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 主动公开 佛教人 2019 10 号 佛山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 现将省教育厅印发的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粤教继函 2019 12 号 ) 转发给你们, 并就做好我市 2019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 ( 含中等职业学校 幼儿园教师 ) 资格认定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请一并贯彻执行 : 一 高度重视, 积极部署认真学习和研究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制定本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 并通过各种形式及时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向社会宣传和公布, 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二 认定范围 ( 一 ) 户籍在佛山市的社会人员 ( 含在职 待业人员 )
( 二 ) 持有佛山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 ( 市 区 ) 户籍人员 ( 三 ) 佛山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 专科应届毕业生 在读研究生 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四 ) 佛山市内居住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为佛山考区,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 2016 年 5 月 31 日以前入学 ( 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 ), 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 ( 博 ) 士, 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 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 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的 任教学科 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三 认定条件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 居住地 ( 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 就读学校所在地( 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含港澳台学生 ),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 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应符合 教师资格条例 规定的认定条件, 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一 )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遵守宪法和法律, 热爱教 2
育事业, 履行 教师法 规定的义务,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 二 ) 学历条件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 包括中等专业学校 技工学校 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 专业课教师资格 ), 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包括中等专业学校 技工学校 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 三 )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无传染性疾病, 无精神病史,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按照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2013 年修订 ) ( 粤教继函 2013 1 号 ), 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3
( 四 ) 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 网上申报及受理认定时间 2019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第二阶段仅受理 2019 年 5 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 ( 一 ) 第一阶段 网上申报时间 :2019 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22 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选择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注册, 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受理认定时间 : 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的受理认定报名时间由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 二 ) 第二阶段 网上申报时间 :2019 年 6 月 13 日至 6 月 21 日 2019 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 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受理认定时间 : 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的受理认定报名时间由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 4
本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五 工作要求 ( 一 ) 各区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和条件, 认真审核 整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材料 ; 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完善认定工作的各个环节 ( 二 ) 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的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辖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 ( 第二批 ) 的决定 ( 佛府 2003 37 号 ) 的精神, 各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负责认定幼儿园 小学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作为核准事项, 以委托形式下放给我市辖下五区负责 因此, 我局对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实行备案管理 ( 三 ) 市直属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禅城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大专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辖地管理原则, 由所辖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所有校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均统一由南海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请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时联系辖区内的高等院校, 对今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数量和情况进行了解, 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 四 ) 各区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 加强领导, 周密组织, 严格管理, 规范操作, 确保我市 5
2019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 五 ) 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粤教继函 2019 12 号文的有关要求, 认真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并反复校对认定数据, 以保证认定数据的准确性 认定工作结束后, 要做好认定数据的统计和认定材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 做好情况反馈 并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前完成第一阶段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的工作以及所有数据初步审核及信息录入工作, 并将本区认定数据 教师资格认定名册 ( 见附件 1) 和情况统计简表 ( 见附件 2) 以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2019 年 7 月 8 日前完成第二阶段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的工作以及所有数据初步审核及信息录入工作, 并将本区认定数据 教师资格认定名册 ( 见附件 1) 和情况统计简表 ( 见附件 2) 以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市教育局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全市第一阶段所有数据复审和生成证书编号的工作 ;2019 年 7 月 13 日前完成全市第二阶段所有数据复审和生成证书编号的工作 六 资格认定工作中其他相关问题,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粤教继函 2019 12 号 ) 执行 七 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佛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 :82914021; 禅城区教 6
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 :82341261; 南海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 :86232590; 顺德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 : 22616493; 高明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 :88282322; 三水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 :87735613 附件 :1. 广东省佛山市区 2019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名册表 2.2019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简表 3.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粤继教函 2019 12 号 ) 佛山市教育局 2019 年 4 月 19 日 7
附件 1 广东省佛山市 区 2019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名册表 单位 ( 盖章 ):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申请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8
附件 2 2019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简表 填报单位 ( 公章 ): 填报日期 : 年月日 项目合计 参加认定人数 通过认定人数 未通过认定人数 在职在编正式教师人数 社会人员人数 参加国考人数 在校学生人数 未通过认定原因 幼儿园教师资格 学历鉴证不通过人数 学历不合格人数 体检不合格人数 小学教师资格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普通话水平不达标人数 相关证明不齐备人数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