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政 [2015]5 号 信息学院 201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 为顺利做好我院 201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工作原则坚持 按需招生 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宁缺毋滥 的原则, 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 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 工作组织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科 ( 专业 ) 专家复试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 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 1 学院院长任组长 成员由分管纪检工作负责人和不少于 3 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 2 负责指导 统筹 协调 监督 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 制定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 并做好保密工作 ; 4 负责组织成立本学院的各学科( 专业 ) 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 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 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 5 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 6 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
7 负责有关调剂事宜 学科 ( 专业 ) 专家复试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 1 学科( 专业 ) 专家复试小组须由责任心强 学术水平高 作风过硬的高职称人员组成, 小组成员须在 5 人 ( 含 ) 以上, 硕士生导师不少于 3 人, 其中 1 人必须具备较高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能力, 组长由本学科骨干教师担任, 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 不得参加该考生报考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 ; 2 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 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 3 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须查验复试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过程中, 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公正评分 ; 4 复试小组另设秘书一名, 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 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 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 1 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 组员需要原则性强, 工作负责 组员不得少于 2 人 ; 2 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并在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单上做好相应记录 资格审查人须在审查通过的考生资格审查单相应位置签名 ; 3 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资格审查单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 同时当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不发资格审查单 ; 4 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材料收回 三 复试工作 ( 一 ) 时间安排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进度安排制定复试日程, 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 二 ) 确定复试人选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复试分数要求 ( 含单科及总分要求 ) 及各专业实际
报考情况, 学院按如下原则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报研究生部统一公示, 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 1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给予复试资格 ; 2 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 按学校 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 研究生 2015 3 号 ) 文件中关于调剂的有关规定执行 ; ( 三 )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 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 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有关要求按 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 研究生 2015 3 号 ) 文件执行 ( 四 ) 复试内容 形式及具体要求复试坚持科学选拔 确保生源质量 ; 坚持公平公正 透明公开 ; 坚持全面考核, 客观评价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 1. 业务课笔试 : 根据专业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 对考生组织专业课笔试, 命题过程中, 需根据初试和复试的不同考核目标, 确定考试内容, 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 更全面的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 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若组织一次复试未能完成招生计划, 不同批次的复试要求使用不同试题, 并注意不同试题之间公正及公平性 规范业务课笔试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生凭身份证和复试资格审查单参加考试, 每个考场至少安排 2 名以上监考人员, 并做好相应的考场记录 2. 综合面试 : 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 考察其专业知识 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情况 (1)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 (2) 面试过程应有全程录音录像和详细记录, 并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 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 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情况记录
表 (3) 同一学科 ( 专业 ) 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 时间 试题难度和成绩评语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 规范面试组织秩序管理, 面试时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应将手机关机, 不得抽烟, 不得随意进出复试场所, 注意候场考生的秩序管理及安排 3.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全程做好录音或录像工作, 具体根据 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 执行 4. 同等学力加试 :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同 由学院负责组织命题 阅卷, 试题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加试的方式为笔试, 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 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各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 如有一个环节成绩不足 60 分, 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不予录取 5. 体检 :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教学 2003 3 号 ) 的有关规定 6.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事业心 责任感 纪律性 心理健康等 学院在复试结束后, 将复试视频光盘 复试记录表 复试成绩汇总表 复试信息数据库 参加复试教师信息数据库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究生部 ( 六 ) 考生总成绩计算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 50%+ 业务课笔试 3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0% 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折合百分制 ) 50%+ 复试成绩 50% 四 录取工作
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后, 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加权成绩及其所填报志愿,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 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其中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最终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部进行网上公示和录取 五 监督工作学院及时向学校上报招生及录取过程中的各类信息,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 公正和复试结果进行全面监督 附件 : 信息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信息学院 2015 年 3 月 17 日 主题词 :201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浙江理工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 2015 年 3 月 17 日印发
附件 : 信息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 汪亚明副组长 : 张华熊成员 : 苏志俭, 丁佐华, 何利力, 张云华, 包晓敏秘书 : 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