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桂卫职办 2019 20 号 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职改办 卫生健康委职改办, 自治区有关单位职改办 ( 人事处 干部处 ), 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 关于做好 2019 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桂职办 2019 39 号 ) 精神, 结合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际, 现就做好 2019 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高级职称评审范围 对象和条件 ( 一 ) 申报评审范围 对象 符合广西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以下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 1. 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医疗卫生 ( 医 药 护 技 ) 工作的 不在广西境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 ( 医 药 护 技 ) 工作, 但其户口在广西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的 2.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 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规定退休年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按照中央及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 公务员 (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 ) 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 二 ) 申报评审条件 按自治区职改办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 试行 ) 的通知 ( 桂职办 2017 36 号 ) 执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 6 厅委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桂卫对外发 2019 4 号 ) 精神 : 援外医疗队队员 (1 年期及以上 ) 在援外期间及回国 1 年半内在职称晋升 岗位聘任时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可提前 1 年晋升高级职称, 援外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晋升的指标 ; 援外时间视同到基层工作时间 ; 援外期间可通过在受援国医院和医学院校讲课等灵活方式参加继续教育, 对国内继续教育学分不作硬性要求 ; 申报高级职称, 通过卫生系列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 ( 援外医疗队员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期间的免试 ), 符合评审条件的, 经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定, 直接取得相应的高级职称 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师, 可提前 1 年申请职称晋升, 享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 二 申报评审程序 - 2 -
( 一 ) 广西各企事业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 并经各级卫生健康人事 ( 职改 ) 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逐级审核后, 报送至相应高级评审委员会 不在广西境内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在广西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 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 通过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 ( 二 ) 申报人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 三 ) 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驻桂企业的分支机构 ( 分公司 办事处等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应根据本单位 ( 系统 ) 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 ( 职称 ) 申报渠道申报, 不得同时保留两种以上申报渠道, 多头申报 如选择通过广西卫生系列相应高级评委会申报的, 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桂企业的总公司 ( 总部 集团公司 )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就驻桂单位申报渠道问题出具书面意见, 并报相应评委会所属职改部门备案, 方可申报 ( 四 ) 外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条件通过委托评审方式到广西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应由申报人所属省级职改管理部门出具委托材料, 并经自治区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推荐到广西相应卫生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 五 ) 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如同一年度申报的, 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 六 ) 已组建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的南宁市 柳州 - 3 -
市 桂林市 梧州市 玉林市 百色市 河池市 崇左市, 负责本市除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外的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系列各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 广西医科大学 广西中医药大学 桂林医学院 右江民族医学院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 负责本院校下辖各附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系列各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 自治区人民医院 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 负责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系列各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除上述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外, 全区卫生系列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由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组织开展 三 个人申报 ( 一 ) 申报流程 1. 首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人事 ( 职改 ) 部门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平台 (Http://zcps.lzsrsj.com), 在 单位登陆 注册, 按要求上传材料, 取得本单位密钥 2. 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应向本单位人事 ( 职改 ) 部门获取本单位密钥后, 方可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平台 (Http://zcps.lzsrsj.com) 进行网上注册 申报 选择评委会 -- 卫生系列, 点击界面右上角 查询, 方可选择进入相应评委会进行申报 每个栏目填写的内容完成后, 必须先点击保存, 否则将导致已填报的信息丢失 申报材料提交后, 即刻可报送至本单位人事 ( 职改 ) 部门 完成报送 - 4 -
后, 申报人需随时关注申报系统的审核反馈消息, 如申报材料被退回, 应及时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 因申报人未能及时将各级职改部门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再次逐级上报的, 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3. 申报人在申报系统相应栏目如实填写 上传材料, 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作出承诺, 签署承诺书 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 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 由申报个人承担 ( 二 ) 个人基本信息 1. 录入的个人相片须为近期 2 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 以清晰为准, 照片人物不能扭曲变形 2. 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应准确填写, 如因申报人填写错误导致相关关联材料无法查询, 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如申报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 ( 变动 ), 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 ( 如学历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 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扫描上传至 个人基本信息 栏目的指定位置 3. 无职称申报应符合自治区无职称申报有关规定的条件和范围 国家机关分流或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无职称申报限于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4. 破格申报应符合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破格条件要求, 破格申报限定为破学历, 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根据 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桂职改 2019 3-5 -
号 ) 精神, 对在乡镇累计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20 年及以上人员, 可破学历按评审条件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破格申报的, 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通过网络申报系统随同申报材料逐级审批, 最终经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高级评委会 ( 三 ) 学历情况 1. 体制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学历真实性由单位负责核实, 申报人员在 学历情况 栏目中按要求如实填写学历信息即可, 无需上传证书 2. 非公领域参评人员, 在教育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学历的, 不再提供学历证书相关材料,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学历证书编号等查询证书的基本信息在学信网上予以核实, 申请人也可将查询结果截图上传至 学历情况 栏目指定位置 ; 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参评人员, 则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 ( 四 )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 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 其持有的副高级职称证书在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在线审验通过能够实现查询共享的, 不需要提供职称证书材料, 在 个人基本信息 栏目完成正确的姓名 身份证号录入后, 在 现专业技术资格 栏目中点击 查询, 可自动生成证书信息, 无需手动填写及上传证书图片 如暂时无法查询到证书信息, 则需手动填写证书信息后, 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 - 6 -
2. 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 通过在广西境内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中级职称证书的, 不需要提供职称证书材料, 在 个人基本信息 栏目完成正确的姓名 身份证号录入后, 在 现专业技术资格 栏目中点击 查询, 可自动生成证书信息, 无需手动填写 暂时无法查询到证书信息的 在外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职称证书的 2001 年之前通过评审方式取得中级职称证书的申报人员, 则需手动填写证书信息后, 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 ( 五 ) 执业证书 为了严格从业准入制度, 医疗机构需持执业注册证上岗的, 原则上申报专业应与执业范围一致, 中医 中西医结合执业范围, 现从事壮医专业技术工作的, 可申报壮医高级职称 ; 申报临床 中医 口腔 公卫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申报单位应与执业地点 主要执业机构相一致, 多点执业的, 应与主要执业机构相一致 ; 申报护理主任或副主任护师, 申报单位应与执业地点相一致 1. 申报副主任医师 主任医师, 需扫描上传 医师资格证书 与 医师执业证书, 必须扫描上传执业地点 执业范围内容页面,2018 年启用的新版执业证书, 还需扫描上传主要执业机构内容页面 2. 申报副主任护师 主任护师, 需扫描上传 护士执业证书, 必须扫描上传执业地点 注册有效期页面 ( 六 )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合格证 已通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的申报 - 7 -
人, 不需要提供考试合格证书, 在 个人基本信息 栏目完成正确的姓名 身份证号录入后, 在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合格证 栏目中点击 查询, 可自动生成考试合格的信息, 无需手动填写 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合格线的合格成绩只能用于申报卫生系列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职称 具有壮医执业范围申报壮医高级职称 援外医疗队队员 (1 年期及以上 ) 在援外期间或回国 1 年半内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免试人员, 不需要查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情况, 援外医疗队员只需扫描上传受派遣参加援外医疗的相关文件 ( 七 ) 继续教育情况 1. 扫描上传 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 ( 附件 2): 申报卫生系列正 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任现职以来, 须累计完成 I 类学分 25 分 Ⅱ 类学分 50 分以上学分 (I 类学分可替代 Ⅱ 类学分 ); 申报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任现职以来, 须累计完成 Ⅱ 类及 Ⅱ 类以上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50 分以上 (I 类学分可替代 Ⅱ 类学分 ) 援外医疗队队员 (1 年期及以上 ) 在援外期间可通过在受援国医院和医学院校讲课等灵活方式参加继续教育, 对国内继续教育学分不作硬性要求 2. 完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 2019 年公需科目 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广西九张创新名片 学习任务, 申报时无需提供纸质证明, 在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录入后, 点击 查询, 可在 公需科目 项目内自动生成考试合格证明 ( 八 ) 国内外学习 培训 进修经历 - 8 -
提供从业以来累计 1 年或任现职以来累计半年进修 培训学习经历有关证明,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符合申报要求 : 1. 从业以来累计满 1 年的进修经历 ; 2. 从业以来累计满 1 年的培训 学习经历 ; 3. 从业以来进修 培训 学习等三种方式相加累计满 1 年 ; 4. 从业以来取得的医学相关类第二 第三学历 ; 5.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累计半年的进修经历 ; 6.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累计半年的培训 学习经历 ; 7.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进修 培训 学习等三种方式相加累计满半年 ( 九 ) 任现职以来论文 著作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破除 四唯 的重要讲话精神, 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 文献综述做如下规定 : 1. 申报全区通用正高级职称的 : 只需提交取得副高级职称以来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2 篇 ( 其中至少 1 篇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 ), 文献综述 1 篇 ( 不含增刊 ); 申报县级正高级职称的 : 只需提交取得副高级职称以来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1 篇, 文献综述 1 篇 ( 可不发表 ) 2. 申报全区通用副高级职称的 : 只需提交取得中级职称以来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1 篇, 文献综述 1 篇 ( 可不发表 ); 申报县级副高级职称的, 对论文 综述不作要求, 如确有论文及综述, 也可提供 3. 申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职称的 : 对论文 综述不 - 9 -
作要求, 如确有论文及综述, 也可提供 4. 在期刊发表的论文 ( 扫描转化成图片格式上传到指定位置 ) 必须同时附上该期刊封面 目录 版权页及全文, 正文原稿的 word 文档, 需转化成 PDF 文档上传 提供期刊校对文章清样 录用证明等均无效 如论文以外文发表的, 须同时提供期刊名称 ( 含有效查询方式 ) 自治区医学科学信息研究所或大学院校图书馆的检索收录证明及论文的译文 ; 网络版的 SCI 论文或文献综述, 需提交经自治区医学科学信息研究所或大学院校图书馆下载并加盖公章的全文 SCI 论文等同于核心期刊 5. 论文发表在非法刊物不能计为参评论文 公开发行期刊可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 (http://www.sapprft.gov.cn/) 进行查询 6. 以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 不能作为代表作参评, 可作为申报全区通用正高级职称的第 2 篇论文参评 ; 以通讯作者发表或未发表的文献综述, 不能作为参评的文献综述 7. 在评审阶段, 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人员还须经过卫生系列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程序, 对所提交的代表作论文和综述进行答辩 ( 十 ) 病案或技术工作报告 1. 申报人执业类别为临床类别的医师 ( 除计划生育 妇女保健 儿童保健 孕产保健 营养等专业外 ) 中医类别的医师 ( 含中西医结合 壮医 ) 口腔类别的医师, 必须提供 3 份不同年度的完整原始住院病历, 无住院病床科室或长期在门诊工作而无法提供住院病历的, 可提供 3 份不同年度的个案病例 - 10 -
分析报告, 年度计算以病例资料收集的最后时间为准 病历要求 : 包括病案首页 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 疑难 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会诊记录 手术和分娩记录 麻醉记录 住院抢救记录 交 ( 接 ) 班记录 转 ( 出 入 ) 科记录 术前小结 术前讨论记录 术后记录 ( 术后小结 ) 阶段小结 长期 ( 临时 ) 医嘱 出院记录 ( 死亡记录 ) 与本次住院疾病有关的阳性化验检查报告单等 病案时间以出院时间为准, 每份病案首页必须复印并加盖病历保管部门或单位公章后, 连同病历的其他页面扫描转化成 1 个完整的 PDF 文档上传 ; 电子病历的非病案首页部分可直接转化成 PDF 文档, 连同复印并加盖公章的病案首页生成一个完整的 PDF 文档上传 2. 申报人为计划生育 妇女保健 儿童保健 孕产保健 营养等专业的临床医师及执业类别为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 既可提供 3 份不同年度完整住院病历或个案病例分析报告, 也可提供 3 份不同年度的技术工作报告 3. 申报护理 医疗技术类及其他专业高级职称的, 须提供 3 份不同年度的技术工作报告, 技术工作报告的年度计算以病例资料收集的最后时间为准 技术工作报告要求 : 必须是任期内不同年度体现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能力及取得的效益或成果的工作报告 技术工作报告的形式包括专题技术应用报告 调查报告及案例分析, 不能以自我鉴定 述职报告 年度工作总结 工作日志等替代, 也不能写成流水账 个案病例分析报告与技术工作报告需经申报人所在科室的 - 11 -
负责人审核签字, 并加盖单位职能主管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 ( 十一 ) 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1. 申报临床 中医 ( 含中西医结合 壮医 ) 口腔类别的医师, 填写并扫描上传 在任期内独立解决重大或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病例量化表 ( 不超过 30 例 ) 主持完成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和救治工作的病例数的量化表 ( 不超过 30 例 ), 如实际工作中未有过上述经历而无法提供的, 可不用提供 其他专业申报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工作情况, 可提供或不提供 2. 申报中医 ( 含中西医结合 ) 类别的医师, 填写并扫描上传 任期内优势病种诊治病例数的量化表 ( 不超过 30 例 ), 非申报中医 ( 含中西医结合 ) 专业的, 无需填写 3. 所有申报人员应填写并扫描上传 开展的本专业技术量化表 ( 十二 ) 主要经历 填写并扫描上传 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每年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记录表 ( 十三 ) 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填写并扫描上传 每年为下级医务人员讲授专题课记录表 ( 十四 ) 教学指导完成情况 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 需填写有培养本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或培养研究生 1 名以上经历的内容, 具体到被培养人的姓名 培养时间 ( 十五 ) 科研成果及科研奖项 - 12 -
申报全区通用正高级职称, 必须提交科研成果或科研奖项内容, 其他申报人员不作要求 ( 十六 ) 各种荣誉奖项 申报全区通用正高级职称, 未能提交科研成果或科研奖项内容的, 如有获得省 ( 部 ) 级及以上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 五一劳动奖章 三八红旗手 白求恩奖章 南丁格尔奖 等荣誉称号, 符合全区通用正高级申报条件 ( 十七 ) 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 二级医院的申报人员申报全区通用副主任医师或县级副主任医师的 三级医院的申报人员申报全区通用副主任医师的, 需提交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连续满半年的 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或 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批表, 其他申报人员无需提供 ( 十八 ) 社保信息 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 在 个人基本信息 栏目完成正确的姓名 身份证号码填写后, 进入 社保信息 栏目点击 查询社保信息, 可显示申报前连续 6 个月以上 ( 不含申报当月 ) 个人社保缴费清单 如无法查询到信息的, 需提交社保证明材料, 并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材料, 明确单位性质 ( 十九 ) 援外医疗队员申报高级职称 : 按要求提供援外医疗队员的证明材料 ( 二十 ) 申报材料清单 : 如缺少注明为 一票否决 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其申报材料不予提交评委会 - 13 -
1. 申报人如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 ( 变动 ) 的, 需提供户籍管理部门证明材料 2. 申请破格的, 需提交破格申报材料 ( 一票否决 ) 3. 非公领域参评人员需提交申报前连续 6 个月以上 ( 不含申报当月 ) 个人社保缴费清单 ( 一票否决 ) 4. 非公领域参评人员学历证明材料 ( 无法查询的, 按要求提供, 一票否决 ) 5. 系统共享数据无法查询的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需提供 ( 一票否决 ) 6. 申报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需提供 医师资格证书 原件扫描件 ( 一票否决 ) 7. 申报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需提供 医师执业证书 原件扫描件, 必须有执业地点 执业范围,2018 年版的证书还需有主要执业机构内容, 执业地点 主要执业机构必须与申报单位一致, 执业范围原则上与申报专业一致 ( 一票否决 ) 8. 申报主任护师 副主任护师, 需提供 护士执业证书 原件扫描件, 必须有执业地点及注册有效期内容, 执业地点必须与申报单位一致, 申报时间必须在注册有效期内 ( 一票否决 ) 9. 符合学分分值要求的 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 ( 一票否决 ) 10. 符合申报要求的从业以来累计 1 年或任现职以来累计半年进修 培训学习经历证明 ( 一票否决 ) 11. 符合相应高级职称级别申报要求及数量要求的论文 综述, 申报县级副高 乡镇副高可不作要求 ( 一票否决 ) - 14 -
12. 符合申报要求的 3 份不同年度病案或技术工作报告 ( 一票否决 ) 13.1 在任期内独立解决重大或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病例量化表, 工作中有此业绩内容, 可提供, 如无此业绩内容, 可不提供 13.2 主持完成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和救治工作的病例数的量化表, 工作中有此业绩内容, 可提供, 如无此业绩内容, 可不提供 13.3 任期内优势病种诊治病例数的量化表, 此表仅针对申报中医 ( 含中西医结合 ) 专业的人员, 工作中有此业绩内容, 可提供, 如无此业绩内容, 可不提供 13.4 开展的本专业技术量化表 14. 符合申报要求的 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每年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记录表 ( 一票否决 ) 15. 符合申报要求的 每年为下级医务人员讲授专题课记录表 ( 一票否决 ) 16. 申报全区通用正高级职称, 必须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成果或科研奖项内容, 或者获得省 ( 部 ) 级及以上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 五一劳动奖章 三八红旗手 白求恩奖章 南丁格尔奖 等荣誉称号 ( 一票否决 ) 17. 二级 三级医院申报人员, 申报全区通用副主任医师 县级副主任医师的, 需提交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连续满半年的 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或 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批表 ( 一票否决 ) - 15 -
( 二十一 ) 对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 试行 ) 的通知 ( 桂职办 2017 36 号 ) 的部分内容明确如下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第三条学历 资历条件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五年 及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条件 一 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5 周以上 在管理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周 四 每年为下级医务人员讲授专题课 3 次以上, 是指 : 1.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累计 5 年及以上时间 ; 2. 在累计的 5 年及以上时间当中, 每年从事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35 周以上 ( 按每周 5 个工作日计算 ), 在管理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每年从事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周 ( 按每周 5 个工作日计算 ); 3.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按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实际从事时间填报, 如不少于 13 周, 则视为符合申报要求 (1) 受上级部门委派下乡开展扶贫工作的时间, 视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 16 -
(2)2015 年及之后入学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同时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 其攻读研究生学位经历, 可视为评审条件中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3) 部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在校攻读博士学位期间, 同时也进入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 可在其导师 所在研究生学院 攻读学位期间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医疗机构等三方共同出具申报人攻读学位期间也在从事临床工作证明的情况下, 其在校攻读学位期间时从事临床工作的时间, 视为评审条件中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4) 产假在家休养的时间, 不能计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4. 自 2013 年起 ( 含 ), 申报人在学历相对应的资历年限内, 每年 ( 不含 2019 年度 ) 为本单位 本科室下级医务人员或下一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讲授专题课 3 次或以上, 授课形式可多样化, 如采取教学查房 护理查房等 某一完整年度内攻读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外出进修或培训 出国访问学者 受上级部门委派下乡开展扶贫工作的, 该年度可不须提交授课记录 5. 管理工作岗位, 是指本单位党政 行政正副职领导岗位 党办 院办 人事科 医务科 科教科 护理部 总务科及其他具有管理职能部门的岗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第三条学历 资历条件中的 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时间 及第七条中的 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每年对下级卫生技术人讲授专题课 3 次以上, 解释参照 广西壮族自治 - 17 -
区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2019 年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按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实际从事时间填报, 超过 18 周的, 则视为符合申报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1. 第三条学历 资历条件中的 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时间 及第七条中的 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每年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专题授课 2 次以上, 解释参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2019 年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按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实际从事时间填报, 超过 18 周的, 则视为符合申报要求 2.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条件中的 能独立解决本专业负责疑难的技术问题, 完成较复杂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如因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性质 内容或岗位特点确实无法提供的, 可不需提交相关材料 四 卫生系列乡镇服务机构全科医学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体制改革精神,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改革完善全科医师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 ( 桂政办发 2018 125 号 ) 精神, 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执业医师, 取得中级职称后在 2017 年之前确定为广西 54 个贫困县和非贫困县的边境县 ( 市 区 ) 少数民族自治县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 经自治区卫生系列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评委会考核认定, 可直接取得卫生系列乡镇服务机构 - 18 -
全科医学副高级职称 卫生系列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学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的申请材料 : ( 一 ) 医师资格证书 ; ( 二 ) 医师执业证书 ; ( 三 )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 ( 四 ) 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 提交连续 10 年的年度考核材料 申请认定材料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平台 (Http://zcps.lzsrsj.com) 申报, 申请人注册 登陆后, 选择评委会 -- 卫生系列, 进入 卫生系列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学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按要求填写申请内容, 上传各项申请材料后提交, 由本单位 县卫健局职改 ( 人事 ) 部门 市卫健委职改 ( 人事 ) 部门 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逐级审核推荐, 上报至自治区卫生系列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评委会考核认定 五 审核推荐 ( 一 ) 单位审核推荐 1. 申报人所在单位 ( 部门 ) 人事职改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 开展本单位 ( 部门 ) 申报审核工作 各单位 ( 部门 ) 应明确审查责任人, 签署承诺书, 明确审核责任 2. 各单位 ( 部门 ) 的审核责任人, 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平台 (Http://zcps.lzsrsj.com) 注册本单位信息, 获取本单位秘钥, 并下发给本单位申报人员 采用 接收一个, - 19 -
审一个, 上报一个 的方式, 在完成本单位的每一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后, 即刻提交上一级职改部门, 无需批量报送 审核工作中, 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被退回的情况 ( 在申报系统 消息提醒 栏中显示 ), 并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 3. 各单位 ( 部门 ) 对申报人的学历 资历 专业技术经历 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并予以查询核实, 对论文 综述的发表情况应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 (http://www.sapprft.gov.cn/) 进行查询, 对是否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进行核实, 并在申报系统中如实填写核实结果, 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严禁将材料弄虚作假 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材料推荐上报, 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处理 如申报人办理档案托管的, 申报人所在单位与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的情况, 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并承担相应责任 建立诚信档案制度,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 单位列入失信档案, 并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 各单位 ( 部门 ) 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 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公示 (1) 张贴公示 : 各单位 ( 部门 ) 需在本单位内张贴从申报系统导出的公示公告一览表, 并明确告知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可在网上查询 (2) 网络公示 : 各单位 ( 部门 ) 在申报系统 ( 单位登陆 ) 里, 对申报人的材料点击 本单位公示, 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即可在网络申报系统中进行网络公示 如需查看本单位所有申 - 20 -
报人员申报材料详细内容的, 可向本单位职改部门获取单位密钥, 注册 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平台 (Http://zcps.lzsrsj.com), 进入 我的首页 中的 本单位公示 板块内进行查询 (3) 张贴公示与网络公示必须同步进行, 公示时间不能少于 5 个工作日 公示完成后, 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 各单位 ( 部门 ) 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 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5. 各单位 ( 部门 ) 应认真按照评审程序审查 组织审议推荐, 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对申报正高级 副高级职称的人员, 各单位 ( 部门 ) 应在审议前组织面试答辩, 申报人的业绩成果 论文 著作 病案或技术工作报告 各专业技术量化内容均可作为答辩内容, 在审议答辩的基础上, 确定推荐意见, 经审议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后, 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 各单位 ( 部门 ) 的审议推荐小组, 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 5 人或 7 人组成, 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 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 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单位审议推荐人员达不到有关规定的, 可外请专家或委托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 未经答辩的申报材料, 一律不予受理 ( 二 ) 职改部门审核审查 1. 各级职改部门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平台 (Http://zcps.lzsrsj.com)( 单位登陆 ), 在相应层级负责审查申报单位 主管部门材料审核履职情况 申报材料量化指 - 21 -
标和 一票否决 等情况, 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及申报程序不完整 不规范的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 对审查不合格的申报材料, 写出反馈意见后直接退回给申报人, 下级各层级职改部门同时会在申报系统内接收到材料退回的提醒 2. 各级职改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 在各级职改部门审核申报评审材料过程中, 发现申报人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建立诚信档案制度,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 单位列入失信档案, 作为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重要参考依据 职改部门核实申报材料涉嫌造假, 取消评审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 时间安排 9 月 15 日前 : 个人提交申报评审材料, 单位审议答辩, 公示申报人评审材料, 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 ( 县级市 区 ) 卫生健康局 市卫生健康委职改部门 10 月 1 日前 : 各县 ( 县级市 区 ) 卫生健康局 市卫生健康委或区直各部门和县 市职改办审核材料, 并报送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9 月 15 日后, 网络申报系统停止接受申报材料 10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 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审核材料 组织及完成评审 组织复核并进行二次公示, 之后将评审结果报自治区职改办 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地址 : 南宁市民族大道 80 号 407 室 508 室 电话 :0771 2802449,5853809 七 评审收费 - 22 -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桂价费 2006 359 号 ), 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是 : 正高级职称评审费 450 元 / 人 副高级职称评委费 380 元 / 人 由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的各市, 以市为单位缴纳评审费, 区直各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不受理个人缴费 9 月 15 日前未缴纳评审费的市或区直单位, 该市或该单位的申报材料不予提交评委会 转账请汇款至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天桃支行 ; 户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 账号 : 20022101040009698( 请注明 : 职称评审费, 并分别标注正高 副高人数 ) 转账后, 收据开具请联系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0771 2808370) 八 其他评审相关问题本通知未尽事宜, 按照自治区现行有效的职称政策执行 工作过程中, 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 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 :1.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1 日 - 23 -
附件 1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 西医内科高级职称评委会 : 心血管内科 呼吸内科 消化内科 肾内科 神经内科 内分泌 血液病 传染病 风湿病 肿瘤内科 普通内科 结核病 老年医学 精神病 全科医学 心电图 心理学西医外科高级职称评委会 : 普通外科 骨外科 胸心外科 神经外科 泌尿外科 烧伤外科 整形外科 小儿外科 肿瘤外科 麻醉学 疼痛学中医中药高级职称评委会 : 中医内科 中医外科 中医妇科 中医儿科 中医眼科 中医骨伤科 针灸科 中医耳鼻喉科 中医皮肤科 中医肛肠科 推拿科 中西医结合内科 中西医结合外科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壮医 中药学 全科医学 ( 中医类别 ) 中医肿瘤学 中西医结合妇科 中西医结合儿科西医综合高级职称评委会 : 口腔医学 口腔内科 口腔颌面外科 口腔修复 口腔正畸 眼科 耳鼻咽喉科 ( 头颈外科 ) 皮肤科 放射肿瘤治疗 病理 放射医学 核医学 超声医学 康复医学 临床医学检验 高压氧 急诊医学 重症医学 药学 介入治疗 脑电图西医妇产科 儿科高级职称评委会 : 妇产科 计划生育 儿科 妇女保健 儿童保健 孕产保健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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