 ( 永 靖 竹 子 村 ) 又 如 鼻 ( 二 水 有 八 堡 圳 源 頭 之 稱 的 鼻 子 頭 庄, 今 之 源 泉 村 ), 角 ( 埔 鹽 鄉 有 角 樹 腳 ), 竹 頭 角 ( 溪 湖 鎮 河 東 里 ) 等 是 四 主 要 物 產 : 台 灣 地 名 之 中, 有 不 少 取 名 源 於 物 產, 當 漢 族 移 民 尚 未 大 批 入 台 之 先, 台 灣 的 西 南 部 平 原 多 為 草 地, 其 餘 全 屬 森 林 野 鹿 成 群 捕 鹿 乃 先 住 民 主 要 職 務 之 一 所 以 地 名 中 以 鹿 為 名 不 在 少 數 如 鹿 港 鹿 野 鹿 谷 鹿 寮 ( 竹 塘 竹 林 村 ) 等 是 當 草 地 被 開 闢 為 農 田, 鹿 漸 漸 減 少 了, 先 住 番 族 不 斷 向 山 區 退 卻, 漢 族 移 民 所 開 墾 的 土 地 主 要 用 為 栽 培 稻 米 與 甘 蔗, 因 此 不 久 糖 和 米 便 取 代 了 鹿 皮 鹿 脯, 成 為 台 灣 主 要 的 輸 出 商 品, 當 時 所 產 的 糖, 幾 全 為 赤 糖, 榨 煎 赤 糖 的 地 方, 稱 為 糖 廍 也 就 是 鄉 村 工 業 的 中 105
九 解 讀 彰 化 舊 地 名 心 點,1890 年 左 右, 台 灣 全 省 共 有 舊 式 糖 廍 ( 蔗 廍 )1275 個, 台 灣 以 廍 為 名 之 地 至 少 有 25 個, 蔗 廍 寶 廍 ( 彰 化 市 ) 廍 子 ( 埔 鹽 ) 頂 廍 ( 芳 苑 ) 下 廍 新 廍 舊 廍 後 廍 等 不 一 而 足 其 次 談 到 牛, 牛 為 農 民 真 正 的 朋 友, 台 灣 所 有 的 主 要 農 產 品, 包 括 內 銷 或 外 銷 的, 都 有 牛 的 血 汗 在 內 台 灣 農 民 對 於 牛 的 愛 護 可 謂 無 微 不 至, 牛 不 但 為 農 耕 必 要 役 畜, 並 且 也 是 農 村 裡 最 普 遍 的 運 輸 工 具, 因 此 農 民 之 愛 用 牛 來 作 地 名 也 就 不 難 想 像 了, 而 繫 牛 的 牛 欄 和 牛 稠, 牧 放 牛 的 牛 埔 竟 皆 成 為 特 有 的 地 名, 全 省 以 牛 字 起 首 的 地 名, 共 有 72 個 台 北 市 的 大 稻 埕 原 來 的 土 名 就 叫 牛 埔 仔 街, 淡 水 街 上 的 淡 江 中 學 原 稱 為 牛 埔 學 堂, 至 1914 年 才 改 稱 今 名 次 數 最 多 的 如 牛 稠 ( 彰 化 市 埤 頭 鄉 竹 塘 鄉 都 有 ) 牛 埔 ( 彰 化 芬 園 員 林 ) 牛 埔 頭 牛 肚 湳 ( 芳 苑 新 寶 ), 牛 路 溝 ( 社 頭 山 湖 村 ), 他 如 牛 靈 骨 頭 ( 花 壇 灣 東 村 ) 所 取 的 地 名 也 太 有 想 像 力 了 在 南 投 的 埔 里 有 一 地 名 曰 烏 牛 欄, 音 是 十 分 不 雅 的, 容 易 引 起 人 聯 想, 為 之 莞 薾, 其 他 如 牛 屎 崎 牛 眠 山 牛 相 觸 現 之 地 名 仍 沿 用 著 番 薯 寮 和 油 車 行, 也 是 因 為 主 要 物 產 而 來 的 的 地 名 台 灣 當 開 拓 初 期, 水 利 未 修, 許 多 地 方 只 能 栽 培 耐 旱 的 甘 藷 農 民 即 在 甘 藷 園 邊 搭 小 屋 以 居, 以 就 近 從 事 耕 作, 其 中 有 些 得 以 發 展 而 為 聚 落 甘 藷 俗 名 番 薯, 故 番 薯 寮 番 薯 園, 番 薯 窩 番 薯 山 乃 至 番 薯 寮 坑 等 地 名 都 有, 不 過 番 薯 寮 這 個 地 名 既 不 文 雅, 復 帶 有 窮 酸 味, 稍 後 都 紛 紛 被 改 掉 了 高 雄 的 旗 山, 從 前 便 稱 為 蕃 薯 寮, 在 彰 化 的 埔 鹽 鄉 天 盛 村 原 名 叫 番 薯 庄 員 林 的 大 南 門 ( 黎 明 里 ) 有 一 個 打 石 巷 和 番 藷 市 很 出 名, 就 是 因 為 有 很 多 賣 番 藷 的 擺 攤 位 而 出 名 其 次 落 花 生 為 台 灣 最 主 要 的 油 料 作 物, 栽 培 面 積 僅 次 於 稻 米 和 甘 藷, 油 車 即 為 榨 花 生 油 的 小 工 廠, 規 模 小 而 分 布 廣, 因 花 生 油 等 為 日 常 生 活 必 需 品, 故 油 車 的 所 在 地 也 為 鄉 民 所 留 意, 所 以 產 生 油 車 店, 油 車 子 油 車 口 油 車 坑 油 車 莊 油 車 行 油 車 巷 以 及 油 車 窩 的 地 名, 在 埔 心 鄉 有 個 油 車 村 和 美 湖 內 里 也 有 地 名 曰 油 車 員 林 鎮 東 北 里 有 地 名 油 車 坑, 二 水 的 源 泉 村 亦 有 一 聚 落 名 油 車 底, 此 均 與 開 設 油 車 行 有 關 另 外 香 蕉 為 台 灣 首 要 水 果, 除 省 內 普 遍 消 費 外, 每 年 皆 有 大 量 輸 出, 其 產 區 多 分 佈 於 中 南 部 沿 山 地 帶 香 蕉 別 名 芎 蕉, 故 台 灣 有 許 多 芎 蕉 坑 芎 蕉 坪 芎 蕉 灣 芎 蕉 山 的 地 名, 埔 心 鄉 就 有 一 個 芎 蕉 村 相 同 的, 水 稻 盛 產 區 域 早 期 設 立 很 多 碾 米 廠 謂 之 土 礱 間, 因 此 二 林 興 華 里 古 稱 塗 人 厝 或 土 人 厝, 芎 蕉 腳 亦 有 一 聚 落 地 名 曰 土 礱 間 此 外 台 灣 多 竹, 且 用 途 甚 廣, 經 濟 價 值 在 闊 葉 樹 106
林 之 上, 竹 除 了 可 製 多 種 器 具 外, 還 有 防 風 以 及 其 他 掩 護 作 用, 故 農 舍 多 栽 竹 成 圍, 衍 生 以 竹 為 地 名 多 達 133 個, 尤 以 竹 林 ( 如 竹 塘 竹 林 村 ) 竹 圍 ( 埤 頭 鄉 竹 圍 村 ) 最 常 見, 他 如 竹 塘 竹 崎 竹 南 竹 北 竹 山 蘆 竹 竹 東 路 竹 義 竹 等 均 是 大 地 名 其 他 雖 不 重 要 但 對 地 名 分 析 頗 有 幫 助 的 物 產 尚 有 茄 苳 楓 樹 鳥 松 莿 桐 苦 苓 檨 子 ( 芒 果 ) 與 槺 榔 等, 其 中 尤 以 茄 苳 最 多, 在 大 村 有 茄 苳 林 ( 茄 苳 村 ) 彰 化 市 有 茄 苳 腳 ( 茄 南 里 ) 花 壇 也 舊 稱 茄 苳 腳 二 水 過 圳 村 有 個 茄 苳 坑, 和 美 的 嘉 犁 里 原 名 為 茄 黎 庄, 但 可 能 與 平 埔 族 之 音 譯 ( 茄 藜 台 語 音 與 傀 儡 相 同, 可 能 因 不 雅 以 後 才 改 為 嘉 犁 ) 其 次 彰 化 市 的 莿 桐 東 芳 南 安 三 里 原 名 為 莿 桐 腳 又 阿 夷 庄 ( 古 夷 里 ) 原 名 為 苦 苓 腳 永 靖 鄉 的 瑚 璉 村 亦 有 一 聚 落 名 苦 苓 腳 二 水 的 合 興 村 亦 同, 而 鄰 近 的 源 泉 村 ( 鼻 仔 頭 ) 也 有 一 聚 落 名 檨 子 腳 或 稱 檨 子 寮 至 於 以 楓 樹 為 名 者 有 楓 坑 ( 芬 園 鄉 ) 楓 腳 ( 花 壇 三 家 春 ) 楓 樹 腳 ( 芬 園 進 芬 村 ) 等 處 同 樣 的 情 形 以 民 生 必 需 品 而 興 建 之 磚 窯 瓦 磘, 雖 然 原 址 今 大 皆 不 存 在, 但 仍 留 下 多 處 地 名 與 磚 窯 有 關 的 有 和 美 四 張 里 ( 磚 子 窯 ) 彰 化 磚 窯 里, 二 林 復 豐 里 ( 碿 磘 ) 以 瓦 磘 為 名 的 有 彰 化 市 南 瑤 里, 埔 鹽 鄉 的 瓦 磘 村, 埔 心 鄉 的 瓦 北 瓦 中 瓦 南 等 村, 古 稱 瓦 磘 厝 五 先 住 番 族 ( 平 埔 族 ): 1603 年 陳 第 著 東 番 記 時 台 灣 的 居 民 幾 全 為 番 族, 鄭 成 功 入 台 之 初, 漢 番 二 族 的 人 口 數 已 相 當 接 近, 其 後 番 族 人 口 甚 少 增 加, 而 漢 族 移 民 則 增 加 急 速 由 於 先 住 的 番 族 以 草 地 逐 鹿, 移 入 的 漢 族 則 開 墾 土 地 栽 培 農 作, 根 本 上 是 利 害 衝 突 的, 兼 以 島 小 而 山 多, 適 宜 生 存 的 空 間 不 廣, 於 是 愈 到 後 來, 生 存 的 空 間 愈 生 尖 銳, 結 果 番 族 雖 因 文 化 水 平 較 低 和 生 產 技 術 懸 殊 而 失 敗, 或 受 漢 化 或 退 據 深 山, 但 其 所 給 予 台 灣 地 名 的 影 響 都 留 下 了 很 多 的 痕 跡, 由 於 他 們 的 聚 落, 漢 人 給 他 們 取 名 為 社, 漢 人 拓 地 愈 廣, 番 社 名 稱 愈 多, 後 來 番 族 撤 退, 漢 人 進 佔 番 社, 便 產 生 了 許 多 漢 番 交 替 聚 落 台 灣 地 名 之 中, 由 番 語 轉 變 而 來 的 很 多, 有 些 是 音 譯, 有 些 為 意 譯 台 北 市 西 南 角 的 萬 華, 原 名 為 艋 舺, 為 番 語 獨 木 舟 之 意 ; 士 林 原 名 八 芝 蘭, 為 番 語 溫 泉 之 意 ; 苗 栗 原 名 貓 裡, 即 番 語 平 原 之 意 ; 羅 東 原 名 老 懂, 為 番 語 猿 猴 之 意, 其 餘 許 多 由 番 語 而 來 的 地 名, 如 半 107
九 解 讀 彰 化 舊 地 名 線 ( 彰 化 ) 諸 羅 ( 嘉 義 ) 瑯 王 喬 ( 恆 春 ) 蛤 子 難 ( 宜 蘭 ) 蕭 壠 ( 佳 里 ) 吞 霄 ( 通 宵 ) 和 麻 豆 二 林 等 則 皆 為 音 譯 又 假 使 其 譯 名 簡 便, 也 有 很 多 沿 用 至 今, 如 大 武 瓏 ( 善 化 ) 打 貓 ( 民 雄 ) 他 里 霧 ( 斗 南 ) 葫 蘆 墩 ( 豐 原 ) 阿 猴 ( 屏 東 ) 打 狗 ( 高 雄 ) 大 目 降 ( 新 化 ) 南 投 北 投 竹 塹 ( 新 竹 ) 牛 罵 頭 ( 清 水 ) 吞 霄 ( 通 霄 ) 大 甲 苑 裡 錫 口 ( 松 山 ) 金 包 裡 ( 金 山 ) 水 沙 連 ( 鹿 谷 ) 等 皆 被 接 收 了 在 漢 番 勢 力 消 長 過 程 中, 凡 和 番 族 有 關 的 地 形 地 物, 漢 人 也 愛 給 他 按 上 一 個 番 字, 因 此 在 五 萬 分 之 一 地 形 圖 以 番 字 起 首 的 地 名 共 達 105 個 之 多, 其 中 以 番 社 番 子 寮 番 婆 居 多, 在 彰 化 縣 境 地 名 為 番 社 或 番 社 口 者 有 彰 化 市 香 山 里 牛 埔 里 和 美 鎮 還 社 里 二 林 鎮 西 庄 里 福 興 鄉 番 社 村 而 番 子 寮 在 二 水 鄉 修 仁 村 竹 塘 鄉 新 廣 村 屬 之, 至 於 番 婆 在 溪 湖 番 婆 里 及 鹿 港 的 頂 番 里 ( 頂 番 婆 ) 福 興 鄉 的 番 婆 村 ( 中 番 婆 下 番 婆 ) 等 是 他 如 番 子 埔 ( 埤 頭 元 埔 村 ) 番 子 崙 ( 員 林 彰 化 縣 二 林 鎮 西 庄 里 崙 雅 里 ) 番 子 溝 ( 和 美 的 雅 溝 里 ) 番 子 墩 ( 花 壇 金 墩 村 ) 番 子 厝 ( 二 水 修 仁 村 ) 番 同 埔 ( 埔 鹽 永 平 村 ) 番 仔 挖 ( 芳 苑 ) 番 子 田 ( 二 林 香 田 里 二 水 合 和 村 ) 至 於 社 口 社 尾 舊 社 社 頭 社 子 社 寮 社 苓 新 社 等 也 顯 然 因 番 社 而 得 名 在 彰 化 地 區 以 社 口 為 地 名 者 有 芬 園 鄉 社 口 村, 而 社 尾 則 有 福 興 鄉 社 尾 村, 至 於 舊 社 有 二 林 鎮 的 中 西 里, 芬 園 鄉 的 舊 社 村, 社 頭 的 舊 社 村, 松 竹 村 東 興 村 廣 福 村, 分 佈 最 廣 因 為 漢 番 曾 有 過 長 期 的 鬥 爭, 推 進 中 的 漢 族 移 民 為 防 止 番 害, 不 得 不 有 若 干 防 番 的 措 施, 如 石 牌 土 牛 土 城 石 城 石 圍 木 柵 柴 城 以 及 銃 櫃 隘 寮 等 隘 寮 為 小 關 塞, 是 過 去 為 了 防 禦 番 害 而 設 的 延 伸 地 名 有 隘 口 隘 門 隘 丁 寮 等, 在 北 斗 鎮 西 德 里 舊 稱 為 西 門 腳 或 隘 門 腳, 彰 化 市 的 石 牌 里, 舊 稱 石 牌 坑 以 堵 圍 結 等 字 為 名 之 地, 在 台 灣 甚 屬 普 遍, 亦 皆 起 源 於 防 止 番 害 堵 即 土 垣, 從 台 北 坐 台 汔 客 運 至 基 隆, 可 逐 次 看 到 五 堵 六 堵 七 堵 八 堵 等 地 名 此 外 坪 林 有 四 堵 宜 蘭 有 頂 堵 二 堵 和 三 堵 漢 族 墾 殖 進 入 宜 蘭 平 原, 番 族 為 據 守 最 後 一 塊 較 佳 的 生 存 空 間, 故 抵 抗 激 烈, 移 民 開 墾 土 地, 經 常 受 番 人 威 脅, 必 須 有 嚴 密 組 織, 始 可 逐 步 推 進, 到 達 一 個 地 方, 108
即 先 築 土 圍 以 防 番, 待 開 墾 成 功 治 安 有 了 把 握 後 再 向 前 推 進, 故 宜 蘭 平 原 自 北 而 南, 可 見 頭 圍 ( 今 之 頭 城 ) 二 圍 三 圍 四 圍 五 圍 等 地 名 至 於 結 則 為 一 種 基 體 墾 殖 的 組 織, 因 結 合 多 數 移 民 集 體 開 墾, 在 當 時 的 處 境 下 實 比 較 安 全, 同 時 可 推 戴 結 首, 出 面 和 政 府 交 渉 今 日 宜 蘭 平 原 之 上 可 發 現 許 多 以 結 為 地 名, 從 一 結 二 結 三 結 四 結 五 結 六 結 七 結 八 結 十 六 結 十 九 結 乃 至 三 十 九 結 等 台 北 盆 地 南 端 在 新 店 附 近, 也 曾 是 漢 番 鬥 爭 的 主 要 前 線, 故 可 見 頂 城 下 城 頭 城 二 城 三 城 四 城 五 城 等 七 個 以 城 為 名 之 地, 沿 著 安 坑 溪 溪 谷 從 東 向 西 依 次 排 列 上 述 之 堵 圍 結 城 延 伸 之 地 名, 乃 北 部 地 區 之 獨 有, 中 南 部 地 區 則 無, 此 亦 為 不 同 地 域 關 係 衍 生 地 名 之 一 特 徵 也 六 地 名 的 分 合 轉 變 : 台 灣 的 開 拓 雖 不 過 三 百 多 年, 但 因 地 理 位 置 特 殊, 文 化 接 觸 比 較 複 雜, 故 其 地 名 演 變 的 情 形 遂 較 大 陸 為 繁 新 舊 對 稱 的 地 方 如 新 庄 和 舊 庄 或 新 營 和 舊 營 等, 新 的 概 由 舊 的 分 析 而 來, 重 要 或 比 較 著 名 的 地 方, 常 被 鄰 近 居 民 作 為 方 向 的 指 摽, 而 以 該 地 為 中 心, 出 現 若 干 對 稱 的 方 位 地 名 彰 化 名 半 線, 為 中 部 主 要 古 城, 於 是 在 其 東 方 有 線 東 ( 線 東 堡 ), 在 其 西 方 有 線 西 同 樣 如 竹 南 竹 北 和 竹 東, 便 是 以 新 竹 為 中 心 分 析 而 出, 中 壢 之 得 名, 因 其 位 置 介 乎 新 竹 和 台 北 中 間, 故 亦 屬 類 似 性 質 當 行 政 區 域 歸 併 或 其 他 類 似 情 況 下, 也 有 取 得 兩 個 或 兩 個 以 上 地 名 的 一 個 字, 合 併 成 為 另 一 新 地 名 例 如 台 北 市 南 郊 的 中 和, 便 是 由 中 坑 和 漳 和 兩 個 地 名 合 併 而 成 桃 澗 堡 係 取 桃 仔 園 與 澗 仔 壢 二 地 的 第 一 個 字 合 併 而 成 雷 朗 社 係 取 雷 里 和 秀 朗 二 社 的 一 個 字 合 併 而 成, 台 南 縣 的 龍 崎 係 由 龍 船 和 崎 頂 二 村 之 起 首 字 合 併 而 成, 南 化 係 由 南 庄 和 新 化 南 里 二 者 各 擇 一 字 合 併 而 成, 照 門 則 由 照 鏡 和 石 門 二 村 合 併 改 稱 而 成 台 灣 地 名 中 常 見 的 仔, 亦 有 以 諧 音 之 故 改 寫 為 雅 字, 如 社 頭 的 湳 仔 變 為 湳 雅 和 美 的 番 仔 溝 變 為 番 雅 溝 但 有 時 改 名, 往 往 失 掉 了 原 來 的 意 義, 例 如 宜 蘭 的 冬 山 原 來 是 冬 瓜 山, 以 其 形 似 冬 瓜 而 得 名, 再 若 台 東 的 大 竹 實 則 與 竹 子 無 關, 該 地 原 名 大 竹 篙, 係 由 番 語 譯 出, 本 為 茄 苳 樹 茂 盛 之 地 的 意 思 楊 梅 壢 的 省 略 為 楊 梅 石 觀 音 的 轉 變 為 觀 音, 牛 衝 鬥 的 簡 化 為 牛 鬥, 109
九 解 讀 彰 化 舊 地 名 大 竹 圍 的 改 稱 為 大 竹, 以 及 蘆 竹 厝 的 改 稱 為 蘆 竹 內 蘆 竹 塘 改 稱 為 竹 塘, 還 算 保 留 了 一 半 的 意 義, 至 於 大 坵 園 的 簡 化 為 大 園, 半 路 竹 的 簡 化 為 路 竹, 關 帝 廟 的 改 為 關 廟, 其 得 失 殊 難 肯 定 桃 園 縣 的 八 塊, 因 乾 降 初 年 移 住 到 此 地 者 共 有 八 家 而 得 名,1920 年 日 本 人 簡 化 為 八 塊, 光 復 之 後 又 改 為 八 德, 其 原 來 意 義 乃 完 全 消 失, 惟 水 返 腳 之 被 簡 稱 為 汐 止, 字 面 雖 完 全 不 同, 但 就 潮 汐 到 此 為 止 的 意 義 來 說, 反 更 見 明 顯 了 台 灣 有 很 多 地 名, 其 命 名 固 甚 確 實, 祇 以 字 面 不 很 文 雅, 於 是 常 採 用 音 似 的 字 加 以 改 變, 秀 水 原 名 臭 水, 因 其 地 嘗 排 出 惡 臭 的 流 水 而 得 名, 一 度 改 為 透 水, 清 嘉 慶 年 間 改 稱 秀 水, 附 會 文 雅, 閩 南 語 臭 秀 相 近, 但 就 字 義 而 言, 則 可 使 人 的 觀 感 大 異 類 似 的 例 子, 如 和 美 及 埔 鹽 的 火 燒 厝, 均 改 名 為 好 修 里 ( 村 ) ; 嘉 義 糞 箕 湖 之 改 名 為 奮 起 湖, 亦 是 此 義 埔 鹽 的 浸 水 改 為 新 水 好 聽 多 了, 福 興 鄉 的 掃 帚 厝, 改 為 秀 厝, 真 神 來 之 筆 也 他 如 在 彰 化 市 的 寶 廍 里, 原 名 為 倒 廍, 其 地 名 由 來, 往 昔 為 蔗 園 地 帶, 設 有 糖 廍, 後 因 水 災, 糖 廓 倒 毀, 故 被 稱 為 倒 廍, 惟 其 後 因 當 地 居 民 不 願 倒 廍 之 名 而 取 較 具 吉 祥 意 的 寶 廍, 這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荷 蘭 人 曾 一 度 進 占 臺 灣, 其 統 治 中 心 安 平 因 所 取 的 地 名, 不 合 台 灣 人 胃 口, 索 性 一 律 以 紅 毛 城 或 紅 毛 樓 稱 之 但 在 田 中 鎮 的 大 紅 毛 社 ( 大 社 里 ), 和 田 尾 鄉 的 小 紅 毛 社 ( 福 田 村 ), 被 稱 為 紅 毛 社 乃 該 地 聚 落 往 昔 為 平 埔 族 之 社 址, 而 平 埔 族 屬 棕 色 人 種 ( 馬 來 人 種 ), 髮 色 較 漢 族 為 淡, 故 稱 紅 毛 仔, 因 此 該 地 之 稱 紅 毛 實 與 荷 蘭 人 無 關 也 七 日 本 之 移 民 村 : 移 民 村 係 指 日 本 政 府 有 計 劃 地 將 日 本 國 民 移 民 至 台 灣 居 住 而 形 成 的 聚 落, 其 期 間 自 昭 和 7 年 才 開 始 實 施, 至 昭 和 20 年 日 本 戰 敗 投 降 而 結 束 這 種 移 民 政 策, 稱 為 官 營 移 民, 主 要 分 佈 在 本 島 西 部 的 邊 際 土 地, 彰 化 平 原 上 的 沙 山 地 及 氾 濫 原, 分 別 因 砂 防 工 事, 河 川 工 事 的 進 行, 產 生 一 片 寬 廣 且 尚 稱 穩 定 的 新 生 地, 移 民 村 出 現 在 彰 化 平 原 雖 僅 13 個 年 頭, 但 對 於 該 地 的 經 濟 社 會 及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已 產 生 相 當 的 影 響 由 於 日 本 移 民 村 在 彰 化 地 區 甚 多, 早 期 留 下 很 多 日 人 以 魚 鱗 木 板 建 造 的 日 式 平 房, 但 這 幾 年 已 拆 除 殆 盡 了, 由 於 移 民 村 之 命 名 由 日 本 人 依 其 本 國 習 慣 而 命 名, 演 變 為 台 灣 人 易 記 之 稱 呼 也 非 常 有 趣, 值 得 一 提 例 如 110
在 沙 山 地 區 的 秋 津 村 ( 草 湖 ) 轄 下 之 東 口 南 原 中 平 即 今 之 文 津 村 ; 另 山 北 川 邊 川 合 三 處, 今 之 地 名 稱 為 三 十 戶 仔 二 十 七 戶 仔 十 戶 仔 ( 均 新 生 村 ) 而 八 洲 村 即 今 之 漢 寶 園 也, 分 佈 出 一 號 二 號 三 號 四 號 五 號 等 五 個 聚 落 而 今 之 二 林 鎮 西 庄 里 之 一 部 即 前 之 利 國 村 也 至 於 分 佈 於 北 斗 溪 州 田 尾 埤 頭 等 四 鄉 鎮 之 氾 濫 原 地 區, 有 三 大 村 ( 豐 里 村 鹿 島 村 香 取 村 ), 地 名 從 一 號 排 列 到 十 一 號 現 今 之 住 民 仍 稱 號 而 不 名 其 地 名 對 照 如 下 : 一 號 ( 田 尾 睦 宜 村 ) 二 號 ( 饒 平 村 ) 三 號 四 號 ( 北 斗 鎮 中 寮 里 ) 五 號 ( 埤 頭 和 豐 村 ), 六 號 七 號 ( 埔 尾 村 ), 八 號 ( 田 尾 仁 里 村 ) 九 號 ( 海 豐 村 ) 十 號 十 一 號 ( 埤 頭 豐 崙 村 ) 另 有 大 橋 組 ( 北 斗 西 德 里 ) 舊 眉 組 ( 溪 州 移 民 路 ) 圳 寮 組 七 星 組 ( 北 斗 七 星 里 ) 之 稱 呼 在 此 說 個 題 外 話, 在 民 國 七 十 幾 年 間 牛 肉 場 盛 行 一 時, 常 常 聽 很 多 老 年 人 相 約 到 十 一 號 去 看 戲, 十 一 號 地 址 即 位 於 溪 湖 鎮 和 埤 頭 鄉 交 界 的 彰 水 路 邊 屬 埤 頭 豐 崙 村 也, 記 憶 猶 新 貳 有 趣 的 彰 化 舊 地 名 集 錦 探 討 彰 化 古 地 名 之 成 因, 出 現 在 臺 灣 地 名 辭 書 者, 很 多 千 奇 百 怪, 到 底 如 何 成 名 有 時 令 人 百 思 不 得 其 解, 即 使 訪 談 田 調 者 也 不 知 其 所 以 然 不 過 地 名 之 成 因 大 部 分 還 是 有 其 典 故 的 ( 地 緣 關 係 ) 茲 列 舉 一 些 比 較 有 趣 的 給 大 家 參 考, 或 許 還 有 空 間 可 以 再 加 分 析 探 討 呢 查 某 旦 ( 鹿 港 詔 安 里 ) 查 某 潭 ( 和 美 嘉 寶 里 ) 三 角 湧 殺 人 崎 ( 北 斗 五 權 里 ) 脫 褲 莊 ( 鹿 港 郭 厝 里 ) 豬 母 湖 豬 母 乳 坑 ( 芬 園 中 崙 村 ) 乞 食 寮 ( 北 斗 西 德 里 ) 半 路 響 ( 秀 水 安 溪 村 ) 斗 車 員 倒 車 灣 ( 埔 鹽 太 平 村 ) 牛 肚 溝 牛 埔 頭 ( 芳 苑 新 寶 ) 石 頭 公 ( 社 頭 朝 興 村 ) 吃 菜 庒 仔 ( 溪 州 柑 園 村 ) 二 抱 竹 ( 埔 心 油 車 村 ) 貢 生 底 ( 瓦 中 村 ) 尪 公 宅 ( 田 中 三 安 里 ) 江 西 店 水 菜 籃 ( 埤 頭 合 興 村 ) 流 漓 樞 仔 ( 北 斗 新 生 里 ) 鉸 刀 坑 ( 二 水 合 和 村 ) 加 走 庄 ( 大 村 加 錫 村 ) 脫 體 厝 ( 和 美 四 張 里 ) 七 頭 家 ( 線 西 七 嘉 村 ) 賊 霸 厝 ( 埔 心 太 平 村 ) 朴 鼎 金 覆 鼎 金 ( 埔 鹽 太 平 村 ) 粿 店 仔 ( 福 興 社 尾 村 ) 孩 兒 安 ( 秀 水 安 東 村 ) 白 鷺 鷥 厝 ( 員 林 三 條 里 ), 他 如 小 聚 落 如 竹 篙 庄 食 水 坑 羊 大 海 枕 頭 坪 金 交 椅 阿 彌 陀 佛 坑 臭 水 坑 惡 狗 厝 跋 死 猴 濁 水 膏 窟 仔 螃 蟹 穴 仔 鴨 母 寮 甕 仔 寮 澎 湖 島 牛 奶 罐 巷 風 櫃 間 等 等 讀 之 趣 味 盎 然, 但 限 於 篇 幅, 恕 不 詳 列 了 111
九 解 讀 彰 化 舊 地 名 參 結 語 舊 地 名 的 演 變 其 來 有 自, 均 有 脈 絡 可 尋 但 也 有 無 辜 的 無 奈 的, 因 統 治 者 的 好 惡 而 被 改 名, 花 壇 鄉 就 是 一 個 顯 明 的 例 子 話 說 花 壇 原 名 茄 苳 腳, 由 來 該 聚 落 為 一 片 茄 苳 樹 林, 而 後 漢 人 入 墾 成 庄 故 名 但 直 到 大 正 九 年 (1920) 才 改 為 花 壇 據 稱 是 大 正 八 ~ 九 年 間, 日 本 皇 族 一 位 親 王 來 臺 巡 視 地 方, 御 用 火 車 停 靠 茄 苳 腳 站, 站 長 頻 呼 站 名 茄 苳 腳, 不 巧 茄 苳 腳 之 日 語 發 音 與 下 等 客 日 語 相 同, 車 上 親 王 聞 聲 不 悅 詰 問, 始 知 地 名 為 茄 苳 腳 而 非 有 意 辱 罵, 但 下 令 從 此 將 不 雅 日 語 發 音 的 地 名 更 改 之 眾 議 以 本 地 昔 日 多 栽 植 香 花 ( 樹 蘭 ), 因 種 花 具 淵 源, 且 茄 苳 之 福 佬 語 發 音 與 花 壇 之 日 語 發 音 相 似, 故 於 大 正 九 年 十 月 一 日 通 令 更 改 地 名 茄 苳 腳 為 花 壇, 沿 用 至 今 在 彰 化 的 伸 港 鄉, 舊 名 新 港 庄, 於 光 復 後 民 國 三 十 九 年 彰 化 縣 獨 立 設 縣, 自 線 西 區 劃 出 成 立 線 西 鄉 新 港 鄉 但 因 與 嘉 義 縣 新 港 鄉 同 名, 經 雙 方 之 鄉 長 協 議 抽 籤 決 定, 而 於 民 國 48 年 7 月 1 日 讓 出 原 名 改 名 為 伸 港 鄉 同 一 情 形, 在 台 中 縣 后 里 鄉 原 名 是 內 埔 鄉, 因 與 屏 東 的 內 埔 鄉 同 名, 也 是 同 樣 更 名 為 后 里 鄉, 上 述 這 二 例, 迫 於 事 實, 無 話 可 說 也 寫 至 此, 筆 者 憶 起 在 二 十 幾 年 前 與 編 著 台 灣 舊 地 名 之 沿 革 的 洪 敏 麟 教 授 認 識, 他 指 導 我 很 多, 十 分 尊 敬 這 位 長 輩 的 風 範 他 曾 說 到 我 們 彰 化 秀 水 的 陝 西 村, 其 地 名 乃 緣 自 乾 隆 末 葉 及 道 光 年 間 彰 化 縣 境 漳 泉 械 鬥 迭 起, 時 深 入 漳 人 區 域 之 泉 人 為 閃 避 械 鬥 之 殃, 遷 村 西 方, 因 得 名 按 閩 南 語 閃 字 與 陝 音 異 字, 語 閃 到 西 邊 也 但 偏 偏 在 二 三 十 年 前, 有 一 位 陝 西 籍 的 省 府 督 學 徐 秉 棪 巡 視 該 地 小 學 陝 西 國 小, 好 像 發 現 新 大 陸 一 樣, 說 這 是 陝 西 籍 移 民 來 此 的 部 落, 而 且 當 地 村 民 有 一 特 徵, 面 額 顴 骨 高 突 有 髭 鬚, 此 陝 西 人 血 統 也, 且 該 地 於 民 國 六 十 六 年 重 修 擴 建 一 座 烏 面 將 軍 廟, 所 奉 祀 的 是 鄭 成 功 部 將 征 虜 將 軍 馬 信, 籍 貫 陝 西, 曾 率 眾 屯 田 於 此, 因 而 肯 定 陝 西 之 說 由 於 當 時 政 策 尚 未 開 放 至 大 陸 探 親, 籍 隸 陝 西 的 外 省 大 老 鄉 親, 因 為 移 情 作 用, 曾 經 一 段 時 間 絡 繹 於 途, 來 此 認 親 捐 獻, 和 地 方 攀 交 情 上 述 這 兩 個 說 法 均 有 其 根 據, 不 予 置 評, 但 我 從 洪 敏 麟 教 授 親 口 所 說, 對 於 徐 秉 棪 督 學 的 說 法 不 以 為 然, 他 還 是 認 為 依 他 的 調 查 比 較 接 近 地 方 民 情, 此 插 曲 也, 但 可 留 供 愛 好 地 名 研 究 者 再 去 深 入 訪 談 找 出 真 象 ( 例 如 按 戶 對 照 當 地 居 民 戶 籍 資 料 ), 作 比 較 分 析, 應 是 非 常 112
有 趣 參 考 書 目 : 1 陳 正 祥 著,48 年 臺 灣 地 名 手 冊, 臺 北 :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2 楊 緒 賢 著,68 年 臺 灣 區 姓 氏 堂 號 考, 台 中 : 中 華 文 化 復 興 運 動 推 行 委 員 會 3 洪 敏 麟 著,69 年 臺 灣 舊 地 名 之 沿 革, 台 中 :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4 陳 正 祥 著,71 年 中 國 文 化 地 理, 台 北 : 木 鐸 出 版 社 5 施 添 福 等 著,93 年 臺 灣 地 名 辭 書, 南 投 : 國 史 館 臺 灣 文 獻 館 6 洪 敏 麟 等 著,97 年 臺 灣 地 名 研 究 成 果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南 投 : 國 史 館 臺 灣 文 獻 館 7 張 素 玢 著,100 年 臺 灣 的 日 本 農 業 移 民 以 官 營 移 民 為 中 心 新 店 : 國 史 館 作 者 簡 介 陳 慶 芳, 二 林 鎮 萬 興 人, 曾 任 彰 化 縣 政 府 地 政 科 地 籍 股 長 員 林 北 斗 地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彰 化 縣 文 化 局 局 長 行 政 院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顧 問, 公 職 生 涯 32 年, 現 已 退 休 平 生 收 藏 先 民 生 活 器 物 已 近 三 十 年, 舉 凡 農 具 竹 編 籐 編 刺 繡 服 飾 版 畫 老 照 片 老 教 科 書 古 文 書 善 本 書 古 老 行 業 建 築 雕 刻 工 藝 等 臺 灣 早 期 民 俗 文 物 及 原 住 民 器 物, 均 廣 泛 蒐 羅, 成 立 大 突 陳 文 史 工 作 室 琳 瑯 滿 目, 每 年 普 獲 公 私 機 構 邀 請, 不 定 期 推 廣 展 示 早 年 常 應 聘 擔 任 國 史 館 臺 灣 文 獻 館 及 各 大 博 物 館 民 俗 文 物 及 古 文 書 購 藏 文 物 評 鑑 委 員, 近 年 來 也 時 常 應 聘 擔 任 各 鄉 鎮 公 所 鄉 鎮 志 或 文 化 機 構 專 案 審 查 委 員 目 前 擔 任 二 林 鎮 藝 文 推 展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彰 化 市 公 所 市 政 顧 問 員 林 鎮 公 所 鎮 政 顧 問 財 團 法 人 鹿 港 民 俗 文 物 館 董 事 半 線 文 教 基 金 會 及 拓 展 文 教 基 金 會 董 事 常 有 作 品 發 表, 散 見 於 彰 化 縣 立 文 化 中 心 ( 口 述 歷 史 一 二 集 ) 臺 灣 地 政 雜 誌 ( 地 政 史 料 系 列 報 導 ) 彰 化 人 雜 誌 ( 專 欄 連 載 ) 臺 灣 史 料 研 究 半 年 刊 及 歷 年 彰 化 縣 二 林 社 大 地 方 文 史 專 輯 等 論 述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