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國 報 告 ( 類 別 : 出 國 考 察 及 訪 問 ) 參 加 上 海 第 五 屆 機 場 建 設 發 展 國 際 峰 會 暨 參 訪 浦 東 國 際 機 場 貨 運 站 出 國 報 告 服 務 機 關 :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姓 名 職 稱 : 宋 成 昱 研 究 委 員 劉 志 明 資 深 管 理 師 劉 佳 昀 專 員 派 赴 國 家 : 大 陸 地 區 - 上 海 市 出 國 期 間 :104 年 3 月 24 日 至 103 年 3 月 28 日 報 告 日 期 :104 年 6 月 15 日 1
提 要 表 本 公 司 104 年 派 員 出 國 計 畫 項 目 之 一, 為 參 加 上 海 第 五 屆 機 場 建 設 發 展 國 際 峰 會, 其 主 要 行 程 重 點 彙 整 如 下 : 1. 上 海 機 場 發 展 現 狀 上 海 機 場 從 1996 年 開 始 建 設, 經 二 十 年 的 建 設 歷 程, 已 具 備 了 世 界 級 樞 紐 機 場 的 硬 體 條 件, 營 運 相 關 數 據 如 下 : 浦 東 機 場 :5168 萬 人 次 318 萬 噸 40 萬 架 次 虹 橋 機 場 :3797 萬 人 次 43 萬 噸 25 萬 架 次 4 座 航 站 樓 6 條 跑 道 ( 第 7 條 跑 道 正 在 建 設 中 ) 2 個 貨 郵 轉 運 中 心, 1 個 綜 合 保 稅 區 ( 自 由 貿 易 區 1.81 平 方 公 里 ) 上 海 機 場 最 終 規 劃, 旅 客 輸 送 量 1.2 億 以 上, 貨 郵 輸 送 量 500 萬 噸 以 上, 成 為 世 界 航 空 網 路 的 重 要 節 點 2. 機 場 建 設 發 展 國 際 峰 會 掌 握 國 際 機 場 發 展 現 況 與 整 體 市 場 發 展 動 態 結 識 國 際 機 場 主 要 幹 部, 以 利 後 續 進 行 交 流 藉 由 參 與 演 說 與 論 壇 機 會, 行 銷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3. 承 攬 業 者 拜 訪 拜 訪 海 空 聯 運 承 攬 業 者 ( 探 討 桃 園 機 場 發 展 海 空 聯 運 之 市 場 可 行 性 與 相 關 待 決 議 題 等 ) 拜 訪 冷 鍊 物 流 承 攬 業 者 ( 探 討 桃 園 機 場 發 展 冷 鏈 物 流 之 參 考 方 向 面 臨 的 挑 戰 與 相 關 待 決 議 題 等 ) 4. 上 海 浦 東 貨 運 站 區 參 訪 貨 運 站 之 運 作 現 狀 與 未 來 計 畫 了 解 整 盤 整 櫃 (ULD) 進 出 動 線 與 承 攬 業 者 租 用 公 共 打 拆 盤 區 空 間 作 業 情 形 拜 訪 上 海 浦 東 貨 運 站 之 承 攬 業 者 2
目 錄 壹 出 國 目 的... 4 貳 出 國 行 程... 6 参 參 訪 內 容... 9 一 論 壇 重 點 摘 要... 9 二 業 者 拜 訪 紀 要...14 三 出 國 照 片...16 肆 心 得 及 建 議... 20 一 心 得... 20 二 建 議... 21 3
壹 出 國 目 的 本 次 出 席 在 中 國 上 海 市 由 上 海 市 航 空 學 會 主 辦 之 第 五 屆 機 場 建 設 發 展 國 際 峰 會, 主 要 透 過 參 與 會 議 汲 取 各 機 場 建 設 經 驗, 並 利 用 會 議 空 檔 與 各 機 場 人 員 交 流 為 日 後 機 場 間 策 略 合 作 奠 定 基 礎 另 將 利 用 會 後 時 間 至 浦 東 國 際 機 場 貨 運 站 參 訪, 以 汲 取 貨 運 站 整 體 規 劃 理 念, 以 利 我 機 場 未 來 新 貨 運 站 區 建 設 規 劃 之 參 考 出 國 目 的 要 點 如 下 : 建 設 規 劃 觀 念 了 解 與 相 關 產 業 資 源 產 業 關 係 維 持 與 建 立 拜 訪 業 界 與 掌 握 產 業 動 態 整 理 新 貨 運 站 區 規 劃 之 參 考 資 訊 藉 由 國 際 峰 會 論 壇 之 參 與, 宣 傳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與 目 前 之 營 運 成 果 ( 宣 傳 之 中 英 文 內 容 如 下 所 示 )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為 進 出 台 灣 之 主 要 門 戶, 2010 年 由 行 政 機 關 改 制 成 立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企 業 化 經 營 下, 全 體 員 工 以 安 全 正 直 紀 律 創 新 熱 情 為 核 心 價 值, 短 短 幾 年, 得 到 全 球 使 用 者 的 信 賴 與 情 感,2013 年 獲 選 機 場 服 務 卓 越 榜 (Roll of Excellence in Airport Service Quality), 全 球 僅 27 個 機 場 獲 此 殊 榮 2014 年 榮 獲 機 場 服 務 品 質 獎 (Airport Service Quality, ASQ) 第 2 名 2015 年 榮 獲 SKYTRAX 世 界 最 佳 機 場 服 務 人 員 (World's Best Airport Staff Service) 及 亞 洲 最 佳 機 場 服 務 人 員 (Best Airport Staff in Asia) 雙 料 冠 軍, 也 同 時 獲 得 最 佳 機 場 移 民 檢 驗 第 2 名 等 共 計 11 項 大 獎, 顯 示 桃 園 機 場 在 各 個 面 向 服 務 都 已 受 國 際 肯 定 桃 園 機 場 2014 年 全 年 旅 客 吞 吐 量 逹 到 3,414 萬 人 次, 貨 運 量 208 萬 噸, 世 界 排 名 第 八 的 貨 運 量 規 模 宋 成 昱 先 生, 現 任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委 員 宋 先 生 在 國 際 旅 遊, 航 空 客 運, 國 際 貨 運 業 等 有 二 十 多 年 的 經 驗, 並 曾 在 新 西 蘭 航 空 公 司, 澳 洲 安 捷 航 空 公 司, 俄 羅 斯 空 橋 貨 運 航 空 公 司 等 企 業 出 任 全 球 商 務 總 監 及 副 總 裁 等 職 位 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is the main gateway of Taiwan and was corporatised in 2010 as a State Owned Enterprise. Having Safety, Integrity, Discipline, Innovation, Passion as its core values, Taoyuan Airport Corporation has proudly earned trust and affection of our worldwide travellers and stakeholder by being rewarded "Roll of Excellence in Airport Service Quality" among 27 airports globally and ranked 2nd in "Airports Service Quality Award" in Year 2014, "World s Best Airport Staff Service/Best Airport Staff in Asia" (Skytrax) in 2015, etc., a total of 11 awards. These international awards and recognition clearly demonstrates 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Corporation is on the right path in becoming a major international transit hub. In 2014 Taoyuan Airport serviced over 34 million passengers and over 2 million tons of cargo, making it the 8th largest cargo airport in 4
the world. Mr. Robert Song is a senior advisor at 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Corporation. Mr. Song has over 20 years experience in tourism, passenger and freighter airlines, and has held senior management posts at Air New Zealand, Ansett Australia, and AirBridgeCargo Airlines. 5
貳 出 國 行 程 依 照 主 辦 單 位 - 上 海 市 航 空 學 會 規 劃 2015 年 3 月 25~26 兩 日 舉 辦 之 上 海 第 五 屆 機 場 建 設 發 展 國 際 峰 會, 本 公 司 派 員 出 國 行 程 自 2015 年 3 月 24 日 出 發,3 月 28 日 返 國, 除 參 與 國 際 峰 會 外, 本 公 司 亦 安 排 拜 會 上 海 物 流 業 與 貨 運 承 攬 業 者, 行 程 安 排 如 下 3 月 24 日 3 月 25 日 3 月 26 日 3 月 27 日 3 月 28 日 ( 二 ) ( 三 ) ( 四 ) ( 五 ) ( 六 ) 行 程 重 1. 出 發 機 場 建 設 1. 機 場 建 設 發 展 上 海 浦 東 貨 運 站 區 賦 歸 點 2. 拜 會 物 發 展 國 際 國 際 峰 會 (PACTL) 參 訪 流 業 者 峰 會 2. 拜 訪 承 攬 業 者 國 際 峰 會 議 程 安 排 內 容 如 下 : 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貳 拾 伍 日 上 午 大 會 主 席 金 鴻 明, 秘 書 長, 上 海 市 航 空 學 會 汪 光 弟, 原 副 總 裁, 上 海 機 場 ( 集 團 ) 有 限 公 司 0800 大 會 註 冊 時 間 嘉 賓 註 冊 與 簽 到 0845 開 幕 式 致 辭 ( 一 ) 沈 小 明, 副 局 長 / 副 理 事 長, 中 國 民 用 航 空 管 理 局 華 東 管 理 局 / 上 海 市 航 空 學 會 0850 開 幕 式 致 辭 ( 二 ) 唯 尚 集 團 0900 百 年 機 場, 騰 飛 跨 越 景 逸 鳴, 總 裁, 上 海 機 場 ( 集 團 ) 有 限 公 司 1000 打 造 機 場 全 安 全 防 護 措 施 體 系 發 言 人 : 霍 尼 韋 爾 1030 頒 獎 儀 式 1035 全 場 合 影 儀 式 1040 茶 歇 與 交 流 & 展 商 展 示 時 間 1130 民 用 機 場 建 設 的 若 干 法 律 問 題 曹 珊, 律 師 & 副 主 任, 上 海 市 建 緯 律 師 事 務 所 1200 頭 腦 風 暴 : 一 帶 一 路 主 持 人 : 6
勞 莘, 首 席 執 行 官, 開 銳 管 理 諮 詢 ( 廈 門 ) 有 限 公 司 領 袖 : 景 逸 鳴, 總 裁, 上 海 機 場 ( 集 團 ) 有 限 公 司 羅 崇 文, 處 長,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民 航 處 劉 蘇 甯, 董 事 局 主 席, 澳 門 機 場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宋 成 昱, 總 經 理 室 特 別 顧 問 / 研 究 委 員, 臺 灣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Peter Budd, 全 球 航 空 總 監, 奧 雅 納 國 際 工 程 諮 詢 有 限 公 司 Andrew Brodie, 總 經 理 ( 航 線 管 理 與 商 務 發 展 ), 布 里 斯 班 國 際 機 場 1300 午 宴 與 交 流 下 午 大 會 主 席 勞 莘, 首 席 執 行 官, 開 銳 管 理 諮 詢 ( 廈 門 ) 有 限 公 司 1400 高 空 作 業 決 定 機 場 最 安 全 係 數 美 國 JLG 公 司 1430 打 造 英 國 機 場 核 心 Matthew Hall, 首 席 商 務 官, 英 國 城 市 國 際 機 場 1500 機 場 管 理 系 統 思 科 中 國 1530 論 今 日 機 場 設 計 之 挑 戰 與 機 遇 Jonathan Massey,Corgen( 北 京 ) 國 際 建 築 設 計 諮 詢 有 限 公 司 1600 茶 歇 交 流 與 展 商 展 示 1615 連 接 中 國, 我 們 準 備 好! Andrew Brodie, 總 經 理 ( 航 線 管 理 與 商 務 發 展 ), 布 里 斯 班 國 際 機 場 1645 一 帶 一 路 勞 莘, 首 席 執 行 官, 開 銳 管 理 諮 詢 ( 廈 門 ) 有 限 公 司 1715 第 一 天 大 會 結 束 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貳 拾 陸 日 上 午 大 會 主 席 唯 尚 集 團 0900 如 何 提 高 機 場 航 站 樓 管 理 潘 正 高, 航 站 樓 總 經 理, 重 慶 機 場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0930 題 目 待 定 發 言 人 待 定, 華 東 建 築 設 計 研 究 院 1000 如 何 實 現 機 場 二 次 飛 躍 Paul Kehoe, 首 席 執 行 官, 英 國 伯 明 罕 國 際 機 場 1030 茶 歇 與 交 流 1115 機 場 規 劃 案 例 Peter Budd, 全 球 航 空 總 監, 奧 雅 納 國 7
際 工 程 諮 詢 有 限 公 司 1145 機 場 資 訊 管 理 王 秀 瑜, 董 事 總 經 理, 機 場 資 訊 管 理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1215 巴 林 國 際 機 場 簡 介 Mohamed Khalil, 首 席 商 務 官, 巴 林 國 際 機 場 1245 第 五 屆 機 場 建 設 發 展 國 際 峰 會 閉 幕 式 8
参 參 訪 內 容 一 論 壇 重 點 摘 要 1. 上 海 機 場 建 設 計 畫 部 分 建 立 以 運 營 為 導 向 的 專 案 決 策 管 理 滿 足 機 場 運 行 需 求, 達 到 指 揮 方 便, 設 施 操 作 維 護 方 便 ; 滿 足 旅 客 需 求, 以 進 出 港 方 便, 中 轉 便 捷 為 宗 旨 ; 滿 足 航 空 公 司 的 需 求, 符 合 樞 紐 運 行 需 求, 為 航 空 公 司 創 造 價 值 ; 滿 足 聯 檢 單 位 需 求, 方 便 海 關 和 各 類 檢 驗 檢 疫 順 利 進 行 建 立 設 計 管 理 原 則 堅 持 功 能 為 主, 功 能 就 是 標 誌 堅 持 流 程 合 理, 旅 客 行 走 距 離 最 短, 航 空 公 司 運 行 效 率 最 高 堅 持 建 築 合 理, 虹 橋 機 場 屋 面 採 用 混 凝 土 結 構 等 採 用 設 計 總 包, 明 確 各 設 計 院 的 工 作 介 面 和 技 術 標 準 堅 持 現 場 設 計 制 度, 滿 足 工 程 進 度 及 品 質 要 求 堅 持 設 計 評 審 制 度, 設 計 成 果 不 斷 優 化 遵 循 合 理 的 設 計 工 期 及 設 計 費 用 推 動 科 學 嚴 謹 的 運 行 準 備 管 理 前 期 工 作 : 組 織 運 營 單 位 ( 機 場 航 空 公 司 駐 場 單 位 等 ) 參 與 工 程 建 設 全 過 程, 參 與 項 目 方 案 討 論 可 行 性 研 究 擴 初 設 計 評 審 和 施 工 圖 審 查 (280 多 條 ) 建 設 過 程 : 在 工 程 建 設 不 同 階 段, 組 織 運 營 單 位 參 與 工 程 設 計 及 施 工 的 回 頭 看, 不 斷 優 化 設 計 及 施 工 方 案, 過 程 中 聘 請 國 內 外 專 家 一 同 參 與 (190 多 條 ) 工 程 驗 收 : 組 織 運 行 單 位 參 與 工 程 竣 工 驗 收 專 項 驗 收 和 行 業 驗 收, 根 據 使 用 者 意 見 進 行 整 改 (290 多 條 ) 工 程 接 收 : 包 括 管 理 移 交 工 程 接 收 資 產 移 交 三 個 階 段, 在 工 程 建 設 到 工 程 接 收 過 程 中 的 修 改 問 題 9
模 擬 運 行 : 組 織 機 場 各 方 和 社 會 各 方 參 與 開 航 前 的 類 比 運 行, 根 據 各 方 建 議 進 行 優 化 (70 多 條 ), 比 如 標 誌 標 識 等 技 術 支 援 : 工 程 指 揮 部 技 術 骨 幹 轉 入 運 行 一 線 崗 位, 浦 東 一 期 130 多 人, 浦 東 二 期 77 人, 虹 橋 擴 建 93 人, 組 織 設 備 廠 商 和 施 工 單 位 保 駕 護 航 2. 物 聯 網 技 術 在 智 慧 機 場 的 運 用 互 聯 網 + 可 持 續 發 展 服 務 的 交 付 技 術 社 會 生 活 品 質 提 高 環 境 為 下 一 代 保 護 世 界 經 濟 就 業 機 會 和 業 務 增 長 10
萬 物 互 聯 創 建 和 拓 展 新 的 市 場 和 服 務 創 造 更 好 的 體 驗, 以 建 立 更 好 的 關 係 提 高 人 / 物 的 使 用 效 率 更 深 刻 的 見 解 給 決 策 者 帶 來 更 偉 大 的 決 定 運 用 案 例 : 哥 本 哈 根 機 場 通 過 移 動 設 備 / 定 位 與 客 戶 交 流 基 於 流 覽 器 的 通 信 與 資 料 拮 取 個 人 化 應 用 程 式 與 網 頁 登 入 基 於 位 置 的 轉 動 導 航 ( 室 內 與 室 外 導 航 ) 基 於 位 置 的 即 時 資 訊 更 新 3. 機 場 旅 客 體 驗 的 設 計 了 解 並 分 類 旅 客 屬 性 Understanding the Passengers 頻 繁 飛 行 旅 客 Frequent Flyer 退 休 旅 遊 者 Retired Tourist 家 庭 休 假 Vacationing Family 11
科 技 精 熟 者 Tech Savvy 了 解 不 同 屬 性 旅 客 行 程 的 重 點 Understanding their Journey 設 計 不 同 屬 性 旅 客 之 旅 遊 體 驗 Designing the Experience 透 過 實 際 旅 客 進 行 實 驗 分 析 - 旅 客 動 線 Flow Patterning - 購 買 行 為 Buying Behaviors - 設 施 使 用 情 形 Amenity Utilization 4. 布 里 斯 班 機 場 簡 介 2014 年 超 過 2200 萬 旅 客 人 次 澳 洲 第 三 大 機 場 昆 士 蘭 主 要 入 口 機 場 離 布 里 斯 班 CBD 僅 12 公 里 機 場 24 小 時 營 運, 無 宵 禁 每 周 3,782 國 內 航 次 每 周 573 國 際 航 次 被 ACCC 評 為 澳 洲 機 場 服 務 品 質 第 一 名 5. 伯 明 翰 機 場 Birmingham Airport 1939 年 開 幕 至 今 位 於 英 國 鐵 道 網 絡 核 心 區 商 務 旅 客 比 例 (20%), 休 閒 旅 客 (80%) 長 程 航 線 低 成 本 航 空 定 期 航 班 與 包 機 航 班 平 衡 發 展 航 點 超 過 130 12
960 萬 旅 客 人 次 伯 明 翰 為 世 界 聞 名 歷 史 人 物 的 故 鄉 莎 士 比 亞, 托 爾 金 等 月 光 社 的 會 員 們 發 明 瞭 蒸 汽 機, 電 燈 泡, 發 現 了 氧 氣 等 等 世 界 最 大 的 收 藏 ( 前 拉 斐 爾 藝 術 作 品 盎 格 魯 - 撒 克 遜 金 藏 品 積 極 發 展 與 大 陸 之 行 銷 策 略 前 中 國 總 理 溫 家 寶 親 自 造 訪 6. 澳 門 與 澳 門 國 際 機 場 澳 門 位 於 中 國 東 南 沿 海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由 澳 門 半 島 以 及 氹 仔 和 路 環 兩 個 離 島 組 成, 總 面 積 共 30.3 平 方 公 里 據 2014 第 三 季 度 的 人 口 統 計 報 告, 現 時 澳 門 人 口 約 有 63 萬 人 力 推 移 動 方 案 設 想 和 分 享 旅 客 們 需 要 使 用 更 多 的 自 助 服 務 和 更 多 的 移 動 技 術 服 務 以 改 善 他 們 的 旅 行 體 驗 虛 擬 化 機 場 的 構 建 正 是 自 助 服 務 智 能 服 務 移 動 服 務 的 綜 合 載 體! 13
7. 巴 林 國 際 機 場 簡 介 超 過 5,000 年 歷 史 文 明 連 結 東 西 方 之 貿 易 中 心 確 保 多 元 化 與 多 樣 化 遺 產 之 策 略 地 理 位 置 巴 林 國 際 機 場 為 第 一 個 在 阿 拉 波 灣 設 置 之 國 際 機 場 19 世 紀 初 期 即 有 定 期 航 班 未 來 總 體 規 劃 設 置 重 點 包 含 航 機 維 修 區 北 機 坪 油 田 貨 運 區 航 站 大 樓 通 用 航 空 區 二 業 者 拜 訪 紀 要 1. 造 訪 上 海 整 合 性 物 流 業 者, 可 能 合 作 商 機 : ebay 轉 運 倉 儲 空 間 協 尋 加 拿 大 澳 洲 紐 西 蘭 新 加 坡 等 郵 政 單 位 之 合 作 關 係 與 電 商 包 裹 平 台 (Smart Parcel) 電 子 商 務 資 訊 平 台 (E-Tower) 之 整 合 運 用 14
(e-seller, e-merchant, Logistics Integrator, Logistics Agents) 電 子 商 務 可 能 配 合 廠 商 引 介, 連 接 中 國 澳 洲 美 國 英 國 等 跨 境 電 商 業 務 中 華 郵 政 非 屬 UPU( 萬 國 郵 政 聯 盟 ) 會 員 國, 對 於 國 外 郵 件 包 裹 之 追 蹤 訊 息 回 饋 困 難 度 較 大 業 者 使 用 之 IT 資 訊 平 台 (e-tower) 可 以 提 供 跨 境 電 商 所 有 產 業 鏈 之 共 同 資 訊 平 台 ( 同 時 具 備 擴 充 彈 性 與 資 料 安 全 性 ) 中 華 郵 政 與 業 者 既 有 之 加 拿 大 澳 洲 紐 西 蘭 新 加 坡 等 郵 政 單 位 之 合 作 關 係, 提 供 國 內 B2C 與 C2C 之 物 流 服 務 2. 拜 訪 海 空 聯 營 物 流 業 者, 可 能 配 合 商 機 如 下 : 合 作 推 動 河 南 鄭 州 機 場 空 運 冷 鏈 物 流 綠 色 通 道 ( 三 關 一 檢 於 四 小 時 內 完 成 ) 台 灣 與 大 陸 間 之 海 運 運 力 大 於 市 場 需 求, 雙 方 可 推 動 海 空 聯 運 之 配 合 商 機 ( 主 要 以 大 陸 海 岸 城 市 為 主 ) 廈 門 航 空 過 往 以 客 運 為 主, 未 來 可 加 強 貨 運 運 輸, 離 台 距 離 最 近, 建 議 可 加 強 合 作 3. 參 訪 上 海 浦 東 機 場 貨 運 站 (PACTL), 主 要 結 論 如 下 表 : 比 較 項 目 PACTL 桃 園 機 場 貨 運 站 公 共 打 拆 盤 區 有 無 進 出 倉 儲 區 之 人 員 安 檢 有 無 進 出 空 側 之 圍 籬 有 無 海 關 放 行 與 X 光 安 檢 順 序 海 關 監 管 倉 放 行 後 再 過 X 光 安 檢 先 過 X 光 安 檢 後 再 確 認 海 關 是 否 派 驗 安 檢 率 百 分 百 僅 配 合 目 的 國 家 要 求 15
三 出 國 照 片 出 席 上 海 第 五 屆 機 場 建 設 發 展 國 際 峰 會 桃 園 機 場 公 司 獲 頒 峰 會 最 佳 貢 獻 獎 16
PACTL 空 側 圍 籬 與 安 檢 哨 口 PACTL 進 出 倉 儲 人 員 安 檢 17
PACTL 公 共 打 拆 盤 區 PACTL 過 磅 交 接 區 18
上 海 浦 東 機 場 周 邊 海 關 二 級 監 管 倉 ( 服 務 承 攬 業 者 ) 與 PACTL 接 待 人 員 合 影 19
肆 心 得 與 建 議 一 心 得 1. 機 場 管 理 單 位 成 立 保 全 子 公 司 是 重 要 趨 勢 由 浦 東 機 場 貨 運 站 (PACTL) 之 營 運 上, 我 們 可 以 看 出 任 何 人 員 進 出 貨 站 都 需 經 過 X 光 安 檢, 而 目 前 桃 園 機 場 園 區 內 之 貨 運 業 者 雖 設 有 保 全 管 控, 但 並 未 真 正 落 實 人 員 進 出 安 檢, 除 了 容 易 產 業 弊 端 外, 也 因 為 倉 站 業 者 所 僱 用 之 保 全 公 司 並 不 具 備 政 府 公 權 力, 加 上 部 分 承 攬 業 者 人 員 素 質 參 差 不 一, 因 此 容 易 造 成 倉 站 現 場 管 理 鬆 散 之 情 事, 有 損 貨 站 之 國 際 形 象 如 果 機 場 園 區 所 有 保 全 人 員 皆 由 機 場 管 理 單 位 建 置, 並 賦 予 現 場 管 控 與 國 境 線 人 員 管 制 的 公 權 力, 才 能 提 升 管 理 效 益 與 國 際 形 象 此 外, 於 參 訪 PACTL 的 過 程 得 知, 部 分 航 空 公 司 為 確 保 貨 運 商 品 之 飛 安, 自 行 雇 用 保 全 公 司, 然 而 現 行 台 灣 的 航 空 公 司 則 交 由 貨 站 統 一 處 理 若 未 來 機 場 管 理 單 位 成 立 之 保 全 公 司, 也 可 協 助 部 分 航 空 公 司 相 關 飛 安 之 業 務 2. 空 側 圍 籬 的 分 隔 與 安 檢 重 要 性 參 訪 行 程 中 也 了 解 PACTL 與 空 側 間 有 設 置 實 體 隔 離, 進 行 人 員 與 貨 物 進 出 空 側 之 管 制, 對 於 航 空 保 安 而 言 是 更 進 一 步 的 確 保 經 現 場 觀 察, 由 於 上 海 浦 東 機 場 幅 員 遼 闊, 若 貨 站 與 空 側 間 無 實 體 圍 籬, 將 很 難 管 制 不 法 人 員 進 出 空 側, 甚 至 造 成 航 機 本 身 知 安 全, 因 此 對 於 航 空 保 安 是 一 大 挑 戰, 然 而 目 前 桃 園 機 場 之 腹 地 有 限, 倘 若 嚴 格 採 取 實 體 圍 籬, 勢 必 對 現 行 人 員 與 貨 運 動 線 產 生 壅 塞 的 現 象 目 前 配 合 桃 園 機 場 實 施 計 畫 的 檢 討, 未 來 新 貨 運 站 區 之 規 劃 則 可 參 考 上 海 浦 東 機 場 的 作 法, 然 而 機 場 園 區 土 地 資 源 寶 貴, 必 須 兼 具 航 空 保 安 與 國 際 物 流 運 作 效 率 3. 檢 討 現 行 倉 站 運 作 方 式 與 海 關 監 管 模 式, 竭 力 與 國 際 市 場 接 軌 上 海 浦 東 機 場 周 邊 提 供 海 關 二 級 之 監 管 倉, 在 海 關 放 行 後 直 接 運 至 貨 站 安 檢 過 20
磅 後 移 交 貨 運 站 進 倉, 此 流 程 可 大 量 節 省 機 場 內 腹 地 需 求, 提 升 機 場 動 線 效 率 同 時 PACTL 提 供 小 型 貨 運 承 攬 業 者 公 共 打 拆 盤 區, 此 舉 不 僅 有 助 於 釐 清 貨 站 與 承 攬 業 者 之 責 任 歸 屬, 同 時 可 大 幅 降 低 商 品 失 竊 率 與 貨 損 率, 尤 其 是 高 精 密 高 單 價 的 電 子 與 半 導 體 產 品 等 基 於 歷 史 的 沿 革 與 台 灣 眾 多 小 型 貨 運 承 攬 業 者 的 生 態, 桃 園 機 場 至 今 任 何 打 拆 盤 作 業 皆 於 桃 園 機 場 貨 運 站 內 進 行, 使 得 機 場 貨 棧 空 間 運 用 效 率 受 限, 整 體 效 率 也 無 法 有 效 提 升 因 此 考 量 土 地 資 源 的 寶 貴 與 整 合 運 作 效 率, 本 公 司 在 配 合 桃 園 航 空 城 土 地 徵 收 作 業 之 過 程 中, 針 對 新 貨 運 站 區 之 整 體 規 畫, 應 能 盡 量 排 除 無 法 快 速 流 通 的 功 能 用 地, 除 提 供 部 分 貨 運 承 攬 業 者 公 共 打 拆 盤 作 業 空 間 外, 其 餘 僅 作 為 安 檢 通 關 之 快 速 流 通 用 地, 進 而 推 動 大 型 貨 運 承 攬 業 者 進 行 調 整, 將 其 打 拆 盤 區 域 與 低 流 動 性 之 倉 儲 空 間 盡 量 建 置 於 桃 園 航 空 城 周 邊 之 產 業 專 區 內 ; 同 時, 透 過 這 些 物 流 產 業 的 群 聚, 也 能 帶 動 金 融 與 周 邊 服 務 業 的 靠 攏, 如 此 才 能 使 桃 園 機 場 園 區 ( 俗 稱 蛋 黃 區 ) 與 桃 園 市 政 府 為 開 發 主 體 的 產 用 專 用 區 ( 俗 稱 蛋 白 區 ) 相 得 益 彰, 共 生 共 榮 二 建 議 1. 上 海 浦 東 機 場 關 務 要 求 造 成 競 爭 力 流 失 的 啟 示 與 應 有 作 為 經 過 與 上 海 整 合 性 貨 運 承 攬 業 者 訪 談 後, 得 知 河 南 鄭 州 機 場 為 了 大 力 推 動 成 就 其 航 空 貨 運 樞 紐 之 地 位, 提 出 航 空 貨 運 物 流 與 通 關 的 便 利 與 誘 因, 加 上 於 上 海 浦 東 機 場 之 關 務 部 分, 有 時 對 於 部 分 商 品 有 較 嚴 格 的 管 制 要 點, 若 不 經 意 違 反 規 定 者, 有 時 還 會 遭 海 關 押 貨 幾 天, 形 成 貨 運 承 攬 業 者 很 大 的 壓 力 因 此, 經 成 本 與 效 率 權 衡 比 較 下, 大 型 貨 運 承 攬 業 者 開 始 運 用 卡 車 將 部 分 商 品 運 至 河 南 鄭 州 機 場 轉 21
運, 所 以 我 們 可 以 看 出, 在 大 陸 境 內 各 機 場 貨 運 站 間 之 競 合 關 係 下, 上 海 浦 東 機 場 由 於 較 嚴 格 之 通 關 管 制 方 式, 已 造 成 國 內 與 際 競 爭 力 之 流 失, 類 似 案 例 在 台 灣 依 然 在 發 生 著 近 期 阿 里 巴 巴 集 團 頻 頻 向 台 灣 招 手, 並 成 立 基 金 協 助 台 灣 年 輕 人 在 該 平 台 上 創 業, 該 集 團 無 疑 是 全 球 最 大 電 子 商 務 平 台, 對 於 中 小 企 業 為 主 的 台 灣 確 實 有 無 限 的 商 機 同 時, 電 子 商 務 商 品 的 進 出 與 轉 運 也 對 桃 園 機 場 與 各 海 港 間 之 海 空 運 貨 量 造 成 舉 足 輕 重 的 影 響 本 公 司 認 為 桃 園 機 場 絕 對 可 以 與 阿 里 巴 巴 集 團 合 作, 成 為 其 全 球 跨 境 電 商 之 物 流 轉 運 中 心 然 而, 根 據 本 公 司 的 業 界 訪 談, 現 行 關 務 與 稅 務 之 相 關 管 制 要 點 並 不 利 於 電 子 商 務 之 發 展, 重 點 說 明 如 下 : 所 有 電 子 商 務 之 檢 貨 與 發 貨 倉 皆 需 要 大 量 集 貨 後, 再 依 個 別 消 費 者 訂 購 之 數 量 與 地 址 進 行 分 送, 國 內 之 中 華 郵 政 歷 經 長 時 間 的 溝 通, 關 務 署 仍 然 要 求 所 有 電 子 商 務 商 品 不 得 在 台 灣 重 整 理 貨, 僅 能 在 境 外 如 香 港 地 區 處 理 檢 貨 分 裝 與 個 別 消 費 者 面 單 之 製 作 ; 另 目 前 電 商 貨 量 日 增 的 順 豐 快 遞, 也 面 臨 同 樣 的 問 題, 目 前 僅 能 承 接 其 他 地 區 電 商 航 空 貨 量 溢 流 的 部 分, 因 此 在 台 灣 若 要 成 就 電 子 商 務 轉 運 集 散 倉 之 設 置, 相 關 政 策 建 議 應 能 相 應 鬆 綁 建 議 政 府 物 流 相 關 單 位 可 針 對 目 前 物 流 鏈 上 部 分 不 合 時 宜 與 國 際 運 作 無 法 接 軌 之 管 制 要 點 與 海 空 港 間 無 法 對 接 部 份 等 ( 如 海 關 監 管 方 式 ) 進 行 全 面 提 檢, 可 透 過 研 究 案 或 國 際 論 壇 等, 彙 整 國 際 業 者 與 專 家 之 相 關 建 言, 以 提 交 政 府 相 關 單 位 作 為 物 流 政 策 推 動 之 參 考 2. 結 合 具 核 心 競 爭 力 之 國 際 企 業, 推 動 靈 活 的 機 場 投 資 開 發 策 略 PACTL 當 初 由 上 海 機 場 集 團 德 國 漢 莎 集 團 錦 海 集 團 共 同 合 股 設 立, 這 是 廣 大 22
市 場 土 地 與 專 業 貨 運 站 管 理 業 者 的 專 業 分 工, 德 國 漢 莎 集 團 的 加 入, 不 僅 帶 來 國 際 貨 運 站 的 專 業 管 理 能 力, 同 時 藉 由 其 全 球 的 網 絡 關 係 也 可 將 其 航 空 貨 運 網 絡 關 係 與 國 際 運 作 慣 例 導 入, 使 得 PACTL 運 作 能 順 利 與 國 際 接 軌, 提 升 國 際 競 爭 力 如 此 合 作 關 係 可 以 作 為 本 公 司 未 來 發 展 新 貨 運 站 與 新 自 貿 港 區 重 要 的 參 考 指 標 案 例 舉 例 而 言, 因 應 快 速 發 展 中 有 關 第 三 國 間 之 跨 境 電 子 商 務 商 機, 桃 機 公 司 可 積 極 與 跨 境 電 商 業 者 協 力, 整 合 相 關 上 下 游 產 業 資 源, 本 公 司 可 聚 焦 整 合 國 際 指 標 電 商 貨 代 之 產 業 供 應 鏈, 如 各 國 郵 政 局 ( 加 拿 大 澳 洲 紐 西 蘭 新 加 坡 等 ) 與 中 國 澳 洲 美 國 英 國 等 跨 境 電 商 業 者 ( 如 網 購 平 台 如 ebay, amazon 與 承 攬 業 者 等 ), 共 同 整 合 跨 境 電 商 的 軟 硬 體 平 台 (EC 資 訊 軟 體 與 基 礎 建 設 等 ), 以 有 效 擴 展 全 球 電 商 市 場 本 公 司 也 可 師 法 PACTL 各 專 業 股 東 合 作 分 工 投 資 之 開 發 模 式, 出 面 整 合 具 跨 境 電 商 核 心 競 爭 力 之 企 業, 同 時 邀 請 第 三 方 國 際 倉 儲 管 理 業 者 等, 共 同 合 資 與 分 工 成 立 跨 境 電 商 專 倉, 使 倉 棧 服 務 質 量 與 國 際 接 軌, 同 時 可 聯 合 推 昇 海 空 港 間 海 關 針 對 跨 境 電 商 監 管 之 效 率 3. 運 用 台 灣 地 理 位 置 優 勢, 聚 焦 發 展 高 潛 力 之 新 興 物 流 產 業 桃 園 機 場 與 大 陸 每 周 航 班 已 超 過 八 百 多 航 班, 航 線 網 路 之 密, 居 世 界 首 位 近 年 來, 由 於 大 陸 世 界 工 廠 與 世 界 市 場 的 角 色 互 有 消 長, 使 得 兩 岸 競 合 模 式 發 生 結 構 性 的 改 變, 追 求 低 成 本 與 高 汙 染 性 的 製 造 業 漸 漸 成 為 游 牧 民 族, 大 陸 內 需 市 場 的 擴 大, 如 民 生 用 品 食 品 農 特 產 品 生 技 醫 療 用 品 商 用 與 通 用 飛 機 維 修 與 航 材 需 求 等, 已 成 為 台 灣 產 業 ( 尤 其 是 中 小 企 業 ) 主 要 爭 取 的 商 機 因 此, 因 應 桃 園 機 場 現 有 設 施 容 量 即 將 面 臨 飽 和 隨 著 客 運 蓬 勃 發 展 的 航 機 維 修 與 航 材 製 造 業 食 品 與 生 技 等 冷 鏈 物 流 設 施 用 地 網 購 倉 儲 與 作 業 空 間 一 般 貨 運 轉 郵 件 包 裹 ( 貨 轉 郵 ) 之 服 務 需 求 等, 這 些 航 空 貨 運 需 求 案 例 都 支 撐 著 桃 園 航 空 城 計 畫 的 前 景 23
我 們 期 待 藉 由 桃 園 航 空 城 開 發 計 畫, 能 真 正 協 助 促 進 傳 統 產 業 成 功 轉 型 與 升 級, 創 造 高 毛 利 與 低 污 染 性 之 航 空 相 關 或 相 容 之 高 端 服 務 業, 如 前 述 提 及 之 全 球 跨 境 電 商 之 國 際 轉 運 物 流 服 務 上, 本 公 司 則 可 以 與 中 華 郵 政 協 力, 運 用 其 在 台 最 完 善 之 基 礎 建 設 與 服 務 據 點, 除 提 供 跨 境 電 商 國 內 B2C 與 C2C 之 物 流 服 務 外, 也 可 藉 由 桃 機 轉 運, 以 成 就 桃 機 成 為 全 球 跨 境 電 商 之 航 空 樞 紐 地 位, 同 時 帶 動 海 空 自 貿 港 與 航 空 城 周 邊 產 業 發 展 另 國 內 以 外 銷 為 主 之 高 科 技 產 業 ( 例 :ICT 與 生 技 產 業 等 ) 可 於 機 場 建 置 區 域 檢 測 維 修 中 心, 因 為 技 術 與 零 件 等 皆 來 自 國 內, 可 同 時 服 務 國 內 與 周 邊 國 家 市 場, 以 提 升 規 模 經 濟 桃 園 機 場 公 司 致 力 推 動 桃 園 機 場 成 為 起 迄 與 轉 運 均 衡 發 展 之 東 亞 樞 紐 機 場, 提 供 優 質 便 捷 之 客 貨 運 流 通 環 境, 深 深 期 待 國 內 外 航 空 貨 運 相 關 產 業 企 業 主 或 公 協 會 等, 能 與 我 們 共 同 發 展 商 業 機 制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