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快 速 入 門 指 南 適 用 於 以 下 版 本 : Advanced Server Virtual Edition Advanced Server SBS Edition Advanced Workstation Server for Linux Server for Windows Workstation
目 錄 1 主 要 元 件...4 2 支 援 的 作 業 系 統...5 2.1 代 理 程 式... 5 2.2 管 理 伺 服 器 與 管 理 主 控 台... 5 3 我 應 該 把 各 元 件 安 裝 在 哪 裡?...7 4 準 備 工 作...8 5 逐 步 說 明...9 5.1 安 裝... 9 5.2 啟 動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10 5.3 直 接 連 線 至 電 腦...10 5.3.1 備 份 電 腦... 10 5.3.2 復 原 磁 碟 區... 11 5.4 使 用 集 中 管 理...11 5.4.1 建 立 集 中 儲 藏 庫... 11 5.4.2 備 份 多 部 電 腦... 11 5.4.3 備 份 多 部 電 腦 上 的 使 用 者 設 定 檔 備 份 複 寫... 12 5.4.4 復 原 使 用 者 的 文 件 資 料 夾... 13 6 延 伸 閱 讀... 14
本 文 件 說 明 如 何 安 裝 與 開 始 使 用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的 進 階 版 本 Copyright Acronis, Inc. 3
1 主 要 元 件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包 含 以 下 主 要 元 件 :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Windows 用 代 理 程 式 : 備 份 與 復 原 資 料, 以 及 驗 證 存 檔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Management Server: 執 行 電 腦 集 中 管 理, 例 如 使 用 集 中 備 份 計 劃 來 備 份 電 腦 群 組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Management Console: 讓 您 連 線 至 代 理 程 式 及 管 理 伺 服 器 並 加 以 管 理, 例 如 設 定 備 份 計 劃 4 Copyright Acronis, Inc.
2 支 援 的 作 業 系 統 2.1 代 理 程 式 授 權 金 鑰 含 有 關 於 產 品 版 本 的 資 訊 視 版 本 而 定, 您 可 以 在 以 下 表 格 所 列 作 業 系 統 中 安 裝 代 理 程 式 作 業 系 統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版 本 Advanced Workstation Advanced Server Advanced Server SBS Edition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2+ (x86 x64) 是 是 否 Windows 2000 SP4 除 Datacenter 與 Professional 版 本 外 的 所 有 版 本 否 是 否 Windows 2000 Professional SP4 是 是 否 Windows Server 2003/2003 R2 Standard Enterprise 版 本 (x86 x64) 否 是 否 Windows Small Business Server 2003/2003 R2/2008/2011 否 是 是 Windows Vista 除 Vista Home Basic 和 Vista Home Premium 外 的 所 有 版 本 (x86 x64) Windows 7 除 Starter 和 Home 版 本 外 的 所 有 版 本 (x86 x64) Windows Server 2008 Standard Enterprise 版 本 (x86 x64) Windows Server 2008 R2 Standard Enterprise Datacenter Foundation 版 本 是 是 否 是 是 否 否 是 否 否 是 否 Windows MultiPoint Server 2010 否 是 否 2.2 管 理 伺 服 器 與 管 理 主 控 台 不 論 您 的 產 品 版 本 為 何, 都 可 以 在 執 行 以 下 任 一 作 業 系 統 的 電 腦 上 安 裝 管 理 伺 服 器 與 管 理 主 控 台 :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3 (x86 x64) Windows Server 2003/2003 R2 Standard Enterprise 版 本 (x86, x64) Windows Small Business Server 2003/2003 R2 Windows Vista 除 Vista Home Basic 和 Vista Home Premium 外 的 所 有 版 本 (x86 x64) Windows 7 除 Starter 和 Home 版 本 外 的 所 有 版 本 (x86 x64) Windows Server 2008 Standard Enterprise 版 本 (x86, x64) Windows Small Business Server 2008 Windows Server 2008 R2 Standard Enterprise Datacenter Foundation 版 本 Copyright Acronis, Inc. 5
Windows MultiPoint Server 2010 Windows Small Business Server 2011 6 Copyright Acronis, Inc.
3 我 應 該 把 各 元 件 安 裝 在 哪 裡? 假 設 您 的 公 司 網 路 包 含 執 行 Windows 的 一 部 伺 服 器 和 五 部 工 作 站 所 有 電 腦 都 由 系 統 管 理 員 統 一 備 份 此 外, 其 中 一 位 使 用 者 需 要 能 控 制 其 電 腦 的 備 份 若 要 保 護 所 有 電 腦, 您 需 要 : 五 個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Advanced Workstation 的 授 權 一 個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Advanced Server 或 Advanced Server SBS Edition 的 授 權, 視 執 行 伺 服 器 的 作 業 系 統 而 定 代 理 程 式 必 須 安 裝 在 每 部 您 要 備 份 的 電 腦 上 管 理 伺 服 器 可 安 裝 在 任 何 電 腦 上, 前 提 是 該 電 腦 須 具 備 不 間 斷 的 服 務 可 用 性, 且 可 經 由 網 路 連 線 至 您 要 備 份 的 電 腦 而 為 代 理 程 式 及 管 理 伺 服 器 提 供 GUI 的 主 控 台, 則 應 安 裝 於 用 來 設 定 與 監 控 備 份 的 電 腦 下 圖 範 例 說 明 如 何 分 配 元 件 圖 中 的 註 解 則 提 醒 您 安 裝 各 元 件 所 需 的 授 權 您 不 需 要 分 別 在 每 部 電 腦 上 輸 入 授 權 金 鑰 只 要 在 安 裝 管 理 伺 服 器 時 匯 入 所 有 的 金 鑰, 然 後 在 安 裝 代 理 程 式 時 指 定 管 理 伺 服 器 位 址 即 可 分 配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元 件 的 範 例 瞭 解 每 部 電 腦 上 要 安 裝 哪 些 元 件 後, 請 依 序 在 每 部 電 腦 上 執 行 安 裝 程 式 您 可 以 透 過 單 次 安 裝 程 序 安 裝 多 個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元 件 Copyright Acronis, Inc. 7
4 準 備 工 作 請 務 必 備 妥 下 列 項 目 : 您 產 品 版 本 的 授 權 金 鑰 TXT 或 EML 檔 案 如 果 您 有 多 組 授 權 金 鑰, 文 字 格 式 為 一 行 一 組 金 鑰 安 裝 程 式 您 可 從 下 列 Acronis 網 站 下 載 安 裝 程 式 : http://www.acronis.com.tw/enterprise/download/ 一 部 執 行 Windows 的 電 腦 電 腦 需 配 備 至 少 300 MB 的 實 體 記 憶 體 ( 高 於 作 業 系 統 和 執 行 的 應 用 程 式 ), 且 作 業 系 統 安 裝 所 在 的 磁 碟 至 少 有 3.1 GB 的 可 用 空 間 您 將 在 此 電 腦 上 安 裝 管 理 伺 服 器 管 理 主 控 台 及 代 理 程 式 8 Copyright Acronis, Inc.
5 逐 步 說 明 以 下 步 驟 會 引 導 您 安 裝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並 熟 悉 產 品 的 基 本 使 用, 教 您 如 何 : 安 裝 產 品 的 主 要 元 件 將 電 腦 備 份 至 USB 磁 碟 機 復 原 電 腦 磁 碟 區 在 網 路 共 用 資 料 夾 中 建 立 集 中 儲 藏 庫 將 多 部 電 腦 備 份 至 儲 藏 庫 將 使 用 者 設 定 檔 備 份 至 每 部 電 腦 的 本 機 資 料 夾, 並 將 備 份 複 寫 至 儲 藏 庫 復 原 使 用 者 的 文 件 5.1 安 裝 在 此 步 驟 中, 您 會 安 裝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的 主 要 元 件 安 裝 管 理 伺 服 器 管 理 主 控 台 和 代 理 程 式 在 第 4 節 所 述 的 電 腦 上 執 行 以 下 步 驟 1. 以 系 統 管 理 員 身 分 登 入, 並 啟 動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安 裝 程 式 2. 按 一 下 [ 安 裝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3. 接 受 授 權 合 約 的 條 款, 然 後 按 [ 下 一 步 ] 4. 選 擇 [ 備 份 此 電 腦 的 資 料 ] 及 [ 集 中 監 視 及 設 定 實 體 和 虛 擬 機 器 的 備 份 ] 核 取 方 塊, 然 後 按 [ 下 一 步 ] 5. 按 一 下 [ 從 授 權 伺 服 器 取 得 授 權 金 鑰 ] 6. 按 一 下 [ 從 檔 案 匯 入 金 鑰 ], 然 後 選 擇 含 金 鑰 的 檔 案 您 也 可 以 手 動 輸 入 金 鑰 按 [ 下 一 步 ] 7. 指 定 您 登 入 的 帳 戶 之 密 碼 按 [ 下 一 步 ] 繼 續 詳 細 說 明 : 必 須 提 供 密 碼, 安 裝 時 才 能 在 管 理 伺 服 器 上 登 錄 代 理 程 式 8. 選 擇 該 電 腦 是 否 參 加 Acronis 客 戶 經 驗 計 劃 (CEP) 按 [ 下 一 步 ] 繼 續 9. 按 一 下 [ 安 裝 ] 開 始 安 裝 10. 安 裝 成 功 後, 按 一 下 [ 完 成 ] 以 關 閉 精 靈 視 窗 安 裝 代 理 程 式 在 每 部 要 備 份 的 電 腦 上 執 行 這 些 步 驟 每 部 電 腦 應 至 少 有 200 MB 的 實 體 記 憶 體 ( 高 於 作 業 系 統 和 執 行 的 應 用 程 式 ) 及 至 少 1.6 GB 的 可 用 磁 碟 空 間 1. 以 系 統 管 理 員 身 分 登 入, 並 啟 動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安 裝 程 式 2. 按 一 下 [ 安 裝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3. 接 受 授 權 合 約 的 條 款, 然 後 按 [ 下 一 步 ] 4. 選 擇 [ 備 份 此 電 腦 的 資 料 ] 核 取 方 塊, 然 後 按 [ 下 一 步 ] 5. 按 一 下 [ 從 授 權 伺 服 器 取 得 授 權 金 鑰 ] 6. 指 定 裝 有 管 理 伺 服 器 之 電 腦 的 名 稱 或 IP 位 址 按 [ 下 一 步 ] 7. 安 裝 程 式 會 顯 示 要 用 於 安 裝 的 授 權 按 [ 下 一 步 ] 用 此 授 權 安 裝 代 理 程 式 Copyright Acronis, Inc. 9
8. 按 一 下 [ 立 即 登 錄 ], 然 後 指 定 : 管 理 伺 服 器 的 名 稱 或 IP 位 址 管 理 伺 服 器 安 裝 所 在 電 腦 的 系 統 管 理 員 使 用 者 名 稱 和 密 碼 按 [ 下 一 步 ] 繼 續 詳 細 說 明 : 安 裝 程 式 會 自 動 在 管 理 伺 服 器 上 登 錄 電 腦 或 者, 您 可 以 稍 後 再 將 電 腦 新 增 到 管 理 伺 服 器 9. 選 擇 該 電 腦 是 否 參 加 Acronis 客 戶 經 驗 計 劃 (CEP) 按 [ 下 一 步 ] 繼 續 10. 按 一 下 [ 安 裝 ] 開 始 安 裝 11. 安 裝 成 功 後, 按 一 下 [ 完 成 ] 以 關 閉 精 靈 視 窗 5.2 啟 動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安 裝 完 成 後, 管 理 主 控 台 隨 即 會 自 動 啟 動 其 他 情 況 下, 若 要 啟 動 管 理 主 控 台, 請 按 兩 下 桌 面 上 的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圖 示, 或 從 [ 開 始 ] 功 能 表 選 擇 :Acronis >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Management Console >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啟 動 管 理 主 控 台 後, 您 可 以 將 主 控 台 連 線 到 有 代 理 程 式 的 電 腦, 或 連 線 到 管 理 伺 服 器 若 要 將 主 控 台 連 線 到 有 代 理 程 式 的 電 腦 : 1. 按 一 下 [ 管 理 這 部 電 腦 ] 或 [ 管 理 遠 端 電 腦 ] 2. 若 為 遠 端 電 腦, 請 輸 入 電 腦 名 稱 或 IP 位 址, 並 指 定 使 用 者 名 稱 與 密 碼 使 用 者 必 須 是 該 電 腦 的 Acronis Remote Users 群 組 成 員 若 要 將 主 控 台 連 線 到 管 理 伺 服 器 : 1. 按 一 下 [ 連 線 到 管 理 伺 服 器 ] 2. 輸 入 伺 服 器 名 稱 或 IP 位 址 3. 若 系 統 提 示 您 提 供 認 證, 請 指 定 使 用 者 名 稱 與 密 碼 使 用 者 必 須 是 伺 服 器 Acronis Remote Users 群 組 和 Acronis Centralized Admins 群 組 的 成 員 5.3 直 接 連 線 至 電 腦 現 在, 讓 我 們 將 主 控 台 連 線 到 有 代 理 程 式 的 電 腦, 直 接 對 該 電 腦 執 行 作 業 這 是 熟 悉 產 品 基 本 功 能 最 簡 單 的 方 法 5.3.1 備 份 電 腦 在 此 步 驟 中, 您 會 將 整 部 電 腦 儲 存 至 一 個 位 在 USB 磁 碟 機 上 的 檔 案 這 是 入 門 的 簡 單 作 業 您 可 以 使 用 類 似 的 程 序, 來 備 份 個 別 磁 碟 磁 碟 區 或 檔 案 1. 將 主 控 台 連 線 至 電 腦 2. 按 一 下 [ 立 即 備 份 ] 詳 細 說 明 : 依 預 設, 程 式 會 選 擇 電 腦 的 所 有 磁 碟 若 您 只 要 備 份 特 定 磁 碟 磁 碟 區 或 檔 案, 請 按 一 下 [ 要 備 份 的 項 目 ] 並 選 擇 所 需 的 物 件 3. 在 [ 備 份 目 標 位 置 ] 下, 按 一 下 [ 位 置 ] 在 [ 路 徑 ] 中 輸 入 USB 磁 碟 機 的 資 料 夾 路 徑 或 者, 您 可 以 在 樹 狀 目 錄 中 選 擇 此 資 料 夾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確 認 選 擇 10 Copyright Acronis, Inc.
4.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立 即 開 始 備 份 詳 細 說 明 : 您 會 看 到 顯 示 備 份 活 動 進 度 與 詳 細 資 料 的 視 窗 5.3.2 復 原 磁 碟 區 在 此 步 驟 中, 您 會 復 原 磁 碟 區 您 可 以 使 用 類 似 的 程 序, 復 原 磁 碟 檔 案 或 整 部 電 腦 一 開 始, 我 們 建 議 您 復 原 不 含 作 業 系 統 或 開 機 載 入 器 的 磁 碟 區 復 原 這 類 磁 碟 區 時, 軟 體 不 需 要 將 電 腦 重 新 開 機 1. 將 主 控 台 連 線 至 電 腦 2. 按 一 下 [ 復 原 ] 3. 按 一 下 [ 選 擇 資 料 ], 按 一 下 [ 資 料 路 徑 ], 然 後 輸 入 存 放 備 份 的 USB 磁 碟 機 資 料 夾 路 徑 或 者, 您 可 以 按 一 下 [ 瀏 覽 ], 然 後 在 樹 狀 目 錄 中 選 擇 此 磁 碟 機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確 認 選 擇 詳 細 說 明 : 軟 體 會 顯 示 備 份 到 所 選 位 置 的 資 料 [ 顯 示 ] 清 單 是 一 個 篩 選 器, 可 讓 您 檢 視 資 料 夾 / 檔 案 或 電 腦 / 磁 碟 / 磁 碟 區 4. 在 [ 顯 示 ] 清 單 中, 按 一 下 [ 電 腦 / 磁 碟 / 磁 碟 區 ] 5. 選 擇 您 要 復 原 的 磁 碟 區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確 認 選 擇 6. 依 預 設, 磁 碟 區 會 復 原 至 原 始 位 置 軟 體 也 能 讓 您 將 磁 碟 區 復 原 至 不 同 的 磁 碟 區 或 未 配 置 的 空 間 確 定 您 不 需 要 目 標 磁 碟 區 內 含 的 資 料 關 閉 使 用 目 標 磁 碟 區 或 其 中 任 何 檔 案 的 所 有 應 用 程 式 7.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立 即 開 始 復 原 詳 細 說 明 : 您 會 看 到 顯 示 復 原 活 動 進 度 與 詳 細 資 料 的 視 窗 5.4 使 用 集 中 管 理 當 主 控 台 連 線 至 管 理 伺 服 器 時, 您 可 以 為 多 部 電 腦 設 定 一 個 備 份 計 劃 您 還 可 以 在 同 一 個 地 方 檢 視 所 有 備 份 與 復 原 活 動 及 其 結 果 5.4.1 建 立 集 中 儲 藏 庫 在 此 步 驟 中, 您 會 建 立 未 受 管 理 的 集 中 儲 藏 庫, 以 將 電 腦 備 份 至 此 處 未 受 管 理 儲 藏 庫 僅 是 網 路 上 共 用 資 料 夾 的 捷 徑 一 般 來 說, 建 議 您 安 裝 儲 存 節 點, 並 在 節 點 上 建 立 受 管 理 儲 藏 庫, 以 便 能 利 用 重 複 資 料 刪 除 的 好 處 1. 將 主 控 台 連 線 至 管 理 伺 服 器 2. 在 [ 導 覽 ] 樹 狀 目 錄 中, 按 一 下 [ 儲 藏 庫 ], 然 後 再 按 [ 建 立 ] 3. 指 定 新 儲 藏 庫 的 名 稱 可 選 擇 輸 入 儲 藏 庫 的 註 解 4. 按 一 下 [ 路 徑 ] 在 [ 路 徑 ] 欄 位 中, 輸 入 資 料 夾 路 徑 或 者, 您 可 以 在 樹 狀 目 錄 中 選 擇 此 資 料 夾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確 認 選 擇 若 顯 示 提 示, 請 提 供 該 位 置 的 存 取 認 證 5. 按 一 下 [ 確 定 ] 建 立 儲 藏 庫 5.4.2 備 份 多 部 電 腦 在 此 步 驟 中, 您 會 建 立 並 執 行 集 中 備 份 計 劃, 以 備 份 登 錄 於 管 理 伺 服 器 的 多 部 電 腦 1. 將 主 控 台 連 線 至 管 理 伺 服 器 Copyright Acronis, Inc. 11
2. 按 一 下 [ 建 立 備 份 計 劃 ] 3. 在 [ 要 備 份 的 內 容 ] 下, 按 一 下 [ 要 備 份 的 項 目 ] 4. 依 序 展 開 [ 管 理 伺 服 器 ] 節 點 [ 包 含 代 理 程 式 的 電 腦 ] 節 點 [ 所 有 電 腦 ] 節 點 5. 選 擇 您 要 備 份 的 電 腦 旁 邊 的 核 取 方 塊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確 認 選 擇 6. 在 [ 備 份 目 標 位 置 ] 下, 按 一 下 [ 位 置 ] 展 開 [ 集 中 ] 節 點, 然 後 選 擇 您 已 建 立 的 儲 藏 庫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確 認 選 擇 若 顯 示 提 示, 請 提 供 儲 藏 庫 的 存 取 認 證 7.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立 即 開 始 備 份 詳 細 說 明 : 您 會 在 [ 備 份 計 劃 與 工 作 ] 檢 視 看 到 剛 才 建 立 的 備 份 計 劃 稍 後, 您 可 以 手 動 再 次 執 行 相 同 的 備 份 計 劃 5.4.3 備 份 多 部 電 腦 上 的 使 用 者 設 定 檔 備 份 複 寫 在 此 步 驟 中, 您 會 建 立 集 中 備 份 計 劃, 對 多 部 電 腦 上 的 所 有 使 用 者 設 定 檔 進 行 每 日 備 份 每 部 電 腦 的 備 份 都 會 存 放 於 該 電 腦 的 本 機 資 料 夾 每 份 備 份 也 會 複 寫 至 網 路 儲 藏 庫 存 放 在 本 機 資 料 夾 的 備 份 會 在 30 天 後 刪 除 存 放 在 儲 藏 庫 的 備 份 會 在 6 個 月 後 刪 除 1. 請 確 定 您 要 備 份 的 每 部 電 腦 都 有 可 存 放 備 份 的 資 料 夾 所 有 電 腦 上 的 資 料 夾 路 徑 必 須 相 同 2. 將 主 控 台 連 線 至 管 理 伺 服 器 3. 按 一 下 [ 建 立 備 份 計 劃 ] 4. 選 擇 要 備 份 的 內 容 : a. 在 [ 要 備 份 的 內 容 ] 下, 按 一 下 [ 要 備 份 的 項 目 ] b. 在 [ 要 備 份 的 資 料 ] 中, 選 擇 [ 檔 案 ] c. 選 擇 [ 選 擇 時 使 用 原 則 規 則 ] d. 在 [ 使 用 下 列 規 則 ] 中, 選 擇 [All Profiles Folder], 然 後 按 一 下 [ 新 增 規 則 ] e. 按 一 下 [%ALLUSERSPROFILE%], 然 後 按 [ 刪 除 ] f. 依 序 展 開 [ 管 理 伺 服 器 ] 節 點 [ 包 含 代 理 程 式 的 電 腦 ] 節 點 [ 所 有 電 腦 ] 節 點 g. 選 擇 您 要 備 份 的 電 腦 旁 邊 的 核 取 方 塊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確 認 選 擇 5. 指 定 備 份 的 主 要 位 置 : a. 在 [ 備 份 目 標 位 置 ] 下, 按 一 下 [ 位 置 ], 然 後 再 按 [ 將 每 部 電 腦 的 存 檔 儲 存 在 有 代 理 程 式 的 電 腦 上 指 定 的 資 料 夾 中 ] b. 在 [ 路 徑 ] 欄 位 中, 輸 入 要 存 放 備 份 的 本 機 資 料 夾 路 徑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確 認 選 擇 6. 指 定 備 份 排 程, 並 指 定 備 份 在 主 要 位 置 要 存 放 多 久 : a. 在 [ 備 份 配 置 ] 中, 選 擇 [ 簡 單 ] b. 依 預 設, 備 份 會 在 每 天 的 上 午 12 點 開 始 如 有 需 要, 您 可 以 設 定 不 同 的 排 程 c. 在 [ 保 留 規 則 ] 中, 選 擇 [ 刪 除 早 於 下 列 時 間 的 備 份...] 依 預 設, 備 份 會 保 留 30 天, 因 此 您 不 需 進 行 任 何 修 改 7. 指 定 要 將 備 份 複 寫 到 哪 個 位 置 : a. 按 一 下 [ 顯 示 備 份 類 型, 第 2 個 位 置...], 然 後 選 擇 [ 剛 建 立 的 備 份 複 寫 到 其 他 位 置 ] 核 取 方 塊 軟 體 會 顯 示 [ 備 份 的 複 寫 / 移 動 目 標 位 置 ] 區 塊 在 此 區 塊 執 行 以 下 兩 個 步 驟 b. 按 一 下 [ 第 2 個 位 置 ], 展 開 [ 集 中 ] 節 點, 然 後 選 擇 您 已 建 立 的 儲 藏 庫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確 認 選 擇 若 顯 示 提 示, 請 提 供 儲 藏 庫 的 存 取 認 證 c. 在 [ 保 留 規 則 ] 中, 選 擇 [ 刪 除 早 於 下 列 時 間 的 備 份...], 然 後 指 定 6 個 月 的 值 12 Copyright Acronis, Inc.
8. 按 一 下 [ 確 定 ] 儲 存 備 份 計 劃 詳 細 說 明 : 您 會 在 [ 備 份 計 劃 與 工 作 ] 檢 視 看 到 剛 才 建 立 的 備 份 計 劃 5.4.4 復 原 使 用 者 的 文 件 資 料 夾 在 此 步 驟 中, 您 會 復 原 使 用 者 設 定 檔 中 的 一 部 分 : 使 用 者 的 文 件 資 料 夾 視 Windows 版 本 而 定, 此 資 料 夾 可 能 稱 為 [ 文 件 ] 或 [ 我 的 文 件 ] 1. 將 主 控 台 連 線 至 管 理 伺 服 器 2. 按 一 下 [ 復 原 ] 3. 按 一 下 [ 選 擇 資 料 ], 按 一 下 [ 資 料 路 徑 ], 然 後 再 按 [ 瀏 覽 ] 4. 展 開 [ 集 中 ] 節 點, 然 後 選 擇 存 放 備 份 的 儲 藏 庫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確 認 選 擇 詳 細 說 明 : 軟 體 會 顯 示 備 份 到 所 選 儲 藏 庫 的 資 料 [ 顯 示 ] 清 單 是 一 個 篩 選 器, 可 讓 您 檢 視 資 料 夾 / 檔 案 或 電 腦 / 磁 碟 / 磁 碟 區 5. 在 [ 顯 示 ] 清 單 中, 按 一 下 [ 資 料 夾 / 檔 案 ] 6. 展 開 您 備 份 其 資 料 的 電 腦, 然 後 選 擇 所 需 的 資 料 夾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確 認 選 擇 7. 按 一 下 [ 選 擇 具 有 將 執 行 復 原 之 代 理 程 式 的 電 腦 ], 然 後 選 擇 復 原 的 目 標 電 腦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確 認 選 擇 8. 依 預 設, 資 料 夾 會 復 原 至 原 始 位 置 此 表 示 目 標 電 腦 的 資 料 夾 路 徑 會 與 來 源 電 腦 的 資 料 夾 路 徑 相 同 如 有 需 要, 您 可 以 按 一 下 [ 目 的 地 ] 並 指 定 另 一 個 位 置 9. 依 預 設, 軟 體 會 用 儲 存 在 備 份 中 的 檔 案 覆 寫 現 有 檔 案 請 關 閉 使 用 目 標 資 料 夾 中 任 何 檔 案 的 所 有 應 用 程 式 否 則, 軟 體 將 無 法 進 行 覆 寫, 且 可 能 要 求 重 新 開 機 10. 按 一 下 [ 確 定 ] 以 立 即 開 始 復 原 詳 細 說 明 : 您 會 在 [ 備 份 計 劃 與 工 作 ] 檢 視 看 到 剛 才 建 立 的 復 原 工 作 Copyright Acronis, Inc. 13
6 延 伸 閱 讀 快 速 入 門 指 南 為 您 介 紹 產 品 使 用 上 的 概 念, 方 便 您 直 接 進 行 實 機 測 試 如 需 更 多 Acronis Backup & Recovery 11 使 用 上 的 資 訊, 請 參 閱 使 用 指 南 及 說 明 使 用 管 理 主 控 台 時, 按 下 F1 鍵 或 問 號 按 鈕, 即 可 開 啟 內 容 相 關 式 說 明 系 統 14 Copyright Acronis,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