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會 CB(1)436/15-16(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工 商 事 務 委 員 會 2016 年 施 政 報 告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工 商 及 旅 遊 科 的 政 策 措 施 理 念 要 百 業 興 旺, 增 加 就 業 機 會, 香 港 需 要 多 元 化 和 可 持 續 的 經 濟 發 展 香 港 是 全 球 最 自 由 的 經 濟 體 之 一, 政 府 應 該 適 度 有 為, 以 尊 重 市 場 機 制 為 前 提, 發 揮 積 極 作 用, 促 進 香 港 經 濟 的 長 遠 發 展 新 措 施 加 強 對 外 的 聯 繫 正 籌 備 在 印 尼 開 設 新 的 駐 海 外 經 濟 貿 易 辦 事 處 ( 經 貿 辦 ), 以 加 強 與 東 盟 國 家 的 聯 繫 ; 並 計 劃 在 韓 國 首 爾 設 立 經 貿 辦, 加 強 與 韓 國 的 商 貿 和 文 化 交 流 2. 現 時 我 們 共 有 11 個 駐 海 外 經 濟 貿 易 辦 事 處 ( 經 貿 辦 ), 隨 著 世 界 經 濟 發 展 重 心 東 移, 香 港 需 要 在 亞 洲 地 區 增 設 經 貿 辦, 特 區 政 府 正 積 極 籌 備 在 雅 加 達 開 設 新 的 辦 事 處, 以 促 進 香 港 與 東 南 亞 國 家 聯 盟 ( 東 盟 ) 的 經 貿 關 係 此 外, 特 區 政 府 亦 計 劃 在 首 爾 設 立 經 貿 辦, 加 強 香 港 與 韓 國 的 商 貿 和 文 化 交 流
- 2 - 撥 款 兩 億 元, 以 支 持 香 港 的 專 業 服 務 業 與 一 帶 一 路 沿 線 國 家 及 其 他 境 外 地 方 ( 包 括 中 國 內 地 ) 的 交 流 推 廣 和 合 作 3. 香 港 的 專 業 服 務 業 發 展 蓬 勃, 在 多 個 領 域 擁 有 優 秀 的 人 才 和 豐 富 的 國 際 經 驗, 對 香 港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的 貢 獻 由 2003 年 的 3.4% 增 加 至 2013 年 的 4.8% 政 府 一 直 爭 取 優 惠 措 施, 支 援 香 港 的 專 業 服 務 業 進 入 內 地 市 場 2015 年 11 月 在 CEPA 框 架 下 簽 署 的 服 務 貿 易 協 議, 將 大 部 分 在 廣 東 先 行 先 試 的 開 放 措 施 擴 展 至 內 地 全 境 4. 香 港 的 專 業 服 務 也 會 受 惠 於 一 帶 一 路 這 個 發 展 大 戰 略, 沿 線 的 新 興 經 濟 體 ( 包 括 東 盟 ) 對 高 端 專 業 服 務 的 需 求 將 越 見 殷 切 我 們 計 劃 撥 款 兩 億 元, 支 援 業 界 與 沿 帶 沿 路 國 家 及 其 他 境 外 地 方 ( 包 括 內 地 ) 的 交 流 推 廣 和 合 作, 並 會 在 未 來 數 月 諮 詢 業 界, 籌 劃 安 排 知 識 產 權 就 版 權 制 度 開 展 新 一 輪 檢 討, 支 持 發 展 知 識 型 經 濟 5. 立 法 會 正 就 2 0 1 4 年 版 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進 行 二 讀 辯 論, 我 們 會 繼 續 努 力, 爭 取 盡 快 通 過 條 例 草 案, 讓 持 分 者 和 香 港 社 會 能 早 日 受 惠 健 全 的 版 權 制 度 有 助 鼓 勵 創 意, 支 持 發 展 知 識 型 經 濟, 政 府 計 劃 盡 早 開 展 新 一 輪 檢 討, 持 續 推 進 香 港 的 版 權 制 度, 跟 上 國 際 發 展, 確 保 體 制 得 宜, 競 爭 有 力
- 3 - 持 續 推 行 的 措 施 經 濟 發 展 委 員 會 支 援 經 委 會 檢 視 及 探 悉 有 助 香 港 經 濟 進 一 步 發 展 的 行 業 或 行 業 群 的 工 作 經 委 會 將 繼 續 就 扶 助 相 關 產 業 的 可 行 政 策 及 其 他 支 援 措 施 提 出 建 議, 供 政 府 當 局 考 慮 及 推 行 6. 在 2013 年 成 立 的 經 委 會 一 直 着 力 研 究 擴 闊 經 濟 基 礎 及 促 進 長 遠 發 展 的 整 體 策 略 和 政 策, 探 悉 有 助 香 港 經 濟 進 一 步 發 展 的 行 業, 以 提 議 扶 助 相 關 產 業 發 展 的 可 行 政 策 和 其 他 支 援 措 施 經 委 會 共 舉 行 了 九 次 會 議, 並 已 就 轄 下 四 個 工 作 小 組 ( 分 別 為 航 運 業 工 作 小 組 會 展 及 旅 遊 業 工 作 小 組 製 造 高 新 科 技 及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工 作 小 組 及 專 業 服 務 業 工 作 小 組 ) 訂 下 工 作 方 向, 以 及 就 有 關 人 才 供 求 知 識 產 權 貿 易, 和 大 嶼 山 規 劃 策 略 等 與 經 濟 發 展 有 關 的 課 題 進 行 討 論 7. 經 委 會 的 四 個 工 作 小 組 已 全 面 投 入 運 作 三 年, 積 極 討 論 可 能 推 動 有 關 產 業 的 政 策 和 措 施 相 關 政 策 局 亦 與 各 工 作 小 組 緊 密 聯 繫, 跟 進 或 深 入 研 究 工 作 小 組 關 注 的 課 題 工 作 小 組 已 陸 續 就 支 援 個 別 行 業 發 展 的 政 策 和 措 施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予 經 委 會 通 過, 以 供 政 府 考 慮 及 落 實 執 行 8. 政 府 已 採 納 了 經 委 會 轄 下 會 展 及 旅 遊 業 工 作 小 組 的 建 議, 待 沙 田 至 中 環 線 會 展 站 於 2020 年 左 右 落 成 後, 在 會 展 站 上 蓋 興 建 會 議 中 心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應 政 府 邀 請, 正 就 此 進 行 初 步 設 計 工 作 9. 我 們 會 繼 續 支 援 經 委 會 及 其 工 作 小 組 的 工 作, 並 期 待 它 們 就 推 動 產 業 發 展 向 政 府 提 出 更 多 具 體 建 議
- 4 - 與 內 地 的 經 貿 關 係 及 區 域 合 作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CEPA) 尋 求 豐 富 CEPA 的 內 容, 為 本 港 企 業 爭 取 更 多 進 入 內 地 市 場 的 機 會 10. 中 央 政 府 於 2011 年 宣 布, 在 國 家 十 二 五 規 劃 期 末, 內 地 與 香 港 基 本 實 現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2014 年 簽 署 的 關 於 內 地 在 廣 東 與 香 港 基 本 實 現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的 協 議 ( 廣 東 協 議 ), 以 先 行 先 試 方 式 率 先 在 廣 東 實 現 此 目 標, 是 內 地 首 次 以 准 入 前 國 民 待 遇 加 負 面 清 單 的 方 式 制 定 的 自 由 貿 易 協 議 在 廣 東 協 議 的 基 礎 上,2015 年 11 月 簽 署 的 服 務 貿 易 協 議 ( 協 議 ) 進 一 步 擴 大 開 放 的 寬 度 和 深 度, 當 中 包 括 把 大 部 分 在 廣 東 先 行 先 試 的 開 放 措 施 推 展 至 內 地 全 境 實 施 減 少 負 面 清 單 中 的 限 制 性 措 施, 以 及 在 跨 境 服 務 和 文 化 及 電 信 領 域 的 正 面 清 單 中 增 加 了 多 項 開 放 措 施 協 議 令 內 地 與 香 港 基 本 實 現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使 兩 地 多 年 來 在 CEPA 下 持 續 開 放 服 務 貿 易 達 到 新 的 里 程 碑 通 過 CEPA 聯 合 工 作 小 組 與 內 地 有 關 當 局 合 作, 協 助 本 港 企 業 利 用 CEPA 拓 展 內 地 市 場 11. 自 CEPA 實 施 以 來, 內 地 和 香 港 一 直 透 過 中 央 及 地 方 層 面 的 常 設 機 制 商 討 CEPA 落 實 事 宜, 行 政 長 官 在 2013 年 施 政 報 告 中 宣 布 增 設 聯 合 工 作 小 組, 進 一 步 完 善 落 實 CEPA 措 施 的 機 制 自 聯 合 工 作 小 組 成 立 之 後, 小 組 已 分 別 於 廣 州 上 海 重 慶 及 北 京 召 開 會 議 會 議 由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內 地 中 央 部 委 及 相 關 省 / 市 政 府 共 同 參 與, 具 體 磋 商 解 決 業 界 所 遇 到 的 CEPA 落 實 問 題 雙 方 同 意 繼 續 推 動 CEPA 的 有 效 落 實, 協 助 香 港 企 業 拓 展 內 地 市 場
支 援 港 資 企 業 開 拓 內 地 市 場 - 5 - 通 過 十 億 元 的 專 項 基 金, 協 助 香 港 企 業 發 展 品 牌 升 級 轉 型 及 拓 展 內 銷 市 場 12. 為 協 助 企 業 把 握 國 家 十 二 五 規 劃 的 機 遇, 政 府 於 2012 年 6 月 推 出 一 項 總 值 十 億 元 的 發 展 品 牌 升 級 轉 型 及 拓 展 內 銷 市 場 的 專 項 基 金 ( 專 項 基 金 ), 協 助 各 行 業 的 香 港 企 業 通 過 發 展 品 牌 升 級 轉 型 或 拓 展 內 銷, 以 促 進 他 們 在 內 地 的 業 務 發 展 專 項 基 金 下 設 企 業 支 援 計 劃 及 機 構 支 援 計 劃, 分 別 向 合 資 格 的 企 業 及 非 分 配 利 潤 組 織 ( 例 如 工 商 組 織 專 業 團 體 或 研 究 機 構 ) 提 供 資 助 13. 整 體 而 言, 專 項 基 金 至 今 運 作 大 致 暢 順 截 至 2015 年 11 月 底, 已 有 369 宗 企 業 支 援 計 劃 申 請 獲 批, 總 資 助 額 約 為 1 億 6,000 萬 元, 另 有 4 宗 申 請 獲 有 條 件 批 核 機 構 支 援 計 劃 方 面, 則 有 46 宗 申 請 獲 批, 總 資 助 額 約 為 1 億 4,900 萬 元 我 們 會 繼 續 完 善 基 金 的 運 作 及 執 行 細 節, 及 積 極 推 行 宣 傳 及 推 廣 工 作 14. 工 業 貿 易 署 及 各 駐 內 地 辦 事 處 會 繼 續 定 期 向 港 資 企 業 發 放 資 訊, 加 深 業 界 對 內 地 新 政 策 法 規 及 營 商 環 境 的 認 識 香 港 貿 易 發 展 局 ( 貿 發 局 ) 及 香 港 生 產 力 促 進 局 等 機 構, 亦 會 繼 續 為 港 資 企 業 提 供 技 術 升 級 提 升 管 理 品 牌 發 展 及 開 拓 市 場 等 支 援 服 務, 及 提 供 內 地 市 場 資 訊 另 一 方 面, 我 們 會 繼 續 與 業 界 保 持 溝 通, 就 他 們 的 關 注 事 宜 與 中 央 及 內 地 各 級 當 局 保 持 緊 密 聯 繫 15. 去 年, 駐 北 京 辦 事 處 在 6 月 於 天 津 市 舉 辦 了 一 系 列 以 創 意 香 港 為 題 的 活 動, 駐 成 都 經 濟 貿 易 辦 事 處 亦 於 9 月 舉 辦 了 香 港 節 活 動, 貿 發 局 亦 在 內 地 不 同 城 市 繼 續 拓 展 香 港 設 計 廊 的 網 絡 未 來 一 年, 各 駐 內 地 辦 事 處 及 貿 發 局 會 繼 續 這 些 方 面 的 工 作, 以 協 助 港 商 建 立 品 牌, 開 拓 內 地 市 場
- 6 - 繼 續 通 過 各 項 措 施, 支 援 香 港 企 業 ( 特 別 是 中 小 型 企 業 ) 16. 我 們 會 繼 續 透 過 各 項 措 施, 支 援 香 港 企 業 ( 特 別 是 中 小 型 企 業 ) 這 些 措 施 包 括 工 業 貿 易 署 轄 下 的 中 小 企 業 信 貸 保 證 計 劃 中 小 企 業 市 場 推 廣 基 金 及 中 小 企 業 發 展 支 援 基 金, 以 協 助 企 業 取 得 融 資 拓 展 市 場 和 提 高 整 體 競 爭 力 以 上 各 項 中 小 企 業 資 助 計 劃 自 二 零 零 一 年 推 出 以 來, 一 直 廣 受 業 界 歡 迎 為 對 中 小 企 業 提 供 持 續 支 援, 政 府 已 在 2015 年 7 月 把 中 小 企 業 市 場 推 廣 基 金 及 中 小 企 業 發 展 支 援 基 金 的 核 准 承 擔 額, 由 37.5 億 元 增 至 52.5 億 元, 並 對 兩 項 基 金 作 出 改 善 措 施, 以 進 一 步 提 升 中 小 企 業 的 競 爭 力 及 協 助 中 小 企 業 拓 展 出 口 市 場 至 於 香 港 按 揭 證 券 有 限 公 司 轄 下 中 小 企 融 資 擔 保 計 劃 的 特 別 優 惠 措 施, 申 請 期 至 2016 年 2 月 底 1 截 至 2015 年 11 月 底, 在 特 別 優 惠 措 施 下 已 批 出 了 超 過 10 600 宗 申 請, 涉 及 的 信 貸 保 證 額 約 344 億 元 我 們 會 繼 續 不 時 檢 視 支 援 中 小 企 業 的 措 施, 以 確 保 為 業 界 提 供 適 切 的 支 援 區 域 合 作 通 過 港 台 經 濟 文 化 合 作 協 進 會 及 在 台 灣 的 香 港 經 濟 貿 易 文 化 辦 事 處, 加 強 香 港 與 台 灣 在 貿 易 旅 遊 等 領 域 的 交 流 合 作 17. 香 港 與 台 灣 貿 易 關 係 密 切, 商 品 貿 易 方 面,2014 年, 香 港 與 台 灣 互 為 對 方 的 第 四 大 貿 易 夥 伴, 兩 地 商 品 貿 易 總 額 超 過 3,795 億 港 元 服 務 貿 易 方 面, 在 2013 年, 台 灣 是 香 港 第 五 大 服 務 貿 易 夥 伴, 貿 易 總 額 超 過 567 億 港 元 政 府 一 向 致 力 加 強 兩 地 的 經 貿 合 作, 包 括 貿 易 投 資 及 旅 遊 等 1 香 港 按 揭 證 券 有 限 公 司 於 2012 年 5 月 31 日 在 中 小 企 融 資 擔 保 計 劃 下 推 出 有 時 限 的 特 別 優 惠 措 施, 以 優 惠 的 擔 保 費 提 供 八 成 信 貸 擔 保, 政 府 就 優 惠 措 施 提 供 最 高 1,000 億 元 的 信 貸 保 證 特 別 優 惠 措 施 申 請 期 原 訂 為 九 個 月, 至 2013 年 2 月 底 ; 後 來 三 度 延 長 至 2016 年 2 月 底
- 7-18. 港 台 簽 訂 全 面 及 制 度 化 的 經 貿 合 作 安 排, 可 以 增 加 政 策 的 確 定 性, 增 強 投 資 者 的 信 心 就 此, 我 們 會 繼 續 透 過 港 台 經 濟 文 化 合 作 協 進 會 及 台 港 經 濟 文 化 合 作 策 進 會 的 平 台, 與 台 方 跟 進 鼓 勵 來 港 投 資 鼓 勵 更 多 來 自 內 地 台 灣 及 海 外 ( 包 括 東 南 亞 國 家 聯 盟 其 他 一 帶 一 路 沿 線 國 家 等 ) 的 企 業 到 香 港 投 資, 同 時 為 已 來 港 設 點 的 企 業 提 供 更 佳 的 後 續 支 援 服 務, 以 鼓 勵 他 們 在 港 擴 展 業 務 ; 繼 續 吸 引 全 球 的 新 創 企 業 在 香 港 開 展 業 務, 宣 傳 香 港 作 為 領 先 創 業 樞 紐 的 地 位 19. 投 資 推 廣 署 多 年 來 一 直 致 力 鼓 勵 及 協 助 內 地 及 海 外 的 企 業 來 港 開 業 或 擴 展 業 務, 2015 年, 該 署 共 完 成 了 375 個 內 地 台 灣 及 海 外 企 業 的 投 資 項 目 為 吸 引 更 多 內 地 企 業 到 港 投 資, 該 署 在 2015 年 於 內 地 多 個 經 濟 增 長 較 快 的 城 市, 包 括 廣 州 武 漢 蘇 州 杭 州 合 肥 濟 南 和 秦 皇 島 等, 舉 辦 有 關 香 港 投 資 環 境 的 推 介 會 來 年, 內 地 市 場 仍 然 是 投 資 推 廣 署 推 廣 工 作 的 優 先 目 標 之 一 在 一 帶 一 路 的 機 遇 下, 該 署 會 繼 續 加 強 推 廣 香 港 作 為 內 地 企 業 走 出 去 及 拓 展 海 外 業 務 的 理 想 平 台, 並 會 在 經 濟 增 長 迅 速 的 內 陸 及 沿 海 城 市, 繼 續 舉 辦 投 資 環 境 推 介 會 20. 投 資 推 廣 署 透 過 設 於 台 北 的 香 港 經 濟 貿 易 文 化 辦 事 處 內 的 投 資 推 廣 小 組, 繼 續 加 強 在 台 灣 的 投 資 推 廣 工 作, 積 極 引 進 台 資 過 去 一 年, 該 署 透 過 在 台 灣 不 同 城 市 舉 辦 的 研 討 會 企 業 探 訪 和 推 廣 活 動, 加 強 與 台 灣 商 界 的 夥 伴 合 作 關 係 2015 年 11 月, 該 署 與 江 門 在 台 中 合 辦 交 流 會, 介 紹 香 港 與 江 門 最 新 的 經 濟 發 展 情 況 投 資 推 廣 署 會 繼 續 積 極 物 色 更 多 有 潛 力 的 台 灣 企 業, 包 括 已 在 港 成 立 的 企 業, 在 港 開 業 或 擴 充 現 時 在 港 的 業 務
- 8-21. 2015 年, 投 資 推 廣 署 繼 續 在 主 要 新 興 市 場, 特 別 是 一 帶 一 路 沿 綫 的 經 濟 體, 包 括 東 南 亞 印 度 及 以 色 列 等 地, 進 行 投 資 推 廣 工 作, 例 如 在 印 度 馬 來 西 亞 印 尼 菲 律 賓 等 地 舉 辦 研 討 會, 以 推 廣 香 港 在 商 務 上 的 優 勢 22. 為 把 握 香 港 迅 速 發 展 的 創 業 板 塊 所 帶 來 的 機 會, 投 資 推 廣 署 在 2013 年 推 出 了 一 個 名 為 StartmeupHK 的 計 劃, 提 供 一 站 式 服 務 平 台, 以 吸 引 海 外 初 創 和 具 擴 展 潛 力 的 企 業 到 香 港, 推 廣 香 港 作 為 首 選 創 業 的 地 方, 並 進 一 步 建 立 香 港 的 創 業 生 態 系 統, 令 香 港 變 成 一 個 更 有 吸 引 力 的 創 業 目 的 地 該 署 會 於 2016 年 1 月 23 至 30 日 主 辦 2016 StartmeupHK 創 業 節, 屆 時 主 要 創 業 加 速 器 企 業 及 協 會 將 在 香 港 有 顯 著 優 勢 的 領 域, 例 如 物 聯 網 金 融 科 技 醫 療 科 技 及 數 據 分 析 等 範 疇, 舉 辦 一 系 列 專 題 會 議 及 創 業 比 賽 23. 為 確 保 已 在 港 設 點 企 業 能 在 本 港 獲 得 擴 展 業 務 的 一 切 所 需 支 援, 投 資 推 廣 署 一 直 積 極 接 觸 這 些 企 業, 提 供 持 續 的 後 續 支 援 服 務 在 來 年, 該 署 會 繼 續 協 助 跨 國 企 業 在 港 擴 展 業 務, 以 及 鼓 勵 這 些 企 業 在 港 設 立 全 球 或 地 區 總 部 與 外 國 的 經 貿 關 係 爭 取 與 更 多 海 外 經 濟 體 訂 立 貿 易 安 排 和 投 資 協 議, 並 繼 續 參 與 服 務 貿 易 協 定 的 談 判, 以 增 加 本 港 企 業 進 入 這 些 市 場 的 機 會 24.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 世 貿 組 織 ) 所 體 現 的 多 邊 貿 易 制 度 是 香 港 對 外 貿 易 政 策 的 基 石 香 港 一 直 積 極 參 與 世 貿 組 織 的 工 作, 務 求 為 本 港 的 產 品 出 口 及 服 務 輸 出 爭 取 最 大 的 國 際 市 場 空 間
- 9-25. 為 鞏 固 香 港 的 國 際 地 位 帶 動 貿 易 及 投 資 創 造 就 業 機 會 和 促 進 香 港 的 長 遠 經 濟 發 展, 我 們 一 直 積 極 尋 求 與 貿 易 伙 伴 締 結 自 貿 協 定 迄 今, 香 港 已 經 與 海 外 經 濟 體 簽 訂 了 三 份 自 貿 協 定 2, 覆 蓋 香 港 在 世 界 多 處 的 戰 略 市 場 我 們 將 繼 續 與 其 他 經 濟 體 洽 商, 以 擴 大 香 港 的 自 貿 協 定 版 圖 此 外, 香 港 將 繼 續 積 極 參 與 服 務 貿 易 協 定 談 判 3, 以 推 進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26. 香 港 亦 一 直 致 力 與 其 他 經 濟 體 磋 商 促 進 和 保 護 投 資 協 定 ( 投 資 協 定 ), 以 加 強 投 資 流 動 和 帶 動 本 地 經 濟 香 港 至 今 已 與 海 外 經 濟 體 簽 訂 了 17 份 投 資 協 定 4, 亦 分 別 與 加 拿 大 巴 林 及 緬 甸 完 成 了 投 資 協 定 談 判 加 拿 大 方 面, 雙 方 正 磋 商 簽 署 投 資 協 定 的 事 宜 巴 林 及 緬 甸 方 面, 該 兩 份 投 資 協 定 會 在 有 關 方 面 完 成 所 需 的 內 部 程 序 後 簽 署 27. 在 2016 年, 香 港 將 繼 續 與 俄 羅 斯 及 阿 拉 伯 聯 合 酋 長 國 談 判 投 資 協 定, 並 繼 續 與 智 利 談 判 兩 地 自 貿 協 定 下 的 投 資 協 定 此 外, 香 港 與 墨 西 哥 均 有 意 在 2016 年 啟 動 投 資 協 定 談 判 我 們 會 繼 續 尋 求 與 其 他 經 濟 體 締 結 更 多 投 資 協 定 2 3 4 有 關 經 濟 體 為 新 西 蘭 歐 洲 自 由 貿 易 聯 盟 國 家 ( 冰 島 列 支 敦 士 登 挪 威 和 瑞 士 ) 及 智 利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參 與 服 務 貿 易 協 定 談 判 的 23 個 世 貿 組 織 成 員, 分 別 是 澳 洲 加 拿 大 智 利 中 國 台 北 哥 倫 比 亞 哥 斯 達 黎 加 歐 盟 中 國 香 港 冰 島 以 色 列 日 本 韓 國 列 支 敦 士 登 毛 里 裘 斯 墨 西 哥 新 西 蘭 挪 威 巴 基 斯 坦 巴 拿 馬 秘 魯 瑞 士 土 耳 其 及 美 國 有 關 經 濟 體 為 荷 蘭 澳 洲 丹 麥 瑞 典 瑞 士 新 西 蘭 意 大 利 法 國 德 國 比 利 時 - 盧 森 堡 經 濟 聯 盟 奧 地 利 日 本 韓 國 英 國 泰 國 芬 蘭 和 科 威 特
- 10 - 繼 續 推 進 與 東 南 亞 國 家 聯 盟 的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談 判, 以 期 於 2016 年 完 成 談 判, 讓 本 港 企 業 能 以 更 有 利 的 條 件 進 入 有 關 市 場 28. 香 港 與 東 盟 在 2014 年 7 月 展 開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談 判, 談 判 進 展 大 致 順 利, 我 們 會 繼 續 積 極 推 進, 以 期 於 今 年 完 成 談 判 東 盟 十 國 整 體 而 言 是 香 港 第 二 大 貨 物 貿 易 伙 伴 和 第 四 大 服 務 貿 易 伙 伴 該 協 定 將 為 香 港 的 貨 物 服 務 和 投 資 提 供 更 佳 條 件 進 入 東 盟 成 員 國 市 場, 促 進 東 盟 與 香 港 的 貿 易 和 投 資 流 動, 為 香 港 商 界 創 造 新 機 遇, 有 助 鞏 固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商 貿 和 金 融 中 心 的 地 位 加 強 與 一 帶 一 路 沿 線 國 家 及 其 他 新 興 經 濟 體 的 經 貿 聯 繫 和 合 作, 包 括 推 動 高 層 互 訪, 以 及 探 討 貿 易 安 排 和 投 資 協 議 29. 政 府 致 力 加 強 與 一 帶 一 路 沿 線 經 濟 體 及 其 他 新 興 市 場 的 經 貿 關 係 和 合 作, 為 企 業 開 拓 商 機, 我 們 亦 積 極 尋 求 與 他 們 締 結 自 貿 協 定 及 投 資 協 定, 為 香 港 的 貨 品 服 務 和 投 資 進 入 有 關 市 場 創 造 更 有 利 的 條 件 為 此,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局 長 在 2015 年 8 月 出 訪 智 利 和 墨 西 哥, 以 促 進 香 港 與 兩 國 的 經 貿 投 資 聯 繫 在 訪 問 期 間, 香 港 與 墨 西 哥 宣 布 兩 地 於 2016 年 啟 動 促 進 和 保 護 投 資 協 定 談 判 的 共 同 意 向 而 行 政 長 官 在 2015 年 10 月 率 領 代 表 團 ( 包 括 相 關 業 界 和 學 術 界 人 士 ) 訪 問 以 色 列, 以 了 解 當 地 在 創 新 及 科 技 方 面 的 發 展, 並 加 強 雙 邊 的 經 貿 關 係 加 強 葡 萄 酒 貿 易 把 握 亞 洲 各 地 需 求 日 增 的 勢 頭, 支 持 香 港 發 展 葡 萄 酒 貿 易 和 分 銷 業 務 30. 香 港 繼 續 保 持 區 內 葡 萄 酒 貿 易 和 集 散 樞 紐 的 地 位, 2015 年 頭 十 一 個 月 的 葡 萄 酒 進 口 總 值 約 95 億 元, 比 2014 年 同 期 增 長 24.6% 2015 年 同 期 的 葡 萄 酒 轉 口 總 值 約 42 億 元, 比 2014 年 同 期 增 長 92.6%
- 11-31. 2016 年, 我 們 會 繼 續 各 項 支 援 措 施, 包 括 去 年 進 一 步 擴 展 的 葡 萄 酒 轉 口 內 地 通 關 便 利 措 施, 並 加 強 在 內 地 宣 傳 香 港 作 為 區 內 葡 萄 酒 貿 易 樞 紐, 協 助 業 界 把 握 機 遇 我 們 亦 會 推 廣 多 項 葡 萄 酒 貿 易 及 投 資 推 廣 盛 事, 包 括 世 界 著 名 的 Vinexpo 香 港 展 覽 ( 連 續 第 七 次 在 港 舉 辦 ) 第 八 屆 美 酒 佳 餚 巡 禮 及 貿 發 局 舉 辦 的 第 九 屆 國 際 美 酒 展 知 識 產 權 與 有 關 各 方 合 作, 制 訂 整 體 策 略 及 支 援 措 施, 發 展 和 推 廣 香 港 作 為 區 內 首 屈 一 指 的 知 識 產 權 貿 易 中 心 32. 去 年 3 月, 知 識 產 權 貿 易 工 作 小 組 ( 工 作 小 組 ) 發 表 報 告, 公 布 廿 八 項 建 議 措 施, 以 推 動 香 港 作 為 區 內 知 識 產 權 貿 易 中 心 政 府 接 納 工 作 小 組 報 告, 正 與 各 方 持 份 者 積 極 落 實 措 施, 包 括 推 行 知 識 產 權 諮 詢 服 務 計 劃, 向 中 小 企 提 供 免 費 初 步 的 知 識 產 權 諮 詢 服 務 ; 推 行 知 識 產 權 管 理 人 員 計 劃 及 資 助 人 力 資 源 培 訓 活 動 ; 推 動 發 展 高 度 專 門 的 知 識 產 權 中 介 服 務 ( 例 如 知 識 產 權 估 值 和 盡 職 審 查, 以 及 知 識 產 權 仲 裁 及 調 解 ); 以 及 推 行 宣 傳 和 公 眾 教 育 活 動 致 力 建 立 和 推 行 原 授 專 利 制 度, 以 配 合 把 香 港 發 展 為 區 內 創 新 科 技 樞 紐 的 工 作 33. 我 們 已 在 去 年 11 月 向 立 法 會 提 交 2015 年 專 利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以 訂 立 法 律 框 架 推 行 原 授 專 利 制 度 我 們 正 協 助 法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條 例 草 案 視 乎 立 法 和 其 他 推 行 工 作 的 進 度, 我 們 暫 定 的 目 標 是 最 早 在 2017 年 引 進 原 授 專 利 制 度
- 12 - 支 援 零 售 業 人 力 發 展 為 紓 緩 零 售 業 的 人 手 緊 絀 問 題, 繼 續 推 行 支 援 措 施 34. 政 府 在 2014 年 宣 佈 預 留 1 億 3,000 萬 元, 以 推 行 三 項 零 售 業 人 力 發 展 新 措 施 35. 這 三 項 措 施 正 順 利 推 行 : 由 職 業 訓 練 局 及 業 界 携 手 推 出 的 零 售 業 職 學 創 前 路 先 導 計 劃, 截 至 去 年 12 月, 已 有 超 過 450 名 學 員 參 加, 讓 學 員 邊 學 邊 做, 既 紓 緩 人 手 緊 張 問 題, 也 引 領 有 志 青 年 投 身 零 售 業 ; 零 售 業 人 力 需 求 管 理 科 技 應 用 支 援 計 劃, 協 助 零 售 企 業 ( 特 別 是 中 小 企 ) 利 用 科 技 提 升 生 產 力, 截 至 去 年 11 月 底, 共 資 助 95 宗 申 請, 金 額 約 323 萬 元 ; 及 零 售 業 推 廣 計 劃, 提 升 業 界 的 正 面 形 象, 吸 引 新 人 入 行 在 推 廣 計 劃 下, 自 去 年 年 中 政 府 已 推 出 兩 套 宣 傳 短 片 零 售 業 資 訊 入 門 網 站 及 Facebook 專 頁 我 們 會 在 2016 年 繼 續 推 行 有 關 措 施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工 商 及 旅 遊 科 2016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