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http://www.sohu.com/a/238410372_707859 盘锦市 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 按照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的决定 ( 辽委发 2018 21 号 ) 和 中共盘锦 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 ( 盘委发 2018 10 号 ) 精神, 制定市直公益性 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一 )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 按照政事分开 事企分开 管办分离的要求, 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加大优化整合力度, 精简压缩事业单位规模, 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创造力, 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 为盘锦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动力 ( 二 ) 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事业单位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 事业单位的 党组织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 领导班子配备 职工队伍稳定 督导督查审计等工作, 与整合工作 同步研究 同步推进 同步落实 2. 坚持创新创制, 服务振兴发展 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 四个着力 三个推进, 围绕 五基地 建设, 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整合相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并赋予新的职能, 解决 有事没人干 有人没事 干 的问题 3. 坚持管办分离, 破除束缚事业单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对面向社会开展服务 职责任务相同或 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跨部门优化整合, 编随事走 人随编走, 整合技术力量 资金设备和各种资源 跨部门新组建的市委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由市委管理领导班子 4. 坚持政事分开, 促进事业单位回归公益属性 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 并纳入 优化整合范围, 增强事业单位的的公益服务能力 5. 坚持统筹谋划, 一把尺子量到底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实际, 统一部署 统 一要求 统一标准 统一步伐, 做到应改尽改, 务求实效
6. 坚持放开搞活, 激发事业单位内生动力 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 下放人权 事权 财权, 建立灵活高效的事业单位用人和分配激励机制 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 实现 干部能上能下 人员能进能出 薪酬能增能减, 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创造力 7. 坚持先立后破 不立不破, 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着眼于保持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 把握 好 立 和 破 的承接顺序和辩证关系, 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 二 主要内容 ( 一 ) 组建市政府直属 五基地 建设工程中心 1. 组建盘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整合市发改委所属市产业项目规划办公室 ( 市招商引资考核评价中心, 正县级 ), 市工信委所属市节能监察中心 ( 正科级 ) 市工业项目服务中心( 正科级 ), 组建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为石油化工及特色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提供服务 保障 支撑相关职能 2. 组建盘锦市产业技术创新和研发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整合市科技局所属市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正县级 ) 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 副县级 ) 市科技引进开发中心( 正科级 ) 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正科级 ) 市科技合作办公室 ( 正科级 ), 市科协所属市科学技术普及推广中心 ( 正科级 ), 组建市产业技术创新和研发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为产业技术创新和研发基地建设提供服务 保障 支撑相关职能 3. 组建盘锦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整合市财政局所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正县级 ), 市农委所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正科级 ) 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 正科级 ) 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正科级 ) 市植物保护与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 正科级 ) 市粮食储藏加工技术推广站( 正科级 ) 市粮食安全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水利局所属市双兴水利管理处 ( 正科级 ) 市谷家水利管理处( 正科级 ) 市南水北调水利管理处 ( 正科级 ) 市辽河闸管理处( 市辽河湿地水利风景区管理中心, 正科级 ), 市海洋与渔业局所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 正科级 ), 市农业机械化总站 ( 局 ) 所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 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 正科级 ) 市农机监理所( 正科级 ), 组建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服务 保障 支撑相关职能 4. 组建盘锦市绿色生态发展服务中心
整合市林园局所属市湿地科学研究所 ( 正县级 ), 市海洋与渔业局所属市海洋与渔业科学研究所 ( 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预报中心站 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 副县级 ), 市环保局所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副县级 ) 市辽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 市生态建设办公室 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正科级 ) 市环境工程评估审核中心( 正科级 ) 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正科级 ), 市气象局所属市湿地生态监测站 ( 未明确机构规格 ) 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未明确机构规格 ), 组建市绿色生态发展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为绿色生态发展提供服务 保障 支撑相关职能 5. 组建盘锦市商贸物流基地建设服务中心 整合市港口与口岸局所属盘锦港引航站 ( 副县级 ), 市经合局所属市投资服务中心 ( 副县级 ) 市对外友好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商务局所属市商贸发展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组建市商贸物流基地建设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为商贸物流基地建设提供服务 保障 支撑相关职能 ( 二 ) 跨部门组建市委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1. 组建盘锦市委市政府综合事务中心 整合市政府直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正县级 ), 市政府办公室所属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 正县级 ), 市委办公室所属市委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 ( 副县级 ), 市纪检委所属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 ( 副县级 ), 市委群众权益保障部 ( 市信访局 ) 所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 市信访信息中心, 未明确机构规格 ), 组建市委市政府综合事务中心, 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市委 市政府 市人大 市政协相关服务等职能 2. 组建新的盘锦市委党校 ( 盘锦市行政学院 盘锦市社会主义学院 ) 整合市委直属市委党校 ( 市行政学院 市社会主义学院, 正县级 ), 市委组织部所属市党建中心 ( 市党员教育中心, 正县级 ), 市总工会所属市工会干部学校 ( 副县级 ) 市劳动模范工作办公室( 正科级 ), 市人社局所属市干部培训教育中心 ( 正科级 ), 组建新的市委党校 ( 市行政学院 市社会主义学院 ), 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各类干部培训等职能 3. 重新组建盘锦市档案馆 ( 盘锦市委党史研究室 盘锦市地方志办公室 ) 整合市委直属市档案馆 ( 局 )( 正县级, 局在下步党政群机构改革统筹研究, 馆作为事业单位进行整合 ) 市委党史研究室正县级), 市政府直属市地方志办公室 ( 副县级 ), 市规划局所属市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 ( 正科级 ), 重新组建市档案馆 ( 市委党史研究室 市地方志办公室 ), 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档案资料保管 整理和地方志编纂等职能 4. 组建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 ( 盘锦传媒集团 )
整合市委直属盘锦日报社 ( 正县级 ) 盘锦广播电视台( 正县级 ), 盘锦广播电视台所属辽宁省三一五转播台 ( 正科级 ), 市文化广电体育局所属市广播电视监测站 ( 正科级 ), 组建市融媒体发展中心 ( 盘锦传媒集团 ), 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党报党刊及其他报刊杂志的编辑出版 组织新闻报道 制作播出广播电视节目等职能, 实行企业化管理 5. 组建盘锦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整合市委老干部局所属市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 副县级 ) 市老年大学( 副县级 ), 市总工会所属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 ( 副县级 ), 市文化广电体育局所属市图书馆 ( 正科级 ) 市群众艺术馆(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正科级 ) 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正科级 ) 市民族文化艺术馆( 正科级 ) 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室 ( 正科级 ) 市体育总会( 正科级 ), 团市委所属市青年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青少年宫 ( 正科级 ), 市妇联所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 正科级 ), 市委宣传部所属市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 ( 未明确机构规格 ), 组建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文化 体育等公共文化服务等职能 6. 组建新的盘锦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 盘锦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盘锦市市民投诉中心 ) 整合市综合执法局所属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市市民投诉中心, 正县级 ), 市人社局所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 副县级 ), 市政府办公室所属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 正科级 ), 市发改委所属市信用中心 ( 正科级 ), 市工信委所属市工业信息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财政局所属市财政数据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 正科级 ), 市农委所属市农业信息中心 ( 正科级 ), 市卫计委所属市健康教育卫生信息中心 ( 正科级 ), 市审计局所属市审计信息中心 ( 市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审计中心, 正科级 ), 市工商局所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 正科级 ), 市食药监局所属市食品药品信息运行监管中心 ( 正科级 ), 市统计局所属市统计数据中心 ( 正科级 ), 市工商联所属市工商业联合会信息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组建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市民投诉中心 ),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智慧城市建设服务 大数据服务 市民投诉受理等职能 7. 组建新的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 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整合市政府直属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正县级 ), 市质监局所属市计量测试和标准化研究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正科级 ) 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正科级 ), 市卫计委所属市结核病防治所 ( 未明确机构规格, 防治分离, 将预防职能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治病职能放在市传染病医院 ), 组建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各类产品检验检测和疾病预防控制等职能 8. 组建新的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 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整合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所属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 副县级 ), 市住建委所属市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造价管理中心 ( 正科级 ), 组建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为市政府直 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统一的公共采购交易 政府采购和行政审批服务等职能 9. 组建盘锦市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整合市发改委所属市经济转型办公室 ( 正县级 ) 市价格认证中心( 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 正科级 ), 市工信委所属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正科级 ), 市国资委所属市金融服务促进中心 ( 市国有企业董事监事服务中心, 正科级 ), 市统计局所属市普查中心 ( 正科级 ), 市台办所属市台商台胞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组建市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经济发展综合服务等职能 10. 组建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整合市教育局所属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副县级 ) 市学生保健站( 市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 正科级 ) 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正科级 ) 市学校基建办公室( 正科级 ) 市教育信息管理暨电化教育中心 ( 正科级 ), 团市委所属市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 正科级 ), 组建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教育事业发展服务 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等职能 11. 组建盘锦市公安司法事务服务中心 整合市委政法委所属市综治维稳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公安局所属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 ( 正科级 ) 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公安局综合技术和道路设施服务中心( 正科级 ) 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 正科级 ) 辽东湾新区分局社区警务服务中心( 正科级 )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分局社区警务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司法局所属市法律援助中心 (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正科级 ) 市社区矫正监管信息中心( 正科级 ), 市法制办所属盘锦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正科级 ), 组建市公安司法事务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公安技术 法律援助 仲裁 综治维稳等服务职能 12. 组建盘锦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整合市民政局所属市救助管理站 ( 副县级 ) 市殡仪馆( 正科级 ) 市社会( 儿童 ) 福利院 ( 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 正科级 ) 市鹤栖园公墓管理处( 正科级 ) 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 正科级 ) 市殡葬管理处 ( 正科级 ) 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正科级 ) 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正科级 ) 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正科级 ) 市陵园公墓管理所( 正科级 ), 市总工会所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 正科级 ), 组建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 慈善事业等职能 13. 组建盘锦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整合市政府直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正县级 ), 市财政局所属市投资审核中心 ( 副县级 ) 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 市财政监督检查中心, 副县级 ) 市财政预算编制审核中心( 副县级 ) 市县乡财源建设办公室 ( 副县级 ) 市非税收入管理处( 副县级 ) 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正科级 ) 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 ( 正科级 ) 市财政教育中心( 正科级 ), 组建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财政事务服务 住房公积金办理等职能 14. 组建盘锦市人才发展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整合市人社局所属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 副县级 ) 市人才服务局( 副县级 )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副县级 ) 市技工教学研究室(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正科级 )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正科级 ) 市军转干部和外国专家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民政局所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 正科级 ) 市光荣院( 正科级 ) 市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 正科级 ), 市残联所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组建市人才发展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就业 人才和退役军人服务等职能 15. 组建盘锦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整合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市农村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副县级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副县级 ) 市国土资源征地事务处 ( 正科级 ) 市土地权属调处事务中心( 正科级 ) 市国土资源勘查规划院( 正科级 ), 市住建委所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 ( 副县级 ), 市规划局所属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 副县级 ) 市测绘地理信息局 ( 副县级 ) 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正科级 ), 组建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自然资源综合服务等职能 16. 组建盘锦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整合市政府直属市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 正县级 ), 市住建委所属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 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副县级 ) 市房地产开发征收管理中心( 副县级 )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正科级 ) 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 正科级 ) 市物业管理中心( 市建筑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办公室, 正科级 ) 市建筑勘察设计管理中心( 市抗震防灾办公室, 正科级 ), 组建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城乡建设发展服务等职能 17. 组建盘锦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 整合市卫计委所属市中心血站 ( 副县级 ) 市卫生计生科研教育中心( 正科级 ) 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医学会( 正科级 ) 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正科级 ) 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 ( 正科级 ) 市 120 急救中心 ( 正科级 ), 市安监局所属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所 ( 正科级 ), 市食药监局所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正科级 ), 市残联所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 正科级 ) 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正科级 ), 组建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卫生健康 残疾人服务等职能
18. 组建盘锦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整合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 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副县级 ), 市水利局所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副县级 ) 市河务管理处( 副县级 ) 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办公室 ( 正科级 ), 市工信委所属市信息化与无线电监测中心 ( 正科级 ), 市民政局所属市救灾捐助物资管理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安监局所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 正科级 ) 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 正科级 ), 市人防办所属市人防 ( 民防 ) 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 正科级 ) 市人防指挥管理中心 ( 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正科级 ), 组建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防汛抗旱 安全生产 救灾救助 应急救援 人防民防等职能 19. 组建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整合市人社局所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 4 个分中心 ( 副县级 ) 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副县级 )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及 4 个分局 ( 副县级 ) 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正科级 ) 辽东湾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正科级 )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正科级 ), 市卫计委所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 市防治地方病办公室, 正科级, 市防治地方病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 ), 组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新农合 医疗 社会保险服务等职能 20. 组建盘锦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 整合市委宣传部所属市精神文明宣传教育中心 ( 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 正科级 ), 市旅发委所属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 ( 市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 正科级 ), 市文化广电体育局所属市文物管理办公室 ( 正科级 ), 市工商局所属市消费者协会 ( 正科级 ) 市个体劳动者( 私营企业 ) 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 ( 未明确机构规格 ), 组建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全域旅游发展和服务等职能 21. 组建盘锦市支持经济区发展服务中心 整合市国土资源局所属辽东湾新区国土资源局 ( 副县级 )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国土资源局( 正科级 ), 市规划局所属市规划局辽东湾新区分局 ( 副县级 ) 市规划局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分局( 正科级 ), 组建市支持经济区发展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支持经济区发展服务等职能 22. 组建盘锦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整合市工信委所属市盐务管理办公室 ( 局 )( 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副县级 ), 市人社局所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 副县级 ), 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 副县级 ), 市环保局所属市环境监察局 ( 副县级 ), 市综合执法局所属市规划监察支队 ( 副县级 ) 市城市管理规划房产执法大队( 正科级 ) 市城市管理市容执法大队( 正科级 ) 市城市管理环卫执法大队( 市城乡垃圾收运管理监察站,
正科级 ) 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 正科级 ) 市城市管理交通工商执法大队( 正科级 ) 市城市管理户外广告执法大队 ( 正科级 ) 市建设市场监察大队( 正科级 ), 市交通局所属市公路管理处 ( 副县级 ) 市运输管理处( 副县级 ) 市交通稽查支队( 副县级 ) 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副县级 ) 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 正科级 ), 市农委所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副县级 ) 市土肥与种子管理站( 正科级 )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 正科级 ) 市兽药饲料监察所( 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队, 正科级 ) 市畜牧发展中心( 市草原监理站, 正科级 ) 市粮食监督检查大队( 正科级 ), 市水利局所属市水资源管理局 ( 市农村饮水办公室, 副县级 ) 市水政监察支队( 正科级 ), 市海洋与渔业局所属中国海监盘锦市支队 ( 盘锦鸳鸯沟国家级海洋公园管理办公室, 副县级 ) 市渔政管理处( 市斑海豹保护管理站, 正科级 ) 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 双台子河口海蜇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正科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渔港监督处( 市渔业海难快速搜寻救助中心, 正科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渔船检验局盘锦检验处 ( 正科级 ), 市商务局所属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 ( 副县级 ), 市文化广电体育局所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副县级 ), 市卫计委所属市卫生监督所 ( 副县级 ), 市安监局所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 副县级 ), 市科技局所属市知识产权执法监察大队 ( 市专利技术服务中心, 正科级 ), 市旅发委所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 市旅游执法大队, 正科级 ), 组建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 三 ) 其他事项 1. 市教育局所属市教师进修学院 ( 正县级 ) 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 ( 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 正县级 ) 等市直学校, 市卫计委所属市中心医院 ( 正县级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辽东湾分院 ( 正县级 ) 等市直医院, 市环境保护局所属市环境监测站等省垂管单位, 不纳入整合范围 2. 市政府直属市港口与口岸局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将行政职能划归相关行政部门承担, 机 构调整与党政群机构改革统筹推进 3. 市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与组建企业集团工作统筹推进 4. 市教育局所属市学前教育中心 ( 正科级 ) 等职能剥离后职能消亡弱化的事业单位, 由原主管部门 妥善处理债权债务等工作后, 按法定程序撤销 职工由原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安置意 见 5. 将市人社局所属盘锦技工学校 ( 机构规格未明确 ), 市文化广电体育局所属市体育运动学校 ( 正县 级 ) 市体育中学, 归口市教育局管理 6. 将市民政局所属市康宁医院 ( 机构规格未明确 ), 归口市卫计委管理 三 责任分工 ( 一 ) 新组建市委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新组建市委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筹备组主要负责统筹制定组建实施方案, 研究拟定机构编制事项草 案, 组织开展清产核资 档案资料交接等组建工作, 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确保组建工作有序推进 1. 组建盘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装备制造基地建设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 组建盘锦市产业技术创新和研发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市产业技术创新和研发基地建设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科技局 市科协 3. 组建盘锦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农业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财政局 市农委 市水利局 市海洋渔业局 市农业机械化总站 ( 局 ) 4. 组建盘锦市绿色生态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绿色生态发展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环保局 市海洋渔业局 市林园局 市气象局 5. 组建盘锦市商贸物流基地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市商贸物流基地建设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商务局 市港口与口岸局 市经合局 6. 组建盘锦市委市政府综合事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机关综合事务工作的市委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纪检委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群众权益保障部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7. 组建新的盘锦市委党校 ( 盘锦市行政学院 盘锦市社会主义学院 ) 负责领导 : 分管党校工作的市委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总工会 市委党校 8. 重新组建盘锦市档案馆 ( 盘锦市委党史研究室 盘锦市地方志办公室 ) 负责领导 : 分管档案工作的市委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档案馆 ( 局 ) 市委党史研究室 市规划局 市地方志办公室 9. 组建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 ( 盘锦传媒集团 ) 负责领导 : 分管宣传工作的市委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盘锦日报社 盘锦广播电视台 10. 组建盘锦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文化工作的市委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委宣传部 市委老干部局 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11. 组建新的盘锦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 盘锦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盘锦市市民投诉中心 ) 负责领导 : 分管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综合执法局 市农委 市卫计委 市审计局 市工商局 市食药监局 市 统计局 市工商联 12. 组建新的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 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负责领导 : 分管检验检测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卫计委 市质监局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13. 组建新的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 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负责领导 : 分管公共采购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住建委 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4. 组建盘锦市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经济发展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国资委 市统计局 市台办 15. 组建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负责领导 : 分管教育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教育局 团市委 16. 组建盘锦市公安司法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公安 司法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法制办 17. 组建盘锦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民政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民政局 市总工会 18. 组建盘锦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财政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财政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9. 组建盘锦市人才发展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人才发展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 市残联
20. 组建盘锦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建委 市规划局 21. 组建盘锦市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城乡建设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住建委 市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2. 组建盘锦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卫计委 市食药监局 市安监局 市残联 23. 组建盘锦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民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水利局 市安监局 市人防办 24. 组建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保险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计委 25. 组建盘锦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旅游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委宣传部 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市工商局 市旅发委 市友协 26. 组建盘锦市支持经济区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 分管经济区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各经济区 27. 组建盘锦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负责领导 : 分管综合执法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科技局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市交通局 市农委 市水利局 市海洋渔业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市卫计委 市安监局 市旅发委等 ( 二 ) 有关部门责任分工 1. 研究设立新组建事业单位筹备组, 及时配备领导班子,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 设 责任部门 : 市委组织部 市纪委监委机关 市直机关工委 2. 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整合后人员转隶关系和人员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 :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整合后财政经费拔付及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4.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凝聚改革共识, 坚定改革信心, 为改革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部门 : 市委宣传部 5. 做好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人员调整工作 责任部门 : 事业单位及其原主管部门 筹备组 6. 开展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财务审计等工作 责任部门 : 事业单位及其原主管部门 筹备组 市审计局 市财政局 7. 负责事业单位整合后国有资产监管和办公用房调整等工作
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8. 研究确定整合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编委办 事业单位原主管部门 9. 依法办理撤并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注销工作和新组建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工作 责任部门 : 事业单位原主管部门 筹备组 市编委办 10. 开展事业单位改革督导督查工作 责任部门 : 市委督查室 市政府督查室 市纪委监委机关 市委组织部 市委改革办 市编委办 四 工作要求 ( 一 ) 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加强市委对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全面领导 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合工作的统筹协调, 继续完善政策 ; 市委 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要牵头挂帅, 靠前指挥, 研究解决分管领域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具体问题 筹备组和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 勇挑改革重担, 抓好工作谋划和组织实施 ; 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 研究配套政策, 形成工作合力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一把手作为整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不等不靠, 开展好所属事业单位的动员部署 资产清查 财务审计等工作 新组建的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筹备组要与划入事业单位原主管部门做好交接, 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 有序推进 ( 二 ) 周密部署, 有序推进 严格按照中央 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 有组织 有纪律 有步骤推进, 确保整合过程中思想不乱 工作不断 队伍不散 干劲不减 在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过程中, 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涉改单位干部职工拥护改革 支持改革 积极参与改革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凝聚改革共识, 为改革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筹备组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改革的统一部署, 对标对表, 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 2018 年 7 月 10 日前, 各筹备组制定组建实施方案, 报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8 月 31 日前,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关向社会公示新组建事业单位名单, 事业单位按照新赋予的职能开展工作 ( 三 ) 严明纪律, 强化督查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 机构编制纪律 干部人事纪律 财经纪律 保密纪律 涉及调整的部门, 要服从大局, 确保机构 职责 队伍等按要求 时限及时调整到位 加大对推进改革工作的督导督察和巡察力度, 市委督查室 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委改革办 市编委办等部门对整合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