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 潜心科研 勇于创新 积极进取, 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学习 科研积极性, 表彰奖励在政治思想 专业学习 科研实践和社会工作等方面全面发展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研究生, 根据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暂行办法 ( 西交校研 2014 10 号 ) 文件精神, 结合地学学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地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一 基本条件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 ( 非定向 / 非委培 ) 研究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 全日制学生身份的确定以档案按时转入我校为准 ) 2.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给予全额学费奖学金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取消或暂停参评资格 : (1) 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 ; (2) 有剽窃 做假 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行为不端者 ; (3) 在学期间休学 退学者, 以及因各种原因学籍变动者 ; (4) 档案未按时转入我校者 不按时注册者 无故拖欠学费者及免研辅导员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5) 出国 ( 境 ) 交流研究生未按照要求每学期向所在学院和国际处提交留学进度报告者 (6) 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来自我国港 澳 台地区已享受其它资助的研究生
(7) 涉嫌评奖学金材料造假者 (8) 其他不适宜继续获取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 二 评选流程 1. 学院成立 地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工作委员会, 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 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第一副主任委员, 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 学院系 室主任或分管教学副主任, 导师代表, 研究生教学秘书, 辅导员,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和学生代表等担任委员 委员会主要负责根据学校精神制定评选实施细则, 确定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等 2. 委员会下设 地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工作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 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 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任组员 工作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整理, 拟定候选人排序情况并公示, 根据学校下达指标以及申请者的条件研究确定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 3. 学院各研究生班级在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期间, 成立由班长任组长, 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 班级学生代表等共 5 人或 7 人组成的 研究生班级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负责班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主要包括材料的收集 整理和汇总, 材料在本班级内的审核与公示 4. 符合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者本人填写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经基层 ( 班级 党支部 ) 民主评议和导师签署意见后, 提交本班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三 名额及额度分配 学院根据国家和学校精神及学校划拨给学院的各类奖助学金金额, 并结合
学院实际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具体名额及额度分配如下 : 1.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名额覆盖率为 100% 2014 级及以后入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自行缴纳学费, 学业奖学金金额为 1.1 万元 / 人 / 年 2013 级及以前入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无需交纳学费, 学业奖学金金额为 0.1 万 / 人 / 年 2.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级分配比例根据研究生院每年划拨给学院的具体金额制定, 具体由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 类别 等级 额度 ( 万 元 ) 分配比例 ( 百分 比 ) 一等 0.8 硕士生学业奖学金 二等 0.6 三等 0.3 四 评选办法 1. 研究生新生入学奖学金评选办法硕士生入学学业奖学金由学院奖助工作委员会综合考虑推免生 统考生的整体质量进行指标切分 ( 原则上适当向推免生倾斜 ) 最终指标划分方案由学院奖助工作委员会审定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 以下简称 推免生 ) 和统招考试录取硕士研究生 ( 以下简称 统考生 ) 分别划拨名额 推免生 : 推免生源为 211 985 院校评为一等奖学金, 其他为二等奖学金 统考生 : 以录取综合得分为排名依据分配奖学金
2. 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依据相应的 综合成绩 ( 按相应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 进行排序, 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分别划拨名额, 并在其指标范围内依次确定各奖学金等级 考核内容为三部分, 即前一年研究生课程成绩 科研工作和社会工作等其它方面 ; 评定的依据是按这三部分考核内容的得分总和按高低分专业排序 具体算法如下 : 综合成绩 = 课程成绩平均分 + 科研成果分 + 附加分 2.1 课程成绩平均分 (1) 课程成绩平均分, 采取加权平均值 ; (2) 参与平均分计算的课程以评定时 个人培养方案 所列课程为准 (0 学分课程除外 ); (3) 所修课程若有重修或补考及格者, 课程成绩一律按照 60 分计算课程成绩平均分 ; (4) 参评学年内所修课程有不及格者, 取消评奖资格 2.2 科研成果加分科研成果分 = 科研论著分 + 科研获奖及发明专利分 + 学科竞赛与科技活动 分 ( 参考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加分细 则 ) 2.3 附加分附加分 = 学生干部工作分 + 社会活动分 ( 见附件 1) 3. 研究生第三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三学年奖学金名额分配和评选办法参照第二学年, 其中, 综合成绩 算法为 : 综合成绩 = 课程成绩平均分 20%+ 科研成果分 + 附加分 50% 加分细则同第二学年 五 注意事项 1 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加分的科研论文可以是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 申请人应同时提交论文证明材料 ( 需由导师确认签字 ): 已发表 : 发表刊物当期封面 封底 目录及论文首页 ; 已录用 : 正式录用文件原件或传真件 ( 含 E-mail 通知录用 ) 的复印件 2 学业奖学金申请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为参评学年内, 所有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 在之前参与过奖学金评定的成果不能再用于学业奖学金评选, 一经发现, 立即取消其评奖资格 ) 3 申报材料必须齐全, 严格按规定时间申报, 逾期或材料不全者视同自动放弃 4 未尽事宜, 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解释决定 西南交通大学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9 年 9 月
附件 1: 附加分包括两部分内容 : 学生干部工作和社会活动 其总分值和各组成单项分别设上限为 2 分 1 分, 分值由学生工作组给出 (1) 学生干部工作分 ( 上限 2 分 ) 担任学生干部或参加各类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可申请社会工作加分 学生干部是指在校 ( 院 ) 研究生会 党支部 班级担任一定职务的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 学生干部累计最高分值为 2 分 干部工作加分 = 最高分 干部等级权重 表 7 干部等级最高分 干部等级 分数 校 院研究生会主席 副主席 党建事务中心副主任 2 校 院研究生会各部门部长, 学院新闻中心部长, 党支部书记 各班班长 党建事 务中心主任助理 1.6 校 院研究生会各部门副部长, 学院新闻副部长 0.8 校 研究生会各部委员, 党支部委员, 除班长 党支部书记 团支书外的其他班委 0.5 注 :1: 校 院新闻中心记者加分办法 : 基础分为 0.4 分, 发表的稿件按院级 0.07 分 / 篇 校级 0.1 分 / 篇计, 拍摄照片按 0.05 分 / 篇计, 得分上限为该部门部长的理论最高分 2: 校研会加分, 需要附加校团委任职证明, 以及考核证明 3: 其他社团 及未提及的职务, 不予加分 (2) 社会活动分 ( 上限 1 分 ) 表 8 文艺 体育类竞赛及其他社会活动加分 获奖等级 等级级别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全国级 3.0 2.0 1.2 省部级 1.0 0.9 0.8 校级 0.7 0.6 0.5 学院级 0.4 0.3 0.2 注 : 参加全国竞赛获奖可突破 2 分 ; 加分规则只对在本学年内发生的活动 比赛或社 会工作成绩予以认定, 团体项目 (2 人以上 ) 须乘 0.6 系数, 并且由相关部门提出名单 ; 个人申报加分项目时, 必须同时附加证明材料 ( 证明材料是指明确注有本人姓名且盖有院 级以上的公章的证书 奖状等 ); 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活动未获任何奖项的, 按学院级的三 等奖计算加分 ; 参加多个文体竞赛项目, 最多按两项累加计分 同一项成果取最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