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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 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分 析 林 志 忠 1 越 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分 析 林 志 忠 * 基 於 越 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發 展 之 不 足, 越 南 始 終 為 我 國 教 育 輸 出 積 極 關 注 的 國 家, 只 可 惜 國 內 對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的 理 解 有 限, 特 別 是 對 其 體 系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更 是 所 知 不 多 本 文 以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為 題, 採 用 文 件 分 析 與 文 獻 探 討, 探 討 其 體 系 學 校 類 型 科 別 設 置 教 學 目 標 與 課 程 設 計, 以 及 從 中 衍 生 之 複 雜 多 元 之 升 學 進 路 與 相 關 問 題 目 前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組 成 一 個 複 雜 與 多 元 的 升 學 進 路, 其 雖 能 暫 時 提 供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所 需 的 生 源, 但 長 久 來 看, 不 但 無 法 顧 及 各 類 學 生 之 起 點 行 為, 使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特 色 喪 失, 同 時 還 混 淆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管 理 權 責, 無 法 有 效 提 升 整 體 辦 學 績 效 基 此, 技 職 教 育 在 安 排 升 學 進 路 時, 應 注 意 各 類 學 校 原 有 的 目 的, 且 對 各 類 學 生 進 行 差 異 化 教 學 與 輔 導 對 於 我 國 技 職 教 育 輸 出 越 南, 有 五 項 具 體 建 議 :(1) 分 別 對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既 有 或 不 足 科 系 進 行 招 生 ;(2) 精 準 掌 握 主 要 招 生 對 象 ;(3) 加 強 辦 學 設 備 師 資 與 學 生 就 業 力 的 培 養 ;(4) 招 生 宣 導 應 直 接 進 入 高 中 中 職 中 專 與 高 職 ;(5) 配 合 越 南 現 有 技 職 課 程, 規 劃 適 當 的 修 業 年 限 與 內 容 關 鍵 詞 :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 林 志 忠,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課 程 教 學 與 科 技 研 究 所 教 授 電 子 郵 件 :jjlin@ncnu.edu.tw 來 稿 日 期 :2014 年 1 月 22 日 ; 修 訂 日 期 :2014 年 2 月 17 日 ; 採 用 日 期 :2014 年 8 月 14 日

2 教 育 資 料 集 刊 第 63 輯 2014 各 國 技 職 教 育 A Study on the Learning Access Routes and Systems of Technical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Vietnam Jyh Jong Lin* Abstract With its insufficient development of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Vietnam has always been a focus of atten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s in Taiwan in their interest to seek overseas cooperation.unfortunately, little is known in Taiwan about the technological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TVE) in Vietnam, particularly in terms of their system and the planning of the learning access routes. This study, through literature review and document analysis, aims to study the TVE in Vietnam and investigate the types of schools and faculties available, as well as their teaching objective and course designs. The findings show that the complex system of learning access routes in the TVE in Vietnam makes it difficult to provide a stable supply of students seeking advanced education, even though the problem is not that obvious currently. At the same time, it also results in low efficiency and effectiveness in the management, which indicates some room for improvement. Based on the above findings, this study proposes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with respect to Taiwan s TVE education cooperation with Vietnam, namely; (1) identify the weak ones in the existing faculties as the target of recruitment, (2) identify the target students of recruitment, (3) enhance the schools facilities, teacher qualities, and students career taking abilities, (4) start various recruitment activities in general schools,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s, professional secondary schools, and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5) customize the curriculum design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existing TVE in Vietnam. Keywords: Vietnam, technological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learning access routes * Jyh Jong Lin, Professor, Institution of Curriculum Instruction and Technology, National Chi Nan University E-mail: jjlin@ncnu.edu.tw Manuscript received: January 22, 2014; Modified: February 17, 2014; Accepted: August 14, 2014

越 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分 析 林 志 忠 3 壹 前 言 自 1986 年 越 南 實 施 改 革 (Đổi Mới) 開 放, 其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1 發 展 也 由 過 去 計 畫 性 之 統 包 統 分, 2 轉 為 市 場 化 型 態 發 展 (Sauvageau, 1996) 此 時 越 南 教 育 體 系, 被 賦 予 培 育 國 家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所 需 人 才 的 任 務, 尤 其 是 早 期 為 越 南 政 府 忽 略 的 技 職 教 育, 被 大 力 提 倡 只 是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百 廢 待 舉, 必 須 興 革 之 處 甚 多, 再 加 上 社 會 與 教 育 環 境 諸 多 因 素, 使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產 生 許 多 扞 格 不 入 的 現 象 這 些 現 象 除 具 體 顯 現 在 學 校 分 布 不 均 師 資 水 準 欠 佳 與 經 費 設 備 不 足 外 (Vocational schools face declining enrolments, 2011), 另 一 個 明 顯 的 現 象, 是 技 職 教 育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的 問 題 與 困 境, 嚴 重 影 響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的 發 展 基 於 越 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發 展 之 不 足, 目 前 我 國 在 推 展 教 育 國 際 化 之 際, 不 論 是 高 等 教 育 輸 出 擴 大 招 收 境 外 學 生 行 動 計 畫 (2011-2014), 或 是 高 等 教 育 產 業 輸 出 連 結 亞 太 深 耕 東 南 亞 計 畫 ( 教 育 部,2011a), 越 南 始 終 是 我 國 積 極 關 注 的 國 家 之 一, 特 別 在 技 職 教 育 部 分 2004 年 我 國 即 前 進 越 南 胡 志 明 市 (Thành phố Hồ Chí Minh) 辦 理 臺 越 技 職 教 育 展, 而 後 之 臺 越 教 育 論 壇 也 探 討 技 職 教 育 ( 教 育 部,2011b) 至 於 技 專 院 校 至 越 南 交 流 與 招 生, 或 設 立 境 外 專 班 更 是 絡 繹 不 絕 ( 虎 尾 科 技 大 學,2012; 雲 林 科 技 大 學,2008; 教 育 部,2013a,2013b) 可 惜 國 內 對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的 理 解 有 限, 特 別 是 其 體 系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有 鑑 於 此, 本 文 先 探 討 其 體 系 特 色, 再 分 析 其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及 相 關 問 題 與 困 境, 最 後, 再 從 我 國 技 職 教 育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及 輸 出 越 南 等, 提 供 具 體 建 議 1 指 高 中 教 育 後 的 教 育, 在 越 南 包 括 中 級 職 業 學 校 中 專 高 等 學 院 與 大 學 等 2 指 不 論 是 學 校 辦 學 經 費 獎 學 金 招 生 規 模, 畢 業 生 的 安 置 等 皆 由 國 家 統 一 負 責, 且 在 課 程 教 材 部 分, 也 強 調 必 須 符 合 國 家 需 求 之 作 法 (Sauvageau, 1996)

4 教 育 資 料 集 刊 第 63 輯 2014 各 國 技 職 教 育 貳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體 系 之 特 色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體 系 主 要 從 學 校 類 型 科 別 設 置 教 學 目 標 與 課 程 設 計 等 四 部 分 探 討 一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的 學 校 類 型 與 科 別 設 置 當 前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學 校 類 型 的 規 劃, 主 要 源 自 2006 年 越 南 職 業 教 育 法 (Luât dạy nghề) 的 改 革, 即 在 普 通 教 育 之 外, 由 教 育 培 訓 部 (Bộ Giáo Du c và Đà o Ta o,bgdđt) 和 勞 動 榮 軍 與 社 會 部 (Bộ Lao Động-Thương Binh và Xả H ội,blđtbxh), 共 同 負 責 涵 括 初 中 高 級 技 職 教 育 的 設 計 如 圖 1 所 示, 屬 教 育 培 訓 部 負 責 為 專 業 中 專 (trung cấp chuyên nghiệp)( 簡 稱 中 專 ) 學 校 ; 而 勞 動 - 榮 軍 與 社 會 部 則 管 理 初 級 (sơ cấp nghề) 中 級 (trung cấp nghề) 和 高 等 職 業 (cao đẳng nghề)(quốc Hội, 2006) 圖 1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體 制 圖 資 源 來 源 :Quốc Hội (2006). Luật dạy nghề (pp.1-17). Hà Nội: Quốc Hội. 註 : 加 深 底 色 之 學 校 為 主 要 技 職 教 育 相 關 學 校, 淺 底 色 為 次 要 技 職 相 關 學 校, 無 底 色 為 普 通 教 育 相 關 學 校

越 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分 析 林 志 忠 5 表 1 越 南 各 級 技 職 教 育 具 體 作 法 分 析 表 級 別 初 級 職 業 培 訓 中 級 職 業 教 育 與 培 訓 高 等 職 業 培 訓 主 要 訓 練 機 構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高 等 與 中 級 職 業 學 校 中 專 高 等 職 業 學 校 次 要 訓 練 機 構 高 等 與 中 級 職 業 學 校 高 等 職 業 學 校 其 他 訓 練 機 構 一 般 大 學 與 高 等 學 院 中 專 和 企 業 服 務 中 心 一 般 大 學 與 高 等 學 院 中 專 一 般 大 學 與 高 等 學 院 一 般 大 學 和 高 等 學 院 訓 練 時 間 3 月 -1 年 學 生 來 源 非 技 術 工 人 錄 取 方 式 經 審 查 錄 取 1-2 年 高 中 畢 業 生 經 審 查 錄 取 3-4 年 初 中 畢 業 生 2 年 高 中 畢 業 生 經 考 試 錄 取 1-2 年 中 專. 中 級 職 業 學 校 同 一 專 業 畢 業 生 2-3 年 高 中 畢 業 生 3 年 初 中 畢 業 生 經 審 查 或 考 試 錄 取 畢 業 文 憑 初 級 教 育 證 明 書 中 級 技 職 教 育 文 憑 中 專 教 育 文 憑 高 等 職 業 教 育 文 憑 畢 業 後 進 路 無 高 等 職 校 一 般 大 學 與 高 等 高 等 職 校 一 般 大 學 與 高 等 一 般 大 學 與 高 等 資 料 來 源 :BGDĐT (2011). Điề u lệ trườ ng trung cấ p chuyên nghiệ p (pp.1-12). Hà Nội: Tác Giả.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2011). The charter of profession secondary education (pp.1-12). Hanoi: Author ; Quố c Hộ i (2006). Luật dạy nghề (pp.1-17). Hà Nội: Tác Giả. The Congress (2006). Law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Hunoi: Author 簡 言 之,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共 分 初 中 高 三 級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擔 負 3 個 月 至 1 年 之 初 級 與 短 期 職 業 培 訓, 畢 業 後 並 無 具 體 進 路 銜 接 設 計 ; 中 級 職 業 學 校 ( 簡 稱 中 職 ) 和 中 專, 則 負 責 1-4 年 之 中 級 職 業 培 訓 與 教 育 兩 類 學 校 畢 業 後 皆 可 往 高 等 職 校 一 般 大 學 或 高 等 學 院 升 學 ; 至 於 高 等 職 業 學 校 ( 簡 稱 高 職 ), 則 負 責 1-3 年 高 等 職 業 培 訓, 畢 業 後 可 升 讀 一 般 大 學 或 高 等 院 校 其 中, 在 中 專 和 中 職 部 分, 主 要 以 考 試 或 審 查 方 式, 招 收 來 自 初 中 和 高 中 畢 業 生, 分 別 修 業 3 年 和 2 年, 畢 業 時 授 予 中 專 教 育 和 中 級 職 業 教 育 文 憑 ; 至 於 高 等 職 業 培 訓, 則 同 樣 以 考 試 或 審 查 方 式, 招 收 高 中 和 前 述 中 專 與 中 級 職 業 同 一 專 業 畢 業

6 教 育 資 料 集 刊 第 63 輯 2014 各 國 技 職 教 育 生, 修 業 2-3 年 或 1-2 年, 畢 業 授 予 高 等 職 業 教 育 文 憑 至 於 初 級 職 業 培 訓 中 心 接 受 非 技 術 工 人, 在 接 受 3 個 月 至 1 年 的 職 業 培 訓 後, 授 予 初 級 職 業 證 明 書 ( 參 見 表 1)(Bộ Giáo Dụ c và Đà o Tạo BGDĐT, 2011; Quố c Hộ i, 2005, 2006) 目 前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共 有 24 類 60 科 別, 且 不 論 是 初 中 高 級 職 業 學 校 或 中 專 教 育, 所 設 立 的 類 別 與 科 別 大 體 相 同, 僅 中 專 教 育 設 有 越 南 文 化 與 語 言 家 庭 經 濟 法 律 與 軍 事 ; 而 中 專 教 育 則 未 設 立 保 衛 科 ; 初 級 職 業 培 訓 則 無 財 政 銀 行 保 險 人 文 類 之 外 國 文 化 與 語 言 藝 術 類 之 美 術 教 育 與 師 資 培 訓 新 聞 與 資 訊 之 出 版 與 發 行 數 學 與 統 計 等 科 系 (Thủ T ướ ng Chí nh Phủ, 2009) 整 體 而 言, 越 南 目 前 技 職 教 育 的 類 別 與 科 系 種 類 繁 多, 不 但 有 國 內 技 職 教 育 常 見 之 工 商 農 家 海 事 水 產 和 藝 術 等 類, 另 外 還 有 社 會 人 文 自 然 科 學 環 保 與 國 防 等 至 於 科 系 的 設 計, 與 國 內 職 業 教 育 比 較, 越 南 在 設 計 家 政 餐 旅 與 藝 術 類 課 程 明 顯 較 少 表 2 越 南 技 職 培 訓 與 教 育 類 別 與 科 系 一 覽 表 類 別 科 系 工 業 商 業 農 業 家 事 電 腦 和 資 訊 科 技 技 術 工 藝 生 產 與 製 造 經 營 與 管 理 人 文 初 運 輸 服 務 農 林 業 和 水 產 生 產 與 製 造 個 人 體 育 和 旅 行 服 務 和 飯 店 電 腦 資 訊 科 技 建 築 技 術 工 藝 和 建 設 工 程 機 器 工 藝 電 和 電 子 和 遠 通 技 術 工 藝 化 學 物 料 和 練 金 黃 金 工 藝 生 產 工 藝 工 業 管 理 油 漆 和 開 採 工 藝 影 印 工 藝 地 質 地 理 和 技 術 工 藝 採 礦 技 術 生 產 鞋 子 皮 布 絲 其 他 的 生 產 和 製 造 經 營 財 政 銀 行 保 險 初 會 計 管 制 和 管 理 外 國 文 化 和 語 言 初 越 南 文 化 和 語 言 初 中 與 高 等 運 輸 經 營 郵 局 服 務 農 業 林 業 糧 食 食 品 和 飲 料 的 製 造 旅 行 服 務 飯 店 旅 館 美 容 服 務 家 庭 經 濟 初 中 與 高 等 ( 續 下 頁 )

越 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分 析 林 志 忠 7 類 別 科 系 海 事 水 產 農 林 業 和 水 產 其 他 水 產 潛 水 藝 術 藝 術 美 術 初 表 演 藝 術 視 聽 藝 術 應 用 美 術 社 會 人 文 自 然 科 學 醫 藥 教 育 師 資 培 訓 初 社 會 科 學 和 行 為 新 聞 與 資 訊 法 律 社 會 服 務 生 命 科 學 自 然 科 學 數 學 和 統 計 初 獸 醫 衛 生 師 資 培 訓 初 社 會 學 和 人 類 學 新 聞 和 傳 播 資 訊 和 圖 書 館 文 書 保 存 寶 藏 出 版 和 發 行 初 法 律 初 中 高 等 法 理 服 務 社 會 工 作 社 會 服 務 應 用 生 物 學 地 球 科 學 統 計 初 獸 醫 服 務 獸 醫 藥 生 產 傳 統 醫 學 衛 生 服 務 藥 學 調 養 助 產 牙 臉 顎 環 保 環 境 和 環 境 保 護 檢 查 和 環 境 保 護 勞 動 安 全 和 工 業 衛 生 服 務 國 防 安 寧 和 國 防 安 寧 和 社 會 保 護 保 衛 中 專 軍 事 初 中 高 等 說 明 : 於 類 別 與 科 系 中 若 有 以 下 標 標 示 者, 意 指 該 類 技 職 學 校 缺 乏 此 類 別 或 科 系 之 設 置 資 源 來 源 :Thủ T ướ ng Chi nh Phu (2009). Về việc ban hành Bảng danh mục giáo dục, đào tạo của hệ thống giáo dục quốc dân (pp. 9-18). Hà Nội: Thủ T ướ ng Chí nh Phủ. 二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之 教 學 目 標 與 課 程 設 計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目 標 均 強 調 學 生 畢 業 時, 須 具 有 職 業 道 德 紀 律 意 識 工 作 態 度 身 體 健 康, 並 創 造 條 件, 讓 結 業 學 員 可 以 找 工 作 創 業, 或 升 上 更 高 層 次 之 學 習 另 外, 不 同 層 級 的 技 職 訓 練, 在 職 業 能 力 上 各 有 不 同 的 重 點, 如 初 級 職 業 培 訓 旨 在 傳 授 學 員 簡 單 的 職 業 能 力 工 作 的 實 踐 能 力 ; 中 職 培 訓 旨 在 傳 授 學 員 某 職 業 實 踐 能 力 專 業 知 識, 獨 立 工 作 及 應 用 科 技 的 能 力 ; 而 高 職 培 訓, 旨 在 中 職 培 訓 目 標 上, 更 著 重 團 隊 工 作 創 新 與 應 用 科 技 能 力, 以 及 對 複 雜 實 際 情 況 的 解 決 能 力 (Quố c Hộ i, 2006); 至 於 中 專 教 育 目 標, 則 培 養 學 生 中 等

8 教 育 資 料 集 刊 第 63 輯 2014 各 國 技 職 教 育 專 業 知 識 和 實 踐 的 技 能 (BGDĐT, 2001) 此 等 安 排 乃 將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體 系 區 分 為 初 中 高 三 級 若 再 進 一 步 細 分 其 間 的 差 異, 則 可 透 過 相 關 類 型 學 校 之 課 程 設 計 加 以 討 論, 而 這 又 可 分 別 從 學 期 活 動 規 劃 與 主 要 課 程 規 劃 兩 部 分 ( 一 ) 學 期 活 動 規 劃 每 學 年 分 為 兩 學 期, 每 學 期 包 括 主 要 學 習 課 程 和 共 同 活 動 時 間 兩 類 若 以 高 中 畢 業 生 進 入 中 職 中 專 或 高 職 學 校 為 例, 如 表 3 所 示, 主 要 學 習 時 間 均 以 主 要 課 程 公 民 生 活 公 共 勞 動 課 外 活 動 實 習 與 考 試 等 活 動 為 主, 且 不 同 類 型 學 校 均 無 差 異 若 以 高 中 畢 業 生 進 入 各 類 型 學 校 二 年 制 課 程 為 例, 主 要 學 習 時 間 均 為 90 週, 含 專 業 和 畢 業 實 習 約 20 週 時 間, 學 期 考 試 和 畢 業 考 試 約 為 10 週 ; 公 民 生 活 公 共 勞 動 或 課 外 活 動 則 各 約 為 2 週 ; 共 同 活 動 時 間 指 各 類 假 期 和 預 備 時 間, 在 二 年 制 中 職 中 專 與 高 職 學 校 約 各 為 12 週 和 2 週 整 個 學 期 活 動 時 間, 一 二 三 年 制 之 課 程 分 別 為 52 週 104 週 和 156 週 (BGDĐT, 2010; Bộ Lao Động-Thương Binh và Xả H ội BLĐTBXH, 2008) 表 3 高 中 畢 業 生 就 讀 各 類 技 職 教 育 培 訓 時 間 規 劃 表 活 動 項 目 中 級 中 專 高 等 一 年 制 二 年 制 二 年 制 二 年 制 三 年 制 一 主 要 學 習 時 間 47 90 90 90 131 1. 主 要 課 程 ; 2. 公 民 生 活 ; 3. 公 共 勞 動 4. 課 外 活 動 ; 5. 實 習 ( 課 程 實 習 和 畢 業 實 習 ) 44 83 83 83 121 6. 考 試 ( 學 期 考 試 和 畢 業 考 試 ) 3 7 7 7 10 二 共 同 活 動 時 間 5 14 14 14 25 1. 暑 假 元 旦 和 其 他 假 期 4 12 12 12 22 2. 預 備 時 間 1 2 2 2 3 合 計 52 104 104 104 156 資 料 來 源 :BGDĐT. (2010). Về chương trì nh khungt trung cấ p chuyên nghiệ p (pp.11-13). Hà Nội: BGDĐT.; BLĐTBXH. (2008). Về chương trì nh khung trì nh độ trung cấ p nghệ, chương trì nh khung trì nh độ cao đẳ ng nghê (p.13). Hà Nội: BGDĐT.

越 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分 析 林 志 忠 9 ( 二 ) 主 要 課 程 規 劃 各 類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又 分 為 共 同 課 程 基 礎 和 專 業 課 程 兩 部 分, 主 要 依 教 育 培 訓 部 或 勞 動 榮 軍 與 社 會 部 制 訂 之 計 畫 框 架 (chương trì nh khung) 來 進 行 規 劃 就 授 課 時 間 而 言, 越 南 政 府 一 般 以 時 數 節 數 或 學 程 單 位 (đơn vị học trình, đvht) 來 計 算 其 中, 節 數 通 常 等 於 時 數, 用 來 指 學 生 的 學 習 數 量, 各 科 目 均 會 依 課 程 性 質, 而 有 不 同 的 時 間 若 屬 理 論 課 程,1 學 程 單 位 代 表 上 課 15 節, 每 節 45 分 鐘 ; 而 實 作 實 驗 討 論 與 參 觀 等 課 程, 則 1 學 程 單 位 代 表 30-45 節, 每 節 45 分 鐘 ; 至 於 實 習 課 程 則 包 括 45-60 節, 每 節 60 分 鐘 (BGDĐT, 2010; BLĐTBXH, 2008) 教 育 培 訓 部 和 勞 動 榮 軍 與 社 會 部, 規 定 中 專 和 中 高 職 校 課 程 之 計 畫 框 架 如 表 4 和 表 5 所 示, 若 高 中 生 進 入 中 專 中 職 和 高 職 學 校 就 讀 二 年 制 課 程 時, 其 共 同 課 程 均 以 政 治 法 律 資 訊 外 語 體 育 國 防 教 育 等 科 為 主, 只 是 不 同 類 型 學 校 規 劃 的 時 數 稍 有 差 異 整 體 而 言, 中 職 學 校 共 同 課 程 合 計 210 節, 而 高 職 則 規 劃 450 節, 其 次 是 中 專 的 405-435 節 另 中 專 的 外 語 課 程 主 要 有 英 俄 法 和 中 文, 惟 其 規 劃 時 數 較 高 職 學 校 少 ; 此 外, 中 專 還 規 劃 以 溝 通 技 巧 商 務 創 新 節 能 與 效 率 教 育 3 選 1 的 選 修 課 程 (BGDĐT, 2010; BLĐTBXH, 2008) 而 在 基 礎 和 專 業 與 實 習 課 程 部 分, 則 以 中 職 之 2,340 節 最 高, 高 職 之 2,205 節 次 之, 中 專 之 1,770-2,040 節 最 少 其 中, 雖 然 政 府 均 給 予 學 校 規 劃 基 礎 與 專 業 選 修 課 程 的 權 力, 如 中 高 職 校 部 分, 選 修 科 目 須 包 括 20%-30%, 然 實 質 上 就 算 是 選 修 課 程, 也 常 羅 列 在 政 府 之 計 畫 框 架 中 實 際 上, 造 成 各 類 型 學 校 課 程 性 質 之 差 異, 主 要 來 自 課 程 中 理 論 與 實 作 課 程 比 例 的 不 同, 如 中 專 各 類 課 程 之 總 學 程 單 位, 需 以 50-75% 規 劃 實 作 或 實 習 課 程, 而 在 中 高 職 校 70%-85% 和 65%- 75% 為 實 作 課 程 (BGDĐT, 2010; BLĐTBXH, 2008) 此 就 是 何 以 中 職 和 高 職 學 校 常 被 稱 為 職 業 培 訓, 而 中 專 稱 為 職 業 教 育 的 原 因 (Asia Development Bank, 2013)

10 教 育 資 料 集 刊 第 63 輯 2014 各 國 技 職 教 育 表 4 越 南 各 類 技 職 教 育 主 要 課 程 時 數 規 劃 表 類 型 普 通 文 化 課 程 高 中 升 中 專 一 年 制 高 中 升 中 專 二 年 制 - - 初 中 升 中 專 三 年 制 1,020 59 學 程 單 位 初 中 升 中 專 四 年 制 1,260 73 學 程 單 位 195-225 405-435 510-540 510-5402 共 同 課 程 13-15 學 程 單 位 20-22 學 程 單 位 25-27 學 程 單 位 5-27 學 程 單 位 基 礎 和 專 495-525 1,005-1,050 1,005-1,050 1,080-1,095 業 課 程 29-31 學 程 單 位 58-61 學 程 單 位 58-61 學 程 單 位 62-63 學 程 單 位 實 習 課 程 360-495 8-11 學 程 單 位 765-990 810-990 1,170-1,215 17-22 學 程 單 位 18-22 學 程 單 位 26-27 學 程 單 位 高 中 升 中 職 一 年 制 高 中 升 中 職 二 年 制 高 中 升 高 等 二 年 制 高 中 升 高 等 三 年 制 - - - - 210 210 450 450 1,200 2,340 2,205 3,300 合 計 50-57 學 程 單 位 95-105 學 程 單 位 160-169 學 程 單 位 186-190 學 程 單 位 1,410 2,550 2,655 3750 資 料 來 源 :BGDĐT. (2010). Về chương trì nh khungt trung cấ p chuyên nghiệ p (pp.11-13). Hà Nội: BGDĐT.; BLĐTBXH. (2008). Về chương trì nh khung trì nh độ trung cấ p nghệ, chương trì nh khung trì nh độ cao đẳ ng nghê (pp.14-16). Hà Nội: BGDĐT. 除 上 述 整 體 理 論 和 實 作 課 程 比 例 有 差 異 外, 各 校 在 各 科 目 中 所 包 括 之 理 論 和 實 作 內 容 比 例 也 可 能 有 所 差 異 如 同 樣 是 高 中 畢 業 進 入 中 專 會 計 專 業, 以 共 同 課 程 之 外 語 和 資 訊 科 目 部 份, 富 安 高 等 工 業 學 校 (Trường Cao đẳng công nghiệp Phúc Yên)(2011) 之 外 語 課 程 為 8 學 程 單 位, 全 部 理 論 課 程, 計 120 節 ; 資 訊 課 程 為 4 學 程, 包 括 45 節 理 論 課 程 和 15 節 實 作 課 程 ; 在 峴 港 工 藝 高 等 學 校 (Trường Cao đẳng Bá ch khoa Đà Nẵ ng)(2011) 中 專 會 計 科, 外 語 課 程 為 5 學 程 單 位, 包 括 60 節 理 論 課 程 和 30 節 實 作 課 程 ; 資 訊 課 程 則 為 3 學 程 單 位, 包 括 30 節 理 論 課 程 和 30 節 實 作 課 程 表 5 越 南 各 類 技 職 學 校 共 同 課 程 規 劃 表 課 程 / 學 制 高 中 升 中 專 一 年 制 高 中 升 中 專 二 年 制 初 中 升 中 專 三 年 制 初 中 升 中 專 四 年 制 高 中 升 中 職 一 年 制 高 中 升 中 職 二 年 制 高 中 升 高 等 高 中 升 高 等 二 年 制 三 年 制 政 治 45 90 120 120 30 30 90 90 法 律 15 30 30 30 15 15 30 30 ( 續 下 頁 )

越 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分 析 林 志 忠 11 課 程 / 學 制 高 中 升 中 專 一 年 制 高 中 升 中 專 二 年 制 初 中 升 中 專 三 年 制 初 中 升 中 專 四 年 制 高 中 升 中 職 一 年 制 高 中 升 中 職 二 年 制 高 中 升 高 等 高 中 升 高 等 二 年 制 三 年 制 資 訊 30 60 60 60 30 30 75 75 外 語 45 90 120 120 60 60 120 120 體 育 30 60 60 60 30 30 60 60 國 防 教 育 30 75 120 120 45 45 75 75 選 修 30 30 30 30 - - - - 合 計 225 435 540 540 210 210 450 450 資 料 來 源 :BGDĐT. (2010). Về chương trì nh khungt trung cấ p chuyên nghiệ p (pp.11-13). Hà Nội: BGDĐT.; BLĐTBXH. (2008). Về chương trì nh khung trì nh độ trung cấ p nghệ, chương trì nh khung trì nh độ cao đẳ ng nghê (p.14-16). Hà Nội: BGDĐT. 另 外, 招 收 初 中 畢 業 生 的 中 專 或 中 級 職 業 學 校 原 則 上 均 較 招 收 高 中 生 之 學 制 多 1 年, 此 1 年 原 則 上 即 以 補 修 高 中 相 關 之 普 通 文 化 課 程 為 主 以 三 年 制 和 四 年 制 之 中 職 和 中 專 為 例, 分 別 須 增 加 1,020 節 和 1,260 節 之 普 通 文 化 課 程 有 鑑 於 高 中 3 年 課 程 濃 縮 成 1 年 的 要 求, 越 南 政 府 強 調 必 須 依 職 業 類 科 的 組 別 進 行 差 異 性 規 劃 若 屬 於 第 一 組 之 工 程 技 術 經 濟 類 科 和 文 學 科 系 者, 必 須 補 修 數 學 物 理 化 學 和 文 學 等 普 通 文 化 課 程 ; 第 二 組 之 農 林 漁 衛 生 和 體 育 科 系 者, 則 必 須 補 修 數 學 物 理 化 學 和 語 文 等 普 通 文 化 課 程 ; 至 於 第 三 組, 藝 術 文 化 旅 遊 行 政 和 法 律 等 科 系 者, 則 以 補 修 數 學 物 理 化 學 語 文 歷 史 和 地 理 等 普 通 文 化 課 程 這 些 課 程 的 時 數 也 會 隨 著 各 組 別 和 修 課 年 限 的 差 異 而 有 不 同 ( 參 見 表 6)(BGDĐT, 2010; BLĐTBXH, 2008) 表 6 中 專 不 同 組 別 與 年 制 之 普 通 文 化 課 程 規 劃 表 科 目 / 組 別 第 一 組 第 二 組 第 三 組 三 年 制 四 年 制 三 年 制 四 年 制 三 年 制 四 年 制 數 學 360 480 360 360 270 315 物 理 210 240 90 180 90 90 ( 續 下 頁 )

12 教 育 資 料 集 刊 第 63 輯 2014 各 國 技 職 教 育 科 目 / 組 別 第 一 組 第 二 組 第 三 組 三 年 制 四 年 制 三 年 制 四 年 制 三 年 制 四 年 制 化 學 210 240 195 240 90 90 生 物 0 0 135 180 0 0 語 文 240 300 240 300 300 405 歷 史 0 0 0 0 135 180 地 理 0 0 0 0 135 180 合 計 1,020 1,260 1,020 1,260 1,020 1,260 資 料 來 源 :BGDĐT. (2010). Về chương trì nh khungt trung cấ p chuyên nghiệ p (pp.11-13). Hà Nội: BGDĐT. 一 般 而 言, 越 南 各 技 職 學 校 的 評 量 方 式 皆 類 似, 除 針 對 基 礎 和 專 業 理 論 和 實 作 課 程, 分 以 筆 試 和 實 作 方 式 進 行 評 量 外, 還 需 以 筆 試 對 政 治 課 程 進 行 評 量 另 外, 初 中 生 修 習 的 相 關 課 程 也 需 對 普 通 文 化 課 程 進 行 筆 試 ( 參 見 表 7)(BLĐTBXH, 2011) 表 7 越 南 各 類 型 技 職 教 育 之 評 量 設 計 表 項 目 科 目 方 式 時 間 備 註 1 普 通 文 化 : 數 學 物 理 化 學 筆 試 各 180 分 初 中 生 2 政 治 筆 試 180 分 3 專 業 理 論 課 程 筆 試 180 分 4 專 業 實 作 課 程 實 作 60 分 資 料 來 源 :BLĐTBXH. (2011). Quy đị nh chương trì nh khung trì nh độ trung cấ p nghệ, chương trì nh khung trì nh độ cao đẳ ng nghệ cho mộ t số nghệ thuộ c cá c nhó m nghệ công nghệ k ỹ thuậ t cơ khí -mỹ thuậ t ứ ng dụ ng-kế toá n, kiể m toá n-công nghệ thông tin (p.5). Hà Nội: BGDĐT. 參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之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雖 然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明 顯 區 分 為 初 中 高 級 之 體 系, 但 在 眾 多 訓 練 機

越 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分 析 林 志 忠 13 構 交 錯 組 織 的 情 形 下, 形 成 多 元 與 複 雜 的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對 於 越 南 政 府 原 本 欲 達 成 的 技 職 教 育 目 標, 呈 現 諸 多 問 題 與 困 境 一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設 計 複 雜 與 多 元 的 升 學 進 路 雖 然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包 括 中 專 初 級 中 級 和 高 等 職 業 各 類 型 教 育 或 培 訓, 且 分 別 由 中 專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中 職 和 高 等 學 校 負 責, 然 其 相 關 的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卻 非 常 複 雜 與 多 元 此 乃 囿 於 越 南 各 級 或 各 類 型 學 校, 往 往 經 主 管 機 關 同 意 後, 即 可 招 收 其 他 類 型 與 層 級 為 學 生, 進 行 教 育 培 訓 如 一 般 大 學 (đạ i học ) 或 高 等 (cao đẳ ng) 院 校, 經 越 南 教 育 相 關 單 位 同 意 後, 也 可 以 擔 負 高 職 中 職 與 中 專 職 業 教 育 培 訓 ; 至 於 高 等 職 校 和 中 專, 也 可 同 時 培 訓 中 級 職 業 教 育 人 員 (BGDĐT, 2011; Quố c Hộ i, 2006) 升 學 進 路 的 開 通, 使 目 前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升 學 進 路 異 常 的 複 雜 與 多 元 如 圖 2 所 示, 越 南 初 中 畢 業 生, 可 分 別 選 擇 中 職 中 專 與 高 中 學 校 就 讀, 也 可 以 進 入 大 學 或 高 等 院 校 之 中 專 或 中 職 系 統 ; 而 越 南 高 中 畢 業 生, 除 可 選 擇 中 職 與 中 專 學 校 外, 也 可 進 入 高 等 職 校 就 讀, 另 外 在 大 學 與 高 等 院 校 之 中 職 中 專 與 高 職 課 程, 也 是 越 南 高 中 生 可 以 選 讀 的 範 圍 ; 至 於 越 南 之 中 職 和 中 專 畢 業 生, 還 可 以 進 入 高 等 職 校, 或 大 學 與 高 等 院 校 之 高 等 職 校 系 統 就 讀 ; 最 後, 不 論 在 哪 類 學 校 之 中 職 中 專 高 等 職 校 課 程 畢 業 生, 還 可 參 加 越 南 大 學 聯 考, 轉 入 一 般 大 學 與 高 等 院 校 (BGDĐT, 2006, 2012b; Quố c Hộ i, 2006) 此 外, 依 2012 年 第 55 號 規 定, 高 等 職 業 畢 業 生 還 可 如 同 高 等 院 校 學 生, 插 班 大 學 正 規 課 程 (BGDĐT, 2012a)

14 教 育 資 料 集 刊 第 63 輯 2014 各 國 技 職 教 育 圖 2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圖 資 料 來 源 :BGDĐT. (2012b). Tuyển sinh đại học, cao đẳng hệ chính quy (pp.3-4). Hà Nội: BGDĐT.; Quố c Hộ i. (2006). Luật dạy nghề (pp.1-17). Hà Nội: Quố c Hộ i. 二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問 題 面 對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複 雜 與 多 元 之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雖 然 在 政 府 課 程 統 一 規 範 的 計 畫 框 架 中, 各 級 學 校 科 系 之 設 置, 充 分 展 現 出 初 中 高 級 職 校 的 銜 接 性, 即 不 論 初 中 高 級 的 職 業 課 程, 均 規 劃 工 商 農 家 事 海 事 水 產 藝 術 社 會 人 文 自 然 科 學 醫 藥 環 保 與 國 防 等 類 課 程 同 時 學 期 中 之 共 同 課 程 基 礎 和 專 業 實 習 等 主 要 學 習 活 動 項 目, 也 有 其 一 致 性 (Thủ T ướ ng Chí nh Phủ, 2009) 但 整 個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還 存 在 許 多 問 題, 包 括 無 法 顧 及 學 生 起 點 行 為,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特 色 失 焦, 以 及 技 職 教 育 管 理 權 責 的 混 亂, 導 致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成 效 難 以 提 升 ( 一 ) 複 雜 與 多 元 的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無 法 顧 及 學 生 起 點 行 為 從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複 雜 與 多 元 的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產 生 無 法 顧 及 學 生 起 點 行 為 的 問 題 就 初 高 中 畢 業 生 可 同 時 申 請 中 專 和 中 職 學 校 而 言, 初 中 畢 業 生 往 往 只 須 補 修 1 年 普 通 文 化 課 程 後, 即 能 與 高 中 畢 業 生 修 習 相 同 的 基 礎 與 專 業 課 程 如 在 富 安 高 等 工 業 學 校 之 會 計 科, 初 中 畢 業 生 三 年 制 和 高 中 畢 業 生 二 年 制 之 課 程, 主 要 差 異 即 在 於 80 學 程 單 位 之 數 學 物 理 化 學 和 文 學 等 普 通 文 化 課 程, 至 於 在 基 礎 和 專 業 之 會 計 課 程 則 完 全 一 樣 (Trường Cao đẳng công nghiệp Phúc Yên,

越 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分 析 林 志 忠 15 2011) 只 是 能 僅 用 1 年 普 通 文 化 課 程 之 修 習, 如 何 能 齊 一 初 中 和 高 中 畢 業 生 之 起 點 行 為? 其 次, 高 等 職 校 可 以 招 收 中 職 中 專 和 高 中 畢 業 生 進 行 培 訓, 此 時 越 南 政 府 仍 僅 以 修 業 年 限, 試 圖 補 足 各 類 不 同 生 源 間 起 點 行 為 的 落 差 (BLĐTBXH, 2011; Quố c Hộ i, 2006) 試 想 : 中 職 和 中 專 學 生 在 普 通 文 化 課 程 落 後 一 般 高 中 生 約 2 年, 而 高 中 學 生 在 基 礎 與 專 業 課 程, 又 約 落 後 期 中 職 與 中 專 學 生 2 年, 彼 此 的 起 點 行 為 也 各 不 相 同 再 者, 越 南 中 專 屬 教 育 培 訓 部 負 責, 各 類 課 程 中 僅 須 以 50-75% 規 劃 實 作 或 實 習 課 程, 相 較 於 中 職 強 調 以 70%-85% 實 作 課 程, 明 顯 較 少 此 即 越 南 一 般 稱 中 專 為 職 業 教 育, 凸 顯 其 較 重 理 論 的 特 性, 而 對 中 職 學 校 稱 之 為 職 業 培 訓, 表 示 較 為 重 視 實 作 課 程 在 共 同 與 專 業 課 程, 也 呈 現 中 職 較 中 專 著 重 專 業 課 程 (2,340 節 >1,770-2,040 節 ), 而 中 專 則 較 中 職 在 共 同 課 程 分 配 的 時 數 較 多 (405-435 節 >210 節 ), 但 兩 類 學 校 畢 業 生 皆 可 以 同 時 進 入 高 等 職 校 就 讀, 這 顯 然 又 是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中 學 生 起 點 行 為 差 異 的 問 題 (BGDĐT, 2010; BLĐTBXH, 2008) 最 後, 依 越 南 政 府 之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凡 是 中 職 中 專 高 中 和 高 等 職 學 校 學 生, 均 可 同 時 參 加 大 學 和 高 等 學 校 之 升 學 考 試, 進 入 大 學 就 讀 (BGDĐT, 2012ba) 只 是 中 職 中 專 和 高 等 職 校 彼 此 間 的 學 習 狀 況 各 不 相 同, 何 以 能 如 此 安 排 升 學 進 路? 若 與 高 中 學 生 之 學 習 課 程 相 較, 技 職 教 育 與 培 訓 學 生 之 學 習 與 能 力 大 大 不 足, 彼 此 的 起 點 行 為 也 大 有 不 同 ( 二 ) 複 雜 與 多 元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造 成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特 色 的 失 焦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特 色, 主 要 展 現 在 主 要 學 習 活 動 中 之 主 要 課 程, 而 主 要 課 程 中 又 以 共 同 課 程 基 礎 和 專 業 實 習 課 程 為 技 職 教 育 的 主 體 原 則 上, 越 南 政 府 對 中 專 和 中 高 職 學 校 各 有 不 同 的 技 職 教 育 目 標, 其 中, 中 專 和 中 職 以 技 職 教 育 和 技 職 訓 練 來 區 隔, 而 高 職 又 以 團 隊 合 作 和 創 新 應 用 有 別 與 中 職 教 育 目 標, 這 些 目 標 將 由 上 述 各 類 課 程 的 實 施 予 以 實 現 (BGDĐT, 2001; Quố c Hộ i, 2006) 然 搭 配 前 述 複 雜 與 多 元 的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整 個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的 特 色 著 實 無 法

16 教 育 資 料 集 刊 第 63 輯 2014 各 國 技 職 教 育 實 現 其 中 除 了 因 複 雜 與 多 元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無 法 顧 及 學 生 之 起 點 行 為, 而 導 致 課 程 實 施 的 困 境 外, 更 囿 於 部 分 課 程 實 施 的 特 殊 目 的, 而 使 該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特 色 失 焦 其 中, 又 以 在 大 學 與 高 等 院 校 開 設 之 中 高 職 與 中 專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為 甚, 一 方 面 施 教 者 乃 大 學 或 高 等 院 校 教 師, 同 時 修 課 的 目 的, 又 期 待 能 在 未 來 抵 免 大 學 課 程 試 想, 若 依 此 的 課 程 規 劃, 如 何 能 實 現 技 職 教 育 目 標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設 計 表 面 上 須 依 照 政 府 規 範 之 計 畫 框 架 為 範 本, 就 算 是 選 修 課 程 也 必 須 以 政 府 規 範 為 主, 學 校 欠 缺 規 劃 的 自 主 權 (BGDĐT, 2010; BLĐTBXH, 2008) 然 另 一 面 向, 整 個 課 程 設 計 之 具 體 實 施, 又 具 有 很 大 的 彈 性, 導 致 課 程 實 施 無 法 有 效 達 成 原 先 的 教 育 目 標 基 此,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設 計 與 實 施, 面 臨 中 央 集 權 與 過 分 彈 性 的 雙 重 困 境 這 包 括 中 央 統 籌 規 劃 的 課 程 計 畫 框 架, 因 缺 乏 對 社 會 文 化 脈 動 的 考 量, 使 相 關 課 程 設 計 無 法 有 效 適 應 市 場 經 濟 之 需 求 ( Vocational schools lack money to produce qualified workers., 2009) 另 一 方 面, 越 南 諸 多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的 實 施, 往 往 因 授 課 教 師 過 度 彈 性 施 教, 使 理 論 課 程 不 深 入, 實 習 課 程 欠 缺 實 質 意 義 ( Students complain about quality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2009), 此 結 果 是 學 生 畢 業 後 經 常 必 須 再 訓 練, 才 能 在 企 業 界 工 作 ( The youth keep indifferent to vocational schools., 2009) ( 三 ) 複 雜 與 多 元 的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造 成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管 理 權 責 混 亂 1987 年 前, 越 南 中 央 有 3 個 與 教 育 有 關 機 構, 包 括 教 育 部 (Bộ Giáo Dụ c ) 高 等 與 中 等 技 術 教 育 部 (Bộ Cao Đẳng và Trung Cấp Nghề) 與 職 業 訓 練 部 (Bộ Dạ y Nghề ) 1987 年 與 職 業 教 育 有 關 的 後 兩 者, 合 併 為 高 等 技 術 與 職 業 教 育 部 (Bộ Cao Đẳng, Kỹ Thuật, Giáo Dục Dạ y Nghề ),1990 年 再 與 教 育 部 合 併 為 教 育 培 訓 部, 負 責 全 國 各 級 教 育 之 整 合 至 1998 年, 越 南 為 有 效 資 源 運 用, 職 業 與 技 術 培 訓 再 轉 由 勞 動 榮 軍 與 社 會 部 負 責, 以 確 保 各 層 級 技 職 教 育 培 訓 的 聯 通 (Kelly, 2000; Ngo, 2006) 只 是, 複 雜 與 多 元 的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不 但 無 法 彰 顯 相 關 管 理 權 責 的 劃 分, 更 易 形 成 技 職 教 育 與 培 訓 多 頭 管 理 的 問 題, 令 學 校 或 學 生 無 所 適 從

越 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分 析 林 志 忠 17 表 8 2005-2008 年 越 南 技 職 學 校 和 學 生 數 統 計 表 單 位 : 所 / 人 年 份 2005 2006 2007 2008 培 訓 機 構 數 量 >1,640 >1,869 >1,936 >2,028 專 業 學 校 大 專 院 校 62 90 中 高 級 學 校 236 262 104 214 其 他 學 校 138 40 訓 練 中 心 404 607 632 684 其 他 機 構 >1,000 >1,000 >1,000 >1,000 學 生 數 1,207,000 1,340,000 1,436,000 1,538,000 正 規 學 生 大 專 60,000 230,000 260,000 305,500 中 高 級 198,000 短 期 與 初 級 學 生 977,000 1,080,000 1,131,000 1,280,000 資 料 來 源 :Australian Educational International (n.d.). Vocational education & training in Vietnam background (p.6). Retrieved form https://aei.gov.au/internationalnetwork/vietnam/ publications/documents/vet%20background%20-%20 for%20aei%20website.pdf 從 當 前 越 南 有 多 少 辦 理 技 職 教 育 機 構? 培 訓 多 少 學 生? 均 很 難 精 準 的 統 計, 從 此 即 可 感 受 職 權 的 混 亂 越 南 網 (Vietnamnet) 新 聞 曾 在 2011 年, 宣 稱 全 越 有 123 所 高 職 與 300 所 中 職 學 校 ( Vocational schools face declining enrolments., 2011);2012 年 又 宣 稱 越 南 有 超 過 450 所 職 業 學 校 和 900 家 職 訓 機 構, 課 程 超 過 800 種 ( Vulnerable vocational schools losing students to universities., 2012) 至 於 勞 動 榮 軍 與 社 會 部 2008 年, 則 宣 稱 至 2008 年 止, 技 職 教 育 相 關 培 訓 機 構 超 過 2,028 個, 其 中 包 括 大 專 院 校 90 所 中 高 級 學 校 214 所 其 他 學 校 40 所 訓 練 中 心 684 所, 及 其 他 機 構 超 過 1,000 所 至 於 學 生 數 大 專 以 上 層 級 60,000 萬 人, 中 高 層 級 198,000 人, 短 期 培 訓 128 萬 人, 合 計 153 萬 人 ( 參 見 表 8) 還 有 另 有 一 項 統 計 宣 稱,2000 年 和 2010 年 職 業 學 校 學 生, 從 182,994 人 增 加 至 685,163 人 ( Vietnam needs a revolution in vocational training., 2011) 如 此 紛 雜 的 數 字 統 計, 正 表 明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管 理 權 責 的 混 亂, 若 再 加 上 技 職 學 校 普 遍 缺 乏 師 資

18 教 育 資 料 集 刊 第 63 輯 2014 各 國 技 職 教 育 設 備 與 經 費, 自 然 產 生 教 學 品 質 難 以 有 效 提 升 的 問 題 ( Vocational schools continue to seek students., 2010; Vocational schools suffer from lack of teachers., 2010) 三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困 境 造 成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升 學 進 路 問 題 的 主 因 乃 基 於 其 發 展 困 境, 包 括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的 內 部 和 外 部 困 境 兩 部 分 ( 一 ) 就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內 部 困 境 : 主 要 導 源 於 越 南 人 普 遍 認 為 書 讀 得 愈 高, 愈 容 易 成 功 的 想 法 ( Investing in university education is now in fashion., 2013) 若 能 讀 高 中 者, 不 要 只 停 留 在 初 中 ; 若 能 讀 大 學 者, 不 要 停 留 在 高 中 ; 特 別 是 技 職 教 育 並 非 主 流 學 制, 因 而 社 會 長 期 忽 略 技 職 教 育, 使 一 般 學 生 認 為 選 擇 職 校 是 最 壞 的 打 算 ( Junior colleges can no longer exist?, 2013) 如 根 據 越 南 教 育 研 究 院 (Viet Nam Institute of Educational Sciences,VNIES)2010 年 調 查,85% 的 高 中 畢 業 生 想 讀 大 學,56% 的 學 生 想 重 考, 但 只 有 8% 的 學 生 考 慮 讀 職 校 ( Vulnerable vocational schools losing students to universities., 2012) 越 南 各 技 職 學 校 本 身 分 布 不 均, 再 加 上 師 資 設 備 與 經 費, 及 學 生 起 點 行 為 之 差 異 及 共 同 課 程 基 礎 和 專 業 實 習 課 程 等 實 施 困 境, 各 類 技 職 教 育 辦 學 成 效 受 到 質 疑 未 能 達 成 各 技 職 院 校 之 招 生 與 教 學 任 務, 迫 使 各 校 往 下 招 收 初 中 畢 業 生, 以 擴 增 生 源 如 依 越 南 網 之 統 計 分 析,2011 年 大 部 分 登 記 就 讀 職 校 的 學 生 都 畢 業 自 初 中, 來 自 高 中 的 學 生 相 對 有 限 ( Vocational schools thirst for students getting more serious., 2011) 又 如 光 中 (Quang Trung) 職 業 訓 練 學 校 校 長 表 示, 2009 年 初 中 生 源 增 加 23%, 但 高 中 畢 業 生 源 則 無 較 大 優 勢 ( HCM City ocational colleges thrive., 2009) 因 而 衍 生 各 類 學 校 生 源 混 亂 班 級 類 型 眾 多 之 複 雜 的 升 學 進 路 現 象 為 解 決 此 困 境, 越 南 永 福 (Vinh Phuc) 省 教 育 培 訓 廳, 在 2012 年 強 迫 省 內 高 中 應 拒 絕 讓 程 度 較 低 的 學 生 報 考 大 學, 且 規 定 應 有 30-35% 高 中 畢 業 生 進 入 職 校,2013 年 此 一 比 例 還 應 提 高 至 40%-45%( High schools fail to give job career guidance., 2012) 此 舉 雖 惹 來 不 少 爭 議, 但 也 凸 顯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發

越 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分 析 林 志 忠 19 展 的 內 部 困 境 ( 二 ) 就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的 外 在 困 境 部 分 : 正 當 越 南 大 張 旗 鼓 廣 設 大 學 或 高 等 學 校 之 際, 因 越 南 欠 缺 詳 細 的 擴 展 計 畫, 使 越 南 大 學 也 開 始 出 現 招 生 不 足 的 現 象 若 再 加 上 一 般 越 南 大 專 院 校 均 須 另 闢 財 源, 以 彌 補 學 校 財 政 的 不 足, 迫 使 越 南 政 府 網 開 一 面, 於 2007 年 也 允 許 高 等 和 大 學 得 開 辦 高 等 中 專 或 中 職 教 育 ( Vocational schools thirst for students getting more serious., 2011) 以 胡 志 明 市 為 例, 雖 已 有 44 所 職 校, 卻 有 近 50 所 大 學 擁 有 職 業 訓 練 機 制 ( Universities encroach on vocational school s territory, 2011) 然 如 前 述, 越 南 學 子 普 遍 希 望 就 讀 大 學, 且 對 職 業 學 校 印 象 不 佳 ( Vocational schools face declining enrolments?, 2011); 再 加 上 這 些 大 學 或 高 等 院 校 開 設 之 職 業 相 關 課 程, 均 強 調 學 生 升 讀 大 學 時 可 辦 理 學 分 抵 免 ( Vocational schools get crushed by universities when scrambling for students?, 2012), 相 較 於 其 他 職 校 更 易 做 為 升 讀 大 學 的 跳 板 ( Investing in university education is now in fashion., 2013) 因 而 出 現 某 些 大 學 的 職 訓 課 程 爆 班, 學 生 人 數 高 達 千 名, 但 傳 統 職 校 招 生 人 數 卻 年 年 下 降 ( Universities encroach on vocational school s territory, 2011) 如 2011 年 復 越 (Khoi Việt ) 職 校 觀 光 (tourism) 科 無 學 生 註 冊 ; 文 朗 (Van Lang) 職 業 學 院 招 生 名 額 為 1,500 名, 但 僅 有 40 名 學 生 註 冊 ( Vocational schools face declining enrolments., 2011) 而 越 南 政 府 2012 年 原 本 估 計 會 有 190 萬 名 學 生 進 入 各 類 型 職 業 學 校, 但 因 大 學 招 生 政 策 的 改 變, 學 生 銳 減 為 110 萬 名 ( Vulnerable vocational schools losing students to universities, 2012), 迫 使 許 多 職 校 關 閉 部 分 校 園, 以 減 少 開 銷 ( Vocational schools thirst for students getting more serious., 2011) 雖 然 此 等 亂 象 已 使 越 南 政 府 重 視 檢 討 大 學 與 高 等 院 校 開 辦 職 業 訓 練 的 規 定, 且 預 計 自 2017 年 停 止 相 關 課 程 的 開 設 但 因 開 辦 職 業 教 育, 為 各 大 學 或 高 等 學 校 擴 增 財 源 的 重 要 途 徑, 因 而 各 校 不 但 無 意 減 招 ( Vocational schools get crushed by universities when scrambling for students?, 2012), 甚 至 還 有 未 經 允 許, 私 自 招 收 職 校 等 級 學 生 ( Schools break rules on enrolling skills training graduates?, 2013)

20 教 育 資 料 集 刊 第 63 輯 2014 各 國 技 職 教 育 此 等 多 元 且 紛 亂 的 職 業 教 育 課 程, 使 越 南 在 統 計 各 類 技 職 教 育 發 展 難 有 的 精 準 數 字 肆 結 論 及 建 議 一 結 論 整 體 而 言, 目 前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之 各 類 型 訓 練 機 構, 組 成 一 個 複 雜 與 多 元 的 升 學 進 路, 且 在 初 級 中 職 高 職 與 中 專 學 校 類 型 中, 設 置 一 貫 的 科 系 與 統 一 的 課 程 框 架 從 共 同 課 程 基 礎 和 專 業 課 程 實 習 課 程 與 評 量 機 制 的 規 劃, 不 但 形 塑 出 由 初 級 中 級 到 高 等 之 技 職 教 育, 同 時 在 此 之 上, 還 能 與 大 學 與 高 等 院 校 有 所 連 通, 以 進 一 步 培 養 更 高 的 學 位 只 是 實 質 上,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複 雜 與 多 元 之 升 學 進 路 發 展, 有 許 多 乃 迫 於 內 外 在 環 境 壓 力, 而 採 行 的 權 宜 作 法 這 些 權 宜 性 作 法, 雖 然 暫 時 提 供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所 需 的 生 源 及 辦 學 的 基 礎 但 長 久 來 看, 如 此 作 為 不 但 無 法 顧 及 各 類 學 生 之 起 點 行 為, 使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特 色 喪 失, 無 法 有 效 提 升 整 體 辦 學 績 效, 使 得 原 本 體 質 不 佳 的 技 職 學 校 辦 學 環 境 更 快 速 崩 解 再 加 上 管 理 權 責 混 淆 的 現 象, 更 令 整 個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雪 上 加 霜 二 建 議 本 文 針 對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體 系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對 我 國 技 職 教 育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與 技 職 教 育 前 進 越 南 招 生 分 別 提 出 下 列 建 議 : ( 一 ) 對 我 國 技 職 教 育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建 議 1. 技 職 教 育 多 元 升 學 進 路 的 通 暢, 不 應 損 及 原 有 學 校 教 育 目 標 的 實 現, 特 別 是 普 通 教 育 和 技 職 教 育 體 系 互 通 的 進 路 設 計, 更 應 防 止 任 一 類 學 校 特 色 的 偏 離 我 國 目 前 技 專 院 校 的 發 展, 部 分 顯 現 出 朝 學 術 性 發 展 的 趨 勢, 值 得 注 意 2. 任 何 多 元 升 學 進 路 的 設 計, 必 須 搭 配 多 元 與 個 別 化 課 程 設 計, 以 充 分 滿 足 差 異 化 學 子 的 需 求, 否 則 多 元 化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僅 能 有

越 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分 析 林 志 忠 21 表 面 效 果 而 無 實 質 成 效 我 國 目 前 技 專 校 院, 可 同 時 招 收 來 自 高 中 與 高 職 的 學 生, 然 若 在 課 程 設 計 或 教 學 輔 導 上, 無 任 何 差 異 化 的 教 學 設 計 與 輔 導, 其 教 學 成 效 將 令 人 質 疑 ( 二 ) 對 我 國 技 職 教 育 前 進 越 南 招 生 之 建 議 面 對 辦 學 欠 佳 的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與 培 訓, 我 國 秉 持 優 異 的 技 職 教 育 傳 統, 的 確 有 向 越 南 輸 出 的 優 勢 特 別 就 當 前 越 南 整 個 技 職 教 育 體 系 與 升 學 進 路 設 計 之 背 景, 我 國 技 專 校 院 積 極 對 越 南 進 行 技 職 教 育 的 輸 出, 或 是 吸 引 越 南 學 子 至 我 國 就 讀 技 職 教 育, 應 思 考 下 列 五 大 策 略 : 1. 可 分 別 針 對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既 有 科 系 或 不 足 科 系 進 行 招 生 由 前 述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類 別 與 科 系 之 設 置 而 言, 目 前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與 我 國 技 職 科 系 有 明 顯 地 差 異 越 南 以 基 礎 產 業 者 居 多, 而 我 國 則 在 服 務 業 有 較 多 發 展 因 而 整 個 招 生 策 略 或 經 驗 傳 承, 一 方 面 可 以 越 南 既 有 科 別 進 行 提 升 教 育 品 質 之 招 生, 另 一 方 面 也 可 以 針 對 越 南 目 前 較 為 缺 乏 之 科 系, 如 設 計 餐 旅 等 科 系 進 行 新 興 領 域 的 擴 展 2. 應 精 準 掌 握 主 要 招 生 對 象 若 僅 以 學 歷 來 論, 越 南 之 中 職 中 專 高 職 和 高 中 生, 皆 可 為 我 國 技 專 院 校 招 生 的 對 象 然 若 以 學 術 能 力 表 現 來 看, 高 中 生 應 優 於 中 專 生, 而 中 專 生 應 再 優 於 中 職 生 惟 若 採 實 作 技 能 導 向, 則 中 職 生 較 中 專 生 之 基 礎 訓 練 為 多 至 於 高 職 學 生 雖 可 能 在 學 業 能 力 和 實 作 能 力, 均 表 現 較 佳, 但 基 於 其 乃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的 學 歷, 整 個 修 業 年 限 較 受 限 制 另 外, 對 於 高 中 生 的 招 收 作 業 而 言, 著 眼 於 越 南 學 子 普 遍 較 喜 歡 學 術 性 向 課 程, 國 內 技 專 院 校 若 進 行 相 關 的 招 生 工 作, 到 底 是 維 持 其 學 術 喜 好, 還 是 導 引 入 技 職 教 育 領 域, 應 在 招 生 前 對 學 生 有 適 當 的 說 明 3. 應 加 強 設 備 師 資 與 培 養 就 業 力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之 所 以 為 人 所 忽 視, 主 要 是 因 師 資 經 費 與 設 備 不 足, 導 致 學 生 就 業 力 之 不 足 因 而, 若 是 國 內 技 專 校 院 欲 在 越 南 有 長 遠 的 招 生 績 效, 就 必 須 在 前 述 師 資 經 費 與 設 備 上 有 別 於 越 南 當 前 技 職 教 育 的 水 準, 同 時 在 學 生 就 業 力 之 表 現 上 有 突 出 的 表 現 因 此, 若 國 內 技 專 院 校 欲 至 越 南 辦 理 境 外 教 學 時, 不 能 期 待 僅 利 用 越 南 學 校 原 有 的 設 備 進 行 教 學, 而 必 須 導 入 更 新 進 與 完 整 的 教 學 設 備, 才 能 更 有

22 教 育 資 料 集 刊 第 63 輯 2014 各 國 技 職 教 育 效 教 學 若 能 配 合 臺 商 在 越 南 投 資 之 領 域, 規 劃 各 類 職 前 教 育 與 在 職 進 修 課 程, 同 時 導 入 相 關 設 備, 並 培 養 學 生 的 就 業 力, 更 易 展 現 相 關 課 程 的 號 召 力 4. 招 生 宣 導 應 直 接 進 入 高 中 中 職 中 專 與 高 職 國 內 技 專 校 院 赴 越 進 行 招 生, 常 以 越 南 大 專 院 校 為 重 點, 然 兩 類 學 生 生 源 的 基 礎 彼 此 重 疊, 難 以 讓 越 南 大 專 院 校 能 積 極 協 助 國 內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基 本 上, 高 中 中 職 中 專 和 高 職 才 是 國 內 技 專 校 院 的 生 源, 故 各 項 招 生 宣 導 應 直 接 進 入 高 中 中 職 中 專 和 高 職, 因 為 這 才 是 真 正 國 內 技 專 校 院 學 生 的 來 源 惟 若 還 希 望 與 越 南 大 學 或 高 等 學 校 進 行 合 作, 就 應 以 2+2 或 1+3 等 雙 聯 課 程 為 主 體 否 則 易 因 競 爭 關 係, 無 法 產 生 更 實 質 的 招 生 成 效 5. 應 配 合 越 南 現 有 技 職 課 程, 規 劃 適 當 的 修 業 年 限 與 內 容 對 於 我 國 赴 越 開 設 各 類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規 劃, 應 建 基 於 對 上 越 南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與 教 學 的 理 解, 規 劃 進 一 步 的 授 課 方 式 與 內 容, 包 括 適 當 修 業 年 限 的 規 劃 共 同 課 程 的 補 強 理 論 與 實 作 課 程 的 分 配 實 習 課 程 的 安 排, 以 及 評 量 方 式 的 設 計 參 考 文 獻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2012) 赴 越 南 及 泰 國 七 所 大 學 進 行 國 際 學 生 招 生 事 宜 雲 林 縣 : 作 者 National Formosa University. (2012). The recruit foreign students in seven universities of Vietnam & Thailand. Yunlin: Author. 教 育 部 (2011a) 高 等 教 育 輸 出 擴 大 招 收 境 外 學 生 行 動 計 畫 臺 北 市 : 作 者 Ministry of Education (2011a). Study-in-Taiwan enhancement program. Taipei: Author. 教 育 部 (2011b) 2011 臺 越 高 等 教 育 論 壇 暨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展 報 告 臺 北 市 : 作 者 Ministry of Education. (2011b). 2011 Taiwan- Vietnam higher education forum and exhibition report on higher education in Taiwan. Taipei: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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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教 育 資 料 集 刊 第 63 輯 2014 各 國 技 職 教 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