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 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 简称 推免工作 ) 是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促进高素质 高层次 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 我院在学校统一安排下,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 特制定本院的选拔 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 遵循公平 公正 公开原则, 认真做好今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一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负责 2018 届本科毕业生的推免工作, 其中包括制定推荐标准 分配名额 对被推荐人选进行条件审核 接收处理投诉以及审批免学生名单等 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 组长 : 陈兵副组长 : 孙涵燕雪峰王霄组员 : 袁伟伟朱友文钱巨许建秋邹春然秘书 : 杨光 二 推荐条件 ( 一 ) 基本条件所有学生均为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需通过全部应修的必修课程, 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未违背学术诚信 ( 包括无考试作弊行为 ) ( 二 ) 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对于学习成绩突出, 在年级 专业范围内名列前茅的学生, 其成绩要求为
前三年所学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2, 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主持或参加校级及以上大学生科创基金项目并已正常结题 ; 院级科创项目已正常结题并有相应成果 ( 含学术论文发表或录用 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 以及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申请号 ); 在学校认定的校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特 一 二 三等奖 ; 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 或被录用 ), 或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 或申请发明专利 ( 获得申请号 ); 具有其他经学院认定的特长 2.2016-2017 学年具有本硕 ( 博 ) 连读资格的学生, 学年考核须合格 3. 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 中列为 I 级甲等的竞赛中获最高级别奖 第二高级别奖的学生 ( 获最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三名 获第二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二名 ), 且其前三年所学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4. 拟推荐 专长潜质 的学生须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 中列为 Ⅰ 级甲等 Ⅰ 级乙等 Ⅱ 级甲等竞赛中获奖, 或以第一作者发表 SCI SSCI EI 论文, 或在大学期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 并具有较强研究和学习能力, 由两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 其中一名须为拟接收该学生的教授 ), 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 50% 主持并完成国家 省或校级创新项目的学生将优先考虑 在素质能力方面表现突出, 参与重要社会工作, 并通过学校的相应考核或获得学校相关嘉奖的, 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其要求可适当放宽 5. 拟推荐 支教专项 师范专项 国防专项 的学生, 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支教专项 师范专项 和 国防专项 推免名额均单列, 单独申报, 由学校组织专门评审 6. 在校期间应征入伍,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 可单独申请推
荐免试研究生 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其课程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 荐 7.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级的学生须参加过学校认可的海外交流学习方可推 8. 凡获得各种义务类奖学金 ( 国防奖学金 国防科技奖学金等 ) 的学生, 必 须经设奖单位同意 学生处审核后方可推荐 三 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 ( 一 ) 名额分配 1. 各专业的推免生名额按照学校分配的面上指标和各专业人数进行分配 2. 各专业按照实际分配名额的 150% 进行推荐 ( 前三年必修课绩点按照 30%, 30% 和 40% 计算的总和进行排名 ), 参加能力测试 已获本硕 ( 博 ) 连读培养资格的 学生不参加排名 免试研究生资格最终按照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 来确定且综合成绩必须大于 82 分 ( 二 ) 综合成绩排名办法 综合成绩 y= 学习成绩 90% + 能力测试成绩 10% + 荣誉成绩 + 学术成果成绩 (1) 学习成绩 (y1): 根据前三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 ( 排除重复课程 ) 记为 N1,N2,N3, 按照 30% 30% 40% 的比例计算, 即 : y1=(n1 30%+N2 30%+N3 40%)*10+50 (2) 能力测试成绩 (y2): 机考测试或 CSP 考试成绩认定方式, 采用百分制 机考主要测试学生的算法 和程序设计能力,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程序的编写 调试和运行, 并交由老师进 行判题 机考测试成绩记为 g 0;
第 i 次 CSP 考试成绩认定为 g i : g i 100 xi 300 ( 100-70) ( xi- Xi )70 + Xi xi 300 ( 300-X i), 其中 x i 为第 i 次 CSP 考试成绩, X i 为第 i 次 CSP 考试全国平均成绩 ; 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y=max( 2 g 0, gi), 取其中最大值 (3) 荣誉成绩 (y3) 计算如下 : 1. 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青年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 2 分 ; 2. 获校通令嘉奖 校长特别嘉奖 校十大杰出青年学生加 1.5 分 ; 校级三好学生标兵 1 分 ; 3. 获校级荣誉 ( 包括校年度特别嘉奖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团干部 校百佳青年学生 ) 两次及以上加 0.5 分 ; 4. 学科竞赛获奖加分标准如下表 甲等 最高级别奖 ( 前 3 名 ) 第二高级别奖 ( 前 2 名 ) 2.0 分 1.5 分 I 级 第三高级别奖 ( 第 1 名 ) 最高级别奖 ( 前 3 名 ) 1.0 分 1.5 分 乙等 第二高级别奖 ( 前 2 名 ) 1.0 分 第三高级别奖 ( 第 1 名 ) 0.5 分 II 级 甲等 最高级别奖 ( 前 3 名 ) 第二高级别奖 ( 前 2 名 ) 1.0 分 0.5 分 有关大学生竞赛等级认定参见 校教字 2015 39 号 5. 获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一等奖或校级科创结题为优秀, 排名前三位
者分别加 1 分 0.5 分 0.5 分 说明 :(1) 荣誉成绩部分 : 第 1 2 3 项中得分最高项与第 4 5 项中得分累加 ; 第 4 5 项中, 若同一作品参赛者以最高分记, 不同作品获奖者可累积加分 ; 所有荣誉成绩累加不超过 5 分 (2) 荣誉成绩由学生自行申报, 学院审核 (4) 学术成果成绩 (y4) 计算如下 : 1. CCF A 类论文发表或录用 1 篇计 1 分 ; 2. CCF B 类论文发表或录用 1 篇计 0.8 分 ; 3. CCF C 类论文发表或录用 1 篇计 0.6 分 ; 4. 本领域相关 SCI 论文发表或录用 1 篇计 0.5 分 ; 5. 在学院认定的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录用 1 篇计 0.5 分 ; 6. 本领域相关 EI 论文发表或录用 1 篇计 0.2 分 说明 :(1) 每篇论文只能计分 1 次 (2) 论文要求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第一单位,SCI 论文 重要核心期刊论文必须学生第 1 作者或者指导教师第 1 作者 学生第 2 作者,EI 论文必须学生第 1 作者 (3) 学术成果成绩累加不超过 5 分 四 鼓励政策 1. 鼓励推免生申报我校研究生和直博生 我院将优先录取报考本院专业的我校推免生, 给予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并可参评新生特别奖学金 我院录取的本校推免的直博生入学后即依据相关文件享受博士生待遇, 并给予学院特别奖学金 8000 元
2. 学院将为申报我院的推免生落实研究生导师, 优先安排博导和教授为推 免生导师 推免生参加导师的科研团队, 并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设 计 五 注意事项 1. 凡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 必须首先递交书面申请, 且只能选择一个类别, 多选无效 2. 各专业推荐的免试研究生人选的成绩 排名和评价等必须真实 准确, 若通过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推免资格者, 一经发现将取消当事人的被推荐资格, 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已被录取的推免生, 不再参加本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 学校和学院也不再提供就业 报考研究生 自费出国等有关一切证明材料 4. 为避免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发生问题, 推免生在报名后至研究生入学前不得更改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学籍信息等 5. 推免生应再接再厉, 认真学习, 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四学年的学习中有课程不及格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 或受到处分者, 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6. 本办法如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异议处, 以学校文件为准
2018 序号时间内容 1 9 月 11 日机考 9:30-11:30 在将军路校区计算机学院实验楼 105 实验室进行机考 2 9 月 13 日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