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 :600106 公司简称 : 重庆路桥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根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 结合本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 论的因素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 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是 否 披露一致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一 ).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100 额之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组织架构 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 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 工程项目 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 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 影响财务信息真实性 经营效益和效率 资产安全完整 法律法规遵循性等的关键业务控制环节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7. 其他说明事项 ( 二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控管理手册,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 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 5% 错报 1000 万元 错报 利润总额的 2.5% 错报 < 利润总额的 5% 500 万元 错报 <1000 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 认定为一般缺陷 万元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该缺陷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 该缺陷表明未设立内部监督机构或内部监 督机构未履行基本职责 ; 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 能识别该错报 重要缺陷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依据上述认定的重要错报, 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 ; 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 但从性质上看, 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 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除上述两种情况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 般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 利润总额的 5% 净资产的 0.3% 损失金额 < 净资产的 0.5% 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 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定性标准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 高级管理人员流失严重 ;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 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主决策程序存在, 但不够完善 ;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 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 三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2. 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3. 一般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5. 经过上述整改,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2. 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3. 一般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5. 经过上述整改,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 ( 已经董事会授权 ): 江津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