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北 市 10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教 師 甄 選 介 聘 工 作 日 程 表 10.0.1 修 訂 月 日 星 期 輔 導 工 作 小 組 工 作 內 容 承 辦 單 位 各 校 應 配 合 之 工 作 備 註 1 1 寒 假 開 始 日 年 假 天 1 1 10 學 年 度 第 學 期 開 學 註 冊 日 1 19 調 查 各 國 民 小 學 ( 含 特 教 班 ) 暨 幼 兒 園 教 師 市 內 介 聘 市 外 介 聘 教 師 甄 選 代 理 代 課 教 師 筆 試 參 加 及 委 託 情 形 缺 額 掌 控 組 碧 華 國 小 市 外 介 聘 籌 備 會 議 9 1 第 1 次 教 師 缺 ( 超 ) 額 調 查, 提 供 超 額 教 師 介 聘 之 依 據 連 假 天 1. 各 校 教 評 會 暨 行 政 單 位 討 論 超 額 問 題 暨 介 聘 聯 合 甄 選 委 託 事 項. 請 各 校 於 月 19 日 ( 星 期 ) 前 將 委 託 書 於 核 章 後 以 掃 描 檔 方 式 上 傳 至 填 報 區, 正 本 留 存 各 校 保 管 ( 毋 須 寄 送 ). 預 計 月 日 ( 星 期 ) 公 告 各 校 參 加 及 委 託 情 形 各 校 至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進 行 公 務 填 報, 調 查 表 核 章 後 掃 瞄 上 傳, 正 本 留 校 備 查 缺 額 掌 控 組 碧 華 國 小 1. 地 址 : 新 北 市 重 區 華 街 10 號. 聯 絡 電 話 : (0)9 分 機 10 教 務 主 任 郭 玥 妦. 於 教 育 局 首 頁 / 教 育 公 告 / 教 師 介 聘 公 告 各 校 參 加 及 委 託 情 形 地 點 : 屏 東 縣 依 會 議 決 議 修 改 市 外 介 聘 期 程 公 告 初 試 考 區 位 置 請 初 試 場 地 組 協 助 於 教 育 局 首 頁 / 教 育 商 借 初 試 場 地 公 告 1 公 告 各 校 提 供 超 額 教 師 之 調 動 缺 額 於 教 育 局 首 頁 / 教 育 公 告 / 教 師 介 聘 公 告 1 新 北 市 10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教 師 甄 選 介 聘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確 認 新 北 市 10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暨 幼 地 點 : 本 局 第 會 議 兒 園 教 師 甄 選 簡 章 室 及 日 程 表 1 1 申 請 介 聘 他 縣 市 服 務 數 量 需 求 調 查 請 各 校 於 校 務 系 統 確 實 填 報 1
超 額 介 聘 組 各 超 額 學 校 於 下 午 時 1. 請 各 校 先 行 輔 導 調 動 教 師 填 寫 志 願 調 動 學 重 國 小 1. 地 址 : 新 北 市 重 區 和 路 段 1 前, 將 超 額 教 師 依 據 科 超 額 介 聘 組 校 0 校 1 號 目 分 別 造 冊 送 交 超 額 介 重 國 小. 請 各 校 將 名 冊. 聯 絡 電 話 :(0) 聘 組 重 國 小 先 傳 真 至 重 國 小 彙 整, 正 本 後 送 (/) 909 分 機 11 教 務 主 任 季 信 豪. 傳 真 :90 1 初 試 命 題 與 審 定 題 籌 備 會 議 教 師 甄 選 介 聘 委 員 會 確 認 簡 章 甄 選 科 目 後, 請 開 始 邀 請 地 點 : 鷺 江 國 小 初 試 命 題 與 定 審 題 委 員 公 告 超 額 教 師 介 聘 結 果 超 額 介 聘 組 重 國 小 於 教 育 局 首 頁 / 教 育 公 告 / 教 師 介 聘 公 告 0 第 次 教 師 缺 額 調 查 提 供 市 內 外 介 聘 依 據 請 各 校 於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填 報 缺 額 調 查 超 額 教 師 至 分 發 學 校 完 成 報 到 各 分 發 學 校 超 額 教 師 完 成 超 額 調 動 及 確 認 1 市 內 外 介 聘 審 查 人 員 協 調 會 議 市 外 介 聘 電 腦 作 業 人 員 研 習 公 告 各 國 小 市 內 介 聘 缺 額 市 外 介 聘 組 永 福 國 小 11 公 告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簡 章 11 1 各 縣 市 上 網 登 錄 介 聘 學 校 名 單 及 確 認 管 制 名 單 清 明 連 假 天 請 重 分 區 人 事 主 任 參 加 與 會 請 永 福 國 小 承 辦 人 員 同 與 會 請 各 校 注 意 學 校 校 名 / 附 設 幼 兒 園 1. 永 福 國 小 發 文 召 開 審 查 人 員 會 議. 地 點 ( 另 行 通 知 ) 研 習 地 點 : 屏 東 縣 教 育 局 首 頁 / 教 育 公 告 / 教 師 介 聘
1 1 教 師 提 出 市 內 介 聘 申 請 ( 欲 申 請 之 教 師 須 自 行 上 網 填 報 ) 0 市 內 介 聘 委 員 會 收 件 各 校 教 師 各 校 人 事 室 各 校 人 事 室 收 件, 並 進 行 校 內 初 審 初 審 完 畢 後, 以 學 校 為 單 位 寄 ( 送 ) 達 至, 逾 時 不 予 受 理 於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 市 內 介 聘 模 組 提 出 線 上 申 請 後, 將 紙 本 申 請 表 暨 相 關 文 件 送 各 該 人 事 室 審 查 1. 地 址 : 新 北 市 重 區 重 陽 路 段 號. 電 話 : (0)91 教 務 主 任 張 惠 玲 1 教 師 甄 選 初 試 試 務 工 作 第 1 次 籌 備 會 初 試 試 務 組 集 美 國 小 ( 主 政 ) 1. 協 調 初 試 場 地 重 國 小 ( 支 援 ) 佈 置 及 人 力 調 光 國 小 ( 支 援 ) 度 事 宜 碧 華 國 小 ( 支 援 ). 請 重 分 區 學 地 點 : 集 美 國 小 重 國 小 ( 支 援 ) 校 協 助 初 試 試 ( 支 援 ) 務 工 作 永 福 國 小 ( 支 援 ) 正 義 國 小 ( 支 援 ) 9 更 正 市 外 介 聘 學 校 名 單 市 內 介 聘 收 件 及 積 分 審 查 : 於 進 行 積 分 審 核 電 腦 建 檔 /( ) 下 午 時 補 件 截 止 積 分 審 查 小 組 請 各 校 人 事 室 及 參 加 市 內 介 聘 教 師, 手 機 保 持 暢 通, 並 隨 時 注 意 手 機 是 否 有 來 電 1. 地 址 : 新 北 市 重 區 重 陽 路 段 號. (0)91 教 務 主 任 張 惠 玲 日 申 請 市 外 介 聘 教 師 上 網 填 報 資 料 初 試 入 闈 審 定 題 會 議 各 校 教 師 各 校 人 事 室 1. 於 教 育 局 首 頁 / 教 各 校 人 事 室 收 件, 育 公 告 / 教 師 介 聘 並 進 行 校 內 初 審, 公 告 注 意 本 局 公 文 及 訊. 申 請 填 報 網 址 : 息 告 知 http://tas.kh.edu.tw 向 審 定 題 委 員 說 明 審 定 題 與 入 闈 注 意 甄 選 闈 場 組 光 復 國 小 事 項
教 師 甄 選 複 試 成 績 計 算 研 商 會 議 複 試 光 榮 國 小 9 公 告 國 小 市 內 介 聘 達 成 名 冊 於 教 育 局 首 頁 / 教 育 公 告 / 教 師 介 聘 公 告 第 次 教 師 缺 額 調 查 : 聯 合 甄 選 之 依 據 市 內 介 聘 : 1. 上 午 11:00 前, 達 成 介 聘 教 師 至 介 聘 新 學 校 接 受 審 查. 各 校 教 評 會 召 開 介 聘 教 師 審 查 會 議, 未 依 限 召 開 者 視 同 無 條 件 接 受 各 介 聘 學 校 各 校 至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進 行 公 務 填 報, 調 查 表 核 章 後 掃 瞄 上 傳, 正 本 留 校 備 查 1. 下 午 :00 前 請 各 校 回 報 教 評 會 審 查 結 果 至. 請 將 未 通 過 審 查 名 單 回 報 教 育 局 人 事 室, 傳 真 電 話 : (0)999 達 成 介 聘 教 師 應 於 上 午 11:00 前 攜 帶 達 成 介 聘 通 知 書 及 有 關 資 料 至 介 聘 新 學 校 接 受 審 查, 未 依 限 報 到 者 視 同 自 動 放 棄 1 1 市 外 介 聘 收 件 及 積 分 審 查 : 1. 市 外 介 聘 委 員 會 收 市 外 介 聘 組 件 ( 分 區 送 件 ) 永 福 國 小. 於 永 福 國 小 進 行 積 分 審 核 及 電 腦 建 檔 積 分 審 查 小 組 下 午 :00 補 件 截 止 各 校 人 事 室 派 人 送 件 至 永 福 國 小 各 校 人 事 人 員 將 審 核 後 之 電 腦 表 帶 回, 交 申 請 人 簽 章 確 認 1 19 各 縣 市 上 網 登 錄 單 調 缺 額 ( 並 確 認 市 外 介 聘 人 員 資 料 ) 1 下 午 :00 公 告 國 小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科 目 及 名 額 1 19 考 生 線 上 報 名 並 繳 費 考 生 逕 至 新 北 市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報 名 系 統 報 名
1 甄 選 法 令 諮 詢 服 務 初 試 加 分 繳 附 表 件 及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申 請 特 殊 考 場 服 務 截 止 承 辦 人 與 永 福 國 小 人 員 參 加 市 外 介 聘 第 次 會 議 ( 協 調 會 議 ) 教 育 局 相 關 科 室 及 重 分 區 各 國 小 人 事 室 教 育 局 特 教 科 市 外 介 聘 組 永 福 國 小 地 點 : 屏 東 縣 0 0 1 教 師 甄 選 初 試 試 務 工 作 第 次 籌 備 會 報 考 教 師 甄 選 之 考 生 可 列 印 准 考 證 增 額 需 求 調 查 各 縣 市 將 市 外 介 聘 作 業 結 果 通 知 各 學 校 初 試 試 務 組 集 美 國 小 ( 主 政 ) 重 國 小 ( 支 援 ) 光 國 小 ( 支 援 ) 碧 華 國 小 ( 支 援 ) 重 國 小 ( 支 援 ) ( 支 援 ) 永 福 國 小 ( 支 援 ) 正 義 國 小 ( 支 援 ) 1. 確 定 報 名 人 數 後 安 排 各 科 目 場 地 配 置 試 務 工 作 人 力 調 度 地 點 : 集 美 國 小 事 宜. 請 重 分 區 學 校 協 助 辦 理 請 考 生 至 新 北 市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報 名 系 統 列 印 准 考 證 各 校 至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進 行 公 務 填 報, 調 查 表 核 章 後 掃 瞄 上 傳, 正 本 留 校 備 查 市 外 介 聘 組 永 福 國 小 1 公 告 初 試 試 場 科 目 配 置 市 外 介 聘 : 1. 上 午 11:00 前, 達 成 介 聘 教 師 至 各 校 接 受 1. 各 校 將 會 議 結 果 於 下 午 時 前 傳 達 成 介 聘 教 師 應 於 上 真 至 永 福 國 小 午 11 時 前 攜 帶 達 成 介 審 查 市 外 介 聘 組. 請 永 福 國 小 將 聘 通 知 書 及 相 關 資 料. 各 校 教 評 會 召 開 介 聘 永 福 國 小 未 通 過 審 查 名 單 至 介 聘 達 成 學 校 接 受 教 師 審 查 會 議, 未 依 限 召 開 者 視 同 無 條 件 接 受 各 介 聘 學 校 回 報 教 育 局 人 事 審 查, 未 依 限 期 報 到 者 室, 傳 真 電 話 : 視 同 自 動 放 棄 (0)999 請 複 試 試 務 組 重 陽 公 告 教 學 演 示 九 年 貫 新 課 程 教 材 完 整 版 本 複 試 試 務 組 國 小 等 校 協 助 掃 瞄 重 陽 國 小 ( 主 政 ) 教 學 演 示 科 目 之 教 忠 義 國 小 ( 協 辦 ) 科 書 封 面 封 底 與 成 功 國 小 ( 協 辦 ) 目 次 ( 年 級 下 學 厚 德 國 小 ( 協 辦 ) 期 年 級 下 學 期 ) 蘆 洲 國 小 ( 協 辦 )
教 師 甄 選 初 試 試 務 工 作 第 次 籌 備 會 初 試 試 務 組 集 美 國 小 ( 主 政 ) 重 國 小 ( 支 援 ) 光 國 小 ( 支 援 ) 碧 華 國 小 ( 支 援 ) 重 國 小 ( 支 援 ) ( 支 援 ) 永 福 國 小 ( 支 援 ) 正 義 國 小 ( 支 援 ) 初 試 試 務 工 作 手 冊 定 稿 地 點 : 集 美 國 小 9 1 日 1 市 外 介 聘 名 單 傳 送 至 聯 合 委 員 會 公 告 甄 選 增 額 名 額 ( 倘 有 增 額 名 額 ) 1 複 試 報 名 籌 備 會 1 1 1 1 1 市 外 介 聘 第 次 會 議 ( 確 認 會 議 ) 教 師 甄 選 複 試 試 務 工 作 第 1 次 籌 備 會 印 題 審 定 題 試 務 人 員 入 闈 1 公 告 初 試 試 場 配 置 圖 1 下 午 :00 至 :00 開 放 初 試 試 場 端 午 連 假 天 複 試 報 名 組 仁 愛 國 小 複 試 報 名 工 作 手 冊 定 稿, 並 請 重 分 區 各 校 人 事 主 任 協 助 本 市 公 私 立 國 中 10 學 年 度 畢 業 典 禮 期 程 複 試 試 務 組 重 陽 國 小 ( 主 政 ) 忠 義 國 小 ( 協 辦 ) 成 功 國 小 ( 協 辦 ) 厚 德 國 小 ( 協 辦 ) 蘆 洲 國 小 ( 協 辦 ) 甄 選 闈 場 組 光 復 國 小 地 點 : 屏 東 縣 依 據 公 告 缺 額 ( 含 增 額 ) 計 算 複 試 人 數, 並 安 排 場 地 與 地 點 : 重 陽 國 小 人 力 調 度 及 邀 請 複 試 試 教 與 口 試 委 員 地 點 : 光 復 國 小 闈 場 甄 選 試 題 由 承 辦 學 校 局 端 人 員 政 風 人 員 同 送 至 闈 場 請 各 試 場 工 作 人 員 協 助
1 本 市 公 私 立 國 小 10 學 年 度 畢 業 典 禮 期 程 19 日 0 1 1. 上 午 9:00 國 小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初 試 ( 筆 試 ). 下 午 :00 召 開 新 北 市 10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考 生 違 規 處 理 會 議. 下 午 時 公 布 試 題 及 建 議 答 案. 下 午 至 時 試 題 答 案 疑 義 反 映 1. 上 午 10:00 試 題 疑 義 會 議. 下 午 :00 試 題 疑 義 回 覆. 下 午 :00 正 確 答 案 公 告 通 知 達 成 外 縣 市 介 聘 之 教 師 報 到 初 試 試 務 組 集 美 國 小 ( 主 政 ) 重 國 小 ( 支 援 ) 光 國 小 ( 支 援 ) 碧 華 國 小 ( 支 援 ) 重 國 小 ( 支 援 ) ( 支 援 ) 永 福 國 小 ( 支 援 ) 正 義 國 小 ( 支 援 ) 初 試 華 國 小 ( 含 閱 卷 ) 1. 重 分 區 各 國 地 點 ( 另 行 通 知 ) 小 校 長 及 教 育 局 承 辦 人 參 加 違 規 處 理 會 議. 考 生 填 具 試 題 疑 義 申 請 表 後 傳 真 至 鷺 江 國 小, 由 鷺 江 國 小 及 興 穀 國 小 和 命 題 委 員 聯 絡 疑 義 回 復 邀 集 審 定 題 委 員 討 論 試 題 疑 義 達 成 介 聘 成 功 之 學 校 鷺 江 國 小 傳 真 :(0) 1 地 點 ( 另 行 通 知 ) 生 效 日 律 自 月 1 日 生 效 1 下 午 :00 公 告 初 試 ( 筆 試 ) 成 績 上 午 9:00 至 1:00 辦 理 初 試 ( 筆 試 ) 成 績 複 查 初 試 華 國 小 ( 含 閱 卷 ) 考 生 可 逕 至 新 北 市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報 名 系 統 下 載 初 試 試 成 績 通 知 書 考 生 親 自 或 委 託 至 華 國 小 申 請 教 師 甄 選 複 試 試 務 工 作 第 次 籌 備 會 複 試 試 務 組 重 陽 國 小 ( 主 政 ) 忠 義 國 小 ( 協 辦 ) 複 試 試 務 工 作 手 冊 成 功 國 小 ( 協 辦 ) 定 稿 厚 德 國 小 ( 協 辦 ) 蘆 洲 國 小 ( 協 辦 )
日 1 日 1. 上 午 9:0 召 開 新 北 市 10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教 師 甄 選 介 聘 委 員 會 第 次 會 議. 下 午 時 公 告 初 試 錄 取 名 單 上 午 10:00 至 下 午 : 00, 複 試 報 名 上 午 :00 至 11:00, 複 試 報 名 補 件 複 試 報 名 組 仁 愛 國 小 1 公 告 複 試 試 場 配 置 圖 日 1 下 午 :00 至 :00 開 放 複 試 試 場 上 午 :00 起 複 試 ( 試 教 暨 口 試 ) 下 午 :00 公 告 複 試 ( 試 教 暨 口 試 ) 成 績 甄 選 介 聘 委 員 討 論 初 試 錄 取 名 單 10 學 年 度 大 學 入 學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複 試 試 務 組 重 陽 國 小 ( 主 政 ) 忠 義 國 小 ( 協 辦 ) 成 功 國 小 ( 協 辦 ) 厚 德 國 小 ( 協 辦 ) 蘆 洲 國 小 ( 協 辦 ) 複 試 光 榮 國 小 上 午 9:00 至 1:00 複 試 ( 試 教 暨 口 試 ) 成 績 複 複 試 查 光 榮 國 小 1. 上 午 10:00 召 開 新 北 市 10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教 師 甄 選 介 聘 委 員 會 第 次 會 議. 下 午 :00 公 告 複 試 錄 取 名 單 公 告 第 次 分 發 作 業 各 校 缺 額 與 分 發 作 業 注 意 事 項 甄 選 介 聘 委 員 討 論 複 試 錄 取 名 單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甄 選 分 發 組. 華 國 小 學 校 網 站 首 頁 與 門 首 仁 愛 國 小 仁 愛 國 小 請 各 試 場 工 作 人 員 協 助 重 陽 國 小 忠 義 國 小 成 功 國 小 厚 德 國 小 蘆 洲 國 小 考 生 可 逕 至 新 北 市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報 名 系 統 下 載 複 試 試 成 績 通 知 書 考 生 親 自 或 委 託 至 光 榮 國 小 申 請. 光 榮 國 小 學 校 網 站 首 頁 與 門 首
1. 上 午 9:00 辦 理 第 正 義 國 小 次 聯 合 甄 選 分 發 作 10 日 業 分 發 場 地 : 市 府. 下 午 :00 公 告 分 發 樓 大 禮 堂 結 果 名 單 11 上 午 10:00, 第 次 甄 選 分 發 教 師 至 各 校 報 到 簽 約 各 校 各 校 教 評 會 召 開 甄 選 分 發 教 師 審 查 會 議, 未 依 限 召 開 者 視 同 無 條 件 接 受 11 10 學 年 度 國 小 代 理 代 課 教 師 甄 選 開 始 公 告 第 次 分 發 作 業 各 校 缺 額 與 分 發 作 業 注 意 事 項 1. 上 午 9:00 辦 理 第 次 聯 合 甄 選 分 發 作 業. 下 午 :00 公 告 分 發 結 果 名 單 上 午 10:00, 第 次 甄 選 分 發 教 師 至 各 校 報 到 簽 約 各 校 甄 選 分 發 組 正 義 國 小 分 發 場 地 : 正 義 國 小 各 校 各 校 教 評 會 召 開 甄 選 分 發 教 師 審 查 會 議, 未 依 限 召 開 者 視 同 無 條 件 接 受 9 新 進 正 式 教 師 職 前 講 習 職 前 講 習 組 重 國 小 1. 視 情 況 及 經 費 調 整 研 習 天 數. 另 配 合 教 育 部 初 任 教 師 輔 導 計 畫 辦 理 本 年 度 新 進 教 師 職 前 講 習. 地 點 ( 另 行 通 知 ) 介 聘 外 縣 市 作 業 檢 討 會 地 點 : 屏 東 縣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