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文件 浙教审 2015 125 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各高等学校, 各市 县 ( 市 区 ) 教育局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 浙政发 2015 17 号 ) 等精神, 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 提出以下意见 一 提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 落实工作责任 ( 一 ) 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 各高等学校和各市 县 ( 市 区 ) 教育局 ( 以下简称各单位 ) 要按照加快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 创新内部审计理念,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努力构建审计监督服务新网络,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 防范风险 完善治理等方 - 1 -
面的基础性 源头性的自我监管作用, 实现内部审计在加强权力制约 构筑惩防体系方面的监督保障功能, 最大程度服务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 二 ) 认真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责任 各高等学校校长和各地教育局局长是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应当直接分管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等规定, 履行审计职责, 组织开展审计事项, 报告审计工作 各单位应将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重要事项等纳入校长 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范围 凡涉及本单位预算安排 重大经济事项 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投资项目等研究和决策会议, 应当邀请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全面落实轮审工作 ( 一 )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审计法律 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 结合实际,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专项审计规范 审计实施办法等 明确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 职能定位 内容 权限 程序 报告 质量控制 结果应用等内容, 形成制度健全 管理规范 运转有序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 确保审计活动有法可依 有规可循, 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法制化 规范化和科学化 ( 二 ) 全面落实轮审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的轮审制度 统筹安排, 按年实施, 在三至五年时间 - 2 -
内完成一轮审计, 形成常态化的审计工作机制 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对二级学院 ( 部门 ) 附属单位 校办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 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对下属中小学 幼儿园 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做到定期轮审, 任中为主, 离任必审, 促进教育系统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守法 守纪 守规 尽责 三 完善内部审计机构建设, 充实审计力量 ( 一 ) 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 要按照审计工作独立性的原则, 设置和明确内部审计机构 各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目前不具备条件单独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 内部审计职责可与单位内设的监督部门或综合部门合署, 但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 已合署的单位应尽快调整 ( 二 ) 确保必要的人员配备与工作条件 各单位务必配备与审计业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人员 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应当配备具有财经 管理 法律 工程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 ; 未单独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应当配备相应审计人员 各单位要保障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和工作条件, 审计专项经费列入单位预算 各单位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 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外包审计业务, 缓解单位审计人力不足和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矛盾, 确保各类专项审计工作的开展 ( 三 ) 加强审计人员教育培训 要按照加大审计力度 提高 - 3 -
审计能力的要求, 加强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 要支持和保障审计人员参加各项业务培训, 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 业务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要加强审计人员作风建设, 依法履行职责, 恪守职业道德 鼓励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实务研讨和理论研究 四 推进各项内部审计工作, 实现审计全覆盖 ( 一 ) 明确内部审计工作重点 各单位应当根据形势要求和自身特点, 突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 最大程度实现审计监督 服务与保障职能 要统筹开展预算执行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 绩效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 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等 要围绕领导关心 社会关注 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结合党风廉政分析, 以风险为导向, 每年有计划开展重点问题专项审计调查 要重点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 继续教育财务管理 科研经费 食堂管理 捐助资金 资产管理等各类专项审计工作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审计, 实现内部审计对本系统本单位重要资金 重大投资项目 下属单位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全覆盖 ( 二 ) 提高审计质量和信息化水平 各单位应当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等要求, 建立完善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价机制 加强审计基础工作, 严格遵循审计程序, 严格遵守审计纪律, 规范开展审计工作 加强内部审计计划立项 现场实施 报告撰写与成果应用等全过程管理, 选准体现审计价值的审计项目, 深化 - 4 -
细化审计现场实施, 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 前瞻性 建立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机制, 加强对外包业务的过程控制和后续评价, 确保外包业务审计质量 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 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要向内部审计开放数据查询, 实现信息共享 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技术的途径, 提高审计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五 建立完善审计整改机制, 充分发挥审计作用 ( 一 ) 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于审计揭示的问题, 提出的意见, 应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 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通过下发审计整改通知 报送审计整改报告 审计整改督查 审计整改联动 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等措施, 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要进一步推行 销号制,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 对整改到位的问题, 予以销号, 切实增强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整改主动性 时效性 努力做到审出一个问题, 完善一项制度, 堵塞一个漏洞 ( 二 ) 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联动与问责机制 要建立完善由纪检监察 组织人事等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督查整改与问责机制, 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责任 对不重视审计整改 未落实整改措施 屡审屡犯 存在重大问题的, 由纪检监察 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 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 三 ) 建立审计结果公开与共性问题自纠机制 按照政务 - 5 -
公开 校务公开的要求, 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 凡符合公开条件的都予以公开 通过印发审计通报 内部局域网公布等方式, 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 逐步加大公开力度 建立共性问题自查自纠机制, 要对照审计通报中的共性问题, 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 ( 四 ) 加强审计结果运用 要注重审计结果与干部人事工作相结合, 要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 任免 奖惩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六 加强组织领导, 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开展 ( 一 ) 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将内部审计工作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 定期研究 部署 检查和落实 年初有计划, 年中有检查, 年终有总结, 并纳入目标管理范围 要加大内部审计宣传力度, 努力营造理解审计 尊重审计 支持审计的良好外部环境 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 检查和评价, 提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 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 二 ) 完善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 省教育厅将完善对市 县 ( 市 区 ) 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 从 2016 年开始, 将高等学校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围 各单位要完善对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考核办法, 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制度和评价机制, 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深 - 6 -
入开展 浙江省教育厅 2015 年 12 月 2 日 - 7 -
抄送 : 省政府办公厅, 教育部财务司, 省审计厅, 省内部审计协会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 年 12 月 2 日印发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