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 友 社 香 港 模 擬 文 憑 試 2014/15 考 生 應 考 須 知 1. 一 般 須 知 本 模 擬 文 憑 試 目 的 是 讓 考 生 熟 習 公 開 試 模 式, 提 供 一 個 評 核 能 力 的 機 會, 提 高 應 試 信 心 考 生 應 認 真 準 備 本 模 擬 文 憑 試 及 按 時 應 試 除 特 殊 情 況 外, 所 有 已 繳 付 之 考 試 費 用 將 不 設 退 款 如 有 任 何 爭 議, 學 友 社 將 保 留 最 終 決 定 權 留 意 開 考 時 間 試 場 主 任 不 會 補 償 答 題 時 間 予 遲 到 考 生 前 往 指 定 試 場 應 考 在 未 能 提 供 合 適 解 釋 下, 考 生 如 前 往 非 指 定 試 場 應 試 超 過 一 次, 其 第 二 次 及 之 後 於 非 指 定 試 場 應 考 的 科 目 會 被 扣 分 考 生 必 須 攜 帶 以 下 物 品 到 試 場 : 1. 准 考 證 正 本 及 身 分 證 正 本, 否 則 試 場 主 任 可 拒 絕 考 生 進 入 試 場 ; 2. 書 寫 文 具 ( 例 如 : 普 通 試 卷 考 試 時 所 用 的 藍 色 或 黑 色 原 子 筆 填 寫 多 項 選 擇 題 答 題 紙 的 HB 鉛 筆 等 ), 試 場 不 會 供 應 文 具 ( : 考 生 不 可 攜 帶 隱 形 墨 水 筆, 否 則 會 被 扣 分 ) 計 算 機 考 生 必 須 留 意 : 考 生 參 加 任 何 科 目 考 試 ( 除 中 國 語 文 及 英 國 語 文 科 考 試 外 ), 均 可 使 用 電 子 計 算 機, 包 括 可 輸 入 計 算 程 式 的 計 算 機 但 計 算 機 必 須 以 乾 電 池 為 能 源 操 作 時 不 發 出 聲 響 及 沒 有 印 刷 或 顯 示 圖 表 / 語 言 字 句 設 備 考 生 不 得 使 用 以 有 點 陣 顯 示 模 式 的 計 算 機 計 算 機 必 須 已 印 上 H.K.E.A.A. APPROVED 或 H.K.E.A. APPROVED 的 標 籤 考 生 攜 帶 未 有 印 上 指 定 標 籤 的 計 算 機 應 試, 會 被 扣 分 考 生 不 可 在 計 算 機 背 後 書 寫, 違 者 會 被 扣 分, 或 被 取 消 該 科 考 試 成 績 在 考 試 期 間, 考 生 必 須 將 計 算 機 蓋 / 封 套 放 置 於 手 提 包 內 或 座 位 下 若 考 生 的 計 算 機 不 能 正 常 運 作, 試 場 主 任 及 監 考 員 不 會 給 予 任 何 幫 助, 有 關 答 卷 亦 不 獲 特 別 處 理 監 考 員 會 檢 查 考 生 攜 進 試 場 的 計 算 機, 如 有 需 要, 可 能 會 取 去 作 進 一 步 檢 查 考 生 應 考 須 知 1
2. 考 生 紀 律 考 生 必 須 穿 著 端 正 服 裝 應 試, 試 場 主 任 會 拒 絕 衣 履 不 整 的 考 生 進 入 試 場 考 生 不 可 : 在 試 場 學 校 內 任 何 地 方 吸 煙 或 亂 拋 垃 圾 在 試 場 內 進 食 ( 包 括 咀 嚼 香 口 膠 ); 若 得 到 試 場 監 考 人 員 批 准, 則 可 以 飲 水 在 任 何 考 試 中, 於 試 場 內 攝 影 錄 影 或 錄 音, 否 則 會 被 扣 分 若 考 生 將 有 關 相 片 或 紀 錄 公 開 展 示, 其 科 目 成 績 會 被 降 級 考 生 如 行 為 不 檢, 或 肆 意 擾 亂 考 試 秩 序, 可 能 會 被 取 消 科 目 成 績 考 生 如 作 出 其 他 不 檢 點 的 行 為 ( 例 如 : 對 試 場 工 作 人 員 或 主 考 員 粗 暴 無 禮 多 次 違 反 試 場 工 作 人 員 的 合 理 指 示 在 答 卷 上 寫 上 粗 言 穢 語 或 不 雅 字 句 等 ), 有 關 科 目 成 績 可 被 降 級 請 細 閱 本 須 知 內 列 出 的 考 試 規 則 及 違 反 相 關 規 則 可 招 致 的 處 分 考 生 應 考 時 必 須 絕 對 遵 從 考 試 規 則 考 生 違 反 任 何 考 試 規 則 或 要 求, 將 接 受 處 分 考 生 聲 稱 受 他 人 誤 導, 以 致 違 反 任 何 考 試 規 則, 並 要 求 豁 免 相 關 處 分, 均 不 會 獲 本 社 接 納 3. 開 始 考 試 前 本 社 建 議 考 生 於 每 節 開 考 前 15 分 鐘 到 達 試 場 不 應 攜 帶 貴 重 物 品 前 往 試 場 ; 亦 不 應 將 任 何 書 籍 或 個 人 物 品 放 置 在 試 場 外, 以 免 招 致 損 失 考 生 如 遺 失 個 人 物 品, 試 場 及 本 社 概 不 負 責 考 生 必 須 按 准 考 證 上 指 定 的 座 位 編 號 就 座 當 進 入 試 場 後, 考 生 必 須 保 持 肅 靜, 不 得 談 話 打 手 勢 或 干 擾 他 人, 否 則 會 被 扣 分 開 考 前, 確 保 考 生 的 衣 袋 內 身 上 桌 上 或 抽 屜 內 沒 有 任 何 筆 記 書 籍 或 任 何 電 子 / 通 訊 器 材 例 如 :ipod 平 板 電 腦 電 子 手 帳 (PDA) 手 提 電 話 傳 呼 機 MP3 機 電 子 字 典 具 文 字 顯 示 功 能 的 手 錶 等 考 試 進 行 中, 倘 若 考 生 被 發 現 衣 袋 內 身 上 桌 上 或 抽 屜 內 有 這 些 物 品, 可 能 會 被 取 消 該 科 考 試 成 績 本 社 強 烈 勸 籲 考 生 不 要 攜 帶 手 提 電 話 進 入 試 場 考 生 如 攜 帶 手 提 電 話, 應 把 它 關 掉 ( 包 括 響 鬧 功 能 ) 並 放 於 座 位 下 的 當 眼 處, 讓 監 考 員 清 楚 看 見 本 社 亦 勸 籲 考 生 應 於 開 考 前, 先 將 手 提 電 話 的 電 池 取 出, 以 確 保 電 話 不 會 因 預 設 的 響 鬧 功 能 而 發 出 任 何 聲 響 考 生 手 提 電 話 的 鬧 鐘 或 備 有 響 鬧 功 能 的 物 品 如 在 考 試 中 途 發 出 聲 響, 其 科 目 成 績 會 被 扣 分, 甚 至 被 降 級 考 生 必 須 將 其 他 個 人 物 品 放 入 一 個 細 小 而 附 有 拉 鍊 或 鈕 扣 的 手 提 包 內, 並 : (i) 將 手 提 包 封 口 合 上 或 拉 上 拉 鍊 ; (ii) 將 手 提 包 放 在 座 位 的 椅 下 或 試 場 主 任 / 監 考 員 指 定 的 地 方 考 生 應 考 須 知 2
若 考 生 未 有 帶 備 上 述 的 手 提 包, 試 場 主 任 會 要 求 考 生 將 個 人 物 品 放 在 試 場 前 的 指 定 位 置 如 考 生 攜 帶 筆 盒 / 筆 袋, 應 將 筆 盒 / 筆 袋 內 的 文 具 取 出, 放 置 桌 上, 然 後 把 筆 盒 / 筆 袋 放 在 座 位 的 椅 下 進 入 試 場 後, 考 生 不 得 再 翻 閱 任 何 與 該 考 試 科 目 有 關 的 資 料 如 有 違 規 情 況, 考 生 在 該 科 目 / 卷 別 的 成 績 會 被 扣 分 考 生 獲 分 派 試 卷 後, 若 在 其 桌 上 抽 屜 內 衣 袋 內 或 身 上 發 現 違 規 物 品, 例 如 : 筆 記 書 籍 字 典 紙 張 及 任 何 電 子 器 材, 考 生 的 科 目 成 績 會 被 扣 分, 甚 至 可 能 被 取 消 該 科 考 試 成 績 在 考 試 進 行 中, 考 生 如 被 發 現 未 關 上 電 子 / 通 訊 器 材 ( 包 括 手 提 電 話 ), 有 關 科 目 成 績 會 被 降 級 在 考 試 進 行 中, 考 生 的 手 提 電 話 或 響 鬧 裝 備 如 發 出 聲 響, 監 考 員 會 要 求 有 關 考 生 出 示 手 提 電 話 的 通 話 紀 錄 / 短 訊 紀 錄 / 多 媒 體 短 訊 紀 錄, 並 記 下 有 關 資 料, 以 便 本 社 進 行 調 查 拒 絕 合 作 者, 監 考 員 會 撰 寫 報 告, 並 把 情 況 通 知 考 生 就 讀 之 學 校 考 生 獲 發 試 卷 後, 須 檢 查 試 卷 封 面 上 的 考 試 科 目 名 稱 及 卷 別 是 否 正 確 如 有 疑 問, 應 立 即 向 監 考 員 查 詢 未 經 指 示 前, 不 得 翻 閱 試 卷 或 開 始 作 答, 否 則 會 被 扣 分 考 生 參 加 部 分 科 目 考 試, 須 使 用 超 過 一 本 答 題 簿 ( 有 關 試 卷 封 面 會 印 有 相 關 指 示 ) 如 考 生 應 考 這 些 科 目, 考 生 必 須 根 據 試 場 主 任 的 指 示, 檢 查 獲 發 的 答 題 簿 數 量 4. 在 答 卷 上 張 貼 電 腦 條 碼 及 填 寫 試 題 編 號 A. 使 用 電 腦 條 碼 每 節 考 試 前, 每 名 考 生 會 獲 發 一 張 個 人 電 腦 條 碼 紙 每 個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均 印 有 考 生 編 號 試 場 編 號 座 位 編 號 及 科 目 / 卷 別 名 稱 考 生 應 坐 在 獲 分 配 的 座 位, 並 檢 查 獲 分 發 的 電 腦 條 碼 紙 是 否 正 確 如 有 異 常 情 況, 應 立 即 通 知 監 考 員 考 生 須 於 考 試 時 間 內 在 答 題 簿 及 試 題 答 題 簿 封 面 及 指 定 內 頁 補 充 答 題 紙 方 格 紙 上 指 定 位 置 寫 上 考 生 編 號 及 貼 上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在 語 文 科 目 聆 聽 考 試 中, 考 生 須 遵 從 錄 音 廣 播 中 指 示 在 試 題 答 題 簿 上 填 寫 考 生 編 號 及 貼 上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在 多 項 選 擇 題 考 試, 考 生 須 在 考 試 時 間 內 在 答 題 紙 上 指 定 位 置 填 上 考 生 編 號 考 生 姓 名 及 簽 署, 並 貼 上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試 場 主 任 宣 布 開 考 後, 考 生 才 可 在 答 卷 上 填 上 考 生 編 號 及 貼 上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否 則 會 被 扣 考 生 應 考 須 知 3
分 考 生 有 責 任 檢 查 是 否 已 將 正 確 的 個 人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張 貼 在 答 卷 上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使 用 不 當, 可 導 致 考 試 成 績 的 紀 錄 出 現 問 題.. 考 生 無 須 在 沒 有 選 答 的 英 國 語 文 科 卷 一 乙 部 一 / 乙 部 二 試 題 答 題 簿 的 封 面 貼 上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或 填 寫 考 生 編 號 試 場 主 任 宣 布 停 止 作 答 後, 考 生 不 會 獲 准 在 答 題 簿 / 試 題 答 題 簿 / 補 充 答 題 紙 / 方 格 紙 / 多 項 選 擇 題 答 題 紙 上 補 貼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考 生 如 未 有 按 指 示 在 答 卷 上 貼 上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會 被 扣 分 若 考 生 錯 誤 使 用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或 需 額 外 的 電 腦 條 碼 紙 貼 紙, 應 立 即 知 會 監 考 員 及 遵 從 其 指 示 處 理 有 關 情 況 考 試 完 結 時, 監 考 員 會 分 開 收 集 答 卷 及 電 腦 條 碼 紙 考 生 不 可 將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拍 攝 存 檔 或 將 剩 餘 的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帶 離 試 場, 否 則 會 被 扣 分 考 生 如 公 開 展 示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其 科 目 成 績 會 被 降 級 考 生 不 遵 從 相 關 規 則, 未 有 在 個 別 答 卷 上 貼 上 電 腦 條 碼 紙, 其 在 該 卷 別 的 成 績 會 被 扣 分 考 生 如 拍 攝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或 將 其 帶 離 試 場 並 公 開 展 示, 其 科 目 成 績 會 被 降 級 B. 在 答 卷 上 填 寫 試 題 編 號 答 題 簿 內 頁 及 補 充 答 題 紙 上 的 上 方 均 有 一 個 試 題 編 號 方 格, 考 生 可 使 用 原 子 筆 或 鉛 筆, 在 適 當 的 方 格 內 填 畫 X 號 例.. 試 題 編 號 = 3 試 題 編 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X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考 生 應 考 須 知 4
若 考 生 使 用 鉛 筆 填 畫 試 題 編 號 方 格 而 又 需 要 更 改 錯 誤, 應 以 乾 淨 的 擦 膠 ( 橡 皮 ) 擦 去 原 先 的 題 號 若 使 用 原 子 筆, 考 生 可 利 用 塗 改 液 / 改 錯 筆 塗 改, 亦 可 依 下 列 例 子 清 楚 地 更 正 : 例.. 試 題 編 號 = 12 試 題 編 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X X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除 非 試 卷 上 特 別 指 明, 否 則 考 生 每 作 答 一 條 試 題 均 須 另 開 新 頁 ( 註 : 如 一 條 試 題 包 括 若 干 部 分, 則 每 一 部 分 無 須 另 開 新 頁 ) 若 一 條 試 題 包 括 若 干 部 分, 例 如 第 一 題 包 括 a b c 三 部 分, 則 試 題 編 號 方 格 均 應 填 畫 試 題 編 號 1 考 生 不 可 將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摺 疊 刮 花 或 弄 污 ( 例 如 濺 上 塗 改 液 ) 考 生 務 必 在 每 頁 寫 有 答 案 的 答 題 簿 / 補 充 答 題 紙 上 填 畫 試 題 編 號 方 格 試 場 主 任 宣 布 停 止 作 答 後, 考 生 不 會 獲 准 填 畫 試 題 編 號 方 格 5. 考 試 進 行 中 試 場 主 任 宣 布 開 考 後, 考 生 必 須 在 答 題 簿 和 試 題 答 題 簿 ( 沒 有 選 答 的 英 國 語 文 科 卷 一 乙 部 一 / 乙 部 二 的 試 題 答 題 簿 除 外 ) 的 封 面 及 內 頁 及 多 項 選 擇 題 答 題 紙 的 指 定 位 置 填 寫 考 生 編 號 及 貼 上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若 考 生 使 用 補 充 答 題 紙 及 / 或 方 格 紙 作 答, 考 生 必 須 於 考 試 時 間 內, 在 每 一 頁 已 使 用 的 補 充 答 題 紙 及 方 格 紙 貼 上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考 試 結 束 後, 考 生 不 會 獲 得 額 外 時 間 貼 上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如 考 生 不 遵 從 有 關 規 則, 該 卷 別 會 被 扣 分 切 勿 在 答 題 簿 或 試 題 答 題 簿 封 面 或 答 案 內 寫 上 考 生 的 姓 名 或 身 分 證 號 碼, 違 者 會 被 扣 分 考 試 時 派 發 的 草 稿 紙, 考 試 完 結 時 由 監 考 員 收 回, 但 草 稿 紙 上 所 書 寫 的 任 何 文 字 或 圖 表 將 不 獲 評 閱 若 考 生 在 考 試 中 途 需 前 往 洗 手 間, 須 舉 手 通 知 監 考 員, 並 由 監 考 人 員 先 登 記 考 生 編 號 及 記 錄 考 生 離 開 試 場 前 往 洗 手 間 的 時 間 考 生 如 要 早 退, 須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及 經 監 考 員 允 許 方 可 離 開 試 場 考 試 完 結 前, 所 有 試 卷 不 得 攜 離 試 場 考 生 應 考 須 知 5
開 考 後 30 分 鐘 內 早 退 考 試 完 結 前 15 分 鐘 內 其 他 時 間 內 多 項 選 擇 題 考 試.. 數 學 ( 必 修 部 分 ) 卷 二 中 國 語 文 聆 聽 部 分 不 可 不 可 不 可 英 國 語 文 聆 聽 部 分 其 他 普 通 試 卷 可 以 * * 早 退 考 生 須 確 保 在 答 題 簿 試 題 答 題 簿 及 補 充 答 題 紙 上 填 妥 各 項 資 料, 並 在 指 定 位 置 貼 上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考 生 必 須 以 短 繩 將 答 題 簿 及 紙 張 妥 善 綁 好, 然 後 舉 手 通 知 監 考 員 所 有 早 退 考 生 均 不 可 將 試 卷 或 任 何 由 本 社 提 供 的 物 品 帶 離 試 場, 否 則 考 生 的 科 目 成 績 會 被 降 級 若 考 生 未 獲 監 考 員 允 許 而 擅 自 離 開 試 場, 會 被 扣 分 試 場 主 任 會 將 正 確 的 開 考 時 間 及 完 卷 時 間 寫 在 黑 板 / 白 板 上, 並 會 在 每 節 考 試 的 最 後 15 分 鐘 及 5 分 鐘 提 醒 考 生 該 節 考 試 的 剩 餘 時 間 ( 註 : 試 場 未 必 備 有 時 鐘, 考 生 必 須 自 備 手 錶 應 試 ) 考 生 須 遵 從 試 卷 上 的 指 示 除 在 試 卷 上 特 別 指 明 外, 本 社 建 議 考 生 使 用 藍 色 或 黑 色 原 子 筆 作 答 ; 至 於 試 題 答 題 簿 內 的 多 項 選 擇 題, 則 宜 使 用 HB 鉛 筆 作 答 在 應 考 以 中 文 作 答 的 試 卷 時, 可 用 合 乎 規 範 的 簡 體 字, 即 中 國 國 家 語 言 文 字 工 作 委 員 會 在 1986 年 10 月 頒 布 的 簡 化 字 總 表 內 所 列 的 簡 體 字 除 非 試 卷 上 特 別 指 明, 否 則 考 生 每 作 答 一 條 試 題 均 須 另 開 新 頁 ( 註 : 如 一 條 試 題 包 括 若 干 部 分, 則 每 一 部 分 無 須 另 開 新 頁 ) 紙 張 不 敷 應 用 時, 可 要 求 監 考 員 派 發 補 充 答 題 紙 或 方 格 紙 作 答 考 生 必 須 在 答 題 簿 / 補 充 答 題 紙 的 每 一 頁 上 填 畫 正 確 試 題 編 號 方 格 每 一 試 場 內 考 生 眾 多, 監 考 人 員 或 許 未 能 即 時 回 應 個 別 考 生 的 要 求 為 免 影 響 考 生 作 答 時 間, 如 有 需 要, 請 考 生 於 用 畢 答 題 簿 或 補 充 答 題 紙 前, 預 早 向 監 考 人 員 索 取 補 充 答 題 紙 考 生 應 考 須 知 6
不 得 撕 去 答 題 簿 或 試 題 答 題 簿 內 任 何 內 頁, 否 則 會 被 扣 分, 甚 至 被 取 消 全 部 考 試 成 績 考 生 必 須 以 短 繩 把 所 有 補 充 答 題 紙 及 方 格 紙 妥 善 綁 在 答 題 簿 內 考 生 必 須 在 答 題 簿 / 答 題 紙 / 試 題 答 題 簿 上 指 定 位 置 作 答 寫 於 邊 界 以 外 的 答 案, 將 不 予 評 閱 交 卷 前 應 刪 去 答 卷 內 的 草 稿 及 不 適 用 的 答 案 如 考 生 所 作 答 的 題 目 較 試 卷 的 要 求 為 多, 較 低 分 數 的 多 餘 答 案 不 會 被 計 算 在 成 績 內 為 免 浪 費 考 試 時 間, 考 生 作 答 試 題 的 數 目 不 宜 超 出 試 卷 要 求 當 試 場 主 任 宣 布 停 止 作 答, 考 生 必 須 立 即 停 止 作 答, 亦 不 可 再 手 持 文 具 或 改 動 答 卷, 包 括 張 貼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或 使 用 膠 擦 或 塡 寫 試 題 編 號 等, 否 則 試 場 主 任 或 監 考 員 會 假 定 考 生 試 圖 改 動 答 案, 考 生 會 被 扣 分 6. 多 項 選 擇 題 考 試 多 項 選 擇 題 試 卷 每 題 均 設 4 個 選 項 考 生 會 獲 發 試 題 簿 一 本 多 項 選 擇 題 答 題 紙 及 墊 底 紙 各 一 張 考 生 須 在 多 項 選 擇 題 答 題 紙 上 填 上 考 生 編 號 考 生 姓 名 及 簽 署, 並 貼 上 電 腦 條 碼 貼 紙 為 方 便 修 正 答 案, 考 生 宜 用 HB 鉛 筆 把 答 題 填 畫 在 多 項 選 擇 題 答 題 紙 上 錯 誤 答 案 可 用 潔 淨 膠 擦 將 筆 痕 徹 底 擦 去 不 要 在 一 題 中 填 畫 多 過 一 個 答 案, 否 則 該 題 答 案 將 作 廢 畫 在 試 題 簿 上 的 答 案 將 不 獲 評 閱 所 有 草 稿 應 寫 在 試 題 簿 內 或 草 稿 紙 上 切 勿 將 答 題 紙 夾 在 試 題 簿 內 在 考 試 結 束 後, 監 考 員 只 收 集 多 項 選 擇 題 答 題 紙 填 畫 每 一 個 答 案 時, 考 生 應 小 心 核 對 答 案 是 否 與 試 題 編 號 相 符 本 社 不 會 接 納 考 生 於 試 後 申 請 更 改 答 案 考 生 應 考 須 知 7
7. 語 文 科 聆 聽 考 試 須 知 A. 中 國 語 文 科 聆 聽 部 分 考 試 中 國 語 文 科 卷 五 (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 聆 聽 部 分 以 學 校 廣 播 系 統 播 放, 考 生 在 此 模 擬 試 毋 須 自 備 耳 筒 式 收 音 機 中 國 語 文 科 卷 五 (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 考 試 過 程 : 考 生 將 聽 到 以 下 指 示 :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五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正 式 開 始 考 生 須 先 聆 聽 錄 音 資 料, 在 錄 音 終 結 時, 考 生 將 聽 到 以 下 指 示 : 各 位 考 生, 錄 音 播 放 完 畢 請 利 用 尚 餘 時 間 繼 續 作 答, 直 至 試 場 主 任 宣 布 考 試 結 束 考 試 時 限 屆 滿, 試 場 主 任 宣 布 考 試 結 束 試 場 主 任 會 在 此 時 開 始 收 集 答 題 簿, 考 生 應 靜 候 試 場 主 任 通 知, 方 可 離 場 B. 英 國 語 文 科 聆 聽 部 分 考 試 The listening part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Paper 3 (Listening and Integrated Skills) will be broadcasted via school s Public Address (PA) System. You do NOT need to bring a radio with earphones in this Mock Examination. English Language Paper 3 (Listening and Integrated Skills) Examination Procedures: At the start of the listening component of the test, candidates will hear this: Hong Kong Mock Examination, English Language Paper 3, Listening and Integrated Skills. Instructions to Candidates. You should have on your desk a Part A Question-Answer Book, a Part B1 Data File with a Part B1 Question-Answer Book inserted and a Part B2 Data File with a Part B2 Question-Answer Book inserted. Do not open them until you are told to do so. Next you will hear a set of instructions which will tell you to write your Candidate Number in the space provided on Page 1 of the Question-Answer Book for Part A, and to check that the Data Files and Question-Answer Books for Parts B1 and B2 do not have any missing pages before sticking barcode labels onto the Question-Answer Books. When the test is about to begin, you will hear the following instruction: You are reminded that all examination materials will be played ONCE only. The test is divided into two parts: Part A and Part B. You should use a pencil to answer all questions in Part A. For Part B, you can use a pen or a pencil. Put up your hand now if you have any difficulties. It is not possible to handle complaints after you have taken the test (pause) The test is about to begin. 考 生 應 考 須 知 8
At the end of the listening component of the test, candidates will hear this: That is the end of the listening component of this test. You will have one hour and fifteen minutes to complete the written tasks in either Part B1 or Part B2. An announcement will be made when time is up. After one hour and fifteen minutes, the Centre Supervisor will tell you to stop writing and collect your Question-Answer Books. You should wait quietly and leave only when instructed to do so. 考 試 內 容 以 學 校 播 音 系 統 播 放 聆 聽 部 分 考 試 時 間 內, 考 生 不 得 離 開 試 場 8. 香 港 模 擬 文 憑 試 成 績 考 生 如 缺 席 應 考 科 目, 試 後 將 不 得 追 索 試 題 及 答 案 香 港 模 擬 文 憑 試 2014/15 之 考 生 成 績 暫 定 於 2015 年 1 月 下 旬 發 放 本 社 將 傳 真 領 取 成 績 單 通 知 書 予 參 與 學 校, 由 學 校 派 員 到 學 友 社 學 生 輔 導 中 心 領 取 每 名 考 生 將 獲 派 成 績 通 知 書 及 已 批 改 之 試 卷 各 一 份 本 模 擬 文 憑 試 試 題 由 資 深 教 師 小 組 撰 寫, 僅 供 考 生 作 溫 習 及 參 考 之 用, 並 無 揣 測 成 分 學 友 社 為 非 牟 利 慈 善 團 體 是 次 香 港 模 擬 文 憑 試 並 無 透 過 電 視 及 報 刊 廣 告 招 生, 同 學 只 能 透 過 學 校 報 名 敬 請 提 高 警 覺, 免 招 損 失 學 友 社 學 生 輔 導 中 心 地 址 : 九 龍 長 沙 灣 麗 閣 邨 麗 荷 樓 地 下 129 號 辦 公 時 間 : 星 期 一 至 五 09:00-22:00; 星 期 六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休 息 電 話 :2728 7999 傳 真 :2510 0539 電 郵 :hkdse@hyc.org.hk 香 港 模 擬 文 憑 試 2014/15 網 站 :http://hkmockexam.hk 考 生 應 考 須 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