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第 2 屆 活 動 簡 章 指 導 單 位 美 國 AMC 測 驗 中 心 臺 灣 區 承 辦 單 位 財 團 法 人 九 九 文 教 基 金 會 主 辦 單 位 美 國 數 學 聯 盟 (The Math League) 中 華 民 國 全 國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測 驗 協 會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多 元 智 能 教 育 協 會 協 辦 單 位 南 一 書 局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T22 中 小 學 菁 英 培 育 聯 盟
一 檢 測 目 標 1. 因 應 十 二 年 國 教 多 元 入 學 方 式 獨 家 設 計 會 考 計 算 題 型 : 全 臺 唯 一 具 有 數 學 非 選 擇 題 命 題 之 檢 測, 讓 中 小 學 學 生 熟 練 十 二 年 國 教 之 會 考 題 型 ( 包 含 選 填 與 計 算 題 ), 以 增 進 當 前 學 生 的 數 學 計 算 及 語 表 能 力, 及 早 適 應 計 算 題 型, 因 應 會 考 無 負 擔 2. 完 整 豐 富 詳 細 的 數 學 健 檢 報 告 : 全 臺 唯 一 具 備 完 整 數 學 能 力 診 斷 報 告 之 檢 測, 不 僅 能 詳 細 記 錄 學 子 學 習 歷 程, 更 能 提 供 家 長 與 學 子 最 準 確 的 學 習 建 議 此 報 告 書 可 累 積 參 照, 以 助 於 長 期 觀 察 臺 灣 學 子 數 學 能 力 學 習 歷 程, 茲 為 國 內 各 級 學 校 升 學 選 才 之 成 績 佐 證 3. 扎 根 臺 灣, 放 眼 國 際 : 第 一 階 段 AML 採 美 國 數 學 聯 盟 (The Math League) 試 題, 此 乃 全 球 同 步 施 測 之 國 際 檢 測, 參 與 國 家 包 含 美 加 中 臺 等 二 十 餘 國 家 / 地 區, 考 生 逾 百 萬 人 次, 其 題 型 活 潑 多 元, 內 含 豐 富 數 學 趣 味 知 識, 而 此 階 段 成 績 優 異 者 更 可 取 得 美 國 數 學 聯 盟 頒 發 之 國 際 認 證, 以 作 為 未 來 留 學 遊 學 之 成 績 佐 證 4. 超 越 自 我, 開 創 可 能 : 開 發 多 樣 化 評 量 工 具, 不 僅 為 全 國 多 所 著 名 公 私 立 國 中 數 理 資 優 班 提 供 入 學 佐 證 資 料, 同 時 可 為 赴 外 留 學 提 供 有 效 憑 證, 而 檢 測 成 績 優 異 者, 可 獲 邀 參 加 AMC 數 學 資 優 培 訓 課 程, 進 一 步 接 觸 國 際 化 數 學 題 型, 並 提 升 學 子 未 來 應 考 之 能 力 二 四 大 特 色 : 1. 全 臺 唯 一, 國 際 認 證, 全 球 檢 測 數 破 百 萬 2. 全 臺 唯 一, 累 積 歷 程, 全 面 診 斷 數 學 能 力 3. 全 臺 唯 一, 結 合 會 考, 孰 悉 非 選 題 無 負 擔 4. 全 臺 唯 一, 南 北 串 聯, 優 質 名 校 共 同 協 辦 三 檢 測 日 期 : T&AMC 4 T&AMC 5 2016 年 4 月 16 日 ( 六 ), 09:00-11:30 T&AMC 6 T&AMC 7 T&AMC 8 2016 年 2 月 27 日 ( 六 ), 09:00-11:30 四 報 名 資 格 : 全 臺 8 年 級 以 下 學 生 可 跳 年 級 跨 考, 但 不 可 降 年 級 報 考, 資 格 不 符 者, 成 績 不 予 計 算 五 報 名 費 用 :800 元 整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即 贈 送 超 越 盃 T&AMC 全 球 數 學 分 級 能 力 檢 測 示 範 試 題 精 選 乙 本!( 市 價 300 元, 依 報 考 年 段 附 贈, 不 得 要 求 轉 換 其 他 年 段 之 試 題 ) 為 鼓 勵 家 境 清 寒 且 對 數 學 有 興 趣 者, 本 會 提 供 免 收 報 名 費 之 名 額 ( 須 檢 附 清 寒 證 明 ) 六 報 名 日 期 :2015 年 10 月 1 日 ( 四 ) 起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四 ) - 1 -
七 檢 測 內 容 分 兩 階 段, 總 成 績 100 分, 考 生 必 須 全 程 參 與, 否 則 成 績 不 予 計 算 T&AMC 4 T&AMC 5 第 一 階 段 : 採 2016 美 國 數 學 聯 盟 (The Math League) 全 球 檢 測 試 題, 答 題 時 間 30 分 鐘, 共 30 題 選 擇 題 ( 佔 分 30 分 ) 此 試 題 全 球 同 步 實 施, 屬 於 國 際 性 之 檢 測, 學 生 得 選 擇 中 文 或 英 文 試 卷, 表 現 優 異 者 可 得 美 國 數 學 聯 盟 頒 發 之 國 際 認 證 第 二 階 段 : 委 請 國 內 知 名 專 家 學 者, 針 對 臺 灣 數 學 課 綱 聯 合 研 發 設 計 答 題 時 間 45 分 鐘, 包 含 15 題 選 填 題 ( 佔 分 45 分 ) 與 2 題 計 算 題 ( 佔 分 25 分 ) 檢 測 內 容 第 一 階 段 第 二 階 段 30 題 選 擇 題 15 題 選 填 題 2 題 計 算 題 時 間 預 備 時 間 09:30 09:40( 學 生 進 考 場 就 位 ) 檢 測 時 間 09:40 10:10(30 分 鐘 ) 預 備 時 間 10:35 10:45( 學 生 進 考 場 就 位 ) 檢 測 時 間 10:45 11:30(45 分 鐘 ) T&AMC 6 T&AMC 7 T&AMC 8 第 一 階 段 : 採 2016 美 國 數 學 聯 盟 (The Math League) 全 球 檢 測 試 題, 答 題 時 間 30 分 鐘, 共 35 題 選 擇 題 ( 佔 分 35 分 ) 此 試 題 全 球 同 步 實 施, 屬 於 國 際 性 之 檢 測, 學 生 得 選 擇 中 文 或 英 文 試 卷, 成 績 優 異 者 可 得 美 國 數 學 聯 盟 頒 發 之 國 際 認 證 第 二 階 段 : 委 請 國 內 知 名 專 家 學 者, 針 對 臺 灣 數 學 課 綱 聯 合 研 發, 獨 家 設 計 會 考 計 算 題 型, 以 增 進 當 前 學 生 的 數 學 計 算 及 與 表 能 力 答 題 時 間 45 分 鐘, 包 含 15 題 選 填 題 ( 佔 分 45 分 ) 與 2 題 計 算 題 ( 佔 分 20 分 ) 檢 測 內 容 時 間 預 備 時 間 09:30 09:40( 學 生 進 考 場 就 位 ) 第 一 階 段 35 題 選 擇 題 檢 測 時 間 09:40 10:10(30 分 鐘 ) 15 題 選 填 題 預 備 時 間 10:35 10:45( 學 生 進 考 場 就 位 ) 第 二 階 段 2 題 計 算 題 檢 測 時 間 10:45 11:30(45 分 鐘 ) 八 檢 測 地 點 : 基 北 區 : 臺 北 市 東 山 高 中 新 北 市 恆 毅 高 中 新 北 市 淡 江 中 學 基 隆 市 建 德 國 中 桃 連 區 : 桃 園 市 武 陵 高 中 竹 苗 區 : 新 竹 市 新 竹 高 中 苗 栗 縣 建 臺 高 中 中 投 區 : 臺 中 市 臺 中 二 中 南 投 縣 南 投 國 中 彰 化 區 : 彰 化 縣 精 誠 中 學 雲 林 區 : 雲 林 縣 永 年 中 學 嘉 義 區 : 嘉 義 市 輔 仁 中 學 臺 南 區 : 臺 南 市 德 光 中 學 臺 南 市 興 國 中 學 - 2 -
高 雄 區 : 高 雄 市 新 莊 高 中 屏 東 區 : 屏 東 縣 潮 州 國 中 宜 蘭 區 : 宜 蘭 縣 中 道 高 中 花 蓮 區 : 花 蓮 縣 海 星 中 學 臺 北 市 東 山 高 中 於 捷 運 七 張 站 1 號 出 口 捷 運 萬 芳 社 區 站 有 配 合 接 駁 車 報 名 完 成 後, 恕 不 接 受 更 改 主 辦 單 位 將 視 各 考 區 報 考 人 數, 保 留 增 設 刪 除 或 更 改 考 場 之 權 益 如 有 異 動, 一 律 以 2015 年 12 月 底 網 站 公 告 之 地 點 為 依 據 九 報 名 方 式 報 名 表 詳 如 附 件 1. 網 路 報 名 :www.c-miea.org/tamc( 請 搜 尋 : 超 越 盃 ) 2. 現 場 報 名 : 各 特 約 報 名 單 位 ( 詳 細 地 點 請 上 活 動 網 站 查 詢 ) 3. 團 體 報 名 : 團 體 報 名 以 每 單 位 10 人 ( 含 ) 為 原 則, 主 辦 單 位 於 寄 送 成 績 單 時 將 會 檢 附 團 體 報 表, 示 範 試 題 精 選 及 成 績 單 寄 送 地 址 預 設 為 該 團 報 單 位 的 地 址 團 體 報 名 表 請 於 活 動 網 站 下 載 十 注 意 事 項 1. 務 必 詳 實 填 寫 各 項 報 名 資 料, 並 繳 交 報 名 費 用, 始 算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報 名 手 續 沒 有 完 成 者, 恕 不 受 理 檢 測 2. 報 名 手 續 完 成 後, 如 欲 取 消 報 名, 請 來 電 索 取 退 費 申 請 單 檢 測 日 四 週 前 申 請 者, 酌 收 手 續 費 一 成 ; 三 週 前 申 請 者, 退 費 七 成 ; 兩 週 前 申 請 者, 退 費 五 成 ; 一 週 前 申 請 者, 退 費 三 成, 退 款 手 續 費 皆 內 扣 若 未 依 規 定 時 間 申 請 退 費, 或 當 日 未 到 中 途 退 出 者, 均 不 退 費, 亦 不 得 要 求 轉 換 主 辦 單 位 其 他 活 動 3. 英 文 姓 名 請 務 必 與 護 照 上 之 姓 名 相 同, 以 便 核 發 英 文 證 書 未 持 有 護 照 或 無 英 文 姓 名 者, 可 參 考 外 交 部 領 事 局 護 照 外 文 拼 音 參 考, 切 勿 以 個 人 暱 稱 填 寫 4. 第 一 階 段 檢 測 欲 以 英 文 試 卷 應 試 者, 若 未 於 報 名 表 填 註, 一 律 以 中 文 試 卷 應 試 5. 請 各 考 生 攜 帶 本 人 之 身 分 證 件 應 考, 未 攜 帶 者, 成 績 不 予 計 算 身 分 證 件 : 身 分 證 學 生 證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護 照 學 校 開 立 之 在 學 證 明 書 或 IC 健 保 卡, 以 上 五 項 擇 一 即 可, 以 利 監 試 人 員 核 對 身 分 證 後 四 碼 6. 檢 測 當 天 請 攜 帶 畫 卡 用 2B 鉛 筆 橡 皮 擦 黑 色 原 子 筆 ( 非 選 做 答 用 ) 與 修 正 液 ( 帶 ) 如 有 需 要 可 攜 帶 直 尺 圓 規 透 明 墊 板 ( 不 可 有 九 九 乘 法 表 ) 其 他 非 大 會 許 可 之 物 品 ( 如 計 算 紙 量 角 器 手 機 電 子 翻 譯 機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等 ) 不 得 攜 帶 7. 考 試 規 則 依 大 會 規 定, 如 有 違 規 舞 弊 情 事 將 予 以 扣 分 或 零 分 計 算 8. 兩 階 段 檢 測 皆 須 全 程 參 與, 且 不 得 提 早 交 卷, 如 有 任 一 階 段 缺 考, 成 績 不 予 計 算 9. 缺 考 成 績 不 予 計 算 者, 主 辦 單 位 將 不 另 行 寄 發 成 績 單 與 參 加 證 書 - 3 -
十 一 准 考 證 號 碼 及 試 場 公 告 時 間 本 檢 測 不 另 外 寄 發 准 考 證 及 應 考 通 知, 請 務 必 於 2016 年 1 月 15 日 ( 五 ) 後, 至 活 動 網 站 查 詢 准 考 證 號 碼 考 場 及 試 場 十 二 成 績 公 告 時 間 T&AMC 4 T&AMC 5 2016 年 4 月 22 日 ( 五 ) T&AMC 6 T&AMC 7 T&AMC 8 2016 年 3 月 4 日 ( 五 ) 主 辦 單 位 將 於 上 述 時 間 中 午 12:00 公 告 檢 測 成 績, 請 自 行 至 活 動 網 站 查 詢 十 三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1. 請 於 活 動 網 站 下 載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表, 自 線 上 開 放 查 詢 成 績 次 日 起 之 三 日 內, 不 含 例 假 日, 掛 號 郵 寄 至 試 務 中 心, 每 位 考 生 一 次 為 限, 主 辦 單 位 將 以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恕 不 受 理 收 件 人 請 寫 超 越 盃 試 務 中 心, 並 註 明 成 績 複 查 2. 須 繳 付 工 本 費 郵 資 50 元, 請 與 申 請 表 一 併 寄 出 3. 本 屆 超 越 盃 成 績 複 查 之 截 止 日 期 如 下 : T&AMC 6-8:2016 年 3 月 9 日 ;T&AMC 4-5:2016 年 4 月 27 日 十 四 獎 勵 方 式 考 生 必 須 兩 階 段 全 程 參 與, 否 則 主 辦 單 位 將 不 予 寄 發 證 書 及 相 關 獎 項 獎 勵 方 式 分 為 兩 部 分 : 1. 美 國 數 學 聯 盟 全 球 檢 測 試 題 AML i. 參 加 第 一 階 段 檢 測 之 考 生 皆 可 獲 得 英 文 參 加 證 書 (Certificate) ii. 檢 測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獎 勵 方 式 Certificate of Distinction( 榮 譽 證 書 ):AML 成 績 達 全 數 前 3% 者, 可 獲 頒 榮 譽 證 書 乙 份 Certificate for Honor Roll of Distinction ( 資 優 證 書 ):AML 成 績 達 全 數 前 6% 者, 可 獲 頒 資 優 證 書 乙 份 Certificate of Merit( 成 就 證 書 ):AML 成 績 達 全 數 前 10% 者, 可 獲 頒 成 就 證 書 乙 份 Certificate of Superior( 優 良 證 書 ):AML 成 績 達 全 數 前 25% 者, 可 獲 頒 優 良 證 書 乙 份 2. 超 越 盃 T&AMC 全 球 數 學 分 級 能 力 檢 測 i. 參 加 學 生 可 獲 得 參 加 證 書 及 成 績 單 乙 份 ii. 檢 測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獎 勵 方 式 : 菁 英 獎 : 總 成 績 前 1% 者, 可 獲 頒 菁 英 獎 盃 乙 只, 證 書 乙 份 特 優 獎 : 總 成 績 前 5% 者, 可 獲 頒 特 優 獎 牌 乙 只, 證 書 乙 份 - 4 -
優 等 獎 : 總 成 績 前 12% 者, 可 獲 頒 優 等 獎 牌 乙 只, 證 書 乙 份 檢 測 傑 出 獎 : 總 成 績 達 前 25% 者, 可 獲 頒 檢 測 傑 出 證 書 乙 份 檢 測 傑 出 獎 以 上 之 學 生, 優 先 獲 邀 參 加 國 際 數 理 資 優 夏 令 營, 報 名 時 檢 附 成 績 證 明 享 優 惠 方 案 十 五 頒 獎 時 間 : 為 鼓 勵 績 優 學 生, 主 辦 單 位 將 於 檢 測 後 舉 行 頒 獎 典 禮, 時 間 與 地 點 以 活 動 網 站 公 告 為 準 十 六 獎 項 領 取 方 式 主 辦 單 位 將 邀 請 臺 灣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參 與 頒 獎 典 禮 於 舉 行 頒 獎 典 禮 後 一 個 月 內, 將 其 他 相 關 及 不 便 參 與 頒 獎 典 禮 之 績 優 學 生 獎 項, 統 一 以 掛 號 方 式 郵 寄 至 登 記 地 址, 如 因 地 址 填 寫 不 確 實 而 無 法 投 遞, 主 辦 單 位 將 不 另 行 補 發 十 七 申 請 成 績 單 及 證 書 補 發 : 請 參 閱 活 動 網 站 說 明 十 八 培 訓 課 程 本 次 檢 測 總 成 績 優 異 者, 可 優 先 獲 邀 參 加 AMC 國 際 數 學 資 優 人 才 培 訓 計 畫 本 計 畫 課 程 由 測 驗 協 會 陳 榮 輝 執 行 長 領 軍 建 中 數 學 教 師 曾 政 清 老 師 協 助 規 畫 辦 理, 運 用 美 國 AMC 專 業 資 源 及 試 題 進 行 重 點 培 訓, 銜 接 國 中 資 優 數 學 課 程, 藉 此 提 升 未 來 學 子 應 考 AMC 各 類 測 驗 之 數 學 能 力, 及 早 接 軌 國 際, 提 升 學 習 競 爭 力 十 九 國 際 數 理 資 優 夏 令 營 本 次 檢 測 成 績 優 異 者, 可 優 先 獲 邀 參 加 2016 國 際 數 理 資 優 夏 令 營 在 專 業 設 計 的 夏 令 營 活 動 中, 強 調 學 生 數 學 解 題 團 體 討 論 思 考 邏 輯 等 能 力 的 提 升, 並 邀 請 美 國 數 學 聯 盟 講 師 來 臺 授 課, 美 語 教 學 以 增 加 學 子 的 國 際 觀 與 遠 瞻 性 二 十 報 名 聯 絡 :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多 元 智 能 教 育 協 會 電 話 :02-2664-5500 傳 真 :02-2664-8895 網 址 :www.c-miea.org/ 超 越 盃 活 動 網 址 :www.c-miea.org/tamc 服 務 電 子 信 箱 :service@c-miea.org 地 址 :222 新 北 市 深 坑 區 北 深 路 三 段 268 號 8 樓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