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觀 察 習 近 平 中 共 十 八 大 後 與 台 灣 政 治 關 係 1 林 正 義 研 究 員 中 央 研 究 院 歐 美 所 中 共 十 八 大 權 力 中 心 更 迭 依 照 年 紀 畫 線, 約 有 60~70% 中 央 委 員 政 治 局 委 員 政 治 局 常 委 將 有 所 更 迭 依 香 港 明 報 孫 嘉 業 在 2010 年 3 月 的 分 析 稿,2012 年 十 八 大, 當 以 1945 年 劃 線, 則 1944 年 以 前 出 生 者 都 在 退 休 之 列 國 家 副 主 席 習 近 平 (1953 年 生 ) 常 務 副 總 理 李 克 強 (1955 年 生 ) 兩 人 留 任 政 治 局 常 委 除 前 重 慶 市 委 書 記 薄 熙 來 (1949 年 ) 之 外, 原 有 政 治 局 委 員 之 中, 副 總 理 王 岐 山 (1948 年 生 ) 中 宣 部 長 劉 雲 山 (1947 年 生 ) 國 務 委 員 劉 延 東 (1945 年 生 ) 中 組 部 長 李 源 潮 (1950 年 生 ) 廣 東 省 委 書 記 汪 洋 (1955 年 生 ) 天 津 市 委 書 記 張 高 麗 (1946 年 生 ) 副 總 理 張 德 江 (1946 年 生 ) 上 海 市 委 書 記 俞 正 聲 (1945 年 生 ) 均 留 任 其 中, 劉 延 東 汪 洋 李 源 朝 未 進 入 政 治 局 常 委 會, 其 餘 均 成 為 政 治 局 常 委 中 央 政 策 研 究 室 主 任 王 滬 寧 (1955 年 生 ) 國 務 委 員 兼 公 安 部 長 孟 建 柱 (1947 年 生 ) 2012 年 陪 同 習 近 平 訪 美 的 內 蒙 古 自 治 區 黨 委 書 記 胡 春 華 ( 曾 任 河 北 省 長 中 央 委 員 ) 胡 春 華 (1963 年 生 ), 則 新 進 加 入 政 治 局 表 1 十 八 大 中 共 政 治 局 委 員 習 近 平 馬 凱 王 岐 山 王 滬 寧 劉 雲 山 劉 延 東 劉 奇 葆 許 其 亮 孫 春 蘭 孫 政 才 李 克 強 李 建 國 李 源 潮 汪 洋 張 春 賢 張 高 麗 張 德 江 范 長 龍 孟 建 柱 趙 樂 際 胡 春 華 俞 正 聲 栗 戰 書 郭 金 龍 韓 正 習 近 平 在 1985~2002 年 在 福 建 任 職 17 年, 在 廈 門 寧 德 福 州 等 地 工 作, 最 後 在 2000 年 擔 任 福 建 省 長 中 共 海 協 會 副 會 長 鄭 立 中 (1951 年 ), 有 很 長 時 間 在 習 近 平 之 下 工 作 以 台 灣 對 福 建 的 投 資, 習 近 平 鄭 立 中 對 台 商 國 民 黨 民 進 黨, 均 有 相 當 的 了 解 或 有 深 厚 的 人 脈 關 係 習 近 平 主 政 之 後 接 班 團 隊 除 了 年 輕 化 之 外, 與 台 灣 的 接 觸 更 多, 加 上 中 國 綜 合 國 力 提 升, 成 為 美 國 最 大 的 競 爭 對 手, 世 界 第 二 大 的 國 防 預 算 國 家, 對 外 對 台 關 係 均 有 更 多 的 籌 碼, 可 加 以 運 用 由 於 馬 英 九 總 統 連 任, 北 京 判 斷 2012~2016 年 台 海 兩 岸 關 係 相 對 來 得 平 穩 習 近 平 重 視 工 作 的 落 實, 少 有 跡 象 顯 示, 他 會 大 幅 改 變 中 共 政 經 發 展 方 向, 但 習 近 平 比 胡 錦 濤 更 可 能 在 黨 內 得 到 更 多 支 持, 使 他 有 條 件 實 踐 新 的 思 維, 習 近 平 和 軍 方 的 關 係 更 深 根 據 華 盛 頓 郵 報 一 篇 報 導, 習 近 平 在 2002 年 至 2007
年 3 月 期 間, 擔 任 浙 江 省 委 書 記 時, 曾 讓 數 千 個 新 團 體 成 立, 其 中 有 許 多 代 表 各 省 小 企 業 的 工 商 社 團 無 黨 籍 候 選 人 得 以 在 地 方 政 府 及 議 會 獲 得 職 位 習 近 平 也 曾 以 筆 名 在 浙 江 日 報 發 表 評 論, 抨 擊 封 建 主 義 的 傲 慢 態 度 的 官 員, 批 評 一 些 黨 員 幹 部 讀 書 不 知 活 用, 表 示, 應 該 將 理 論 與 實 際 相 連 結, 扎 扎 實 實 地 地 做 習 近 平 的 主 要 經 歷 是 執 掌 東 部 沿 海 地 區 的 發 達 省 份 : 實 驗 市 場 機 制 吸 引 外 資 在 民 正 營 企 業 建 立 基 層 黨 組 織, 及 支 持 模 範 企 業 家 他 的 政 治 與 經 濟 經 驗, 是 胡 錦 濤 在 升 遷 過 程 中 欠 缺 的 2012 年 1 月, 馬 英 九 總 統 認 為 一 旦 習 近 平 主 政, 將 維 持 兩 岸 穩 定 馬 總 統 提 到 自 從 我 上 任 後, 就 密 切 觀 察 習 近 平 的 行 事 作 風 及 政 策 走 向, 基 本 上, 我 看 不 出 習 近 平 與 胡 錦 濤 有 任 何 重 大 差 異, 尤 其 是 在 兩 岸 事 務 上 儘 管 如 此, 中 共 將 繼 續 對 台 灣 施 以 軟 的 更 軟 硬 的 更 硬 的 策 略, 同 時 發 揮 寄 希 望 於 台 灣 人 民, 尤 其 是 耕 耘 台 灣 南 部 民 眾 的 工 作, 甚 或 進 一 步 發 揮 以 台 治 台, 歡 迎 台 灣 民 眾 前 往 福 建 共 同 開 發 或 共 管 海 峽 西 岸 經 濟 區 貳 兩 岸 政 治 分 歧 2008 年 之 後, 台 海 兩 岸 快 速 改 善 關 係, 中 國 雖 表 面 不 再 堅 持 台 灣 接 受 一 個 中 國, 但 九 二 共 識 仍 是 隱 性 的 一 個 中 國 此 外, 一 中 共 表 一 中 同 表 兩 岸 一 中 或 兩 岸 一 國, 愈 來 愈 要 將 台 灣 與 中 國 同 綁 在 一 起, 不 再 以 九 二 共 識 為 滿 足 中 國 要 在 一 個 中 國 架 構, 可 讓 台 灣 有 較 多 的 國 際 參 與, 但 是 不 能 使 用 中 華 民 國 或 台 灣 名 義, 也 不 是 一 個 以 獨 立 的 政 治 實 體 參 與 國 際 組 織 2009 年 台 灣 參 與 世 界 衛 生 大 會 的 限 制 與 規 定, 說 明 中 國 對 台 灣 一 旦 由 民 進 黨 執 政, 保 有 彈 性 調 整 的 空 間 在 國 防 上, 北 京 多 次 表 明 兩 岸 能 否 有 信 心 建 立 措 施 (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 取 決 於 一 個 中 國 的 前 提, 胡 錦 濤 任 內 通 過 反 分 裂 國 家 法, 必 要 時 以 武 力 解 決 台 灣 問 題 2008 年 5 月 之 後, 北 京 不 再 提 反 分 裂 國 家 法, 也 不 再 強 調 與 美 國 共 管 台 獨, 但 將 台 灣 納 入 2009 年 11 月 中 美 聯 合 聲 明 的 核 心 利 益 之 內 北 京 對 華 府 三 次 (2008/9; 2010/1; 2011/9) 宣 布 對 馬 政 府 的 大 批 軍 售, 除 了 最 後 一 次 沒 有 採 取 制 裁 措 施 之 外, 已 讓 美 方 知 道 需 付 出 代 價 中 國 軍 方 將 美 方 對 台 軍 售, 與 美 軍 在 中 國 專 屬 經 濟 區 (EEZ) 偵 察 行 動 對 中 國 高 科 技 產 品 法 律 禁 止 輸 出, 同 列 為 軍 事 交 流 的 三 大 障 礙 十 八 大 之 後, 北 京 對 於 台 海 兩 岸 軍 事 安 全 互 信 機 制 和 平 協 議 政 治 定 位 談 判 的 研 究 更 加 密 集, 當 作 2
是 兩 岸 達 成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ECFA) 之 後 的 一 項 目 標 胡 錦 濤 在 十 八 大 報 告, 提 過 去 所 說 的 兩 岸 命 運 共 同 體 共 同 推 進 兩 岸 關 係 共 同 享 有 發 展 成 果 共 同 福 祉 中 華 民 族 共 同 家 園 北 京 也 呼 籲 馬 政 府 雙 方 共 同 努 力, 探 討 國 家 尚 未 統 一 特 殊 情 況 下 的 兩 岸 政 治 關 係, 作 出 合 情 合 理 安 排 ; 商 談 建 立 兩 岸 軍 事 安 全 互 信 機 制, 穩 定 台 海 局 勢 ; 協 商 達 成 兩 岸 和 平 協 議, 開 創 兩 岸 關 係 和 平 發 展 新 前 景 中 國 對 兩 岸 和 平 協 議 認 為 已 可 進 入 兩 岸 政 府 間 的 協 商, 列 為 最 優 先 任 務, 其 次 是 兩 岸 的 軍 事 安 全 互 信 機 制 可 商 可 談, 至 於 兩 岸 政 治 關 係, 可 進 行 第 二 軌 非 政 府 之 間 的 對 話 或 討 論 馬 政 府 要 只 談 經 濟, 後 談 政 治 將 會 愈 來 愈 加 困 難 中 研 院 歐 美 所 黃 偉 峰 教 授 指 出, 習 近 平 時 代 兩 岸 將 由 先 談 經 濟 再 談 政 治, 進 入 成 為 經 緩 政 行, 政 治 商 談 在 經 濟 談 判 中 同 時 開 展 十 八 大 新 聞 發 言 人 中 共 中 央 委 員 蔡 名 照 提 到, 兩 岸 關 係 將 在 九 二 共 識 基 礎 上, 繼 續 推 進 兩 岸 協 商 進 程, 重 點 仍 是 經 濟 議 題, 尤 其 是 ECFA 後 續 協 議 的 協 商 工 作 他 強 調, 兩 岸 間 的 政 治 議 題, 這 是 客 觀 存 在 的, 遲 早 要 面 對, 希 望 雙 方 共 同 努 力, 為 今 後 共 同 破 解 政 治 難 題 不 斷 創 造 條 件 積 累 共 識 中 國 將 經 貿 關 係 當 作 是 推 動 中 美 關 係 的 壓 艙 石 推 進 器 這 也 適 用 到 台 海 兩 岸 關 係 的 發 展 歐 巴 馬 政 府 高 規 格 對 待 2012 年 2 月 習 近 平 訪 美, 中 國 也 積 極 妥 善 準 備, 有 公 關 也 有 實 質 的 經 貿 採 購 協 議 中 國 商 務 部 副 部 長 高 虎 城 提 到,500 多 位 中 國 企 業 家 中 國 貿 易 投 資 促 進 團 和 6 個 分 團, 陪 同 習 近 平 訪 美 向 美 國 採 購 270 億 美 金, 以 釋 出 對 美 國 的 善 意 習 近 平 訪 美 透 露 接 班 的 可 能 性, 美 方 也 全 面 觀 察 習 近 平 成 為 中 共 總 書 記 國 家 主 席 中 央 軍 委 主 席 之 後 的 可 能 中 國 走 向 習 近 平 訪 美 行 是 認 識 之 旅, 沒 有 大 意 外 或 失 言 之 處 南 海 的 問 題 中 共 軍 力 與 美 國 抗 衡 中 共 反 介 入 及 區 域 拒 止 (A2AD) 能 力, 沒 有 形 成 習 近 平 訪 美 的 重 要 議 題 但 是, 他 訪 美 之 後 中 國 卻 先 後 與 菲 律 賓 在 南 海 黃 岩 島 東 海 釣 魚 台, 與 菲 律 賓 日 本 發 生 激 烈 的 衝 突 習 近 平 是 否 在 黃 岩 島 釣 魚 台 上 有 主 導 決 策 的 過 程 演 起 外 界 的 注 意 十 八 大 之 後, 北 京 更 加 殷 切 期 待 台 北 在 南 海 東 海 共 同 合 作, 馬 總 統 的 東 海 和 平 倡 議 也 提 到 兩 岸 對 話 協 商 東 海 議 題 習 近 平 將 比 胡 錦 濤 更 有 機 會 在 東 海 議 題 上, 建 立 兩 岸 合 作 的 空 間, 測 試 台 北 在 北 京 與 華 府 之 間 的 距 離 是 否 較 接 近 美 國, 保 持 中 立, 或 傾 向 中 國 習 近 平 訪 問 美 國 國 防 部, 提 到 兩 軍 關 係, 需 服 從 服 務 於 建 設 相 互 尊 重 互 利 共 贏 的 中 美 合 作 夥 伴 關 係 美 3
國 在 習 近 平 要 求 停 止 對 台 軍 售 之 後, 副 總 統 拜 登 表 明 需 依 照 台 灣 關 係 法 提 供 武 器 給 台 灣 台 海 議 題 沒 有 隨 著 台 海 兩 岸 關 係 緩 和 而 消 失 根 據 中 方 新 華 社 的 資 料, 習 近 平 與 歐 巴 馬 兩 人 在 台 海 議 題 的 談 話 內 容, 約 略 如 下 : 習 近 平 : 台 灣 問 題 事 關 中 國 主 權 和 領 土 完 整, 始 終 是 中 美 關 係 中 最 核 心 最 敏 感 的 問 題 中 方 讚 賞 美 方 多 次 重 申 堅 持 一 個 中 國 政 策, 希 望 美 方 恪 守 中 美 三 個 聯 合 公 報 精 神, 以 實 際 行 動 維 護 兩 岸 關 係 和 平 發 展 局 面 和 中 美 關 係 大 局 歐 巴 馬 : 重 申 堅 持 基 於 美 中 三 個 聯 合 公 報 的 一 個 中 國 政 策, 拒 絕 任 何 台 獨 主 張, 希 望 看 到 台 灣 海 峽 兩 岸 關 係 和 平 發 展 趨 勢 繼 續 發 展 其 中, 引 起 台 灣 注 意 的 是, 歐 巴 馬 對 台 獨 的 說 法 對 北 京 而 言, 不 支 持 台 獨 是 美 國 的 基 本 立 場, 但 在 美 國 總 統 明 確 改 為 反 對 台 獨 說 法 之 前, 任 何 對 台 獨 有 打 擊 意 涵 的 談 話, 均 是 北 京 所 樂 見 拒 絕 任 何 台 獨 主 張, 意 味 從 行 動 之 前 的 言 詞 主 張 說 法 想 法 意 圖, 均 為 美 國 政 府 所 反 對 在 拒 絕 任 何 台 獨 主 張 的 說 法 之 下, 美 國 在 台 灣 政 黨 的 選 擇 上, 顯 然 是 暗 示 拒 絕, 或 不 樂 見 民 進 黨 在 日 後 台 灣 的 執 政 至 少, 歐 巴 馬 政 府 國 安 會 官 員 在 2011 年 9 月 民 進 黨 黨 主 席 蔡 英 文 訪 美 時, 透 露 出 此 一 傾 向 歐 巴 馬 政 府 隨 後 高 調 派 遣 美 國 國 務 院 開 發 總 署 署 長 副 能 源 部 長 訪 台, 宣 布 將 台 灣 納 入 免 簽 證 候 選 資 格, 可 視 之 為 偏 好 馬 英 九 連 任 的 措 施 參 台 海 兩 岸 政 治 社 會 關 係 十 八 大 的 中 共 中 央 委 員 之 中, 近 十 分 之 一 有 訪 台 經 驗, 其 中 政 治 局 委 員 八 分 之 一 訪 問 過 台 灣 ( 劉 奇 葆 韓 正 郭 金 龍 )( 請 見 表 1), 這 是 十 七 大 所 沒 有 的 現 象, 反 映 出 台 海 兩 岸 交 往 愈 來 愈 朝 高 層 官 員 訪 台 爭 取 認 同 發 展 北 京 把 握 兩 岸 出 現 的 戰 略 機 遇 期, 地 方 領 導 人 紛 紛 訪 問 台 灣 各 地, 尤 其 是 中 南 部, 貫 徹 寄 希 望 於 台 灣 人 民 北 京 以 經 濟 合 作 為 動 力 推 進 對 台 灣 南 部 地 區 交 流, 並 以 區 域 對 接 城 市 對 接 港 口 對 接 推 進 大 陸 與 台 灣 南 部 的 經 濟 全 方 位 合 作, 除 利 用 海 西 區 對 台 灣 南 部 實 施 更 加 優 惠 的 經 貿 政 策 之 外, 加 強 廈 門 與 高 雄 城 市 合 作 論 壇 及 兩 港 合 作, 透 過 廈 門 海 滄 保 稅 港 區 與 高 雄 市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合 作 協 議, 落 實 更 多 的 政 策 成 果 依 照 中 國 在 2011 年 對 台 工 作 訂 出 的 民 間 性 往 南 走 向 下 沉 方 針, 中 國 大 陸 赴 台 的 省 級 團 不 僅 以 採 購 為 重 點, 也 著 重 文 化 農 業 的 交 流 ; 參 訪 地 點 也 不 會 僅 限 於 中 北 部 ( 主 要 以 台 北 市 為 中 心 ), 而 且 深 入 往 台 灣 中 南 部 東 部 地 區 4
北 京 除 重 視 台 灣 中 南 部 之 外, 積 極 做 好 中 間 大 的 工 作 ( 中 產 階 級 如 中 小 企 業 主 企 業 經 理 高 層 管 理 人 員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部 分 公 務 員 知 識 份 子 菁 英 等 ), 認 為 只 要 緊 緊 拉 住 中 間 大, 將 他 們 牢 牢 地 越 多 越 好 地 拉 到 我 們 的 統 一 母 艦 上, 才 能 徹 底 將 頑 固 的 台 獨 份 子 驅 逐 到 狹 小 的 孤 立 陣 地 上 去 表 2 中 國 地 方 領 導 人 ( 十 八 大 中 央 委 員 ) 訪 問 台 灣 2009 年 5 月 馬 飊 廣 西 壯 族 自 治 區 主 席 2010 年 4 月 韓 正 上 海 市 長 2010 年 5 月 劉 奇 葆 四 川 省 長 2010 年 6 月 郭 聲 琨 廣 西 壯 族 自 治 區 區 委 書 記 2010 年 9 月 趙 正 永 陝 西 省 長 2011 年 2 月 陳 政 高 遼 寧 省 長 2011 年 4 月 王 三 運 安 徽 省 長 2011 年 4 月 馬 飊 廣 西 壯 族 自 治 區 主 席 2011 年 5 月 趙 洪 祝 浙 江 省 委 書 記 2011 年 6 月 郭 庚 茂 河 南 省 長 2011 年 7 月 姜 大 明 山 東 省 長 2012 年 2 月 郭 金 龍 北 京 市 長 2012 年 3 月 蘇 樹 林 福 建 省 長 資 料 來 源 : 自 行 整 理 中 國 訪 台 的 省 長 省 委 書 記, 大 多 與 台 灣 中 南 部 縣 市 簽 訂 農 業 交 流 合 作 框 架 協 議 農 業 企 業 採 購 農 產 品 中 長 期 意 向 協 議 和 農 產 品 採 購 合 同 中 國 大 陸 除 向 台 灣 學 習 農 業 產 銷 體 系 農 會 組 織 運 作, 也 積 極 引 進 台 灣 先 進 的 現 代 農 業 科 技 精 緻 農 業 經 營 模 式 中 國 大 陸 部 分 農 業 組 織 也 在 台 灣 設 有 代 表 處, 如 福 州 超 大 現 代 農 業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在 雲 林 縣 設 立 分 公 司, 經 營 蔬 果 水 產 品 花 卉 茶 葉 食 品 等 農 產 品 貿 易 另 外, 武 漢 中 百 集 團 在 台 灣 設 立 了 辦 事 處, 對 台 灣 農 產 品 食 品 和 日 用 品 的 常 態 採 購 中 華 全 國 供 銷 合 作 總 社 也 利 用 其 組 織 和 供 銷 網 路 優 勢, 對 台 灣 農 產 品 進 行 常 態 化 貿 易 中 國 大 陸 對 台 南 學 甲 的 虱 目 魚, 進 行 常 態 性 收 購, 顯 然 也 是 藉 此 一 採 購, 爭 取 台 灣 南 部 民 眾 的 好 感 除 了 上 述 經 濟 人 員 交 流 之 外, 中 國 大 陸 主 要 大 城 ( 如 遼 寧 重 慶 武 漢 等 ) 也 主 辦 台 灣 週, 兩 岸 媒 體 新 聞 科 技 經 貿 企 業 等 論 壇 交 流 也 常 態 性 進 行 胡 錦 濤 在 胡 六 點 提 到, 除 建 立 更 加 緊 密 的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機 制 進 程 之 外, 也 需 思 考 有 利 於 台 灣 經 濟 提 升 競 爭 力 和 擴 大 發 展 空 間, 有 利 於 兩 岸 經 濟 共 同 發 展, 有 利 於 探 討 兩 岸 經 濟 共 同 發 展 同 亞 太 區 域 經 濟 合 作 機 制 相 銜 接 的 可 行 途 徑 十 八 大 之 後 台 灣 與 其 他 亞 太 國 家 簽 訂 經 濟 合 作 夥 伴 協 議, 將 陸 續 出 現, 但 5
台 灣 要 成 為 美 國 倡 議 的 泛 太 平 洋 夥 伴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 仍 有 內 外 阻 力 十 八 大 胡 錦 濤 政 治 報 告, 有 一 章 專 門 強 調 文 化 強 國 及 建 立 文 化 軟 實 力 習 近 平 主 政 之 後 將 會 繼 續 強 調 文 化 與 社 會 的 融 合 在 中 華 文 化 與 台 灣 文 化 並 舉 之 下, 成 為 中 國 對 台 政 策 的 重 點 方 向 2009 年 7 月, 中 國 政 協 主 席 賈 慶 林 在 第 五 屆 經 貿 文 化 論 壇, 建 議 推 進 兩 岸 文 化 產 業 合 作, 提 升 中 華 文 化 的 影 響 力, 尤 其 是 要 整 合 兩 岸 文 化 產 業 資 源, 優 化 資 源 配 置 和 佈 局 結 構, 共 同 打 造 產 業 鏈 形 成 產 業 群 他 也 呼 應 胡 錦 濤 所 提 的 兩 岸 簽 訂 文 化 教 育 交 流 協 議, 建 立 交 流 合 作 機 制 而 當 前 兩 岸 雙 方 可 以 組 織 人 員 先 就 商 簽 兩 岸 文 化 教 育 交 流 協 議 進 行 研 究 和 規 劃 北 京 學 者 提 出 兩 岸 攜 手 弘 揚 中 華 文 化, 重 塑 文 化 影 響 力 上 海 學 者 指 出, 兩 岸 文 化 交 流 不 如 政 治 互 動 那 麼 敏 感 ; 也 不 如 經 濟 交 流 那 麼 重 利, 可 以 更 多 地 選 擇 雙 方 均 可 包 容 的 內 容, 因 此, 兩 岸 統 一, 文 化 先 行 或 可 以 率 先 實 行 的 是 文 化 統 一 北 京 認 為 文 化 紐 帶 是 做 好 台 灣 人 民 工 作 最 牢 靠 最 珍 貴 的 法 寶, 並 重 視 用 祖 國 的 傳 統 文 化 影 響 台 灣 同 胞 的 心, 千 方 百 計 用 文 化 的 精 神 紐 帶 去 扭 住 台 灣 同 胞 的 心, 去 與 文 化 台 獨 爭 奪 台 灣 民 眾 的 心, 用 漸 進 式 統 一 來 抑 制 漸 進 式 台 獨 自 2009 年 起, 中 國 在 福 建 距 離 台 灣 最 近 的 省 分, 特 別 針 對 台 灣 中 南 部 民 眾 與 團 體 開 闢 年 度 海 峽 論 壇 (Straits Forum) 此 一 論 壇 吸 引 至 少 一 萬 台 灣 民 眾 參 加, 超 過 70% 與 會 者 來 自 台 灣 南 部 這 說 明 北 京 努 力 達 到 寄 希 望 於 台 灣 人 民 的 目 標 北 京 也 利 用 此 一 兩 岸 人 民 功 能 性 的 論 壇, 宣 布 對 台 利 多 的 政 策 北 京 在 推 動 兩 岸 文 化 交 流 特 別 重 視 福 建 的 地 緣 位 置, 提 出 閩 台 五 緣 ( 地 緣 血 緣 文 緣 商 緣 法 緣 ), 要 求 加 強 四 項 海 西 文 化 建 設, 包 括 : 加 強 祖 地 文 化 族 譜 文 化 等 民 間 文 化 交 流 與 互 動 加 快 推 進 閩 南 文 化 生 態 保 護 實 驗 區 建 設 建 設 兩 岸 文 化 交 流 的 重 要 基 地 加 強 海 西 自 然 和 文 化 旅 遊 中 心 建 設 十 八 大 之 後, 隨 著 海 西 區 建 設 日 益 到 位, 台 灣 參 與 海 西 區 也 成 為 試 探 與 考 驗 的 重 點 中 國 學 者 專 家 研 究 如 何 看 待 中 華 民 國, 江 澤 民 胡 錦 濤 多 次 提 到 兩 岸 結 束 敵 對 狀 態, 十 八 大 雖 不 提 結 束 兩 岸 敵 對 狀 態, 但 更 前 瞻 提 到 促 進 平 等 協 商, 加 強 制 度 建 設 希 望 雙 方 共 同 努 力, 探 討 國 家 尚 未 統 一 特 殊 情 況 下 的 兩 岸 政 治 關 係, 作 出 合 情 合 理 安 排 中 國 大 陸 對 中 華 民 國 在 既 不 承 認 也 不 否 認 的 立 場 之 間 擺 盪 這 與 馬 總 統 的 互 不 承 認 互 不 否 認 的 困 境 有 些 類 似 中 國 大 陸 學 者 專 家 提 出 的 看 法, 包 括 : 兩 岸 在 各 自 境 內 實 際 行 使 公 共 治 理 權 ( 劉 國 深 ) 6
主 權 行 使 可 共 有 及 共 享 ( 黃 嘉 樹 ), 也 有 一 個 主 權 二 個 自 稱 均 代 表 中 國 的 政 權, 或 一 個 主 權 及 兩 個 治 權 中 國 大 陸 也 有 學 者 以 坦 桑 尼 亞 ( 內 陸 的 坦 干 伊 喀 Tanganyika 與 東 部 的 桑 吉 巴 島 Zanzibar), 來 類 比 台 海 兩 岸 一 大 一 小 對 馬 政 府 而 言, 中 華 民 國 主 權 獨 立 的 法 律 地 位 需 要 確 保, 兩 岸 政 治 關 係 定 位 需 要 由 兩 岸 平 等 協 商, 而 非 單 獨 協 商 台 灣 的 政 治 地 位 就 兩 岸 未 來 的 統 合 而 論, 北 京 不 承 認 中 華 民 國 在 台 灣 主 權 存 在 事 實, 不 允 許 台 灣 擁 有 單 獨 的 國 際 法 主 體 人 格, 是 兩 岸 難 以 締 結 和 平 協 議 與 進 行 政 治 談 判 的 主 要 障 礙 將 來 兩 岸 討 論 台 灣 的 國 際 空 間 時, 不 免 觸 及 中 華 民 國 國 際 法 人 地 位 兩 岸 的 主 權 劃 分, 甚 至 台 灣 與 大 陸 之 間 的 相 互 政 治 關 係 北 京 針 對 如 何 解 決 中 華 民 國 的 地 位 問 題, 中 國 社 科 院 台 灣 研 究 所 長 余 克 禮 表 示 : 相 信 只 要 兩 岸 都 有 誠 意 推 進 兩 岸 關 係 和 平 發 展, 都 能 站 在 全 民 族 發 展 的 高 度 上, 都 能 以 兩 岸 人 民 福 祉 為 重, 在 兩 岸 雙 方 的 共 同 努 力 下, 就 一 定 能 夠 找 到 解 決 問 題 的 辦 法 就 中 國 的 政 治 立 場 言, 為 避 免 台 灣 問 題 國 際 化 全 力 防 堵 任 何 台 灣 主 權 獨 立 的 可 能, 但 是 台 灣 為 求 國 家 生 存, 卻 不 能 不 有 主 權 地 位, 維 持 適 度 的 邦 交 國 數 目, 對 美 軍 事 採 購 的 自 由 權 利, 在 國 內 維 持 總 統 與 五 權 ( 行 政 立 法 司 法 監 察 考 試 ) 政 府 架 構 肆 結 語 十 八 大 之 後, 中 國 面 臨 內 外 諸 多 問 題, 但 反 貪 肅 廉 改 革 開 放, 是 一 條 必 走 的 道 路 台 海 兩 岸 關 係 也 將 愈 為 密 切, 中 國 與 民 進 黨 的 接 觸 將 有 更 多 的 機 會 台 灣 面 對 北 京 對 一 個 中 國 原 則 的 堅 持, 國 民 黨 與 民 進 黨 先 後 提 出 九 二 共 識 九 二 香 港 會 談 基 礎, 當 作 是 對 北 京 一 個 中 國 原 則 的 對 等 方 案 海 峽 兩 岸 三 個 主 要 政 黨 需 要 尋 找 可 以 共 同 接 受 的 名 詞, 同 時 保 留 各 自 可 以 表 述 的 模 糊 空 間 北 京 長 期 封 鎖 與 杯 葛 台 灣 在 國 際 社 會 的 代 表 權, 使 兩 岸 不 僅 政 治 疏 離, 也 增 添 兩 岸 關 係 惡 化 的 變 數 隨 著 台 灣 民 主 化 發 展, 只 有 國 共 談 判 的 時 代 已 經 過 去, 而 由 第 一 軌 道 直 接 協 商 的 渠 道, 容 易 引 起 台 灣 內 部 政 黨 爭 議, 第 二 軌 道 的 設 計 與 參 與, 可 積 極 發 揮 相 輔 相 成 的 效 果, 至 少 可 消 極 成 為 一 個 消 除 誤 解 誤 判 的 溝 通 管 道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