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 業 倫 理 與 政 府 廉 政 民 間 公 司 如 何 協 助 國 家 廉 政 壹 前 言 : 從 在 今 (99) 年 5 月 17 日 公 布 瑞 士 洛 桑 國 際 管 理 學 院 (IMD) 今 年 世 界 競 爭 力 年 鑑 出 爐, 其 中, 我 國 的 總 體 競 爭 力 名 次, 由 去 (98) 年 的 23 名 跳 升 至 第 8 名, 為 歷 年 來 最 佳 的 名 次, 主 要 是 企 業 競 爭 力 和 政 府 效 能 兩 方 面 的 提 升 企 業 競 爭 力 由 去 年 的 22 名 升 至 第 3 名, 政 府 效 能 則 由 18 名 進 步 至 第 6 名 彰 顯 法 務 部 在 近 二 年 推 動 廉 能 政 策 的 成 效, 諸 如 : 一 頒 行 國 家 廉 政 建 設 行 動 方 案, 重 新 擘 劃 國 家 廉 政 建 設 的 藍 圖 及 發 展 策 略 二 實 施 公 務 員 廉 政 倫 理 規 範, 使 公 務 員 面 對 邀 宴 饋 贈 請 託 時, 有 明 確 的 指 引 三 增 訂 貪 污 罪 被 告 不 說 明 財 產 來 源 罪, 貪 污 罪 被 告 就 其 異 常 增 加 的 財 產, 有 對 檢 察 官 說 明 的 義 務 四 推 動 建 立 企 業 倫 理 規 範, 訂 定 企 業 倫 理 守 則, 強 化 公 司 治 理 及 社 會 責 任 等, 有 效 提 升 政 府 的 效 能 及 企 業 的 競 爭 力, 獲 得 國 際 的 肯 定 本 次 謹 以 企 業 倫 理 與 政 府 廉 政 為 主 題, 就 有 關 誠 信 價 值 企 業 新 利 基 面 向, 為 各 位 先 進 報 告 民 間 公 司 如 何 協 助 國 家 廉 政 貳 誠 信 價 值 企 業 新 利 基 一 誠 信 有 益 企 業 經 營 誠 信 (Integrity) 是 無 論 你 到 哪 裡, 都 可 以 帶 著 走 的 東 西 當 它 變 成 你 的 一 部 分 時, 不 管 景 氣 好 壞, 它 都 會 緊 跟 著 你, 別 人 無 法 搶 走 它 企 業 重 視 誠 信 與 倫 理 (Ethics), 最 直 接 的 受 益 人 就 是 企 業 本 身, 西 諺 云 : 倫 理 為 生 財 之 道 遠 東 經 濟 評 論 指 出 投 資 於 倫 理, 長 期 有 1
利 可 圖, 行 為 好 則 利 潤 大, 好 道 德 會 帶 來 好 生 意 2009 年 國 際 透 明 組 織 (TI) 發 表 的 全 球 貪 腐 趨 勢 (GCB) 也 表 示, 有 半 數 以 上 的 受 訪 者 願 意 花 多 一 點 錢 向 廉 潔 誠 信 的 企 業 購 買 商 品, 所 以 誠 信 的 確 會 帶 來 好 報 酬 誠 信 經 營 是 企 業 最 基 本 的 社 會 責 任, 一 般 人 常 以 為 在 激 烈 競 爭 的 市 場 上 求 生 存, 必 須 無 所 不 用 其 極 的 爭 取 績 效, 還 管 什 麼 誠 信 倫 理, 但 有 美 國 學 者 對 企 業 財 務 績 效 和 社 會 責 任 進 行 研 究, 得 出 社 會 責 任 的 表 現 和 財 務 績 效 之 間 存 在 顯 著 正 相 關 的 結 論, 社 會 責 任 不 但 可 贏 取 顧 客 信 任, 更 可 強 化 員 工 的 承 諾 美 國 非 營 利 組 織 倫 理 資 源 中 心 也 曾 調 查 指 出, 近 八 成 的 員 工 認 為, 組 織 對 誠 信 倫 理 的 關 注, 以 及 堅 持 做 正 確 的 事, 是 他 們 繼 續 留 任 的 重 要 原 因 一 個 人 在 重 視 誠 信 倫 理 環 境 下 工 作, 有 助 於 精 神 健 康 的 提 昇, 進 而 培 育 出 信 任, 使 企 業 經 營 成 本 下 降 與 生 產 力 增 加 二 貪 腐 侵 蝕 企 業 生 命 企 業 貪 腐 破 壞 誠 信 價 值, 國 際 透 明 組 織 2009 年 度 以 貪 腐 與 私 部 門 為 主 題, 提 出 全 球 貪 腐 報 告 指 出, 過 去 兩 年, 各 地 貪 腐 情 事 已 讓 全 球 企 業 損 失 數 十 億 美 元, 也 衍 生 出 員 工 道 德 水 準 低 落 顧 客 與 商 業 夥 伴 之 間 高 度 不 信 任 等 危 機 ; 貪 腐 至 少 提 高 百 分 之 十 的 企 業 成 本, 企 業 還 要 支 付 高 額 政 治 支 出, 從 事 不 法 關 說 行 賄 等 共 謀 的 貪 腐 行 為, 不 但 破 壞 公 司 治 理 機 制, 並 將 成 本 轉 嫁 到 消 費 者 身 上, 造 成 公 民 的 超 額 負 擔 與 全 球 經 濟 資 源 的 巨 額 浪 費 據 法 務 部 統 計, 從 2000 年 7 月 到 2009 年 12 月 期 間, 我 國 貪 瀆 案 被 起 訴 有 1 萬 4,537 人, 一 般 民 眾 涉 案 累 計 人 數,2001 年 有 416 人 ( 占 總 數 23.95 2
%), 到 2009 年 底, 民 眾 涉 案 累 計 人 數 增 加 到 6,397 人 ( 占 總 數 44%), 上 述 民 眾 除 受 委 託 行 使 公 權 力 之 準 公 務 員 外, 多 係 企 業 主 及 其 員 工 涉 及 貪 污 共 犯 行 賄 罪, 嚴 重 混 淆 政 商 分 際, 敗 壞 官 箴, 顯 示 企 業 涉 入 貪 污 案 有 上 升 的 現 象 這 還 不 包 括 企 業 本 身 內 部 及 企 業 間 的 詐 欺 背 信 和 侵 占 等 行 為 在 內 近 十 年 來, 幾 件 廣 受 矚 目 的 企 業 不 法 舞 弊 案, 損 失 金 額 動 輒 數 十 億 至 數 百 億 元, 光 是 力 霸 集 團 弊 案, 損 失 金 額 就 高 達 新 臺 幣 ( 下 同 )731 億 6,000 萬 元 其 他 發 生 的 案 件, 例 如 : 東 隆 五 金 博 達 台 鳳 廣 三 集 團 ( 順 大 裕 台 中 商 銀 ) 中 興 銀 等 案, 分 別 以 不 實 財 務 報 表 非 常 規 交 易 操 縱 市 場 內 線 交 易 利 用 關 係 人 非 法 交 易 洗 錢 虛 設 行 號 等 手 法 牟 取 不 法 利 益, 金 額 高 達 434 億 7,469 萬 餘 元 換 句 話 說, 這 些 年 來 企 業 貪 腐 案 件 造 成 社 會 的 損 失 超 過 1,166 億 元, 遠 遠 超 過 公 部 門 同 時 期 貪 污 案 件 查 獲 的 貪 瀆 總 金 額 ( 約 333 億 元 ) 企 業 貪 腐 造 成 社 會 重 大 危 害, 中 外 皆 然 2002 年 美 國 陸 續 發 生 安 隆 (Enron) 世 界 通 訊 (WorldCom) 等 數 個 大 企 業 詐 欺 倒 閉 案 ; 安 隆 公 司 曾 經 是 美 國 最 大 的 能 源 公 司, 全 美 第 七 大 的 公 司, 在 16 年 之 間, 資 產 從 100 億 美 元 增 加 至 650 億 美 元, 卻 在 短 短 的 24 天 中 宣 布 破 產 倒 閉, 留 下 2 萬 4 千 名 手 足 無 措 的 員 工, 退 休 金 付 之 一 炬, 資 深 員 工 損 失 逾 20 億 美 元, 以 及 廣 大 的 受 害 股 東, 股 票 從 炙 手 可 熱, 淪 為 壁 紙, 市 值 損 失 600 億 美 元 深 究 這 些 企 業 一 夕 垮 台 的 原 因, 其 實 不 外 傲 慢 貪 婪 與 腐 化 三 個 致 命 傷 相 結 合 國 內 學 者 葉 匡 時 認 為, 成 功 的 企 業 各 有 其 因, 但 企 業 會 走 向 失 敗, 原 因 都 是 類 似 的, 一 是 違 背 誠 信 ; 二 是 3
不 夠 務 實 沒 有 誠 信 的 企 業 雖 可 能 成 功 一 時, 但 最 後 必 敗 無 疑 世 界 銀 行 前 總 裁 沃 爾 芬 森 (James D. Wolfensohn) 認 為, 貪 腐 是 政 治 之 癌, 會 摧 毁 發 展 的 一 切 努 力, 它 又 何 嘗 不 是 企 業 之 癌 呢! 三 企 業 責 任 蔚 為 趨 勢 企 業 生 於 社 會 成 於 社 會, 沒 有 優 質 的 社 會, 就 沒 有 優 質 的 企 業, 企 業 要 受 到 社 會 肯 定 與 尊 敬, 必 須 善 盡 社 會 責 任, 誠 信 經 營 聯 合 國 於 1999 年 提 出 全 球 盟 約 (Global Compact), 將 人 權 勞 工 環 境 及 反 貪 腐 四 項 議 題 作 為 落 實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CSR) 之 國 際 共 通 標 準, 主 張 企 業 應 扮 演 積 極 的 企 業 公 民, 營 造 誠 信 公 平 的 經 營 環 境, 目 前 已 有 50 多 個 國 家 約 700 多 家 企 業 簽 署 盟 約 亞 太 經 濟 合 作 組 織 (APEC) 已 將 提 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及 打 擊 貪 腐 列 為 必 需 面 對 的 二 項 全 球 化 議 題, 定 有 企 業 行 為 準 則 ( Code of Conduct for Business), 鼓 勵 公 私 部 門 建 立 夥 伴 關 係, 致 力 改 善 治 理 機 制 打 擊 貪 腐 其 他 國 際 性 組 織, 如 : 國 際 商 會 (ICC) 經 濟 合 作 發 展 組 織 (OECD) 世 界 經 濟 論 壇 (WEF) 世 界 銀 行 (WB)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WTO) 和 國 際 透 明 組 織 也 都 陸 續 提 出 企 業 應 誠 信 經 營 的 主 張 與 商 業 經 營 規 範, 益 見 企 業 責 任 已 蔚 為 國 際 趨 勢 當 企 業 致 力 於 發 展 全 球 佈 局 時, 必 然 要 放 寬 視 野, 將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與 國 際 商 業 規 範 接 軌 企 業 必 須 體 認 到 全 球 化 已 打 破 國 界 藩 籬, 使 全 球 經 濟 一 體 化, 全 球 化 的 市 場 提 供 企 業 增 加 利 潤 機 會 與 賦 予 企 業 更 多 自 由, 但 也 衍 生 相 對 的 責 任 與 產 生 可 能 的 陷 阱 面 對 全 球 化 的 激 烈 商 業 競 爭, 企 業 要 追 求 永 續 成 功, 避 免 不 符 倫 理 行 為 導 致 的 法 律 責 任 和 商 譽 損 害 的 高 昂 成 本, 企 業 的 策 略 管 理 4
必 須 融 入 誠 信 倫 理 的 價 值 觀 誠 信 絕 對 是 個 相 當 值 得 建 立 的 優 勢, 企 業 外 在 的 一 切 優 勢 均 極 易 被 模 仿, 唯 有 內 在 的 誠 信 文 化 方 能 型 塑 企 業 無 可 取 代 之 價 值, 亦 是 企 業 持 久 永 恆 的 根 本 四 誠 信 領 導 創 造 贏 家 19 世 紀 中 國 紅 頂 商 人 胡 雪 巖 指 出 10 字 箴 言 商 道 即 人 道 信 譽 就 是 錢, 他 以 戒 欺 為 經 商 之 座 右 銘 1994 年 間, 由 日 本 與 美 國 歐 洲 知 名 企 業 領 袖 自 發 性 的 成 立 高 斯 圓 桌 會 議 (Caux Round Table), 主 張 全 球 企 業 界 領 導 人 應 該 致 力 改 善 經 濟 和 社 會 條 件, 尊 重 法 律 和 人 性 尊 嚴, 不 從 事 非 法 活 動, 可 見 誠 信 是 古 今 中 外 成 功 企 業 家 的 共 同 準 則 企 業 追 求 永 續 經 營, 不 能 僅 將 講 誠 信 重 倫 理 視 為 一 時 的 風 尚 或 行 銷 新 花 招, 企 業 領 導 人 應 該 把 誠 信 倫 理 的 管 理 原 則 和 策 略 系 統 化 地 融 入 企 業 文 化, 以 實 際 行 動 展 現 負 責 與 誠 實 廉 潔 艾 科 卡 (Lee Iacocca) 華 倫 巴 菲 特 ( Warren Buffett) 威 爾 許 (Jack Welch) 彼 得 杜 拉 克 (Peter Drucker) 亨 利 明 茲 伯 格 (Henry Mintzberg) 等 成 功 企 業 家 及 管 理 學 者, 都 指 出 企 業 領 導 人 要 有 品 格 誠 信 守 法, 才 能 有 效 領 導, 展 現 高 度 倫 理 行 為 和 社 會 責 任 感, 滿 足 公 眾 對 企 業 的 期 望 經 營 企 業 追 求 利 益 雖 理 所 當 然, 但 若 是 因 違 反 誠 信 與 道 德 原 則 而 得 來 的 財 富, 卻 會 使 個 人 以 及 整 個 企 業 組 織 沉 淪 墮 落 誠 信 之 人 心 中 有 一 把 道 德 量 尺, 會 以 更 高 尚 的 標 準 做 出 抉 擇 永 續 經 營 企 業 的 成 功 人 士, 都 展 現 出 誠 信 特 質 這 表 示 了 誠 信 在 企 業 裡 確 實 是 一 種 競 爭 優 勢, 而 示 範 誠 信 並 贏 得 信 賴, 是 領 導 者 的 責 任 5
五 建 立 誠 信 經 營 環 境 由 於 消 費 者 意 識 覺 醒, 社 會 開 始 賦 予 企 業 一 種 道 德 人 格, 誠 信 愈 顯 重 要 彼 得 杜 拉 克 認 為 企 業 管 理 者 應 當 考 慮 公 司 政 策 和 行 為 對 於 社 會 的 影 響, 是 否 有 利 於 社 會 的 穩 定 和 諧 企 業 正 派 經 營, 建 立 品 牌 形 象, 可 以 促 進 企 業 和 社 會 的 永 續 發 展, 這 是 偉 大 的 企 業 和 平 庸 企 業 不 同 之 處 偉 大 的 企 業 願 景 高 於 單 純 獲 利, 它 們 重 視 誠 信 的 價 值 觀, 也 付 諸 行 動 2009 年 聯 合 國 舉 辦 1209 國 際 反 貪 日, 以 別 讓 貪 腐 葬 送 發 展 為 活 動 主 題, 凸 顯 反 貪 腐 是 當 今 全 球 公 私 部 門 最 重 要 的 課 題 聯 合 國 反 腐 敗 公 約 (UNCAC) 是 世 上 最 有 力 的 反 腐 倡 廉 法 律, 其 中 也 特 別 針 對 私 營 企 業 的 內 部 控 制 行 為 規 範 等 提 出 可 遵 循 之 準 則 我 國 政 府 參 酌 聯 合 國 反 腐 敗 公 約 及 國 際 透 明 組 織 國 家 廉 政 體 系 概 念, 將 建 立 公 私 部 門 夥 伴 關 係 的 精 神 融 入 2009 年 7 月 8 日 訂 頒 國 家 廉 政 建 設 行 動 方 案 該 方 案 在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方 面, 納 入 強 化 公 司 治 理 及 企 業 倫 理 倡 導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輔 導 獎 勵 企 業 建 立 倫 理 規 範 及 內 控 機 制, 由 經 濟 部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等 機 關 辦 理, 即 在 創 造 誠 信 的 環 境, 鼓 勵 和 促 進 企 業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參 私 部 門 與 公 部 門 的 合 作 貪 腐, 破 壞 社 會 公 平 扭 曲 資 源 分 配, 也 摧 毀 人 民 對 政 府 的 信 心 與 認 同 一 程 序 公 平 透 明 公 開 我 國 目 前 對 於 國 家 廉 政 尚 有 許 多 提 升 的 空 間, 政 府 仍 將 持 續 推 動 廉 能 改 革, 但 更 需 要 民 間 企 業 共 同 合 作 戮 力 以 赴, 實 現 程 序 公 平 透 明 公 開 的 乾 淨 政 府 及 誠 信 社 會 的 理 想 6
二 檢 舉 貪 瀆 廉 政 服 務 聯 絡 管 道 ( 一 ) 法 務 部 我 爆 料 廉 政 檢 舉 專 線 (02)2316-7586( 惡 習 依 舊 欺 我 爆 料 ) 現 在, 檢 舉 公 務 員 貪 瀆 只 要 一 通 電 話 就 能 搞 定, 不 但 安 全 保 密, 只 要 查 證 屬 實 經 法 院 判 決 有 罪 者, 最 高 還 有 1000 萬 檢 舉 獎 金! ( 二 ) 本 分 局 廉 政 檢 舉 專 線 電 話 :(04)2285-0246 傳 真 :(04)2285-0198 電 子 信 箱 :tcc15@tcbaphiq.gov.tw 地 址 : 臺 中 市 南 區 402 國 光 路 250 號 (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大 樓 ) 政 風 室 肆 民 間 企 業 推 動 倫 理 規 範 情 形 謹 以 花 旗 集 團 福 特 公 司 所 推 行 的 倫 理 規 範 及 台 積 電 公 司 的 核 心 價 值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為 參 考 範 例, 觀 之 其 員 工 如 何 在 法 律 和 道 德 層 面 採 取 行 動, 促 進 企 業 最 佳 利 益, 建 立 反 貪 夥 伴 關 係 以 及 避 免 利 益 衝 突 一 花 旗 集 團 倫 理 規 範 ( 摘 譯 : 周 怡 ) ( 一 ) 利 益 衝 突 因 為 不 可 能 描 述 每 一 個 潛 在 衝 突, 花 旗 集 團 必 須 依 賴 您 處 理 職 業 ( 公 務 ) 和 個 人 事 務 時, 承 諾 妥 善 行 使 判 斷 力 與 徵 求 專 業 意 見, 並 在 適 當 的 時 候 堅 持 最 高 的 道 德 標 準 ( 二 ) 職 務 之 便 之 商 機 Corporate Opportunities 當 有 商 機 出 現 時, 您 有 義 務 合 法 增 進 花 旗 集 團 之 利 益 ( 三 ) 個 人 理 財 Personal Business Dealings 任 何 非 標 準 業 務 流 程 必 須 預 先 通 知 您 的 主 管 與 法 務 經 理 二 福 特 公 司 倫 理 規 範 ( 摘 譯 : 周 怡 ) 7
( 一 ) 利 益 衝 突 我 們 ( 福 特 ) 的 員 工 需 要 在 法 律 和 道 德 層 面 採 取 行 動 以 促 進 公 司 的 最 佳 利 益 與 供 應 商, 經 銷 商 和 顧 客 之 人 際 關 係 不 能 影 響 您 的 判 斷 和 採 取 行 動 的 能 力 員 工 不 會 利 用 與 福 特 公 司 之 關 係 牟 取 自 己 或 他 人 之 利 益 事 實 上, 在 處 理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客 戶 ( 包 括 我 們 自 己 的 經 銷 商 ) 和 其 他 國 家 之 業 務 關 係 時, 福 特 公 司 希 望 您 們 認 真 地 避 免 利 益 衝 突 簡 單 的 說, 您 的 行 為 可 承 受 公 眾 的 監 督? 如 果 披 露 您 的 行 為 給 管 理 階 層 與 媒 體, 您 能 證 明 您 是 合 法 且 無 可 指 責 的 福 特 員 工? 如 果 不 是 這 樣, 別 這 樣 做 如 果 您 有 任 何 疑 問, 請 諮 詢 管 理 部 門 或 福 特 公 司 的 法 律 顧 問 ( 二 ) 禮 物 與 利 益 / 餽 贈 本 公 司 從 不 要 求 任 何 與 福 特 有 關 之 個 人 或 組 織 提 供 任 何 餽 贈 這 是 全 面 禁 止 之 行 為 例 如, 要 求 供 應 商 提 供 的 機 票, 運 動 賽 事 或 文 化 活 動 的 門 票 是 禁 止 的 三 台 積 公 司 的 核 心 價 值 及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 一 ) 核 心 價 值 : 誠 信 正 直 承 諾 創 新 客 戶 夥 伴 關 係 ( 二 )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 要 有 誠 信, 對 股 東 對 社 會 大 眾 對 台 積 公 司 數 萬 員 工 都 要 有 誠 信 遵 守 法 律 及 法 治, 不 做 違 法 的 事 反 對 貪 腐, 厭 惡 裙 帶 關 係, 不 追 求 政 商 關 係 不 賄 賂 重 視 公 司 治 理 不 參 與 政 治 8
不 只 是 提 供 好 的 工 作 機 會, 而 且 提 供 很 好 的 待 遇 及 工 作 環 境 重 視 環 境 保 護 及 氣 候 變 遷 台 積 公 司 因 應 全 球 氣 候 變 遷 的 趨 勢, 持 續 落 實 各 項 環 保 措 施 並 貢 獻 心 力 創 新 是 台 積 公 司 的 核 心 價 值 投 資 照 明 及 太 陽 能 產 業, 透 過 創 新 直 接 為 綠 色 地 球 盡 一 份 心 力 在 能 力 範 圍 內 贊 助 文 化 教 育 發 展, 對 文 化 教 育 與 社 區 活 動 做 出 貢 獻 ( 如 : 水 災 賑 災 專 案 台 積 電 文 教 基 金 會 ) 伍 結 語 : 乾 淨 政 府 誠 信 社 會, 誠 信 倫 理 是 營 造 乾 淨 政 府 的 要 素, 更 是 自 由 市 場 和 諧 運 作 的 基 礎 臺 灣 在 世 界 經 濟 發 展 具 有 舉 足 輕 重 的 地 位, 我 們 期 盼 在 國 際 社 會 倫 理 具 有 同 等 的 聲 譽 政 府 與 企 業 在 促 進 社 會 公 平 正 義 提 昇 國 家 競 爭 力 的 多 元 治 理 網 絡 內 扮 演 了 最 關 鍵 的 角 色, 需 要 雙 方 群 策 群 力 深 入 耕 耘 聯 合 國 秘 書 長 潘 基 文 於 去 (2009) 年 國 際 反 貪 日 呼 籲, 私 營 部 門 不 應 該 落 在 政 府 的 後 面, 並 敦 促 私 營 部 門 採 取 符 合 聯 合 國 公 約 反 腐 措 施 同 時 世 界 銀 行 與 國 際 透 明 組 織 均 將 企 業 視 為 建 構 國 家 廉 政 體 系 之 重 要 環 節, 期 盼 企 業 善 盡 社 會 責 任, 勇 於 以 具 體 的 行 動 建 立 誠 信 文 化, 共 同 參 與 國 家 廉 政 建 設 之 推 動 ( 摘 錄 自 法 務 部 說 帖 誠 信 價 值 企 業 新 利 基 及 2010 政 府 廉 政 與 企 業 誠 信 座 談 會 紀 錄 ) 政 風 室 關 心 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