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焦点科技 或 公司 ) 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授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有效期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2018 年 5 月 10 日 ) 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 证券时报 的 关于授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013) 该授权将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到期, 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连续性,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本次授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详细情况如下 :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09 年 9 月 27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09]1014 号 关于核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 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938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42 元 公司共募集资金 123,396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4,911.93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484.07 万元 该募集资金于 2009 年 12 月 2 日全部到位,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验字 (2009) 第 402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 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
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 焦点科技研究中心 四个项目建设, 共计 31,237.00 万元 2015 年 12 月 17 日, 经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终止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 项目, 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 9,075.82 万元全部投入其他几个募投项目建设, 同时公司追加使用 31,306.37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金额变更为 62,543.37 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64,158,184.93 元 ( 其中包括募投项目使用 21,099.90 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 85,315.92 万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15,357,560.33 元 ( 其中募投项目未使用资金 10,137.10 万元, 用于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超募资金 31,398.66 万元 ) 三 本次授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公司运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发行主体不局限于商业银行, 但投资品种不涉及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 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 的规定, 风险较低, 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 如适用 )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
并公告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4 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5 个月内有效 5 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 : 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 期间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 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 针对投资风险, 拟采取措施如下 : (1) 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 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 公司坚持 规范运作 防范风险 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 的原则,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以不超过 3 亿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的意见 六 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并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 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 发表了如下意见 :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好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不影响现有项目建设,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有效执行, 能确保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的顺利开展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并提交上述议案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及超募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同意公司使用 3 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资金可循环使用 3 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查阅了超额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文件 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文件, 对其超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必要性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 1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 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尚需要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才能实施, 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 2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 等有关规定; 3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下,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 进一步丰富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式, 提升募集资金收益水平 ; 4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