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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管 專 業 證 照 及 深 造 考 試 一 欄 表 金 融 與 財 務 規 劃 類 證 照 名 稱 難 易 程 度 主 辦 單 位 與 相 關 網 站 考 試 資 格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題 型 與 合 格 標 準 相 關 修 課 科 目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期 貨 商 業 務 員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 + 1.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內 外 大 學 系 所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2. 高 等 考 試 或 相 當 高 等 考 試 以 上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者 3. 取 得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4. 取 得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5. 取 得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乙 科 資 格 者 1.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認 可 之 高 中 或 高 職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2. 普 通 考 試 或 相 當 普 通 考 試 以 上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者 3.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認 可 之 高 中 高 職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及 格 並 取 得 資 格 證 明 書 者 1. 公 立 或 私 立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或 經 教 育 部 承 認 之 國 外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2. 取 得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3. 取 得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4. 公 務 人 員 普 考 或 相 當 普 通 考 試 以 上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者 5. 現 任 信 託 事 業 或 顧 問 事 業 之 業 務 人 員, 在 八 十 九 年 十 月 十 一 日 顧 問 事 業 管 理 規 則 或 信 託 事 業 管 理 規 則 修 正 生 效 前, 已 辦 理 登 記 者 1.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認 可 之 高 中 或 高 職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2. 普 通 考 試 或 相 當 普 通 考 試 以 上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者 保 險 事 業 發 展 中 心 http://www.iiroc.org.t w/ 第 一 類 組 :1. 參 加 測 驗 之 業 務 人 員 以 報 名 截 止 日 為 準, 已 取 得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且 為 登 錄 中 之 業 務 員 者 2. 參 加 測 驗 之 業 務 人 員 以 報 名 截 止 日 為 準, 已 通 報 壽 險 公 會 並 獲 授 權 招 攬 年 金 保 險 業 務 者 第 二 類 組 : 符 合 第 ㄧ 類 組 資 格 且 為 證 券 商 業 務 人 員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人 員 分 析 人 員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四 類 人 員 之 ㄧ 者 本 類 組 應 考 人 員, 得 抵 免 本 測 驗 第 二 節 次 科 目 與 財 務 分 析 - 與 財 務 分 析 - 財 務 分 析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與 財 務 分 析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律 規 範 ) 與 財 務 分 析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期 貨 交 易 法 規 期 貨 交 易 理 論 與 實 務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概 要 及 金 融 體 系 概 述 概 要 債 券 與 證 券 之 評 價 分 析 及 投 資 組 合 管 理 凡 從 事 國 際 貿 易 業 務 進 出 口 外 匯 作 業, 以 及 對 進 口 外 匯 業 務 初 階 外 匯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測 驗 + 金 融 研 訓 院 外 匯 實 務 或 理 論 具 有 興 趣 者, 均 歡 迎 報 名 參 加 ( 不 出 口 外 匯 業 務 http://www.tabf.org.tw 限 金 融 從 業 人 員 ) 國 外 匯 兌 業 務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 選 擇 題 100 題 ); 與 財 務 分 析 - 財 務 分 析 ( 選 擇 題 各 80 題 ) 證 券 交 易 法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 選 擇 題 100 題 ); 與 財 務 分 析 ( 選 擇 題 80 題 ) 二 科 總 分 達 140 分, 其 中 任 何 一 科 不 得 低 於 50 分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律 規 範 ) 選 擇 題 50 題 ; 與 財 務 分 析 選 擇 題 80 題 ;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選 擇 題 100 題 三 科 總 分 達 210 分, 其 中 任 何 一 科 不 得 低 於 50 分 ; 參 加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 含 自 律 規 範 ) 乙 科 測 驗 者, 該 科 成 績 需 達 70 分 已 取 得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測 驗 取 得 合 格 證 明 書 者, 僅 須 參 加 投 信 投 顧 相 關 法 規 含 職 業 道 德 規 範 乙 科 測 驗 之 資 格 報 考 者 期 貨 交 易 法 規 選 擇 題 50 題 ; 期 貨 交 易 理 論 與 實 務 選 擇 題 100 題 二 科 總 分 達 140 分, 其 中 任 何 一 科 不 得 低 於 60 分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概 要 及 金 融 體 系 概 述 共 50 題 選 擇 題, 概 要 債 券 與 證 券 之 評 價 分 析 及 投 資 組 合 管 理 共 100 題 選 擇 題, 包 括 計 算 題 型 在 內, 按 難 易 度 比 例 分 配, 均 為 四 選 一 單 選 題 第 ㄧ 類 組 以 二 節 總 分 達 140 分 為 合 格, 惟 其 中 任 一 節 次 分 數 低 於 60 分 者 即 屬 不 合 格 ; 第 二 類 組 70 分 為 合 格 每 科 目 選 擇 題 各 50 題, 四 選 一 單 選 本 項 測 驗 以 每 科 成 績 均 達 70 分 為 合 格 證 券 交 易 法 證 券 交 易 法 期 貨 交 易 理 論 與 實 務 證 券 交 易 法 國 際 投 資 實 務

進 階 授 信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測 驗 + 金 融 研 訓 院 1. 經 初 階 授 信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測 驗 合 格 者 2. 從 事 http://www.tabf.org.tw 授 信 業 務 相 關 工 作 二 年 以 上 經 驗 者 理 財 規 劃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測 驗 + 金 融 研 訓 院 凡 對 理 財 規 劃 有 興 趣 者, 均 可 報 名 參 加 ( 不 限 資 http://www.tabf.org.tw 格 ) 外 匯 交 易 專 業 能 力 測 驗 + 金 融 研 訓 院 凡 對 於 外 匯 市 場 交 易 與 投 資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有 興 趣 http://www.tabf.org.tw 者, 均 歡 迎 報 名 參 加 ( 不 限 資 格 ) 初 階 授 信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測 驗 銀 行 內 部 控 制 與 內 部 稽 核 測 驗 信 託 業 業 務 人 員 信 託 業 務 專 業 測 驗 金 融 研 訓 院 凡 從 事 授 信 相 關 業 務, 及 對 授 信 實 務 或 理 論 具 有 http://www.tabf.org.tw 興 趣 者, 均 歡 迎 報 名 參 加 凡 金 融 從 業 人 員 或 對 銀 行 內 部 控 制 與 內 部 稽 核 相 金 融 研 訓 院 關 工 作 具 有 興 趣 者, 均 歡 迎 報 名 參 加 ( 不 限 資 http://www.tabf.org.tw 格 ) 授 信 法 規 授 信 實 務 理 財 工 具 理 財 規 劃 實 務 外 匯 市 場 概 況 及 相 關 知 識 外 匯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實 務 授 信 法 規 授 信 實 務 1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認 可 之 高 中 或 高 職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2 普 通 考 試 或 相 當 普 通 考 試 以 上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者 3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認 可 之 高 中 高 職 學 力 鑑 金 融 研 訓 院 信 託 法 規 定 考 試 及 格 並 取 得 資 格 證 明 書 者 http://www.tabf.org.tw 信 託 實 務 註 :(1) 具 有 大 學 獨 立 學 院 三 年 制 或 二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一 年 級 以 上 肄 業 或 五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四 年 級 以 上 肄 業 有 證 明 文 件 者 及 在 學 生 持 有 學 生 證 ( 有 蓋 註 冊 章 ) 者, 視 同 高 級 中 學 畢 業 (2) 相 關 學 歷 證 明 資 料 請 於 應 考 時 繳 交 予 監 試 人 員 銀 行 內 部 控 制 與 內 部 稽 核 法 規 銀 行 內 部 控 制 與 內 部 稽 核 選 擇 題 申 論 題 ; 單 選 選 擇 題 40 題, 個 案 題 組 之 選 擇 題 10 題, 申 論 題 2 題 每 科 成 績 均 理 財 工 具 單 選 題 50 題 ( 四 選 一 ); 理 財 規 劃 實 務 單 選 題 50 題 ( 四 選 一 ) 本 項 測 驗 以 每 科 成 績 均 達 70 分 為 合 格 測 驗 分 兩 節, 不 分 科 目, 每 節 90 分 鐘 ; 四 選 一 單 選 選 擇 題, 採 答 案 卡 作 答, 其 中 概 念 題 佔 30%~40%, 計 算 題 佔 60%~70% 因 各 期 測 驗 難 易 度 無 法 完 全 相 同, 本 項 測 驗 並 無 固 定 合 格 分 數, 僅 通 知 應 試 人 合 格 與 否 第 1 屆 測 驗 本 院 已 委 請 公 正 專 家 組 成 委 員 會, 依 據 測 驗 內 容 難 易 度 及 工 作 所 需 專 業 水 準 訂 定 合 格 標 準, 往 後 各 屆 測 驗 之 合 格 標 準 將 採 用 測 驗 等 化 方 法, 客 觀 比 較 各 期 難 易 度 調 整 訂 定 之 授 信 法 規 80 題 單 選 選 擇 題 ; 授 信 實 務 80 題 單 選 選 擇 題 本 項 測 驗 以 每 科 成 績 均 達 70 分 為 合 格 銀 行 內 部 控 制 與 內 部 稽 核 法 規 50 題 單 選 選 擇 題 ; 銀 行 內 部 控 制 與 內 部 稽 核 80 題 單 選 選 擇 題 本 項 測 驗 以 每 科 成 績 均 達 70 分 為 合 格 信 託 法 規 選 擇 題 50 題 ( 四 選 一 單 選 選 擇 題 ); 信 託 實 務 選 擇 題 80 題 ( 四 選 一 單 選 選 擇 題 ) 本 項 測 驗 二 科 總 分 達 140 分 為 合 格, 其 中 任 何 一 科 不 得 低 於 60 分 國 際 投 資 實 務 稅 務 法 規 財 務 管 理 稅 務 法 規 財 務 管 理 企 業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稅 務 法 規 信 託 法 規

債 券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測 驗 股 務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測 驗 票 券 商 業 務 人 員 資 格 測 驗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 與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同 時 間 考 試 ) 財 產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企 業 內 部 控 制 基 本 能 力 測 驗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 + 人 壽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http://www.liaroc.org.tw/index.html 產 物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http://www.nlia.org.tw / 1. 公 立 或 私 立 大 學 以 上 學 校 或 經 教 育 部 承 認 之 國 外 大 學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2. 取 得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3. 取 得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4. 取 得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5. 取 得 分 析 人 員 資 格 者 註 : 本 測 驗 僅 是 專 業 能 力 之 肯 定, 若 要 於 證 券 商 從 事 相 關 業 務, 仍 應 依 證 券 商 負 責 人 與 業 務 人 員 管 理 規 則 之 規 定, 另 取 得 證 券 商 業 務 人 員 資 1. 公 立 或 私 立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或 經 教 育 部 承 認 之 國 外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2. 取 得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3. 取 得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4. 取 得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5. 取 得 分 析 人 員 資 格 者 6. 從 事 股 務 相 關 工 作 一 年 以 上 經 驗 者 1.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機 關 認 可 之 高 中 或 高 職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2. 公 務 人 員 普 通 或 高 等 考 試 或 相 當 於 普 通 或 高 等 考 試 以 上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者 3.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認 可 之 高 中 高 職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及 格 並 取 得 資 格 證 明 書 者 具 有 大 學 三 年 制 或 二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一 年 級 以 上 肄 業 或 五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四 年 級 以 上 肄 業 有 證 明 文 件 者, 視 同 高 級 中 學 凡 年 滿 20 歲, 具 有 (1) 國 中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或 同 等 學 歷 (2) 中 華 民 國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外 僑 永 久 居 留 證 號 碼 或 大 陸 配 偶 領 有 長 期 居 留 證 件 號 碼 者, 並 已 完 成 所 屬 公 司 基 本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合 格 者, 得 經 由 報 名 單 位 彙 整 於 規 定 時 間 向 本 會 辦 理 報 名, 參 加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資 格 測 驗 不 受 理 個 人 報 名 凡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外 僑 取 得 永 久 居 留 證 大 陸 配 偶 領 有 長 期 居 留 證, 年 滿 二 十 歲, 具 有 國 中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或 同 等 學 歷, 經 完 成 基 本 教 育 訓 練 合 格 者, 得 由 所 屬 報 名 單 位 向 中 華 民 國 產 物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報 名, 參 加 資 格 測 驗 凡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從 業 人 員 或 對 企 業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相 關 工 作 具 有 興 趣 者 債 券 市 場 理 論 與 實 務 ( 含 債 券 法 規 ) 股 務 作 業 法 規 股 務 作 業 實 務 票 券 金 融 法 規 票 券 金 融 實 務 保 險 實 務 保 險 法 規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1 共 同 科 目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2 專 業 科 目 保 險 實 務 保 險 法 規 企 業 內 部 控 制 理 論 與 實 務 ( 含 相 關 法 規 ) 證 券 交 易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務 本 項 測 驗 共 計 一 科, 分 兩 節 測 驗, 題 數 各 為 50 題 每 節 總 分 為 100 分, 共 200 分, 以 一 科 總 分 達 140 分 為 合 格 股 務 作 業 法 規 選 擇 題 50 題 ; 股 務 作 業 實 務 選 擇 題 50 題 本 項 測 驗 共 計 二 科, 分 兩 節 測 驗, 題 數 各 為 50 題 每 節 總 分 為 100 分, 共 200 分, 以 二 科 總 分 達 140 分 為 合 格 測 驗 皆 為 選 擇 題, 測 驗 科 目 為 票 券 金 融 法 規 五 十 題, 滿 分 一 百 分 ; 測 驗 時 間 為 六 十 分 鐘 票 券 金 融 實 務 八 十 題, 滿 分 一 百 分 ; 測 驗 時 間 為 九 十 分 鐘 二 科 合 計 達 一 百 四 十 分 ; 若 其 中 任 何 一 科 分 數 低 於 七 十 分 者 即 屬 不 合 格 保 險 實 務 50 題 ; 保 險 法 規 100 題 ;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100 題, 皆 為 單 一 選 擇 題 保 險 實 務 和 保 險 法 規 兩 科 應 合 計 140 分 以 上, 任 何 一 科 不 得 低 於 60 分 使 為 合 格 ;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以 70 分 以 上 為 合 格, 成 績 可 保 留 五 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100 題, 可 以 單 科 方 式 參 加 測 驗 ; 保 險 實 務 100 題 及 保 險 法 規 50 題, 不 得 單 科 方 式 參 加 測 驗, 全 部 以 單 一 選 擇 題 方 式 為 之 共 同 科 目 以 70 分 ( 含 ) 以 上 為 合 格, 成 績 可 保 留 5 年 專 業 科 目 二 科 應 合 計 140 分 ( 含 ) 以 上, 任 何 一 科 不 得 低 於 60 分 始 為 合 格 本 項 測 驗 共 計 一 科, 測 驗 一 節, 題 數 為 80 題, 總 分 為 100 分, 以 一 科 總 分 選 擇 題 100 題 該 科 測 驗 達 70 分 為 合 格 稅 務 法 規 信 託 法 規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商 事 法 企 業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資 產 證 券 化 基 本 能 力 測 驗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 與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同 時 間 考 試 ) 1. 公 立 或 私 立 大 學 以 上 學 校 或 經 教 育 部 承 認 之 國 外 大 學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2. 取 得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3. 取 得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4. 取 得 投 信 投 顧 業 務 員 資 格 者 5. 取 得 分 析 人 員 資 格 者 金 融 研 訓 院 http://www.tabf.org.tw 95 年 8 月 1 日 前 參 加 13 種 金 融 從 業 人 員 測 驗 之 任 一 測 驗 合 格 之 從 業 人 員, 於 初 次 登 錄 或 重 新 登 錄 時 可 不 必 加 考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惟 該 從 業 人 員 於 95 年 8 月 1 日 後 如 欲 報 名 另 一 種 金 融 從 業 人 員 資 格 測 驗 時, 則 必 須 加 考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本 項 測 驗 適 用 於 現 行 13 種 金 融 從 業 人 員 資 格 測 驗 之 應 試 者 資 產 證 券 化 理 論 與 實 務 ( 含 相 關 法 規 )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本 項 測 驗 共 計 一 科, 分 兩 節 測 驗, 題 數 各 為 50 題 每 節 總 分 為 100 分, 共 200 分, 以 一 科 總 分 達 140 分 為 合 格 100 題 ( 四 選 一 ) 單 選 選 擇 題 該 科 成 績 生 產 與 品 質 相 關 證 照 類 證 照 名 稱 難 易 程 度 主 辦 單 位 與 相 關 網 站 考 試 資 格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題 型 相 關 修 課 科 目 個 人 風 險 管 理 師 四 科 合 於 一 份 試 卷, 選 擇 題 60 題 除 在 校 生 外, 均 應 以 一 般 人 士 應 考 商 事 法 中 華 民 國 風 險 管 理 學 會 民 法 概 要 /90 分 申 論 題 4 題 /60 分, 四 科 總 在 校 生 資 格 之 認 定 為 適 學 年 齡 之 在 學 學 生 http://www.rmst.org.tw 人 身 風 險 管 理 分 150 分 每 節 80 分 鐘 四 科 合 考 ( 進 修 教 育 補 習 教 育 之 學 生 請 以 一 般 人 士 應 考 ) 風 險 管 理 財 產 風 險 管 理 總 分 150 分, 以 105 分 為 及 格 標 企 業 風 險 管 理 師 PM 專 案 助 理 初 階 ERP 規 劃 師 國 際 製 造 管 理 師 除 在 校 生 外, 均 應 以 一 般 人 士 應 考 中 華 民 國 風 險 管 理 學 會 在 校 生 資 格 之 認 定 為 適 學 年 齡 之 在 學 學 生 http://www.rmst.org.tw ( 進 修 教 育 補 習 教 育 之 學 生 請 以 一 般 人 士 應 考 ) 中 華 專 案 管 理 學 會 http://www.npma.org.tw/ http://www.cerps.org.tw/m ambo/index.php http://www.asialearning.com/img/license/q uality.asp 高 / 中 職 以 上 學 歷 ( 含 在 校 生 ) 1. 須 接 受 36 小 時 專 案 管 理 教 育 訓 練 2. 無 需 專 案 工 作 經 驗 (1 2 項 須 同 時 具 備 ) 項 目 過 多, 無 法 皆 列, 詳 情 請 參 考 相 關 網 站 資 訊 1. 資 深 專 業 人 員, 欲 有 系 統 學 習 產 業 的 技 術 管 理 知 識 者 ;2. 產 業 界 管 理 階 層 力 求 突 破, 追 求 自 我 成 長 者 ;3. 培 養 第 二 專 長, 為 就 業 或 轉 職 厚 植 實 力 ;4. 專 科 以 上 畢 業 生 欲 培 養 製 造 管 理 專 長 者 企 業 風 險 管 理 概 論 民 法 概 要 與 商 事 法 概 要 ( 公 司 票 據 保 險 契 約 法 ) 財 務 管 理 與 風 險 理 財 工 業 安 全 與 衛 生 管 理 各 科 一 份 試 卷, 選 擇 題 10 題 /20 分 申 論 題 4 題 /80 分, 各 科 總 分 100 分 每 節 80 分 鐘 每 科 總 分 100 分, 以 70 分 為 及 格 標 準, 通 過 標 準 之 成 績 可 永 久 保 留 商 事 法 財 務 管 理 生 產 管 理 風 險 管 理 項 目 過 多, 無 法 皆 列, 詳 100 題 四 選 一 選 擇 題, 考 試 時 間 為 專 案 管 理 情 請 參 考 相 關 網 站 資 訊 二 小 時 ERP 模 組 基 本 介 紹 ERP 導 入 方 法 論 介 紹 電 腦 基 本 知 識 生 產 績 效 管 理 製 造 成 本 與 財 務 報 表 設 施 規 劃 工 廠 分 析 與 診 斷 生 產 排 程 與 物 料 需 求 100 題 選 擇 題, 答 對 70 題 以 上 者 ( 含 ) 視 為 通 過 認 證 每 科 以 100 分 為 滿 分 ; 每 科 目 達 70 分 原 始 分 數 以 上 者 通 過 該 門 考 試 ; 各 科 目 皆 通 過 者, 始 通 過 認 證 考 試 但 各 科 及 格 人 數 以 不 少 於 50 % 且 不 多 於 95 % 為 標 準 第 一 次 級 通 過 者 佔 80% 以 上, 第 二 次 補 考 通 過 者 達 100% 生 產 管 理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生 產 管 理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品 質 管 理 企 業 診 斷 供 應 鏈 管 理

國 際 生 產 分 析 師 http://www.asialearning.com/img/license/q uality.asp 1. 資 深 專 業 人 員, 欲 有 系 統 學 習 產 業 的 技 術 管 理 知 識 者 ;2. 產 業 界 管 理 階 層 力 求 突 破, 追 求 自 我 成 長 者 ;3. 培 養 第 二 專 長, 為 就 業 或 轉 職 厚 植 實 力 ;4. 專 科 以 上 畢 業 生 欲 培 養 製 造 管 理 專 長 者 生 產 績 效 管 理 製 造 成 本 與 財 務 報 表 設 施 規 劃 工 廠 分 析 與 診 斷 主 生 產 排 程 物 料 與 產 能 需 求 規 劃 每 科 以 100 分 為 滿 分 ; 每 科 目 達 70 分 原 始 分 數 以 上 者 通 過 該 門 考 試 ; 各 科 目 皆 通 過 者, 始 通 過 認 證 考 試 但 各 科 及 格 人 數 以 不 少 於 50 % 且 不 多 於 95 % 為 標 準 第 一 次 級 通 過 者 佔 80% 以 上, 第 二 次 補 考 通 過 者 達 100% 生 產 管 理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品 質 管 理 企 業 診 斷 電 腦 資 訊 類 證 照 名 稱 難 易 程 度 報 名 / 考 試 時 間 / 相 關 網 站 考 試 資 格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題 型 相 關 修 課 科 目 中 文 輸 入 (C2) 文 書 處 理 (R2) 電 子 試 算 表 (X1) 業 中 文 秘 書 人 員 電 腦 簡 報 (P2) 網 際 網 路 (I1) 業 秘 書 人 員 業 日 文 秘 書 人 員 業 企 劃 人 員 業 財 會 人 員 業 行 銷 人 員 業 人 事 人 員 輸 入 (E2) 文 書 處 理 (R2) 電 子 試 算 表 (X1) 電 腦 簡 報 (P2) 網 際 網 路 (I1) 日 文 輸 入 (J2) 文 書 處 理 (R2) 電 子 試 算 表 (X1) 電 腦 簡 報 (P2) 網 際 網 路 (I1) 文 書 處 理 (R1) 電 子 試 算 表 (X2) 電 腦 簡 報 (P2) 網 際 網 路 (I2) 文 書 處 理 (R1) 電 子 試 算 表 (X2) 電 腦 會 計 (2) 數 字 輸 入 (N2) 文 書 處 理 (R1) 電 子 試 算 表 (X1) 電 腦 簡 報 (P1) 網 際 網 路 (I2) 中 文 輸 入 (C1) 文 書 處 理 (R1) 電 子 試 算 表 (X2) 網 際 網 路 (I2)

業 文 書 人 員 業 e-office 人 員 MOS 標 準 認 證 MOS 專 業 認 證 MOS 大 師 認 證 隨 時 均 可 報 名 http://www.tdschool.org.cn/3ws0570/mo us/index.htm 隨 時 均 可 報 名 http://www.tdschool.org.cn/3ws0570/mo us/index.htm 隨 時 均 可 報 名 http://www.tdschool.org.cn/3ws0570/mo us/index.htm 習 資 歷 之 社 會 人 習 資 歷 之 社 會 人 習 資 歷 之 社 會 人 中 文 輸 入 (C2) 輸 入 (E2) 文 書 處 理 (R2) 電 子 試 算 表 (X1) 文 書 處 理 (R1) 電 子 試 算 表 (X1) 電 腦 簡 報 (P1) 網 際 網 路 (I1) 通 過 以 下 任 一 科 軟 體 標 準 級 試 題 考 試 Microsoft Word 2000 Microsoft Excel 2000 一 般 的 考 試 時 間 限 製 為 45 分 到 60 Microsoft PowerPoint 分 鐘 若 是 未 能 在 指 定 的 時 間 內 2000 完 成 測 驗 題 目 作 答, 則 超 過 指 定 Microsoft ccess 2000 時 間 後 所 作 答 的 部 份 將 不 予 以 計 Microsoft Outlook 2000 分 Microsoft Project 2000 Microsoft Word 2002 Microsoft Excel 2002 通 過 以 下 任 一 科 軟 體 專 業 級 試 題 考 試 Microsoft Word 2000 Microsoft Excel 2000 Microsoft Project 2000 通 過 以 下 五 科 軟 體 認 證 考 試 科 標 準 級 + 任 選 二 科 專 業 級 Microsoft PowerPoint (Core) Microsoft ccess (Core) Microsoft Outlook (Core) ( 以 下 三 科 任 選 2 科 取 得 認 證 ) Microsoft Word (Expert) Microsoft Excel (Expert) Microsoft Project 一 般 的 考 試 時 間 限 製 為 45 分 到 60 分 鐘 若 是 未 能 在 指 定 的 時 間 內 完 成 測 驗 題 目 作 答, 則 超 過 指 定 時 間 後 所 作 答 的 部 份 將 不 予 以 計 分 一 般 的 考 試 時 間 限 製 為 45 分 到 60 分 鐘 若 是 未 能 在 指 定 的 時 間 內 完 成 測 驗 題 目 作 答, 則 超 過 指 定 時 間 後 所 作 答 的 部 份 將 不 予 以 計 分 行 銷 管 理 類 證 照 名 稱 難 易 程 度 報 名 / 考 試 時 間 / 相 關 網 站 考 試 資 格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題 型 相 關 修 課 科 目

LCCI 國 際 行 銷 管 理 認 證 由 + 到 ( 依 等 級 不 同 ) 1. 季 考 : 全 球 同 步 在 每 年 四 月 六 月 和 十 一 月 上 旬 舉 辦 2. 特 考 : 依 培 訓 中 心 課 程 時 間 安 排 考 試 方 式 : 筆 試, 以 無 限 定 資 格 寫 作 方 式 回 答, 可 攜 帶 紙 本 英 漢 辭 典 參 考 網 站 : http://www.iiiedu.org. tw/ites/lcci_mkt.htm 依 級 別 而 定, 請 參 閱 網 問 答 題, 由 簡 答 題 至 資 料 處 頁 : 理 題 情 境 題 申 論 題 都 有, 視 http://www.iiiedu.org. 證 照 專 長 種 類 及 等 級 高 低 而 定 tw/ites/lcci_mkt.htm 行 銷 管 理 消 費 者 行 為 語 文 能 力 類 證 照 名 稱 報 名 / 考 試 時 間 考 試 資 格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題 型 相 關 網 站 相 關 修 課 科 目 報 名 : 約 於 考 前 二 個 TOEIC( 多 益 ) 月 聽 力 測 驗 聽 力 測 驗 選 擇 題 100 題 ; 具 備 能 力 者 皆 可 http://www.toeic.com.tw/ 考 試 : 每 個 月 約 月 中 的 閱 讀 測 驗 閱 讀 測 驗 選 擇 題 100 題 時 候 全 民 英 檢 ( 共 分 五 級, 包 含 初 級 中 級 中 高 級 高 級 優 級 ) 日 語 檢 定 JLPT 認 證 依 照 級 別 不 同, 報 名 與 考 試 時 間 不 同, 詳 情 請 上 全 民 英 檢 網 站 查 詢 (96 年 度 初 中 中 高 級 施 測 日 期 預 定 於 95 年 10 月 中 旬 公 布 ) http://www.lttc.ntu.edu.tw/ JLPT.htm 網 站 資 訊 限 國 中 ( 含 ) 以 上 在 校 學 生 及 一 般 社 會 人 士 聽 力 測 驗 閱 讀 測 驗 寫 作 測 驗 口 語 測 驗 項 目 過 多, 無 法 皆 列, 詳 項 目 過 多, 無 法 皆 列, 詳 情 請 參 考 相 關 網 站 資 情 請 參 考 相 關 網 站 資 訊 訊 全 民 英 檢 包 含 聽 說 讀 寫 四 項 其 中 聽 力 及 閱 讀 測 驗 採 選 擇 題 方 式, 口 說 及 寫 作 測 驗 則 採 非 選 擇 題 方 式, 每 級 依 能 力 指 標 設 計 題 型 項 目 過 多, 無 法 皆 列, 詳 情 請 參 考 相 關 網 站 資 訊 http://www.gept.org.tw/# http://www.lttc.ntu.edu.tw/

勞 委 會 技 能 檢 定 類 證 照 名 稱 報 名 / 考 試 時 間 考 試 資 格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題 型 相 關 網 站 相 關 修 課 科 目 商 業 計 算 ( 丙 級 ) 會 計 學 卷 職 類 之 術 科 測 試 採 筆 http://www.labor.gov.tw/ 財 務 管 理 試 非 測 驗 題 方 式, 術 科 測 管 理 會 計 試 日 期 與 學 科 測 試 日 期 安 排 於 同 一 日 舉 行 電 腦 硬 體 裝 修 網 頁 設 計 ( 丙 級 ) 電 腦 軟 體 應 用 ( 丙 級 ) 會 計 事 務 ( 丙 級 ) 卷 職 類 之 術 科 測 試 採 實 作 測 驗 方 式 卷 職 類 之 術 科 測 試 採 實 作 測 驗 方 式 卷 職 類 之 術 科 測 試 採 實 作 測 驗 方 式 卷 職 類 之 術 科 測 試 採 筆 試 非 測 驗 題 方 式, 術 科 測 試 日 期 與 學 科 測 試 日 期 安 排 於 同 一 日 舉 行 http://www.labor.gov.tw/ http://www.labor.gov.tw/ http://www.labor.gov.tw/ http://www.labor.gov.tw/ 出 國 留 學 考 試 類 證 照 名 稱 報 名 / 考 試 時 間 考 試 資 格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題 型 相 關 網 站 相 關 修 課 科 目 TOEFL( 托 福 ) 每 人 每 個 月 份 限 報 考 一 次 具 備 能 力 者 皆 可 聽 力 測 驗 文 法 與 句 型 結 構 電 腦 作 答, 滿 分 300 分, 相 字 彙 與 閱 讀 測 驗 http://www.toefl-center.com.tw/ 當 於 手 寫 方 式 滿 分 677 分 目 前 美 國 教 育 測 驗 服 務 社 考 慮 加 考 口 語 說 話 測 驗 " GMT 認 證 每 月 3 日 起 至 月 底, 每 週 一 至 週 五 以 及 每 月 第 三 個 週 六 項 目 過 多, 無 法 皆 列, 詳 項 目 過 多, 無 法 皆 列, 詳 情 請 參 考 相 關 網 站 資 上 午 場 8:00-13:00 ; 下 午 情 請 參 考 相 關 網 站 資 訊 訊 場 13:00-18:00 ; 週 六 12:00-17:00 項 目 過 多, 無 法 皆 列, 詳 情 請 參 考 相 關 網 站 資 訊 http://www.lttc.ntu.edu.tw/ 會 計 學

GRE 認 證 第 一 階 段 :CT 分 析 寫 作 測 驗 測 驗 日 期 :2009/7/1 開 始, 週 一 至 週 五 之 辦 公 日 每 個 月 可 報 考 一 次,12 個 月 內 不 能 超 過 5 次 第 二 階 段 : 紙 筆 測 驗 ( 語 文 及 計 量 ) 測 驗 日 期 :2009/10/24 項 目 過 多, 無 法 皆 列, 詳 項 目 過 多, 無 法 皆 列, 詳 情 請 參 考 相 關 網 站 資 2010/6/12 情 請 參 考 相 關 網 站 資 訊 訊 註 : 擬 參 加 2009 年 10 月 紙 筆 測 驗 者, 須 在 2009/7/1 ~2009/9/18 期 間 先 考 完 分 析 寫 作 擬 參 加 2010 年 6 月 紙 筆 測 驗 者, 須 在 2009/9/21~2010/5/7 期 間 先 考 完 分 析 寫 作 項 目 過 多, 無 法 皆 列, 詳 情 請 參 考 相 關 網 站 資 訊 http://www.lttc.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