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 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 根据教育部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 教学 2018 5 号 ) 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 为规范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 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 公平 公正和科学选拔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选拔, 确保 质量, 按需招生 ; 坚持选拔具有创新潜力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原则 ; 坚持 在复试录取过程中, 切实做到以人为本, 尊重考生, 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 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 主管副校长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 ( 以下 简称学研处 ) 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包括各 招生学院负责人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等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办规定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程序, 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以及监督 检查复试程序的执行情况等 各招生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 党总支书记为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组长要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 ; 同时还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 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 业务 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评 1
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 要树立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 责任意识 业务意识和保 密意识 每个招生学院应成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 每个复试小组的 5-7 人组成, 复试小组数量应根据专业方向和人数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复试小组组长由招生学院确定, 组长要对复试成绩负责 各复试小组应强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和权利, 并接受学校监督 各招生学院应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招生专业实际制定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重点是复试与调剂的成绩与业务要求 复试各环节要求 面试的主要内容及考试形式 复试录取程序等相关内容 工作细则要符合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我校招生复试办法, 并予以公布 学校纪委 ( 监察处 ) 监督整体研究生招生工作 三 复试要求与程序 ( 一 )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总体执行 2019 年全国统一的 A 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专业复试分数线由招生学院在不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生源和 指标情况设置 ( 一志愿和调剂分数线可设置不同的标准 ), 并公示在学院的复试 调剂细则中 1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复试名单依据一志愿招生指标情况按照达到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
2 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学院依据调剂招生指标情况, 审核达到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考生的调 剂申请, 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 分批次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划定分数线 各专业分数线为该专业 2019 年全国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A 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 总分下沿 100 分, 单科不得缺 考或 0 分, 满足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另外, 我校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分数线也参照上述分数线, 如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满足上述分数线, 也可申请调剂至我 校 4 其他情况 (1) 复试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教育及招生官网上公布 (2) 我校 2019 年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3) 各学院根据上线考生情况, 根据专业方向要求及考生申请情况, 征询 考生同意后可根据情况开展校内调剂调整专业方向, 并报学研处, 调整专业方向 的一志愿考生必须经过调剂系统调剂后方可发放拟录取通知 ( 二 ) 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 1 应届毕业生 : 准考证 身份证 学生证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 件 所在学校 ( 单位 ) 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 3
2 往届考生 : 准考证 身份证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鉴别真伪的毕 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所在学校 ( 单 位 ) 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 3 同等学力考生 : 准考证 身份证 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 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在学校 ( 单位 ) 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4 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 等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 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进行加分 或按计划线录取 复试资格审查由招生学院负责, 审查人要在 宝鸡文理学院 2019 年硕士研 究生复试资格审核登记表 上签名 盖章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对未进行资格审查 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 不予复试 ( 三 ) 复试内容和形式 1 复试内容 (1) 加试 跨专业 同等学力考生 ( 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 在参加正式复试前, 需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 ( 笔试, 每门满分 100 分, 由相关学院自主安排并评卷, 全程录像 ); 两门成绩单科低于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 不得参加正式复试, 如参加复试, 则复试成绩视为无效 (2) 复试 复试具体内容由招生学院决定并在复试细则内公布 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 业能力 创新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复试总分共 500 分, 包含 100 分的 4
专业外语能力分数,100 分的思想品德素质分数 ( 主要参考考生单位提供的复试 政治审查表及复试综合表现 ),300 分的专业能力分数 专业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 一般以 面试形式开展, 也可以采用笔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招生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 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 的重要工作环节 招生学院要将思想政治素质 品德考核和心理素质作为复试工 作的专项环节, 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 300 分的专业能力考核分为 3 个部分, 第 1 部分为面试考核, 共 100 分, 面试最终得分为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 ; 第 2 部分为专业技能考核, 共 100 分, 可以采用实验 案例分析 试讲等形式开展 ; 第 3 部分为基础知识考核, 共 100 分, 可以采用闭卷笔试 现场作答 小组讨论等形式开展 复试成绩应在考生参加复试后当天内当面给出 2. 复试程序 考生复试资格确认后, 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复试有关事项, 并在复试前告知 考生本次复试录取指标后按复试细则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复试 3. 复试时间 1 第一批次复试时间 : 国家线公布及调剂系统开通一周内 ; 2 第二批次复试时间 : 第一批次复试后一周内 ; ( 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根据调剂情况确定并通知考生 ) 5
3 如果个别学院二次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 可于 4 月安排第三次复试, 具体 时间待学校确定后另行通知 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参加复试, 不按时参加复试 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4. 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材料要求全部存档保留 四 复试成绩计算标准 1.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500 分 考生最后成绩 = 初试总分 50%+ 复试总分 50% 2. 复试不合格 1 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加试主干课程两门单科成绩有低于 60 分 ; 2 复试 5 个部分成绩中有任一部分低于 60 分 ; 3 在 2019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 ( 包括初试及复试 ) 中发现有作弊及严重违规 情况的 ; 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 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3. 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学院汇总, 参加不同复试批次人员分别计算和排 名, 复试不合格人员不予以排名 五 调剂工作 1. 各招生学院在录取第一志愿仍不满额或具有优质调剂生源的情况下可予 调剂 调剂复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关于调剂工作的通知规定, 所有调剂生必 须通过教育部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否则调剂无效 6
2. 规定时间前完不成招生指标的专业, 空余的招生指标由学校收回, 进行再 次分配, 有必要的可以组织二次调剂, 每批次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分别排序 六 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 须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及体检标准由校医院确 定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地点为宝鸡文理学院医院, 时间以学校公开通知为准 七 录取 1.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确保质量 宁缺毋滥 的原则 2. 初录 初步录取时分为拟录取和递补录取两种状态 前者表明考生复试通过, 决定拟录取 ; 后者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 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 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 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己决定 3. 拟录取与公示 复试成绩应在考生参加复试后当天内当面给出, 学院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名, 由学研处审查无误后于次日在学院内公示, 公示无误后确定分专业拟录取考生, 及时发送拟录取通知, 接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 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 整个拟录取过程结束后, 学研处打印全校拟录取名单, 再次审核无误后报主 管校长签字 盖章后, 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予以网上公示, 公示不少 于 10 个工作日 7
4. 录取 经公示后无异议时, 拟录取人员通过上报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 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 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 究生录取通知书 5. 调档 被录取的研究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 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前寄往或送达本校 八 巡视及监督 1. 招生录取巡视小组 : 组长 : 校长, 成员 : 纪检委监察室负责人 学科建设 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负责人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人员 2. 监督电话及邮箱 : 纪检委监督电话 :0917-3566223, 邮箱 :jjs3566223@163.com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咨询电话 :0917-3565211 邮箱 :bwlyjszs@163.com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