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 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等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 方向考生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 按学科 专业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 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 根据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2019 年法学硕士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接受符合条件法学硕士考生的校内调剂 我院所有专业不接受校外调剂 (1) 根据我院今年法学硕士初试上线人数情况, 法学硕士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 具体要求如下 : 达到我院法学硕士各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如放弃原报考专业的复试, 且符合调剂专业要求的考生可申请参加调剂 ;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达到我院原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 且符合调剂专业要求的考生可申请参加调剂 (2) 符合调剂要求的法学硕士考生, 如有意向申请调剂, 请于 3 月 15 日 ( 周五 ) 上午 12 点前将 中山大学 2019 年法学硕士专业调剂申请表 ( 附件 ) 交至中山大学法学院 ( 南校园 )209 办公室, 逾期不候 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报研究生院审批后, 方可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
3. 考生可通过我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 网址如下 :http://law.sysu.edu.cn/ 4.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复试分数线如下, 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 专业 ( 方向 ) 总计划 已招推免生 考试招收计划 复试比例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法学理论 5 2 3 1:1.3 总分 :360; 政治 外语 :60; 业务课 :90 法律史 4 0 4 1:1.25 总分 :360; 政治 外语 :55; 业务课 :9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5 2 3 1:0.67 按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接受法学硕士上线生总分 :370 分 ( 含 370); 政治 外语 :60 分 ; 业务课 :90 分考生申请调剂 刑法学 5 2 3 1:1.67 总分 :365; 政治 外语 :55; 业务课 :90 民商法学 14 8+1( 博雅 ) 5 1:1.4 按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诉讼法学 5 4 1 1:1 按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经济法学 5 3 2 1:1 按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 2 1 1:2 按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国际法学 9 7 2 1:2 总分 :395; 政治 外语 :60; 业务课 :90 立法学 2 1 1 1:2 按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立法学 ( 单考 ) 10 0 10 1:1 按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法学硕士 ( 少干 计划 ) 法学硕士 ( 士兵计划 ) 合计 67 32 35 法律 ( 非法学 ) 法律 ( 法学 ) 法律硕士 ( 少干 计划 ) 法律硕士 ( 士兵计划 ) 全日制 85 全日制 8 全日制 80 全日制 9 全日制 77 全日制 71 合计 255 17 238 总分 :310; 政治 外语 :40; 业务课 :80 生源地为新疆 西藏的考生, 适用国家线 总分 :310; 政治 外语 :40; 业务课 :80 1:1.9 总分 :350; 政治 外语 :60; 业务课 :90 1:0.64 1:1.7 总分 :335; 政治 外语 :55; 业务课 :90 1:0.67 总分 :280; 政治 外语 :40; 业务课 :80 生源地为新疆 西藏的考生, 适用国家线 总分 :280; 政治 外语 :40; 业务课 :80 注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的招生计划 复试名单和复试时间等另行公布
二 资格审查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 1.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 2 份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内, 考生须在其中 1 份的空白处书写 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 并从本人指定账户划扣学费 并签名 ) 2. 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 学位证 ( 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 ) 原件和复印件 ( 学生证复印件需能看清学校名称 ) 3.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复印件须有 原件复印 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 4. 往届生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 : 往届生的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的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或有效的学籍 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5.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的 入伍批准书 和 退出现役证 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 复试方式 内容及评分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 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 复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 1. 专业课笔试 (100 分 ) (1) 考试内容 : 法学硕士各专业的笔试科目为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课 法律 ( 法学 ) 专业课的笔试科目为法理学
法律 ( 非法学 ) 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法理学 民商法和刑法 (2) 考试时间 :2 小时 (3) 考试形式 : 闭卷 2. 面试 (1) 面试包括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100 分 ) 及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300 分 ) (2) 考核内容 : 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 实践能力 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3) 考核时间 : 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 (4) 考核办法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分组形式, 考生分组名单于复试当天公布 考核采取由考核教师提问, 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5) 考核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 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 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 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 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 不予录取 : (1) 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
(2) 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 60% 者 ; (3) 体检不合格者 (4) 政审不合格者 五 信息公开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发布在中山大学法学院网站发布 六 其他事项 1. 在复试过程中, 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2. 研究生院将于 5 月 20 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 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 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 本办法未尽事项, 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 咨询 申诉及监督 1. 咨询法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020-84115890( 法学硕士 ),020-84115891( 法律硕士 ) 传真 :020-84037920 地址 : 广州市新港西路 135 号中山大学法学院 2. 申诉法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020-84115890( 法学硕士 ),020-84115891( 法律硕士 ) 传真 :020-84037920
3. 监督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 :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法学院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