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家 生 物 多 樣 性 監 測 與 報 告 系 統 規 劃 計 畫 (TaiBON) 104 年 度 第 一 次 專 家 會 議 開 會 議 紀 錄 壹 開 會 時 間 : 民 國 104 年 7 月 2 日 ( 星 期 四 )9:30-13:00 貳 參 開 會 地 點 : 林 務 局 二 樓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管 立 豪 組 長 邵 廣 昭 邱 祈 榮 李 玲 玲 肆 出 席 人 員 : 李 玲 玲 教 授 李 健 全 教 授 劉 秀 美 教 授 林 幸 助 教 授 林 瑞 興 組 長 邱 祈 榮 教 授 邵 廣 昭 研 究 員 程 一 駿 教 授 楊 平 世 教 授 劉 光 明 教 授 劉 和 義 教 授 鄭 明 修 研 究 員 賴 榮 孝 理 事 長 趙 榮 台 研 究 員 科 技 部 - 林 登 秋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 如 下 ) 農 業 委 員 會 漁 業 署 - 俞 怡 君 郭 東 霖 林 琇 玲 農 業 委 員 會 特 有 生 物 研 究 保 育 中 心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糧 署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農 林 航 空 測 量 所 - 林 怡 芳 農 業 委 員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局 - 曾 獻 嫻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業 試 驗 所 - 陳 述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國 家 公 園 組 - 林 玲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城 鄉 分 署 - 周 軒 軒 李 晨 光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 黃 智 弘 經 濟 部 水 規 所 - 莊 明 德 環 境 保 護 署 - 楊 毓 齡 中 華 民 國 野 鳥 學 會 - 邱 柏 瑩 台 灣 環 境 資 訊 協 會 - 吳 岱 芝 海 龍 王 愛 地 球 組 織 - 林 于 凱 副 理 事 長 綠 色 和 平 - 顏 寧 主 任 請 假 人 員 : 呂 光 洋 教 授 李 培 芬 教 授 林 朝 欽 研 究 員 袁 孝 維 教 授 陳 子 英 教 授 曾 彥 學 教 授 黃 生 教 授 楊 懿 如 教 授 丁 宗 蘇 教 授 王 穎 教 授 經 濟 部 中 央 地 質 調 查 所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海 岸 巡 防 署 台 北 市 野 鳥 學 會 列 席 人 員 : 中 研 院 - 賴 昆 祺 陳 麗 西 吳 瓊 媛 麥 舘 碩 金 映 玥 台 大 - 周 巧 盈 林 政 道 郭 悌 懿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 夏 榮 生 黃 群 策 許 曉 華 曹 又 仁 王 守 民 王 中 原 鄭 伃 萍 森 林 企 劃 組 : 林 峻 銘 詹 為 巽 何 伊 喬 森 林 企 劃 組 : 黃 淑 玲 特 生 中 心 - 林 大 利 林 瑞 興 陳 宛 均 伍 分 發 資 料 : 海 陸 域 指 標 國 內 外 指 標 背 景 介 紹 陸 會 議 議 程 : 1. 愛 知 目 標 介 紹 ( 特 生 中 心 林 大 利 )
2. 會 議 目 的 及 計 畫 介 紹 ( 中 研 院 邵 廣 昭 ) 3. 會 議 進 行 方 式 說 明 及 5 個 海 陸 域 相 同 的 範 例 指 標 介 紹 ( 中 研 院 邵 廣 昭 ) 4. 陸 域 及 海 域 分 組 討 論 指 標 ( 海 域 在 七 樓 會 議 室 由 中 研 院 邵 廣 昭 負 責 ; 陸 域 在 原 地 點 由 台 大 邱 祈 榮 負 責 ) 5. 綜 合 報 告 與 討 論, 並 評 選 優 先 需 規 劃 與 執 行 的 指 標 柒 會 議 內 容 : 1. 海 域 分 組 討 論 部 分 : 1.1 海 洋 汙 染 : 李 健 全 教 授 : 曾 有 跨 國 的 貽 貝 監 測 計 畫 Mussel Watch, 以 貝 類 累 積 之 物 質 當 作 海 洋 汙 染 指 標, 同 時 也 許 固 著 性 藻 類 的 藻 相 的 變 化 也 能 當 作 一 種 海 洋 汙 染 指 標 鄭 明 修 研 究 員 : 可 收 集 分 析 如 東 沙 吉 貝 與 澎 湖 等 離 島 海 漂 垃 圾 之 總 量 與 分 析 其 組 成 劉 秀 美 教 授 : 壓 艙 水 帶 來 的 海 洋 污 染 及 外 來 入 侵 種 也 相 當 嚴 重 是 否 應 將 壓 艙 水 之 處 理 能 力 視 為 一 種 指 標? 此 外 國 內 沿 海 與 箱 網 養 殖 相 當 盛 行, 抗 生 素 的 濫 用 與 其 他 新 興 汙 染 物 質 對 於 海 洋 的 污 染 與 影 響 也 需 要 重 視 與 檢 測 1.2 過 漁 : 綠 色 和 平 顏 寧 主 任 : 漁 業 署 目 前 對 於 過 漁 發 展 出 的 漁 業 政 策 是 否 有 具 體 成 效? 另, 依 據 愛 知 目 標 6, 本 計 畫 對 於 復 育 魚 源 這 區 塊 似 乎 沒 有 討 論 到? 此 外 是 否 盡 快 公 開 較 有 指 標 性 的 物 種 之 漁 獲 資 料 以 便 運 用 李 健 全 教 授 : 依 據 國 情 不 同, 每 個 國 家 研 究 能 力 不 同, 應 選 擇 適 合 國 內 之 過 漁 計 算 方 式, 過 漁 指 標 若 劃 分 太 細, 恐 無 法 長 期 監 測, 而 CPUE 的 管 理 是 最 直 接 的 做 法 另 外 油 料 的 補 貼 若 加 以 排 除, 即 可 同 時 排 除 油 價 變 動 等 因 子 劉 光 明 教 授 : 漁 業 年 報 近 幾 年 資 料 過 度 簡 化, 不 利 相 關 學 者 利 用, 希 望 漁 業 署 可 以 列 出 幾 項 重 要 物 種 的 漁 獲 資 料, 另 漁 船 註 冊 數 與 實 際 出 海 數 等 數 據 不 相 符, 其 可 能 造 成 CPUE 的 計 算 失 真 鄭 明 修 研 究 員 : 解 決 過 漁 問 題 應 優 先 考 慮 總 量 管 制 的 制 定, 應 讓 各 界 如 NGO 漁 會 與 機 關 共 同 參 與 溝 通 海 龍 王 愛 地 球 協 會 林 于 凱 副 理 事 長 : 應 以 沿 近 海 資 源 復 育 海 洋 保 育 的 預 算 投 入 比 例 作 指 標, 另 漁 船 補 貼 用 油 占 整 體 預 算 比 例 ; 漁 業 轉 型 的 比 例 指 標, 例 如 : 多 少 漁 村 有 休 閒 漁 業 生 態 旅 遊 漁 業 文 化 體 驗 的 產 業 發 展 產 值 及 社 會 貢 獻 度 漁 業 署 : 造 成 漁 獲 量 下 降 的 原 因 很 多, 其 他 如 油 價 變 動 魚 價 波 動 等 因 素 也 須 加 以 考 量 1.3 海 洋 保 護 區 : 鄭 明 修 研 究 員 : 建 議 可 以 單 純 用 MPA 所 占 面 積, 及 有 效 禁 漁 區 的 面 積 綠 色 和 平 顏 寧 主 任 : 依 據 愛 知 目 標 11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行 動 計 畫 及 漁 業 署 提 出 的 海 洋 保 護 區 之 定 義 有 所 不 同, 根 據 漁 業 署 定 義 國 內 的 MPA 分 成 : 禁 止 進 入 或 影 響 禁 止 採 捕
多 功 能 使 用 海 洋 保 護 區, 其 中 禁 止 採 捕 則 接 近 IUCN 定 義 之 no-take 禁 漁 區, 但 占 台 灣 的 MPA 的 面 積 則 是 最 小 李 健 全 教 授 : 國 內 海 洋 保 護 區 高 達 46%, 遠 超 過 許 多 國 家, 其 中 真 正 有 效 管 理 的 MPAs 卻 難 以 說 服 大 眾, 故 應 更 務 實 地 去 重 視 海 洋 保 護 區 的 法 律 與 管 理 措 施 等 1.4 特 定 物 種 : 鄭 明 修 研 究 員 : 提 出 幾 項 國 內 有 學 者 在 調 查 的 海 洋 物 種 供 參 考, 諸 如 椰 子 蟹 龍 王 鯛 隆 頭 鸚 哥 珊 瑚 礁 中 華 白 海 豚 等 其 中 珊 瑚 礁 已 經 調 查 幾 十 年, 幾 年 中 雖 有 機 關 提 供 經 費 調 查, 卻 不 讓 調 查 資 料 公 開, 此 外 近 幾 年 研 究 也 發 現 珊 瑚 礁 的 狀 況 非 常 惡 劣 劉 光 明 教 授 : 提 出 如 鯨 鯊 通 報 的 數 量, 恐 因 漁 業 署 對 漁 民 通 報 機 制 之 補 貼 獎 勵 減 少, 而 失 去 可 信 度, 同 時 巨 口 鯊 與 象 鮫 若 要 當 作 特 定 物 種 指 標, 還 需 更 多 考 量 與 評 估 程 一 駿 教 授 : 海 龜 中 的 綠 蠵 龜 目 前 具 有 長 年 的 調 查 資 料, 亦 有 建 立 若 干 指 標 如 每 年 上 岸 產 卵 的 母 龜 數 產 卵 棲 地 的 改 變 與 誤 捕 等, 另 一 方 面 程 老 師 也 提 出 望 安 的 綠 蠵 龜 數 量 趨 勢 持 續 下 降, 未 來 望 安 恐 不 再 有 海 龜 上 岸, 造 成 該 情 況 原 因 可 能 與 大 陸 方 面 捕 捉 有 關, 需 要 漁 業 署 幫 忙 協 調, 同 時 海 龜 族 群 的 基 因 多 樣 性 亦 需 要 重 視 與 討 論 1.5 其 他 建 議 : 李 健 全 教 授 : TaiBON 各 種 指 標 之 訂 定 及 調 查, 應 有 對 現 有 資 源 之 盤 點 ( 包 括 研 究 人 力 機 構 政 府 主 管 機 關 NGO 經 費 投 入 等 ), 才 可 做 完 整 之 調 查 及 長 期 變 動 之 預 測 與 紀 錄 另 針 對 彙 整 資 料 的 面 向, 往 往 發 生 填 報 資 料 的 人 員 與 過 去 出 席 會 議 的 人 員 有 銜 接 不 上 之 狀 況, 導 致 資 料 填 報 不 符 要 求 此 外, 政 府 各 主 管 機 關 對 於 資 料 之 提 供, 應 先 對 整 個 生 物 多 樣 性 之 指 標 有 基 礎 之 了 解, 才 能 提 供 正 確 而 有 效 之 資 料, 另 各 種 指 標 應 有 清 楚 之 定 義, 才 會 有 可 接 受 的 共 識, 並 據 以 提 供 正 確 之 數 據 1.6 海 域 會 議 意 見 單 彙 整 : 多 數 的 意 見 與 1.1-1.5 內 容 相 符, 另 針 對 國 內 目 前 沒 有 之 公 民 意 識 指 標, 台 灣 環 境 資 訊 協 會 吳 岱 芝 小 姐 提 出 應 考 量 生 物 多 樣 性 主 流 化, 讓 更 多 民 眾 了 解 生 物 多 樣 性 與 人 類 食 衣 住 行 的 密 切 關 係, 也 期 待 將 此 指 標 納 入 各 產 業 中 林 幸 助 教 授 同 意 基 因 多 樣 性 指 標 暫 不 列 入, 因 為 經 費 人 力 有 限, 且 物 種 多 樣 性 多 能 反 映 基 因 多 樣 性 此 外, 林 教 授 也 詢 問 湖 泊 與 濕 地 等 是 納 入 海 域 或 陸 域 指 標 中? 目 前 指 標 規 劃 中 較 缺 乏 生 態 系 層 級 的 指 標 另, 建 議 海 域 指 標 納 入 捕 獲 物 種 營 養 層 級 或 魚 種 大 小 之 因 素 海 龍 王 愛 地 球 協 會 林 于 凱 副 理 事 長 提 到, 指 標 定 義 需 詳 細, 並 與 縣 市 配 合 建 立 流 程 與 制 度 ; 應 多 運 用 媒 體 網 站 等 去 推 廣 生 物 多 樣 性 與 保 育 觀 念 ; 針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經 費 比 例 需 提 高 ; 增 加 公 務 員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認 識 與 培 訓 另 外, 除 了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生 物 性 指 標, 是 否 發 展 社 會 性 指 標, 例 如 : 生 物 多 樣 性 主 流 化 程 度 政 府 跨 部 門 對 於 生 物 多 樣 性 導 入 政 策 考 量 ( 區 域 計 畫 工 程 規 劃 環 境 評 估...) 的 程 度
2. 陸 域 分 組 討 論 部 分 : 彙 整 委 員 意 見 結 果 如 下 : 2.1 生 物 物 種 多 樣 性 指 數 : 趙 榮 台 老 師 建 議 移 除 此 項 指 標, 因 指 標 確 實 可 反 映 生 物 多 樣 性 知 識 的 增 加 趨 勢, 但 不 必 然 反 映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增 減 趨 勢, 惟 可 將 此 重 要 資 訊 納 入 受 威 脅 物 種 與 外 來 入 侵 種 等 指 標 中, 即 此 指 數 適 合 作 為 一 基 礎 重 要 的 資 訊, 但 不 適 合 作 為 單 一 指 標 2.2 受 威 脅 物 種 : 中 華 民 國 野 鳥 學 會 邱 柏 瑩 小 姐 建 議 增 加 植 物 或 高 山 植 群 帶 脆 弱 度 分 析, 楊 平 世 老 師 亦 提 到 關 於 保 育 類 名 錄 修 訂, 建 議 增 加 大 田 鼈 特 生 中 心 林 瑞 興 組 長 提 到 目 前 的 指 標 類 似 RLI(Red List Index, http://www.bipindicators.net/rli/2010), 若 以 現 行 運 作 基 礎 進 行 改 善, 方 法 建 議 如 下 :1) 可 能 選 擇 可 定 期 複 評 的 分 類 群, 如 脊 椎 動 物 維 管 束 植 物 等,2) 建 立 國 家 評 估 標 準,3) 此 指 數 不 一 定 每 年 都 要 更 新, 建 議 每 3-5 年 更 新 即 可 由 於 本 計 畫 之 上 位 計 畫 臺 灣 受 威 脅 物 種 與 生 態 系 的 評 估 監 測 及 保 育 行 動 計 畫 已 有 子 計 畫 針 對 脊 椎 動 物 進 行 整 體 性 評 估, 可 相 互 配 合 另 外, 因 多 位 與 會 人 士 建 議 針 對 特 定 物 種 ( 海 陸 域 ) 研 擬 指 標, 林 組 長 則 建 議 就 國 家 層 級 而 言, 或 可 參 考 Living Planet Index(http://www.bipindicators.net/lpi) 或 單 以 鳥 為 主 的 Global wild bird index for habitat specialists, 就 受 不 同 威 脅 各 選 出 多 個 具 代 表 性 物 種, 其 結 果 可 反 映 整 體 趨 勢, 亦 可 就 分 組 反 映 各 主 要 壓 力 但 指 標 是 否 確 實 可 行, 須 再 審 慎 評 估 1) 物 種 組 合,2) 現 有 監 測 體 系 是 否 可 長 期 支 持,3) 整 體 成 本 另 就 生 物 多 樣 性 行 動 計 畫 所 訂 之 相 關 內 容, 林 瑞 興 組 長 認 為 此 與 前 述 兩 指 標 是 密 切 相 關 但 偏 向 實 質 工 作 的, 例 如,RLI 的 產 生 端 賴 系 統 性 的 評 估, 而 評 估 結 果 則 為 前 期 相 關 保 育 行 動 計 畫 執 行 的 結 果, 後 續 運 用 則 為 先 前 保 育 行 動 有 效 性 及 進 度 的 檢 核, 以 及 下 一 步 行 動 計 畫 修 正 或 研 擬 的 基 礎 2.3 入 侵 外 來 種 : 以 紅 火 蟻 之 監 測 資 料 作 為 指 標 較 無 問 題, 惟 該 資 料 對 於 生 物 多 樣 性 指 標 的 意 義 為 何, 需 仔 細 審 視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劉 泰 成 先 生 建 議 特 定 外 來 入 侵 種 種 數 內 的 公 告 二 字, 可 改 成 發 布, 因 前 者 係 有 法 定 要 件 及 程 序 荒 野 保 護 協 會 賴 榮 孝 理 事 長 認 為 增 加 入 侵 種 數, 才 能 反 映 指 標 實 際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影 響 楊 平 世 老 師 提 到 除 了 現 有 種 數, 應 了 解 是 否 有 潛 在 物 種 入 侵 的 問 題 特 生 中 心 林 瑞 興 組 長 提 到 此 指 標 就 議 題 的 回 應 及 實 際 運 作 的 狀 況 顯 然 有 疑 慮, 必 須 審 慎 考 慮 指 標 的 適 當 性 整 體 而 言, 指 標 應 朝 向 能 反 映 外 來 入 種 於 野 外 的 狀 態 及 趨 勢 ( 產 出 型 指 標 ), 以 及 適 當 的 顯 示 我 國 對 入 侵 種 管 理 所 做 的 努 力 程 度 ( 投 入 型 指 標 ) 另 外, 依 據 生 物 多 樣 性 行 動 計 畫 內 容, 許 多 均 已 與 投 入 面 有 關, 或 許 可 由 法 規 的 進 展 及 行 動 的 投 入 研 擬 適 合 的 指 標, 更 重 要 的 是 產 出 面 ( 效 果 ), 缺 乏 適 合 的 指 標 以 反 映 台 灣 整 體 外 來 入 侵 種 隨 時 間 在 物 種 出 現 數 量 和 分 布 的 改 變, 是 目 前 亟 待 強 化 的 課 題 2.4 物 種 豐 富 度 趨 勢 :
豐 富 度 英 文 為 richness,abundance 則 譯 為 豐 度, 就 字 面 上 而 言, 物 種 豐 富 度 是 species richness, 但 細 部 內 容 多 在 探 討 族 群 大 小 或 豐 度 (population size or abundance), 此 部 分 需 釐 清, 另 外, 此 指 標 易 受 分 類 計 畫 經 費 或 分 類 學 家 之 影 響, 建 議 修 正 楊 平 世 老 師 針 對 物 種 調 查, 提 到 應 確 定 方 法 論, 確 保 能 長 期 監 測 特 生 中 心 林 瑞 興 組 長 提 到 此 指 標 為 CBD 長 期 使 用, 但 隨 著 不 同 時 期 策 略 的 改 變, 其 被 運 用 的 方 式 隨 之 調 整, 研 究 團 隊 所 列 關 於 愛 知 目 標 生 物 多 樣 性 行 動 計 畫 的 對 應 文 件, 雖 相 關 但 不 十 分 相 符, 目 前 其 主 要 運 用 或 對 應 可 能 與 愛 知 目 標 子 項 目 標 1,4,5,9,12,19 若 僅 對 應 於 19, 則 主 要 牽 涉 到 透 過 相 關 調 查 或 監 測, 產 生 可 公 開 運 用 的 生 物 多 樣 性 資 訊 2.5 陸 域 綠 資 源 面 積 比 由 林 務 局 森 林 企 劃 組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參 考 2.6 濕 地 面 積 林 務 局 保 育 組 王 中 原 先 生 詢 問 此 指 標 是 否 只 限 於 統 計 濕 地 保 育 法 公 告 之 國 家 重 要 濕 地? 若 是, 則 此 指 標 無 法 呈 現 台 灣 自 然 濕 地 的 實 際 狀 況, 因 為 並 非 所 有 濕 地 都 有 被 濕 地 法 公 告, 又 國 家 重 要 濕 地 是 否 屬 於 保 護 區 的 一 類? 若 是, 則 為 何 不 納 入 指 標 09( 保 護 區 面 積 ) 統 計? 先 前 濕 地 法 尚 未 通 過, 國 家 保 護 區 系 統 才 未 納 入 國 家 重 要 濕 地 的 面 積 來 統 一 計 算, 既 然 濕 地 保 育 法 已 於 2015 年 2 月 2 日 正 式 施 行, 理 應 納 入 指 標 09 統 計 營 建 署 城 鄉 發 展 署 李 晨 光 課 長 則 建 議 提 供 愛 知 生 物 多 樣 性 目 標 所 列 的 指 標 項 目, 供 檢 核 濕 地 面 積 此 指 標 是 否 恰 當, 另 外 針 對 濕 地 排 水 究 竟 為 何 種 資 料, 建 議 詳 細 描 述 作 為 執 行 依 據 賴 榮 孝 理 事 長 建 議 此 指 標 定 義 為 依 濕 地 保 育 法 所 列 重 要 濕 地 面 積 2.7 保 護 區 面 積 比 特 生 中 心 林 瑞 興 組 長 同 意 此 應 針 對 保 護 區 效 能 發 展 合 適 的 指 標 2.8 災 害 敏 感 地 已 確 認 嚴 重 地 層 下 陷 區 面 積 資 料 由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提 供, 山 坡 地 崩 塌 裸 露 地 面 積 資 料 由 中 央 地 質 調 查 所 提 供 2.9 農 漁 牧 用 地 賴 榮 孝 理 事 長 提 到 農 漁 牧 用 地 影 響 所 及, 不 僅 是 糧 食 方 面, 也 影 響 相 關 適 合 於 農 漁 牧 用 地 的 野 生 動 物, 諸 如 諸 羅 樹 蛙 草 鴞 黑 鳶 等 2.10 基 因 多 樣 性 多 數 委 員 建 議 此 指 標 因 資 料 信 度 與 效 度 有 很 大 問 題 ( 由 種 原 中 心 保 有 數 量 無 法 有 效 反 映 現 在 欲 建 立 的 指 標 意 義 ), 應 暫 勿 納 入 指 標 討 論 或 刪 去 農 試 所 作 物 種 原 組 提 到 附 件 之 p.38, 有 關 監 測 傳 統 品 種 是 否 減 少, 就 農 而 言, 這 是 必 然, 固 有 農 作 物 是 人 為 栽 種 的, 執 行 上 有 困 難, 另 外, 目 前 農 林 漁 牧 種 原 庫 皆 由 農 試 所 彙 整, 建 議 林 漁 牧 的 部 分 由 各 領 域 的 專 業 各 自 負 責 較 為 妥 適 2.11 生 態 足 跡 有 委 員 提 到 台 灣 現 階 段 很 難 計 算, 賴 榮 孝 理 事 長 亦 提 到 此 指 標 與 生 物 多 樣 性 關 聯 度 不 緊 密, 建 議 刪 除 指 標
2.12 生 態 敏 感 地 比 需 先 有 生 態 脆 弱 度 分 析, 才 能 決 定 生 態 敏 感 地, 此 指 標 部 分 與 指 標 08( 濕 地 面 積 ) 重 複, 建 議 合 併 兩 項 指 標 2.13 天 然 海 岸 比 例 賴 榮 孝 理 事 長 提 到 天 然 海 岸 線 呈 現 逐 年 下 降 趨 勢, 是 政 策 執 行 問 題, 永 續 會 委 員 可 透 過 此 指 標 據 以 向 政 府 提 出 糾 正, 因 此 這 個 指 標 相 當 重 要 國 內 現 有 指 標 簡 單 帶 過 後, 主 要 針 對 新 增 之 四 項 指 標 : 特 定 物 種 豐 富 度 與 分 布 之 鳥 類 兩 棲 類 蝶 類 以 及 氣 候 變 遷 對 生 物 影 響 的 指 標 作 討 論 : 2.16 特 定 物 種 豐 度 鳥 類 賴 榮 孝 理 事 長 建 議 可 納 入 黑 面 琵 鷺 每 年 普 查 數 量 中 華 民 國 野 鳥 學 會 邱 柏 瑩 委 員 詢 問 鳥 類 指 標 是 否 有 分 陸 鳥 或 水 鳥? 海 鳥 應 歸 為 海 域, 此 部 分 可 增 加 黑 嘴 端 鳳 頭 燕 鷗 為 指 標 物 種, 顯 示 台 灣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重 要 性, 而 目 前 海 鳥 調 查 以 漁 業 署 作 為 主 管 機 關, 另 可 增 加 新 年 數 鳥 調 查 (NYBC) 的 數 據 作 參 考, 顯 示 冬 季 水 鳥 度 冬 數 量 林 登 秋 委 員 表 示 為 避 免 所 有 特 定 物 種 皆 為 動 物, 植 物 部 分 建 議 納 入 ( 應 該 也 有 一 些 物 種 有 良 好 資 料 ) 林 瑞 興 組 長 建 議 因 本 監 測 為 每 年 進 行 且 空 間 涵 蓋 面 廣 方 法 一 致 性 高, 可 優 先 發 展 成 Wild Index for habitat specialists, 其 至 少 可 應 用 於 反 映 愛 知 子 項 目 標 5( 棲 地 喪 失 ) 及 12( 避 免 滅 絕 ), 另 由 於 其 監 測 特 性, 亦 可 適 當 反 映 不 同 生 態 系 外 來 種 出 現 與 變 動 趨 勢, 故 亦 可 用 於 反 映 愛 知 子 項 目 標 9( 外 來 入 侵 種 ) 2.17 特 定 物 種 豐 度 兩 棲 類 賴 榮 孝 理 事 長 建 議 中 央 政 府 應 增 列 生 態 保 育 經 費 ( 依 永 續 指 標 評 量 報 告, 該 項 預 算 占 比 低 於 1% 且 逐 年 下 降 ), 負 責 單 位 則 為 未 來 的 環 資 部 ( 目 前 林 務 局 ) 林 登 秋 委 員 詢 問 東 華 大 學 自 然 資 源 與 環 境 學 系 是 否 有 固 定 經 費 可 長 期 負 責? 認 為 學 會 或 特 生 中 心 或 林 務 局 作 為 負 責 單 位 可 能 更 合 適 2.18 特 定 物 種 豐 度 蝶 類 蝴 蝶 的 種 數 族 群 變 動 在 許 多 國 家 ( 如 歐 盟 美 國 數 州 ) 都 已 作 為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指 標, 賴 榮 孝 理 事 長 提 到 民 間 保 育 團 體 雖 具 有 持 久 性, 卻 缺 乏 資 源, 政 府 機 關 ( 目 前 林 務 局, 未 來 環 資 部 ) 應 編 列 更 多 預 算 及 投 入 資 源 趙 榮 台 老 師 楊 平 世 老 師 及 賴 榮 孝 理 事 長 皆 提 到 可 建 議 增 加 蜻 蛉 目 如 蜻 蜓 ( 反 映 水 生 及 陸 地 狀 況, 作 為 水 域 無 脊 椎 動 物 代 表 ) 或 是 螞 蟻 ( 土 棲 昆 蟲 ) 步 行 蟲 金 花 蟲 科 昆 蟲 等 國 際 常 用 者 作 為 指 標 參 考, 且 每 3~5 年 由 具 有 科 學 背 景 較 強 的 專 業 台 灣 昆 蟲 學 會 依 標 準 方 法 監 測, 這 部 分 可 請 特 生 及 農 試 所 編 列 預 算 支 援 楊 平 世 老 師 另 建 議 增 加 紫 斑 蝶 指 數 (MRR) 監 測, 評 估 紫 蝶 幽 谷 棲 地 狀 況, 也 探 究 移 棲 路 線 ( 秋 去 春 來 ), 這 部 分 則 委 由 台 灣 昆 蟲 學 會 或 台 灣 紫 斑 蝶 保 育 學 會 辦 理 2.19 氣 候 變 遷 對 鳥 類 影 響 關 於 丁 宗 蘇 老 師 的 相 關 研 究, 詳 可 參 考 : 趙 容 2015 以 玉 山 現 地 調 查 資 料 及 非 系 統 性 調 查 資 料 探 討 台 灣 繁 殖 鳥 類 海 拔 分 布 變 遷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生 物 資 源 暨 農 學 院 森 林 環 境 暨 資 源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賴 榮 孝 理 事 長 提 到 應 增 加 研 究 對 象 與 區 域, 負 責 單 位 提 升 至 中 央 部 會 層 級 楊 平 世 老 師 建 議 將 蝴 蝶 也 列 入 監 測 項 目, 因 為 由 台 大 師 大 及 動 物 園 團 隊 已 發 現 有 數 種 蝶 類 已 北 飛, 且 往 較 高 海 拔 移 動 現 象 ; 北 部 種 亦 有 南 下 現 象 亦 可 增 加 氣 候 變 遷 對 高 山 植 物 的 影 響, 此 部 分 建 議 由 林 務 局 贊 助 計 畫 中 山 大 學 劉 和 義 老 師 對 氣 候 變 遷 指 標 植 物 部 分, 建 議 可 考 慮 納 入 長 期 生 態 樣 區 森 林 動 態 ( 可 洽 東 華 大 學 環 境 學 院 孫 義 方 老 師 ) 以 及 全 球 高 山 生 態 系 研 究 (GLORIA) 的 資 料 ( 劉 和 義 教 授 提 供 ) 2.20 陸 域 會 議 意 見 單 彙 整 劉 和 義 老 師 提 到 整 體 指 標 的 依 據, 由 生 態 系 至 基 因 層 次 中, 棲 地 缺 乏 分 類 依 據, 如 何 建 立 全 國 的 棲 地 分 類 系 統, 應 為 立 即 需 要, 而 過 往 的 指 標, 因 植 物 保 育 法 尚 未 立 法, 無 法 良 好 執 行, 可 見 得 保 育 法 非 常 重 要, 須 加 速 推 動 3. 綜 合 結 論 : 綜 合 今 日 會 議 結 果, 絕 大 多 數 專 家 與 部 會 機 關 都 認 同 研 究 團 隊 遴 選 出 的 優 先 指 標, 海 域 優 先 指 標 建 議 為 (1) 海 洋 汙 染 (2) 過 漁 (3) 海 洋 保 護 區, 與 (4) 特 定 物 種 族 群 狀 態 等 項 目 台 大 部 分 陸 域 優 先 指 標 項 目 為 (1) 特 定 物 種 豐 富 度 : 鳥 類 蝶 類 兩 棲 類,(2) 氣 候 變 遷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影 響,(3) 外 來 入 侵 種,(4) 陸 地 綠 資 源 覆 蓋 及 (5) 陸 域 保 護 區 等 指 標 項 目 各 項 指 標 中 的 細 項 指 標 將 由 研 究 團 隊 根 據 專 家 意 見 再 作 研 擬 後, 於 九 月 的 第 二 次 專 家 會 議 討 論 而 會 議 中 透 過 委 員 們 的 建 議, 可 再 次 檢 討 現 有 指 標 與 評 估 新 增 指 標 的 可 行 性, 作 為 未 來 修 訂 行 動 方 案 的 參 考 此 外, 針 對 各 項 指 標 與 愛 知 目 標 永 續 發 展 指 標 (SDG) 永 續 會 生 物 多 樣 性 行 動 方 案 目 標 的 對 應 性, 與 會 代 表 亦 認 同 此 為 發 展 指 標 或 檢 討 指 標 的 重 要 依 據 又, 指 標 能 否 確 實 反 映 目 標 議 題, 除 了 指 標 本 身 訂 定 的 好 壞, 關 鍵 在 於 資 料 是 否 具 可 信 度 與 效 度 並 有 長 期 監 測 及 負 責 單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