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6學年幼稚園*「收生安排」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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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8 學 年 幼 稚 園 ( 包 括 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 幼 兒 班 (K1) 的 收 生 安 排 常 見 問 題 (A) 有 關 免 費 優 質 幼 稚 園 教 育 政 策 問 1: 在 免 費 優 質 幼 稚 園 教 育 政 策 下, 政 府 將 如 何 資 助 幼 稚 園? 答 1: 政 府 於 2017/18 學 年 起 落 實 免 費 優 質 幼 稚 園 政 策, 並 推 行 措 施 循 多 方 面 提 升 教 育 質 素 隨 着 新 政 策 的 落 實, 教 育 局 會 推 行 免 費 優 質 幼 稚 園 教 育 計 劃 ( 下 稱 幼 稚 園 教 育 計 劃 ) 以 取 代 現 有 的 學 前 教 育 學 券 計 劃 ( 下 稱 學 券 計 劃 ) 在 新 計 劃 下, 政 府 直 接 向 合 資 格 幼 稚 園 提 供 基 本 資 助, 為 所 有 合 資 格 兒 童 提 供 三 年 優 質 的 半 日 制 服 務 為 釋 放 本 地 的 潛 在 勞 動 力 以 配 合 人 口 政 策, 政 府 會 向 提 供 全 日 制 及 長 全 日 制 服 務 的 合 資 格 幼 稚 園 額 外 增 撥 資 源, 以 鼓 勵 它 們 提 供 更 易 於 負 擔 的 全 日 制 及 長 全 日 制 服 務 有 關 資 料 將 於 本 年 稍 後 時 間 公 布 問 2: 幼 稚 園 怎 樣 才 合 資 格 參 加 幼 稚 園 教 育 計 劃? 答 2: 幼 稚 園 應 屬 本 地 非 牟 利 幼 稚 園, 具 有 提 供 優 質 幼 稚 園 教 育 的 良 好 紀 錄, 並 須 符 合 若 干 參 加 資 格 的 準 則 例 如 教 師 的 學 歷 要 求 師 生 比 例 學 費 水 平 等 (B) 有 關 2017/18 學 年 幼 稚 園 幼 兒 班 (K1) 的 收 生 安 排 ( 下 稱 2017/18 K1 收 生 安 排 ) 問 3: 在 新 計 劃 下, 教 育 局 會 否 繼 續 推 行 幼 稚 園 K1 收 生 安 排? 答 3: 新 計 劃 下, 教 育 局 會 於 2017/18 學 年 繼 續 推 行 K1 收 生 安 排, 維 持 幼 稚 園 的 收 生 程 序 暢 順, 避 免 一 名 學 童 同 時 佔 用 多 個 學 位, 而 有 關 家 長 亦 可 有 序 地 確 定 其 子 女 的 幼 稚 園 學 位 1

問 4: 2017/18 K1 收 生 安 排 適 用 於 哪 些 幼 稚 園? 答 4: 2017/18 K1 收 生 安 排 適 用 於 全 港 各 區 有 意 參 加 幼 稚 園 教 育 計 劃 的 幼 稚 園 教 育 局 會 適 時 將 申 請 的 參 加 有 關 計 劃 的 結 果 上 載 教 育 局 網 頁, 並 適 時 更 新, 以 供 家 長 參 考 同 時, 教 育 局 亦 鼓 勵 其 他 本 地 幼 稚 園 參 加 2017/18 K1 收 生 安 排 有 關 的 幼 稚 園 名 單 容 後 公 布 問 5: 以 往 家 長 以 學 券 計 劃 資 格 證 明 書 ( 下 稱 學 券 ) 作 K1 收 生 安 排 的 註 冊 留 位 文 件 在 新 計 劃 下, 家 長 以 甚 麼 文 件 註 冊 留 位? 如 何 申 請? 答 5: 家 長 如 欲 為 其 子 女 申 請 在 2017/18 學 年 入 讀 K1, 須 於 2016 年 9 月 至 11 月 期 間 向 教 育 局 申 領 幼 稚 園 入 學 註 冊 證 ( 下 稱 2017/18 註 冊 證 ), 作 為 該 學 年 註 冊 留 位 之 用 2017/18 註 冊 證 會 於 本 年 9 月 開 始 接 受 申 請, 屆 時 本 局 會 公 布 申 請 細 則, 並 會 在 教 育 局 網 頁 上 載 詳 情 問 6: 以 2017/18 註 冊 證 註 冊 留 位 的 安 排 是 否 適 用 於 現 正 在 幼 稚 園 兩 歲 班 就 讀 的 學 童? 答 6: 是, 以 2017/18 註 冊 證 註 冊 留 位 的 安 排 適 用 於 所 有 參 加 2017/18 K1 收 生 安 排 的 幼 稚 園, 以 及 在 2017/18 學 年 入 讀 K1 的 學 童 問 7: 將 於 2017/18 學 年 升 讀 K2 或 K3, 並 正 在 參 加 學 券 計 劃 的 幼 稚 園 就 讀 的 學 童, 是 否 需 要 申 請 2017/18 註 冊 證? 答 7: 不 需 要 如 學 童 於 2017/18 學 年 升 讀 K2 或 K3, 並 已 獲 發 學 券, 便 毋 須 申 請 2017/18 註 冊 證 家 長 可 按 幼 稚 園 校 本 機 制 進 行 註 冊, 本 局 並 沒 有 就 K2 及 K3 設 立 統 一 註 冊 安 排 本 局 會 於 2016 年 9 月 初 經 學 童 所 屬 幼 稚 園 向 相 關 家 長 發 送 函 件 以 詳 細 說 明 2

問 8: 如 果 於 2017/18 學 年 升 讀 K2 或 K3 的 學 童 轉 校, 是 否 需 要 申 請 2017/18 註 冊 證? 答 8: 如 學 童 已 獲 發 學 券, 應 到 原 先 註 冊 的 幼 稚 園 取 回 學 券, 並 在 擬 轉 往 的 幼 稚 園 按 校 本 機 制 進 行 註 冊 家 長 毋 須 申 請 2017/18 註 冊 證 如 學 童 從 未 獲 發 學 券, 家 長 需 要 申 請 2017/18 註 冊 證 問 9: 如 家 長 遺 失 或 損 毁 學 券, 是 否 需 要 申 請 2017/18 註 冊 證? 答 9: 不 需 要 學 券 是 重 要 文 件 申 請 人 應 妥 為 保 存, 作 為 兌 現 學 費 資 助 用 途 如 家 長 遺 失 或 損 毁 學 券, 應 立 即 通 知 學 生 資 助 處 ( 下 稱 學 資 處 )( 24 小 時 熱 線 :2802 2345) 遺 失 或 損 毀 的 學 券 會 被 註 銷, 已 註 銷 的 學 券, 即 使 尋 回, 亦 不 可 再 作 兌 現 申 請 人 可 向 學 資 處 申 請 重 發 學 券, 學 資 處 會 收 取 重 發 學 券 的 相 關 費 用 (C) (a) 2017/18 K1 收 生 安 排 的 措 施 派 表 安 排 問 10: 是 否 所 有 幼 稚 園 都 必 須 採 用 網 上 派 表? 答 10: 幼 稚 園 的 收 生 程 序 及 安 排 是 校 本 事 宜, 幼 稚 園 可 安 排 網 上 派 表 及 / 或 到 校 索 取 入 學 申 請 表 格 無 論 是 網 上 派 表 及 / 或 到 校 索 取 入 學 申 請 表 格, 我 們 要 求 幼 稚 園 不 限 制 派 表 數 目, 以 盡 量 避 免 家 長 需 長 時 間 排 隊 輪 候 申 請 表 的 情 況 問 11: 幼 稚 園 可 否 就 派 發 及 遞 交 申 請 表 設 定 時 限? 答 11: 幼 稚 園 可 設 定 合 理 及 足 夠 的 時 段 派 發 入 學 申 請 表 格, 我 們 要 求 幼 稚 園 預 備 足 夠 的 表 格 在 有 關 時 段 內 派 發, 家 長 可 以 於 該 段 期 間 到 校 索 取 或 於 學 校 網 頁 下 載 入 學 申 請 表 格, 無 須 長 時 間 排 隊 輪 候 有 關 安 排 亦 適 用 於 家 長 遞 交 申 請 表 重 要 的 是, 幼 稚 園 應 預 先 通 知 家 長 有 關 安 排 3

問 12: 家 長 在 遞 交 入 學 申 請 表 格 時, 是 否 須 向 幼 稚 園 提 交 2017/18 註 冊 證 以 作 證 明? 答 12: 家 長 在 遞 交 入 學 申 請 表 格 時 不 需 要 向 幼 稚 園 提 交 2017/18 註 冊 證 作 證 明 問 13: 幼 稚 園 應 於 何 時 要 求 家 長 繳 交 報 名 費? 答 13: 幼 稚 園 的 收 生 安 排 是 校 本 事 宜, 幼 稚 園 可 按 校 本 情 況 訂 定 適 當 安 排, 包 括 何 時 收 取 報 名 費, 並 應 預 先 通 知 家 長 相 關 安 排 家 長 如 就 繳 交 報 名 費 事 宜 有 任 何 疑 問, 可 直 接 向 學 校 了 解 問 14: 請 問 現 時 幼 稚 園 可 收 取 報 名 費 的 核 准 上 限 為 多 少? 答 14: 在 免 費 優 質 幼 稚 園 教 育 政 策 下, 有 意 參 加 幼 稚 園 教 育 計 劃 的 幼 稚 園 可 向 2017/18 學 年 入 讀 K1 學 生 收 取 報 名 費 的 核 准 上 限 為 40 元 學 校 不 可 收 取 超 逾 核 准 上 限 的 費 用 問 15: 幼 稚 園 可 是 否 早 於 11 月 開 始 派 發 2017/18 學 年 K1 入 學 申 請 表 格? 答 15: 幼 稚 園 的 收 生 安 排 是 校 本 事 宜, 幼 稚 園 可 按 校 本 情 況 訂 定 適 當 安 排, 包 括 何 時 派 發 申 請 表, 並 應 預 先 通 知 家 長 相 關 安 排 然 而, 幼 稚 園 不 應 早 於 11 月 開 始 進 行 需 要 申 請 入 讀 下 年 度 幼 兒 班 的 新 生 參 與 的 招 生 程 序 ( 例 如 面 試 申 請 學 童 ), 以 避 免 可 能 對 幼 兒 產 生 的 不 良 影 響 家 長 如 就 派 發 申 請 表 有 任 何 疑 問, 可 直 接 向 學 校 了 解 (b) 幼 稚 園 的 校 本 收 生 機 制 問 16: 在 制 定 校 本 收 生 機 制 時 有 甚 麼 應 注 意 事 項? 答 16: 幼 稚 園 收 生 準 則 一 向 是 校 本 決 定, 但 須 以 公 平 公 正 及 公 開 為 原 則, 亦 要 顧 及 會 否 牴 觸 現 行 的 反 歧 視 法 例 ( 包 括 性 別 歧 視 條 例 殘 疾 歧 視 條 例 家 庭 崗 位 歧 視 條 例 及 種 族 歧 視 條 例 ) 其 他 相 關 法 例 ( 例 如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防 止 賄 賂 條 例 等 ) 及 教 育 局 所 發 出 的 通 告 及 指 引 4

為 提 高 透 明 度, 幼 稚 園 需 訂 定 校 本 收 生 機 制, 包 括 收 生 程 序 及 準 則 面 見 申 請 人 的 數 目 等 我 們 知 悉 幼 稚 園 現 時 亦 會 從 教 育 專 業 家 校 合 作 學 童 利 益 和 幼 兒 成 長 及 照 顧 等 角 度, 就 收 生 訂 定 客 觀 的 準 則, 例 如 : 為 方 便 家 長 照 顧, 有 幼 稚 園 會 優 先 考 慮 在 附 近 居 住 或 有 兄 姊 就 讀 的 學 童 重 要 的 是, 幼 稚 園 應 透 過 有 效 的 方 法 預 先 通 知 家 長 有 關 機 制 準 則 及 程 序, 例 如 : 入 學 申 請 表 格 學 校 收 生 指 引 / 單 張 學 校 網 頁 等, 亦 須 預 備 適 時 解 答 家 長 有 關 收 生 安 排 的 疑 問, 以 及 處 理 相 關 投 訴 問 17: 幼 稚 園 是 否 必 須 面 見 所 有 申 請 入 讀 幼 兒 班 的 學 童? 如 幼 稚 園 不 面 見 所 有 申 請 學 童, 會 否 違 反 現 行 的 歧 視 條 例? 答 17: 一 般 來 說, 幼 稚 園 在 不 涉 及 申 請 學 童 的 性 別 種 族 或 殘 疾 情 況 下, 可 以 按 校 本 收 生 機 制 訂 立 面 見 申 請 學 童 的 準 則 及 數 目, 這 並 不 牴 觸 現 行 的 反 歧 視 條 例 重 要 的 是 : 幼 稚 園 須 透 過 有 效 的 方 法 ( 例 如 : 入 學 申 請 表 格 須 知 學 校 收 生 指 引 / 單 張 學 校 網 頁 等 ) 預 先 通 知 家 長 校 本 收 生 機 制 的 詳 情 此 外, 幼 稚 園 亦 須 準 備 解 釋 此 機 制 的 合 理 性 及 其 背 後 理 念, 作 解 答 查 詢 之 用 問 18: 就 種 族 歧 視 條 例 方 面, 幼 稚 園 的 收 生 安 排 有 甚 麼 需 注 意 事 項? 答 18: 根 據 種 族 歧 視 條 例, 服 務 提 供 者 基 於 種 族 理 由 拒 絕 錄 取 學 生 或 開 除 該 學 生, 或 在 提 供 服 務 的 條 款 及 形 式 上 給 予 較 差 待 遇, 都 可 能 違 反 種 族 歧 視 條 例 此 外, 由 於 語 言 經 常 與 種 族 相 關, 基 於 語 言 而 給 予 的 待 遇 可 構 成 對 某 些 種 族 群 體 的 歧 視 幼 稚 園 應 確 保 非 華 語 兒 童 享 有 平 等 機 會, 例 如 妥 善 處 理 非 華 語 家 長 和 學 生 的 入 學 申 請, 特 別 是 他 們 的 文 化 習 俗 與 本 地 並 不 盡 相 同 幼 稚 園 應 為 非 華 語 家 長 提 供 英 語 版 本 的 申 請 表 及 學 校 收 生 指 引 如 有 需 要, 幼 稚 園 可 為 學 生 / 家 長 傳 譯 及 / 或 翻 譯 某 些 必 需 的 資 料 ; 或 者, 學 校 可 接 納 家 長 由 懂 中 文 的 親 友 陪 同 會 面, 協 助 溝 通 學 校 有 需 要 時 可 使 用 由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資 助 營 辦 的 融 匯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支 援 服 務 中 心 (CHEER) 免 費 提 供 的 少 數 族 裔 語 言 傳 譯 服 務 電 話 傳 譯 服 務 熱 線 為 : 3755 6811 ( 印 尼 語 菲 律 賓 語 泰 語 ) 3755 6822 ( 印 度 語 尼 泊 爾 語 ) 3755 6833 ( 烏 爾 都 語 ) 5

除 了 以 上 電 話 傳 譯 服 務 外, 融 匯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支 援 服 務 中 心 亦 有 提 供 其 他 傳 譯 及 翻 譯 服 務, 有 需 要 的 學 校 可 參 加 由 該 中 心 舉 辦 的 傳 譯 及 翻 譯 服 務 簡 介 會, 以 了 解 相 關 服 務, 詳 情 請 瀏 覽 以 下 網 址 : http://hkcscheer.net/hk/about/cheer-services-for-public-service-providers 問 19: 幼 稚 園 面 見 兒 童 時, 需 注 意 什 麼? 答 19: 如 幼 稚 園 的 收 生 程 序 設 立 面 見, 幼 稚 園 必 須 尊 重 兒 童 的 發 展 規 律, 不 應 要 求 兒 童 回 答 和 進 行 超 出 其 年 齡 層 在 智 能 體 能 及 情 緒 發 展 等 方 面 的 活 動 如 幼 稚 園 選 擇 不 面 見 全 部 學 童, 必 須 預 先 列 明 篩 選 面 見 學 童 的 準 則 所 有 負 責 甄 選 學 生 的 人 員, 均 須 申 報 利 益 衝 突 ( 例 如 與 申 請 人 有 親 屬 關 係 ), 有 關 文 件 須 妥 善 保 存 若 有 成 員 申 報 有 利 益 衝 突, 學 校 須 考 慮 另 安 排 其 他 人 進 行 面 見 有 關 收 生 準 則 申 請 人 資 料 ( 如 申 請 表 格 或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等 ) 面 見 的 記 錄 ( 如 評 核 及 遴 選 的 結 果 等 ) 等 有 關 文 件 須 妥 善 存 檔 同 時, 幼 稚 園 應 設 立 有 效 的 溝 通 渠 道, 並 盡 量 為 學 生 及 家 長 提 供 協 助 幼 稚 園 亦 須 適 時 解 答 家 長 有 關 收 生 安 排 的 疑 問, 以 及 處 理 相 關 投 訴 問 20: 幼 稚 園 K1 的 入 學 年 齡 有 否 準 則? 答 20: 就 幼 稚 園 的 入 學 年 齡 方 面, 一 般 三 歲 的 幼 兒, 身 體 及 心 智 發 展 達 一 定 成 熟 程 度, 故 兒 童 足 三 歲 才 入 學, 是 比 較 理 想 的 安 排 但 由 於 社 會 人 士 一 般 都 希 望 兒 童 入 讀 幼 稚 園 和 小 學 的 年 齡 可 以 互 相 配 合, 故 由 2001/02 年 起, 所 有 在 九 月 入 讀 幼 稚 園 的 兒 童 的 最 低 年 齡 放 寬 為 兩 歲 八 個 月, 幼 稚 園 按 本 身 的 收 生 標 準, 亦 可 以 取 錄 這 些 兒 童 問 21: 在 免 費 優 質 幼 稚 園 教 育 政 策 下, 有 家 庭 需 要 的 學 童 於 入 讀 全 日 制 / 長 全 日 制 班 會 否 獲 優 先 考 慮? 答 21: 在 免 費 幼 稚 園 教 育 政 策 下, 幼 稚 園 收 生 原 則 上 繼 續 由 校 本 處 理 在 全 日 制 / 長 全 日 制 班 方 面, 幼 稚 園 獲 政 府 額 外 增 撥 資 源 為 釋 放 本 地 的 潛 在 勞 動 力 以 配 合 人 口 政 策, 在 考 慮 入 讀 全 日 制 / 長 全 日 制 班 的 申 請 時, 幼 稚 園 應 優 先 考 慮 有 需 要 的 家 庭 ( 例 如 : 雙 職 家 庭 ), 以 及 其 他 需 要 全 日 制 / 長 全 日 制 班 服 務 的 家 庭 的 特 殊 情 況 ( 例 如 : 6

須 在 家 照 顧 殘 疾 人 士 的 家 庭 ) 由 於 幼 稚 園 學 位 所 限, 並 非 所 有 符 合 優 先 考 慮 的 申 請 人 均 會 獲 取 錄 問 22: 家 長 何 時 知 道 幼 稚 園 取 錄 的 結 果? 答 22: 2017/18 K1 收 生 安 排 下, 幼 稚 園 會 於 2016 年 12 月 23 日 前 通 知 家 長 K1 學 位 的 申 請 結 果 家 長 接 到 通 知 其 子 女 被 取 錄, 須 在 充 分 考 慮 後 選 擇 一 所 幼 稚 園, 並 應 於 2017 年 1 月 12 日 至 1 月 14 日 ( 即 統 一 註 冊 日 期 ) 到 該 所 幼 稚 園 提 交 2017/18 註 冊 證 及 繳 交 註 冊 費, 以 完 成 註 冊 手 續 在 此, 我 們 再 次 提 醒 家 長 須 於 2016 年 9 月 至 11 月 為 其 子 女 向 教 育 局 申 請 2017/18 註 冊 證, 以 便 適 時 為 子 女 取 得 2017/18 註 冊 證 作 註 冊 留 位 問 23: 教 育 局 何 時 開 始 發 放 K1 空 缺 資 料? 答 23: 教 育 局 會 在 統 一 註 冊 日 期 完 結 後 ( 即 2017 年 1 月 底 開 始 ), 於 教 育 局 網 頁 各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及 教 育 局 24 小 時 自 動 電 話 查 詢 系 統 發 放 由 幼 稚 園 提 供 的 空 缺 資 訊 ; 然 而, 最 新 的 空 缺 情 況 以 幼 稚 園 的 資 料 為 準, 家 長 可 直 接 向 幼 稚 園 查 詢 是 否 仍 有 空 缺 (c) 一 人 不 佔 多 位 問 24: 設 立 2017/18 K1 收 生 安 排 的 目 的 是 什 麼? 答 24: 家 長 需 要 選 擇 適 合 其 子 女 的 幼 稚 園, 而 幼 稚 園 收 學 生 則 屬 校 本 決 定 2017/18 K1 收 生 安 排 不 是 派 位 機 制, 並 非 為 需 要 入 讀 2017/18 學 年 幼 稚 園 K1 的 學 童 安 排 學 位 推 行 2017/18K1 收 生 安 排 的 目 的 是 避 免 一 名 學 童 同 時 保 留 多 個 學 位, 並 讓 家 長 盡 快 選 定 一 所 幼 稚 園, 以 騰 出 學 位 給 候 補 的 學 生 有 關 安 排 既 能 讓 幼 稚 園 和 家 長 盡 早 掌 握 學 位 空 缺 的 情 況, 又 能 減 少 暫 時 未 有 幼 稚 園 取 錄 的 學 童 家 長 的 擔 憂 問 25: 家 長 何 時 可 獲 發 2017/18 註 冊 證? 如 果 家 長 未 能 於 指 定 時 段 ( 即 2016 年 9 月 至 11 月 期 間 ) 申 請 2017/18 註 冊 證 會 有 何 後 果? 答 25: 如 申 請 人 在 遞 交 申 請 時 已 提 供 全 部 所 需 資 料 及 證 明 文 件, 教 育 局 一 般 可 在 六 至 八 個 星 期 內 完 成 審 核 並 以 郵 遞 方 式 發 放 2017/18 註 冊 證 給 合 資 格 申 請 人 如 家 長 未 有 適 時 作 出 申 請, 而 又 未 能 於 統 7

一 註 冊 日 期 內 向 取 錄 其 子 女 的 幼 稚 園 出 示 2017/18 註 冊 證, 該 幼 稚 園 或 可 拒 絕 為 其 子 女 進 行 註 冊 因 此, 家 長 必 須 在 指 定 日 期 內 向 教 育 局 遞 交 申 請 問 26: 如 家 長 在 註 冊 後 想 轉 校, 可 否 取 回 2017/18 註 冊 證? 答 26: 家 長 應 作 充 分 考 慮 後 選 定 一 所 合 適 的 幼 稚 園, 然 後 在 統 一 註 冊 日 期 內 到 校 繳 交 註 冊 費 及 2017/18 註 冊 證 以 完 成 註 冊 手 續 2017/18 註 冊 證 會 由 取 錄 學 童 的 幼 稚 園 保 管 如 家 長 在 註 冊 後 想 轉 校, 應 到 原 先 註 冊 的 幼 稚 園 取 回 2017/18 註 冊 證 家 長 須 注 意 : 如 由 其 原 先 註 冊 的 幼 稚 園 取 回 2017/18 註 冊 證, 即 代 表 該 幼 稚 園 不 會 再 為 該 學 童 保 留 學 位, 學 校 一 般 亦 不 會 退 還 註 冊 費 問 27: 請 問 幼 稚 園 可 收 取 註 冊 費 的 核 准 上 限 為 多 少? 答 27: 在 免 費 優 質 幼 稚 園 教 育 政 策 下, 有 意 參 加 幼 稚 園 教 育 計 劃 的 幼 稚 園 可 向 2017/18 學 年 入 讀 K1 學 生 收 取 註 冊 費 的 核 准 上 限 如 下 : (i) 半 日 制 班 級 970 元 (ii) 全 日 制 班 級 1,570 元 學 校 不 可 收 取 超 逾 上 述 核 准 上 限 的 費 用 (2016 年 6 月 3 日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