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 券 暨 期 貨 月 刊 第 三 十 三 卷 第 九 期 專 題 二 臺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介 紹 期 交 所 顏 含 容 ( 專 員 ) 壹 前 言 近 年 來 人 民 幣 走 向 國 際 化 之 腳 步 加 快, 中 國 已 與 超 過 30 個 國 家 簽 署 貨 幣 互 換 協 議, 並 與 香 港 臺 灣 新 加 坡 英 國 德 國 韓 國 法 國 等 建 立 跨 境 人 民 幣 清 算 機 制 在 人 民 幣 國 際 支 付 部 分, 跨 境 貿 易 採 人 民 幣 結 算 之 比 例, 由 2010 年 約 2% 快 速 成 長 至 2014 年 的 20%, 另 外 依 據 環 球 金 融 電 信 協 會 (SWIFT) 統 計, 人 民 幣 已 躍 居 全 球 第 5 大 國 際 支 付 貨 幣, 僅 次 於 美 元 歐 元 英 鎊 及 日 圓, 顯 示 人 民 幣 在 國 際 貿 易 支 付 上 的 運 用 越 來 越 普 遍 在 人 民 幣 匯 率 部 分,2014 年 3 月 將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的 波 動 區 間, 由 中 間 價 上 下 1% 放 寬 至 2%,2014 年 7 月 取 消 銀 行 對 客 戶 之 掛 牌 匯 率 買 賣 價 差 管 理, 使 人 民 幣 匯 率 更 加 自 由 化 及 市 場 化 臺 灣 與 大 陸 地 區 貿 易 關 係 密 切, 且 臺 灣 對 大 陸 地 區 長 期 處 於 貿 易 順 差, 臺 灣 建 立 離 岸 人 民 幣 市 場 有 其 利 基 臺 灣 自 2008 年 開 始 發 展 離 岸 人 民 幣 業 務, 陸 續 開 放 兌 換 匯 款 存 款 基 金 寶 島 債 等 業 務, 其 中 人 民 幣 存 款 達 3,000 億 人 民 幣 以 上, 規 模 僅 次 於 香 港, 顯 示 國 內 交 易 人 對 於 人 民 幣 資 產 具 高 度 興 趣, 帶 動 人 民 幣 匯 率 相 關 避 險 需 求 升 溫 14 有 鑒 於 此, 臺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於 今 (2015) 年 7 月 20 日 上 市 2 檔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分 別 為 契 約 規 模 2 萬 美 元 的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及 10 萬 美 元 的 美 元 兌 人 民
本 期 專 題 幣 匯 率 期 貨, 皆 採 現 金 結 算, 並 分 別 以 財 團 法 人 台 北 外 匯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之 臺 灣 離 岸 人 民 幣 定 盤 匯 率 ( 臺 灣 CNT 定 盤 價 ) 以 及 香 港 財 資 市 場 公 會 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即 期 匯 率 定 盤 價 ( 香 港 CNH 定 盤 價 ) 作 為 最 後 結 算 價 另 交 易 時 間 為 銀 行 營 業 日 上 午 8 點 45 分 至 下 午 4 點 15 分, 涵 蓋 臺 灣 外 匯 現 貨 市 場 交 易 時 段, 提 供 交 易 人 依 現 貨 市 場 狀 況 從 事 交 易 截 至 7 月 底,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及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上 市 後 之 日 均 量 分 別 為 5,787 口 及 1,058 口, 未 平 倉 量 則 為 2,661 口 及 585 口, 交 易 規 模 穩 健 成 長 貳 商 品 優 勢 一 提 供 市 場 避 險 或 策 略 交 易 管 道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的 推 出, 除 了 可 提 供 臺 灣 進 出 口 業 者 之 貿 易 外 幣 需 求 一 個 良 好 避 險 管 道 外, 由 於 臺 灣 對 外 投 資 及 人 民 幣 資 產 池 亦 皆 具 規 模, 不 論 是 企 業 或 自 然 人 皆 可 透 過 匯 率 期 貨 來 規 避 市 場 匯 率 波 動 風 險, 有 效 控 管 投 資 組 合 之 部 位 風 險 此 外, 期 交 所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亦 可 與 其 他 交 易 所 之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進 行 跨 市 場 之 價 差 交 易 或 套 利 操 作, 以 進 行 多 元 的 跨 市 場 交 易 策 略 二 完 整 期 貨 市 場 產 品 線, 協 助 臺 灣 離 岸 人 民 幣 市 場 多 元 發 展 期 交 所 推 出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後, 臺 灣 期 貨 市 場 已 涵 蓋 股 價 指 數 類 股 價 類 利 率 類 商 品 類 及 匯 率 類 期 貨 商 品, 使 產 品 線 更 加 完 整 另 考 量 臺 灣 為 全 球 主 要 離 岸 人 民 幣 中 心 之 一, 且 人 民 幣 業 務 與 市 場 規 模 持 續 擴 大, 推 出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亦 有 助 於 臺 灣 離 岸 人 民 幣 市 場 之 多 元 發 展 三 提 升 我 國 期 貨 市 場 之 國 際 化 程 度 與 競 爭 力 目 前 全 球 離 岸 人 民 幣 中 心 有 香 港 新 加 坡 臺 灣 以 及 倫 敦 等, 利 用 臺 灣 可 直 接 清 算 人 民 幣 之 優 勢, 推 出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商 品, 可 吸 引 有 人 民 幣 避 險 需 求 之 國 外 交 易 人, 有 助 於 提 升 我 國 期 貨 市 場 之 國 際 化 程 度 與 整 體 競 爭 力 參 商 品 設 計 說 明 期 交 所 同 時 推 出 兩 檔 現 金 結 算 之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契 約 -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及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分 別 以 財 團 法 人 台 北 外 匯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臺 灣 離 岸 人 民 幣 定 盤 匯 率 (CNT 定 盤 價 ) 及 香 港 財 資 市 場 公 會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 香 港 ) 即 期 匯 率 定 盤 價 (CNH 定 盤 價 ) 作 為 最 後 結 算 價 前 述 規 劃 主 要 考 量 為 CNT 定 盤 價 採 成 交 價, 且 即 時 揭 露 台 北 外 匯 經 紀 公 司 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交 易 資 訊, 交 易 人 對 其 接 受 度 較 高, 採 CNT 定 盤 價 作 為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15
證 券 暨 期 貨 月 刊 第 三 十 三 卷 第 九 期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之 最 後 結 算 價, 符 合 國 內 交 易 人 需 求 另 一 方 面, 香 港 離 岸 人 民 幣 市 場 發 展 較 早 且 規 模 較 大,CNH 定 盤 價 目 前 已 有 芝 加 哥 商 業 交 易 所 (CME) 香 港 交 易 所 (HKEX) 及 新 加 坡 交 易 所 (SGX) 採 用, 國 際 交 易 人 對 其 熟 悉 度 與 接 受 度 較 高, 為 吸 引 國 際 交 易 人 參 與 我 國 期 貨 市 場, 故 同 時 推 出 以 CNH 定 盤 價 為 最 後 結 算 價 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此 外, 期 交 所 將 兩 檔 期 貨 商 品 之 契 約 規 模 差 異 化, 以 滿 足 法 人 及 一 般 交 易 人 不 同 之 交 易 需 求 同 時 掛 牌 兩 檔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可 提 供 市 場 多 元 避 險 管 道, 交 易 人 可 依 本 身 資 金 及 最 後 結 算 價 偏 好, 選 擇 交 易 契 約, 且 不 論 是 期 交 所 掛 牌 之 CNT 及 CNH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或 其 他 市 場 之 CNH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其 標 的 均 為 離 岸 人 民 幣 匯 率, 理 論 上 價 格 走 勢 將 相 當 接 近, 倘 彼 此 商 品 間 出 現 價 格 差 異, 交 易 人 亦 可 進 行 商 品 間 之 套 利 交 易 肆 契 約 規 格 謹 就 期 交 所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及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 以 下 通 稱 為 本 商 品 ) 主 要 契 約 規 格 說 明 如 下 : 一 交 易 標 的 由 國 際 外 匯 交 易 情 況 來 看, 依 據 國 際 清 算 銀 行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每 隔 3 年 所 做 統 計 調 查,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為 人 民 幣 匯 率 相 關 交 易 中 交 易 量 最 高 者 另 觀 察 臺 灣 外 匯 市 場,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交 易 市 占 率 為 非 涉 及 新 臺 幣 之 貨 幣 交 易 中 比 重 最 高 者, 顯 示 市 場 對 於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有 交 易 意 願, 故 以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為 交 易 標 的 二 契 約 規 模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契 約 規 模 為 2 萬 美 元,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契 約 規 模 則 為 10 萬 美 元, 分 別 滿 足 一 般 交 易 人 及 法 人 之 交 易 需 求 三 報 價 方 式 及 最 小 升 降 單 位 依 外 匯 市 場 之 交 易 習 慣,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報 價 方 式 為 每 1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 例 如 :1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6.1160 元 ), 採 人 民 幣 計 價, 並 配 合 目 前 銀 行 間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報 價 至 小 數 點 後 第 4 位, 故 設 定 契 約 最 小 升 降 單 位 為 0.0001, 即 每 1 美 元 之 人 民 幣 價 值 跳 動 0.0001 元 ; 因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及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之 契 約 規 模 分 別 為 2 萬 及 10 萬 美 元, 故 換 算 期 貨 價 格 每 跳 動 1 個 升 降 單 位, 相 當 於 契 約 價 值 分 別 變 動 人 民 幣 2 元 及 10 元 四 交 易 日 16 因 交 易 標 的 為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現 貨 市 場 為 銀 行 間 外 匯 交 易 市 場, 故 本 商 品 交 易
本 期 專 題 日 與 我 國 銀 行 業 營 業 日 相 同 五 交 易 時 間 臺 灣 銀 行 間 外 匯 市 場 之 交 易 時 間 分 為 上 下 午 盤, 上 午 9 時 至 12 時 及 下 午 2 時 至 4 時, 期 貨 商 品 交 易 時 間 應 涵 蓋 現 貨 標 的 交 易 時 段, 以 便 利 交 易 人 進 行 風 險 控 管 與 部 位 調 整, 進 而 提 升 交 易 人 參 與 意 願 及 期 貨 商 品 成 功 機 會, 故 本 商 品 交 易 時 間 為 上 午 8 時 45 分 至 下 午 4 時 15 分 另 因 最 後 結 算 價 指 標 CNT 定 盤 價 及 CNH 定 盤 價, 為 上 午 11 時 之 市 場 價 格 指 標, 且 於 上 午 11 時 15 分 公 布, 故 到 期 月 份 契 約 最 後 交 易 日 之 交 易 時 間 為 上 午 8 時 45 分 至 上 午 11 時 六 契 約 到 期 交 割 月 份 交 割 月 份 若 太 多, 易 導 致 交 易 分 散 於 各 月 份 之 契 約, 降 低 契 約 流 動 性, 若 太 少 則 無 法 滿 足 交 易 人 之 需 求 我 國 期 貨 市 場 股 價 指 數 期 貨 多 掛 牌 2 個 近 月 加 3 個 季 月 契 約, 惟 考 量 國 外 交 易 所 匯 率 期 貨 大 多 掛 牌 較 多 到 期 月 份 契 約, 故 本 商 品 掛 牌 2 個 近 月 契 約 與 4 個 季 月 契 約, 使 契 約 可 涵 蓋 到 1 年 內 之 各 個 季 月, 以 符 合 市 場 需 求, 並 避 免 契 約 到 期 月 份 過 多 之 流 動 性 分 散 情 況 七 每 日 漲 跌 幅 參 考 美 元 歐 元 英 鎊 日 幣 等 主 要 貿 易 支 付 貨 幣 近 年 來 最 大 漲 跌 幅 度, 以 7% 作 為 本 商 品 之 每 日 漲 跌 幅 限 制 八 交 割 方 式 考 量 目 前 期 貨 市 場 參 與 者 之 偏 好, 且 現 金 結 算 之 資 金 運 用 效 率 較 高 結 算 流 程 較 簡 化, 對 整 體 期 貨 市 場 之 成 本 較 低, 故 本 商 品 採 現 金 結 算 九 最 後 交 易 日 及 最 後 結 算 日 本 商 品 最 後 交 易 日 與 最 後 結 算 日 相 同, 原 則 為 每 個 月 第 三 個 星 期 三, 與 股 價 指 數 類 期 貨 及 選 擇 權 一 致, 符 合 臺 灣 期 貨 市 場 參 與 者 之 交 易 習 慣 惟 其 中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之 最 後 結 算 價 採 香 港 CNH 定 盤 價, 故 最 後 交 易 日 如 遇 香 港 休 假 日, 將 以 最 近 之 次 一 營 業 日 為 最 後 交 易 日 十 最 後 結 算 價 有 關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及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之 最 後 結 算 價 指 標, 簡 述 如 下 : ( 一 ) 財 團 法 人 台 北 外 匯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臺 灣 離 岸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定 盤 匯 率 (CNT 17
證 券 暨 期 貨 月 刊 第 三 十 三 卷 第 九 期 定 盤 價 ) 台 北 外 匯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為 CNT 定 盤 價 管 理 機 構, 自 2014 年 9 月 1 日 開 始 推 出, 定 盤 價 採 用 台 北 外 匯 經 紀 公 司 每 日 上 午 11 時 以 前 最 近 一 筆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成 交 即 期 匯 率 1, 透 過 資 訊 廠 商 於 上 午 11 時 15 分 向 市 場 公 布, 路 透 代 碼 為 CNTFIX= ( 二 ) 香 港 財 資 市 場 公 會 USD/CNY(HK) 匯 率 定 盤 價 (CNH 定 盤 價 ) 香 港 財 資 市 場 公 會 (Treasury Markets Association) 自 2011 年 6 月 27 日 開 始 公 布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 香 港 ) 即 期 匯 率 定 盤 價, 定 盤 價 是 從 公 會 指 定 之 18 間 報 價 銀 行 所 提 供 的 上 午 11 時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 香 港 ) 匯 率 報 價 中, 剔 除 3 個 最 高 及 3 個 最 低 者, 再 取 其 平 均 數 而 計 算 出, 上 午 11 時 15 分 公 布, 路 透 代 碼 為 CNHFIX= 表 一 : 臺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契 約 規 格 項 目 內 容 中 文 簡 稱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期 貨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期 貨 交 易 標 的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英 文 代 碼 RTF RHF 交 易 時 間 本 契 約 之 交 易 日 與 銀 行 營 業 日 相 同 交 易 時 間 為 營 業 日 上 午 8:45 ~ 下 午 4:15 到 期 月 份 契 約 最 後 交 易 日 之 交 易 時 間 為 上 午 8:45~ 上 午 11:00 契 約 規 模 20,000 美 元 100,000 美 元 契 約 到 期 交 割 月 份 每 日 結 算 價 自 交 易 當 月 起 連 續 2 個 月 份, 另 加 上 3 6 9 12 月 中 4 個 接 續 季 月, 總 共 6 個 月 份 的 契 約 在 市 場 交 易 每 日 結 算 價 原 則 上 採 當 日 收 盤 前 1 分 鐘 內 所 有 交 易 之 成 交 量 加 權 平 均 價, 若 無 成 交 價 時, 則 依 期 交 所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契 約 交 易 規 則 訂 定 之 每 日 結 算 價 原 則 上 採 當 日 收 盤 前 1 分 鐘 內 所 有 交 易 之 成 交 量 加 權 平 均 價, 若 無 成 交 價 時, 則 依 期 交 所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契 約 交 易 規 則 訂 定 之 每 日 漲 跌 幅 最 大 漲 跌 幅 限 制 為 前 一 交 易 日 結 算 價 上 下 7% 18 1 依 外 匯 市 場 實 務, 即 期 匯 率 一 般 係 於 買 賣 雙 方 成 交 (T 日 ) 後 之 第 2 個 營 業 日 (T+2 日 ) 進 行 交 割
本 期 專 題 報 價 方 式 最 小 升 降 單 位 最 後 交 易 日 最 後 結 算 日 最 後 結 算 價 交 割 方 式 部 位 限 制 保 證 金 每 1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人 民 幣 0.0001 元 / 美 元 ( 人 民 幣 2 元 ) 人 民 幣 0.0001 元 / 美 元 ( 人 民 幣 10 元 ) 最 後 交 易 日 為 各 該 契 約 交 割 月 份 第 三 個 星 期 三, 其 次 一 營 業 日 為 新 契 約 的 開 始 交 易 日 最 後 結 算 日 同 最 後 交 易 日 財 團 法 人 台 北 外 匯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在 最 後 交 易 日 上 午 11:15 公 布 之 臺 灣 離 岸 人 民 幣 定 盤 匯 率 香 港 財 資 市 場 公 會 在 最 後 交 易 日 上 午 11:15 公 布 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 香 港 ) 即 期 匯 率 定 盤 價 現 金 交 割, 交 易 人 於 最 後 結 算 日 依 最 後 結 算 價 之 差 額, 以 淨 額 進 行 人 民 幣 現 金 之 交 付 或 收 受 交 易 人 於 任 何 時 間 持 有 本 契 約 同 一 方 之 未 了 結 部 位 總 和, 不 得 逾 期 交 所 公 告 之 限 制 標 準 綜 合 帳 戶, 除 免 主 動 揭 露 個 別 交 易 人 者 適 用 法 人 部 位 限 制 外, 持 有 部 位 不 受 期 交 所 公 告 之 部 位 限 制 期 貨 商 向 交 易 人 收 取 之 交 易 保 證 金 及 保 證 金 追 繳 標 準, 不 得 低 於 期 交 所 公 告 之 原 始 保 證 金 及 維 持 保 證 金 水 準 期 交 所 公 告 之 原 始 保 證 金 及 維 持 保 證 金, 以 臺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結 算 保 證 金 收 取 方 式 及 標 準 計 算 之 結 算 保 證 金 為 基 準, 按 期 交 所 訂 定 之 成 數 計 算 之 交 易 人 因 人 民 幣 保 證 金 追 繳 及 虧 損, 應 繳 交 之 保 證 金 得 依 其 與 期 貨 商 之 約 定, 以 新 臺 幣 或 其 他 期 交 所 公 告 之 外 幣 收 付, 並 由 期 貨 商 代 為 結 匯 為 之, 其 結 匯 作 業 應 依 中 央 銀 行 外 匯 收 支 或 交 易 申 報 辦 法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The Spot USD/CNY(HK) Fixing published by the Treasury Markets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 is subject to the disclaimer and copyright notice regarding information set out on its website. 有 關 香 港 財 資 公 會 公 布 的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 香 港 ) 即 期 匯 率 定 盤 價, 受 香 港 財 資 公 會 網 站 之 免 責 聲 明 以 及 著 作 權 公 告 所 規 範 以 上 免 責 聲 明, 以 英 文 全 文 為 準 伍 交 易 範 例 期 交 所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可 提 供 人 民 幣 現 貨 持 有 者 人 民 幣 投 資 部 位 持 有 者 或 人 民 幣 需 求 者 規 避 價 格 變 動 風 險 的 管 道 人 民 幣 現 貨 或 投 資 部 位 持 有 者, 擔 心 未 來 人 民 幣 貶 19
證 券 暨 期 貨 月 刊 第 三 十 三 卷 第 九 期 值 ( 即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走 高 ), 可 於 期 貨 市 場 買 入 部 位 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若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上 揚 時, 買 入 期 貨 的 獲 利, 可 彌 補 持 有 人 民 幣 部 位 的 損 失 ; 人 民 幣 需 求 者, 為 預 防 未 來 人 民 幣 升 值 (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走 低 ), 造 成 其 成 本 上 揚, 可 於 期 貨 市 場 賣 出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若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走 低, 賣 出 期 貨 的 獲 利, 可 彌 補 購 入 人 民 幣 現 貨 所 增 加 之 成 本 舉 例 來 說, 假 設 楊 先 生 是 貿 易 出 口 商, 未 來 將 取 得 人 民 幣 貨 款, 楊 先 生 擔 憂 人 民 幣 貶 值 將 導 致 收 入 減 少, 為 了 規 避 匯 率 風 險, 在 10 月 20 日 買 進 5 口 11 月 份 到 期 的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 契 約 規 模 20,000 美 元 ), 買 進 的 期 貨 價 位 為 6.2105, 之 後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走 高,11 月 3 日 以 6.2357 的 價 位 賣 出 5 口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進 行 平 倉, 期 貨 交 易 獲 利 為 (6.2357-6.2105) 20,000 5 口 = 2,520 人 民 幣, 可 彌 補 楊 先 生 人 民 幣 貨 款 貶 值 之 損 失 2015/10/20 2015/11/3 2015 年 11 月 份 到 期 期 貨 價 格 6.2105 6.2357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期 貨 操 作 買 進 5 口 賣 出 5 口 損 益 (6.2357-6.2105) 20,000 5 口 = 2,520 人 民 幣 假 設 黃 小 姐 是 貿 易 進 口 商, 未 來 有 人 民 幣 付 款 需 求, 黃 小 姐 擔 心 人 民 幣 升 值 將 導 致 成 本 增 加, 為 了 規 避 匯 率 風 險, 在 10 月 5 日 賣 出 2 口 11 月 份 到 期 的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 契 約 規 模 100,000 美 元 ), 賣 出 的 期 貨 價 位 是 6.2315, 之 後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走 低,10 月 14 日 以 6.2008 的 價 位 買 進 2 口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進 行 平 倉, 期 貨 交 易 獲 利 為 (6.2315-6.2008) 100,000 2 口 = 6,140 人 民 幣, 可 彌 補 黃 小 姐 實 際 換 匯 人 民 幣 時 成 本 增 加 之 部 分 2015/10/5 2015/10/14 2015 年 11 月 份 到 期 期 貨 價 格 6.2315 6.2008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期 貨 操 作 賣 出 2 口 買 進 2 口 損 益 (6.2315-6.2008) 100,000 2 口 = 6,140 人 民 幣 對 於 交 易 目 的 者, 看 空 人 民 幣 ( 看 多 美 元 ) 的 交 易 人, 亦 可 進 行 買 進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的 策 略, 反 之, 看 多 人 民 幣 ( 看 空 美 元 ) 的 交 易 人, 則 可 進 行 賣 出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的 操 作 20
本 期 專 題 陸 匯 率 交 易 資 訊 除 湯 森 路 透 等 資 訊 系 統 可 查 得 匯 率 交 易 資 訊 外, 期 交 所 為 便 於 期 貨 交 易 人 取 得 相 關 資 訊, 於 行 情 揭 示 網 頁 http://info512.taifex.com.tw 提 供 下 列 匯 率 交 易 資 訊 : 一 每 營 業 日 上 午 11 時 15 分 公 布 之 CNT 定 盤 價 及 CNH 定 盤 價 二 台 北 外 匯 經 紀 公 司 美 元 兌 臺 灣 離 岸 人 民 幣 之 即 時 最 佳 買 賣 報 價 及 成 交 價 柒 期 貨 交 易 稅 範 例 依 104 年 7 月 20 日 財 政 部 台 財 稅 字 第 10404605290 號 令,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及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期 貨 交 易 稅 徵 收 率 為 百 萬 分 之 一 一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期 貨 假 設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期 貨 成 交 價 格 = 人 民 幣 6.2162/ 美 元 每 口 契 約 價 值 = 人 民 幣 6.2162/ 美 元 20,000 美 元 = 人 民 幣 124,324 元 每 口 代 徵 人 民 幣 交 易 稅 = 人 民 幣 124,324 稅 率 0.000001 = 人 民 幣 0.124324 元, 四 捨 五 入 至 小 數 第 2 位 = 人 民 幣 0.12 元 代 徵 應 付 人 民 幣 交 易 稅 = 人 民 幣 0.12 元 成 交 口 數 二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期 貨 假 設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期 貨 成 交 價 格 = 人 民 幣 6.2162/ 美 元 每 口 契 約 價 值 = 人 民 幣 6.2162/ 美 元 100,000 美 元 = 人 民 幣 621,620 元 每 口 代 徵 人 民 幣 交 易 稅 = 人 民 幣 621,620 稅 率 0.000001 = 人 民 幣 0.62162 元, 四 捨 五 入 至 小 數 第 2 位 = 人 民 幣 0.62 元 代 徵 應 付 人 民 幣 交 易 稅 = 人 民 幣 0.62 元 成 交 口 數 ~ 信 用 交 易 應 循 合 法 管 道 ~ 投 資 人 從 事 信 用 交 易 應 透 過 主 管 機 關 許 可 之 合 法 業 者, 避 免 與 非 法 從 事 丙 種 墊 款 之 不 法 業 者 往 來, 以 免 損 及 自 身 權 益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