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版 次 :2016 V2
目 錄 國 民 旅 遊 領 團 人 員 認 證... 4 測 驗 資 格... 4 測 驗 內 容... 4 測 驗 方 式... 5 測 驗 費 用... 5 報 名 方 式... 5 延 後 考 試... 14 應 考 通 知... 15 測 驗 注 意 事 項... 15 特 殊 情 況 報 名 須 知... 16 試 題 疑 義... 16 成 績 公 佈... 16 成 績 複 查... 16 成 績 單 補 發... 17 證 書 申 請... 17 2
名 人 推 薦 台 北 市 旅 行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理 事 長 / 京 城 天 下 旅 行 社 總 經 理 吳 志 健 理 事 長 觀 光 產 業 是 內 需 型 的 外 貿 產 業, 為 21 世 紀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的 領 航 性 服 務 產 業, 加 上 政 府 於 2016 積 極 推 動 觀 光 大 國 行 動 方 案 及 重 要 觀 光 景 點 建 設 中 程 計 畫 兩 大 主 軸 政 策 下 可 窺 見 台 灣 對 觀 光 產 業 的 重 視 程 度, 然 而 旅 行 業 為 高 度 仰 賴 人 的 行 業, 這 些 年 來, 國 內 各 院 校 紛 紛 成 立 觀 光 休 閒 科 系 培 育 相 關 人 才, 充 分 顯 示 旅 行 業 的 前 景 看 好, 也 反 應 出 就 業 市 場 的 供 需 現 狀 而 人 力 培 育 的 過 程 中, 我 們 所 面 臨 最 大 的 挑 戰 在 於 如 何 讓 學 界 所 培 育 的 人 才 能 為 產 業 所 用? 產 業 又 該 如 何 從 中 挑 選 適 合 的 人 才? 臺 灣 的 觀 光 產 業 正 邁 向 人 力 需 求 的 轉 換 點, 身 為 台 灣 旅 行 產 業 之 一 員, 更 有 責 無 旁 貸 承 先 啟 後 之 責 任, 為 業 界 將 學 校 培 育 之 人 才 轉 為 業 界 使 用 之 橋 樑 台 北 市 旅 行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所 開 辦 之 國 民 旅 遊 領 團 人 員 認 證 (Domestic Tour Leader Certification, 簡 稱 DTL), 採 取 學 校 培 訓 業 界 認 證 的 模 式, 這 三 年 來 得 到 了 相 當 好 的 成 效, DTL 國 民 旅 遊 領 團 人 員 認 證 每 年 於 北 中 南 區 舉 辦 夏 季 冬 季 兩 次 大 會 考, 並 不 定 期 辦 理 測 驗 中 心 原 校 考 試, 從 102 年 度 1,942 人 報 考 參 與, 到 104 年 度 所 報 考 人 數 達 7,574 人 次, 參 與 此 認 證 計 畫 之 學 校 已 達 32 系 所, 另 外 更 設 立 6 所 測 驗 中 心 ( 北 部 3 所, 中 部 2 所, 南 部 1 所 ), 讓 更 多 對 觀 光 產 業 有 興 趣 的 業 者 及 學 生 能 就 近 學 習 測 驗 以 上 所 有 的 成 績 都 是 讓 旅 行 業 專 業 化 向 下 紮 根, 產 業 價 值 向 上 提 昇 的 具 體 成 績, 更 是 一 種 肯 定, 在 此 感 謝 臺 北 城 市 科 技 大 學 及 電 腦 技 能 基 金 會 的 輔 導 及 協 助, 讓 我 們 更 加 堅 定 產 業 認 證 化 的 信 念, 達 到 練 才 考 才 用 才 合 一 的 目 的, 也 期 待 各 界 齊 力 推 廣, 結 合 彼 此 的 目 標 共 同 努 力 透 過 公 平 公 正 公 開 的 認 證 測 驗 來 實 現 產 業 證 照 化 的 構 想, 更 藉 由 發 展 證 照 化 的 過 程, 進 而 奠 定 產 業 專 業 化 的 基 礎 3
國 民 旅 遊 領 團 人 員 認 證 教 育 部 技 職 司 全 國 技 專 院 校 務 基 本 資 料 庫 登 入 字 號 :8814 台 北 市 旅 行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鑒 於 職 業 認 證 化 是 各 產 業 界 邁 入 專 業 化 的 基 石, 辦 理 國 民 旅 遊 領 團 人 員 認 證 (Domestic Tour Leader Certification, 簡 稱 DTL), 採 取 學 界 培 訓 業 界 認 證 的 模 式, 對 學 校 培 育 的 人 才, 由 業 界 來 檢 定 授 證, 俾 以 符 合 快 速 變 遷 的 產 業 需 求, 並 基 於 以 下 五 大 原 因, 推 動 專 業 認 證 勢 在 必 行 : ( 一 ) 產 業 趨 勢, 職 能 專 業 認 證 化 : 職 業 認 證 化 已 蔚 為 全 球 趨 勢, 並 被 視 為 產 業 專 業 化 的 重 要 指 標 ( 二 ) 企 業 徵 才, 選 用 育 留 新 標 準 : 高 學 歷 不 代 表 有 能 力, 專 業 證 照 逐 漸 取 代 學 歷, 成 為 各 企 業 選 才 用 才 育 才 留 才 的 主 要 依 據 ( 三 ) 國 旅 市 場, 人 力 質 量 要 提 升 : 國 人 國 內 旅 遊 一 年 超 過 1 億 4 千 萬 旅 次, 市 場 對 領 團 人 力 的 質 與 量, 需 求 迫 切 ( 四 ) 產 學 整 合, 人 才 接 軌 無 縫 隙 : 學 界 培 訓 業 界 認 證 訓 考 用 合 一, 讓 學 校 養 成 的 人 力 迅 速 與 業 界 接 軌 ( 五 ) 職 涯 規 劃, 職 場 進 階 敲 門 磚 : 線 上 領 團 人 員 職 涯 規 劃, 展 現 自 我 企 圖 心, 增 強 客 戶 信 賴 感, 提 昇 職 場 競 爭 力 測 驗 資 格 本 國 人 或 外 籍 人 士 ( 中 國 大 陸 / 香 港 / 澳 門 籍 除 外 ), 年 滿 十 五 歲 ( 計 算 至 考 試 舉 行 前 一 日 止 ), 均 可 參 與 本 測 驗 測 驗 內 容 一 測 驗 題 數 共 200 題, 總 分 為 100 分, 合 格 為 70 分 二 測 驗 題 型 : 四 選 一 選 擇 題 三 測 驗 時 間 :90 分 鐘 四 題 目 範 圍 ( 一 ) 台 灣 觀 光 資 源 : 包 含 台 灣 歷 史 台 灣 地 理 台 灣 國 家 公 園 與 風 景 特 定 區 6 都 11 縣 3 市 ( 二 ) 領 團 人 員 實 務 : 旅 行 業 法 規 國 內 旅 遊 合 約 書 導 覽 解 說 技 巧 國 內 航 空 票 務 暨 國 內 機 場 業 務 領 團 人 員 執 業 流 程 與 守 則 旅 遊 安 全 及 緊 急 事 件 處 理 原 則 急 救 常 識 旅 客 心 理 與 糾 紛 抱 怨 處 理 五 參 考 書 目 :2016 年 國 民 旅 遊 領 團 人 員 試 題 指 南, 台 北 市 旅 行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李 奇 嶽 陳 善 珮 編 著, 華 立 圖 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版 4
測 驗 方 式 一 DTL 測 驗 均 採 電 腦 化 測 驗, 即 測 即 評, 應 考 人 須 依 題 目 要 求, 以 滑 鼠 及 鍵 盤 操 作 填 答 應 試 二 試 題 文 字 以 中 文 呈 現, 專 有 名 詞 視 需 要 加 註 英 文 原 文 測 驗 費 用 報 名 費 用 為 新 台 幣 1000 元 整 ( 通 過 測 驗 者 不 另 收 製 證 費 ) 報 名 方 式 本 測 驗 採 線 上 報 名 一 線 上 報 名 ( 一 ) 註 冊 會 員 1. 請 連 線 至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https://dtl.csf.org.tw 2. 請 選 擇 考 生 登 入 - 註 冊 選 項 5
3. 確 認 個 資 條 款 同 意 書 4. 應 考 人 請 依 據 身 分 選 擇 身 分 別 6
5. 請 詳 閱 證 號 輸 入 提 醒, 測 驗 當 天 需 攜 帶 與 報 名 時 所 填 寫 之 登 入 帳 號 相 符 的 有 效 證 件 正 本 應 試 6. 請 填 寫 個 人 資 料 7
7. 送 出 資 料 後, 請 另 開 新 視 窗 至 個 人 信 箱 收 取 驗 證 碼 ( 此 時 報 名 網 頁 不 要 關 閉 ), 並 回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輸 入 此 驗 證 碼 後, 接 著 再 按 完 成 註 冊 8. 應 考 人 完 成 註 冊 手 續 後, 可 繼 續 報 名 程 序 或 回 首 頁 9. 如 已 完 成 註 冊 者, 請 於 考 生 登 入 輸 入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ID Number 及 密 碼 登 入, 以 進 行 線 上 報 名 程 序 8
( 二 ) 執 行 線 上 報 名 為 確 保 報 名 流 暢 度, 請 使 用 桌 上 型 電 腦 或 筆 記 型 電 腦 進 行 報 名 團 體 報 名 執 行 步 驟 1. 點 選 左 側 線 上 報 名, 請 選 擇 學 校 團 體 報 名 2. 請 應 考 人 輸 入 活 動 代 碼 並 按 下 一 步 ( 活 動 代 碼 請 洽 承 辦 窗 口 或 洽 DTL 考 務 中 心 ) 3. 請 確 認 報 名 資 料 及 證 書 寄 送 地 址, 並 按 下 一 步 ( 如 使 用 團 體 報 名 之 成 績 合 格 者,DTL 證 書 將 一 律 寄 發 至 團 報 承 辦 窗 口 ) 9
4. 確 認 報 名 資 訊 後, 系 統 會 寄 發 報 名 暨 繳 費 通 知 之 郵 件 至 您 的 信 箱 5. 選 擇 繳 費 方 式 並 繳 費 ( 團 報 不 提 供 信 用 卡 繳 費 ) 10
( 三 ) 繳 款 方 式 本 測 驗 團 體 報 名 共 有 兩 種 繳 費 方 式, 第 一 種 為 ATM 轉 帳 ( 為 配 合 銀 行 系 統 維 運 時 間, 於 凌 晨 0 點 至 凌 晨 0 點 30 分 切 勿 進 行 任 何 繳 款 動 作 ), 第 二 種 為 ibon 繳 費 1. ATM 轉 帳 : 甲 請 列 印 繳 費 暨 報 名 確 認 單 後, 依 確 認 單 上 的 應 繳 交 費 用 ( 合 計 費 用 ) 及 繳 款 專 用 帳 號 ( 乙 組 共 十 六 碼 限 本 次 使 用 ) 乙 ATM 繳 費 方 式 如 下 : 持 各 金 融 機 構 之 金 融 卡 至 各 金 融 機 構 ATM( 金 融 提 款 機 ) 轉 帳, 依 指 示 之 帳 號 轉 帳 至 第 一 銀 行 各 分 行 臨 櫃 繳 款 公 司 抬 頭 為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電 腦 技 能 基 金 會, 分 行 為 八 德 分 行 電 話 銀 行 語 音 轉 帳 網 路 銀 行 繳 款 或 網 路 銀 行 ATM 轉 帳 丙 請 確 認 轉 帳 之 銀 行 帳 戶 已 啟 動 非 約 定 帳 戶 轉 帳 功 能, 確 保 轉 帳 成 功 丁 繳 費 時 可 能 需 支 付 手 續 費, 費 用 不 包 含 於 報 名 費 中, 依 據 各 銀 行 標 準 收 取 戊 為 確 保 完 成 繳 費, 請 務 必 於 繳 費 日 後 一 個 工 作 天 至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報 名 進 度 查 詢 查 詢 繳 費 狀 態 繳 費 憑 證 請 自 行 保 存, 以 為 繳 費 查 詢 之 依 據 11
2. ibon 繳 費 : 甲 請 列 印 ibon 報 名 繳 費 單 後, 依 確 認 單 上 的 應 繳 交 費 用 ( 合 計 費 用 ) 及 繳 款 專 用 代 碼 ( 代 碼 :LCE) 驗 證 碼 ( 共 13 碼 ) 繳 費 ( 限 本 次 使 用 ) 3 1 2 乙 ibon 繳 費 步 驟 如 下 : 至 全 國 任 一 家 7-11 ibon 機 台 查 詢 報 名 資 料 並 列 印 ibon 繳 費 單 a. 於 ibon 首 頁 點 按 代 碼 輸 入 b. 輸 入 廠 商 代 碼 ( 代 碼 :LCE) c. 輸 入 繳 費 驗 證 碼 ( 共 13 碼 ) d. 輸 入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 請 依 繳 費 暨 報 名 確 認 單 上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填 入 ) e. 選 取 並 確 認 繳 費 項 目 f. 列 印 繳 費 單 櫃 台 繳 費 持 ibon 繳 費 單 至 櫃 台 繳 費 (ibon 代 收 繳 款 需 另 付 手 續 費 ) 丙 繳 費 單 共 兩 聯 : 繳 款 聯 及 收 執 聯 丁 切 勿 重 複 列 印 繳 費 單 繳 款 戊 ibon 繳 款 需 另 付 手 續 費, 費 用 依 照 統 一 超 商 標 準 收 取, 不 包 含 於 報 名 費 中 12
己 ibon 繳 費 單 設 有 繳 費 期 限, 請 務 必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繳 費, 逾 時 須 重 新 列 印 繳 費 單 庚 繳 款 後 務 必 保 留 繳 款 證 明 此 證 明 請 自 行 保 存, 以 為 繳 費 查 詢 之 依 據 辛 完 成 繳 費 後, 請 務 必 於 繳 費 日 後 一 個 工 作 天 至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報 名 進 度 13
查 詢 查 詢 繳 費 狀 態 3. 繳 費 完 成 後, 報 名 費 發 票 將 由 DTL 服 務 中 心 於 測 驗 結 束 後 三 十 個 工 作 日 內 郵 寄 予 應 考 人 如 應 考 人 需 要 提 前 領 取 發 票, 請 電 洽 DTL 服 務 中 心 申 請,DTL 服 務 中 心 將 於 申 請 日 後 七 個 工 作 日 內 郵 寄 予 應 考 人 延 後 考 試 一 繳 費 前 : 請 至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重 新 報 名 新 的 考 試 場 次 並 繳 費, 原 先 報 名 場 次 不 需 繳 費, 但 需 至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報 名 進 度 查 詢 取 消 報 名 應 考 人 累 計 未 取 消 報 名 達 三 次 者, 一 年 內 不 得 再 報 考 本 測 驗 二 繳 費 後 : 恕 無 法 退 費 取 消 報 名 及 轉 讓 資 格, 如 需 延 後 考 試, 以 一 次 為 限 三 特 殊 情 況 : 因 本 身 之 傷 殘 自 身 及 一 等 親 以 內 之 婚 喪 重 病 等 因 素, 造 成 無 法 於 報 名 日 期 應 考 時, 需 在 測 驗 前 三 日 洽 DTL 考 務 中 心 客 服 人 員 並 依 相 關 憑 證 辦 理 延 期 手 續 ( 以 一 次 為 限 且 不 予 退 費 ) 四 測 驗 當 日 如 遇 有 颱 風 或 其 他 天 然 災 害 等 不 可 抗 力 之 因 素 時, 依 測 驗 中 心 / 測 驗 試 場 當 地 縣 市 政 府 公 布 停 止 上 班 上 課, 測 驗 即 停 止 辦 理, 測 驗 日 期 另 行 通 知, 並 於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公 告 ; 另 應 考 人 居 住 所 在 地 縣 市 政 府 公 布 停 止 上 班 上 課, 以 致 無 法 參 加 考 試 得 於 測 驗 日 起 七 個 工 作 天 內 檢 具 證 明 文 件 向 DTL 考 務 中 心 申 辦 延 期 考 試 14
應 考 通 知 一 應 考 通 知 單 於 測 驗 日 前 七 天 以 電 子 郵 件 提 醒, 應 考 人 可 使 用 個 人 帳 號 / 密 碼 登 入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並 於 報 名 進 度 查 詢 點 選 應 考 通 知 單 的 已 寄 發 欄 位, 即 可 列 印 本 通 知 單 二 應 考 通 知 單 並 非 准 考 證, 應 考 人 可 自 由 選 擇 是 否 列 印, 查 驗 身 分 仍 以 具 照 片 之 有 效 身 分 證 件 為 主 三 DTL 測 驗 梯 次 皆 由 系 統 隨 機 安 排, 為 保 持 公 平 性, 應 考 人 不 可 指 定 測 驗 注 意 事 項 一 請 於 測 驗 前 10 分 鐘 進 考 場 測 驗 時 間 開 始 後 15 分 鐘 尚 未 進 場 者 視 同 放 棄 考 試, 不 得 入 場, 亦 不 得 要 求 延 期 或 退 費 於 測 驗 開 始 後 未 滿 30 分 鐘 不 得 提 前 離 場 或 交 卷, 不 遵 守 規 定 者, 以 零 分 計 算 二 請 攜 帶 具 照 片 之 身 分 證 件 正 本 備 驗 ( 本 國 籍 可 使 用 國 民 身 分 證 駕 照 健 保 卡 等 ; 外 籍 人 士 請 使 用 具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居 留 證 或 護 照 等 ) 未 攜 帶 證 件 者, 得 簽 立 切 結 書 後 先 行 應 試, 但 基 於 公 平 性 原 則, 應 考 人 須 於 當 天 測 驗 時 間 結 束 前, 由 他 人 協 助 送 達 證 件 提 供 查 驗 如 未 能 及 時 送 達, 該 科 成 績 皆 以 零 分 計 算 三 監 場 人 員 會 檢 核 應 考 人 報 名 時 所 填 寫 之 身 份 證 統 一 編 號 (ID Number) 是 否 與 報 名 資 料 一 致, 因 此 測 驗 當 日 請 務 必 攜 帶 符 合 報 名 資 料 之 身 份 證 明 文 件 應 試 四 本 測 驗 暫 不 開 放 中 國 大 陸 / 香 港 / 澳 門 籍 人 士 報 考, 若 仍 有 報 考 需 求, 請 於 考 場 簽 立 切 結 書, 即 使 成 績 合 格 者, 仍 不 核 發 證 書 五 參 與 DTL 測 驗 時, 手 機 或 任 何 具 震 動 聲 響 功 能 之 設 備 器 材 請 一 律 關 機, 未 關 機 如 震 動 或 發 出 聲 響 者, 一 律 扣 5 分, 屢 勸 不 聽 一 再 故 犯 者, 再 扣 10 分 15
六 應 考 人 除 攜 帶 身 分 證 件 及 應 考 通 知 單 參 與 測 驗 外, 舉 凡 背 包 參 考 書 籍 文 件 及 具 通 訊 拍 照 錄 影, 傳 輸 資 料 功 能 等 之 穿 戴 式 裝 置 ( 如 智 慧 型 手 環 智 慧 型 手 錶 及 智 慧 型 眼 鏡 等 ) 及 其 他 物 品 應 置 於 監 場 人 員 指 定 位 置 如 經 發 現 任 何 舞 弊 行 為, 該 科 成 績 將 不 予 計 分 特 殊 情 況 報 名 須 知 一 若 具 身 心 障 礙 或 其 他 特 殊 情 況 而 無 法 使 用 電 腦 化 測 驗 之 應 考 人, 請 於 報 名 期 間 內 向 DTL 考 務 中 心 提 出 特 殊 考 試 之 申 請, 以 便 提 供 適 當 協 助 二 DTL 考 務 中 心 所 提 供 之 服 務 內 容, 以 考 場 現 有 之 資 源 及 一 般 性 事 務 設 備 為 原 則 應 考 人 如 需 使 用 輔 具 ( 如 擴 視 機 放 大 鏡 等 ) 等, 應 自 行 準 備, 並 須 經 監 場 人 員 檢 查 後 始 得 使 用 試 題 疑 義 一 應 考 人 對 於 DTL 測 驗 試 題 如 有 疑 義, 應 於 測 驗 日 後 三 天 內, 載 明 試 題 答 案 不 當 或 錯 誤 之 處, 並 敘 明 理 由 ( 如 未 於 受 理 期 限 內 申 請 或 陳 述 不 全, 則 不 予 受 理 ) 寄 至 DTL 服 務 中 心 信 箱 (etherlee@gmail.com);dtl 服 務 中 心 將 於 試 題 疑 義 申 請 截 止 日 後 十 個 工 作 天 內 以 電 子 郵 件 方 式 回 覆 應 考 人 二 應 考 人 不 得 要 求 告 知 題 庫 命 題 委 員 姓 名 或 相 關 資 料 成 績 公 佈 一 本 測 驗 於 結 束 時 立 即 線 上 評 分, 並 於 現 場 列 印 書 面 成 績 單, 由 應 考 人 確 認 無 誤 後 自 行 攜 回, 不 再 另 行 寄 發 二 如 遇 測 驗 中 心 印 表 設 備 限 制, 無 法 現 場 列 印 成 績 單, 書 面 成 績 單 另 行 寄 發 三 測 驗 成 績 將 於 測 驗 結 束 後 第 四 個 工 作 天 公 佈 於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應 考 人 可 使 用 個 人 帳 號 登 入 查 詢 成 績 複 查 一 申 請 期 限 : 測 驗 後 七 個 工 作 天 內 ( 含 ) 二 申 請 費 用 : 新 台 幣 200 元 整, 繳 費 後 恕 不 退 費 三 複 查 方 式 : 以 一 次 為 限, 詳 情 請 至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成 績 申 請 進 行 查 詢 16
成 績 單 補 發 一 申 請 期 限 : 當 次 測 驗 日 後 一 年 內 ( 含 ) 二 申 請 費 用 : 新 台 幣 200 元 整, 繳 費 後 恕 不 退 費 三 申 請 方 式 : 詳 情 請 至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成 績 申 請 進 行 查 詢 證 書 申 請 一 應 考 人 於 測 驗 日 後 第 四 個 工 作 天 開 始, 請 至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http://dtl.csf.org.tw) 進 行 證 書 申 請, 相 關 步 驟 如 下 : 1. 於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登 入 後, 請 點 選 左 側 功 能 列 證 書 申 請 17
2. 於 主 頁 面 點 選 申 請 證 書 請 按 此 3. 選 定 欲 申 請 證 書 的 測 驗 後, 點 選 申 請 18
4. 確 認 基 本 資 料 及 證 書 寄 送 地 址 後, 點 選 下 一 步 : 列 印 證 書 申 請 表 5. 點 選 列 印 證 書 申 請 表 19
6. 黏 貼 身 份 證 件 正 反 面 影 本 及 照 片 於 證 書 申 請 表 ( 照 片 格 式 同 於 身 分 證, 背 面 請 註 明 姓 名 及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 7. 將 證 書 申 請 表 請 以 掛 號 方 式 寄 至 下 列 地 址 : 104 台 北 市 四 平 街 二 十 號 6 樓 國 民 旅 遊 領 團 人 員 認 證 服 務 中 心 - 台 北 市 旅 行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收 哈 二 繳 驗 之 各 項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如 查 證 與 原 始 證 件 不 符 或 不 實 者, 或 是 照 片 不 符 合 規 定 者, 將 取 消 其 頒 證 資 格 證 件 影 本 審 查 後 即 予 存 查, 不 另 附 還 三 成 績 合 格 者, 如 須 修 改 個 人 資 料, 需 於 測 驗 日 當 天 23:50 分 前 至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個 人 資 料 修 改 完 成 修 正, 未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完 成 修 正 者, 導 致 證 書 資 訊 有 誤, 應 考 人 需 自 行 負 責 四 測 驗 成 績 資 料 只 保 留 五 年, 逾 時 將 不 提 供 各 項 申 請 服 務 五 如 使 用 團 體 報 名 之 成 績 合 格 者,DTL 證 書 將 一 律 寄 發 至 團 報 承 辦 窗 口 六 應 考 人 若 證 書 遺 失 或 損 毀 時, 得 自 參 測 驗 日 起 計 算 5 年 內, 至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申 請 補 發, 補 發 時 需 繳 交 製 證 費 300 元, 繳 費 後 恕 不 退 費 七 證 書 申 請 表 於 每 月 1 日 截 止 收 件 ( 郵 戳 為 憑 ), 並 於 當 月 月 底 以 掛 號 寄 發 合 格 證 書 八 應 考 人 可 至 DTL 測 驗 服 務 網 點 擊 證 書 申 請 查 詢 證 書 寄 送 日 期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