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 文 編 號 :1040001126 議 案 編 號 :10402170710005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4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887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4717 號 之 2332 案 由 : 經 濟 部 函, 為 103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決 議, 針 對 推 廣 貿 易 基 金 MICE 人 才 培 育 與 認 證 計 畫 向 本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提 出 專 案 報 告 乙 案, 業 已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請 安 排 報 告, 請 查 照 案 經 濟 部 函 受 文 者 : 立 法 院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2 月 12 日 發 文 字 號 : 經 貿 字 第 10402602450 號 速 別 : 普 通 件 密 等 及 解 密 條 件 或 保 密 期 限 : 普 通 附 件 :1040210 會 議 展 覽 人 才 培 育 與 認 證 工 作 報 告 _ 立 院 專 案 報 告 主 旨 : 有 關 大 院 第 8 屆 第 6 會 期 第 17 次 會 議 審 議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針 對 本 部 經 濟 特 別 收 入 基 金 推 廣 貿 易 基 金 委 託 辦 理 臺 灣 會 展 領 航 計 畫 之 子 計 畫 MICE 人 才 培 育 與 認 證 計 畫 向 經 濟 委 員 會 提 出 專 案 報 告 一 案, 本 部 業 已 備 妥 相 關 報 告 資 料, 敬 請 大 院 列 入 議 程, 以 利 進 行 專 案 報 告, 敬 請 鑒 察 說 明 : 一 依 據 大 院 104 年 1 月 13 日 第 8 屆 第 6 會 期 第 17 次 會 議 通 過 之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審 查 總 報 告 ( 修 正 本 ) 辦 理 決 議 全 文 如 下 : 推 廣 貿 易 基 金 103 年 度 預 算 編 列 委 託 辦 理 臺 灣 會 展 領 航 計 畫 1 億 6,100 萬 元, 其 中 分 項 計 畫 MICE 人 才 培 育 與 認 證 計 畫 4,000 萬 元, 主 要 辦 理 會 展 人 才 之 培 訓 認 證 人 力 供 需 調 查 及 會 展 人 才 資 料 庫 建 置 等 工 作 ; 惟 查 經 濟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98 至 101 年 度 國 內 會 展 人 才 認 證 推 動 情 形, 取 得 各 類 人 才 認 證 人 數 仍 偏 低, 甚 至 推 廣 成 效 日 趨 低 落, 如 101 報 349
年 度 會 議 展 覽 專 業 人 員 之 初 階 認 證 合 格 人 數 僅 為 854 人, 較 100 年 度 少 614 人, 減 幅 達 41.83%, 而 會 議 人 員 或 展 覽 人 員 之 進 階 認 證 合 格 數 均 僅 3 人, 顯 見 該 局 對 會 展 人 才 認 證 推 廣 工 作 成 效 不 彰, 無 法 有 效 提 升 我 國 會 展 人 才 之 專 業 化 及 國 際 化 水 準, 爰 請 經 濟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應 積 極 檢 討 現 行 會 展 人 才 認 證 推 廣 計 畫 並 強 化 後 續 追 蹤 輔 導 措 施, 向 立 法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提 出 專 案 報 告, 避 免 耗 擲 公 帑 而 無 益 於 我 國 會 展 產 業 之 推 動 發 展 二 檢 奉 我 國 會 展 人 才 培 育 與 認 證 推 廣 工 作 專 案 報 告 資 料 1 份 ( 如 附 件 ) 正 本 : 立 法 院 副 本 : 經 濟 部 會 計 處 經 濟 部 國 會 聯 絡 組 經 濟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會 計 室 經 濟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國 會 聯 絡 室 ( 均 含 附 件 ) 部 長 鄧 振 中 報 350
我 國 會 展 人 才 培 育 與 認 證 推 廣 工 作 專 案 報 告 主 席 各 位 委 員 : 首 先 感 謝 大 院 安 排 就 我 國 會 展 人 才 培 育 與 認 證 推 廣 工 作 進 行 報 告 謝 謝 委 員 們 對 會 展 人 才 培 訓 績 效 的 關 心 本 部 在 推 動 會 展 人 才 培 訓 業 部 分, 非 常 重 視 人 才 專 業 化 與 國 際 化 的 方 向, 以 辦 理 國 內 會 議 展 覽 專 業 人 員 認 證 為 例,2014 年 通 過 國 內 會 議 展 覽 專 業 人 員 認 證 考 試 人 數 為 1,289 人, 相 較 於 2012 年 之 854 人, 成 長 1.5 倍 ; 累 計 歷 年 來 通 過 認 證 考 試 人 數 為 8,273 人 在 國 際 認 證 方 面, 自 2012 年 引 進 國 際 展 覽 認 證 考 試 Certified in Exhibition Management( 簡 稱 CEM) 以 來,3 年 共 有 72 位 國 內 展 覽 界 人 士 通 過, 在 全 球 排 名 第 3 亞 洲 排 名 第 2; 國 際 會 議 認 證 Certified Meeting Professional( 簡 稱 CMP),3 年 共 有 23 位 國 內 會 議 界 人 士 通 過, 相 較 亞 洲 國 家, 亦 名 列 前 茅 接 著, 本 人 將 就 本 部 在 推 動 會 展 人 才 培 育 與 認 證 工 作 內 容 及 執 行 成 效 向 各 位 委 員 做 通 盤 報 告 : 壹 會 展 人 才 培 育 政 策 會 展 產 業 涵 蓋 範 圍 廣 泛, 所 需 人 才 包 括 上 游 之 活 動 策 畫 中 游 之 行 銷 推 廣 與 下 游 之 執 行 等 層 面 產 業 的 成 功 發 展 需 要 人 力 的 適 時 投 入, 加 上 隨 著 國 際 會 展 產 業 快 速 的 發 展, 並 逐 步 走 向 國 際 化 專 業 化 規 模 化 和 品 牌 化, 會 展 教 育 和 培 訓 是 近 年 來 備 受 全 球 業 界 關 注 的 議 題 2002 年 由 行 政 院 通 過 挑 戰 2008: 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畫, 將 會 展 服 務 產 業 納 入 政 府 施 政 重 點, 並 於 2004 年 核 定 推 動 會 議 展 覽 服 務 業 發 展 計 畫 (2005 至 2008 年, 由 本 部 商 業 司 執 行 ), 亦 將 會 展 人 才 培 育 與 認 證 工 作 列 入 該 項 計 畫 之 一 2008 年 底 該 計 畫 辦 理 完 竣 之 後, 基 於 會 展 產 業 具 刺 激 經 濟 成 長 及 帶 動 貿 易 出 口 效 果, 為 整 合 本 部 資 源 加 強 推 動 會 展 產 業 之 考 量, 因 此 該 項 工 作 自 2009 年 起 由 本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辦 理, 並 接 續 執 行 4 年 期 臺 灣 會 展 躍 升 計 畫 (2009 至 2012 年 ) 及 4 年 期 臺 灣 會 展 領 航 計 畫 (2013 至 2016 年 ), 其 中 亦 包 括 MICE 人 才 培 育 與 認 證 計 畫 之 子 計 畫, 其 主 要 目 標 為 全 面 提 升 我 國 會 展 人 才 專 業 能 力, 協 助 產 業 強 化 經 營 能 力 及 國 際 競 爭 力 貳 會 展 人 才 培 育 與 認 證 工 作 內 容 本 部 推 動 會 展 人 才 培 訓, 主 要 以 辦 理 會 展 人 才 培 訓 及 會 展 人 才 認 證 為 工 作 重 點 : 一 會 展 人 才 培 訓 ( 一 ) 院 校 師 生 培 育 1. 種 子 師 資 培 訓 自 2005 年 度 起 政 府 投 入 資 源 培 養 我 國 會 展 產 業 人 才 本 部 所 辦 理 之 會 展 人 才 培 育 報 351
與 認 證 工 作, 包 括 開 辦 各 類 培 訓 課 程 認 證 考 試 並 引 進 國 際 認 證 制 度 在 實 施 初 期, 鑑 於 國 內 缺 乏 專 業 師 資 與 教 材, 因 此 培 養 國 內 專 業 師 資 為 本 計 畫 工 作 之 一 自 2005 年 至 2013 年 間 開 辦 種 子 師 資 培 育 課 程, 所 培 育 之 種 子 師 資 受 訓 後 返 回 工 作 崗 位 亦 開 設 會 展 相 關 課 程 2. 院 校 學 生 培 訓 自 2013 年 起 建 立 大 學 院 校 會 議 展 覽 專 業 培 訓 課 程 協 助 辦 法, 鼓 勵 協 助 大 學 院 校 開 設 相 關 課 程,2013 年 及 2014 年 來 分 別 有 10 所 及 13 所 學 校 申 請, 共 計 1,007 人 參 訓 3. 國 際 院 校 競 賽 為 提 供 大 學 院 校 相 關 科 系 學 生 透 過 實 地 參 與 國 際 性 會 展 產 業 展 覽, 提 供 實 務 參 展 經 驗, 乃 自 2009 年 起 辦 理 會 展 城 市 行 銷 競 賽, 透 過 競 賽 鼓 勵 產 學 合 作 及 國 內 外 校 際 交 流 自 2012 年 起 擴 大 為 國 際 賽, 除 國 內 各 大 學 院 校 外, 並 邀 請 亞 洲 各 國, 如 新 加 坡 馬 來 西 亞 泰 國 香 港 之 會 展 相 關 科 系 學 生 組 隊 參 加, 提 供 國 際 交 流 機 會, 提 升 我 國 會 展 人 才 培 訓 國 際 化 水 準 ( 二 ) 專 業 人 員 培 訓 1. 業 界 從 業 人 員 在 職 進 修 配 合 國 際 會 議 展 覽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提 供 會 議 展 覽 業 者 專 業 訓 練 課 程, 內 容 涵 蓋 會 展 專 案 系 列 課 程 會 展 英 語 系 列 課 程 國 內 外 會 展 機 構 參 訪 本 國 認 證 課 程 等, 邀 集 國 內 外 會 展 界 產 官 學 專 家 擔 任 講 席, 提 供 會 展 界 從 業 人 員 在 職 進 修 與 相 互 交 流 平 台 ; 並 依 據 業 者 需 求, 逐 年 調 整 課 程 方 向 與 內 容 2. 中 高 階 人 才 培 育 為 協 助 會 展 產 業 中 高 階 人 員 提 升 管 理 創 新 以 及 與 國 際 接 軌 能 力, 乃 為 企 業 界 高 階 主 管 辦 理 各 種 策 略 規 劃 與 談 判 技 巧 課 程 會 展 活 動 競 標 研 習 營 等 以 及 國 際 展 覽 認 證 Certified in Exhibition Management( 簡 稱 CEM) 課 程 及 國 際 會 議 Certified Meeting Professional( 簡 稱 CMP) 先 修 課 程 同 時, 亦 鼓 勵 已 獲 國 際 認 證 者 參 加 國 際 組 織 活 動, 增 加 與 國 際 交 流 累 積 國 際 人 脈 機 會 3. 地 方 政 府 承 辦 人 員 培 育 國 內 各 縣 市 政 府 亦 積 極 發 展 會 展 產 業, 推 動 具 地 方 特 色 之 會 展 活 動 為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發 展 會 展 產 業, 提 升 縣 市 政 府 承 辦 同 仁 推 動 會 展 產 業 施 政 能 力, 依 據 各 縣 市 政 府 對 培 育 會 展 人 才 需 求, 量 身 訂 做, 分 別 於 高 雄 台 南 台 中 雲 林 新 竹 及 台 東 等 地 為 縣 市 政 府 公 職 人 員 開 辦 地 方 政 府 研 習 營, 以 提 升 縣 府 人 員 擬 定 會 展 活 動 施 政 計 報 352
畫 能 量 4.E 化 培 訓 以 現 有 會 展 人 才 培 訓 網 站 為 基 礎, 加 強 深 度 及 廣 度, 建 置 E 畫 學 院, 包 括 紙 上 學 院 及 影 音 學 院 兩 大 類, 提 供 便 捷 管 道 協 助 國 內 業 者 提 升 專 業 能 力 二 會 展 人 才 認 證 ( 一 ) 國 內 認 證 考 試 本 部 所 推 動 之 會 展 人 才 培 育 與 認 證 工 作, 目 標 之 一 是 激 發 青 年 學 子 對 會 展 產 業 的 興 趣, 為 產 業 界 注 入 生 力 軍 在 執 行 方 法 上 則 以 考 試 帶 動 教 學, 透 過 辦 理 認 證 考 試, 促 使 學 校 開 辦 相 關 課 程 ; 輔 以 出 版 認 證 教 材, 協 助 青 年 學 子 與 甫 踏 進 職 場 青 年 對 會 展 產 業 有 一 初 步 認 識, 進 而 對 該 產 業 產 生 興 趣, 並 更 進 一 步 投 入 會 展 產 業 是 故, 在 定 位 上 為 加 值, 而 非 執 業 執 照 ( 二 ) 國 際 認 證 考 試 為 協 助 國 內 中 高 階 會 議 展 覽 從 業 人 員 提 升 專 業 能 力, 並 與 國 際 接 軌, 乃 引 進 國 際 會 議 與 國 際 展 覽 認 證 考 試 經 評 估 在 國 際 業 界 之 知 名 度 與 認 同 度, 爰 引 進 國 際 展 覽 認 證 Certified in Exhibition Management( 簡 稱 CEM) 與 國 際 會 議 Certified Meeting Professional ( 簡 稱 CMP) 認 證 考 試 1.Certified in Exhibition Management( 簡 稱 CEM) 由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xhibitions& Events( 簡 稱 IAEE) 主 辦 之 CEM 認 證 課 程 與 考 試, 目 的 在 提 升 業 者 展 覽 管 理 專 業 技 能, 其 成 效 廣 為 國 際 展 覽 業 界 所 認 可 獲 得 該 認 證 者, 在 名 片 上 可 印 製 CEM 授 權 證 照 標 誌 除 年 薪 大 為 提 升 外, 其 專 業 能 力 亦 廣 受 全 球 同 業 肯 定 因 此 參 加 CEM 訓 練 者, 不 乏 有 15 年 20 年 以 上 工 作 資 歷 者 應 考 者 必 須 具 備 至 少 3 年 展 覽 管 理 全 職 工 作 經 驗, 或 具 備 管 理 學 士 學 位 以 上 者, 修 滿 11 門 課 程 中 之 9 門 課, 於 3 年 內 參 加 考 試 及 格, 始 發 予 證 書 本 部 自 2012 年 起 引 進 CEM 認 證 考 試 在 臺 辦 理 ; 該 考 試 採 電 腦 測 驗, 英 文 考 題 2.Certified Meeting Professional( 簡 稱 CMP) CMP 是 全 球 會 議 界 最 知 名 證 照 之 一, 該 證 書 在 業 界 頗 負 盛 名 以 美 國 為 例, 領 有 該 證 書 者 薪 資 行 情 可 提 升 1 萬 美 元 ; 亦 是 企 業 徵 才 之 重 要 指 標 之 一, 因 此 獲 得 該 證 書 者 莫 不 以 此 為 榮, 並 在 名 片 上 印 上 主 辦 單 位 授 權 之 CMP 證 照 標 誌 應 考 者 必 須 具 備 至 少 3 年 以 上 會 議 經 驗 並 在 5 年 內 參 加 25 小 時 以 上 CMP 認 可 之 相 關 會 展 課 程 訓 練 本 計 畫 自 2012 年 起 引 進 CMP 認 證 考 試 在 臺 辦 理 ; 該 考 試 採 電 腦 測 驗, 英 文 考 題, 全 球 同 步 進 行 報 353
參 會 展 人 才 培 育 與 認 證 工 作 執 行 成 效 一 會 展 人 才 培 訓 ( 一 ) 針 對 需 求, 廣 泛 提 升 我 國 會 展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自 2005 年 起 迄 今, 共 計 開 辦 350 培 訓 班 次, 培 訓 13,522 人 次 課 程 內 容 分 級 分 類, 針 對 需 求, 協 助 提 升 我 國 會 展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表 1. 歷 年 開 班 班 數 與 參 訓 人 數 年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合 計 班 次 27 29 15 18 29 33 33 41 55 70 350 人 次 1,153 1,001 679 800 1,302 1,408 1,424 1,188 1,967 2,600 13,522 ( 二 ) 深 耕 培 訓, 帶 動 向 下 扎 根 效 益 為 深 耕 國 內 會 展 人 才, 自 2005 年 至 2013 年 間 開 辦 種 子 師 資 培 育 課 程, 所 培 育 之 種 子 師 資 受 訓 後 返 回 工 作 崗 位 亦 開 設 會 展 相 關 課 程, 目 前 國 內 大 學 院 校 中 已 有 中 華 大 學 致 理 技 術 學 院 開 設 會 展 學 位 或 學 分 學 程 及 逾 70 個 大 學 院 校 商 管 學 院, 如 國 際 企 業 系 企 管 系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系 ; 觀 光 學 院, 如 餐 旅 系 觀 光 系 休 閒 與 管 理 研 究 所 等 開 設 會 展 相 關 學 分 課 程, 帶 動 會 展 人 才 培 訓 向 下 扎 根 效 益 ( 三 ) 跨 境 推 廣, 提 高 國 際 知 名 度 自 2012 年 起 辦 理 國 際 院 校 會 展 城 市 行 銷 競 賽, 無 論 在 國 際 化 程 度 與 國 內 參 賽 隊 伍 專 業 品 質 提 升 上, 均 逐 年 進 步 以 2014 年 為 例, 計 有 來 自 臺 灣 香 港 上 海 新 加 坡 馬 來 西 亞 及 泰 國 等 地 區 大 學 院 校 組 隊 參 加 二 會 展 人 才 認 證 ( 一 ) 國 內 認 證 考 試 : 本 項 認 證 考 試 自 2005 年 開 始 規 劃,2007 年 首 次 辦 理 考 試, 累 計 至 2014 年 底, 累 計 共 有 8,273 人 通 過 歷 年 績 效 說 明 如 下 表 : 表 2: 國 內 認 證 歷 年 報 考 人 數 與 通 過 率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報 考 人 數 311 1660 3,001 2,285 3,016 3,220 3,243 2,910 通 過 人 數 285 1,587 973 913 1,468 854 904 1,289 通 過 率 97% 96% 33.59% 40% 48.7% 26.5% 27.9% 44% 註.2007 2008 年 度 以 推 廣 為 目 的, 為 鼓 勵 性 質, 考 題 答 錯 者 無 倒 扣 ;2009 年 度 起 答 錯 倒 扣, 通 過 率 大 幅 降 低 報 354
( 二 ) 國 際 認 證 考 試 : 1.Certified in Exhibition Management( 簡 稱 CEM) 自 2012 年 起 獲 美 國 主 辦 單 位 IAEE 授 權 在 臺 灣 辦 理 課 程 及 考 試, 累 計 至 2014 年 1 月 底, 共 計 72 位 通 過 比 較 2012-2014 年 間 全 球 累 計 通 過 人 數, 臺 灣 CEM 人 數 為 全 球 排 名 第 3 亞 洲 第 2 表 3:2012-2014 年 間 全 球 通 過 CEM 人 數 國 別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累 計 美 國 + 加 拿 大 84 139 132 355 中 國 46 46 58 150 臺 灣 18 30 24 72 墨 西 哥 33 20 0 53 韓 國 7 14 8 29 新 加 坡 0 0 12 12 西 班 牙 + 葡 萄 牙 1 0 3 4 資 料 來 源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xhibitions&Events 2.Certified Meeting Professional( 簡 稱 CMP) 自 2012 年 起 積 極 協 助 國 內 會 議 業 者 參 加 CMP 認 證 考 試, 累 計 至 2014 年 1 月 底, 共 計 23 位 國 內 會 議 業 者 獲 得 CMP 認 證 CMP 考 試 的 確 有 其 難 度, 以 亞 洲 會 展 先 進 國 家, 如 日 本 新 加 坡 為 例,102 103 年 通 過 人 數 均 在 5 人 以 內 臺 灣 考 生 表 現 與 國 際 現 況 相 符 肆 未 來 加 強 推 動 方 向 會 展 產 業 為 服 務 業, 人 才 培 育 極 為 重 要, 未 來 本 部 將 透 持 續 配 合 業 界 需 求, 全 面 提 升 我 國 會 展 人 才 專 業 能 力, 達 到 訓 用 合 一 目 標, 協 助 產 業 強 化 經 營 能 力 及 國 際 競 爭 力 一 加 強 辦 理 會 內 外 認 證 考 試 包 括 鼓 勵 國 人 踴 躍 參 與 國 內 認 證 考 試 持 續 提 升 考 試 品 質, 透 過 考 試 引 導 教 學, 全 面 提 升 會 展 人 員 素 質 同 時, 持 續 透 過 各 種 輔 導 鼓 勵 措 施, 協 助 會 展 界 中 高 階 人 員 獲 得 國 際 認 證 二 強 化 會 展 人 才 培 訓 質 與 量 包 括 增 加 會 展 人 才 培 育 在 職 精 進 班 班 次, 新 增 會 展 設 計 規 劃 會 展 場 地 管 理 參 展 實 務 及 會 議 與 獎 勵 旅 遊 實 務 等 課 程, 擴 大 服 務 對 象 三 促 進 會 展 人 才 與 國 際 接 軌 報 355
透 過 引 進 國 外 師 資 舉 辦 國 際 競 賽, 與 國 際 組 織 及 企 業 合 作, 鼓 勵 參 與 國 際 組 織 活 動, 提 升 我 國 會 議 展 覽 專 業 人 士 國 際 化 水 準 等, 以 強 化 會 展 人 才 國 際 交 流, 與 國 際 接 軌 四 辦 理 人 才 媒 合, 落 實 訓 考 用 合 一 與 業 界 合 作, 擴 大 辦 理 會 展 人 才 媒 合 會 及 會 展 徵 才 巡 迴 列 車, 協 助 業 者 覓 得 所 需 人 才, 落 實 訓 考 用 合 一 報 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