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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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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辭 四 年 前, 剛 進 碩 士 班 的 我 大 概 沒 想 過 寫 論 文 會 是 條 如 此 漫 長 的 路 ~ 這 也 許 是 多 數 諮 商 相 關 研 究 所 的 研 究 生 都 會 有 的 心 聲, 但 是 我 很 開 心 跟 慶 幸 的 是 我 選 擇 了 一 個 我 自 己 喜 歡 有 興 趣 的 論 文 題 目, 也 獲 得 指 導 教 授 口 試 委 員 和 許 多 老 師 的 肯 定 和 支 持, 讓 這 條 漫 長 的 路 不 至 顯 得 艱 辛 首 先, 我 要 感 謝 未 曾 謀 面 的 曾 璟 婷 老 師, 因 為 他 的 碩 士 論 文 讓 我 在 碩 一 下 時 遇 見 了 我 的 論 文 題 目 -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反 移 情, 啟 發 我 對 反 移 情 議 題 的 興 趣 和 關 注 再 來, 我 要 感 謝 當 時 的 指 導 教 授 潘 貞 妮 老 師, 因 為 他 肯 定 了 這 個 題 目 的 價 值, 並 在 遊 戲 治 療 課 程 中 給 予 許 多 的 指 導, 讓 這 個 研 究 夢 想 得 以 持 續 下 去 而 且, 即 使 後 來 潘 老 師 因 為 身 體 因 素 提 前 退 休 結 束 指 導, 也 為 我 尋 覓 溫 暖 認 真 的 指 導 教 授 人 選 張 學 善 老 師 林 淑 君 老 師 和 謝 珮 玲 老 師 的 論 文 也 幫 助 我 許 多, 在 剛 開 始 對 反 移 情 瞭 解 有 限 的 情 況 下, 他 們 的 論 文 奠 定 了 我 對 反 移 情 瞭 解 的 基 礎, 也 讓 我 從 中 思 考 自 己 要 如 何 進 行 論 文 研 究 而 碩 一 下 修 質 性 研 究 時, 受 訪 者 A 不 僅 協 助 我 完 成 學 習 報 告, 也 讓 我 對 遊 戲 治 療 和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反 移 情 有 更 多 深 入 的 認 識, 奠 定 了 此 論 文 研 究 的 基 礎, 更 確 立 我 想 要 完 成 這 個 研 究 的 想 法 小 瑩 和 薇 薇 不 但 讓 我 在 遊 戲 治 療 上 有 許 多 學 習, 他 們 帶 給 我 的 觸 動 也 讓 我 堅 定 要 研 所 此 議 題 的 信 念, 在 我 心 中 永 遠 都 會 記 得 他 們! 還 有 其 他 一 路 上 陪 伴 我 學 習 和 成 長 的 個 案, 他 們 是 我 學 習 反 移 情 最 好 的 老 師!! 在 初 期 觀 看 許 多 反 移 情 文 獻 時, 我 常 因 實 務 經 驗 的 有 限 難 以 理 解 文 獻 內 涵, 是 這 些 個 案 豐 富 了 我 的 實 務 經 驗, 讓 我 能 夠 對 文 獻 內 容 有 更 多 的 瞭 解 和 體 會, 也 讓 我 在 實 習 階 段 即 使 停 下 了 論 文 研 究, 卻 始 終 不 曾 遠 離 對 反 移 情 的 探 索 和 學 習 當 然, 功 不 可 沒 的 還 有 三 位 受 訪 者 B C D, 當 我 覺 得 反 移 情 題 目 的 受 訪 者 應 該 不 容 易 邀 請 時, 他 們 的 答 應 不 僅 讓 我 心 存 感 激, 也 讓 我 對 論 文 研 究 充 滿 希 望 因 此, 我 要 謝 謝 B 一 次 又 一 次 的 詳 盡 分 享, 謝 謝 C 對 訪 談 內 容 的 仔 細 準 備 和 D 的 願 意 與 坦 承 協 同 分 析 同 樣 也 是 我 不 得 不 大 力 感 謝 的 人, 幾 個 月 以 來, 他 利 用 休 假 時 間 不 厭 其 煩 地 一 次 次 陪 伴 我 逐 一 討 論 逐 字 稿 的 編 碼 分 析, 協 助 我 型 塑 研 究 結 果 的 雛 形, 讓 我 無 以 回 報 感 謝 指 導 教 授 婉 敏 老 師 的 相 信 和 尊 重, 讓 我 擁 有 許 多 的 自 由, 能 用 自 己 想 要 的 方 式 和 步 調 完 成 論 文, 他 的 肯 定 更 是 我 疲 憊 時 最 好 的 強 心 針 口 委 侯 禛 塘 老 師 即 使 忙 碌 也 十 分 認 真 閱 讀 我 的 論 文, 溫 暖 堅 定 的 回 饋 總 是 能

讓 我 虛 心 受 教 而 謝 珮 玲 老 師 的 鼓 勵 總 是 讓 我 充 滿 力 量, 給 予 的 許 多 提 醒 都 十 分 精 闢, 他 在 反 移 情 議 題 上 的 專 精 更 是 我 學 習 的 對 象 還 有 許 多 一 路 上 肯 定 我 為 我 加 油 打 氣 的 人 感 謝 駐 地 實 習 時 的 督 導 月 霞 老 師, 他 肯 定 我 的 自 我 反 思, 讓 我 從 和 個 案 互 動 的 經 驗 裡 提 取 學 習 反 移 情 的 養 分, 也 提 醒 我 處 理 自 身 的 議 題 感 謝 好 友 菀 玲, 從 碩 一 至 今 的 一 路 陪 伴, 還 有 在 學 業 和 論 文 上 面 的 許 多 提 醒 感 謝 冠 霖, 我 們 常 一 起 論 文 論 文 路 的 辛 苦, 相 互 吐 苦 水, 成 為 彼 此 論 文 路 上 的 伙 伴 感 謝 同 門 瑞 金, 除 了 平 時 的 加 油 打 氣, 在 口 試 時 更 千 里 迢 迢 到 台 中 為 我 做 紀 錄, 是 我 口 試 最 好 的 見 證 者 感 謝 一 同 在 中 原 實 習 的 伙 伴 婷 婷 和 小 君, 和 中 原 的 大 家, 謝 謝 你 們 的 支 持 與 鼓 勵, 還 有 對 我 論 文 的 祝 福 兩 年 前 面 試 實 習 機 構 時, 良 玉 老 師 對 我 說 拖 延 是 因 為 相 信 自 己 能 夠 在 期 限 內 完 成, 這 番 話 總 是 能 讓 我 卸 下 拖 延 論 文 的 自 責, 讓 我 相 信 自 己 一 定 會 在 期 限 內 完 成 論 文! 還 有 一 個 不 得 不 被 提 起 的 人, 感 謝 從 補 習 考 研 究 所 念 研 究 所 實 習 到 寫 論 文 這 一 路 上 陪 伴 著 我 的 男 友 智 強, 雖 然 他 不 盡 然 瞭 解 念 研 究 所 實 習 和 寫 論 文 的 辛 苦, 卻 始 終 陪 伴 我 身 旁, 在 我 挫 折 焦 慮 時 給 我 支 持, 在 我 心 情 煩 悶 時 陪 我 出 去 走 走, 這 些 都 帶 給 我 莫 大 的 勇 氣 和 動 力 繼 續 走 下 去, 面 對 一 路 上 的 挑 戰 最 後, 我 想 說 的 是, 對 於 幾 年 來 我 對 反 移 情 議 題 的 瞭 解 比 身 旁 同 學 多 了 許 多, 我 覺 得 深 感 幸 運, 因 為 我 選 擇 了 這 個 題 目, 但 也 對 我 無 法 全 然 地 完 整 表 達 我 對 反 移 情 的 學 習 感 到 抱 歉 而 對 於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反 移 情, 我 想 我 的 論 文 研 究 只 是 開 了 一 扇 小 小 的 窗, 期 盼 未 來 還 有 更 多 人 來 豐 富 這 個 領 域 的 研 究, 讓 許 許 多 多 的 遊 戲 治 療 師 得 以 看 見 這 廣 大 的 世 界 對 我 來 說, 反 移 情 的 學 習 是 諮 商 工 作 者 一 輩 子 的 學 習, 也 希 望 相 關 研 究 能 夠 持 續 開 花 結 果, 一 切 都 未 完 待 續 98.07 台 北

摘 要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在 瞭 解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之 反 移 情 經 驗, 以 現 象 學 觀 點, 對 三 位 遊 戲 治 療 師 進 行 深 度 訪 談, 瞭 解 其 對 反 移 情 的 定 義 與 看 法 反 移 情 反 應 反 移 情 誘 發 素 材 反 移 情 影 響 反 移 情 覺 察 反 移 情 因 應 和 反 移 情 解 讀 綜 合 三 位 受 訪 者 之 分 享, 本 研 究 發 現 如 下 : 一 受 訪 者 對 反 移 情 之 定 義 與 看 法 為 與 個 案 類 型 有 關 與 諮 商 師 經 驗 有 關 是 經 驗 的 流 動 與 經 驗 的 相 互 影 響 是 個 案 與 諮 商 師 共 同 帶 來 的 諮 商 師 需 對 感 受 敏 感 與 區 辨 是 諮 商 師 需 要 整 理 的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亦 是 成 長 契 機 而 在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中 反 移 情 的 特 殊 性 上, 受 訪 者 認 為 媒 材 帶 來 特 殊 的 關 係 正 向 反 移 情 較 多 考 量 也 更 多 二 反 移 情 反 應 部 分 歸 納 後 區 分 為 反 移 情 情 緒 與 感 受 反 移 情 認 知 和 想 法 與 反 移 情 行 為 三 個 部 分 反 移 情 情 緒 與 感 受 包 含 成 功 與 成 就 感 欣 賞 與 佩 服 不 舒 服 心 疼 不 捨 擔 心 害 怕 與 緊 張 挫 折 與 無 力 罪 惡 感 生 氣 憤 怒 辛 苦 與 吃 力 棘 手 覺 得 被 操 控 性 衝 動 等 感 受 ; 反 移 情 認 知 和 想 法 部 分 有 家 長 不 是 故 意 的 不 認 同, 以 及 對 個 案 處 遇 的 思 考 ; 而 反 移 情 行 為 部 分 則 包 含 更 多 關 懷 與 撫 慰 和 對 抗 等 部 分, 前 者 亦 包 含 形 成 非 諮 商 關 係 三 反 移 情 誘 發 素 材 有 案 主 部 分 家 庭 系 統 部 分 諮 商 師 部 分 互 動 部 分 其 它 系 統 部 分 和 諮 商 工 作 部 分 案 主 部 分 的 誘 發 素 材 包 含 案 主 的 狀 態 和 議 題 案 主 的 言 行 案 主 的 有 限 性 等 ; 家 庭 系 統 部 分 的 誘 發 素 材 包 含 家 長 的 狀 態 家 長 的 行 為 家 長 的 情 緒 家 長 的 過 去 經 驗 家 長 對 資 源 不 熟 悉 等 ; 諮 商 師 部 分 的 誘 發 素 材 包 含 諮 商 師 請 假 諮 商 師 過 去 的 實 務 經 驗 諮 商 師 過 去 的 個 人 經 驗 諮 商 師 的 身 體 特 質 諮 商 師 的 有 限 性 和 諮 商 師 的 付 出 等 ; 互 動 部 分 的 誘 發 素 材 有 諮 商 師 不 清 楚 案 主 的 表 達 內 容 諮 商 師 和 父 母 的 想 法 與 步 調 不 同 角 色 扮 演 諮 商 師 和 個 案 的 熟 悉 等 ; 其 它 系 統 部 分 包 含 司 法 的 解 讀 與 判 決 系 統 的 回 應 狀 態 道 德 評 價 權 力 的 差 異 外 在 環 境 難 改 變 跨 文 化 的 考 量 等 ; 諮 商 工 作 部 分 的 誘 發 素 材 有 結 案 的 狀 態 與 諮 商 進 展 等 四 反 移 情 影 響 部 分 包 含 對 諮 商 歷 程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影 響 和 對 諮 商 師 個 人 及 專 業 的 影 響 兩 個 部 分 在 對 諮 商 歷 程 與 諮 商 工 作 的 影 響 部 分, 包 含 過 度 討 好 和 保 護 小 心 謹 慎 提 供 私 人 聯 絡 方 式 家 長 感 覺 有 壓 力 擔 心 被 社 工 誤 解 擔 心 諮 商 中 斷 等 ; 在 對 諮 商 師 個 人 及 專 業 的 影 響 方 面, 包 含 對 人 身 安 全 的 敏 感 對 關 係 的 對 抗 自 我 成 長 對 自 己 的 質 疑 持 續 進 修 與 學 習 和 調 整 與 家 長 工 作 的 態 度 等 五 反 移 情 覺 察 線 索 方 面 分 為 來 自 諮 商 歷 程 的 線 索 和 來 自 諮 商 師 個 人 狀 態 的 線 索 來 自 諮 商 歷 程 的 線 索 包 含 諮 商 師 對 感 受 的 敏 感 與 反 思 案 主 的 言 行 與 家 長 的 互 動 和 諮 商 進 展 不 如 預 期 等 ; 來 自 諮 商 師 個 人 狀 態 的 線 索 則 有 生 活 改 變 和 身 材 帶 來 的 影 響 等 此 外, 三 位 受 訪 者 各 有 其 特 殊 的 覺 察 模 式 六 反 移 情 因 應 經 歸 納 後 區 分 為 與 案 主 互 動 部 分 與 家 長 互 動 部 分 諮 商 師 I

部 分 其 它 個 案 處 遇 部 分 和 其 它 系 統 部 分 與 案 主 互 動 部 分 的 因 應 有 溝 通 與 互 動 方 式 的 調 整 讓 案 主 主 導 重 塑 正 向 經 驗 立 即 性 的 處 理 設 立 界 線 澄 清 同 理 與 接 納 一 般 化 提 供 好 客 體 持 平 放 下 個 人 感 受 諮 商 師 自 我 揭 露 等 ; 與 家 長 互 動 部 分 的 因 應 有 和 家 長 工 作 再 建 立 關 係 尊 重 與 鼓 勵 家 長 資 訊 給 予 和 衛 教 以 及 一 般 化 等 ; 諮 商 師 部 分 的 因 應 有 覺 察 與 自 我 提 醒 反 思 與 消 化 檢 視 回 顧 與 修 正 想 法 的 轉 換 感 受 遊 戲 的 輕 鬆 氛 圍 休 假 把 持 最 後 的 防 線 和 尋 求 督 導 等 ; 其 它 個 案 處 遇 部 分 的 因 應 有 不 妄 下 結 論 調 整 諮 商 目 標 引 進 其 它 資 源 歷 程 與 轉 介 議 題 的 結 合 等 ; 其 它 系 統 部 分 的 因 應 則 有 與 系 統 工 作 和 爭 取 兒 童 權 益 等 七 在 反 移 情 解 讀 部 分, 包 含 受 訪 者 對 分 享 的 反 移 情 經 驗 之 解 讀, 還 有 其 它 相 似 經 驗 的 解 讀 對 自 身 反 移 情 的 解 讀 包 含 了 和 家 長 關 係 不 夠 媒 材 帶 來 幫 助 情 緒 帶 來 幫 助 社 會 責 任 與 公 義 案 主 投 射 與 移 情 諮 商 師 個 人 議 題 一 般 化 與 自 我 接 納 提 供 正 向 力 量 反 映 彼 此 狀 態 和 必 然 會 出 現 等 ; 而 在 相 似 經 驗 的 解 讀 包 含 對 權 力 的 敏 感 尊 重 個 別 差 異 特 殊 議 題 或 類 型 的 個 案 與 家 長 工 作 的 狀 況 及 諮 商 進 展 不 佳 等 部 分 本 研 究 針 對 上 述 研 究 結 果 進 行 進 一 步 的 說 明 和 討 論, 此 外 也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特 色 與 限 制, 並 對 實 務 工 作 者 遊 戲 治 療 養 成 機 構 和 未 來 相 關 研 究 提 出 建 議 關 鍵 字 :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反 移 情 II

Countertransference of Play Therapists Yi-Cheng Chung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understand play therapists countertransference (CT) experiences. Three play therapists were interviewed with the in-depth interview in phenomenological viewpoint to know how they viewed CT and their CT experiences, CT awareness, CT coping, and CT interpretation. The CT experiences included CT reactions, CT source materials, and CT effects. The findings were as follows: (a) The views of CT were related to clients type, counselors experiences,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client and the counselor, and CT was caused by both client and counselor. About CT, counselors need to aware and distinguish their feelings, counselors need to deal with, and CT was not able to be avoided, and was the chance of growing. (b) CT reactions included CT feelings, CT thinkings, and CT behaviors. CT feelings included those of being successful, admiring, uncomfortable, hard to bear, worry and nervous, frustrated, iniquitous, angry, hard, controlled, and sexual. CT thinkings included that parents were not deliberate, not thinking similar, and thinking about case intervention. CT behaviors included more caring and opposition. (c) CT source materials included clients materials, family s materials, counselors materials, interacting materials, other system materials, and counseling materials. Clients materials included the client s (CL s) state and issue, CL s behavior, CL s limit. Family s materials included parents (PAs ) state, PAs behavior, PAs emotion, PAs experience, and PA didn t know the resources. Counselors materials included the counselor s (CO s) absence, past clinical experiences, past personal experiences, body characteristics, CO s limit, and CO s devoting. Interacting materials included that the Co cannot understand CL s expression, CO and PA were not synchronous, role-play, and CO s familiar with the client. Other system materials included jurisdiction, the response state of the system, morality, the difference of powers, being hard to change CL s environment, and multiple-culture. Counseling materials included the state of termination and the progress of counseling. (d) CT effects included those on the counseling and the the counselor. The effects on the counseling included that the CO overly pleased and protected, the CO was cautious, the CO provided personal contact way, PA had stress, CO worried about misunderstanding and early termination. The effects on the counselor included being sensitive to safety, opposition, self-growing, self-question, continuous learning, modulating the way of working with PA. III

(e) CT awareness included the clues from counseling process and CO s life. The counseling clues included CO s sensitivity of feelings, CL s behaviors, the interaction with PA, and that the progress was not expected. The counselor s life clues included the change of CO s life and the influence of CO s body. (f) CT coping included the interaction with CL, the interaction with PA, CO s coping, other intervention coping, and other system coping. The interaction with CL included modulating communicating way with CL, letting CL leading, setting up positive experiences, immediacy, setting limits, clarification, empathy, generalization, providing a good object, maintaining, putting feelings down, and CO s self- disclosure. The interaction with PA included working with PA, establishing relationship, respecting PA, giving information, and generalization. CO s coping included awareness and self- reminding, introspection, looking back and modulating, changing thinking, feeling play s free, taking rest, controlling the boundary, and seeking supervisor. Other intervention coping included not making wild conclusions, modulating the goal of counseling, bringing other resources, and connecting process and issue. Other system coping included working with system and fighting for children s right. (g) CT interpretation included the interpretation of CT experiences and the interpretation of similar CT experiences. The interpretation of CT experiences included that the relationship with PA was not good enough, media and emotion brought help,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justice, CL s projection and transference, CO s personal issue, generalizing and accepting, providing positive strength, reflecting CL s, PA s, and CO s state, and occurring certainly. The interpretation of similar CT experiences included being sensitive of power, respecting individual differences, CL with special issues, working state with PA, and the progress was not expected. The findings were explained and discussed. Based on the findings, some suggestions are made for play therapists, educational organizations, and future researchers. Key words: play therapy, countertransference IV

目 次 謝 辭 摘 要. I 英 文 摘 要..III 目 次 V 第 一 章 緒 論...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10 第 三 節 研 究 問 題 10 第 四 節 名 詞 釋 義 10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13 第 一 節 兒 童 遊 戲 治 療.13 第 二 節 諮 商 中 的 反 移 情..26 第 三 節 兒 童 諮 商 中 的 反 移 情 47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63 第 一 節 研 究 取 向 與 研 究 設 計 63 第 二 節 研 究 參 與 者..64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 68 第 四 節 研 究 程 序 69 第 五 節 資 料 處 理 及 分 析..72 第 六 節 研 究 倫 理 74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77 第 一 節 受 訪 者 B 的 反 移 情 經 驗.77 第 二 節 受 訪 者 C 的 反 移 情 經 驗...125 第 三 節 受 訪 者 D 的 反 移 情 經 驗...158 第 四 節 綜 合 發 現.182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213 第 一 節 討 論.213 第 二 節 研 究 特 色 與 限 制 221 第 三 節 結 論.222 第 四 節 建 議. 226 V

寫 在 論 文 之 後.231 參 考 文 獻...234 表 次 表 3-1 受 訪 者 基 本 資 料 表..65 表 3-2 受 訪 者 分 享 之 個 案 概 況 表...72 表 4-1 受 訪 者 B 之 反 移 情 架 構 表.122 表 4-2 受 訪 者 C 之 反 移 情 架 構 表.156 表 4-3 受 訪 者 D 之 反 移 情 架 構 表..180 表 4-4 綜 合 三 位 受 訪 者 之 反 移 情 架 構 表....209 圖 次 圖 2-1 反 移 情 類 型.33 圖 3-1 研 究 流 程 圖...70 圖 4-1 與 媒 材 的 三 角 關 係..129 圖 4-2 遊 戲 是 緩 衝 的 中 介..162 圖 4-3 與 媒 材 的 特 殊 關 係 184 圖 4-4 B 之 反 移 情 誘 發 反 應 與 因 應 路 徑 圖 206 圖 4-5 C 之 反 移 情 誘 發 反 應 與 因 應 路 徑 圖.207 圖 4-6 D 之 反 移 情 誘 發 反 應 與 因 應 路 徑 圖 208 附 錄 附 錄 一 訪 談 大 綱...240 附 錄 二 實 地 札 記 格 式...241 附 錄 三 研 究 說 明 書... 242 附 錄 四 參 與 研 究 研 究 同 意 書....243 附 錄 五 逐 字 稿 編 碼 範 例...244 VI

第 一 章 緒 論 本 章 共 分 為 四 節, 分 別 於 第 一 節 論 述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動 機, 第 二 節 說 明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目 的, 第 三 節 提 出 研 究 問 題, 最 後 則 在 第 四 節 針 對 本 研 究 之 重 要 名 詞 加 以 闡 述 說 明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本 研 究 動 機 分 為 三 點 論 述, 首 先 說 明 研 究 者 個 人 經 驗 的 統 整 與 反 思, 接 著 說 明 研 究 者 在 遊 戲 治 療 實 務 中 的 反 移 情 體 驗, 最 後 則 簡 要 說 明 現 今 相 關 文 獻 的 情 形 壹 個 人 經 驗 統 整 與 反 思 從 研 究 者 過 去 和 孩 子 接 觸 的 經 驗, 到 後 來 開 始 學 習 遊 戲 治 療, 閱 讀 相 關 文 獻, 一 步 步 串 聯 累 積 起 來, 形 成 了 這 篇 研 究 最 初 的 動 機 起 源, 因 此 將 先 說 明 研 究 者 過 去 和 孩 子 接 觸 的 經 驗, 再 說 明 研 究 者 在 遊 戲 治 療 中 的 學 習 和 文 獻 的 觸 動 一 過 去 接 觸 孩 子 的 經 驗 在 大 學 時, 我 曾 隨 社 團 夥 伴 到 育 幼 院 擔 任 課 輔 志 工 長 達 三 年, 即 使 一 週 只 有 兩 個 小 時 的 課 輔 時 間, 但 隨 著 與 孩 子 們 的 關 係 逐 漸 深 厚, 常 在 課 輔 之 餘 也 擔 心 著 他 們 的 未 來, 期 盼 自 己 和 社 團 夥 伴 能 為 他 們 多 做 點 什 麼 此 外, 在 進 入 研 究 所 之 前, 我 也 曾 在 兒 童 福 利 中 心 擔 任 一 個 學 期 的 課 輔 老 師, 在 平 日 教 導 孩 子 的 課 業 之 餘, 也 在 社 工 員 的 帶 領 之 下, 嘗 試 了 解 這 些 單 親 孩 子 的 家 庭 背 景, 並 在 家 長 座 談 會 中 學 習 與 家 長 溝 通, 提 供 孩 子 更 多 元 全 方 位 的 協 助 有 時 即 使 下 班 了, 心 中 仍 不 免 掛 念 著 這 些 孩 子, 擔 心 他 們 的 課 業 跟 不 上 擔 心 他 們 的 人 際 衝 突 擔 心 他 們 的 家 庭 狀 況 不 穩 定, 總 是 希 望 自 己 能 做 的 更 多 即 使 自 己 喜 歡 和 孩 子 接 觸, 但 這 樣 過 度 的 擔 心 有 時 會 讓 自 己 很 疲 憊, 不 禁 心 想 : 下 班 就 下 班 了, 為 何 還 要 掛 心 這 些 事, 這 樣 只 會 讓 自 己 一 步 步 邁 向 倦 怠, 反 而 喪 失 了 對 孩 子 應 有 的 耐 心 和 關 心, 也 失 去 最 初 陪 伴 孩 子 的 初 衷 在 自 己 內 心 掙 扎 矛 盾 之 時, 看 著 社 工 們 為 了 這 些 孩 子 與 家 長 溝 通 和 級 任 老 1

師 聯 繫 與 課 輔 老 師 開 會 開 個 案 研 討 會 向 社 會 局 申 請 補 助 每 天 不 停 地 超 時 工 作 有 時 他 們 也 會 遇 到 難 以 溝 通 的 級 任 老 師 連 自 己 都 照 顧 不 好 的 家 長, 或 是 在 提 供 社 會 資 源 上 遇 到 瓶 頸 我 心 想 : 倘 若 沒 有 一 份 喜 歡 關 心 孩 子 的 心, 這 麼 繁 重 的 工 作 是 難 以 長 期 堅 持 下 去 的 吧, 而 且 社 工 們 一 定 也 都 找 到 調 適 和 整 理 自 己 的 方 式, 才 能 不 讓 疲 憊 和 挫 折 影 響 工 作 但 是, 如 同 自 己 先 前 的 經 驗, 要 在 關 愛 孩 子 之 餘, 又 保 有 自 己, 不 被 這 些 事 務 疲 憊 與 壓 力 吞 噬, 對 我 來 說 似 乎 是 一 項 學 習 與 挑 戰 而 在 諮 商 專 業 實 務 中, 諮 商 師 要 如 何 做 好 自 我 照 顧, 而 不 被 個 案 和 諮 商 情 境 中 的 壓 力 影 響, 造 成 倦 怠 形 成 反 移 情, 同 樣 也 是 重 要 的 課 題 二 遊 戲 治 療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學 習 由 於 對 孩 子 的 喜 愛 和 關 注, 我 在 進 入 研 究 所 後 開 始 接 觸 遊 戲 治 療 ( 後 簡 稱 遊 療 ) 課 程, 並 在 授 課 教 師 的 督 導 下 接 案 在 學 習 遊 療 的 過 程 中, 不 論 是 老 師 的 說 明, 或 是 書 本 上 的 論 述, 都 一 再 強 調 父 母 是 遊 療 中 十 分 重 要 的 一 環 ( 高 淑 貞 譯,1994) 因 為 孩 子 身 處 於 家 庭 系 統 之 中, 家 庭 史 和 家 庭 動 力 均 會 深 深 影 響 孩 子 的 身 心 成 長 ( 李 維 榕,2008), 因 此 遊 戲 治 療 師 需 要 和 父 母 溝 通 合 作, 形 成 治 療 同 盟, 才 能 提 供 兒 童 案 主 一 個 適 宜 的 成 長 環 境, 使 其 健 康 成 長 在 家 族 遊 戲 治 療 或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中, 父 母 更 是 一 同 參 與 孩 子 遊 戲 治 療 的 歷 程, 且 在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中, 父 母 還 得 學 習 一 些 基 本 的 遊 戲 治 療 技 巧, 以 成 為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代 理 人, 因 此 父 母 在 遊 療 扮 演 的 角 色 不 可 不 重 視 ( 何 長 珠 陳 信 昭 陳 碧 玲 徐 世 厚 賴 麗 明 譯,2004; 高 淑 貞 譯,1994) 我 也 在 接 案 過 程 中 深 深 體 認 到 這 一 點 : 相 較 於 一 般 的 成 人 諮 商, 在 進 行 遊 戲 治 療 時, 諮 商 師 無 法 只 處 理 兒 童 案 主 本 身, 諮 商 師 必 須 在 諮 商 時 間 (session) 之 外 花 許 多 心 力 與 家 長 溝 通 或 做 諮 詢 而 在 處 理 一 些 特 殊 的 個 案 時, 諮 商 師 還 可 能 得 和 校 方 社 工 寄 養 家 庭 和 育 幼 院 保 持 聯 繫, 共 同 協 助 兒 童 在 諮 商 師 與 兒 童 的 這 些 重 要 成 人 互 動 的 同 時, 遊 戲 治 療 師 對 兒 童 案 主 的 看 法 和 諮 商 是 否 會 因 此 受 到 影 響 呢? 這 同 樣 也 是 我 好 奇 和 想 要 探 究 的 三 文 獻 的 觸 動 2

因 為 對 遊 戲 治 療 的 興 趣, 研 究 者 閱 讀 許 多 相 關 文 獻, 在 偶 然 的 機 會 下, 研 究 者 閱 讀 一 篇 碩 士 論 文 ( 曾 璟 婷,2005, 頁 118) 時, 發 現 在 對 兒 童 案 主 的 反 移 情 部 份, 有 一 位 遊 戲 治 療 師 是 如 此 陳 述 的 : 我 覺 得 變 成 好 像 我 在 幫 孩 子 然 後 跟 父 母 成 為 了 兩 個 國 那 我 覺 得 不 但 只 對 孩 子 沒 有 好 處, 我 覺 得 反 而 是 更 大 的 一 個 傷 害 性 在 哪 裡, 所 以 我 覺 得 這 個 東 西 是 因 為 我 們 做 兒 童 工 作 很 容 易 對 兒 童 有 憐 憫 心 文 中 顯 示 遊 戲 治 療 師 由 於 心 疼 憐 憫 孩 子, 而 超 越 界 線 對 兒 童 案 主 產 生 了 過 度 的 認 同, 與 孩 子 共 同 對 抗 父 母 遊 療 師 本 身 也 覺 察 到 這 樣 的 反 移 情 會 影 響 到 案 主 的 福 祉, 甚 至 可 能 會 對 案 主 造 成 傷 害 看 到 這 段 文 字 令 我 覺 得 有 些 震 撼, 我 覺 得 喜 愛 孩 子 的 我 似 乎 也 十 分 容 易 會 過 度 認 同 孩 子, 也 許 也 會 因 此 對 個 案 造 成 傷 害! 我 不 禁 開 始 思 索 : 遊 戲 治 療 師 喜 愛 孩 子 的 特 質, 加 上 兒 童 案 主 的 相 對 弱 勢 ( 尤 其 是 受 虐 的 孩 子 ), 這 樣 的 治 療 關 係 和 反 移 情 似 乎 有 些 特 別, 與 一 般 的 反 移 情 有 些 不 同 因 此, 我 逐 漸 對 遊 療 師 在 對 兒 童 進 行 遊 療 過 程 中 產 生 的 反 移 情 感 到 好 奇, 不 知 道 這 和 一 般 與 成 人 案 主 進 行 諮 商 過 程 中 的 反 移 情 有 何 不 同? 又 有 何 特 殊 之 處? 貳 實 務 中 的 反 移 情 體 驗 在 修 習 遊 戲 治 療 課 程 時, 我 也 在 老 師 的 督 導 下 為 兩 位 小 案 主 進 行 遊 戲 治 療 在 接 案 過 程 中, 我 對 兩 個 不 同 的 小 案 主 有 著 截 然 不 同 的 反 移 情, 這 樣 的 治 療 歷 程 也 讓 我 深 深 體 會 到 反 移 情 的 奇 妙, 讓 我 期 待 對 此 一 議 題 有 更 多 的 瞭 解 一 四 歲 的 小 盈 小 盈 ( 化 名 ) 原 先 是 老 師 指 派 給 同 學 的 案 主, 但 因 為 同 學 和 家 長 的 時 間 不 能 配 合, 我 臨 危 授 命 接 下 這 個 個 案 當 我 打 電 話 給 小 盈 的 媽 媽, 期 待 對 小 盈 的 背 景 有 初 步 的 瞭 解 時, 媽 媽 一 句 我 剛 剛 都 跟 你 同 學 說 過 了, 讓 我 一 時 間 接 不 下 話 不 知 該 如 何 是 好, 只 能 匆 匆 敲 定 第 一 次 見 面 的 時 間 和 地 點 3

第 一 次 見 面, 從 校 門 口 見 面 到 進 入 遊 戲 室 的 過 程 中, 小 盈 對 我 沒 有 太 多 的 反 應, 只 是 緊 緊 依 偎 在 媽 媽 身 邊 進 到 遊 戲 室 後, 小 盈 更 緊 抱 著 媽 媽, 不 願 媽 媽 離 去, 而 媽 媽 似 乎 也 沒 有 離 去 的 意 思 我 心 想 不 妙, 我 好 像 沒 有 跟 媽 媽 說 清 楚, 希 望 他 能 在 遊 戲 室 外 等 待, 讓 我 和 小 盈 一 同 進 入 遊 戲 室 面 對 陌 生 的 環 境 和 陌 生 的 我, 小 盈 似 乎 十 分 緊 張 和 焦 慮, 除 了 緊 貼 著 媽 媽, 什 麼 都 不 做 面 對 焦 慮 的 小 盈 和 擔 心 的 媽 媽, 我 有 些 不 知 所 措, 覺 得 自 己 似 乎 無 法 維 持 預 定 的 兒 童 中 心 的 作 法, 讓 案 主 主 導 遊 戲 過 程, 只 好 和 媽 媽 一 起 用 各 種 玩 具 吸 引 他 的 注 意 持 續 了 許 久 的 引 導, 小 盈 終 於 決 定 坐 在 桌 子 旁 玩 黏 土, 小 盈 反 覆 用 力 地 捏 著 黏 土, 彷 彿 它 是 個 困 難 的 大 挑 戰, 聽 著 我 的 回 應, 他 只 是 偶 而 抬 頭 看 看 我, 便 繼 續 辛 苦 地 和 黏 土 奮 戰 小 盈 就 這 樣 捏 黏 土 捏 了 十 幾 分 鐘, 不 知 何 時, 他 一 邊 捏 著 黏 土 一 邊 抓 腳, 抓 著 抓 著 便 哭 了 起 來, 要 媽 媽 安 撫 我 一 邊 看 著 時 鐘 上 即 將 結 束 的 時 間, 一 邊 看 著 哭 泣 的 小 盈, 不 知 道 該 如 何 結 束 此 次 的 遊 療 小 盈 哭 泣 過 後, 我 覺 得 似 乎 不 是 結 束 此 次 遊 療 的 時 機, 便 持 續 引 導 小 盈 玩 遊 戲, 但 他 即 使 眼 神 專 注 地 看 著 玩 具, 口 頭 上 的 回 應 都 是 我 不 要 連 在 遊 療 結 束 後, 我 問 他 下 次 要 不 要 再 來 時, 他 依 舊 用 我 不 要 來 回 應 我, 讓 我 倍 感 挫 折 第 一 次 的 遊 療 單 元 感 覺 十 分 漫 長, 從 開 始 到 結 束 都 讓 我 手 足 無 措 過 了 幾 天, 我 打 電 話 給 媽 媽, 想 瞭 解 小 盈 和 媽 媽 對 第 一 次 遊 療 的 想 法, 身 為 國 小 老 師 的 媽 媽 說 了 一 句 話 令 我 印 象 深 刻 : 你 不 會 哄 小 孩! 媽 媽 也 表 示 小 盈 說 下 次 不 想 再 去 了, 他 會 再 跟 小 盈 說 看 看, 但 不 保 證 下 一 次 會 不 會 去 掛 掉 電 話, 我 感 覺 更 加 挫 敗 了, 感 覺 這 個 個 案 可 能 會 就 此 結 束 在 經 歷 幾 天 的 挫 敗 過 後, 我 的 情 緒 逐 漸 轉 為 憤 怒, 心 想 : 反 正 那 是 他 的 小 孩, 他 不 想 帶 小 孩 來 就 算 了, 我 幹 嘛 那 麼 在 意? 課 堂 上, 我 告 訴 老 師 第 一 次 遊 療 的 混 亂 情 況, 也 告 訴 老 師 媽 媽 給 我 的 那 句 評 語 老 師 有 些 驚 訝 家 長 會 如 此 說, 真 的 啊, 他 說 你 不 會 哄 小 孩? 那 他 多 會 哄 小 孩, 把 小 孩 哄 到 要 來 做 遊 戲 治 療? 老 師 口 中 說 出 的 話 讓 我 十 分 驚 訝, 但 這 樣 的 同 理 和 支 持 同 時 也 奇 妙 地 帶 給 我 鼓 勵 和 力 量 4

第 二 次 遊 療 是 爸 爸 陪 同 小 盈 一 同 前 來, 雖 然 一 開 始 小 盈 也 不 願 去 探 索 各 項 玩 具, 但 後 來 遊 療 室 中 的 一 個 紙 盤 遊 戲 吸 引 了 他 的 注 意, 他 也 和 爸 爸 一 起 玩 得 很 愉 快 結 束 第 二 次 遊 療 單 元 時, 我 突 發 奇 想 的 拿 出 包 包 中 的 貼 紙, 給 了 小 盈 一 張 貼 紙, 告 訴 他 你 今 天 很 乖 喔, 都 沒 有 哭, 所 以 姊 姊 給 你 一 張 貼 紙 獎 勵 你 近 距 離 面 對 我, 小 盈 似 乎 又 警 戒 了 起 來, 退 縮 沒 有 反 應, 直 到 離 開 遊 戲 室, 才 又 開 心 地 和 爸 爸 交 談 雖 然 面 對 我 時 小 盈 面 無 表 情, 但 電 話 裡, 媽 媽 說 得 到 貼 紙 的 他 十 分 高 興, 我 也 可 以 感 受 到 媽 媽 的 喜 悅, 與 小 盈 和 家 長 雙 方 的 諮 商 關 係 從 此 進 入 另 一 個 層 次 剛 開 始, 我 將 錯 就 錯 地 讓 家 長 陪 同 小 盈 進 入 遊 戲 室 一 同 遊 戲, 但 翻 閱 文 獻 時 我 看 到 了 關 於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的 介 紹 與 說 明, 想 到 小 盈 的 狀 況, 看 著 小 盈 和 媽 媽 或 爸 爸 在 遊 戲 室 裡 玩 得 這 麼 開 心, 心 想 小 盈 的 確 是 需 要 修 復 親 子 關 係, 或 許 親 子 遊 療 會 更 適 合 他 在 和 老 師 討 論 過 後, 我 漸 漸 改 變 想 法, 覺 得 父 母 共 同 參 與 遊 療 對 小 盈 來 說 並 不 是 壞 事 一 次 次 的 遊 療 中, 我 觀 察 他 們 親 子 的 互 動, 將 課 堂 上 老 師 的 分 析 和 家 長 分 享 從 媽 媽 帶 來 的 水 果 中, 我 感 受 到 幾 次 遊 療 對 他 們 的 確 有 意 義 有 幫 助, 媽 媽 似 乎 也 逐 漸 轉 變 了 對 我 的 看 法 小 盈 面 對 我 時 雖 然 還 是 酷 酷 的, 但 我 好 像 發 現 他 對 我 有 越 來 越 多 的 眼 神 接 觸, 離 去 時 也 會 跟 我 說 bye-bye, 媽 媽 在 電 話 中 也 反 映 他 會 問 媽 媽, 我 們 什 麼 時 候 可 以 再 去 找 姊 姊 玩? 一 切 都 進 入 佳 境 很 快 地, 九 次 遊 療 便 結 束 了 回 顧 遊 療 歷 程, 雖 然 一 開 始 感 受 到 媽 媽 的 權 威 和 掌 控, 讓 我 有 許 多 焦 慮 和 擔 心, 但 也 在 老 師 督 導 和 誤 打 誤 撞 下, 逐 漸 找 到 和 家 長 共 同 合 作 的 模 式 不 過, 看 著 可 愛 的 小 盈 蹦 蹦 跳 跳 地 和 媽 媽 一 同 前 來, 或 是 和 爸 爸 有 說 有 笑 地 離 去, 卻 始 終 帶 著 謹 慎 疏 離 的 表 情 面 對 我, 令 我 仍 覺 得 有 些 遺 憾, 但 也 只 能 接 納 他 需 要 更 多 時 間 和 陌 生 人 建 立 關 係 從 原 先 擔 心 個 案 會 流 失, 到 後 來 獲 得 家 長 正 面 的 回 饋, 這 一 路 波 折 起 伏 雖 然 不 平 靜, 卻 也 讓 我 更 有 信 心 面 對 未 來 的 個 案 和 挑 戰 二 小 二 的 薇 薇 5

薇 薇 ( 化 名 ) 同 樣 因 為 情 緒 狀 況 而 來 初 次 和 媽 媽 見 面, 聽 媽 媽 說 明 薇 薇 和 家 人 的 相 處 情 形, 我 覺 得 有 些 複 雜 和 困 惑, 但 也 沒 有 多 問 什 麼, 只 是 靜 靜 傾 聽 直 到 老 師 在 課 堂 上 詢 問 薇 薇 的 家 庭 狀 況 時, 我 才 發 現 許 多 資 訊 我 並 不 清 楚, 老 師 也 提 醒 我 一 定 要 問 清 楚 家 庭 背 景 的 資 訊 再 次 和 媽 媽 連 繫, 我 才 了 解 媽 媽 先 前 模 糊 帶 過 的 那 一 段 : 媽 媽 曾 有 過 兩 段 婚 姻, 在 前 兩 段 婚 姻 裡 生 了 三 個 女 兒, 而 薇 薇 是 媽 媽 在 兩 段 婚 姻 後 生 下 的, 媽 媽 是 爸 爸 婚 姻 的 第 三 者, 而 薇 薇 是 一 個 非 婚 生 子 女 聽 到 這 些 資 訊, 我 可 以 理 解 媽 媽 為 何 一 開 始 沒 有 明 說, 卻 也 為 媽 媽 第 二 次 的 坦 白 和 信 任 感 到 感 動 如 同 媽 媽 所 預 期 的, 薇 薇 很 容 易 便 和 我 建 立 了 關 係 即 使 一 開 始 還 會 躲 在 媽 媽 身 後 裝 害 羞, 但 在 第 一 次 的 遊 療 中, 他 便 拿 起 聽 診 器 幫 我 聽 診 邀 請 我 一 起 玩 遊 戲, 主 動 和 我 建 立 連 結 我 們 很 快 就 建 立 起 不 錯 的 關 係, 薇 薇 在 遊 戲 室 裡 也 能 很 自 在 地 畫 圖 寫 故 事 玩 遊 戲 在 和 小 盈 工 作 不 太 順 利 感 到 十 分 挫 敗 的 階 段 裡, 薇 薇 是 我 很 大 的 一 個 支 持 和 安 慰, 讓 我 可 以 得 到 一 點 點 自 信, 相 信 自 己 是 有 能 力 的 助 人 者, 未 來 可 以 如 自 己 所 願 地 成 為 一 位 遊 戲 治 療 師 聽 到 媽 媽 提 及 薇 薇 目 睹 父 母 的 嚴 重 爭 執, 讓 我 想 起 了 小 時 候, 我 好 像 也 常 常 目 睹 父 母 的 爭 吵, 想 起 小 時 候 的 那 種 感 覺, 我 可 以 體 會 薇 薇 的 感 覺, 也 開 始 對 薇 薇 有 許 多 心 疼 的 感 覺 媽 媽 試 圖 用 補 習 填 滿 薇 薇 的 生 活, 以 為 這 樣 他 就 沒 有 時 間 多 想, 但 幼 稚 園 就 知 道 父 母 常 為 了 一 個 阿 姨 爭 吵 的 我 知 道, 小 學 二 年 級 聰 明 如 薇 薇, 他 多 少 都 知 道 自 己 的 家 庭 跟 別 人 不 一 樣 父 母 的 關 係 是 特 別 的 在 遊 療 過 程 中, 我 多 採 用 兒 童 中 心 的 方 式 進 行, 不 曾 和 薇 薇 討 論 過 對 家 庭 和 父 母 關 係 的 想 法, 但 我 心 中 也 默 默 擔 心, 不 知 道 薇 薇 知 道 多 少 也 不 知 道 她 會 怎 麼 看 自 己 的 家 庭? 媽 媽 說 自 己 曾 在 和 爸 爸 激 烈 爭 執 後, 在 薇 薇 面 前 對 她 說 你 看, 你 爸 爸 不 要 你 了, 聽 到 媽 媽 情 緒 失 控 說 出 這 樣 的 話, 我 可 以 明 顯 感 受 到 這 句 話 對 薇 薇 的 殺 傷 力 雖 然 理 智 上 知 道 有 憂 鬱 症 的 媽 媽 自 己 也 不 好 過, 但 心 中 仍 有 些 責 怪, 覺 得 媽 媽 根 本 不 曉 得 他 這 句 話 對 薇 薇 造 成 多 大 的 傷 害, 對 薇 薇 更 是 心 疼 媽 媽 提 到 週 6

末 會 要 求 薇 薇 和 爸 爸 相 處 一 段 時 間, 覺 得 即 使 兩 人 分 開 了, 孩 子 還 是 不 能 沒 有 爸 爸, 但 薇 薇 反 彈 極 大 我 有 些 不 解, 在 告 訴 薇 薇 爸 爸 不 要 她 之 後, 她 又 怎 麼 能 開 開 心 心 地 和 爸 爸 相 處 呢? 對 媽 媽 的 一 些 想 法 與 做 法, 我 不 能 理 解 和 認 同, 但 也 不 知 道 能 做 什 麼, 只 能 在 遊 療 這 個 部 分 盡 量 做 好 自 己 能 做 的 同 一 段 時 間 裡, 姊 姊 打 電 話 來 跟 我 說 妹 妹 的 事, 我 心 中 的 衝 擊 和 感 觸 很 大 面 對 同 樣 是 因 外 遇 而 生 下 的 非 婚 生 子 女, 我 可 以 想 像 薇 薇 必 須 一 輩 子 背 負 私 生 女 這 樣 的 十 字 架, 也 十 分 心 疼 他 從 小 就 要 面 對 父 母 的 爭 執 和 複 雜 的 家 庭 狀 況 但 是 面 對 同 樣 身 分 的 妹 妹, 我 有 的 似 乎 只 有 憤 怒 與 不 能 接 受, 那 些 心 疼 與 不 忍 似 乎 很 難 存 在 我 不 知 道 為 何 會 如 此, 也 許 是 因 為 我 把 薇 薇 當 成 小 時 候 的 我 在 看 待, 透 過 自 己 的 經 驗 去 同 理 她, 甚 至 在 陪 伴 薇 薇 的 過 程 中, 同 樣 也 陪 伴 我 重 新 走 過 童 年 在 和 薇 薇 媽 媽 溝 通 時, 我 也 許 也 是 在 為 自 己 發 聲, 為 小 時 候 那 個 不 敢 沒 有 能 力 發 言 的 自 己 出 聲 抗 議, 爭 取 被 善 待 的 權 利 最 後 一 次 遊 療 結 束 時, 薇 薇 問 我 小 依 姐 姐, 你 平 常 都 會 在 學 校 嗎? 我 之 後 可 不 可 以 再 來 找 你 玩? 口 語 上 我 用 正 規 的 技 巧 回 應, 但 面 對 分 離, 我 其 實 和 她 一 樣 不 願 意 看 著 薇 薇 牽 著 媽 媽 的 手 轉 身 離 去, 心 中 萬 般 不 捨, 淚 水 幾 乎 就 要 滴 落, 整 理 遊 戲 室 的 同 時, 過 去 和 薇 薇 相 處 的 點 滴 在 腦 海 中 重 現 在 和 薇 薇 與 媽 媽 工 作 的 這 段 經 歷, 深 深 觸 動 到 我 自 己 的 家 庭 議 題, 現 在 回 想, 我 甚 至 不 確 定 那 時 我 是 在 為 薇 薇 工 作, 還 是 在 為 自 己 的 童 年 工 作 我 開 始 了 解 自 己 的 議 題 可 能 會 影 響 我 在 諮 商 室 中 的 所 思 所 為, 覺 得 這 是 個 需 要 被 處 理 的 重 要 議 題 我 也 更 了 解 到 當 初 看 到 文 獻 中 那 段 文 字 時 的 感 受, 我 真 的 可 能 會 站 在 孩 子 這 一 邊, 為 孩 子 發 聲 抗 爭, 而 不 能 中 立 地 成 為 孩 子 和 父 母 間 的 橋 梁 和 孩 子 相 處 的 經 驗, 文 獻 的 觸 動, 和 遊 療 實 務 中 觸 及 自 己 對 權 威 和 家 庭 的 議 題, 這 些 經 驗 都 讓 我 對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中 的 反 移 情 更 有 興 趣, 相 信 這 是 個 普 遍 的 現 象, 也 是 需 要 被 關 注 與 重 視 的 議 題, 且 期 待 對 這 個 議 題 有 更 多 了 解 7

參 相 關 文 獻 的 缺 乏 在 一 般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的 教 科 書 與 課 程 中, 反 移 情 (countertransferences) 常 被 忽 略, 或 以 幾 句 話 或 一 兩 頁 的 篇 幅 加 以 帶 過 ( 如 余 振 民 等 譯,2004); 但 在 諮 商 實 務 中 諮 商 師 對 反 移 情 的 覺 察 與 處 理 卻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課 題, 因 為 反 移 情 常 會 影 響 諮 商 歷 程 和 諮 商 關 係, 有 可 能 會 對 諮 商 和 案 主 造 成 負 面 影 響, 但 亦 有 可 能 成 為 諮 商 中 的 助 力 ( 林 淑 君 陳 秉 華,2002; 張 學 善 蕭 文,1999; 董 淑 鈴,2004) Gelso 和 Carter 於 1985 年 也 指 出 諮 商 是 由 三 個 重 要 因 素 所 構 成 的, 包 含 了 諮 商 關 係 工 作 同 盟 及 反 移 情 ( 引 自 張 學 善,1998b), 這 也 顯 示 反 移 情 在 諮 商 實 務 上 是 十 分 重 要, 且 值 得 深 入 探 討 的 一 個 議 題 儘 管 反 移 情 是 一 個 如 此 重 要 的 議 題, 但 國 內 探 討 反 移 情 的 文 獻 卻 是 在 近 十 年 才 逐 漸 增 加, 且 為 數 不 多 而 探 討 反 移 情 的 學 位 論 文 也 實 屬 少 數, 在 邱 汝 娜 (1979) 於 多 年 前 提 出 與 社 工 員 反 移 情 有 關 的 論 文 後, 相 關 研 究 似 乎 銷 聲 匿 跡 了 一 段 時 間, 直 到 近 十 年 來 才 又 有 五 篇 論 述 反 移 情 的 碩 博 士 論 文 發 表 ( 見 林 淑 君,1999; 陳 淑 玫,2003; 張 學 善,1998b; 劉 怡 君,2003; 謝 佩 玲,2002) 不 過, 這 些 反 移 情 的 文 獻 ( 例 如 林 淑 君 陳 秉 華,2002; 張 學 善,1997; 張 學 善,1998a; 張 學 善 蕭 文,1999; 楊 雅 淇,2001; 董 淑 鈴,2004) 多 集 中 在 闡 述 反 移 情 的 定 義 類 型 原 因 徵 兆 或 表 現 方 式 對 諮 商 及 對 諮 商 師 的 影 響 和 因 應 反 移 情 的 方 式, 對 特 殊 諮 商 領 域 或 特 殊 對 象 的 反 移 情 探 討 ( 例 如 許 雅 惠,2004; 陳 增 穎,2001; 董 淑 鈴,2005) 仍 舊 寥 寥 可 數, 更 枉 論 兒 童 輔 導 或 遊 戲 治 療 領 域 中 的 反 移 情 探 討 而 在 遊 戲 治 療 相 關 文 獻 方 面, 近 年 來 由 國 內 學 者 所 翻 譯 和 撰 寫 的 教 科 書 已 日 漸 增 加, 相 關 文 獻 及 論 文 自 民 國 七 十 五 年 至 今 也 越 來 越 豐 富 ( 陳 慶 福 李 雅 真, 2004), 但 除 了 理 論 說 明 及 概 念 的 論 述 外, 實 務 報 告 多 以 個 案 研 究 為 主, 只 有 幾 篇 文 獻 將 焦 點 關 注 於 遊 戲 治 療 師 身 上 ( 高 淑 貞,2005; 曾 璟 婷,2004; 鄭 雅 齡, 2001) 在 遊 戲 治 療 的 文 獻 中 同 樣 也 鮮 少 提 及 反 移 情, 少 數 提 及 反 移 情 者 也 只 是 在 上 百 頁 的 論 述 中 花 幾 頁 討 論 說 明 ( 林 巧 翎 譯,2005; 曾 璟 婷,2004; 楊 惠 卿 8

陳 增 穎 董 淑 玲 林 美 珠 楊 登 媛 譯,2007), 有 的 則 是 隱 含 在 討 論 的 內 容 之 下, 如 探 討 治 療 過 程 中 諮 商 員 受 到 的 衝 擊 與 挫 折 ( 王 麗 斐 王 文 秀 羅 明 華,1998), 諮 商 員 對 情 緒 的 覺 察 和 因 應 ( 許 玉 佩,1995), 或 是 探 討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治 療 態 度 等 ( 高 淑 貞,2005), 而 大 多 數 遊 戲 治 療 相 關 文 獻 則 是 完 全 沒 有 論 述 到 這 個 部 份 雖 然 Freud 早 在 1910 年 就 提 出 了 反 移 情 的 概 念, 但 兒 童 治 療 中 的 移 情 和 反 移 情 議 題 卻 很 少 在 兒 童 精 神 病 學 的 文 獻 中 討 論, 在 一 般 心 理 分 析 文 獻 中 也 十 分 罕 見 (Berlin, 1987), 直 到 近 三 十 年 來 相 關 文 獻 才 陸 續 被 發 表 近 年 來, 國 外 已 有 一 些 論 文 著 手 探 討 兒 童 諮 商 師 或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反 移 情 現 象 ( 例 如 Biggs, 2003 ; Bloom-Trentacoste, 1997 ; Metcalf, 2002 ; Shuman, 1999; Waring, 1997), 甚 至 有 研 討 會 或 專 書 探 討 此 一 議 題 ( 例 如 Brandell [Ed.], 1992; Tsiantis, Sandler, Anastasopoulos, & Martindale [Eds.], 1996), 但 國 內 至 今 仍 沒 有 特 別 針 對 兒 童 諮 商 中 的 反 移 情 加 以 論 述 或 探 討 的 期 刊 與 論 文, 顯 現 這 是 仍 待 被 關 注 和 了 解 的 領 域 在 兒 童 諮 商 與 輔 導 之 中, 家 長 亦 是 工 作 同 盟 的 一 部 分, 移 情 和 反 移 情 也 是 由 諮 商 師 和 案 主 與 家 長 兩 者 的 互 動 所 誘 發 的, 因 此 在 討 論 移 情 與 反 移 情 時 家 長 也 必 需 被 納 入 考 量 (Berlin, 1987) Anastasopoulos 與 Tsiantis(1996) 也 提 及 在 兒 童 諮 商 的 情 境 中, 有 三 種 不 同 的 來 源 可 以 誘 發 反 移 情 反 應, 一 是 來 自 兒 童 案 主, 一 是 來 自 案 主 的 家 長 或 家 庭, 另 一 個 則 是 來 自 治 療 師, 顯 現 兒 童 治 療 中 反 移 情 較 一 般 反 移 情 更 顯 複 雜 整 體 來 說, 研 究 者 認 為 反 移 情 在 諮 商 實 務 中 是 個 重 要 的 議 題, 認 識 了 解 學 習 如 何 妥 善 處 理 反 移 情 亦 是 每 位 諮 商 工 作 者 都 需 要 學 習 的 課 題, 但 相 關 訓 練 卻 往 往 略 嫌 不 足 同 時 研 究 者 也 認 為 兒 童 案 主 的 弱 勢 遊 戲 治 療 師 喜 愛 孩 子 的 特 質 和 須 投 入 更 多 心 力 與 家 長 工 作 等 因 素, 容 易 讓 遊 戲 治 療 師 與 兒 童 案 主 的 諮 商 關 係 與 一 般 諮 商 關 係 有 所 不 同, 相 關 的 反 移 情 反 應 和 影 響 因 素 可 能 也 有 所 差 異, 因 此 希 望 能 更 深 入 地 認 識 與 了 解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反 移 情 因 此, 本 研 究 邀 請 三 位 遊 療 資 歷 在 兩 年 以 上 的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進 行 訪 談, 以 了 解 其 對 反 移 情 的 定 義 與 看 法 反 9

移 情 內 涵 對 反 移 情 的 覺 察 相 關 的 因 應 和 自 身 對 反 移 情 的 解 讀 等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者 認 為 反 移 情 的 確 是 諮 商 實 務 中 一 個 不 容 忽 視 的 議 題, 且 身 為 一 個 兒 童 諮 商 師,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反 移 情 可 能 有 其 特 殊 性, 因 此 本 研 究 有 以 下 幾 點 目 的 : 一 了 解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對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中 反 移 情 的 定 義 及 看 法 二 了 解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反 移 情 內 涵 三 了 解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對 反 移 情 的 覺 察 四 了 解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對 反 移 情 的 因 應 五 了 解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對 自 身 反 移 情 經 驗 的 解 讀 六 提 供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遊 戲 治 療 師 培 訓 機 構 及 未 來 相 關 研 究 一 些 建 議 第 三 節 研 究 問 題 根 據 上 述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探 討 下 列 幾 個 問 題 : 一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對 於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中 反 移 情 的 定 義 及 看 法 為 何? 二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反 移 情 反 應 為 何? 三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產 生 反 移 情 的 素 材 為 何? 四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反 移 情 影 響 為 何? 五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如 何 覺 察 自 身 的 反 移 情? 六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反 移 情 因 應 為 何? 七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對 自 身 反 移 情 的 解 讀 為 何? 壹 遊 戲 治 療 第 四 節 名 詞 釋 義 10

Schaefer 與 Cangelosi 認 為 遊 戲 治 療 (play therapy) 是 現 今 兒 童 心 理 治 療 模 式 中 的 主 要 形 式 ( 何 長 珠 譯,2001) 國 內 學 者 梁 培 勇 (2006) 認 為 遊 戲 治 療 是 以 遊 戲 為 主 要 溝 通 媒 介 的 兒 童 心 理 治 療 O Connor 則 認 為 遊 戲 治 療 是 遊 戲 治 療 師 透 過 一 特 定 理 論 取 向 的 指 引 來 思 考 與 行 動, 以 系 統 性 地 協 助 兒 童 邁 向 心 理 健 康 ( 楊 慧 卿 等 譯,2007) 而 國 際 遊 戲 治 療 學 會 (APT) 將 遊 戲 治 療 定 義 為 受 過 訓 練 的 遊 戲 治 療 師 使 用 遊 戲 的 治 療 性 力 量, 系 統 性 地 使 用 理 論 建 立 一 種 人 際 歷 程, 以 協 助 個 案 預 防 或 解 決 心 理 社 會 的 困 擾, 達 到 正 向 的 成 長 與 發 展 ( 引 自 楊 慧 卿 等 譯,2007) 而 在 本 研 究 中 將 遊 戲 治 療 界 定 為 : 凡 碩 士 層 級 以 上 受 過 遊 戲 治 療 專 業 訓 練 的 諮 商 師 或 治 療 師, 以 特 定 諮 商 理 論 為 思 考 架 構, 並 以 遊 戲 為 主 要 溝 通 媒 材, 與 三 至 十 二 歲 的 兒 童 進 行 諮 商 輔 導 或 心 理 治 療, 均 屬 之 貳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由 上 述 遊 戲 治 療 的 定 義 可 知, 遊 戲 治 療 師 (play therapist) 是 受 過 諮 商 與 遊 戲 治 療 的 諮 商 師, 以 其 特 定 諮 商 理 論 之 架 構, 和 遊 戲 媒 材 與 兒 童 進 行 專 業 諮 商 工 作 者 而 本 研 究 將 遊 戲 治 療 師 界 定 為 : 碩 士 以 上 層 級, 諮 商 輔 導 相 關 領 域 畢 業, 修 課 期 間 曾 修 過 遊 戲 治 療 課 程, 並 曾 在 授 課 教 師 督 導 下 以 實 習 諮 商 師 的 身 份 接 案 者, 且 持 續 從 事 遊 戲 治 療 工 作 兩 年 以 上 ( 含 實 習 ) 現 今 仍 使 用 媒 材 與 兒 童 進 行 諮 商 工 作 者 參 反 移 情 反 移 情 (countertransference) 或 稱 反 轉 移 情 感 反 轉 移,Epstein 和 Feiner 於 1988 年 提 出, 最 主 要 的 反 移 情 觀 點 有 三 種, 一 為 古 典 觀 (the classic view), 一 為 統 合 觀 (the totalistic view), 另 一 種 則 為 配 對 觀 (the complementary view) ( 引 自 Gelso & Hayes, 2002),Gelso 與 Hayes 則 提 出 第 四 種 觀 點, 稱 為 整 合 觀 (the integrative view) 其 中 古 典 觀 定 義 較 為 狹 隘, 認 為 反 移 情 是 潛 意 識 層 面, 11

諮 商 師 對 個 案 移 情 的 移 情, 會 對 諮 商 帶 來 負 面 影 響 ; 而 統 合 觀 觀 點 最 為 廣 泛, 認 為 諮 商 師 對 個 案 的 所 有 情 緒 反 應 都 算 是 反 移 情, 且 認 為 反 移 情 是 正 常 必 然 存 在 的, 能 協 助 治 療 師 對 自 己 和 個 案 的 內 在 有 充 分 瞭 解 為 廣 泛 性 地 瞭 解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師 在 和 個 案 互 動 過 程 中 的 所 有 反 應, 研 究 者 採 統 合 觀 觀 點 定 義 反 移 情, 受 訪 者 在 訪 談 中 分 享 個 人 對 個 案 的 態 度 與 思 考 情 緒 反 應 和 行 為 均 屬 反 移 情 範 疇, 另 外, 不 論 是 對 兒 童 案 主 家 長 或 其 他 與 諮 商 情 境 和 重 要 他 人 有 關 之 反 應 均 屬 之 12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章 共 分 三 節, 第 一 節 先 介 紹 關 於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的 幾 個 重 要 概 念, 第 二 節 再 說 明 諮 商 中 反 移 情 的 概 念 與 相 關 因 素, 第 三 節 則 整 理 兒 童 諮 商 情 境 中 反 移 情 之 相 關 文 獻 第 一 節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的 內 涵 本 節 將 介 紹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先 就 遊 戲 治 療 的 幾 個 重 要 概 念 說 起, 再 論 述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角 色 功 能 和 人 格 特 質, 以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治 療 領 域 和 治 療 方 式 壹 遊 戲 治 療 鳥 飛 魚 游 兒 童 遊 戲 玩 具 是 孩 子 的 字 彙 遊 戲 是 他 們 的 語 言 ( 高 淑 貞 譯,1994) 從 這 兩 種 說 法 中, 我 們 不 難 發 現 : 遊 戲 對 孩 子 來 說 是 十 分 自 然 的 表 達 方 式, 而 遊 戲 治 療 便 是 使 用 孩 子 熟 悉 的 表 達 方 式 為 溝 通 媒 材, 來 與 孩 子 進 行 溝 通 與 治 療 ( 本 文 中 諮 商 與 治 療 兩 詞 將 交 替 使 用, 兩 者 視 為 相 同 涵 義, 且 有 時 以 遊 療 簡 稱 遊 戲 治 療 ) 以 下 分 別 從 遊 戲 的 功 能 遊 戲 治 療 的 基 本 概 念 治 療 目 標 治 療 歷 程 療 癒 因 子 父 母 的 角 色 等 層 面 來 介 紹 遊 戲 治 療 一 遊 戲 的 功 能 Woltmann 於 1964 年 提 出 了 他 對 遊 戲 的 看 法, 他 認 為 兒 童 自 發 的 遊 戲 可 以 讓 他 們 把 重 要 的 經 驗 和 感 受 概 念 化 重 新 建 構, 並 帶 到 可 觸 及 的 層 面 上 ( 引 自 高 淑 貞 譯,1994) Frank 則 認 為 兒 童 可 從 遊 戲 中 習 得 別 人 無 法 教 導 的 東 西, 換 言 之, 遊 戲 是 兒 童 探 索 和 學 習 真 實 世 界 裡 時 間 空 間 人 事 物 的 方 式 ( 引 自 高 淑 貞 譯, 1994) Johnson 認 為 遊 戲 是 能 幫 助 兒 童 社 會 化 語 言 發 展 培 養 創 造 力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和 感 覺 統 合 的 工 具, 成 人 參 與 兒 童 的 遊 戲 也 可 以 使 兩 人 建 立 融 洽 關 係 ( 郭 靜 晃 譯,1994) 此 外,Johnson 也 提 到, 遊 戲 能 提 供 孩 子 探 索 機 會, 讓 他 們 經 驗 13

和 練 習 新 技 能, 以 增 進 對 自 己 與 外 在 環 境 的 有 能 力 感 而 Landreth 則 認 為 遊 戲 能 幫 助 兒 童 發 洩 精 力 學 習 擔 負 責 任 達 成 目 標, 並 重 新 體 驗 挫 折, 另 一 重 要 功 能 是 使 現 實 生 活 中 無 法 處 理 的 情 境, 轉 為 能 象 徵 性 控 制 的 局 面 ( 高 淑 貞 譯, 1994) 由 上 述 論 點 看 來, 遊 戲 是 個 能 同 時 協 助 兒 童 探 索 學 習 整 理 過 去 經 驗 促 進 發 展 建 立 關 係 和 象 徵 性 掌 控 情 境 的 工 具 另 外, 由 於 語 言 文 字 是 象 徵 性 的 符 號, 對 認 知 發 展 未 臻 成 熟 的 兒 童 來 說, 他 們 無 法 流 利 地 使 用 抽 象 語 言, 於 是 遊 戲 便 成 了 他 們 熟 悉 的 最 佳 表 達 方 式 ( 高 淑 貞 譯,1994) 梁 培 勇 (2006) 認 為 兒 童 在 表 達 上 有 其 不 能 和 不 敢 的 限 制, 而 上 述 概 念 即 是 他 所 說 的 不 能, 他 強 調 的 另 一 個 限 制 - 不 敢, 即 是 兒 童 因 為 擔 心 陳 述 後 果, 不 敢 直 接 地 表 達 內 心 真 實 想 法, 因 此 遊 戲 便 幫 助 兒 童 能 間 接 象 徵 性 地 投 射 與 表 達 而 這 種 間 接 象 徵 性 的 表 達 特 性, 加 上 兒 童 喜 愛 自 發 的 遊 戲 特 性, 使 兒 童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能 十 分 地 自 在 與 放 鬆, 也 讓 治 療 師 更 容 易 與 其 建 立 良 好 的 投 契 關 係 由 此 看 來, 遊 戲 不 僅 僅 是 兒 童 熟 悉 喜 愛 的 日 常 活 動, 也 是 可 以 幫 助 他 們 自 在 表 達 的 利 器, 且 讓 治 療 師 得 以 了 解 其 表 達 並 與 之 建 立 良 好 的 同 盟 關 係 西 元 2000 年,O Connor 整 理 相 關 文 獻, 將 遊 戲 的 功 能 區 分 為 以 下 四 個 層 面 ( 楊 惠 卿 陳 增 穎 董 淑 玲 林 美 珠 楊 登 媛 譯,2007): 1. 生 物 性 的 功 能 : 對 於 仍 處 於 發 展 過 程 中 的 兒 童, 遊 戲 的 過 程 即 提 供 了 感 覺 統 合 練 習 生 物 技 能 和 釋 放 精 力 的 機 會 2. 個 人 內 的 功 能 : 遊 戲 滿 足 兒 童 追 求 欲 望 的 需 求, 也 可 以 協 助 兒 童 掌 控 環 境, 並 透 過 象 徵 形 式 達 成 願 望 3. 人 際 間 的 功 能 : 先 前 階 段 裡, 遊 戲 協 助 兒 童 個 體 化 ; 而 往 後 的 階 段 裡, 遊 戲 則 協 助 兒 童 在 過 程 中 學 習 人 際 相 處 的 能 力 4. 社 會 文 化 的 功 能 : 兒 童 的 遊 戲 反 應 其 社 會 文 化, 且 兒 童 也 透 過 遊 戲 來 預 演 成 人 角 色 O Connor 的 整 理 將 遊 戲 的 功 能 系 統 化, 若 綜 合 O Connor 與 前 述 幾 位 學 者 的 14

看 法, 可 以 發 現 : 在 生 物 層 面, 遊 戲 能 協 助 兒 童 發 洩 精 力 促 進 感 覺 統 合 與 各 層 面 的 發 展 ; 在 個 人 內 層 面, 遊 戲 可 以 讓 兒 童 以 象 徵 形 式 滿 足 需 求, 並 獲 得 對 環 境 的 掌 控 感 ; 在 人 際 層 面, 兒 童 可 以 透 過 遊 戲 學 習 個 體 化 和 人 際 相 處, 治 療 師 也 可 以 藉 遊 戲 和 兒 童 拉 近 距 離 ; 在 社 會 文 化 層 面, 兒 童 經 由 遊 戲 表 現 和 預 演 其 社 會 文 化 ; 在 表 達 層 面, 遊 戲 協 助 兒 童 克 服 其 不 能 與 不 敢, 讓 兒 童 能 夠 自 在 地 表 達 二 遊 戲 治 療 的 基 本 概 念 遊 戲 原 本 只 是 兒 童 自 發 性 的 活 動, 至 1920 年 代 左 右,S. Freud 的 幾 位 學 生 開 始 嘗 試 將 遊 戲 帶 進 兒 童 心 理 治 療 之 中 其 中,Hug-Hellmuth 是 第 一 位 將 遊 戲 帶 入 兒 童 分 析 中 的 治 療 師, 他 嘗 試 以 玩 具 為 媒 介, 鼓 勵 個 案 表 達 自 己, 並 以 此 做 為 兒 童 情 緒 診 斷 與 治 療 的 工 具 ( 林 巧 翊 譯,2005; 高 淑 貞 譯,1994; 梁 培 勇,2006) A. Freud 也 繼 承 父 親 在 心 理 治 療 上 的 衣 缽, 其 認 為 個 案 需 有 受 苦 感 信 任 治 療 者 並 決 心 接 受 治 療, 才 算 是 完 成 了 進 入 心 理 治 療 的 準 備, 而 兒 童 多 未 做 好 上 述 準 備 期 的 工 作, 因 此 遊 戲 是 A. Freud 用 以 和 兒 童 建 立 關 係, 協 助 兒 童 達 到 準 備 期 的 媒 介 ( 林 巧 翊 譯,2005; 梁 培 勇,2006) 另 外,Klein 則 是 認 為 兒 童 的 潛 意 識 多 在 遊 戲 中 表 現, 因 此 以 遊 戲 取 代 成 人 心 理 治 療 中 的 自 由 聯 想, 改 以 兒 童 遊 戲 為 分 析 潛 意 識 的 主 要 素 材, 而 兒 童 的 移 情 反 應 亦 是 Klein 分 析 的 重 點 ( 林 巧 翊 譯,2005; 高 淑 貞 譯,1994; 梁 培 勇,2006) 爾 後, 各 取 向 的 遊 戲 治 療 陸 續 發 展, 結 構 學 派 遊 戲 治 療 非 指 導 式 遊 戲 治 療 行 為 學 派 遊 戲 治 療 公 平 遊 戲 治 療 沙 盤 治 療 等 均 依 其 理 論 背 景, 發 展 出 不 同 的 治 療 技 巧,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的 發 展 也 漸 趨 蓬 勃 在 定 義 方 面,Landreth 認 為 遊 戲 治 療 是 訓 練 有 素 的 治 療 師 透 過 媒 材 的 選 擇 發 展 一 份 安 全 的 關 係, 並 運 用 遊 戲 的 療 癒 力 量, 讓 兒 童 以 其 自 然 溝 通 方 式 - 遊 戲, 來 表 達 與 揭 露 自 己 的 想 法 情 感 行 為 與 經 驗, 以 幫 助 兒 童 預 防 或 解 決 適 應 困 難 ( 高 淑 貞 譯,1994) Webb 則 認 為 遊 戲 治 療 是 基 於 心 理 動 力 和 兒 童 發 展 的 基 礎, 使 用 具 有 想 像 力 和 表 達 功 能 的 素 材, 使 兒 童 透 過 遊 戲 的 暗 喻, 疏 通 其 情 緒 衝 15

突 ( 梁 培 勇 校 閱,1998) 梁 培 勇 (2006) 則 擴 展 Wolhberg 的 看 法, 認 為 遊 戲 治 療 是 在 良 好 的 治 療 關 係 下, 治 療 師 以 遊 戲 為 媒 介, 運 用 心 理 學 方 法, 協 助 兒 童 達 到 改 變 不 論 學 者 的 看 法 有 何 差 異, 基 本 上 遊 戲 治 療 都 是 在 治 療 師 與 兒 童 良 好 關 係 的 基 礎 下, 透 過 媒 材 的 使 用 與 表 達, 使 兒 童 達 到 經 驗 的 疏 通 與 改 變 歷 程 梁 培 勇 (2006) 認 為, 兒 童 由 於 在 發 展 上 的 限 制, 使 其 無 法 以 流 利 的 口 語 與 治 療 師 溝 通, 因 此 治 療 師 只 能 遷 就 地 使 用 兒 童 熟 悉 的 溝 通 媒 材 - 遊 戲 來 與 孩 子 溝 通 Landreth 亦 提 到 遊 戲 是 兒 童 最 自 然 的 表 達 和 溝 通 方 式, 經 由 操 作 玩 具, 兒 童 可 以 清 楚 地 表 達 他 對 人 事 物 的 感 受, 而 不 因 有 限 的 認 知 發 展 和 口 語 能 力 而 受 限 ( 高 淑 貞 譯,1994) 因 此, 遊 戲 是 口 語 晤 談 之 外, 適 合 兒 童 的 一 種 變 通 諮 商 模 式, 讓 兒 童 能 夠 用 他 們 熟 悉 也 適 合 他 們 的 方 式 進 行 諮 商, 而 不 是 遷 就 成 人 的 口 語 表 達 模 式 ( 高 淑 貞 譯,1994; 梁 培 勇,2006) 1970 年 時,Dimick 與 Huff 就 如 此 建 議 : 除 非 兒 童 發 展 出 成 熟 的 語 言 溝 通 能 力 來 完 整 有 效 地 表 達 自 己, 否 則 任 何 諮 商 員 與 兒 童 間 的 溝 通, 都 必 須 透 過 遊 戲 來 進 行 ( 引 自 高 淑 貞 譯,1994) 此 外, 兒 童 的 遊 戲 具 有 探 索 學 習 發 洩 的 功 能, 可 以 呈 現 孩 子 過 去 的 經 驗 表 達 對 此 經 驗 的 感 受 和 反 應 重 新 整 理 過 去 無 法 掌 控 的 部 分 學 習 新 的 解 決 方 法, 並 促 進 治 療 關 係 的 建 立, 因 此 遊 戲 治 療 的 確 是 適 合 兒 童 的 最 佳 諮 商 與 心 理 治 療 方 式 ( 高 淑 貞 譯,1994; 陳 慶 福 李 雅 真,2004; 劉 焜 輝,1996) 而 在 遊 戲 治 療 的 適 用 年 齡 上, 劉 焜 輝 (1996) 探 討 相 關 文 獻 時 發 現, 並 沒 有 相 關 實 徵 研 究 探 討 遊 戲 治 療 適 用 的 年 齡 層, 但 從 經 驗 法 則 來 看,2 3 歲 到 12 13 歲 是 較 為 適 合 的 年 齡 Glover(2007) 則 認 為 遊 戲 治 療 適 合 2-10 歲 的 孩 子, 但 略 做 修 正 後 也 可 適 用 於 十 歲 以 上 的 孩 子 或 成 人 Gil 認 為 由 於 發 展 上 的 限 制, 治 療 師 很 難 和 兩 歲 以 下 的 孩 子 進 行 遊 戲 治 療 ( 馬 宗 潔 譯,2005) 一 般 來 說, 遊 戲 治 療 多 是 運 用 在 3-12 歲 的 孩 子 身 上, 但 11 12 歲 的 孩 子 可 能 會 對 遊 戲 失 去 興 趣, 故 治 療 師 可 能 會 依 孩 子 的 個 別 情 況 選 擇 使 用 口 語 晤 談 或 遊 戲 方 式 進 行 諮 商 三 治 療 目 標 16

就 一 般 較 常 使 用 的 兒 童 中 心 遊 戲 治 療 來 說,Landreth 提 出 的 治 療 目 標 有 以 下 幾 點 :1. 幫 助 孩 子 發 展 更 正 向 的 自 我 概 念 ;2. 幫 助 孩 子 承 擔 更 大 的 自 我 責 任 ;3. 幫 助 孩 子 能 更 自 我 指 導 ;4. 幫 助 孩 子 能 更 自 我 接 納 ;5. 幫 助 孩 子 能 更 具 彈 性 ;6. 幫 助 孩 子 具 有 為 自 己 做 決 定 的 能 力 ;7. 幫 助 孩 子 經 驗 控 制 的 感 覺 ;8. 幫 助 孩 子 對 問 題 處 理 的 過 程 更 敏 感 ;9. 幫 助 孩 子 發 展 內 在 評 價 系 統 ;10. 幫 助 孩 子 更 信 任 自 己 ( 高 淑 貞 譯,1994) 鍾 鳳 嬌 (2000) 則 認 為 兒 童 中 心 遊 戲 治 療 的 目 標 是 協 助 兒 童 更 真 誠 地 自 我 接 納 自 我 了 解, 並 透 過 治 療 歷 程 中 的 自 由 運 作, 學 習 自 我 控 制 與 負 責 任, 使 其 最 終 能 彈 性 面 對 外 在 環 境, 發 揮 自 我 成 長 的 力 量, 以 達 自 我 實 現 而 這 樣 的 治 療 目 標 是 建 立 在 良 好 的 治 療 關 係 之 下, 真 誠 關 懷 與 接 納 提 供 了 安 全 的 治 療 氛 圍, 讓 兒 童 能 夠 自 我 了 解 自 我 接 納 自 我 成 長 就 Landreth 和 鍾 鳳 嬌 的 論 述 來 看, 兒 童 中 心 遊 戲 治 療 即 是 要 幫 助 孩 子 能 自 我 接 納 自 我 相 信 自 我 控 制 自 我 指 導, 以 達 自 我 實 現 Amster 則 提 出 六 點 遊 戲 治 療 目 標 :1. 幫 助 治 療 師 診 斷 ;2. 協 助 建 立 治 療 關 係 ; 3. 提 供 處 理 抗 拒 與 焦 慮 的 媒 介 ;4. 協 助 兒 童 言 語 表 達 ;5. 協 助 兒 童 表 達 潛 意 識 並 緩 和 伴 隨 的 緊 張 ;6. 提 升 兒 童 對 遊 戲 的 興 趣, 以 在 治 療 室 外 加 以 應 用 ( 引 自 陳 慶 福 李 雅 真,2004) 而 Glover(2007) 認 為 兒 童 可 以 透 過 遊 戲 治 療, 學 會 :1. 對 經 驗 的 自 我 控 制,2. 對 他 人 的 尊 重 ;3. 自 己 的 情 緒 是 被 接 受 的 ;4. 有 責 任 控 制 自 己 的 感 覺 ;5. 對 自 己 責 任 的 承 擔 ;6. 能 有 創 意 和 策 略 面 對 遭 遇 的 問 題 ;7. 自 我 控 制 和 自 我 引 導 ;8. 自 我 接 納 ;9. 做 選 擇 並 對 自 己 的 選 擇 負 責 Glover 的 論 述 多 聚 焦 於 兒 童 身 上,Amster 陳 述 的 目 標 中 則 也 包 含 了 對 治 療 歷 程 有 幫 助 的 治 療 目 標 O Connor 在 遊 戲 治 療 指 南 一 書 中 介 紹 了 各 種 不 同 的 遊 戲 治 療 理 論, 其 中 也 整 理 了 各 種 取 向 理 論 的 治 療 目 標 : 心 理 分 析 學 派 遊 戲 治 療 的 治 療 目 標 是 透 過 詮 釋, 加 強 或 修 正 孩 子 的 心 理 結 構 與 功 能, 促 進 正 向 發 展 ; 阿 德 勒 學 派 遊 戲 治 療 的 治 療 目 標 是 協 助 兒 童 朝 向 正 向 的 行 為 導 向, 增 加 社 會 興 趣, 以 正 向 策 略 獲 得 歸 17

屬 感 與 勝 任 感 自 我 提 升 ; 人 本 學 派 遊 戲 治 療 的 治 療 目 標 是 讓 兒 童 透 過 治 療 歷 程 所 創 造 出 的 正 向 環 境, 表 現 出 更 好 的 行 為, 促 進 自 我 實 現 ; 行 為 學 派 遊 戲 治 療 的 治 療 目 標 室 發 現 塑 造 及 維 持 兒 童 不 良 行 為 的 模 式, 矯 正 有 問 題 的 人 際 行 為 ; 發 展 性 遊 戲 治 療 的 治 療 目 標 是 透 過 治 療 師 與 兒 童 的 關 係, 增 進 正 向 人 際 互 動 的 經 驗, 並 協 助 兒 童 類 化 至 遊 戲 室 外 的 情 境 ; 現 實 學 派 遊 戲 治 療 的 治 療 目 標 是 教 導 兒 童 以 負 責 任 的 方 式 滿 足 基 本 需 求 ( 楊 惠 卿 等 譯,2007) 不 論 是 何 種 取 向 或 理 論, 遊 戲 治 療 的 目 標 均 是 引 導 兒 童 改 變 不 佳 的 適 應 模 式, 發 展 出 正 向 的 因 應 策 略, 只 是 因 各 取 向 理 論 背 景 的 差 異, 治 療 師 採 用 的 技 巧 略 有 不 同 而 已 四 治 療 歷 程 1955 年,Moustakas 分 析 受 困 擾 的 兒 童 在 遊 戲 治 療 中 有 以 下 五 階 段 的 進 步 歷 程 :1. 遊 戲 中 隨 時 流 露 模 糊 的 負 向 情 緒 ;2. 表 現 曖 昧 不 明 的 情 緒, 通 常 是 矛 盾 的 焦 慮 或 敵 意 ;3. 對 特 定 對 象 直 接 表 現 出 明 確 具 體 的 負 向 情 緒, 或 表 現 出 特 殊 的 退 化 行 為 ;4. 對 特 定 對 象 表 現 出 曖 昧 的 情 緒, 或 正 負 向 情 緒 的 衝 突 ;5. 以 清 楚 明 白 合 乎 現 實 的 情 緒 主 導 遊 戲, 其 中 以 正 向 情 緒 為 主 ( 引 自 林 美 珠,2002) Moustakas 認 為 經 由 遊 療 師 和 兒 童 的 獨 特 互 動, 兒 童 能 表 達 和 揭 露 各 層 面 的 情 緒, 以 獲 得 情 緒 上 的 成 長 Cashdan 於 1967 年 將 遊 戲 治 療 歷 程 分 為 以 下 五 個 階 段 :1. 表 達 現 況 - 兒 童 藉 媒 材 或 人 際 行 為 表 達 其 問 題 ;2. 定 義 關 係 - 決 定 與 治 療 師 的 關 係 中, 兩 人 對 關 係 的 控 制 程 度 與 控 制 方 式 ;3. 情 緒 的 學 習, 態 度 與 行 為 的 改 變 - 大 多 時 間 在 做 問 題 解 決, 兒 童 會 檢 視 和 探 索 與 治 療 師 的 新 關 係 ;4. 分 離 - 對 於 治 療 結 束 的 預 告 會 表 現 出 否 認 或 退 化 ;5. 調 適 - 引 導 兒 童 表 現 出 對 結 案 的 種 種 反 應 ( 引 自 林 美 珠, 2002) 而 Withee 則 將 他 在 1975 年 和 10 位 兒 童 進 行 15 次 遊 戲 治 療 的 歷 程 加 以 整 理, 依 遊 戲 治 療 單 元 將 治 療 歷 程 分 成 五 個 階 段 :1-3 單 元, 兒 童 對 遊 療 師 的 反 應 18

會 有 許 多 澄 清, 表 現 出 高 度 焦 慮, 著 重 語 言 非 語 言 和 遊 戲 活 動 的 探 索 ;4-6 單 元, 好 奇 與 探 索 性 遊 戲 減 少, 攻 擊 性 遊 戲 與 製 造 音 效 的 現 象 增 加 ;7-9 單 元, 攻 擊 性 遊 戲 降 到 最 低, 遊 戲 創 造 性 談 論 個 人 生 活 事 件 達 巔 峰 ;10-12 單 元, 關 係 性 遊 戲 達 到 最 高 點, 非 特 定 性 遊 戲 減 至 最 少 ;13-15 單 元, 非 特 定 性 遊 戲 和 非 口 語 式 的 生 氣 表 達 達 到 最 高, 焦 慮 比 先 前 更 高, 口 語 上 與 遊 療 師 建 立 關 係 的 行 為 增 加 ( 引 自 林 美 珠,2002; 引 自 高 淑 貞 譯,1994) 此 外,Withee 亦 提 及, 男 孩 會 表 現 較 多 生 氣 攻 擊 性 語 言 與 遊 戲, 女 孩 則 表 現 較 多 創 造 性 遊 戲 與 關 係 性 遊 戲, 和 正 負 向 的 情 緒 與 想 法 鍾 鳳 嬌 (2000) 將 兒 童 中 心 遊 戲 治 療 分 為 初 始 階 段 治 療 階 段 及 結 束 階 段 在 治 療 的 初 始 階 段, 與 兒 童 建 立 良 好 的 關 係 是 此 階 段 的 重 點, 兒 童 也 會 測 試 治 療 關 係 ; 而 在 治 療 階 段, 兒 童 會 對 治 療 師 產 生 移 情, 並 可 能 出 現 退 化 攻 擊 和 情 感 宣 洩 ; 最 後, 在 結 束 階 段, 兒 童 的 正 向 態 度 會 逐 漸 取 代 負 向 態 度, 自 我 控 制 和 挫 折 忍 受 力 都 會 增 加 梁 培 勇 (2006) 則 將 遊 戲 治 療 概 分 為 準 備 階 段 起 始 階 段 治 療 階 段 與 結 束 階 段 四 個 階 段 準 備 階 段 的 主 要 工 作 是 和 家 長 做 良 好 的 溝 通, 和 家 長 建 立 治 療 契 約 ; 起 始 階 段 開 始, 即 進 入 衡 鑑 假 設 介 入 的 動 態 過 程, 此 階 段 的 主 要 任 務 是 和 孩 子 建 立 良 好 的 投 契 關 係, 並 形 成 初 步 假 設 ; 治 療 階 段 則 是 依 治 療 師 的 理 論 取 向, 決 定 介 入 的 技 巧 與 方 式, 協 助 兒 童 改 變 ; 而 結 束 階 段 則 是 當 孩 子 產 生 正 向 改 變 之 後, 治 療 師 和 家 長 決 定 結 束 孩 子 的 治 療, 此 時 重 要 的 是 回 顧 治 療 歷 程, 處 理 孩 子 對 結 束 的 感 覺 由 上 述 幾 個 國 內 外 學 者 的 整 理, 可 以 發 現 兒 童 在 遊 戲 治 療 過 程 中 的 表 達 會 隨 著 關 係 的 建 立 而 有 所 不 同, 在 具 體 直 接 的 表 達 過 後, 兒 童 便 漸 漸 邁 向 行 為 改 變 此 外, 前 四 名 學 者 的 整 理 多 以 兒 童 個 案 的 不 同 表 現 做 為 歷 程 整 理 之 依 據, 梁 培 勇 之 階 段 論 則 較 以 遊 戲 治 療 師 之 觀 點 論 述 五 療 癒 因 子 19

遊 戲 治 療 的 療 癒 因 子 (therapeutic power), 又 稱 之 為 治 療 性 要 素, 依 Schaefer 所 見, 包 含 有 下 列 十 四 項 :1. 克 服 抗 拒,2. 溝 通,3. 我 能 感 與 能 力 發 展,4. 創 造 性 思 考,5. 情 緒 宣 洩,6. 精 神 紓 解,7. 角 色 扮 演,8. 幻 想 / 視 覺 化,9. 象 徵 隱 喻 式 地 教 導,10. 依 附 的 形 成,11. 關 係 的 促 進,12. 正 向 情 緒,13. 克 服 發 展 中 的 恐 懼,14. 競 賽 遊 戲 ( 引 自 梁 培 勇,2006) O Connor 整 理 文 獻, 列 出 以 下 四 項 療 癒 因 子 ( 楊 惠 卿 等 譯,2007): 1. 矯 正 性 經 驗 - 矯 正 性 經 驗 包 含 了 對 過 去 事 件 的 回 顧, 與 對 未 來 預 測 性 的 問 題 解 決 2. 關 係 - 治 療 師 與 兒 童 間 的 正 向 關 係, 是 矯 正 性 經 驗 的 關 鍵 要 素 關 係 可 以 讓 兒 童 感 覺 被 支 持, 關 係 也 是 治 療 同 盟 的 基 礎, 其 次, 發 展 維 持 和 成 功 地 運 用 關 係 亦 是 一 項 技 術 3. 符 合 問 題 基 礎 動 力 的 介 入 - 理 論 性 的 介 入 應 與 對 兒 童 的 概 念 化 相 符 4. 治 療 師 行 為 的 療 癒 要 素 - 治 療 師 行 為 的 療 癒 要 素 又 可 分 為 兩 項, 一 是 維 持 治 療 的 行 為, 一 是 增 加 兒 童 矯 正 性 經 驗 的 行 為 前 者 包 含 (1) 發 展 溫 暖 友 善 的 關 係,(2) 接 納 兒 童 本 來 的 樣 子,(3) 允 許 兒 童 充 分 表 達,(4) 同 理 的 回 應,(5) 以 兒 童 為 焦 點,(6) 對 兒 童 的 暗 示 有 所 回 應,(7) 使 療 程 保 有 自 主 彈 性 與 歡 樂,(8) 清 楚 建 構 療 程,(9) 使 療 程 保 持 在 正 向 的 狀 態,(10) 不 需 考 慮 兒 童 是 否 喜 歡,(11) 減 少 或 預 防 過 度 的 焦 慮 與 活 動,(12) 注 意 身 體 上 的 傷 害 以 及 (13) 欣 賞 兒 童, 而 不 視 為 移 情 的 象 徵 ; 而 後 者 則 包 含 (1) 設 定 限 制, 讓 兒 童 了 解 其 責 任,(2) 掌 控 療 程,(3) 運 用 和 兒 童 身 體 接 觸 的 機 會,(4) 沒 有 猶 疑 的 眼 神 接 觸,(5) 在 兒 童 抗 拒 前 對 行 為 有 所 限 定,(6) 運 用 每 一 個 機 會 區 別 自 己 和 兒 童,(7) 協 助 兒 童 視 自 己 為 獨 一 無 二 獨 立 與 傑 出 的,(8) 運 用 自 己 為 遊 戲 室 中 主 要 的 客 體,(9) 留 意 療 程 中 的 許 多 片 段,(10) 提 供 最 低 限 度 的 挑 戰 與 挫 敗,(11) 適 時 使 用 矛 盾 意 向 法,(12) 在 兒 童 大 發 脾 氣 時, 應 強 調 當 下 的 感 覺,(13) 將 兒 童 的 肢 體 與 其 議 題 合 併 看 待,(14) 要 求 兒 童 逐 步 參 與 遊 戲, 為 自 己 的 行 為 負 責,(15) 藉 由 對 錯 議 題, 強 調 道 德 原 則 以 及 (16) 教 導 兒 童 以 更 好 的 方 式 滿 足 需 求 上 述 O Connor 提 出 之 四 項 療 癒 因 子 中, 有 三 項 與 矯 正 性 經 驗 息 息 相 關, 可 20

見 其 對 矯 正 性 經 驗 的 重 視 Michael 和 Martin 於 2001 年 對 42 份 遊 戲 治 療 文 獻 進 行 後 設 分 析, 檢 核 遊 戲 治 療 的 成 效 如 何, 研 究 發 現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與 成 人 治 療 非 遊 戲 的 兒 童 治 療 模 式 同 樣 有 效 ( 引 自 曾 璟 婷,2005) 此 外, 不 論 治 療 師 採 用 何 種 治 療 取 向 或 方 式, 父 母 的 參 與 和 治 療 的 時 間 均 為 顯 著 的 療 效 預 測 因 子, 其 中 治 療 時 間 和 治 療 成 效 成 曲 線 相 關, 在 30 個 治 療 單 元 時, 治 療 能 夠 發 揮 最 佳 效 益 六 父 母 的 角 色 從 系 統 的 觀 點 來 看, 兒 童 是 不 能 獨 外 於 家 庭 的, 孩 子 的 問 題 可 能 便 是 起 因 於 家 中 的 壓 力 事 件, 或 是 與 父 母 的 管 教 態 度 和 行 為 有 關 ( 李 維 瑢,2008; 劉 焜 輝, 1996;Glover, 2007) 父 母 在 兒 童 的 生 活 中 扮 演 十 分 重 要 的 角 色, 因 此 父 母 在 遊 戲 治 療 中 是 應 該 被 考 量 且 被 重 視 的 部 份, 許 多 遊 戲 治 療 教 科 書 都 明 確 地 建 議 治 療 師 要 和 父 母 共 同 合 作, 不 和 父 母 共 同 合 作 的 遊 戲 治 療 效 果 將 大 打 折 扣 ( 何 長 珠 陳 信 昭 陳 碧 玲 徐 世 厚 賴 麗 明 譯,2004; 高 淑 貞 譯,1994; 梁 培 勇 校 閱,1998; 梁 培 勇,2006; 楊 惠 卿 等 譯,2007; 劉 焜 輝,1996) 從 轉 介 初 談 評 估 到 參 與 療 程, 父 母 的 參 與 和 投 入 可 以 幫 助 遊 戲 治 療 順 利 進 行, 因 為 父 母 比 治 療 師 更 了 解 孩 子, 和 孩 子 相 處 的 時 間 也 較 治 療 師 多, 因 此 與 父 母 合 作 亦 是 遊 戲 治 療 師 重 要 的 工 作 之 一 畢 竟 父 母 才 是 日 常 生 活 中 與 孩 子 密 切 接 觸 的 照 顧 者, 這 不 是 一 週 一 次 50 分 鐘 的 遊 戲 治 療 能 取 代 的 Landreth 亦 提 醒, 和 父 母 的 共 同 合 作 包 括 承 認 並 視 父 母 為 幫 助 孩 子 的 重 要 資 源 ( 何 長 珠 等 譯, 2004) 梁 培 勇 (2006) 認 為 家 長 在 兒 童 治 療 中 的 角 色 並 不 單 純, 家 長 常 是 扮 演 著 雙 重 的 角 色 : 一 是 共 同 個 案 (co-client), 表 示 家 長 亦 是 治 療 師 需 要 改 變 的 對 象, 親 職 教 育 就 是 治 療 師 最 常 使 用 的 方 式, 父 母 可 以 藉 此 習 得 較 佳 的 教 育 方 式 ; 另 一 個 角 色 是 共 同 治 療 師 (co-therapist), 因 為 家 長 和 孩 子 相 處 的 時 間 較 長, 可 以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協 助 治 療 師 執 行 治 療 計 畫 21

O Connor 則 將 和 父 母 的 合 作 稱 之 為 並 行 性 工 作 (collateral), 包 含 了 三 種 進 行 的 方 式 : 一 是 治 療 師 扮 演 督 導 和 顧 問 的 角 色, 協 助 父 母 成 為 孩 子 的 治 療 師 就 如 同 遊 療 師 在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filial therapy) 中 的 功 能 一 樣, 透 過 技 巧 教 導 與 督 導, 協 助 父 母 學 習 回 應 技 巧, 成 為 孩 子 的 治 療 師 ; 一 是 父 母 陪 同 孩 子 參 與 親 子 療 程 或 家 庭 療 程, 在 這 種 方 式 中, 親 子 雙 方 或 家 庭 系 統 是 治 療 師 服 務 的 對 象 ; 最 後 一 種 則 是 父 母 的 個 別 治 療 或 婚 姻 治 療 和 孩 子 的 遊 戲 治 療 同 時 平 行 進 行, 治 療 師 同 時 擔 任 孩 子 和 父 母 雙 方 的 治 療 師, 但 通 常 治 療 師 會 選 擇 服 務 一 方, 轉 介 另 一 方 給 其 他 治 療 師 ( 楊 惠 卿 等 譯,2007) Glover(2007) 將 遊 戲 治 療 師 與 父 母 的 合 作 稱 之 為 父 母 諮 詢 (consultation with parents), 其 認 為 父 母 包 含 下 列 角 色 : 一 為 治 療 歷 程 中 的 支 持 者, 因 為 在 一 般 社 區 機 構 中, 父 母 常 是 帶 孩 子 前 來 接 受 治 療 者, 父 母 對 遊 戲 治 療 的 支 持 可 以 讓 遊 療 歷 程 穩 定 地 進 行 ; 二 為 對 遊 戲 治 療 的 信 任 者, 父 母 的 信 任 有 賴 遊 療 師 和 父 母 的 固 定 諮 詢, 協 助 父 母 了 解 治 療 進 展, 三 為 諮 商 情 境 外 改 變 的 觀 察 者, 孩 子 的 改 變 可 能 顯 現 了 治 療 的 幫 助, 也 提 醒 了 結 案 的 可 能, 因 此 父 母 這 方 面 的 觀 察 亦 是 重 要 的 資 訊 另 外,Glover 還 強 調 在 初 談 中 了 解 父 母 對 孩 子 的 期 待 是 重 要 的, 父 母 的 期 待 和 教 育 的 方 式 是 影 響 孩 子 行 為 的 重 要 因 素 ; 而 在 親 職 教 育 部 份, 教 育 父 母 了 解 一 般 孩 子 的 發 展 狀 態, 還 有 如 何 和 其 他 專 業 人 員 ( 如 老 師 醫 師 等 ) 合 作 也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般 來 說, 父 母 多 是 和 治 療 師 進 行 訊 息 互 換 與 相 互 溝 通, 或 配 合 治 療 師 進 行 治 療, 但 在 S. Freud 於 1909 年 發 表 的 著 名 兒 童 案 例 小 翰 斯 (Little Hans) 中, 小 翰 斯 的 父 親 扮 演 了 不 同 的 角 色 S. Freud 僅 僅 見 過 小 翰 斯 一 面, 其 選 擇 採 用 的 治 療 模 式 是 針 對 父 親 紀 錄 的 遊 戲 內 容, 建 議 父 親 應 如 何 對 小 翰 斯 的 行 為 做 反 應 ( 高 淑 貞 譯,1994; 梁 培 勇,2006) 在 這 個 案 例 中, 父 親 在 S. Freud 的 協 助 和 指 導 下, 學 習 回 應 小 翰 斯 的 方 式, 協 助 他 克 服 恐 懼 而 S. Freud 的 角 色 則 比 較 像 是 個 教 育 者 和 督 導 者, 就 如 同 現 在 的 治 療 師 會 為 父 母 做 的 親 職 教 育, 指 導 父 母 做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一 般 除 了 以 現 今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的 角 度 來 看 外, 梁 培 勇 (2006) 對 父 母 22

角 色 的 論 點 - 共 同 個 案 與 共 同 治 療 師 也 可 以 解 釋 小 翰 斯 父 親 的 獨 特 角 色 另 外, 不 論 是 否 採 用 親 子 遊 戲 治 療 的 模 式, 若 治 療 師 能 指 引 父 母 對 孩 子 正 向 關 懷 和 同 理 了 解, 讓 孩 子 經 驗 到 來 自 父 母 的 了 解 與 接 納, 將 比 得 到 來 自 治 療 師 的 了 解 與 接 納 更 有 意 義, 影 響 也 更 深 遠 ( 林 美 珠,2005) Webb 認 為 治 療 師 和 父 母 的 治 療 同 盟 是 重 要 的, 因 此 治 療 師 也 要 和 父 母 建 立 良 好 的 聯 盟 關 係 ( 梁 培 勇 校 閱,1998) 對 許 多 父 母 來 說, 要 承 認 自 己 的 孩 子 需 要 幫 助 是 不 容 易 的, 因 此 治 療 師 需 對 父 母 表 現 出 同 理 尊 重 與 包 容 ( 何 長 珠 等 譯, 2004), 這 樣 才 能 協 助 父 母 與 治 療 師 建 立 良 好 關 係, 為 擔 任 共 同 個 案 共 同 治 療 師 的 角 色 做 準 備 同 樣 的 道 理, 治 療 師 也 可 能 會 要 和 系 統 中 的 其 他 人 員 工 同 合 作, 以 維 護 孩 子 權 益 協 助 孩 子 獲 得 良 好 照 顧, 這 些 人 員 可 能 包 括 學 校 裡 的 教 職 員 安 置 機 構 的 專 業 人 員 醫 院 的 醫 護 人 員 和 法 律 機 關 的 相 關 人 員 等 由 此 可 知 兒 童 諮 商 工 作 的 複 雜 性, 使 用 媒 材 以 及 與 系 統 合 作 等 均 讓 兒 童 諮 商 師 在 時 間 和 心 力 上 可 能 比 一 般 諮 商 師 付 出 更 多 貳 遊 戲 治 療 師 遊 戲 治 療 師 ( 或 簡 稱 遊 療 師 ) 是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靈 魂 人 物, 以 下 針 對 遊 戲 治 療 師 在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中 的 角 色, 和 其 應 有 的 重 要 特 質 加 以 說 明 一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角 色 功 能 與 任 務 Gil 提 到 遊 戲 治 療 師 不 只 是 孩 子 遊 戲 過 程 中 的 玩 伴, 也 是 個 參 與 觀 察 者, 透 過 遊 療 師 有 意 義 地 涉 入, 遊 戲 歷 程 才 能 有 所 助 益 ( 林 巧 翊 譯,2005) Landreth 指 出 遊 戲 治 療 師 並 不 是 一 個 特 定 的 角 色, 也 不 是 一 個 督 導 老 師 同 伴 保 母 或 父 母 的 代 理 人, 而 是 一 種 存 在 的 方 式 一 種 情 緒 投 入 的 狀 態 ( 高 淑 貞 譯,1994) 而 1991 年 時,Webb 則 提 出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角 色 包 含 參 與 者 限 制 者 和 解 析 者 三 種 參 與 者 指 遊 戲 治 療 師 能 跟 隨 兒 童 的 步 調, 而 不 是 引 導 兒 童 去 玩 ; 23

限 制 者 指 遊 戲 治 療 師 藉 由 強 調 規 則 鼓 勵 忍 受 挫 折 和 設 定 限 制, 增 強 兒 童 的 自 我 功 能 ; 解 析 者 則 是 指 遊 戲 治 療 師 能 逐 漸 將 兒 童 的 遊 戲 與 他 的 現 實 生 活 作 連 結 ( 引 自 梁 培 勇 校 閱,1998) Cotton 於 1993 年 提 出 了 八 項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階 段 性 任 務 :1. 建 立 期 望 與 價 值, 將 社 會 規 範 轉 譯 為 符 合 孩 子 發 展 階 段 的 常 規 ;2. 解 說, 說 明 規 範 的 原 因 ;3. 鼓 勵 和 抑 制 行 為, 經 由 口 語 和 非 口 語 行 為, 增 強 孩 子 的 正 向 行 為 ;4. 示 範 適 應 性 行 為 ; 5. 教 導 行 為 後 果, 在 孩 子 出 現 不 適 當 的 行 為 時, 給 予 自 然 後 果 ;6. 鼓 勵 參 與 ;7. 允 許 對 方 有 做 錯 和 修 正 的 機 會, 接 納 允 許 正 面 處 理 錯 誤 ;8. 示 範 接 納, 從 接 納 行 為 的 示 範 讓 孩 子 發 展 出 對 自 己 和 他 人 的 接 納 態 度 ( 引 自 何 長 珠,2002) 由 於 遊 戲 治 療 師 在 兒 童 遊 戲 治 療 中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因 此 遊 療 師 需 受 過 相 關 的 專 業 訓 練, 以 展 現 上 述 說 明 之 角 色 界 定 和 階 段 性 任 務, 提 供 兒 童 個 案 一 個 良 好 的 諮 商 環 境 二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人 格 特 質 Axline 以 Rogers 理 論 為 原 則, 於 1969 年 提 出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八 大 原 則, 其 認 為 遊 戲 治 療 師 的 人 格 特 質 必 須 是 能 接 受 八 項 基 本 原 則, 這 八 項 原 則 是 所 有 與 兒 童 接 觸 者 的 基 本 準 則 ( 引 自 曾 璟 婷,2005) 後 來 Landreth 將 這 八 項 原 則 加 以 修 改 和 擴 充 如 下 ( 高 淑 貞 譯,1994): 1. 治 療 師 真 正 對 兒 童 感 興 趣, 且 發 展 出 一 份 溫 馨 充 滿 關 懷 的 關 係 2. 治 療 師 完 全 的 接 納 兒 童, 不 希 望 兒 童 因 為 他 而 刻 意 造 作 不 自 然 3. 治 療 師 創 造 安 全 和 寬 容 的 感 覺, 讓 兒 童 能 自 在 地 探 索 自 我 完 全 表 達 自 我 4. 治 療 師 對 兒 童 的 情 緒 敏 感 且 觀 察 入 微, 能 溫 和 地 反 映 這 些 情 緒, 幫 助 兒 童 發 展 出 自 我 發 展 的 能 力 5. 治 療 師 深 信 兒 童 有 能 力 為 自 己 負 責 任, 尊 重 兒 童 解 決 個 人 問 題 的 能 力, 並 容 許 兒 童 自 己 解 決 問 題 6. 治 療 師 信 任 兒 童 的 內 在 引 導, 容 許 讓 兒 童 主 導 治 療 關 係 中 的 各 層 面, 並 避 24

免 任 何 對 兒 童 的 引 導 7. 治 療 師 不 會 企 圖 加 速 治 療 過 程 的 進 行 8. 治 療 師 只 設 立 有 助 兒 童 自 我 接 納 和 建 立 適 當 關 係 的 治 療 性 限 制 Kottman 於 2001 年 提 出 有 效 的 遊 戲 治 療 師 應 包 含 以 下 幾 項 特 質 :1. 喜 歡 兒 童 並 以 仁 慈 和 尊 重 的 態 度 對 待 他 們 ;2. 有 幽 默 感 ;3. 好 玩 的, 可 以 開 玩 笑 的 ;4. 有 信 心, 不 依 賴 他 人 給 予 正 向 回 饋 來 獲 取 自 我 價 值 感 ;5. 開 放 的 誠 實 的 ;6. 有 彈 性, 能 忍 受 模 糊 的 ;7. 能 接 受 別 人 觀 點, 而 不 會 感 到 威 脅 或 被 批 評 ;8. 願 意 以 遊 戲 和 隱 喻 來 溝 通 ;9. 可 以 舒 服 地 和 兒 童 共 處, 同 時 經 驗 和 他 們 的 互 動 過 程 ;10. 能 堅 定 且 仁 慈 地 設 限, 以 維 護 個 人 界 限 ;11. 能 自 我 覺 察, 以 開 放 的 心 態 去 面 對 人 際 的 冒 險, 並 探 索 個 人 的 議 題 ( 引 自 曾 璟 婷,2005) 高 淑 貞 (2005) 在 探 究 遊 戲 治 療 師 之 治 療 態 度 研 究 中 也 有 相 似 的 發 現 : 在 遊 療 師 的 兒 童 觀 部 份, 信 念 上 是 欣 賞 兒 童 正 向 的 特 質 包 容 兒 童 的 負 向 特 質, 態 度 是 尊 重 與 平 等 的, 在 對 個 案 的 體 會 上 覺 得 兒 童 的 表 達 方 式 需 用 心 體 會 發 現 他 們 比 成 人 更 能 放 鬆 ; 另 外, 有 效 的 工 作 守 則 包 含 喜 歡 尊 重 相 信 孩 子 的 能 力 與 獨 特 性, 以 耐 心 創 造 的 方 式 對 待 孩 子, 期 許 自 己 的 開 放 與 專 業 能 力 的 提 升 陳 慶 福 與 李 雅 真 (2004) 認 為 遊 療 師 應 包 含 以 下 幾 項 特 質 :1. 包 容 接 納 ;2. 溫 暖 誠 懇 ;3. 敏 感 ;4. 開 放 的 心 胸 ;5. 幽 默 感 ;6. 自 信 心 ;7. 耐 心 此 外, 兩 人 也 提 到, 儘 管 治 療 師 與 兒 童 的 關 係 是 重 要 的, 但 過 多 的 情 感 可 能 會 造 成 兒 童 的 依 賴, 阻 礙 治 療 的 進 行 綜 合 以 上 觀 點, 可 以 發 現 遊 療 師 的 特 質 是 敏 感 溫 暖 幽 默 覺 察 力 佳 的, 對 兒 童 的 信 念 與 態 度 是 尊 重 接 納 欣 賞 相 信 其 能 力 的 不 論 遊 戲 治 療 師 採 用 何 種 單 一 學 派 的 遊 戲 治 療, 或 是 合 併 多 種 取 向 的 遊 戲 治 療, 使 用 遊 戲 為 治 療 媒 材 並 搭 配 訓 練 有 素 之 遊 戲 治 療 師 是 十 分 適 合 兒 童 的 諮 商 輔 導 方 式 25

第 二 節 諮 商 中 的 反 移 情 一 般 基 礎 的 諮 商 教 科 書 多 會 概 略 性 地 提 及 反 移 情 (countertransference), 說 明 這 是 因 諮 商 員 自 身 的 未 竟 事 務 或 個 人 需 求, 導 致 諮 商 員 無 法 在 諮 商 歷 程 中 保 持 客 觀, 妨 礙 諮 商 的 進 行, 因 此 諮 商 員 需 要 進 一 步 處 理 反 移 情 ( 余 振 民 等 譯, 2004) 在 實 務 工 作 中, 反 移 情 的 確 是 十 分 普 遍 的 現 象, 也 是 需 要 學 習 去 面 對 與 處 理 的, 然 而, 教 科 書 上 簡 短 的 說 明 實 難 讓 我 們 對 反 移 情 有 清 楚 的 認 識 與 了 解 許 多 新 手 諮 商 師 更 是 在 接 觸 實 務 工 作 後, 才 由 督 導 的 過 程 中 對 反 移 情 有 概 略 的 認 識 究 竟 反 移 情 是 什 麼? 對 諮 商 的 影 響 又 為 何? 這 樣 的 問 題 與 本 研 究 息 息 相 關, 以 下 就 由 反 移 情 概 念 的 發 展 與 定 義 說 起, 再 說 明 學 者 對 反 移 情 類 型 的 區 分, 接 著 論 述 反 移 情 的 表 現 方 式 誘 發 因 素 影 響 及 因 應 方 式 ( 由 於 不 同 年 代 和 不 同 取 向 在 用 詞 上 之 差 異, 以 下 文 中 將 諮 商 與 治 療, 病 人 與 個 案, 諮 商 師 治 療 師 與 分 析 師, 視 為 同 意 ) 壹 反 移 情 概 念 的 發 展 與 定 義 為 了 對 反 移 情 有 初 步 的 了 解, 將 先 說 明 反 移 情 概 念 之 發 展 過 程, 再 說 明 不 同 觀 點 的 反 移 情 定 義 一 反 移 情 概 念 的 發 展 第 一 篇 提 及 反 移 情 的 文 章 是 Sigmund Freud 在 1910 年 一 篇 名 為 The Future Prospects of Psychoanalytic Therapy 的 短 文, 而 1915 年 S. Freud 所 發 表 的 Observations on Transference-Love 文 中 再 次 提 到 了 反 移 情, 並 且 特 別 強 調 性 愛 的 反 移 情 反 應 在 這 兩 篇 文 章 中,Freud 均 認 為 反 移 情 是 病 人 影 響 治 療 師 潛 意 識 感 覺 的 結 果, 也 是 治 療 處 遇 中 的 阻 礙 ( 引 自 Anastasopoulos & Tsiantis, 1996) 自 Freud 提 及 反 移 情 之 後, 近 百 年 來, 許 多 人 擴 展 了 對 反 移 情 現 象 的 理 解, 對 反 移 情 的 看 法 不 再 侷 限 於 Freud 古 典 觀 的 論 述 對 於 反 移 情 觀 點 的 逐 漸 演 變, 26

Gelso 和 Hayes(2002) 認 為 原 因 有 二 : 一 是 隨 著 越 來 越 多 治 療 師 接 觸 到 嚴 重 困 擾 的 個 案 ( 如 邊 緣 性 人 格 ), 他 們 發 現 治 療 師 不 免 會 對 個 案 產 生 強 烈 的 反 移 情 反 應, 因 此 逐 漸 接 受 反 移 情 是 必 然 會 出 現 的 ; 另 外, 隨 著 精 神 分 析 學 派 的 演 變, 人 際 歷 程 取 向 客 體 關 係 理 論 等 新 精 神 分 析 取 向 的 出 現, 反 移 情 的 觀 點 也 逐 漸 跟 著 轉 變, 被 視 為 是 諮 商 師 不 可 避 免 的 反 應 1950 年 代 左 右, 反 移 情 相 關 文 獻 開 始 視 反 移 情 為 治 療 中 一 個 重 要 的 現 象, 可 以 幫 助 分 析 師 瞭 解 病 人 Winnicott(1949) 的 一 篇 經 典 文 獻 Hate in the Counter-Transference 中, 提 出 反 移 情 應 該 被 認 為 是 治 療 上 有 用 的 訊 息 來 源, 也 是 瞭 解 病 人 人 格 層 面 的 重 要 工 具 1950 年,Heimann 也 提 到 反 移 情 的 正 面 價 值, 認 為 反 移 情 是 可 以 幫 助 分 析 師 了 解 病 人 潛 意 識 的 重 要 工 具, 並 推 測 反 移 情 是 病 人 由 自 己 的 部 分 人 格 所 創 造 出 來 的 ( 引 自 Anastasopoulos & Tsiantis,1996) Racker 則 認 為 反 移 情 不 僅 是 心 理 分 析 工 作 中 最 大 的 危 機, 同 時 也 是 瞭 解 病 人 的 重 要 工 具 ( 引 自 Anastasopoulos & Tsiantis), 顯 示 反 移 情 一 體 兩 面 的 特 性 1968 年,Racker 在 其 著 作 Transference and Countertransference 中, 進 一 步 提 出 反 移 情 就 像 是 病 人 的 移 情 現 象 一 般, 是 普 遍 存 在 的, 且 所 有 治 療 師 的 情 緒 反 應 都 是 出 自 於 對 病 人 的 反 移 情 ( 引 自 Anastasopoulos & Tsiantis, 1996) 此 外, 他 也 拓 展 一 般 對 反 移 情 的 觀 點, 認 為 反 移 情 包 含 以 下 兩 個 歷 程 : 1. 一 致 性 認 同 (concordant or homologous identification): 在 此 歷 程 中, 治 療 師 將 自 己 的 部 份 人 格 視 為 和 病 人 心 理 層 面 是 一 致 的 這 種 反 移 情 是 由 內 射 和 投 射 而 來, 其 概 念 和 同 理 是 相 似 的 2. 互 補 性 認 同 (complementary identification): 互 補 性 認 同 是 分 析 師 自 我 (ego) 與 病 人 內 在 客 體 的 認 同 這 是 因 為 病 人 對 待 分 析 師 如 同 自 己 的 內 在 客 體, 而 分 析 師 也 感 受 到 病 人 的 對 待 和 投 射, 認 同 自 己 為 這 樣 的 客 體 一 路 走 來, 許 多 學 者 擴 展 了 S. Freud 當 初 對 反 移 情 的 狹 隘 觀 點, 為 反 移 情 做 了 更 豐 富 完 整 的 說 明, 以 下 將 針 對 幾 個 不 同 的 觀 點 闡 述 反 移 情 的 定 義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