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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 次 日 期 時 間 授 課 內 容 時 數 主 持 人 或 授 課 教 師 9 05/07( 六 ) 09:00-12:00 校 長 的 角 色 與 領 導 3 台 中 市 教 育 局 張 光 銘 前 局 長 10 05/14( 六 ) 09:00-12:00 當 前 學 校 行 政 重 要 議 題 3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張 瑞 村 教 授 10 05/14( 六 ) 13:30-16:30 教 育 專 題 實 務 演 練 3 前 頭 汴 國 小 林 世 元 校 長 11 05/21( 六 ) 09:00-12:00 校 長 教 學 領 導 之 理 念 與 實 踐 3 暨 南 大 學 教 育 學 院 楊 振 昇 院 長 11 05/21( 六 ) 13:30-16:30 教 育 專 題 實 務 演 練 3 前 頭 汴 國 小 林 世 元 校 長 12 05/28( 六 ) 09:00-12:00 校 長 甄 選 履 歷 撰 寫 與 口 試 應 答 技 巧 3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處 林 樹 全 處 長 12 05/28( 六 ) 13:30-16:30 教 育 專 題 實 務 演 練 3 前 頭 汴 國 小 林 世 元 校 長 3

中 小 學 校 長 主 任 專 業 成 長 班 師 資 一 覽 表 ( 依 排 課 順 序 條 列 ) 姓 名 學 歷 經 歷 鍾 任 琴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現 職 :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校 長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系 碩 士 國 立 嘉 義 師 範 學 院 初 等 教 育 學 系 副 教 授 兼 任 總 務 長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幼 兒 保 育 系 教 授 兼 主 任 秘 書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主 任 教 授 林 世 元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學 博 士 頭 汴 國 小 校 長 新 成 國 小 校 長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中 臺 科 技 大 學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王 延 煌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研 現 職 : 究 所 博 士 中 興 高 中 校 長 省 政 府 教 育 廳 科 員 省 文 化 處 股 長 專 員 文 建 會 中 部 辦 公 室 專 員 國 立 新 港 藝 術 高 中 籌 備 主 任 校 長 林 明 地 美 國 威 斯 康 辛 大 學 麥 迪 遜 校 區 現 職 : 教 育 行 政 碩 士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教 育 學 研 究 所 教 授 兼 教 務 長 美 國 威 斯 康 辛 大 學 麥 迪 遜 校 區 哲 學 博 士 台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第 三 科 股 長 教 育 部 公 費 留 學 考 試 教 育 行 政 學 錄 取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教 育 學 研 究 所 教 授 兼 教 育 學 院 院 長 林 樹 全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系 現 職 : 博 士 林 樹 全 (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教 授 級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兼 國 際 暨 兩 岸 合 作 處 國 際 長 ) 台 北 縣 深 坑 國 中 教 師 主 任 雲 林 縣 教 育 局 課 長 督 學 台 灣 省 議 會 立 法 院 公 共 關 係 室 主 任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主 任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人 文 暨 社 會 學 院 院 長 張 瑞 村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學 博 士 現 職 :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4

姓 名 學 歷 經 歷 紀 寶 活 張 光 銘 楊 振 昇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系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美 國 北 科 羅 拉 多 大 學 教 育 學 博 士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主 任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兼 任 副 教 授 臺 灣 省 企 業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學 會 理 事 特 殊 優 良 教 師 師 鐸 獎 埔 鹽 國 中 前 校 長 臺 中 市 教 育 局 國 民 教 育 課 長 臺 中 市 教 育 局 主 任 督 學 臺 灣 省 政 府 教 育 廳 督 學 澎 湖 縣 政 府 教 育 局 長 臺 中 市 政 府 新 聞 局 長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長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處 長 現 職 :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教 育 學 院 院 長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教 育 政 策 與 行 政 學 系 系 主 任 兼 所 長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教 育 政 策 與 行 政 學 系 副 教 授 教 育 部 中 等 教 育 司 科 員 幹 事 專 員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比 較 教 育 研 究 所 客 座 副 教 授 5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2016 中 小 學 校 長 主 任 專 業 成 長 班 報 名 表 姓 名 身 分 證 字 號 性 別 男 女 出 生 日 期 民 國 年 月 日 縣 / 市 市 / 鎮 / 鄉 / 區 村 / 里 貼 相 片 處 ( 請 再 另 附 1 張 ) 通 訊 處 電 話 : O:( ) H:( ) 路 / 街 段 巷 弄 號 之 樓 手 機 : 傳 真 :( ) e-mail 服 務 單 位 職 稱 報 名 人 簽 名 報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1. 每 人 每 期 報 名 費 22,000 元 報 名 費 請 直 接 匯 入 : 銀 行 名 稱 : 臺 灣 銀 行 臺 中 科 學 園 區 分 行 ( 金 融 機 構 代 號 -0042204) 戶 名 : 財 團 法 人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帳 戶 :220004055378 匯 款 完 畢 請 將 匯 款 收 據 連 同 報 名 表 傳 真 至 04-23742380 或 掃 描 成 電 子 檔 vedran2102@gmail.com 相 關 報 名 問 題, 請 聯 絡 04-23323000#3202-3205 李 昀 庭 助 理 2. 曾 於 之 前 參 加 本 班 別 課 程 者 學 費 得 以 8 折 優 待, 請 先 依 程 序 報 名, 待 開 辦 後 辦 理 折 扣 退 費 3. 報 名 繳 費 後, 退 費 相 關 事 項 (1) 因 報 名 人 數 不 足 開 班 人 數 者, 由 本 單 位 通 知 辦 理 全 額 退 費 (2) 若 繳 費 後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因 個 人 因 素 不 克 上 課, 得 依 規 定 申 請 辦 理 退 費, 逾 期 不 受 理 (3) 退 費 標 準 : (A) 上 課 期 程 未 逾 全 期 之 三 分 之 一 者, 退 還 總 費 用 之 三 分 之 二 (B) 上 課 期 程 已 逾 全 期 之 三 分 之 一 而 未 達 三 分 之 二 者, 退 還 總 費 用 之 三 分 之 一 (C) 上 課 時 間 已 逾 全 期 之 三 分 之 二 者 則 不 予 退 還 3. 本 報 名 表 個 人 資 料 乃 為 辦 理 研 習 證 書 用 6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校 長 班 學 員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告 知 事 項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本 中 心 ) 為 蒐 集 校 長 班 學 員 之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依 據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 以 下 簡 稱 個 資 法 ) 第 8 條 及 第 9 條 規 定 所 為 以 下 研 習 中 文 學 員 之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告 知 事 項 一 機 關 名 稱 :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二 蒐 集 目 的 及 方 式 ( 一 ) 基 於 下 列 蒐 集 目 的 : 1. 就 學 契 約 關 係 事 項 ( 含 學 雜 費 及 各 項 費 用 繳 納 )(069) 2. 提 供 註 冊 學 籍 成 績 選 課 相 關 證 明 之 資 ( 通 ) 訊 服 務 (135) 3. 資 ( 通 ) 訊 與 資 料 庫 管 理 (136) 4. 教 育 相 關 調 查 統 計 與 研 究 分 析 (157) 5. 學 生 學 籍 及 修 業 ( 含 畢 肄 業 生 ) 資 料 管 理 (158) 6. 學 生 證 等 學 籍 成 績 文 件 證 明 處 理 (168) 7. 獎 助 學 金 審 核 撥 款 (069) 8. 本 中 心 履 行 法 定 義 務 之 目 的 9. 其 他 完 成 學 生 輔 導 畢 業 流 向 追 蹤 調 查 必 要 之 工 作 或 經 學 生 同 意 之 目 的 ( 二 ) 個 人 資 料 之 蒐 集 方 式 / 個 人 資 料 之 來 源 : 1. 透 過 學 員 親 送 郵 遞 傳 真 或 線 上 報 名 取 得 學 員 個 人 資 料 2. 學 生 在 學 期 間 因 應 課 務 輔 導 成 績 學 籍 等 需 求 提 出 之 各 類 書 面 申 請 表 件 3. 透 過 國 外 合 作 單 位 提 供 之 短 期 團 學 員 個 人 資 料 三 本 中 心 所 蒐 集 之 個 人 資 料 包 括 : 識 別 類 (C001 C002 C003) 特 徵 類 (C011) 家 庭 情 形 (C021 C023 C024) 社 會 情 況 (C033 C034 C038 C039) 教 育 考 選 技 術 或 其 他 專 業 (C051 C052 C056) 財 務 細 節 (C081 C083 C088) 四 個 人 資 料 利 用 期 間 地 區 對 象 及 方 式 : ( 一 ) 利 用 期 間 : 學 員 ( 含 學 期 成 績 ) 之 相 關 資 料 永 久 保 存 ( 二 ) 利 用 地 區 : 台 灣 地 區 ( 包 括 澎 湖 金 門 及 馬 祖 等 地 區 ) 或 經 學 員 授 權 處 理 利 用 之 地 區 ( 三 ) 利 用 對 象 : 包 括 為 達 成 上 述 蒐 集 目 的 所 須 提 供 之 主 管 機 關 或 相 關 合 作 單 位, 例 如 教 育 部 其 他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悠 遊 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如 學 員 於 開 啟 校 園 IC 卡 時 選 擇 同 意 使 用 記 名 悠 遊 卡 功 能 時 ) 旅 行 社 醫 療 院 所 保 險 公 司 等 7

( 四 ) 利 用 方 式 : 1. 學 員 在 學 期 間 之 課 務 成 績 出 缺 席 紀 錄 ; 學 期 成 績 及 預 警 資 訊 之 發 送 通 知 ; 學 期 中 退 費 申 請 ; 結 業 後 之 流 向 聯 繫 或 電 子 報 發 送 ; 開 立 在 學 證 明 書 2. 教 育 部 或 其 授 權 之 評 鑑 機 構 基 於 教 育 調 查 統 計 與 研 究 分 析 等 目 的 所 進 行 的 調 查 訪 視 之 必 要 方 式 3. 學 員 競 賽 活 動 照 片 公 開 獲 獎 資 訊 公 佈 4.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5. 其 他 為 達 前 述 蒐 集 個 資 之 目 的 所 需 的 必 要 方 式 五 個 人 資 料 得 行 使 之 權 利 及 義 務 ( 一 ) 學 員 得 針 對 個 人 資 料 依 個 資 法 規 定 查 詢 或 請 求 閱 覽 製 給 複 製 本 補 充 以 書 面 電 子 郵 件 傳 真 等 方 式 與 本 中 心 聯 絡 並 檢 具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向 本 中 心 辦 理 ( 二 ) 本 中 心 各 項 通 知 ( 如 資 格 審 核 成 績 緊 急 聯 絡 等 ) 之 被 通 知 人, 未 滿 二 十 歲 者 為 法 定 代 理 人, 法 定 代 理 人 亦 可 進 行 查 詢 若 您 滿 二 十 歲 後 擬 申 請 變 更 被 通 知 人 為 您 本 人 或 僅 限 本 人 進 行 查 詢, 請 向 本 中 心 提 出 申 請 六 您 可 以 自 由 選 擇 是 否 提 供 相 關 個 人 資 料, 若 您 選 擇 不 提 供 相 關 個 人 資 料 時, 本 中 心 將 可 能 延 後 或 無 法 進 行 必 要 之 審 核 及 處 理 作 業, 致 無 法 提 供 您 報 名 在 學 期 間 或 結 業 後 之 相 關 業 務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