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旅暨家政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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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 旅 暨 家 政 學 刊 第 七 卷 第 四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Journal of Hospitality and Home Economics, Vol.7, No4, p.373-390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運 用 於 染 髮 之 研 究 * 洪 美 伶 摘 要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是 提 供 美 髮 從 業 人 員 對 天 然 染 髮 劑 添 加 何 首 烏 粉 或 咖 啡 粉 助 染 劑 時 的 流 程 認 知 更 想 藉 由 實 驗 證 明 出 最 佳 的 顏 色 明 亮 度 和 彩 度, 並 實 驗 有 無 蒸 氣 受 熱 下, 頭 髮 的 顏 色 明 亮 度 與 彩 度 之 變 化 研 究 方 法 是 利 用 分 光 測 色 儀, 測 試 染 髮 添 加 何 首 烏 粉 或 咖 啡 粉 當 助 染 劑 時 後 之 明 亮 度, 並 分 別 探 討 在 室 溫 與 蒸 氣 之 下, 以 不 同 的 水 溫 不 同 停 置 過 色 的 時 間 之 顯 色 效 果 髮 片 實 驗 結 果 分 析 顯 示 : 天 然 指 甲 花 染 髮 添 加 何 首 烏 助 染 時 顏 色 較 為 飽 和, 而 使 用 咖 啡 當 助 劑, 色 素 明 顯 著 色 力 不 高, 色 彩 飽 和 度 亦 較 低 由 實 驗 可 得 知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不 亞 於 化 學 染 劑, 所 染 出 來 的 顏 色 具 自 然 色 調 染 髮 在 未 來 已 成 為 日 常 生 活 中 不 可 缺 乏 的 一 環, 希 望 可 以 提 供 學 術 和 業 界 及 對 此 領 域 有 興 趣 的 相 關 人 士, 共 同 參 考 指 教, 要 如 何 使 消 費 者 安 心 又 健 康 的 染 髮, 更 為 本 研 究 最 終 的 期 待 與 目 標 關 鍵 詞 : 何 首 烏 指 甲 花 粉 染 髮 分 光 測 色 儀 * 洪 美 伶 : 台 南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美 容 造 型 設 計 系 專 技 助 理 教 授 ( 通 訊 作 者 :t80038 @mail.tut.edu.tw) 373

374 餐 旅 暨 家 政 學 刊 第 七 卷 第 四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The study o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Henna Powder to hair-dye Mei-Linh Hung *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provide an instruction of adding Polygonum multiflorum and coffee power to the natural hair dye, find the best colorfulness and brightness through experiment, and test the difference in hair color and brightness with or without steam. The spectral colorimeter was used to test the hair brightness after adding the Polygonum multiflorum or coffee power to the hair dye and discuss the color effect with the variation of water temperature and dyeing duration under room temperature and steam. The result of the hair experiment showed that the color of the natural Henna powder is more saturated with Polygonum multiflorum and the pigment is more apparent with less color saturation when adding coffee powder. Based on the experiment, it is found that the Henna hair dye can give hair a more natural color than chemical hair dye. Since the hair dyeing has been taking a part of people s daily life, it is hoped that the results of this research can be taken as references for people who are interested in this field. The ultimate goal of this research is to help people safely and healthy dyeing their hair. Key words: Pollen of Garden Balsam, Henna Powder, Dye, Spectral Colorimeter * Mei-Linh Hung: Assistant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Styling & Cosmetology, Tainan University Technology, Taiwan.( corresponding author t80038@mail.tut.edu.tw)

洪 美 伶 :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運 用 於 染 髮 之 研 究 375 壹 緒 論 一 研 究 背 景 古 埃 及 人 約 在 幾 千 年 前 就 懂 的 利 用 植 物 色 素 來 染 頭 髮, 她 們 將 植 物 的 葉 子 磨 成 漿 汁, 塗 抹 在 頭 髮 上 使 頭 髮 變 色, 最 有 名 的 例 子 就 屬 古 埃 及 的 埃 及 豔 后, 她 就 是 利 用 指 甲 花 將 頭 髮 染 色 而 這 種 染 料 也 被 用 於 染 皮 革 類 人 類 的 指 甲 或 手 掌 時 代 的 進 步,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化 學 性 的 染 髮 劑, 化 學 性 染 劑 的 出 現, 因 其 顏 色 多 變 且 色 彩 豐 富, 也 為 美 髮 市 場 帶 來 很 大 的 商 機 大 部 分 的 民 眾 都 採 用 這 種 化 學 染 劑, 但 仍 有 少 部 分 的 民 眾 採 用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來 染 髮, 尤 其 是 近 幾 年 人 們 開 始 重 視 生 機 飲 食 和 天 然 食 品, 認 為 天 然 的 東 西 最 好, 對 身 體 最 無 傷 害, 再 加 上 化 學 染 髮 對 頭 髮 和 頭 皮 傷 害 的 報 導 增 多, 於 是 漸 漸 帶 動 了 這 股 天 然 指 甲 花 染 髮 的 熱 潮 天 然 指 甲 花 的 竄 起, 讓 染 髮 族 群 有 了 更 多 的 選 擇, 也 使 得 愈 來 愈 多 人 開 始 使 用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來 染 頭 髮 隨 年 齡 增 長 對 於 不 願 看 到 白 髮 的 愛 美 人 士 而 言, 染 髮 便 成 了 最 佳 遮 掩 年 齡 的 方 式 不 過 大 部 份 染 髮 劑 中 主 要 的 成 份, 為 煤 焦 油 的 衍 生 物 對 苯 二 胺 類 化 合 物, 另 外 有 的 還 含 有 過 氧 化 氫 酚 類 化 合 物 等 氧 化 劑 多 方 報 導 顯 示, 由 於 染 髮 劑 堆 積 在 體 內, 未 能 完 全 排 出 容 易 導 致 癌 症 因 此 過 敏 性 極 微 的 天 然 植 物 染, 也 是 降 低 罹 患 癌 症 的 一 個 好 方 法 二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全 球 有 關 於 環 境 生 態 和 健 康 方 面 的 議 題 越 來 越 受 到 關 注, 少 數 上 了 年 紀 的 婆 婆 媽 媽 經 常 得 白 髮 染 黑, 她 們 有 時 為 了 節 省 金 錢 開 銷 和 交 通 便 利, 於 是 自 行 到 超 市 購 買 化 學 染 劑 回 家 使 用, 而 自 行 操 作 的 結 果 造 成 更 多 化 學 染 劑 沾 附 在 頭 皮 上, 但 最 主 要 的 原 因 還 是 來 自 於 美 髮 從 業 人 員 的 操 作 不 當, 因 為 美 髮 沙 龍 院 的 素 質 落 差 很 大, 部 份 設 計 師, 專 業 染 髮 的 技 術 課 程 不 充 足 若 再 加 上 對 染 髮 基 本 常 識 的 缺 乏, 很 容 易 對 顧 客 的 頭 皮 或 身 體 造 成 傷 害 根 據 醫 學 界 報 告 指 出, 染 髮 藥 劑 中 含 有 苯 類 的 成 份 與 皮 膚 經 常 接 觸 的 數 次 太 多 易 導 致 皮 膚 敏 感, 若 吸 收 至 體 內 可 能 會 造 成 膀 胱 癌 或 心 血 管 疾 病 的 發 生 因 為 染 劑 經 過 皮 膚 吸 收 後 未 能 完 全 從 身 體 排 出, 於 是 堆 積 在 體 內, 便 容 易 引 發 癌 症, 並 且 染 後 的 頭 髮 會 流 失 大 量 的 蛋 白 質 水 分 與 脂 質, 所 以 染 後 護 髮 是 絕 對 必 要 的, 因 為 染 頭 髮 其 實 比 燙 頭 髮 還 傷 髮 質 植 物 染 髮 之 應 用 已 有 數 千 年 之 久, 但 一 般 人 很 少 使 用 指 甲 花 粉 染 髮, 連 美 髮 從 業 人 員 也 未 必 知 道 指 甲 花 粉 可 以 使 用 於 染 髮 之 中, 而 使 用 指 甲 花 粉 染 髮 不 會 造 成 人 體 多 餘 的 負 擔, 所 以 想 藉 由 實 驗 讓 更 多 不 了 解 指 甲 花 染 髮 的 愛 美 人 士 們, 又 更 深 一 層 的 了 解 和 體 會 近 幾 年 人 們 開 始 重 視 生 機 飲 食 和 天 然

376 餐 旅 暨 家 政 學 刊 第 七 卷 第 四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食 品, 再 加 上 化 學 染 髮 對 頭 髮 和 頭 皮 傷 害 的 報 導 增 多, 於 是 漸 漸 帶 動 了 這 股 天 然 指 甲 花 染 髮 的 熱 潮 因 此 希 望 能 藉 本 研 究 將 染 髮 健 康 化 環 保 化, 不 僅 能 染 的 安 心 也 能 減 少 污 染 本 研 究 目 的 主 要 有 下 列 四 點 : ( 一 ) 提 供 美 髮 從 業 人 員 天 然 染 髮 劑 添 加 何 首 烏 粉 或 咖 啡 粉 助 染 劑 時 的 流 程 認 知 ( 二 ) 藉 由 實 驗 證 明 出 最 佳 的 溫 度 及 顏 色 的 明 亮 度 ( 三 ) 實 驗 天 然 染 髮 劑 添 加 何 首 烏 粉 或 咖 啡 粉 的 顏 色 明 亮 度 之 比 較 ( 四 ) 在 蒸 氣 受 熱 下, 頭 髮 的 明 亮 度 和 色 彩 飽 和 度 之 比 較 三 研 究 範 圍 因 現 代 真 人 毛 髮 蒐 集 不 易, 且 髮 質 也 有 所 差 異, 染 後 效 果 準 確 度 亦 會 降 低, 為 提 高 研 究 準 確 度, 本 研 究 選 擇 購 買 真 人 髮 片 來 降 低 研 究 誤 差 在 市 面 標 版 天 然 染 劑 品 牌 眾 多 如 : 優 伽 利 曼 髮 妮 巴 頓 雅 娜 等, 再 進 行 成 份 比 較 後, 選 擇 天 然 染 料 廠 牌 則 選 用 100% 黑 娜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與 添 加 何 首 烏 粉 和 添 加 咖 啡 粉 當 助 劑 何 首 烏 採 用 中 藥 店 之 何 首 烏 塊 根 磨 成 粉 狀 做 為 實 驗 材 料, 咖 啡 則 選 擇 一 般 民 眾 容 易 取 得 的 雀 巢 純 黑 咖 啡, 並 設 計 水 溫 調 製 時 使 以 60 度 70 度 80 度 三 個 溫 度 分 別 在 蒸 氣 之 下 與 室 溫 之 下 停 置 時 間 20 分 40 分 60 分 來 做 交 叉 實 驗 之 研 究 範 圍 一 染 髮 劑 之 種 類 貳 文 獻 探 討 染 髮 劑 之 種 類 可 因 染 劑 之 成 份 用 法 以 及 染 髮 時 間 的 不 同 而 區 分 為 下 列 六 種 : ( 一 ) 暫 時 性 染 髮 劑 : 它 是 由 一 種 適 宜 的 染 料 加 上 一 種 酸, 如 醋 酸 檸 檬 酸 的 混 合 所 組 成 ( 陳 喜 美, 1990) 此 種 染 髮 劑 在 洗 完 頭 就 可 以 洗 掉 的 染 髮 劑 稱 為 暫 時 性 染 髮 劑 ( 二 ) 半 持 久 性 染 髮 劑 : 此 種 染 劑 的 主 要 成 份 是 分 子 較 大 的 苯 胺 衍 生 物 硝 胺 基 染 料 或 鹼 性 染 料, 可 擴 散 入 髮 中 ( 陳 喜 美, 1990), 並 保 持 四 到 五 次 的 洗 髮 而 不 褪 色, 所 以 對 於 喜 好 變 換 髮 色 或 對 髮 色 不 確 定 的 人 可 以 選 用 ( 三 ) 金 屬 性 染 髮 劑 : 金 屬 性 染 髮 劑 是 利 用 銅 銀 鉛 鎂 鐵 的 重 金 屬 塩 類 與 頭 髮 角 質 中 的 硫 反 應, 產 生 重 金 屬 硫 化 物 的 原 理, 也 有 的 是 以 鹼 性 溶 液 處 理 金 屬 塩 類, 再 加 上 焦 性 沒 子 酸 來 染 頭 髮 ( 陳 喜 美, 1990), 屬 於 漸

洪 美 伶 :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運 用 於 染 髮 之 研 究 377 進 式 的 染 髮 劑 ( 四 ) 持 久 性 染 髮 劑 : 一 般 需 要 雙 氧 水 氧 化 才 可 以 維 持 數 個 月 讓 色 素 與 頭 髮 緊 密 結 合, 但 染 劑 需 每 個 月 補 染 毛 根, 這 樣 新 長 出 來 的 毛 髮 顏 色 才 可 以 一 致, 配 合 不 同 色 劑 可 染 出 不 同 的 色 澤, 其 中 以 對 苯 二 銨 PPD 為 最 長 見 的 染 髮 劑 ( 劉 明 佩, 2005) ( 五 ) 植 物 性 染 髮 劑 : 所 謂 植 物 性 染 髮 劑 是 利 用 指 甲 花 的 植 物 色 素 來 做 為 染 髮 的 原 料 傳 統 的 指 甲 花 呈 紅 棕 色, 是 一 種 植 物 取 其 樹 葉 與 莖 磨 成 粉 末 後, 混 合 熱 水 直 接 塗 抹 在 頭 髮 上, 算 是 一 種 半 永 久 性 的 染 髮 劑 ( 六 ) 脫 色 劑 : 脫 色 劑 常 用 於 持 久 性 染 色 與 半 持 久 性 染 色 的 第 一 步 驟, 也 可 用 來 單 獨 作 霜 白 染 條 紋 染 乃 95% 乙 醇, 此 試 劑 具 有 脂 溶 性 與 蛋 白 質 脫 水 劑 之 雙 重 功 能, 其 作 用 依 微 生 物 細 胞 壁 所 含 脂 肪 濃 度 而 定 格 蘭 氏 陽 性 菌 之 脂 質 含 量 低 乃 保 CV-I 複 合 體 之 主 要 因 素 因 少 量 之 脂 質 經 乙 醇 作 用 後, 立 刻 溶 解, 形 成 細 胞 壁 之 細 孔, 但 此 細 孔 隨 即 因 乙 醇 之 脫 水 作 用 而 封 閉, 以 致 緊 密 結 合 之 初 染 劑 不 易 移 去, 終 於 保 留 紫 色 革 蘭 氏 陰 性 菌 細 胞 壁 中 之 外 層 含 高 量 之 脂 質, 易 為 乙 醇 溶 解, 形 成 大 孔 即 使 引 起 細 胞 壁 蛋 白 之 脫 水 也 不 易 封 閉 該 孔, 因 此 有 利 於 CV-I 複 合 體 之 釋 出, 致 使 菌 體 成 無 色 ( 劉 明 佩, 2005) 指 甲 花 粉 的 中 文 譯 音 為 黑 娜, 很 多 染 髮 族 常 誤 以 為 它 可 將 髮 色 染 成 黑 色 色 澤, 事 實 上, 純 的 指 甲 花 粉, 本 身 帶 有 天 然 的 紅 棕 色 素, 它 無 法 染 出 黑 色 色 澤, 因 此 市 售 染 劑 如 果 宣 稱 含 有 黑 娜, 但 染 出 的 髮 色 卻 呈 現 黑 色 時, 主 要 由 於 它 還 有 添 加 其 他 的 化 學 藥 劑, 如 PPD(Para Phenylene Diamine 對 苯 二 胺 ), 但 卻 可 使 頭 髮 擁 有 紅 棕 色 的 光 澤, 另 外 也 具 有 讓 頭 髮 柔 軟 防 止 髮 梢 分 岔 的 功 能 二 指 甲 花 何 首 烏 咖 啡 指 甲 花 是 千 屈 菜 科, 指 甲 花 屬 的 一 種 植 物, 指 甲 花 屬 又 名 散 沫 花 屬, 是 一 個 單 種 屬, 屬 內 只 有 指 甲 花 一 個 種 指 甲 花 含 有 一 種 紅 橙 色 的 染 料 分 子, 稱 為 指 甲 花 醌 (lawsone), 這 種 成 分 與 蛋 白 質 有 很 好 的 親 和 力, 常 被 用 來 做 為 皮 膚 頭 髮 指 甲 皮 革 絲 與 羊 毛 的 染 料 使 用 指 甲 花 約 在 西 元 前 1500 年, 古 埃 及 人 就 已 知 利 用 植 物 色 素 將 頭 髮 染 紅, 相 傳 埃 及 豔 后 就 是 利 用 指 甲 花 來 染 髮, 一 般 相 信, 是 波 斯 人 最 早 用 指 甲 花 的 葉 子 磨 成 的 漿 汁 來 染 髮 其 他 顏 色 ( 包 括 深 黑 色 ) 的 指 甲 花 必 定 加 了 其 他 成 分 一 般 加 入 咖 啡 紅 茶 和 精 油 再 磨 出 來 的 漿 料 是 褐 色 或 只 帶 少 許 橙 色 印 度 是 香 料 王 國, 天 然 香 料 當 然 可 令 指 甲 花 有 更 多 顏 色 變 化

378 餐 旅 暨 家 政 學 刊 第 七 卷 第 四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指 甲 花 的 搭 配 染 色 和 注 意 事 項 : ( 一 ) 天 然 植 物 染, 可 添 加 助 染 物 可 產 生 深 淺 不 同 色 彩, 而 且 可 使 染 出 來 顏 色 更 牢 固, 更 不 易 退 色, 所 以 會 依 加 入 天 然 素 材 染 料 的 不 同, 顏 色 稍 微 會 有 變 化, 但 是 也 會 因 各 人 原 本 髮 色 的 深 淺 度 不 同, 而 產 生 顏 色 差 異, 但 染 色 後 的 髮 色 並 非 百 分 之 百 如 所 預 期, 應 耐 心 體 驗, 以 調 配 出 適 合 自 己 的 最 佳 色 澤 ( 二 ) 搭 配 染 色.. 黑 髮 利 用 指 甲 花 粉 染 髮 劑 與 何 首 烏 或 熟 地 混 合 咖 啡 色 棕 色 利 用 指 甲 花 粉 染 髮 劑 與 咖 啡 或 普 洱 混 合 ( 三 ) 市 售 染 髮 劑 調 查 從 91 年 8 月 至 93 年 10 月 止, 由 高 雄 地 區 搜 購 染 髮 劑, 將 其 對 照 衛 生 署 藥 物 食 品 檢 驗 的 公 告, 做 一 調 查 統 計 分 析 所 以 從 高 雄 市 搜 購 染 髮 劑 共 計 60 件 根 據 調 查 結 果 發 現, 市 售 染 髮 劑 大 多 只 添 加 一 種 植 物 性 產 品, 其 中 文 標 示 即 稱 之 為 植 物 性 染 髮 劑, 但 其 主 要 植 物 成 份, 大 致 以 含 有 指 甲 花 (Henna); 經 調 查 發 現, 使 用 指 甲 花 為 名 當 染 髮 劑 的 產 品 皆 以 護 髮 粉 稱 之, 目 前 使 用 植 物 色 素 當 作 染 料 的 染 髮 劑, 根 據 此 次 所 蒐 集 之 資 料 後 發 現, 染 髮 劑 業 者 大 多 使 用 指 甲 花 當 做 染 料 來 源 根 據 耐 斯 企 業 提 供 資 料 顯 示, 部 分 商 品 以 洋 甘 菊 (Chamomile) 添 加 高 嶺 土 即 呈 現 棕 色 調 或 是 用 靛 藍 (Indigo) 混 合 指 甲 花 (Henna) 使 用, 但 上 列 產 品 因 色 調 範 圍 和 性 能, 不 能 滿 足 需 要, 以 及 安 全 使 用 方 面 仍 然 有 部 分 問 題 所 以 商 品 化 有 較 大 困 難 ( 陳 崇 裕 王 漢 傑, 2004)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以 植 物 染 常 見 的 指 甲 花 做 為 研 究 基 礎, 以 便 做 為 日 後 染 髮 劑 業 者 研 發 之 參 考 何 首 烏 唐 代, 文 學 家 李 翱 有 一 篇 何 首 烏 傳 清 楚 的 描 述 在 古 代 的 頤 州 百 河 縣 有 一 人 服 用 何 首 烏 後, 頭 髮 烏 黑, 容 貌 返 少, 從 此 之 後, 該 藥 名 就 取 名 為 何 首 烏 何 首 烏 傳 雖 然 是 一 個 神 奇 的 傳 說, 但 是 何 首 烏 延 年 益 壽 和 烏 髮 養 髮 的 功 效 卻 是 古 人 在 長 期 的 實 踐 中 得 到 的 證 實, 並 被 記 載 於 各 種 醫 書 中 經 過 數 百 年 至 今 也 是 行 之 有 效 ( 倪 立 青, 2001) 何 首 烏 對 於 頭 髮 之 效 用 : 何 首 烏 中 含 有 卵 磷 脂 的 營 養 成 份 具 有 養 血 的 功 效 調 解 神 經 和 內 分 泌 的 功 能, 並 且 有 營 養 髮 根, 促 進 頭 髮 的 黑 色 素 生 長, 使 頭 髮 變 的 更 黑 亮 澤 ( 倪 立 青, 2001) 何 首 烏 是 一 種 很 好 的 頭 髮 調 理 劑, 可 用 於 護 髮 養 髮 生 髮 的 化 妝 品 中, 能 使 頭 髮 更 易 梳 理 烏 黑 發 亮 ( 周 欣 初, 2002) 咖 啡 這 詞 來 源 於 拉 丁 文 中 的 生 物 屬 類 名 coffea 關 咖 啡 有 很 多 的 傳 聞, 但 最 早 開 始 有 文 字 記 載 是 900 年 左 右, 在 阿 拉 伯 有 位 叫 拉 傑 斯 的 醫 師 將 咖 啡 稱 為 芬 加 或 加 芬 姆, 留 下 世 界 上 最 早 有 關 咖 啡 的 文 獻 ( 王 慧 真, 1991) 目 前 世 界 各 地 栽 培 的 咖 啡 樹 種, 最 主 要 有 阿 拉 比 加 種 柔 比 斯 達 種 和 里 培 里 卡 種 三 種, 其 中 以 阿 拉 比 加 種 的 生 產 量 最 高 ( 家 庭 百 科 叢 書 編 譯 組, 1996)

洪 美 伶 :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運 用 於 染 髮 之 研 究 379 三 毛 髮 的 構 造 毛 髮 是 生 長 在 皮 膚 上 的 纖 維 組 織, 是 皮 膚 的 附 屬 物 毛 髮 有 軟 毛 和 硬 毛, 針 對 頭 髮 來 說 就 是 細 軟 髮 和 粗 硬 髮, 另 外 還 有 直 髮 和 自 然 捲 而 健 康 的 毛 髮 具 有 光 澤 和 彈 性, 呈 弱 酸 性 毛 髮 可 分 為 髮 根 和 髮 幹 兩 部 分 : ( 一 ) 髮 根 髮 根 位 於 皮 膚 表 面 以 下 的 毛 髮 部 份, 包 括 毛 囊 毛 球 皮 脂 腺 毛 乳 頭 豎 毛 肌 五 個 部 分 ( 二 ) 髮 幹 : 髮 幹 生 長 於 皮 膚 表 面, 沒 有 神 經 所 以 不 會 有 痛 的 感 覺 髮 幹 由 外 側 到 內 側 可 分 為 表 皮 層 皮 質 層 和 髓 質 層 三 層 : 毛 髮 形 成 順 序 是 毛 母 細 胞 分 裂 增 殖 紡 錘 形 細 胞 纖 維 化 園 形 細 胞 角 化 毛 髮 ( 宋 英 姬, 1987) 四 視 感 覺 與 色 彩 三 屬 性 ( 一 ) 視 感 覺 人 的 視 覺 器 官 可 以 感 受 到 電 磁 放 射 能 中 的 波 段, 波 長 約 為 380nm~760nm 的 範 圍, 這 一 段 放 射 能 我 們 稱 為 光 由 於 光 刺 激 值 的 改 變, 如 波 長 明 度 純 度 或 是 色 彩 屬 性 的 改 變, 色 相 明 度 彩 度, 或 是 色 覺 的 感 受 也 會 隨 之 變 化 ( 方 曉 蘋, 2002) 我 們 所 看 到 的 色 彩 是 因 光 線 照 射 到 物 體 上, 經 由 物 體 的 反 射 或 透 射 後, 刺 激 視 網 膜, 再 由 視 神 經 傳 送 到 腦 部 的 視 覺 中 樞 引 起 視 覺 興 奮, 使 我 們 能 看 見 物 體 的 色 彩 ( 二 ) 色 彩 三 屬 性 我 們 若 要 直 覺 地 分 辨 色 彩, 首 先 要 表 示 紅 或 藍 等 顏 色 的 色 相 (hue) 其 次 是 顯 示 此 顏 色 是 明 亮 或 暗 沉 的 明 度 (lightness) 即 使 是 色 相 明 度 相 同 的 色 彩 也 有 較 鮮 艷 者 或 混 濁 者, 為 了 分 辨 其 鮮 豔 的 程 度 所 以 有 了 彩 度 (chroma), 此 三 者 間 有 著 密 切 的 關 係, 因 此 又 被 稱 為 色 彩 的 三 屬 性 參 研 究 方 法 實 驗 主 要 利 用 分 光 測 色 儀 ( 如 圖 1) 測 試 染 髮 後 之 明 亮 度 與 彩 度, 並 分 別 探 討 在 26±2 室 溫 之 下 與 相 對 濕 度 在 65% 之 下, 指 甲 花 粉 與 何 首 烏 粉 助 染 成 分 之 劑 量 為 1:1, 以 不 同 的 水 溫 ( 60 C 70 C 80 C ), 不 同 停 置 過 色 的 時 間 (20 分 40 分 60 分 ), 以 及 有 無 添 加 何 首 烏 粉 或 咖 啡 粉 助 染 劑 時 顯 色 效 果 經 過 五 十 四 束 的 髮 片, 實 驗 測 出 數 據, 利 用 標 準 色 度 圖 原 理 分 析, 先 以 手 繪 方 式 將 五 十 四 組 實 驗, 每 組 試 驗 產 生 3 組 數 據, 共 計 162 實 驗 數 據 分 組

380 餐 旅 暨 家 政 學 刊 第 七 卷 第 四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做 出 座 標 圖, 完 成 後 即 採 EXCEL 軟 體 把 每 組 試 驗 產 生 3 組 數 據 作 平 均, 依 溫 度 時 間 添 加 物 有 無 蒸 氣 做 出 折 線 圖 一 實 驗 儀 器 ( 一 ) 分 光 測 色 儀 利 用 擴 散 光 源 照 射 待 測 樣 品 於 8 度 方 向 上 偵 測, 經 反 射 再 由 光 纖 導 光 至 分 光 儀 訊 號 擷 取, 驅 動 電 路 控 制 輸 出 後 可 得 待 測 物 之 反 射 率 及 色 度, 測 色 器 採 用 美 國 愛 色 麗 (X-RiteSP68) 便 攜 型 測 色 器 圖 1 分 光 測 色 儀 ( 二 ) 鹵 素 燈 (Halogen lamp), 亦 稱 鎢 鹵 燈 泡, 是 白 熾 燈 的 一 種 原 理 是 在 燈 泡 內 注 入 碘 或 溴 等 鹵 素 氣 體, 由 於 其 色 溫 與 演 色 性 極 佳, 且 具 有 相 當 良 好 的 集 光 性, 故 常 常 作 為 重 點 照 明 的 燈 源 ( 三 ) 實 驗 工 具 1. 餐 飲 用 溫 度 計 ( 溫 高 達 150 度 ) 2. 梳 子 剪 刀 3. 尺 原 子 筆 標 籤 紙 封 口 袋 4. 數 位 相 機 5. 染 刷 染 碗 手 套 ( 四 ) 實 驗 材 料 1. 指 甲 花 粉 2. 何 首 烏 粉 3. 咖 啡 粉 4. 雙 氧 水

洪 美 伶 :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運 用 於 染 髮 之 研 究 381 5. 金 魚 牌 漂 粉 鋁 箔 紙 6. 真 人 髮 片 二 實 驗 範 圍 設 定 依 實 驗 方 法 設 實 驗 組 與 對 照 組 進 行 研 究, 以 重 複 試 驗 方 式 交 叉 對 照 實 驗 數 據 證 實 髮 色 飽 和 度, 指 甲 花 運 用 於 染 髮 實 驗 預 計 有 54 組 試 驗, 每 組 試 驗 將 產 生 3 組 數 據, 共 計 162 實 驗 數 據 本 實 驗 主 要 利 用 分 光 測 色 儀 測 試 染 髮 後 之 明 亮 度 與 彩 度, 並 分 別 探 討 在 在 26±2 室 溫 之 下 與 相 對 濕 度 在 65% 之 下, 以 不 同 的 水 溫 ( 60 C 70 C 80 C ), 不 同 停 置 過 色 的 時 間 (20 分 40 分 60 分 ), 以 及 有 無 添 加 何 首 烏 粉 或 咖 啡 粉 助 染 劑 時 顯 色 效 果 ( 如 圖 2 所 示 ) 經 過 五 十 四 束 的 髮 片, 實 驗 測 出 數 據, 利 用 標 準 色 度 圖 原 理 分 析, 先 以 手 繪 方 式 將 五 十 四 組 實 驗, 每 組 試 驗 產 生 3 組 數 據, 共 計 162 實 驗 數 據 分 組 做 出 座 標 圖, 完 成 後 即 採 EXCEL 軟 體 把 每 組 試 驗 產 生 3 組 數 據 作 平 均, 依 溫 度 時 間 添 加 物 有 無 蒸 氣 做 出 直 條 圖 三 實 驗 設 計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是 為 提 供 美 髮 從 業 人 員 對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之 認 知, 為 標 榜 本 實 驗 更 具 天 然, 無 化 學 添 加 物, 故 助 染 材 料 選 擇 天 然 植 物 何 首 烏 粉 及 咖 啡 粉 欲 知 調 配 60 C 70 C 80 C 度 水 溫, 及 過 色 停 置 20 分 40 分 60 分, 有 無 蒸 氣 狀 態 下 是 否 色 素 著 色 力 ( 如 表 1 所 示 ) 依 實 驗 方 法 設 實 驗 組 與 對 照 組 進 行 研 究, 以 重 複 試 驗 方 式 交 叉 對 照 實 驗 數 據 證 實 髮 色 飽 和 度, 指 甲 花 運 用 於 染 髮 實 驗 預 計 有 54 組 試 驗, 每 組 試 驗 將 產 生 3 組 數 據, 共 計 162 實 驗 數 據 表 1 實 驗 內 容 染 劑 水 溫 調 配 溫 度 添 加 物 蒸 氣 停 置 時 間 指 甲 花 粉 60 C 70 C 80 C 無 有 20 分 40 分 60 分 指 甲 花 粉 60 C 70 C 80 C 無 無 20 分 40 分 60 分 指 甲 花 粉 60 C 70 C 80 C 何 首 烏 有 20 分 40 分 60 分 指 甲 花 粉 60 C 70 C 80 C 何 首 烏 無 20 分 40 分 60 分 指 甲 花 粉 60 C 70 C 80 C 咖 啡 有 20 分 40 分 60 分 指 甲 花 粉 60 C 70 C 80 C 咖 啡 無 20 分 40 分 60 分

382 餐 旅 暨 家 政 學 刊 第 七 卷 第 四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四 髮 片 製 作 流 程 與 實 驗 方 法 為 使 本 研 究 具 學 術 價 值, 提 高 研 究 的 效 度 與 信 度, 故 採 用 真 人 頭 髮 進 行 試 驗, 因 為 日 常 生 活 染 髮 運 用, 還 是 以 真 人 為 主, 本 實 驗 結 果 亦 可 供 現 場 時 做 髮 型 設 計 師 參 考 與 運 用 本 研 究 之 頭 髮 是 自 神 奇 公 司 所 購 得 的 真 人 髮 片 ; 真 人 髮 片 在 現 在 蒐 集 較 為 不 易, 且 如 為 自 己 進 行 收 藏, 髮 質 也 將 有 差 異, 染 後 效 果 準 確 性 亦 會 降 低, 因 實 驗 一 致 性 之 需 求, 所 以 統 一 購 買 真 人 髮 片, 以 降 低 實 驗 後 的 差 異 性, 降 低 研 究 誤 差 測 量 長 度, 控 制 等 長, 將 進 行 染 髮 之 部 份 一 致 性, 未 裁 剪 真 人 髮 片 全 長 為 10±5 cm, 寬 度 為 40±5 cm, 此 髮 片 長 度 不 適 宜 本 研 究 實 驗, 所 以 進 行 清 洗 與 裁 剪, 以 利 操 作 裁 剪 後 真 人 髮 片 長 為 10±2 cm, 寬 度 為 5±2 cm, 共 計 五 十 五 束 前 製 作 後, 使 用 標 籤 一 分 為 二, 一 為 標 準 樣, 一 為 比 較 樣 利 用 分 光 測 色 儀 先 進 行 標 準 樣 的 測 試 將 數 據 儲 存 以 利 之 後 與 比 較 樣 進 行 對 照 本 實 驗 依 實 驗 設 計 法 取 出 因 子 與 水 準 進 行 實 驗 ( 如 表 2 所 示 ), 流 程 中 重 複 驗 證 方 式, 預 計 五 十 四 組 實 驗, 每 組 試 驗 將 產 生 3 組 數 據, 共 計 162 實 驗 數 據 前 製 作 後 將 髮 片 放 入 封 口 袋 中 以 利 未 來 進 行 實 驗 表 2 因 子 水 準 表 因 子 調 配 水 溫 添 加 物 室 溫 過 色 時 間 蒸 氣 停 置 時 間 水 準 60 C 70 C 80 C 咖 啡 何 首 烏 20 分 40 分 60 分 20 分 40 分 60 分 五 前 處 理 漂 髮 製 作 方 法 ( 一 ) 髮 片 裁 剪 未 裁 剪 真 人 髮 片 全 長 為 10±5cm, 寬 度 為 40±5 cm, 此 髮 片 長 度 不 適 宜 本 研 究 實 驗, 所 以 進 行 清 洗 與 裁 剪, 以 利 操 作 裁 剪 後 真 人 髮 片 長 為 10±2 cm, 寬 度 為 5±2 cm, 共 計 五 十 五 束, 統 一 測 量 長 度, 控 制 等 長, 將 進 行 染 髮 之 部 份 一 致 性

洪 美 伶 :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運 用 於 染 髮 之 研 究 383 ( 二 ) 漂 髮 製 作 漂 髮 方 式 因 實 驗 設 定 為 白 髮 染 黑 者, 則 先 將 由 神 奇 公 司 購 得 的 真 人 髮 片, 使 用 一 般 學 校 教 學 時 最 常 使 用 的 金 魚 牌 漂 粉 進 行 退 色, 首 先 為 使 漂 後 髮 色 較 接 近 白 髮, 因 此 漂 粉 停 置 於 髪 片 時 間 設 定 12 14 16 18 20 22 小 時 等.., 一 再 試 驗 發 現 漂 粉 停 留 22 小 時 後 髮 質 已 明 顯 破 壞 脆 化 不 能 使 用, 而 停 留 12 14 小 時 等, 以 分 光 測 色 儀 測 試, 數 據 結 果 皆 無 明 顯 變 化, 故 以 觸 摸 染 後 髮 質 選 擇, 漂 粉 停 置 12 小 時 後 髮 質 較 其 他 髮 束 柔 順, 故 實 驗 所 需 54 束 髮 片, 漂 粉 停 置 時 間 接 設 定 為 12 小 時, 以 下 便 是 本 研 究 只 針 對 漂 髮 之 操 作 方 式 進 行 說 明 : 1. 取 同 大 小 髮 片, 平 鋪 固 定 於 鋁 鉑 紙 上 2. 取 乾 淨 之 染 碗 與 染 刷, 擦 乾, 即 放 入 漂 劑 及 6% 雙 氧 水 調 配 3. 調 配 時 間 不 宜 過 久, 攪 拌 均 勻 至 無 粉 末 顆 粒 4. 將 漂 劑 順 髮 流 方 式 塗 抹 於 髮 片 5. 放 置 室 溫, 統 一 控 制 漂 劑 停 置 時 間 12 小 時 6. 清 洗 乾 淨, 進 行 測 色 7. 漂 髮 完 成 六 染 髮 製 作 方 法 ( 一 ) 將 處 理 過, 同 樣 大 小 的 髮 片 平 鋪 在 鋁 箔 紙 上 ( 二 ) 依 實 驗 內 容 進 行 調 配 染 劑, 先 將 粉 末 狀 之 染 劑 至 於 染 碗 中, 其 中 指 甲 花 粉 與 助 劑 的 比 例 為 3:2 ( 三 ) 以 溫 度 計 置 入 量 杯 測 量 : 先 將 開 水 煮 沸 後 倒 入 量 杯 中, 之 後 再 倒 入 溫 水 將 水 溫 調 至 實 驗 溫 度 60 度 70 度 80 度 ( 四 ) 將 調 配 好 的 水 溫 以 1:1 之 比 例 迅 速 倒 入 染 碗 中 與 染 粉 加 在 一 起 快 速 攪 拌 均 勻 後 調 至 濃 稠 狀 攪 拌 的 過 程 速 度 要 快, 而 且 要 將 染 粉 攪 拌 的 非 常 均 勻, 染 出 的 顏 色 才 會 均 勻, 不 會 呈 現 塊 狀 ( 五 ) 將 調 配 好 的 染 劑 以 順 著 毛 流 的 方 向, 均 勻 的 塗 抹 在 髮 片 上, 之 後 在 鋁 箔 紙 上 貼 上 有 標 示 實 驗 溫 度 和 時 間 的 標 籤 以 方 便 辨 認 ( 六 ) 依 實 驗 內 容, 分 別 將 塗 抹 好 的 髮 片 放 置 在 蒸 氣 下 與 室 溫 下 停 置 過 色 ( 七 ) 將 髮 片 沖 洗 乾 淨, 用 毛 巾 輕 輕 擦 乾 後, 置 放 於 室 溫 下 自 然 乾 ( 八 ) 以 無 光 害 之 室 內 架 設 鹵 素 燈 與 分 光 測 色 儀 進 行 測 色 儀 器 架 設 : 將 分 光 測 色 儀 與 髮 片 固 定 於 三 腳 架 上 將 分 光 測 色 儀 架 設 在 鹵 素 燈 與 髮 片 的 中 間 位 置, 三 者 間 呈 一 條 平 行 的 直 線 髮 片 與 分 光 測 色 儀 之 距 離 約 為 3~5cm

384 餐 旅 暨 家 政 學 刊 第 七 卷 第 四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可 看 清 處 楚 目 髮 片 之 位 置 鹵 素 燈 的 燈 泡 調 整 在 分 光 測 色 儀 的 後 上 方 斜 45 度 角 距 離 一 公 尺 的 位 置, 使 光 源 能 清 楚 的 照 射 在 髮 片 上 ( 九 ) 製 作 成 色 卡 肆 研 究 結 果 與 分 析 以 分 光 測 色 儀 測 出 數 據, 利 用 標 準 色 度 圖 原 理 分 析, 先 以 手 繪 方 式 將 五 十 四 組 實 驗, 每 組 試 驗 產 生 3 組 數 據, 共 計 162 實 驗 數 據 分 組 做 出 座 標 圖, 完 成 後 即 採 EXCEL 軟 體 把 每 組 試 驗 產 生 3 組 數 據 作 平 均, 依 溫 度 時 間 添 加 物 有 無 蒸 氣 做 出 直 條 圖 一 研 究 結 果 分 析 ( 一 ) 依 添 加 物 分 析 之 結 果 從 表 3 實 驗 數 據 可 得 知, 指 甲 花 何 首 烏 咖 啡 之 設 定, 其 中 選 用 溫 度 60 C 為 例, 參 閱 圖 2 以 溫 度 60 C 調 配, 純 指 甲 花 在 有 無 蒸 氣 狀 態 下, 染 後 數 值 為 32~45 之 間, 則 以 添 加 物 何 首 烏 其 染 後 數 值 又 為 39~45 之 間, 若 以 添 加 物 咖 啡 其 染 後 數 值 為 43~54 之 間 從 以 上 數 據 可 得 知, 若 以 溫 度 60 C 時, 然 後 以 添 加 物 進 行 試 驗, 採 指 甲 花 指 甲 花 添 加 何 首 烏 指 甲 花 添 加 咖 啡 來 染 髮, 數 據 顯 示 出 指 甲 花 添 加 咖 啡 在 染 後 毛 髮 顯 色 性 較 低, 整 體 直 條 圖 顯 示, 添 加 物 對 於 染 後 顯 色 只 有 咖 啡 明 顯 色 素 著 色 力 不 高 溫 度 時 間 蒸 氣 添 加 物 表 3 以 添 加 物 對 水 溫 60 度 之 染 後 毛 髮 顯 色 性 結 果 分 析 60 度 /20 分 60 度 /20 分 60 度 /40 分 60 度 /40 分 60 度 /60 分 60 度 /60 分 / 有 / 無 / 有 / 無 / 有 / 無 指 甲 花 45.6 40.5 38.4 40.4 38.3 43.1 指 甲 花 42.7 49.4 34.5 36.6 30.5 42.3 指 甲 花 42.1 42.7 30.3 43.1 28.6 46.4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43.47/1.87 44.2/4.64 34.4/4.05 40.03/3.27 32.47/5.14 43.93/2.17 何 首 烏 48.1 39.3 41.1 43.3 43.3 39.2 何 首 烏 42.1 42.5 41.9 39.2 39 46.4 何 首 烏 43.3 42.5 45.1 36.9 43.5 40.5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44.5/3.17 41.43/1.85 42.7/2.12 39.8/3.24 41.93/2.54 42.03/3.84 咖 啡 55.9 45 44.7 46.1 41.2 53.1 咖 啡 48.5 46.6 49.1 56.9 41.9 44.5 咖 啡 56.9 49.3 46 58 46.3 59.4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53.77/4.59 46.97/2.17 46.6/2.26 53.67/6.58 43.13/2.76 52.33/7.48

洪 美 伶 :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運 用 於 染 髮 之 研 究 385 明 度 (Lux) 60 50 40 30 20 10 0 添 加 物 指 甲 花 何 首 烏 咖 啡 60 度 /20/ 有 60 度 /20/ 無 60 度 /40/ 有 60 度 /40/ 無 60 度 /60/ 有 60 度 /60/ 無 ( 二 ) 依 溫 度 配 置 分 析 之 結 果 時 間 溫 度 加 物 添 加 物 蒸 氣 圖 2 添 加 物 對 水 溫 60 度 染 後 毛 髮 顯 色 性 之 直 條 圖 本 表 4 實 驗 數 據 可 得 知, 以 溫 度 為 60 C 70 C 80 C 之 設 定, 其 中 擇 一 之 指 甲 花 為 例, 參 閱 圖 3 以 純 指 甲 花 無 添 加 物, 調 配 水 溫 60 C 在 有 無 蒸 氣 狀 態 下, 染 後 數 值 為 32~45 之 間, 則 以 水 溫 70 C 其 染 後 數 值 又 為 36~40 之 間, 若 以 水 溫 80 C, 其 染 後 數 值 為 35~45 之 間 從 以 上 數 據 可 得 知, 若 無 添 加 物 時, 以 溫 度 進 行 試 驗, 採 溫 度 60 70 80 C 純 指 甲 花 無 添 加 物 染 髮, 整 體 直 條 圖 顯 示, 由 於 溫 度 設 定 太 過 於 接 近, 溫 度 對 於 染 後 顯 色 並 無 太 大 差 異 表 4 以 溫 度 對 指 甲 花 之 染 後 毛 髮 顯 色 性 結 果 分 析 指 甲 花 / 有 /20 分 指 甲 花 / 無 /20 分 指 甲 花 / 有 /40 分 指 甲 花 / 無 /40 分 指 甲 花 / 有 /60 分 指 甲 花 / 無 /60 分 60 度 40.5 45.6 40.4 38.4 38.3 43.1 60 度 49.4 42.7 36.6 34.5 30.5 42.3 60 度 42.7 42.1 43.1 30.3 28.6 46.4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44.2/4.64 43.47/1.87 40.03/3.27 34.4/4.05 32.47/5.14 43.93/2.17 70 度 36.8 38.2 37.9 37.7 39.6 38.8 70 度 35.3 37.6 34.9 37.5 41.9 33.6 70 度 38 37.1 38.9 37.9 37.8 41.6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36.7/1.35 37.63/0.55 37.23/2.08 37.7/0.20 39.77/2.06 38.0/4.06 80 度 37.9 46.7 37.7 34.6 36.1 35.3 80 度 37.1 45.6 37.1 39 38.7 36.6 80 度 48.7 41 35.7 40.7 39 35.8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41.23/6.48 44.43/3.02 36.83/1.03 38.1/3.15 37.93/1.59 35.9/0.66

386 餐 旅 暨 家 政 學 刊 第 七 卷 第 四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50.00 40.00 30.00 明 20.00 度 10.00 (Lux) 0.00 溫 度 60 度 70 度 80 度 指 甲 花 / 有 /20 分 指 甲 花 / 無 /20 分 指 甲 花 / 有 /40 分 指 甲 花 / 無 /40 分 指 甲 花 / 有 /60 分 指 甲 花 / 無 /60 分 ( 三 ) 依 過 色 時 間 分 析 之 結 果 圖 3 以 溫 度 對 指 甲 花 染 後 毛 髮 顯 色 性 之 直 條 圖 從 表 5 實 驗 數 據 可 得 知, 以 時 間 為 20 分 40 分 60 分 之 設 定,, 其 中 指 甲 花 分 析, 參 閱 圖 4 以 指 甲 花 無 添 加 物, 停 置 時 間 為 20 分 狀 態 下, 染 後 數 值 為 36~45 之 間, 若 停 置 時 間 為 40 分, 其 染 後 數 值 又 為 36~41 之 間, 若 用 停 置 時 間 60 分, 其 染 後 數 值 為 32~44 之 間 從 以 上 數 據 可 得 知, 若 無 添 加 物 時, 還 是 以 時 間 進 行 試 驗, 純 指 甲 花 無 添 加 物 染 髮 停 置 時 間 20 分, 過 色 時 間 稍 嫌 不 足, 但 整 體 直 條 圖 顯 示, 時 間 對 於 染 後 顯 色 性 差 異 不 大 表 5 以 時 間 對 指 甲 花 之 染 後 毛 髮 顯 色 性 結 果 分 析 添 加 物 溫 度 蒸 氣 時 間 指 甲 花 / 指 甲 花 / 60 / 有 60 / 無 指 甲 花 / 指 甲 花 / 指 甲 花 / 指 甲 花 / 70 / 有 70 / 無 80 / 有 80 / 無 20 分 45.6 40.5 36.8 38.2 37.9 46.7 20 分 42.7 49.4 35.3 37.6 37.1 45.6 20 分 42.1 42.7 38 37.1 48.7 41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43.47/1.87 44.2/4.64 36.7/1.35 37.63/0.55 41.23/6.48 44.43/3.02 40 分 38.4 40.4 37.9 37.7 37.7 34.6 40 分 34.5 36.6 34.9 37.5 37.1 39 40 分 30.3 43.1 38.9 37.9 35.7 40.7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34.4/4.05 40.03/3.27 37.23/2.08 37.7/0.20 36.83/1.03 38.1/3.15 60 分 38.3 43.1 39.6 38.8 36.1 35.3 60 分 30.5 42.3 41.9 33.6 38.7 36.6 60 分 28.6 46.4 37.8 41.6 39 35.8 平 均 值 / 標 準 差 32.47/5.14 43.93/2.17 39.77/2.06 38.0/4.06 37.93/1.59 35.9/0.66

洪 美 伶 :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運 用 於 染 髮 之 研 究 387 明 度 (Lux) 50 40 30 20 10 0 時 間 20 分 40 分 60 分 指 甲 花 / 60 / 有 指 甲 花 /60 / 無 指 甲 花 /70 / 有 指 甲 花 /70 / 無 指 甲 花 /80 / 有 指 甲 花 /80 / 無 圖 4 以 時 間 對 指 甲 花 染 後 毛 髮 顯 色 性 之 直 條 圖 染 劑 停 置 於 髮 片 過 色 時 間 分 別 為 20 分 40 分 60 分, 只 放 置 20 分, 放 置 時 間 稍 嫌 不 足, 且 數 值 分 析 後, 色 素 飽 和 度 亦 是 較 低 在 40 分 與 60 分 部 份, 由 數 據 得 知, 顏 色 的 確 較 深, 呈 現 比 放 置 20 分 鐘 的 髮 片 飽 和 度 狀 態 好 ( 四 ) 依 有 無 使 用 蒸 氣 分 析 之 結 果 從 表 6 實 驗 數 據 可 得 知, 以 有 無 使 用 蒸 氣 之 設 定, 其 中 以 調 配 水 溫 60 為 例, 參 閱 圖 5 以 純 指 甲 花 及 指 甲 花 粉 添 加 何 首 烏 粉 指 甲 花 粉 添 加 咖 啡 粉 調 配 水 溫 皆 為 60 C 在 有 蒸 氣 狀 態 下, 染 後 數 值 為 32~54 之 間, 若 在 沒 使 用 蒸 氣 狀 態 下, 其 染 後 數 值 又 為 39~54 之 間 從 以 上 數 據 可 得 知, 若 以 調 配 水 溫 為 60 時, 以 蒸 氣 有 無 進 行 試 驗, 調 配 水 溫 60 下 有 無 使 用 蒸 氣, 數 據 顯 示 無 明 顯 下 降 趨 勢, 整 體 直 條 圖 顯 示, 有 無 蒸 氣 對 於 染 後 顯 色 差 異 性 不 大

388 餐 旅 暨 家 政 學 刊 第 七 卷 第 四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表 6 以 有 無 蒸 氣 對 水 溫 60 C 之 染 後 毛 髮 顯 色 性 結 果 分 析 添 加 物 溫 度 時 間 指 甲 花 /60 /20 分 指 甲 花 /60 /40 分 指 甲 花 何 首 烏 /60 /60 /60 /20 分 分 何 首 烏 /60 /40 分 何 首 烏 咖 啡 /60 咖 啡 /60 咖 啡 /60 /60 /60 /20 分 /40 分 /60 分 分 蒸 氣 有 45.6 38.4 38.3 48.1 41.1 43.3 55.9 44.7 41.2 有 42.7 34.5 30.5 42.1 41.9 39 48.5 49.1 41.9 有 42.1 30.3 28.6 43.3 45.1 43.5 56.9 46 46.3 平 均 值 43.47 34.40 32.47 44.50 42.70 41.93 53.77 46.60 43.13 標 準 差 1.87 4.05 5.14 3.17 2.12 2.54 4.59 2.26 2.76 無 40.5 40.4 43.1 39.3 43.3 39.2 45 46.1 53.1 無 49.4 36.6 42.3 42.5 39.2 46.4 46.6 56.9 44.5 無 42.7 43.1 46.4 42.5 36.9 40.5 49.3 58 59.4 平 均 值 44.20 40.03 43.93 41.43 39.80 42.03 46.97 53.67 52.33 標 準 差 4.64 3.27 2.17 1.85 3.24 3.84 2.17 6.58 7.48 60 指 甲 花 /60 /20 分 明 度 (Lux) 50 40 30 20 10 0 蒸 氣 有 無 指 甲 花 /60 /40 分 指 甲 花 /60 /60 分 何 首 烏 /60 /20 分 何 首 烏 /60 /40 分 何 首 烏 /60 /60 分 咖 啡 /60 /20 分 咖 啡 /60 /40 分 咖 啡 /60 /60 分 圖 5 以 有 無 蒸 氣 對 溫 度 60 C 染 後 毛 髮 顯 色 性 之 直 條 圖

洪 美 伶 :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運 用 於 染 髮 之 研 究 389 伍 結 論 和 建 議 一 結 論 本 研 究 分 析 得 知 下 列 結 果, 天 然 指 甲 花 粉 不 亞 於 化 學 染 劑, 所 染 出 來 的 顏 色 具 有 其 自 然 的 顏 色, 而 本 研 究 提 供 美 髮 從 業 人 員 對 指 甲 花 染 髮 的 認 知, 幫 助 他 們 更 瞭 解 植 物 染, 而 研 究 更 證 明 出 最 佳 的 髮 片 過 色 時 間 在 40 分 與 60 分, 另 由 數 據 得 知 顏 色 的 確 較 深, 髮 片 飽 和 度 狀 態 較 好 在 蒸 氣 受 熱 下, 頭 髮 的 明 亮 度 和 色 彩 飽 和 度 之 比 較 結 果 是, 有 無 蒸 氣 對 於 髮 片 並 無 太 大 影 響 實 驗 結 果 分 析 如 下 : ( 一 ) 依 添 加 物 分 析 之 結 果 1. 指 甲 花 粉 染 出 的 色 相 無 論 是 否 加 上 助 劑, 呈 現 出 的 色 相 大 都 是 橘 黃 類 似 色 2. 指 甲 花 粉 染 髮 加 咖 啡 粉 助 染, 咖 啡 粉 染 髮 效 果 不 佳, 由 數 據 得 知, 使 用 咖 啡 當 助 劑, 色 素 明 顯 著 色 力 不 高, 色 彩 飽 和 度 亦 是 較 低 3. 指 甲 花 粉 染 髮 加 何 首 烏 粉 助 染, 染 後 髮 片 可 明 顯 看 出 呈 褐 色 ( 二 ) 依 溫 度 配 置 分 析 之 結 果 指 甲 花 粉 之 調 配 水 溫 設 置 為 60 C 70 C 80 C, 但 由 於 溫 度 設 定 太 過 於 接 近, 導 致 溫 度 影 響 顯 色 性 不 大 ( 三 ) 依 過 色 時 間 分 析 之 結 果 染 劑 停 置 於 髮 片 過 色 時 間 分 別 為 20 分 40 分 60 分, 只 放 置 20 分, 放 置 時 間 稍 嫌 不 足, 且 數 值 分 析 後, 色 素 飽 和 度 亦 是 較 低 在 40 分 與 60 分 部 份, 由 數 據 得 知, 顏 色 的 確 較 深, 呈 現 比 放 置 20 分 鐘 的 髮 片 飽 和 度 狀 態 好 ( 四 ) 依 有 無 使 用 蒸 氣 分 析 之 結 果 天 然 指 甲 花 運 用 於 染 髮 時, 有 無 使 用 蒸 氣 狀 態 下 能 否 增 加 染 劑 過 色 能 力, 經 數 據 分 析 結 果, 有 無 蒸 氣 對 於 髮 片 並 無 太 大 影 響 二 建 議 本 研 究 未 來 可 延 伸 進 行 於 真 人 頭 髮 上, 但 必 須 花 費 的 時 間 可 能 會 比 本 研 究 較 為 耗 時, 不 過 可 以 獲 得 更 多 珍 貴 的 資 料, 以 方 便 運 用 於 學 術 與 技 術 領 域 的 更 深 一 層 本 研 究 可 延 續 的 部 份 將 研 究 實 驗 之 髮 片, 再 度 進 行 於 真 人 頭 髮 之 中, 若 以 指 甲 花 粉 為 主, 以 時 間 溫 度 添 加 物 及 有 無 蒸 氣 來 做 比 較, 於 髮 色 之 明 亮 及 飽 和 度 其 結 果 可 得 知, 往 後 對 於 染 髮 上 色 停 留 時 間 的 不 同, 對 於 頭 髮 明 亮 飽 和 度 之 影 響 而 溫 度 的 變 化, 是 否 會 造 成 染 料 過 色 之 明 顯 差 異 以 添 加 物 的

390 餐 旅 暨 家 政 學 刊 第 七 卷 第 四 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不 同, 對 於 頭 髮 顏 色 之 明 亮 飽 和 度 是 否 有 影 響 在 於 室 溫 和 蒸 氣 的 環 境 下, 是 否 會 造 成 頭 髮 顏 色 的 明 亮 飽 和 度 之 影 響 希 望 提 供 爾 後 以 此 研 究 為 基 本 參 考, 能 再 延 續 並 加 強 驗 證 可 將 本 研 究 部 份 用 於 真 人 白 髮 上, 因 為 現 代 社 會 生 活 都 太 過 於 忙 碌 緊 張, 加 上 食 物 中 都 添 加 很 多 的 抗 生 素, 導 致 現 在 少 年 白 髮 的 人 越 來 越 多, 全 國 也 逐 趨 向 老 年 化 時 代, 可 利 用 本 研 究 來 幫 助 想 染 髮 的 人, 可 讓 他 們 染 得 美 麗 又 健 康 參 考 文 獻 王 慧 真 (1991), 咖 啡 的 藝 術, 台 南 市 : 合 出 版 社 方 曉 蘋 (2002), 染 髮 相 關 染 劑 對 髮 質 及 其 最 佳 染 程 之 評 估,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應 用 設 計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宋 英 姬 (1987), 美 髮, 台 北 縣 : 龍 騰 出 版 公 司 周 欣 初 (2002), 天 然 中 草 藥 化 妝 品, 台 北 市 : 渡 假 出 版 社 家 庭 百 科 叢 書 編 譯 組 編 著 (1996), 咖 啡 入 門, 台 北 市 : 國 家 出 版 社 倪 立 青 (2001), 如 何 保 護 毛 髮, 台 北 縣 : 浩 園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陳 喜 美 (1990), 美 髮 理 論 與 技 術, 台 南 縣 : 漢 家 出 版 社 陳 崇 裕 王 漢 傑 (2004), 蘇 木 色 素 於 半 永 久 性 染 髮 劑 之 配 方 探 討 及 有 效 評 估, 樹 德 學 報,6(1),189-197 陳 崇 裕 王 漢 傑 (2004), 市 售 染 髮 劑 中 文 成 分 標 示 調 查 - 以 高 雄 地 區 為 例, 第 三 屆 地 方 產 業 特 色 與 產 品 設 計 實 務 研 討 會, 高 雄 縣 :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商 品 設 計 學 系,2004/6/24, 289-298 劉 明 佩 (2005), 染 髮 傷 髮 又 傷 膚, 健 康 世 界,229,65-68 2010 年 06 月 18 日 收 稿 2010 年 07 月 13 日 初 審 2010 年 11 月 07 日 複 審 2010 年 12 月 06 日 刊 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