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科 学 院 理 论 物 理 研 究 所 2016 年 招 收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简 章 中 国 科 学 院 理 论 物 理 研 究 所 成 立 于 1978 年 6 月, 是 中 国 科 学 院 向 国 内 外 首 批 开 放 的 研 究 所, 也 是 中 国 科 学 院 知 识 创 新 工 程 首 批 试 点 研 究 所,2006 年 成 立 了 中 国 科 学 院 卡 弗 里 理 论 物 理 研 究 所,2013 年 理 论 物 理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通 过 建 设 验 收 理 论 物 理 所 将 坚 持 开 放 交 融 求 真 创 新 的 办 所 理 念, 始 终 保 持 对 国 内 外 开 放, 创 造 学 科 交 叉 融 合 现 共 有 科 研 人 员 30 余 人, 包 括 中 国 科 学 院 院 士 6 人 青 年 研 究 人 员 中, 有 16 人 入 选 中 国 科 学 院 百 人 计 划,3 人 入 选 中 组 部 青 年 千 人 计 划,9 人 获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基 金 理 论 物 理 研 究 所 是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批 准 的 首 批 博 士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曾 两 次 被 评 为 中 国 科 学 院 博 士 生 重 点 培 养 基 地, 目 前 已 培 养 博 士 学 位 获 得 者 300 余 名 硕 士 学 位 获 得 者 110 余 名, 每 年 在 学 研 究 生 120 名 左 右, 形 成 了 一 支 相 对 稳 定 生 气 勃 勃 的 后 备 人 才 队 伍 本 所 理 论 物 理 专 业 的 研 究 方 向 覆 盖 面 较 宽, 主 要 有 : 粒 子 物 理 和 量 子 场 论, 超 弦 理 论 和 场 论, 引 力 理 论 与 宇 宙 学, 原 子 核 理 论, 统 计 物 理 与 复 杂 系 统, 理 论 生 物 物 理, 凝 聚 态 理 论, 量 子 物 理 与 量 子 信 息 量 子 混 沌 2016 年 预 计 招 收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20 名 ( 含 推 荐 免 试 生 10 名 左 右 ) 一 培 养 目 标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旨 在 培 养 德 智 体 全 面 发 展, 爱 国 守 法, 在 本 学 科 内 掌 握 坚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的 专 门 知 识, 具 有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教 学 管 理 或 独 立 担 负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能 力 富 有 创 新 精 神 的 高 级 专 门 人 才 二 报 考 条 件 ( 一 ) 报 名 参 加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的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人 员,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2.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具 有 正 确 的 政 治 方 向, 热 爱 祖 国, 愿 意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服 务, 遵 纪 守 法, 品 行 端 正 3. 考 生 的 学 历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录 取 当 年 9 月 1 日 前 须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含 普 通 高 校 成 人 高 校 普 通 高 校 举 办 的 成 人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及 自 学 考 试 和 网 络 教 育 届 时 可 毕 业 本 科 生 ); (2) 已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的 人 员 ; (3) 已 获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 (4) 达 到 与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生 同 等 学 力 的 人 员 其 中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是 指 : 1 获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高 职 高 专 毕 业 学 历 后, 满 2 年 ( 从 高 职 高 专 毕 业 到 2016 年 9 月 1 日 ), 且 达 到 报 考 单 位 根 据 培 养 目 标 提 出 的 具 体 业 务 要 求 的 人 员 ; 2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本 科 结 业 生 ; 3 成 人 高 校 ( 含 普 通 高 校 举 办 的 成 人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4 自 学 考 试 和 网 络 教 育 届 时 可 毕 业 本 科 生 ( 录 取 当 年 9 月 1 日 前 须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 4.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符 合 规 定 的 体 检 标 准 5.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报 考, 还 应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1) 已 取 得 报 考 专 业 大 学 本 科 8 门 以 上 主 干 课 程 的 合 格 成 绩 ( 由 教 务 部 门 出 具 成 绩 证 明 或 出 具 本 科 自 学 考 试 成 绩 通 知 单 ); (2) 已 在 公 开 出 版 的 核 心 学 术 期 刊 发 表 过 本 专 业 或 相 近 专 业 的 学 术 论 文, 或 获 得 过 与 1
报 考 专 业 相 关 的 省 级 以 上 科 研 成 果 奖 ( 为 主 要 完 成 人 ), 或 主 持 过 省 级 以 上 科 研 课 题 ( 二 ) 报 考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的 考 生, 报 考 条 件 见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2016 年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 三 ) 已 经 在 读 的 研 究 生 报 考, 须 在 报 名 前 征 得 在 读 单 位 学 籍 管 理 部 门 书 面 同 意 后 方 可 报 考 ( 四 ) 我 所 可 接 收 具 有 推 荐 免 试 资 格 的 高 等 学 校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为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 学 术 型 ) 能 在 高 校 取 得 推 荐 免 试 资 格 的 考 生, 可 尽 早 与 我 所 联 系 推 免 生 接 收 事 宜 具 体 请 见 理 论 物 理 研 究 所 2016 年 接 收 推 荐 免 试 生 招 生 简 章 及 理 论 物 理 研 究 所 2016 年 接 收 推 荐 免 试 生 复 试 时 间 安 排 所 有 接 收 的 推 荐 免 试 生, 应 在 国 家 规 定 时 间 内, 通 过 教 育 部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推 免 服 务 系 统 ( 网 址 :http://yz.chsi.com.cn/tm) 参 加 网 上 报 名 并 完 成 相 关 的 复 试 通 知 和 待 录 取 通 知 等 报 考 接 收 手 续 三 报 名 考 生 报 名 前 应 仔 细 核 对 本 人 是 否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在 复 试 阶 段 将 进 行 报 考 资 格 审 查, 凡 不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的 考 生 将 不 予 复 试 和 录 取, 相 关 后 果 由 考 生 本 人 承 担 所 有 考 生 一 律 采 取 网 上 报 名 方 式 报 考 考 生 在 报 名 期 间 因 公 外 出, 可 就 地 上 网 报 名 考 生 在 网 上 报 名 时 所 选 择 的 报 名 点 和 参 加 考 试 的 考 点 应 一 致 在 北 京 参 加 考 试 的 考 生 应 选 择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报 考 点 ( 考 点 代 码 :1188) 报 名 包 括 网 上 报 名 和 现 场 确 认 两 个 阶 段 1. 第 一 阶 段 : 网 上 报 名 报 名 时 间 :2015 年 10 月 10 日 至 10 月 31 日 每 天 9:00-22:00, 逾 期 不 再 补 报, 也 不 得 再 修 改 报 名 信 息 预 报 名 时 间 :2015 年 9 月 25 日 至 9 月 28 日 每 天 9:00-22:00 报 名 网 址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查 询 网 址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http://admission.ucas.ac.cn) 考 生 登 录 网 上 报 名 主 页 后, 在 选 择 招 生 单 位 及 报 考 点 过 程 中 弹 出 的 重 要 公 告 信 息, 务 必 要 认 真 阅 读, 并 按 其 要 求 填 报 凡 未 按 公 告 要 求 报 名 网 报 信 息 误 填 错 填 或 填 报 虚 假 信 息 所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考 生 本 人 承 担 考 生 报 考 理 论 物 理 研 究 所 属 北 京 地 区, 招 生 单 位 所 在 地 区 应 选 择 北 京, 招 生 单 位 选 择 14430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在 院 系 所 名 称 栏 中 选 择 012 理 论 物 理 研 究 所, 然 后 选 择 报 考 专 业 等 报 考 信 息 特 别 提 醒 : 请 考 生 务 必 牢 记 自 己 网 报 时 的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后 期 打 印 准 考 证 调 剂 录 取 等 均 需 使 用 2. 第 二 阶 段 : 现 场 确 认 现 场 确 认 必 须 由 考 生 本 人 办 理, 不 得 由 他 人 代 办 凡 请 他 人 代 办 的, 报 考 点 一 概 不 予 受 理 现 场 确 认 时 间 :2015 年 11 月 12 日 至 11 月 14 日, 逾 期 不 再 补 办 现 场 确 认 地 点 : 选 择 京 外 报 考 点 的 考 生 到 所 在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招 生 办 公 室 指 定 的 报 考 点 进 行 现 场 确 认 ; 选 择 北 京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报 考 点 ( 报 考 点 代 码 1188) 的 考 生 必 须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到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中 关 村 园 区 青 年 公 寓 6 号 楼 ( 中 关 村 东 路 80 号 ) 现 场 确 认 现 场 确 认 手 续 : 考 生 须 持 本 人 居 民 身 份 证 学 历 证 书 ( 应 届 生 凭 学 生 证 ) 原 件 及 网 上 报 名 号 或 网 报 时 生 成 打 印 的 初 试 报 考 登 记 表 确 认 报 考 资 格, 并 办 理 交 费 和 现 场 照 相 等 手 续 未 通 过 网 上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的 考 生, 在 现 场 确 认 时 应 提 供 学 历 ( 学 籍 ) 认 证 报 告 在 录 取 当 年 9 月 1 日 前 可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的 自 考 生 和 网 络 教 育 考 生, 须 凭 颁 发 毕 业 证 书 的 省 级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办 公 室 或 网 络 教 育 高 校 出 具 的 相 关 证 明, 方 可 办 理 网 上 2
报 名 现 场 确 认 手 续 已 获 得 成 人 高 校 本 科 毕 业 文 凭 的 人 员 须 在 现 场 确 认 时 出 示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成 人 高 校 普 通 高 校 举 办 的 成 人 高 校 学 历 教 育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按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确 认 报 考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的 考 生, 须 在 现 场 确 认 时 出 示 所 在 省 市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民 教 处 盖 章 的 报 考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硕 士 研 究 生 考 生 登 记 表 选 择 北 京 报 考 点 的 考 生 必 须 网 上 支 付 报 名 费 ; 选 择 京 外 报 考 点 的 考 生, 报 名 费 支 付 方 式 以 当 地 报 考 点 规 定 为 准 3. 报 名 注 意 事 项 (1) 推 荐 免 试 生 必 须 在 2015 年 10 月 25 日 前, 完 成 教 育 部 推 免 服 务 系 统 中 网 上 接 收 与 拟 录 取 手 续 被 接 收 的 推 荐 免 试 生 不 需 进 行 现 场 确 认, 不 得 再 报 名 参 加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2) 考 生 在 报 名 时 只 能 填 报 一 个 研 究 所 或 院 系 的 一 个 专 业 在 复 试 和 录 取 阶 段, 达 到 国 家 复 试 基 本 分 数 线 的 考 生 若 不 能 被 原 报 考 单 位 或 原 专 业 录 取 时, 可 进 行 调 剂 (3) 在 网 上 报 名 期 间, 考 生 可 自 行 修 改 自 己 的 网 报 信 息 在 现 场 确 认 期 间, 考 生 必 须 对 报 名 信 息 进 行 认 真 核 对 并 确 认 现 场 确 认 后 的 考 生 报 名 信 息 在 考 试 复 试 及 录 取 阶 段 一 律 不 作 修 改, 因 考 生 填 写 错 误 引 起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其 自 行 承 担 (4) 国 家 以 报 考 单 位 所 在 地 分 一 区 二 区 确 定 考 生 参 加 复 试 的 基 本 分 数 线, 一 区 包 括 北 京 天 津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福 建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河 北 山 西 辽 宁 吉 林 黑 龙 江 安 徽 江 西 重 庆 四 川 陕 西 等 21 省 ( 直 辖 市 ); 二 区 包 括 内 蒙 古 广 西 海 南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等 10 省 ( 自 治 区 ) 中 国 科 学 院 所 属 京 内 外 各 研 究 所 或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各 院 系 均 执 行 一 区 分 数 线 (5)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以 报 名 时 填 报 的 信 息 为 准, 在 报 名 结 束 后 不 得 更 改 报 考 类 别 (6) 考 生 要 准 确 填 写 个 人 信 息, 特 别 是 要 如 实 填 写 在 参 加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过 程 中 因 违 规 作 弊 所 受 处 罚 情 况 对 弄 虚 作 假 者, 按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 教 育 部 令 第 33 号 ) 进 行 处 理 (7) 网 报 和 现 场 确 认 结 束 后, 我 所 将 对 考 生 的 报 名 信 息 进 行 全 面 审 查, 对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的 考 生 准 予 考 试 对 考 生 的 学 历 学 籍 等 信 息 有 疑 问 的, 要 求 考 生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供 权 威 机 构 出 具 的 认 证 证 明 后, 再 准 予 考 试 审 查 过 程 中 发 现 虚 假 证 件 时, 可 扣 留 虚 假 证 件 四 初 试 1. 网 上 打 印 准 考 证 : 考 生 在 2015 年 12 月 15 日 至 12 月 29 日 期 间, 凭 网 报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登 录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自 行 下 载 打 印 准 考 证 准 考 证 正 反 两 面 在 使 用 期 间 不 得 涂 改 考 生 凭 下 载 打 印 的 准 考 证 及 第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 件 参 加 初 试 2. 初 试 日 期 : 考 试 时 间 在 教 育 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进 行 不 在 规 定 日 期 举 行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考 试, 国 家 一 律 不 予 承 认 3. 初 试 地 点 : 以 准 考 证 上 标 注 的 地 点 为 准 4. 初 试 科 目 :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英 语 一 高 等 数 学 ( 甲 ) 量 子 力 学, 每 门 科 目 的 考 试 时 间 为 3 小 时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英 语 一 的 满 分 值 各 为 100 分, 高 等 数 学 ( 甲 ) 和 量 子 力 学 每 门 满 分 值 为 150 分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和 英 语 一 使 用 全 国 统 一 命 题, 高 等 数 学 ( 甲 ) 和 量 子 力 学 由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自 行 组 织 命 题 5. 考 生 在 每 科 考 试 开 考 15 分 钟 后 不 得 入 场 初 试 交 卷 出 场 时 间 不 得 早 于 每 科 考 试 结 束 前 30 分 钟, 交 卷 出 场 后 不 得 再 进 场 考 试, 也 不 得 在 考 场 附 近 逗 留 或 交 谈 五 复 试 1. 我 所 实 行 差 额 复 试, 关 于 复 试 时 间 地 点 科 目 方 式 等 将 在 复 试 前 通 过 我 所 网 页 向 考 生 公 布 3
2. 复 试 前 将 对 复 试 考 生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学 历 证 书 学 生 证 等 证 件 和 报 名 材 料 再 次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对 不 符 合 规 定 者, 不 予 复 试 对 考 生 的 学 历 ( 学 籍 ) 信 息 仍 有 疑 问 的, 可 要 求 复 试 考 生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供 权 威 机 构 出 具 的 认 证 证 明 3. 复 试 包 括 业 务 能 力 综 合 素 质 思 想 品 德 外 语 听 力 和 口 语 等 考 核 内 容 4. 复 试 成 绩 不 及 格 者 不 予 录 取 六 体 格 检 查 体 检 由 我 所 在 复 试 阶 段 组 织 考 生 在 二 级 甲 等 以 上 医 院 进 行 体 检 标 准 按 照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中 国 残 联 印 发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体 检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 教 学 2003 3 号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入 学 和 就 业 体 检 项 目 维 护 乙 肝 表 面 抗 原 携 带 者 入 学 和 就 业 权 利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发 2010 12 号 ) 以 及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卫 生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学 生 入 学 身 体 检 查 取 消 乙 肝 项 目 检 测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教 学 厅 2010 2 号 ) 要 求 进 行 新 生 入 学 后 需 进 行 体 检 复 查 七 录 取 按 国 家 下 达 招 生 计 划, 根 据 考 生 考 试 成 绩 ( 含 初 试 和 复 试 成 绩 ), 并 结 合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以 及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择 优 确 定 录 取 名 单 思 想 品 德 考 核 或 体 检 不 合 格 者, 不 予 录 取 所 有 录 取 考 生 须 按 照 教 育 部 信 息 公 开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公 示, 没 有 公 示 的 拟 录 硕 士 考 生, 不 能 被 录 取 定 向 生 必 须 在 录 取 前 签 署 三 方 定 向 培 养 协 议 定 向 生 毕 业 时 按 协 议 到 定 向 单 位 就 业, 不 再 进 行 就 业 派 遣 非 应 届 生 的 考 生 若 录 取 为 定 向 生, 不 转 户 口 人 事 档 案 和 工 资 关 系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考 生 只 能 被 录 取 为 定 向 硕 士 生 ( 非 硕 博 连 读 生 )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暂 不 实 行 新 生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制 度 八 调 剂 报 考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上 线 考 生, 符 合 国 家 调 剂 规 定 的, 可 优 先 考 虑 在 中 国 科 学 院 系 统 内 调 剂 具 体 调 剂 政 策 按 教 育 部 在 调 剂 阶 段 出 台 的 相 关 要 求 执 行 九 学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基 本 学 制 一 般 为 3 年, 最 长 修 读 年 限 ( 含 休 学 ) 不 得 超 过 4 年 十 收 费 及 待 遇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2016 年 度 硕 士 和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将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进 行 研 究 生 教 育 投 入 机 制 改 革, 对 新 入 学 研 究 生 收 取 学 费 和 住 宿 费, 学 费 及 住 宿 费 在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核 定 的 范 围 内 收 取 : 1. 国 家 计 划 内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的 学 费 标 准 为 : 博 士 生 10000 元 / 年 生, 硕 士 生 8000 元 / 年 生, 按 学 年 收 取 2. 硕 博 连 读 转 博 考 生 经 考 核 录 取 为 博 士 入 学 时, 按 博 士 身 份 缴 纳 学 费 3. 推 荐 免 试 为 直 博 生 的, 按 博 士 身 份 缴 纳 学 费 4.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收 费 标 准 同 上 同 时,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将 完 善 研 究 生 奖 助 政 策 体 系, 提 高 优 秀 在 学 研 究 生 的 奖 助 力 度 学 习 科 研 表 现 优 秀 的 学 生, 还 可 以 申 请 国 家 中 科 院 研 究 所 设 立 的 各 类 奖 学 金 目 前,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招 收 的 国 家 计 划 学 历 研 究 生 奖 助 学 金 的 设 置 为 六 个 类 别, 包 括 国 家 助 学 金 国 家 奖 学 金 中 科 院 奖 学 金 国 科 大 学 业 奖 学 金 研 究 所 奖 学 金 助 研 / 助 教 / 助 管 岗 位 津 贴 十 一 硕 博 连 读 通 过 硕 博 连 读 方 式 招 收 的 博 士 生, 包 括 硕 士 阶 段 在 内 修 读 年 限 一 般 为 5 年, 最 长 修 读 年 限 ( 含 休 学 ) 不 得 超 过 8 年 我 所 招 收 的 学 术 型 硕 士 生 均 为 硕 博 连 读 生, 学 生 应 按 要 求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出 硕 博 连 读 申 请, 硕 博 连 读 生 的 具 体 选 拔 和 确 认 办 法 按 我 所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执 行 4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硕 士 研 究 生 不 得 以 硕 博 连 读 方 式 攻 读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博 士 研 究 生, 但 在 征 得 定 向 单 位 所 在 省 市 教 育 厅 书 面 同 意 后 可 以 在 毕 业 时 作 为 应 届 硕 士 毕 业 生 参 加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考, 拟 录 取 后 须 重 新 签 订 三 方 协 议 方 可 发 放 录 取 通 知 书 十 二 直 博 生 2016 年 我 所 可 招 收 直 博 生 直 博 生 从 获 得 推 荐 免 试 资 格 的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中 遴 选, 直 接 录 取 为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基 本 学 制 一 般 为 5 年, 最 长 修 读 年 限 ( 含 休 学 ) 不 得 超 过 8 年 十 三 毕 业 生 就 业 由 毕 业 研 究 生 自 行 联 系 用 人 单 位, 按 毕 业 生 与 用 人 单 位 双 向 选 择 的 方 式, 落 实 就 业 去 向 定 向 培 养 硕 士 生 毕 业 后 按 定 向 协 议 到 定 向 单 位 就 业 十 四 违 纪 处 罚 对 于 考 生 弄 虚 作 假 考 试 作 弊 及 其 它 违 反 招 生 规 定 的 行 为, 将 按 教 育 部 修 订 后 的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予 以 严 肃 处 理 十 五 其 它 1. 考 生 因 报 考 研 究 生 与 原 所 在 单 位 或 定 向 及 服 务 合 同 单 位 产 生 的 纠 纷 由 考 生 自 行 处 理 若 因 上 述 问 题 导 致 招 生 单 位 无 法 调 取 考 生 档 案, 造 成 考 生 不 能 复 试 或 无 法 被 录 取 的 后 果, 招 生 单 位 不 承 担 责 任 2. 现 役 军 人 报 考 硕 士 生, 按 解 放 军 总 政 治 部 的 规 定 办 理 3. 考 生 可 通 过 我 所 网 页 (http://www.itp.cas.cn) 查 询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等 相 关 招 生 信 息, 如 有 问 题 可 向 我 所 招 生 办 公 室 咨 询 4. 本 简 章 如 有 与 国 家 新 出 台 的 招 生 政 策 ( 含 相 关 时 间 节 点 ) 不 符 的 事 项, 以 上 级 单 位 新 政 策 为 准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55 号 理 论 物 理 研 究 所 招 生 办 公 室 邮 编 :100190 电 话 :010-62555377 网 址 :http://www.itp.cas.cn E-mail:edu@itp.ac.cn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