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丝路视觉股票代码 :30055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诺德金融中心 35F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诺德金融中心 35F 股权变动性质 : 减少 ( 所持丝路视觉股份降至 5% 以下 ) 签署日期 :2018 年 9 月 18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称 15 号准则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 依据 证券法 收购办法 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丝路视觉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丝路视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3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4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持股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第八节声明......... 13 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本报告书指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丝路视觉 上市公司指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4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名称 :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诺德金融中心 35F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 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05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80078743W 商事主体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141,810 万元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 ( 不含限制项目 ) 成立时间 :2011 年 7 月 27 日 合伙人情况 :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 万元 )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华夏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65,170.00 45.96% 2 昆仑基石 ( 深圳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53,930.00 38.03% 3 绍兴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22,700.00 16.01% 4 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10.00 0.01% 合计 100.00% 二 珠峰基石的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珠峰基石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 张维 深圳市基石资 产管理股份有 乌鲁木齐凤凰基 石股权投资管理 普通合伙人 ( 直接 / 间接 )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5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如下表 :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上市地点 1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 (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603626 科森科技上交所 20,891,420 5.03% 6
第三节持股目的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部分实现投资回报 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丝路视觉股份的可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丝路视觉股份 5,742,526 股, 占丝路视觉股份 4.9999%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丝路视觉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 上披露了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告 2017-054),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22,600 股 (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111,133,333 股比例 2%), 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丝路视觉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 上披露了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052),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97,000 股 (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14,852,000 股比例 2%), 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017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丝路视觉股份 3,362,924 股, 占丝路视觉总股本 (114,852,000 股 ) 的 2.928% 减持价格区间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 ( 元 / 股 ) ( 股 ) (%) 深圳市珠峰 2017 年 11 月 20.65-27.89 2,222,600 1.935% 基石股权投 -2018 年 5 月集中竞价交易资合伙企业 2018 年 6 月 -9 18.21-20.43 1,140,324 0.993% ( 有限合月伙 ) 合计 3,362,924 2.928% 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丝路视觉股份 9,105,450 股, 占丝路 视觉总股本 (114,852,000 股 ) 的 7.928% 8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丝路视觉股份 5,742,526 股, 占丝路视觉总股本 (114,852,000 股 ) 的 4.9999% 三 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丝路视觉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丝路视觉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 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上述文件备置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2
第八节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本报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签署日期 :2018 年 9 月 18 日 13
附件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股票简称丝路视觉股票代码 3005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诺 德金融中心 35F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权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 可多选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请注明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 A 股 持股数量 : 9,105,450 持股比例 : 7.928%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 A 股 变动数量 : 3,362,924 变动比例 : 2.928%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是 否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