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省招考办有关要求, 为切实做好我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制定本细则 一 招生计划设置及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 ( 类别 ) 领域 学习 拟招生 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志愿考生 代码及名称 方式 计划数 总分 单科 ( 满分 =100 分 ) 单科 ( 满分 > 100 分 ) 上线人数 081403 市政工程 25 270 39 59 23 081404 供热 供燃气 通风及空调工程 市政工程 方向 建筑 供热 供燃 与土 气 通风及空 085213 木工调工程方向程 ( 专市政工程 业学 方向 位 ) 供热 供燃 气 通风及空 调工程方向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5229 环境工程 ( 专业学位 ) 24 270 39 59 22 26 310 39 59 36 28 280 39 59 39 非 310 39 59 1 3 非 280 39 59 1 17 270 39 59 9 21 270 39 59 3 注 :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总分 240, 单科 30( 满分 =100 分 ), 单科 50( 满分 >100 分 )
二 接收调剂考生条件及人数 学科 ( 类别 ) 领域码及名称 学习 方式 拟接收 调剂考 生数 拟发送 复试通 知数 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调剂考生进入复试遴选规则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 A 类 081403 市政工程 2 7 地区对应分数线, 一志愿初试统考科目 ( 数学 外语 ) 应与市政工程 ( 学术学位 ) 相同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总分 1 调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代码需为市政工程 (081403); 240, 单科 30( 满分 =100 分 ), 单科 50( 满分 >100 分 ) 081404 供热 供燃气 通风及空调工程 2 7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 A 类地区对应分数线, 一志愿初试统考科目 ( 数学 外语 ) 应与供热 供燃气 通风及空调工程 ( 学术学位 ) 相同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总分 240, 单科 30( 满分 =100 分 ), 单科 50( 满分 >100 分 ) 1 调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代码需为供热 供燃气 通风及空调工程 (081404);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 A 类 1 能源与环境方向对本科所学专业为建筑环境与能源 地区对应分数线 退役大 应用工程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份 ; 其他方向对本科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8 12 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总分 240, 单科 30( 满分 =100 分 ), 单科 50( 满分 >100 分 ) 所学专业为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及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的调剂考生拟发送复试通知 9 份 ;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 A 类 085229 环境工程 ( 专业学位 ) 18 23 地区对应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总分 240, 单科 30( 满分 =100 分 ), 单科 50( 满分 >100 分 ) 1 调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为环境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建筑 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其第 085213 与土木工程 ( 专业学位 ) 非 1 2 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总分 240, 单科 30( 满分 =100 分 ), 单科 50( 满分 >100 分 ) 1 调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环境工程 ;
注 : 调剂考生遴选原则为截止到本专业调剂系统首次开通后 18 小时, 从国家调剂系统报名考生按学硕和专硕初试分数分别遴选 ; 如有余额, 再次延长 6 小时并从报名考生中遴选, 如仍有余额继续延长 6 小时并从报名考生中遴选 三 复试差额比例学院各学科领域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 四 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工作内容 地点 24 日 -25 日 25 日 12:00 前 通过学校复试管理系统选择复试专业科目 9:00-12:00 复试考生报到 资格审查, 收取体检表 报考证明材料, 发放复试准考证 复试考核表 A2-201\203 中间厅 (A2 会议室 ) 3 月 26 日 14:00-16:00 专业课笔试 (14:15 以后到达考场的考生不得考试, 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 报到时通知 18:00-20: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报到时通知 3 月 27 日 09:00-17:00 综合素质考核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报到时通知 17:00-19:00 汇总复试考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计算各学科领域考生复试成绩和加权成绩 组织拟录取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 月 28 日 9:00-12:00 调剂系统中完成拟录取确认操作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签订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协议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报到时通知 五 复试内容 ( 一 ) 专业能力考核 1. 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选择的规定和说明 ; 不同学科领域复试专业课笔试具体科目的选择及规定详见我院招生学科 ( 类别 ) 领域目录 2. 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程序 方式及时间 专业能力考核采取笔试的形式, 时间 120 分钟, 满分 100 分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 二 ) 综合素质考核 1. 综合素质考核内容 程序 方式及时间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在对考生的思想品德 专业能力 综合素质和工作经历进行深入了解的前提下, 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 研究方向或课题发展趋势的认识, 对所学专业知识在工程实际应用中的熟练程度和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考核分组采取双盲抽签方式, 即复试小组的教师组成在综合素质考核前抽签产生, 考生先在综合素质考核前进行分组抽签, 再进行考核顺序抽签 考核过程中从各专业题库中随机抽取 5 道问题, 选答 3 道题作答, 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应不少于 20 分钟, 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提问其他专业问题 2. 考核内容 : (1) 专业基础知识, 该项占总成绩的 50%; (2) 工程实践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 该项占总成绩 20%; (3) 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 该项占总成绩 30% ( 三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生不少于 5 分钟, 重点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 由外语测试成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进行评定, 以百分制记, 并当场对每名考生进行核分, 每名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为外语测试成员打分的平均值 ( 四 )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考试加试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详见我院招生学科 ( 类别 ) 领域目录 加试采取笔试的形式, 时间为 120 分钟, 主要考察学生在本专业的实际应用能力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 六 成绩确定方法 ( 一 ) 复试各科目成绩确定复试专业课笔试 综合素质考核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核满分均为 100 分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确定方法 : 由每位复试工作组或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 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由每位测试人员独立给出分数, 取算数平均值得出 ( 二 ) 复试总成绩确定方法
复试总成绩确定方法 : 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 其中复试各项成绩均作四舍五入处理, 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计算公式为 : 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课笔试 50%+ 综合素质考核 40%+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0% ( 三 ) 加权总成绩确定方法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确定方法 : 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 计算公式为 : 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0.2 60%+ 复试总成绩 40% 七 拟录取原则 ( 一 ) 一志愿考生录取原则以志愿优先为原则, 一志愿考生优先按照所在学科领域招生计划及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 二 ) 调剂考生录取原则一志愿合格考生录取结束后, 剩余招生计划接收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 三 ) 不予录取原则 1. 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或复试内容中专业课笔试 综合素质考核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任一项低于 60 分, 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不予录取 ( 四 ) 其他事项说明 1. 拟录取结果公布后, 考生须当场确认拟录取结果 如不确认的, 须签订放弃拟录取资格承诺书, 由学院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 不在现场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 本年复试采用分阶段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完成后, 有剩余名额再进行下一阶段的复试 3.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9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 余红 联系电话 :024-24690700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 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