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號:EDB(CD/C&S)/F&A/65/1/1(5)



Similar documents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doc

Microsoft Word - ch07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檔號:EDB(CD/C&S)/F&A/65/1/1(5)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xls


<4D F736F F 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 A14B>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6-1-1極限的概念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PURPOSE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untitled

檔號:L/M(9) to HP 174(C) Pt IV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有關「多元學習津貼」的常見問題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f6_pday_ki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簽 呈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總目143-政府總部:公務員事務局

教育實習問與答: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T????????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宗 旨 6 宗 旨 是 確 保 香 港 的 年 青 人 有 機 會 接 受 均 衡 的 優 質 教 育, 以 應 付 未 來 生 活 和 工 作 上 的 挑 戰, 並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精 神, 不 斷 追 求 知 識, 充 實 自 己 簡 介 7 教 育 統 籌 局 在 這 綱 領 下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4D F736F F 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 F636E>

<4D F736F F D 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概 況 1. 報 考 資 格 有 意 申 請 報 考 四 校 聯 考 的 考 生, 必 須 具 以 下 任 一 資 格 : 完 成 中 學 六 年 級 或 相 等 程 度, 並 取 得 畢 業 資 格 現 正 就 讀 中 學 六 年 級 或 相 等 程 度 年 齡 在 二 十 五 歲 以 上, 具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條 通 過 ( )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條 通 過 ( )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4D F736F F 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 資格條件: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4D F736F F D20B14DAE61BEC7AACCABD8C4B3A657B3E6B8EAAEC6AE77ABD8B86DA4CEB0A3A657A740B77EAD6EC2492E646F63>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2/ /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2/ /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附 件 一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動 議 的 修 正 案 條 次 4 刪 去 該 條 而 建 議 修 正 案 4. 修 訂 第 3 條 ( 醫 務 委 員 會 的 設 立 及 組 成 ) (1)

目 錄

Microsoft Word - _3_???????-Ch _???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公務員事務局通告指定格式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 ADM-6

Microsoft Word - Panel paper _ _-chi-?final.doc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4. 根 據 教 資 會 資 助 院 校 的 資 料, 所 有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學 生 均 須 經 過 嚴 謹 全 面 的 評 核 才 獲 錄 取 院 校 會 從 多 方 面 評 核 申 請 人, 包 括 他 們 的 成 績 面 試 表 現 個 人 品 質 非 學 術 成 就 個 人 興 趣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BOT_BS_audited_96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新 用 戶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配套措施5 精進高級中等學校師資人力發展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16

1234.pdf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PowerPoint 簡報

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條文對照表

2 2.1 A H ir@abchina.com 2

「98年度職業學校、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校(含特殊學校、綜高專門學程)充實實習教學設備」之學校申請書格式及審查原則

<4D F736F F 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 F F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4D F736F F 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Microsoft Word - IAS26_0106_\270\352\270\333__\272\364\255\266.doc)

8,530 1,056 52% % % % %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 ,072 24,043 21,950 24,684 17,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 號函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Transcription:

檔 號 :EDB(CD/C&S)/F&A/65/ 1/ 1( 9 ) 教 育 局 通 函 第 69/ 2014 號 分 發 名 單 : 各 資 助 官 立 按 額 津 貼 和 直 接 資 助 計 劃 下 的 中 學 及 設 有 高 中 班 級 的 特 殊 學 校 的 校 監 / 校 長 副 本 送 : 各 組 主 管 第 六 屆 新 高 中 學 生 的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其 他 語 言 及 其 他 課 程 ( 由 2014/15 至 2016/17 學 年 ) 摘 要 本 通 函 旨 在 : (1 ) 說 明 其 他 語 言 及 其 他 課 程 的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資 助 範 圍 行 政 撥 款 及 退 款 安 排 ;( 2 ) 闡 釋 提 供 其 他 語 言 及 其 他 課 程 的 方 式 ; ( 3) 邀 請 學 校 申 請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為 第 六 屆 新 高 中 學 生 在 201 4/15 至 2 016/17 學 年 開 辦 其 他 語 言 課 程 及 其 他 課 程 本 通 函 應 與 教 育 局 通 函 第 146/ 2008 號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撥 款 安 排 一 併 閱 讀 由 2 014/15 學 年 開 始, 本 局 將 透 過 網 上 申 請 上 述 津 貼, 並 將 於 2014 年 5 月 12 日 為 學 校 舉 辦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其 他 語 言 及 其 他 課 程 暨 網 上 申 請 系 統 簡 介 會 ( 詳 情 請 瀏 覽 教 育 局 培 訓 行 事 曆 課 程 編 號 : C DI020140948) 詳 情 背 景 2. 教 育 局 在 2005 年 5 月 發 表 的 高 中 及 高 等 教 育 新 學 制 投 資 香 港 未 來 的 行 動 方 案 報 告 書 中 提 出, 為 照 顧 學 生 的 不 同 需 要, 支 援 學 校 開 辦 多 元 化 的 新 高 中 學 校 課 程, 教 育 局 將 會 向 提 交 申 請 的 學 校 發 放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這 項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已 由 2 009/10 學 年 起 發 放 1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類 別 3.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支 援 學 校 開 辦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其 他 語 言 課 程 及 其 他 課 程 ( 包 括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和 新 高 中 科 目 的 聯 校 課 程 ) 其 他 語 言 及 其 他 課 程 的 津 貼 額 如 下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類 別 其 他 語 言 其 他 課 程 教 育 局 提 供 的 津 貼 額 每 名 新 高 中 學 生 每 年 3,500 元 每 個 新 高 中 班 級 每 年 7,000 元 4. 學 校 可 利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語 言 ) 開 辦 六 種 其 他 語 言 ( 即 法 語 德 語 印 地 語 日 語 西 班 牙 語 和 烏 爾 都 語 ) 課 程, 作 為 新 高 中 選 修 科 目, 有 關 課 程 可 由 校 內 教 師 或 僱 用 其 他 機 構 教 授 學 校 須 確 保 這 些 語 言 課 程 是 採 用 劍 橋 大 學 國 際 考 試 組 高 級 補 充 程 度 的 課 程, 以 及 保 送 學 生 報 考 由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承 辦 有 關 科 目 的 劍 橋 評 核 考 試, 否 則 修 讀 學 生 不 會 獲 得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資 助 5. 學 校 亦 可 利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開 辦 校 本 抽 離 式 或 校 外 支 援 的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及 / 或 與 其 他 學 校 合 辦 新 高 中 科 目 的 聯 校 課 程 有 關 利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開 辦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的 指 引, 載 於 附 件 一 至 於 合 辦 新 高 中 科 目 的 聯 校 課 程, 學 校 須 確 保 課 程 由 合 資 格 的 教 師 進 行 校 本 評 核, 一 般 來 說, 評 核 者 應 為 學 生 的 任 課 教 師 由 於 學 生 所 獲 分 數 會 計 算 入 2017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的 公 開 評 核 成 績 內, 學 校 應 通 知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有 關 聯 校 課 程 的 安 排 6. 在 推 行 十 二 年 免 費 教 育 後, 學 校 不 應 向 修 讀 其 他 語 言 課 程 及 聯 校 課 程 的 學 生 收 取 任 何 費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語 言 ) 及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的 資 助 範 圍, 詳 載 於 附 件 二 提 供 其 他 語 言 及 其 他 課 程 的 方 式 7. 學 校 可 採 用 兩 種 方 式 提 供 其 他 語 言 課 程 或 其 他 課 程, 即 可 調 派 校 內 教 師 或 僱 用 其 他 機 構 教 授 有 關 科 目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學 校 須 確 保 課 程 由 合 資 格 的 教 師 任 教 學 校 如 開 辦 新 高 中 科 目 聯 校 課 程, 調 派 到 其 他 聯 校 授 課 的 教 師 必 須 為 註 冊 教 員 學 校 須 運 2

用 專 業 判 斷 揀 選 合 適 人 士 / 機 構 教 授 各 類 課 程, 並 應 參 考 附 件 三 所 載 辦 理 有 關 僱 用 外 間 服 務 及 聘 用 教 職 員 事 宜 學 校 如 僱 用 根 據 教 育 條 例 第 2 79 章 註 冊 的 機 構 在 校 內 教 授 其 他 語 言 課 程, 該 機 構 須 提 交 增 設 校 舍 申 請, 詳 情 可 向 本 局 職 員 查 詢 ( 聯 絡 電 話 見 本 通 函 第 14 段 ) 申 請 程 序 及 撥 款 公 布 8. 由 2014/15 學 年 開 始, 教 育 局 將 推 行 網 上 申 請 上 述 津 貼 有 意 在 2 014/15 至 2 0 16/ 17 學 年 為 第 六 屆 新 高 中 學 生 開 辦 其 他 語 言 課 程 及 / 或 其 他 課 程 的 學 校, 請 於 2014 年 5 月 12 日 至 6 月 12 日 期 間 透 過 教 育 局 電 子 平 台 申 請 上 述 津 貼 ( h t t p s : / / c d. e d b. g o v. h k / d l g2 0 1 4 / a p p l i c a t i o n / ) 申 請 結 果 將 於 2014 年 10 月 以 專 函 通 知 各 申 請 學 校 有 關 申 請 詳 情 及 網 上 申 請 系 統 的 用 戶 編 號 和 密 碼 將 於 2014 年 5 月 12 日 或 之 前 以 專 函 通 知 學 校 本 局 將 於 2 014 年 5 月 12 日 為 學 校 舉 辦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語 言 及 其 他 課 程 ) 簡 介 會, 並 會 講 述 網 上 申 請 的 細 節 有 關 簡 介 會 的 詳 情 及 報 名 方 法, 可 瀏 覽 教 育 局 網 頁 上 的 培 訓 行 事 曆 ( 課 程 編 號 : C D I020140948) 9. 申 請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學 校, 須 擬 備 運 用 津 貼 的 三 年 計 劃 書 ( 2014/15 至 2 01 6/17 學 年 ) 該 計 劃 書 必 須 獲 得 學 校 管 理 委 員 會 或 校 董 會 或 法 團 校 董 會 通 過, 並 於 2014 年 11 月 底 前 上 載 至 學 校 網 頁 ( 計 劃 書 須 獨 立 載 於 有 關 頁 面 當 眼 處, 而 非 以 附 件 形 式 夾 附 於 學 校 周 年 計 劃 書 內 ) 學 校 可 參 閱 附 件 四 的 三 年 計 劃 書 樣 本 有 意 開 辦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的 學 校, 除 上 述 三 年 計 劃 書 外, 並 要 同 時 於 學 年 開 始 時 上 載 該 課 程 的 周 年 計 劃 書, 並 於 學 年 完 結 時 上 載 評 估 報 告 有 關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的 周 年 計 劃 書 及 評 估 報 告 的 樣 本, 請 參 閱 新 學 制 網 上 簡 報 之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常 見 問 題 ( h t t p : / / 3 3 4. e d b. h k e d c i t y. n e t / q n a. p h p )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語 言 ) 及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的 發 放 及 會 計 安 排 1 0. 資 助 按 額 津 貼 直 接 資 助 計 劃 下 的 中 學 及 設 有 高 中 班 級 的 特 殊 學 校, 本 局 將 根 據 學 校 填 寫 的 資 料 核 准 的 新 高 中 班 級 結 構, 以 及 修 讀 其 他 語 言 課 程 的 學 生 數 目, 分 別 在 2014 2015 及 2 016 年 的 8 月 發 放 暫 定 的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並 隨 後 在 2 0 15 2 016 3

及 2017 年 的 1 月 調 整 有 關 津 貼 額 1 如 有 需 要, 學 校 須 以 本 身 的 學 校 經 費, 補 足 每 類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差 額 例 如.. 資 助 學 校 可 運 用 營 辦 開 支 整 筆 津 貼 一 般 範 疇 / 擴 大 的 營 辦 開 支 整 筆 津 貼 的 餘 款 直 接 資 助 計 劃 下 的 學 校 可 運 用 直 資 津 貼 按 額 津 貼 學 校 則 可 運 用 學 費 津 貼 補 足 差 額 11. 至 於 官 立 學 校, 本 局 會 在 每 個 學 年 的 8 月 及 4 月 兩 個 時 間 以 預 算 撥 款 形 式 發 放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本 局 將 根 據 學 校 於 申 請 時 所 填 寫 的 資 料 核 准 的 新 高 中 班 級 結 構, 以 及 修 讀 其 他 語 言 課 程 的 學 生 數 目, 分 別 在 2014 2015 及 2 016 年 的 8 月 發 放 暫 定 的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並 隨 後 在 2015 2 01 6 及 2017 年 的 4 月 調 整 有 關 津 貼 額 如 有 需 要, 官 立 學 校 可 運 用 擴 大 的 科 目 及 課 程 整 筆 津 貼 的 餘 額 補 足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差 額 1 2. 學 校 可 利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語 言 ) 或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支 援 不 同 屆 別 之 新 高 中 學 生 的 多 元 學 習 需 要, 而 不 限 於 某 一 屆 別 的 學 生 但 學 校 不 得 自 行 調 撥 不 同 類 別 的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撥 款 學 校 必 須 為 各 類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備 存 獨 立 分 類 帳, 分 別 記 錄 其 他 語 言 課 程 及 其 他 課 程 的 所 有 撥 款 和 支 出 1 3. 資 助 按 額 津 貼 直 接 資 助 計 劃 下 的 中 學 及 設 有 高 中 班 級 的 特 殊 學 校 各 分 類 帳 的 餘 款 可 撥 入 下 一 學 年, 但 不 得 超 過 在 該 學 年 該 類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所 得 的 總 撥 款 額 ( 上 限 款 額 ) 截 至 每 年 8 月 31 日, 分 類 帳 內 各 類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未 使 用 餘 款 如 超 出 所 述 上 限 款 額, 必 須 退 還 教 育 局 官 立 學 校 未 使 用 的 撥 款 餘 額 將 會 在 財 政 年 度 完 結 時 予 以 取 消, 官 立 學 校 會 在 各 年 度 間 另 外 獲 發 未 使 用 的 撥 款 餘 額, 但 有 關 款 額 不 得 超 過 上 一 財 政 年 度 的 總 撥 款 額 查 詢 1 4. 如 有 查 詢, 請 參 閱 新 學 制 網 上 簡 報 之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常 見 問 題 ( ht tp: //334.ed b.hkedcity. n et/qna. p hp ), 或 與 下 列 人 員 聯 絡 : 一 般 查 詢 關 詠 怡 女 士 ( 電 話 :2892 6 4 03 ) 其 他 語 言 關 詠 怡 女 士 ( 電 話 :2892 6403 ) 其 他 課 程 1 2013/14 學 年 起, 第 四 屆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語 言 ) 及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的 撥 款 會 於 1 月 調 整, 取 代 教 育 局 通 函 第 56/2012 號 所 述 的 調 整 時 間 4

聯 校 課 程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關 詠 怡 女 士 黃 忠 波 先 生 ( 電 話 :2892 6403 ) ( 電 話 :3698 3473) 教 育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葉 蔭 榮 代 行 ) 二 零 一 四 年 四 月 二 十 八 日 5

附 件 一 運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開 辦 資 優 課 程 的 指 引 可 獲 考 慮 的 課 程 : 屬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範 圍 的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包 括 : 所 有 由 大 專 院 校 / 非 牟 利 的 非 政 府 機 構 / 學 術 組 織 / 專 業 團 體 專 為 高 中 學 生 而 設 計 及 開 辦 的 增 益 課 程 所 有 由 個 別 學 校 開 辦 的 高 中 校 本 抽 離 式 課 程 資 優 課 程 的 特 色 / 標 準 :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應 具 備 以 下 特 色 : 具 備 資 優 教 育 的 元 素, 即 創 意 高 階 思 維 能 力 個 人 及 社 交 能 力 等, 並 可 分 為 增 益 ( 廣 度 ) 延 伸 ( 深 度 ) 或 加 速 ( 進 度 ) 設 有 清 晰 的 甄 選 機 制, 為 課 程 配 對 學 生 學 生 的 成 品 可 顯 示 課 程 的 預 期 學 習 成 果 津 貼 範 疇 : 用 以 支 付 報 讀 課 程 的 費 用 用 以 僱 用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的 服 務 用 以 聘 請 導 師 教 授 課 程 用 以 購 買 消 耗 品 學 與 教 的 材 料 及 教 學 軟 件 套 用 作 行 政 及 由 學 校 支 付 的 本 地 交 通 費 用 建 議 運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例 子 : 向 一 組 學 生 提 供 資 助, 以 報 讀 本 地 大 學 所 開 辦 的 收 費 電 腦 學 分 課 程 向 一 組 學 生 提 供 部 分 資 助, 以 報 讀 內 地 的 遊 學 團 ( 扣 除 交 通 / 住 宿 費 用 ) 藉 以 發 展 其 資 優 潛 能 僱 用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的 服 務 或 向 私 人 採 購 服 務, 以 便 在 校 內 開 辦 抽 離 式 資 優 培 育 課 程 購 買 有 關 資 優 教 育 的 參 考 書 期 刊 雜 誌 購 置 適 用 於 校 本 抽 離 式 資 優 培 育 課 程 的 設 備 或 消 耗 品 支 付 所 開 辦 的 資 優 培 育 課 程 的 印 刷 服 務 資 助 舉 辦 抽 離 式 資 優 培 育 課 程 時 由 學 校 支 付 的 本 地 交 通 費 用 資 助 海 外 學 習 / 交 流 活 動 的 註 冊 費 為 資 優 學 生 ( 例 如 : 運 動 資 優 生 ) 聘 請 個 別 補 習 導 師 提 供 額 外 補 習, 以 彌 補 因 忙 於 參 與 活 動 而 導 致 學 業 成 績 落 後 與 附 近 的 學 校 聯 網, 聘 請 促 導 員 / 導 師, 以 便 為 選 拔 的 新 高 中 學 生 舉 辦 特 別 課 程 ( 例 如 : 話 劇 ) 為 資 優 學 生 報 讀 由 本 地 或 海 外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開 辦 的 有 關 網 上 課 程 不 恰 當 運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的 例 子 : 僱 用 外 間 機 構 的 服 務, 以 開 辦 與 新 高 中 科 目 相 關 的 應 試 補 習 班 支 付 飲 食 費 用 為 了 學 校 組 樂 隊 而 非 為 獲 選 的 新 高 中 資 優 學 生 購 置 樂 器 資 助 學 生 參 加 海 外 培 訓 課 程 的 機 票 / 住 宿 費 用 6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語 言 ) 及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 其 他 課 程 ) 資 助 範 圍 附 件 二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資 助 的 課 程 課 程 說 明 津 貼 額 備 註 津 貼 用 途 其 他 語 言 其 他 語 言 只 包 括 法 語 德 語 日 語 西 班 牙 語 印 地 語 及 烏 爾 都 語 等 六 種 語 言 每 名 新 高 中 學 生 每 年 3, 5 0 0 元 這 包 括 修 讀 在 課 程 說 明 內 的 任 何 其 他 語 言 課 程 應 在 校 內 為 中 四 至 中 六 學 生 開 辦 這 些 語 言 作 為 選 修 科 目 僱 用 服 務 或 聘 請 教 師 開 辦 有 關 課 程 購 買 消 耗 品 學 與 教 的 材 料 及 教 學 軟 件 套 這 些 語 言 科 目 必 須 採 用 劍 橋 大 學 國 際 考 試 組 高 級 補 充 程 度 的 課 程 用 於 舉 辦 以 其 他 語 言 進 行 的 課 外 活 動 學 生 必 須 報 考 由 考 評 局 承 辦 有 關 科 目 的 劍 橋 評 核 考 試 其 他 課 程 新 高 中 課 程 下 為 資 優 學 生 提 供 的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透 過 校 本 甄 選 機 制, 包 括 學 業 成 績 測 試 ( 校 內 考 試 分 數 ) 實 務 為 本 的 表 現 測 試 學 生 學 習 評 審 行 為 表 現 量 表 面 試 比 賽 成 績 來 自 家 長 及 / 或 朋 輩 的 資 料 等 選 出 資 優 學 生 聯 校 課 程 每 班 新 高 中 學 生 每 年 7, 0 0 0 元 為 資 優 學 生 而 設 的 課 程, 是 透 過 校 本 抽 離 式 課 程 及 / 或 校 外 支 援 進 一 步 為 資 優 學 生 提 供 有 系 統 的 學 習 機 會, 藉 以 考 驗 他 們 的 能 力 ; 或 這 些 學 習 機 會 包 括 由 大 專 院 校 特 別 設 計 及 開 辦 的 學 分 課 程 ; 學 術 組 織 或 專 業 團 體 專 為 高 中 學 生 開 辦 的 增 益 課 程 ( 即 提 升 學 習 的 寬 度 和 廣 度 及 / 或 深 度 和 進 度 ) 課 程 聯 校 課 程 是 指 學 校 合 辦 的 新 高 中 科 目 ( 例 如 : 倫 理 與 宗 教 視 覺 藝 術 音 樂 和 體 育 ), 讓 學 生 有 更 多 科 目 選 擇 所 有 聯 網 學 校 均 可 享 有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學 校 須 就 開 支 自 行 作 出 安 排 僱 用 服 務 或 聘 請 導 師 開 辦 有 關 課 程 購 買 消 耗 品 學 與 教 的 材 料 及 教 學 軟 件 套 聘 請 教 師 / 教 學 助 理 分 擔 因 開 辦 這 些 課 程 而 直 接 或 間 接 增 加 的 教 學 工 作 量 學 校 可 自 行 決 定 以 其 他 課 程 的 津 貼 為 高 中 學 生 開 辦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及 聯 校 課 程, 或 只 開 辦 其 中 之 一 7

附 件 三 僱 用 外 間 服 務 購 置 物 品 及 聘 用 教 職 員 1. 資 助 學 校 ( 包 括 特 殊 學 校 ) 在 僱 用 外 間 服 務 及 購 置 物 品 時, 須 遵 守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4 /2013 號 有 關 資 助 學 校 採 購 程 序 所 列 的 規 則 和 指 引 我 們 建 議 直 接 資 助 學 校 和 按 額 津 貼 學 校 也 應 盡 量 遵 守 上 述 通 告 及 本 局 不 時 修 訂 的 相 關 指 引, 制 訂 合 適 的 採 購 程 序 直 接 資 助 學 校 在 閱 讀 此 通 告 時, 應 與 本 局 於 2 0 07 年 11 月 21 日 發 出 有 關 直 接 資 助 學 校 財 務 管 理 的 函 件 及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17/ 2012 號 有 關 直 接 資 助 計 劃 學 校 ( 直 資 學 校 ) 運 用 政 府 撥 款 及 非 政 府 經 費 一 併 閱 讀 2. 學 校 在 決 定 聘 用 教 職 員 時, 須 特 別 留 意 教 育 局 網 頁 所 載 有 關 聘 用 教 職 員 的 注 意 事 項 任 何 由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聘 任 的 教 師, 校 方 無 須 向 教 育 局 遞 交 聘 任 表 格 ; 有 關 員 工 的 薪 酬 支 出 可 享 的 假 期 及 其 他 相 關 福 利 ( 例 如 :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及 其 他 僱 傭 條 例 賦 予 的 法 定 福 利 ), 均 應 由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支 付 學 校 不 會 獲 提 供 或 補 發 任 何 撥 款 支 付 上 述 支 出 3. 官 立 學 校 在 僱 用 外 間 服 務 及 聘 用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時, 須 遵 守 有 關 的 政 府 條 例 及 規 定, 尤 其 須 遵 守 教 育 局 內 部 通 告 第 6 /2010 號 有 關 官 立 學 校 聘 用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程 序, 確 保 運 用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聘 請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教 職 員 時, 能 恪 守 公 開 公 平 的 原 則 官 立 學 校 亦 須 注 意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條 例 ( 第 4 85 章 ) 對 於 教 育 局 作 為 僱 主 所 規 定 的 法 定 責 任, 並 須 按 照 本 局 的 程 序 安 排 有 關 員 工 加 入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與 資 助 學 校 的 安 排 相 類, 任 何 與 聘 用 相 關 的 支 出 應 由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支 付, 學 校 不 會 獲 發 放 任 何 補 貼 費 8

附 件 四 三 年 計 劃 書 為 第 六 屆 新 高 中 學 生 (2014/15 至 2016/17 學 年 ) 增 加 選 修 科 目 選 擇 的 措 施 及 為 他 們 提 供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以 下 是 獲 教 育 局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資 助 的 課 程 : 教 育 局 多 元 學 習 津 貼 資 助 的 課 程 策 略 及 預 期 效 益 ( 例 如 : 如 何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元 學 習 需 要 ) 課 程 名 稱 及 課 程 提 供 機 構 修 業 期 目 標 學 生 預 計 每 學 年 涉 及 的 學 生 人 數 14/15 15/16 16/17 學 生 學 習 的 評 估 / 成 功 指 標 負 責 教 師 其 他 語 言 - 提 高 學 生 在 廿 一 世 紀 的 競 爭 力 及 接 受 專 上 教 育 的 機 會 - 法 語 ( 校 內 課 程 ) 三 年 已 在 初 中 修 讀 法 語 的 學 生 17 17 17 - 學 生 會 報 考 由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承 辦 的 劍 橋 大 學 國 際 考 試 組 的 高 級 補 充 程 度 考 試 法 語 教 師 其 他 課 程 ( 聯 校 課 程 ) - 由 於 只 有 少 部 分 學 生 選 擇 體 育 科, 與 x x x 中 學 合 辦 聯 校 課 程, 以 照 顧 學 生 的 不 同 的 需 要 - 體 育 教 育 ( 聯 校 課 程 ) 三 年 中 四 至 中 六 的 學 生 4 4 4 - 學 生 會 參 加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與 x x x 學 校 合 辦 (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 - 提 高 學 生 在 辯 論 及 公 開 演 說 的 技 巧 - 為 辯 論 員 而 設 的 密 集 培 訓 班 四 星 期 中 四 至 中 五 辯 論 組 的 精 銳 成 員 5-10 5-10 ---- - 學 生 的 辯 論 及 公 開 演 說 的 技 巧 將 會 提 升 校 內 導 師 註 : 上 述 例 子 僅 供 學 校 參 考 學 校 應 自 行 策 劃 三 年 計 劃, 按 需 要 納 入 其 他 策 略 / 工 作, 以 配 合 學 生 的 學 習 需 要 及 學 校 的 抱 負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