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 试行 )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具有人文情怀 社会责任 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西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由思想道德素质 专业素质 身心素质和个性化发展素质四部分构成, 四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 15% 70% 5% 10%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各分项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各分项成绩的加权求和得出 一 思想道德素质 (100 分 ) 思想道德素质是学生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 道德观及其日常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主要测评学生在思想政治 品德修养 人文情怀 学习态度 纪律观念 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表现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成绩 = 民主评议分 50%+ 日常表现分 50% ( 一 ) 民主评议分由班主任 辅导员 班级同学 ( 参加评议学生不少于总人数的 80%) 相互评议得出, 具体评议内容如下 : 1. 思想政治表现 (20 分 ) 热爱祖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自觉维护祖国尊严 荣誉 利益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活动, 自觉增强思想政治修养,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 理论自信 制度自信 文化自信, 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1
2. 个人品德修养 (20 分 ) 注重自我修养, 诚实守信, 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不从事或者参加有损大学生形象 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文明的行为习惯 3. 学习态度 (20 分 ) 学习态度端正, 恪守学术道德, 目标明确, 刻苦认真 不迟到, 不早退, 不旷课, 完成规定教学活动 4. 纪律观念 (20 分 ) 自觉遵守宪法 法律 法规, 遵守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 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形象 自觉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无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干扰他人学习 生活的行为 5. 人际交往 (20 分 ) 与同学 师长友好相处, 尊重他人, 理解他人, 在学习与生活中能包容他人 ( 二 ) 日常表现分主要考查学生上课考勤 遵守纪律 参加集体活动等行为表现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1. 学风考勤情况, 由任课教师提供旷课学生名单, 学生无故旷到一次扣 2 分 ; 2. 不参加班级 学院和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一课时扣 1 分 ; 3. 受到校级处分者, 按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分别扣 10 分 20 分 30 分 40 分 二 专业素质 (100 分 ) 专业素质是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成效的综合体现, 主要测评学生该学年已修各门课程 ( 不含体育课及全校通识选修课程 辅修专业课程 ) 的学习情况 2
专业素质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 : 专业素质测评成绩 =Σ( 课程成绩 课程学分 )/Σ 课程学分其中, 课程成绩以教务系统中的记载为准, 课程学分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已修课程不含体育课及全校通识选修课 辅修专业课程, 课程成绩以教务系统中的记载为准 三 身心素质 (100 分 ) 身心素质包括学生身心素质和参加心理健康培训 体育等文体活动情况 身心素质测评成绩 = 体育成绩 50%+ 课外文体类活动成绩 50%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 一 ) 参加各类文体活动获得名次第一第二第三一等二等三等参与名名名奖奖奖国际级 50 38 30 50 36 28 25 国家级 40 30 24 40 28 22 20 省级 30 23 18 30 21 16 15 校级 20 15 12 20 13 11 10 院级 15 12 9 15 10 7 5 注 : 同一赛事取得多个名次以最高名次计算 ( 二 ) 参加广播操 健美操比赛各加 30 分, 获得名次按照上述获得分数 学校学院迎新晚会 毕业晚会演员按 20 分计 四 个性化发展素质 (100 分 ) 个性化发展素质包括学生在创新能力 社会责任 国际视野 组织管理 个人特长 专业技能和其他方面的综合表现 ( 一 ) 创新能力 (55 分 ) 1. 学术论文发表情况 3
正式发表的学术文章期刊目录及等级按照 关于 < 公布西北 大学优秀学术期刊目录 ( 人文社科类 )> 的通知 [ 西大社科 [2014]1 号 ] 和 西北大学权威期刊 核心期刊目录 [ 校发 [2007] 科字 2 号 ] 中的规定执行 署名第一单位应为西北大学,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 作者身份发表的每篇优秀权威期刊文章 ( 由学术委员会开会评定 ) 第一作者加 30 分, 第二作者加 15 分, 第三作者加 5 分 ; 每篇优 秀核心期刊文章 ( 由学术委员会开会评定 ) 第一作者加 10 分, 第二作者加 5 分 ; 每篇重要期刊文章第一作者加 5 分 2. 参加学科竞赛情况 依照 西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经费分配办法 ( 西大教 [2013]22 号 ) 西北大学关于新增本科生学生竞赛 推动计划 立项项目及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通知 ( 西大教 [2015]5 号 ) 文 件中立项竞赛类别, 对参与学科竞赛 推动计划 立项竞赛者获 奖者,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等级 A 类 B 类 C 类 其他类 国家 一等奖 28 25 22 19 ( 国际 ) 二等奖 24 21 18 15 级 三等奖 22 19 16 13 一等奖 20 18 16 14 省级 二等奖 14 12 10 8 三等奖 12 10 8 6 一等奖 10 9 8 7 校级 二等奖 6 5 4 3 三等奖 4 3 2 1 注 :1 每项赛事只取设置奖项的前三项, 如特等 一等 二等, 金奖 银奖等, 加分标准相应顺延 2 相同内容形成的成果不得累计加分 4
3. 主持或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互联网 + 等项目情况国家级项目限前三名参加者, 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分别奖励 20 分 15 分, 被评为国家级优秀项目的, 分别奖励 25 分 20 分 ; 省级项目限前三名参加者, 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分别奖励 15 分 10 分, 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的, 分别奖励 20 分 15 分 ; 校级项目限前三名参加者, 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分别奖励 10 分 5 分, 被评为校级优秀项目的, 分别奖励 15 分 10 分 注 : 同一作品或参赛项目在不同级别的竞 ( 比 ) 赛中获奖, 获奖时间在同一学年内, 不累计加分, 按 就高不就低 原则处理 ; 获奖时间在不同学年内, 第二次加分值按两次获奖得分的差额处理 4.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具有成果转化及产生一定效应 :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加 20 分,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加 8 分, 以第一发明人发明专利获得受理加 5 分 ( 二 ) 个人特长 (15 分 ) 1. 发表非学术类作品 文章在该学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 在各类非学术刊物发表作品或文章,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1) 在校级及校级以上刊物发表非学术类作品或文章, 每篇加 2 分 ; (2) 在院级刊物发表非学术类作品或文章, 每篇加 1 分 2. 考取各类专业技能和职业技能证书 (1) 大学英语六级 425 分及以上加 4 分 ;500 分以上加 6 分 ; (2) 大学英语四级 500 分以上加 4 分 ; (3) 计算机二级或二级以上证书加 2 分 ; (4) 银行从业资格证 证券从业资格证加 2 分 ; 5
(5) 其他各类证书, 经学院团委认证后, 予以相应加分 ; (6) 代表学校 院系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 比赛和活动加 10 分 ; (7) 雅思 6.5 分以上, 托福 85 分以上加 10 分 ( 三 ) 社会责任 (5 分 ) 1.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 (1) 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完成立项并按时提交总结报告,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等级队长其他成员 省级 校级 优秀团队 3 2.8 优秀调研报告 2.8 2.5 优秀团队 2.5 2.3 优秀调研报告 2 1.8 注 : 只立项未获奖团队每人加 1.5 分, 各类加分项不累计, 按就高原则予以加分, 满分 4 分 (2) 积极参加寒假返乡宣讲活动, 每人加 1 分 2. 参与其他各类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参加学校 学院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经组织单位认证后, 每次活动加 0.2 分 多次活动可累计加分, 加分总额最多不超过 1 分 ( 四 ) 组织管理 (25 分 ) 在学校 院 ( 系 ) 担任各级学生干部达到一定时段者, 应向主管部门进行工作述职, 由主管部门视其工作绩效出具优秀 合格和不合格的评价证明 对评为优秀和合格的学生干部, 应给予加分 ; 评为不合格者不加分 对未担任学生干部, 但积极参加学校 院 ( 系 ) 或班级活动, 为集体献计献策, 热情为同学服务者, 6
应给予加分 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 只取最高分, 不重复计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等级职务优秀合格 校级 学生会主席 25 22 学生会副主席 20 18 学生会主席 25 22 院级 团委副书记 学生会副主席 社团负责人学生会部长 班长 团支部书记学生会副部长 团委委员 社团部长 20 18 18 15 15 13 学生会干事 团委干事 社团干事 其余班委 10 7 舍长 4 2 五 本办法经 2018 年 7 月 9 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 通过 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六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解释 数学学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