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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界 大 埔 運 頭 角 里 15 號 羅 定 邦 童 軍 中 心 電 話 :2667 9100 傳 真 :2667 0298 網 址 :www.nter-hkscout.org 特 別 通 告 第 11/2016 號 2016 年 4 月 15 日 新 界 東 地 域 將 於 2016 年 8 月 舉 行 心 肺 復 甦 法 (CPR) 及 自 動 體 外 心 臟 去 顫 器 (AED) 使 用 推 廣 計 劃, 期 望 透 過 活 動 向 新 界 東 地 域 轄 下 各 青 少 年 成 員 丶 領 袖 及 會 務 委 員 推 廣 心 肺 復 甦 法 及 學 習 使 用 自 動 體 外 心 臟 去 顫 器, 目 的 是 增 強 各 成 員 之 急 救 常 識 此 活 動 由 總 會 童 軍 救 護 組 協 辦, 有 關 活 動 詳 情 臚 列 如 下 : 日 期 : 2016 年 8 月 21 日 ( 星 期 日 ) 時 間 : 0900-1300 地 點 : 新 界 沙 田 區 學 校 ( 待 定 ) 活 動 內 容 : 1. 學 習 < 心 肺 復 甦 法 >,< 自 動 體 外 心 臟 去 顫 器 使 用 >, 集 體 參 與 實 習 心 肺 復 甦 法 ; 2. 按 參 加 者 之 程 度, 教 授 救 傷 常 識 和 實 習, 以 便 完 成 進 度 性 獎 章 內 相 關 救 傷 考 驗 部 份 小 童 軍 支 部 成 員 則 被 安 排 參 與 簡 單 ( 親 子 ) 救 傷 實 習 ; 詳 情 請 參 閲 附 頁 之 救 傷 教 授 和 實 習 概 要 3. 設 有 自 動 體 外 心 臟 去 顫 器 使 用 示 範 丶 攤 位 遊 戲 丶 表 演 及 展 覽 : 4. 設 有 成 人 心 肺 復 甦 法 證 書 課 程 (3 小 時 ) 及 自 動 體 外 心 臟 去 顫 器 課 程 (4 小 時 ), 詳 情 請 參 閲 急 救 課 程 簡 介 參 加 資 格 : 1. 新 界 東 地 域 內 已 宣 誓 及 持 有 有 效 成 員 紀 錄 冊 之 各 支 部 成 員 丶 領 袖 及 會 務 委 員 ; 2. 以 團 為 報 名 單 位 ; 3. 歡 迎 小 童 軍 或 幼 童 軍 家 長 / 親 屬 陪 同 參 與 ( 家 長 / 親 屬 不 需 報 名 費 用 ) 費 用 : 每 位 港 幣 $30 名 額 : 700 人, 先 到 先 得 參 加 辦 法 : 備 妥 下 列 各 項, 於 截 止 日 期 前 遞 交 或 郵 寄 新 界 大 埔 運 頭 角 里 15 號 羅 定 邦 童 軍 中 心 新 界 東 地 域 總 部 1. 填 妥 申 請 表 格, 並 經 參 加 者 所 屬 旅 長 / 旅 負 責 領 袖 推 薦 ; 2. 報 名 費 支 票 ( 一 團 一 票 ) 3. 費 用 必 須 以 劃 線 支 票 繳 付, 抬 頭 書 香 港 童 軍 總 會 新 界 東 地 域 截 止 日 期 : 2016 年 6 月 24 日 ( 星 期 五 ) 備 註 : 1. 取 錄 名 單 將 於 2016 年 6 月 29 日 至 7 月 13 日 上 載 至 新 界 東 地 域 網 頁 www.nter-hkscout.org/download.php; 2. 所 有 報 名 及 出 席 之 參 加 者 均 獲 贈 紀 念 品 及 參 與 證 書 ; 3. 完 成 集 體 參 與 實 習 心 肺 復 甦 法 活 動 之 參 加 者, 均 可 獲 頒 發 參 與 證 書 ; 4. 參 與 救 傷 實 習 之 參 加 者, 如 在 實 習 期 間 達 到 某 / 各 項 目 要 求, 將 按 所 完 成 之 項 目 獲 得 該 / 各 項 目 之 完 成 證 明 ; 5. 申 請 一 經 接 納, 所 繳 交 之 費 用, 概 不 發 還 6. 參 加 者 必 須 穿 著 整 齊 童 軍 制 服 出 席, 不 得 遲 到 或 早 退 ; 7. 如 有 任 何 查 詢, 請 於 辦 公 時 間 內 致 電 2638 6512 與 地 域 助 理 執 行 幹 事 何 家 耀 先 生 聯 絡 地 域 總 監 ( 鍾 文 龍 代 行 )

救 傷 教 授 和 實 習 概 要 附 件 小 童 軍 支 部 簡 單 包 紮 幼 童 軍 支 部 幼 童 軍 獎 章 ( 護 理 和 救 傷 ) 知 道 簡 單 的 護 理 和 救 傷 常 識, 包 括 清 理 和 包 紮 小 傷 口 並 知 道 如 何 向 成 年 人 求 助 及 其 重 要 性 幼 童 軍 歷 奇 章 ( 護 理 傷 者 ) 實 踐 簡 單 救 傷 技 巧, 包 括 怎 樣 處 理 流 鼻 血 割 傷 和 燒 傷 與 及 安 慰 傷 者 和 病 人 幼 童 軍 高 級 歷 奇 章 ( 急 救 ) 示 範 如 何 用 直 接 壓 止 法 止 血, 及 使 用 三 角 巾 的 兩 種 方 法 活 動 徽 章 ( 救 傷 章 ) 1. 知 曉 急 救 之 範 圍 及 向 成 年 人 求 助 的 需 要 2. 示 範 怎 樣 用 直 接 壓 法 來 控 制 出 血 3. 知 道 清 潔 的 重 要 性, 說 明 怎 樣 用 敷 料 及 繃 帶 去 包 紮 輕 微 的 割 傷 或 擦 傷 的 傷 口, 及 如 何 使 用 膠 布 4. 示 範 使 用 三 角 巾 紮 大 手 掛 及 膝 蓋 5. 知 道 家 庭 內 發 生 燒 傷 及 燙 傷 的 普 遍 原 因 及 其 預 防 方 法, 和 怎 樣 去 撲 熄 身 上 著 火 的 衣 物 ; 知 曉 燒 傷 與 燙 傷 的 簡 單 處 理 方 法 6. 示 範 怎 樣 去 使 病 人 感 到 舒 適 7. 認 識 口 對 口 人 工 呼 吸 急 救 法 童 軍 支 部 探 索 獎 章 ( 舊 制 ) I 童 軍 技 能 (5) - 示 範 及 知 道 如 何 處 理 流 鼻 血 燒 傷 燙 傷 輕 微 刀 傷 刺 傷 等 意 外 事 件 童 軍 探 索 獎 章 C. 社 會 1. 服 務 他 人 a. 示 範 如 何 處 理 流 鼻 血 燒 傷 燙 傷 割 傷 及 刺 傷 等 意 外 事 件 指 出 意 外 事 件 的 成 因 及 處 理 的 先 後 次 序 示 範 處 理 意 外 事 件 的 方 法 毅 行 獎 章 ( 舊 制 ) I. 童 軍 技 能 4(c) - 收 拾 一 個 適 合 一 天 戶 外 活 動 的 個 人 急 救 藥 囊, 並 明 瞭 如 何 應 用 藥 囊 內 之 各 項 物 品 1

童 軍 標 準 獎 章 C. 社 會 1. 服 務 他 人 a. 示 範 在 意 外 發 生 時, 如 何 迅 速 進 行 基 本 檢 查 及 召 喚 緊 急 服 務 認 識 急 救 的 原 則 及 緊 急 事 故 的 處 理 方 法 b. 收 拾 一 個 適 合 一 日 戶 外 活 動 用 的 個 人 急 救 藥 囊 認 識 如 何 應 用 藥 囊 內 之 各 項 用 品 挑 戰 獎 章 ( 舊 制 ) I. 童 軍 技 能 3(b) 示 範 在 冒 險 性 活 動 中 如 何 處 理 出 血 骨 折 和 身 體 失 溫 等 意 外, 及 懂 得 處 理 人 事 不 省 患 者 之 正 確 方 法 童 軍 高 級 獎 章 C. 社 會 1. 服 務 他 人 a. 收 拾 一 個 適 合 兩 日 一 夜 戶 外 活 動 用 的 小 隊 急 救 藥 囊 指 出 藥 囊 內 各 項 用 品 之 用 途 及 使 用 方 法 b. 示 範 如 何 處 理 創 傷 出 血 中 暑 及 熱 衰 竭 之 情 況 認 識 並 示 範 如 何 處 理 創 傷 與 出 血 之 意 外 事 件, 包 括 正 確 運 用 敷 料 及 繃 帶 認 識 中 暑 及 熱 衰 竭 的 成 因 及 處 理 方 法 深 資 童 軍 支 部 深 資 童 軍 肩 章 深 資 童 軍 訓 練 綱 要 ( 第 九 版 )- 2014 年 9 月 1 日 推 行 1. 知 道 急 救 目 的 及 原 則 2. 示 範 出 血 處 理 傷 口 護 理 及 簡 單 包 紥 的 方 法 3. 示 範 燒 傷 燙 傷 抽 筋 及 扭 傷 傷 病 者 的 處 理 方 法 樂 行 童 軍 支 部 樂 行 童 軍 肩 章 - 2006 年 第 三 版 (5) 救 傷 5.1 懂 得 如 何 處 理 輕 微 割 傷 蟲 咬 刺 傷 水 泡 擦 傷 曬 傷 及 燙 傷 5.2 懂 得 如 何 求 救 和 收 拾 個 人 藥 囊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 成 人 心 肺 復 甦 法 證 書 課 程 > 有 關 課 程 內 容 及 評 核 方 法, 請 參 閱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網 頁 (http://www.stjohn.org.hk/b5/fa_c_cpr.shtml)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 香 港 童 軍 總 會 < 自 動 體 外 心 臟 去 顫 器 證 書 課 程 > 有 關 課 程 內 容 及 評 核 方 法, 請 參 閱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網 頁 (http://www.stjohn.org.hk/b5/fa_c_aed.shtml) 2

急 救 課 程 簡 介 附 件 凡 參 與 上 述 活 動 的 合 資 格 人 士, 可 選 擇 額 外 自 費 報 讀 由 認 可 急 救 機 構 在 當 日 舉 辦 之 成 人 心 肺 復 甦 法 證 書 課 程 (3 小 時 ) 或 自 動 體 外 心 臟 去 顫 器 課 程 (4 小 時 ), 課 程 以 廣 東 話 授 課 有 關 詳 情 如 下 : 課 程 名 稱 : 成 人 心 肺 復 甦 法 證 書 課 程 ( 課 程 編 號 :CPR) 主 辦 機 構 :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參 加 資 格 : 13 歲 或 以 上 班 費 : 170 元 名 額 : 24 人 ( 每 班 12 人 ) 課 程 時 數 : 3 小 時 ( 包 括 成 人 心 肺 復 甦 法 技 巧 評 核 ) 時 間 : 1100-1400( 於 集 體 實 習 心 肺 復 甦 法 環 節 結 束 後 開 始 ) 課 程 内 容 : 請 參 閱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網 頁 (http://www.stjohn.org.hk/b5/fa_c_cpr.shtml) 課 程 名 稱 : 自 動 體 外 心 臟 去 顫 器 證 書 課 程 ( 課 程 編 號 :AED) 主 辦 機 構 :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 香 港 童 軍 總 會 參 加 資 格 : 13 歲 或 以 上 班 費 : 150 元 名 額 : 24 人 ( 每 班 12 人 ) 課 程 時 數 : 4 小 時 ( 包 括 筆 試 及 去 顫 法 評 核 ) 時 間 : 1100-1600( 於 集 體 實 習 心 肺 復 甦 法 環 節 結 束 後 開 始 ) 報 讀 要 求 持 有 有 效 急 救 證 書 或 心 肺 復 甦 法 證 書 課 程 内 容 : 請 參 閱 聖 約 翰 救 傷 會 網 頁 (http://www.stjohn.org.hk/b5/fa_c_aed.shtml) 報 名 辦 法 : 備 妥 下 列 各 項, 於 截 止 日 期 前 遞 交 或 郵 寄 新 界 大 埔 運 頭 角 里 15 號 羅 定 邦 童 軍 中 心 新 界 東 地 域 總 部 ( 逾 期 報 名 或 下 列 資 料 不 全 者, 恕 不 受 理 ) 1. 已 填 妥 之 PT/03 表 格 ; 2. 報 名 費 支 票 ( 每 票 只 限 一 人 ); 3. 參 加 資 格 證 明 之 副 本 ( 如 申 請 人 於 報 名 表 格 上 所 填 寫 之 資 料 或 夾 附 之 證 書 影 印 本 不 全, 將 會 直 接 影 響 其 被 本 班 考 慮 取 錄 之 決 定 ) 4. 費 用 必 須 以 劃 線 支 票 繳 付, 抬 頭 書 香 港 童 軍 總 會 新 界 東 地 域 備 註 : 1. 如 最 終 課 程 未 能 開 辦 或 報 名 者 不 獲 該 課 程 接 納, 報 名 者 將 只 獲 退 還 已 繳 交 之 課 程 費 用 2. 凡 被 課 程 接 納 之 人 士, 當 日 將 只 被 安 排 參 與 集 體 實 習 心 肺 復 甦 法 環 節 3. 課 程 開 辦 與 否, 最 終 將 由 大 會 決 定

報 名 表 格 小 童 軍 成 員 童 軍 區 : 童 軍 旅 : 負 責 領 袖 : 職 位 : 聯 絡 電 郵 : : 通 訊 地 址 : 家 長 / 親 屬 出 席 人 數 家 長 / 親 屬 出 席 人 數 1. 11. 2. 12. 3. 13. 4. 14. 5. 15. 6. 16. 7. 17. 8. 18. 9. 19. 10. 20. 聲 明 : 本 單 位 未 滿 18 歲 之 參 加 者 已 獲 家 長 / 監 護 人 簽 署 家 長 同 意 書, 該 等 同 意 書 由 當 日 負 責 領 袖 保 存, 待 活 動 完 畢 後 即 銷 毀 負 責 領 袖 簽 署 : 日 期 : 單 位 印 鑑 : 備 註 : 本 表 格 內 填 報 的 個 人 及 其 他 有 關 資 料, 純 屬 自 願 ; 該 等 資 料 只 供 本 地 域 處 理 此 活 動 及 有 關 用 途 假 如 你 提 供 的 資 料 不 足 或 不 正 確, 本 地 域 可 能 會 延 遲 或 無 法 處 理 有 關 申 請 在 一 般 情 況 下, 申 請 表 將 於 活 動 完 成 後 6 個 月 銷 毀

報 名 表 格 幼 童 軍 成 員 童 軍 區 : 童 軍 旅 : 負 責 領 袖 : 職 位 : 聯 絡 電 郵 : : 通 訊 地 址 : 家 長 / 親 屬 出 席 人 數 請 以 標 示 參 與 之 救 傷 實 習 ( 只 可 選 擇 其 中 一 項 ) 如 不 填 寫, 則 被 安 排 參 與 救 傷 章 實 習 幼 童 軍 獎 章 ( 護 理 和 救 傷 ) 幼 童 軍 歷 奇 章 ( 護 理 傷 者 ) 幼 童 軍 高 級 歷 奇 章 ( 急 救 ) 活 動 徽 章 ( 救 傷 章 ) 1. 2. 3. 4. 5. 6. 7. 8. 9. 10. 聲 明 : 本 單 位 未 滿 18 歲 之 參 加 者 已 獲 家 長 / 監 護 人 簽 署 家 長 同 意 書, 該 等 同 意 書 由 當 日 負 責 領 袖 保 存, 待 活 動 完 畢 後 即 銷 毀 負 責 領 袖 簽 署 : 日 期 : 單 位 印 鑑 : 備 註 : 本 表 格 內 填 報 的 個 人 及 其 他 有 關 資 料, 純 屬 自 願 ; 該 等 資 料 只 供 本 地 域 處 理 此 活 動 及 有 關 用 途 假 如 你 提 供 的 資 料 不 足 或 不 正 確, 本 地 域 可 能 會 延 遲 或 無 法 處 理 有 關 申 請 在 一 般 情 況 下, 申 請 表 將 於 活 動 完 成 後 6 個 月 銷 毀

報 名 表 格 童 軍 區 : 童 軍 旅 : 負 責 領 袖 : 職 位 : 聯 絡 電 郵 : : 通 訊 地 址 : 童 軍 成 員 探 索 獎 章 ( 舊 制 ) 請 以 標 示 參 與 之 救 傷 實 習 ( 只 可 選 擇 其 中 一 項 ) 如 不 填 寫, 則 被 安 排 參 與 童 軍 探 索 獎 章 實 習 童 軍 探 索 毅 行 獎 章 童 軍 標 準 挑 戰 獎 章 獎 章 ( 舊 制 ) 獎 章 ( 舊 制 ) 童 軍 高 級 獎 章 1. 2. 3. 4. 5. 6. 7. 8. 9. 10. 聲 明 : 本 單 位 未 滿 18 歲 之 參 加 者 已 獲 家 長 / 監 護 人 簽 署 家 長 同 意 書, 該 等 同 意 書 由 當 日 負 責 領 袖 保 存, 待 活 動 完 畢 後 即 銷 毀 負 責 領 袖 簽 署 : 日 期 : 單 位 印 鑑 : 備 註 : 本 表 格 內 填 報 的 個 人 及 其 他 有 關 資 料, 純 屬 自 願 ; 該 等 資 料 只 供 本 地 域 處 理 此 活 動 及 有 關 用 途 假 如 你 提 供 的 資 料 不 足 或 不 正 確, 本 地 域 可 能 會 延 遲 或 無 法 處 理 有 關 申 請 在 一 般 情 況 下, 申 請 表 將 於 活 動 完 成 後 6 個 月 銷 毀

報 名 表 格 童 軍 區 : 童 軍 旅 : 負 責 領 袖 : 職 位 : 聯 絡 電 郵 : : 通 訊 地 址 : 深 資 / 樂 行 童 軍 / 領 袖 及 會 務 委 員 童 軍 職 位 請 以 標 示 參 與 之 救 傷 實 習 ( 只 可 選 擇 其 中 一 項 ) 如 不 填 寫, 則 被 安 排 協 助 大 會 救 傷 實 習 工 作 深 資 童 軍 肩 章 樂 行 童 軍 肩 章 ( 深 資 童 軍 訓 練 綱 要 2014 年 第 9 版 ) ( 樂 行 童 軍 訓 練 綱 要 2006 年 第 3 版 ) 1. 2. 3. 4. 5. 6. 7. 8. 9. 10. 聲 明 : 本 單 位 未 滿 18 歲 之 參 加 者 已 獲 家 長 / 監 護 人 簽 署 家 長 同 意 書, 該 等 同 意 書 由 當 日 負 責 領 袖 保 存, 待 活 動 完 畢 後 即 銷 毀 負 責 領 袖 簽 署 : 日 期 : 單 位 印 鑑 : 備 註 : 本 表 格 內 填 報 的 個 人 及 其 他 有 關 資 料, 純 屬 自 願 ; 該 等 資 料 只 供 本 地 域 處 理 此 活 動 及 有 關 用 途 假 如 你 提 供 的 資 料 不 足 或 不 正 確, 本 地 域 可 能 會 延 遲 或 無 法 處 理 有 關 申 請 在 一 般 情 況 下, 申 請 表 將 於 活 動 完 成 後 6 個 月 銷 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