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5 月 2 日 記 者 招 待 會 税 務 局 局 長 講 詞 各 位 傳 媒 朋 友 : 多 謝 大 家 出 席 今 天 的 記 者 招 待 會 發 出 2013-14 課 税 年 度 個 別 人 士 報 税 表 今 天 税 務 局 發 出 約 237 萬 份 2013-14 課 税 年 度 個 別 人 士 報 税 表, 其 中 約 27 萬 份 是 電 子 通 知 書, 其 餘 是 紙 張 報 税 表 今 年 發 出 的 報 税 表 比 去 年 多 約 5 萬 份 選 取 電 子 通 知 書 的 税 務 易 用 戶 可 以 即 時 上 網 查 閱 及 填 交 他 們 的 報 税 表, 其 他 納 税 人 則 會 在 一 兩 天 內 收 到 郵 寄 的 報 税 表 在 今 年 度 的 預 算 案 中, 財 政 司 司 長 建 議 提 高 供 養 父 母 免 税 額 供 養 祖 父 母 或 外 祖 父 母 免 税 額 全 年 與 這 些 長 者 同 住 所 享 有 的 額 外 免 税 額, 以 及 長 者 住 宿 照 顧 開 支 的 扣 除 額 上 限 另 外, 他 建 議 寬 減 2013-14 課 税 年 度 的 利 得 税 薪 俸 税 和 個 人 入 息 課 税 百 分 之 75 的 税 款, 上 限 為 10,000 元 這 些 建 議 須 經 修 訂 税 務 條 例 方 可 實 施, 當 局 現 正 進 行 有 關 立 法 程 序 待 有 關 法 例 獲 立 法 會 通 過 後, 税 務 局 便 會 在 本 年 度 發 出 的 税 單 落 實 有 關 税 款 寬 減, 以 及 採 用 新 的 免 税 額 和 扣 除 額 上 限, 計 算 2014-15 年 度 暫 繳 税 納 税 人 只 須 如 常 填 報 報 税 表, 無 須 特 別 就 建 議 的 税 款 寬 減 提 出 申 請 今 次 2013-14 課 税 年 度 的 税 款 寬 減, 並 不 適 用 於 物 業 税 賺 取 租 金 收 入 的 人 士 如 符 合 個 人 入 息 課 税 的 資 格, 可 通 過 選 擇 個 人 入 息 課 税 而 獲 得 寬 減 納 税 人 可 在 填 寫 2013-14 課 税 年 度 個 別 人 士 報 税 表 時, 申 請 個 人 入 息 課 税 税 務 局 會 就 每 宗 申 請, 驗 算 個 人 入 息 課 税 連 同 寬 減 後, 可 否 減 低 申 請 人 的 税 款, 並 以 對 他 最 為 有 利 的 方 式 評 税 Page 1 of 5
納 税 人 請 準 時 於 一 個 月 內 填 妥 及 遞 交 報 税 表, 即 6 月 3 日 或 之 前, 因 為 6 月 2 日 是 端 午 節 公 眾 假 期 經 營 獨 資 業 務 的 人 士, 交 表 限 期 則 為 3 個 月 ( 即 8 月 2 日 或 之 前 ) 所 有 經 税 務 易 網 上 遞 交 報 税 表 的 納 税 人, 都 可 以 自 動 獲 得 延 期 一 個 月 即 是 説 網 上 報 税 的 納 税 人 一 般 可 延 期 至 7 月 3 日 交 表 ; 如 果 網 上 報 税 的 納 税 人 有 經 營 獨 資 業 務, 則 可 延 期 至 9 月 2 日 才 交 表 納 税 人 如 想 使 用 網 上 報 税, 只 須 登 入 税 務 局 税 務 易 網 頁, 作 簡 單 登 記, 便 可 於 兩 個 工 作 天 內 獲 發 啟 動 密 碼, 然 後 上 網 自 設 通 行 密 碼 及 進 行 報 税 如 納 税 人 持 有 數 碼 證 書, 更 可 即 時 上 網 報 税, 無 須 申 請 啟 動 密 碼 今 年 我 們 會 繼 續 在 税 務 局 網 頁 登 載 網 上 税 務 講 座, 發 放 填 寫 各 種 報 税 表 的 資 訊, 並 設 有 問 答 專 欄 解 答 市 民 疑 問 另 外, 税 務 局 從 今 天 起 至 6 月 3 日 止, 會 延 長 電 話 查 詢 熱 線 服 務 時 間, 解 答 市 民 有 關 報 税 的 問 題 接 下 來, 我 想 報 告 一 下 税 務 局 近 期 的 一 些 工 作 和 成 果 税 務 資 料 交 換 經 濟 合 作 及 發 展 組 織 ( 簡 稱 經 合 組 織 ) 多 年 來 積 極 推 動 全 球 税 務 資 料 透 明 化, 以 及 有 效 的 資 料 交 換 機 制, 以 打 擊 跨 國 的 避 税 及 逃 税 活 動 香 港 是 經 合 組 織 税 務 透 明 化 及 有 效 資 料 交 換 全 球 論 壇 ( 簡 稱 全 球 論 壇 ) 的 成 員, 去 年 在 全 球 論 壇 同 行 審 議 的 第 二 階 段 評 估 中, 被 評 定 為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符 合 國 際 資 料 交 換 標 準 該 份 同 行 審 議 報 告 在 2013 年 11 月 舉 行 的 全 球 論 壇 會 議 上 獲 得 正 式 接 納 香 港 能 夠 順 利 通 過 第 二 階 段 同 行 審 議 評 估, 避 免 被 其 他 司 法 管 轄 區 制 裁, 關 鍵 是 我 們 於 去 年 7 月 修 訂 了 税 務 條 例, 為 獨 立 的 税 務 資 料 交 換 協 定 ( 簡 稱 交 換 協 定 ) 提 供 法 律 框 架, 讓 香 港 在 有 需 要 時 可 與 其 他 税 務 管 轄 區 簽 訂 交 換 協 定 香 港 的 第 一 份 交 換 協 定 於 今 年 3 月 25 日 與 美 國 簽 訂 儘 管 香 港 已 具 備 交 換 協 定 的 法 律 框 架, 作 為 一 項 方 便 營 商 措 施, 我 們 會 繼 續 努 力 擴 展 與 貿 易 和 投 資 夥 伴 的 全 面 性 避 免 雙 重 課 税 協 定 ( 簡 稱 全 面 性 協 定 ) 的 網 絡, 以 此 為 優 先 目 標 為 了 更 有 效 說 服 Page 2 of 5
其 他 國 家 和 香 港 磋 商 全 面 性 協 定, 我 們 在 去 年 7 月 的 税 例 修 訂, 同 時 優 化 了 全 面 性 協 定 在 資 料 交 換 上 有 關 税 種 和 披 露 限 制 的 安 排 香 港 已 經 與 29 個 税 務 管 轄 區 簽 訂 了 全 面 性 協 定 現 時, 香 港 正 與 9 個 税 務 管 轄 區 就 全 面 性 協 定 展 開 談 判 ; 另 外 有 5 份 協 定 已 完 成 談 判, 等 待 雙 方 完 成 有 關 手 續 後 作 正 式 簽 署 資 料 交 換 的 國 際 標 準 正 在 不 斷 提 升 二 十 國 集 團 的 財 政 部 部 長 於 今 年 2 月 的 會 議 中, 確 認 推 行 自 動 交 換 税 務 資 料 的 共 同 申 報 標 準, 並 委 託 全 球 論 壇 監 察 和 覆 核 有 關 標 準 的 執 行 情 況 我 們 預 期, 在 今 年 9 月 舉 行 的 二 十 國 集 團 財 政 部 部 長 會 議 中, 經 合 組 織 會 詳 細 評 述 這 套 申 報 標 準 和 提 供 實 施 技 術 方 案 政 府 會 繼 續 與 本 地 持 份 者 保 持 溝 通, 期 望 為 香 港 訂 立 一 套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資 料 交 換 模 式 發 展 伊 斯 蘭 債 券 市 場 伊 斯 蘭 金 融 在 環 球 金 融 體 系 中 具 有 相 當 潛 力, 為 了 使 伊 斯 蘭 金 融 能 在 香 港 蓬 勃 發 展, 當 局 於 2013 年 7 月 修 訂 了 税 務 條 例 及 印 花 税 條 例, 以 確 保 經 濟 本 質 相 類 的 金 融 工 具 能 夠 得 到 相 若 的 税 務 待 遇, 為 發 行 伊 斯 蘭 債 券 建 立 了 一 個 優 良 的 金 融 平 台 當 局 現 正 積 極 籌 備 於 政 府 債 券 計 劃 下 發 行 首 批 政 府 伊 斯 蘭 債 券, 帶 頭 發 展 伊 斯 蘭 債 券 市 場 物 業 需 求 管 理 措 施 自 2010 年 以 來, 政 府 當 局 採 取 多 項 長 期 中 期 及 短 期 措 施, 以 防 止 物 業 市 場 出 現 泡 沫 的 風 險, 當 中 包 括 :( 一 ) 針 對 住 宅 物 業 市 場 短 期 投 機 活 動 的 額 外 印 花 税 [ 即 SSD];( 二 ) 向 購 買 住 宅 物 業 的 非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徵 收 買 家 印 花 税 [ 即 BSD], 目 的 是 優 先 照 顧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的 置 居 需 要 ;( 三 ) 就 物 業 交 易 徵 收 雙 倍 印 花 税 [ 即 DSD], 並 且 推 前 向 非 住 宅 物 業 交 易 徵 收 從 價 印 花 税, 由 向 售 賣 轉 易 契 徵 收 改 為 向 買 賣 協 議 徵 收 關 於 第 ( 三 ) 項 措 施 的 條 例 草 案 現 時 仍 在 審 議 階 段 俗 稱 雙 辣 招, 即 加 強 額 外 印 花 税 和 引 入 買 家 印 花 税, 經 過 立 法 會 審 議 和 通 過 有 關 條 例 草 案, 在 今 年 2 月 28 日 刊 憲, 由 財 政 司 司 長 於 2012 年 10 月 26 日 公 布 的 第 二 天 即 2012 年 10 月 27 日 生 效 Page 3 of 5
由 2012 年 10 月 27 日 至 今 年 2 月 27 日 共 有 約 77,500 宗 有 關 住 宅 物 業 的 加 蓋 印 花 申 請 當 中 有 幾 種 情 況 可 以 豁 免 買 家 印 花 税, 其 中 一 種 是 購 買 住 宅 物 業 的 買 家 為 代 表 自 己 行 事 的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在 今 年 三 月 和 四 月 份 期 間, 我 們 共 收 到 超 過 5 萬 宗 豁 免 買 家 印 花 税 的 申 請, 我 的 同 事 現 正 加 緊 處 理 趁 今 日 這 個 機 會, 我 想 解 釋 一 下 這 類 豁 免 所 需 的 申 請 手 續 這 項 豁 免 有 兩 個 條 件, 第 一 : 買 家 在 購 買 住 宅 物 業 時 必 須 是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 第 二 : 他 在 購 買 該 住 宅 物 業 交 易 中 是 代 表 自 己 行 事, 即 並 非 信 託 人 為 符 合 豁 免 條 件, 買 家 須 向 税 務 局 提 交 法 定 聲 明, 以 證 明 他 在 購 置 物 業 時 是 否 代 表 自 己 行 事 的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買 家 如 需 要 申 請 有 關 豁 免, 可 以 選 擇 在 公 證 人 太 平 紳 士 律 師 或 監 誓 員 面 前 作 出 法 定 聲 明 税 務 局 亦 有 監 誓 員 提 供 辦 理 宣 誓 聲 明 的 服 務, 如 有 需 要, 申 請 豁 免 買 家 印 花 税 的 人 士 可 致 電 2594 3250 或 2594 3067 預 約 税 務 局 税 收 情 況 現 在 我 會 簡 報 税 務 局 2013-14 財 政 年 度 的 税 收 情 況 我 想 強 調 以 下 所 談 及 關 於 2013-14 財 政 年 度 的 税 收 數 字 全 部 都 是 臨 時 數 字 2013-14 年 度 税 務 局 的 整 體 税 收 為 2,435 億 元, 與 上 一 年 度 比 較, 增 加 大 約 14 億 元 增 長 主 要 來 自 薪 俸 税 和 博 彩 税 評 税 資 料 顯 示,2012-13 課 税 年 度 利 得 税 整 體 應 評 税 淨 利 潤 上 升 百 分 之 3, 較 2011-12 課 税 年 度 顯 著 減 少 百 分 之 10; 年 內 評 定 的 利 得 税 税 款 上 升 亦 只 有 百 分 之 2 申 請 緩 繳 2013-14 年 度 暫 繳 税 的 個 案 則 減 少 百 分 之 7, 欠 税 比 率 亦 下 降 至 百 分 之 3.6, 減 少 0.5 個 百 分 點 全 年 共 收 到 利 得 税 1,209 億 元, 較 上 一 年 的 1,256 億 元, 下 跌 47 億 元, 跌 幅 為 百 分 之 4 薪 俸 税 方 面, 納 税 人 整 體 收 入 在 2012-13 課 税 年 度 錄 得 百 分 之 5.5 的 增 長 由 於 2012-13 課 税 年 度 的 税 款 寬 減 額 上 限 為 10,000 元, 較 前 一 年 度 的 12,000 元 為 低, 加 上 整 體 工 資 及 收 入 持 續 增 長, 令 年 內 評 定 的 薪 俸 税 税 款 上 升 百 分 之 10 申 請 緩 繳 2013-14 年 度 暫 繳 税 的 個 案 上 升 了 百 分 之 3, 欠 税 比 率 則 微 跌 0.2 個 百 分 點 薪 俸 税 收 入 為 556 億 元, 較 上 一 年 的 505 億 元, 上 升 51 億 元, 升 幅 為 百 分 之 10 Page 4 of 5
印 花 税 方 面,2013-14 年 度 的 整 體 印 花 税 收 入 較 上 一 年 度 減 少 了 14 億 元, 全 年 共 收 415 億 元, 跌 幅 百 分 之 3 回 顧 2013-14 年 度, 本 地 股 票 市 場 依 然 波 動 本 地 物 業 市 場 方 面, 在 2013 年 2 月 底 政 府 再 推 出 需 求 管 理 措 施 後, 市 況 轉 趨 淡 靜, 交 投 縮 減 由 於 有 關 加 強 額 外 印 花 税 及 買 家 印 花 税 的 立 法 程 序 已 經 於 2014 年 2 月 底 完 成, 涉 及 這 兩 項 印 花 税 的 交 易 須 於 法 例 刋 憲 後 的 30 天 內 繳 交, 因 此 税 務 局 於 2014 年 3 月 份 收 取 的 物 業 印 花 税 達 44 億 元, 為 全 年 物 業 印 花 税 收 入 的 百 分 之 24 2014-15 年 度 税 收 預 算 來 年 的 税 收 預 算 會 如 何 呢? 由 於 2014-15 財 政 年 度 的 利 得 税 收 入 大 部 分 是 來 自 2013-14 課 税 年 度 的 公 司 利 潤, 而 香 港 仍 受 到 金 融 海 嘯 和 歐 債 危 機 的 影 響, 我 們 預 期 在 2014-15 年 度 入 息 及 利 得 税 税 收 會 減 少, 全 年 收 入 估 計 共 1,775 億 元 印 花 税 方 面, 在 2014-15 財 政 預 算 案 中 公 布 的 估 計 收 入 為 438 億 元 股 票 市 場 容 易 受 外 圍 因 素 影 響, 預 計 在 來 年 仍 會 相 當 波 動 ; 而 物 業 印 花 税 税 收 除 了 受 成 交 數 量 及 樓 價 影 響 外, 亦 須 視 乎 各 項 物 業 需 求 管 理 措 施 是 否 適 用 於 有 關 交 易, 雙 倍 印 花 税 何 時 完 成 立 法, 會 影 響 這 項 印 花 税 税 收 何 時 入 帳 此 外, 由 於 在 2014-15 年 度 恢 復 徵 收 商 業 登 記 費, 預 計 這 項 收 入 會 增 加 至 24 億 元 綜 合 來 說, 税 務 局 來 年 的 整 體 税 收 預 計 為 2,427 億 元, 稍 微 下 調 百 分 之 0.3 這 項 税 收 預 算 已 於 今 年 2 月 26 日 的 財 政 預 算 案 中 公 布 準 時 報 税 免 受 罰 最 後, 我 想 提 醒 納 税 人 在 填 寫 報 税 表 時, 所 有 金 額 應 以 港 元 填 報, 剔 除 角 分 ; 填 妥 後 要 緊 記 簽 名, 否 則 報 税 表 會 無 效 ; 還 要 準 時 遞 交 報 税 表, 以 免 觸 犯 有 關 法 例 我 們 準 備 了 一 些 有 關 税 收 數 字, 以 及 填 寫 報 税 表 的 資 料 單 張 同 事 現 在 會 分 派 給 大 家 多 謝 各 位! Page 5 of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