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 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 试行 ) 为了更好的落实学校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 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能力 根据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2018 年修订 ) ( 华交研 2018 89 号 ) 的规定, 结合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政府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的评审 一 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机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由院长任主任委员, 分管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 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 硕士点学科负责人及教师 研究生辅导员 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组成工作小组, 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 奖励标准和名额各类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和名额由教育部 江西省政府 学校规定 三 申请条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政府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凡取得正式学籍 全日制 全脱产学习 档案到校的中国籍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 若符合基本条件和附加条件可以申请 二年级以上 ( 含二年级 ) 的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政府奖学金 ; 同一学年内, 国家奖学金和政府奖学金不能同时享受 已使用过的各类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 不能再次使用 学业奖学金每一学年申请一次 ( 评审支撑材料限单次使用 ), 省级学业奖学金和校级学业奖学金不能同时享受 ;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 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政府奖学金等其他国家奖助政策资助 1
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 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具体情况, 奖学金申请者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1. 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未受过任何处分 ; 3. 诚实守信, 道德品质优良, 学风端正 ; 4. 顺利完成了学年所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习 若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或者政府奖学金评审, 还要求具备以下附加条件 : 1. 必须发表至少 1 篇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或全国案例入库, 文章必须以华东交通大学为署名单位, 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年评奖学金通知时间的前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有录用通知及相应的汇款收据 研究生学术成果担保书即可 2.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 ; 3. 学年均学分成绩在专业 ( 方向 ) 前 50% 以内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国家奖学金 政府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 其中有前四条之一者停止发放助学金 ): 1. 违反国家法律 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 2. 有抄袭剽窃 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 3. 学籍状态处于休学 保留学籍者 ; 4. 恶意拖欠学费 住宿费者 ; 5. 未经允许, 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者 ; 6. 未按期参加中期筛选考核或中期筛选考核不合格者 ; 7. 有课程或者实践性环节不及格者 ; 8. 过期或放弃申请者 四 报名及审查 2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表, 凡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如实填写申请表, 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 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请者按照规定时间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统一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研究生辅导员分年级归类, 对申请者的资格 学习成绩 科研能力 实践能力 权威考试等材料进行审查 五 奖学金评审办法 ( 一 )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1 奖学金评定依据入学考试与复试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评奖总成绩 = 入学考试笔试成绩 *50%+( 复试笔试成绩 *30%+ 复试英语口语成绩 *20%+ 复试面试成绩 *50%)*50% 2 推免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优先考虑最高档( 不含破格 委培 MBA 会计硕士); 3 因各种原因, 在校学习不满 1 年退学的, 应将奖学金全额退还学校 ( 二 ) 二年级以上 ( 含二年级 ) 奖学金评定办法评奖指标包括课程成绩 科研能力 社会实践能力 二年级成绩计算方法 : 总成绩 (S)= 研一课程成绩 (A)*40%+ 科研能力 (B)*45%+ 社会实践能力 (C)*15% 三年级成绩计算方法 : 总成绩 (S)= 研二课程成绩 (A)*25%+ 科研能力 (B)*60%+ 社会实践能力 (C)*15% 各指标成绩计算 ( 各部分均转化为百分制 ) 如下 : (1) 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计算如下 :A=Ai/A Max 100 其中,Ai 为个人均学分绩,A Max 为专业最高均学分绩 手续齐全的缓考课程按第一次补考成绩计算 ( 注 : 课程成绩由研究生秘书提供 ) (2) 科研能力 3
科研能力的成绩计算, 主要包括发表论文 课题 科技竞赛获奖及专 ( 译 ) 著 ( 或教材 ) 等 其计算公式如下 : B=Bi/B Max 100 式中 B 为个人科研综合能力最终分值, 满分为 100 分,Bi 为个人累加分,B Max 为学院所有专业硕士参评对象科研综合能力的最高个人累加分 表 1. 发表论文 ( 含视同论文计分项目 ) 计分 论文级别权威期刊及其以上 ( 权威期刊含学校指定及学院指定, 学院权威期刊目录见附件 ) 检索收录期刊论文 : ISR ISTP CSSCI CSCD 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优秀案例核心期刊 实用新型专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入库案例 应用统计案例大赛获奖 分值 80 40 25 重要期刊 15 一般期刊论文 外观设计专利 各级别学术会议收录论 文 10 注 1: 论文署名为前两位, 且标明华东交通大学 ; 导师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 参评时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获得总分值的 2/3, 第二作者获得总分值的 1/3 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 转载 ), 以最高级别刊物计算科研成果积分 注 2: 核心 ( 不含核心 ) 以下类期刊最多只认定 1 篇 注 3: 成果以申报截止日已取得原件为准, 核心 ( 不含核心 ) 以下类期刊用稿通知不予采信 为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 规定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未见刊, 如能提供相关论文 录用通知 及对应版面费汇款凭证 研究生学术成果担保书的, 可按表 1 规定分值计分 注 4: 发表的交通类论文, 其分值按同级别论文的 1.5 倍计分, 论文性质认定归学院评审委员会 4
表 2 课题分值 课题级别主持参与者 国家级 ( 包括教育部重大课题 ) 100 50 省 ( 部 ) 级课题 50 25 市 厅 局 校级 10 5 注 : 为鼓励申报高档次科研课题, 申报学校考核教师认定的省级及以上项目 ( 如 : 江西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研究创新工程 ) 并立项的课题, 按表 2 分值折半计课题立项分 ; 课题结题者全额计分 表 3 科技竞赛获奖分值 科技竞赛获奖 国际级竞赛国家级竞赛 省部级竞赛 校级竞赛 一等奖 60 50 30 20 10 二等奖 50 40 25 15 8 三等奖 40 30 20 10 6 院级竞 注 : 科技竞赛获奖为学校组织认可的, 以上各分值除参与者人数为个人得 分 表 4 学术著作及教材 赛 出版学术 著作 独著 50 合著, 个人完成其中 10 万字以上 25 合著, 个人完成其中 5 万字以上 15 合著, 个人完成其中 2 万字以上 7 独自编写 25 出版教材 合编, 个人完成其中 10 万字以上 12 合编, 个人完成其中 5 万字以上 7 合编, 个人完成其中 2 万字以上 3 5
注 : 合著 ( 或合编 ) 以著作 ( 或教材 ) 中注明的著 ( 或编 ) 的章节字数为准 表 5 科研成果获奖分值 奖励级别 获奖等参与者排名主持级 1 2 3 部级 400 200 80 40 省级 一等奖 100 50 20 10 市 厅 局 校级 20 10 2 1 国家级 200 100 40 20 省级 二等奖 50 25 10 5 市 厅 局 校级 10 5 1 0 国家级 100 50 20 10 省级 三等奖 25 12 5 2 市 厅 局 校级 5 1 0 0 表 6 权威考试分值考试类别 要求 分值 CPA CIMA 每年通过 3 门 ( 含 ) 以上者 25 CMA CDA CFA TOEFL 一次性通过者 (TOEFL 25 IELTS 保荐代表人等 IELTS 达到出国分数 ) 注 : 计算时间在每年的成果计算截止日之前, 取得的成绩无论当年是 否使用于评奖, 以后年度都不能使用 (3) 社会实践能力 依据研究生平时行为因素进行评定, 原则上在科研能力 B 项中有加分 体现的, 在社会实践能力 C 项中不重复加分 社会实践能力计算公式 :C=C i/c Max 100 其中,C i 为社会实践能力累加分,C Max 为学院所有专业硕士参评对象最 高社会实践能力累加分 具体加分如下 : 6
1. 专业实践及学术文化活动项目省级及以上级别研究生学术论坛宣读论文 ; 参加学校组织的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挑战杯 全国互联网 + 全国创青春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各类国家级创新创业 学术科技竞赛, 并完成竞赛 ; 参加研究生 ( 博士 硕士团 ) 下基层支教 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 省研究生学术论坛论文 ( 或摘要 ) 录用 ; 参加学校组织的省级各类创新创业 学术科技竞赛并完成比赛 参加校级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并完成比赛 ; 参加学校组织的演讲 征文 辩论 知识 文体竞赛等活动并完成比赛 2. 社会工作项目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研究生党支部委员 班长 团支部书记 研究生社团负责人 研究生会各部成员 班委 ( 含维稳安全信息员 ) 团支部委员 研究生社团干事 分值 15 10 5 分值 20 10 3. 各类荣誉 项目综合表现 国家级个人先进荣誉 ( 优秀学生干部等 ) 40 省级个人先进荣誉 (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等 ) 30 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 院优秀大学生等 见义勇为, 拾金不昧, 助人为乐等优秀行为受到有关 部门表彰的 分值 20 40-20 7
学术活动 国家 :40 分 ; 省市 :30 分 ; 学校 :20 分 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 ; 省级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获得立项并顺利结题者 ( 立项按 60% 计分 ) 省级演讲 知识竞赛 辩论赛等获奖 ; 院级研究生学术沙龙主讲者 ; 校级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获得立项并顺利结题者 ( 立项按 60% 计分 ) 校级演讲 知识竞赛 辩论赛等获奖 ; 20 15 校级其他学术竞赛获奖 10 文娱体育 全国体育竞赛中获前三名的个人或集体项目成员 ( 破记录加倍, 下同 ); 30 全国文艺演出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的个人或集体项目成员 全省体育竞赛中获前三名的个人或集体项目成员 ; 全省文艺演出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的个人或集体项目成员 ; 20 全国体育竞赛 文艺演出中获 4-6 名或其它奖项的个人或集体项目成员 全校体育竞赛 校运会中获前三名的个人或集体项目成员 ; 全校文艺演出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的个人或集体项目 15 成员 ; 全省体育竞赛 文艺演出中获 4-6 名或其它奖项的个人或集体项目成员 全校体育竞赛 校运会 文艺演出中获 4-6 名或其它奖 10 8
项的个人或集体项目成员 寝获校文明寝室 10 室文获院文明寝室 5 明 4. 负分值项目扣分扣分原因在各类卫生 安全检查中, 被通报的较差宿舍, 寝室成员扣 20 分 20 分 / 人次在校 院有关部门 ( 包含学生会 ) 辅导员要求必须参加的讲 10-20 座 会议 活动, 无故缺席一次扣 10 分, 第二次以后 ( 含第分二次 ), 翻倍扣分 注 :1 不同项目分数可累加 同一赛事或活动项目只按最高分计分, 不累加 2 社会工作 ( 研究生干部 ) 分值根据工作具体表现在分值范围内评定 获得个人职务多项荣誉 兼任多项社会工作只按最高分加分, 不累加 3 参加各类创新创业 学术科技竞赛, 只取前三人计分, 第一负责人按表中分值计分, 后两人按第一负责人的 80% 计分 4 未列出的其他研究生学术文化活动, 参照以上加分条件相应给出加分 5 取得荣誉或获奖无论当年是否使用, 以后年度都不能使用 6 学习成绩 科研能力及社会实践能力各项分值计算周期为一个学年 六 评审程序 (1) 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 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 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 应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 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2)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应坚持公开 公平 公正 择优的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 杜绝弄虚作假 评审过程中, 如学院发 9
现申请人弄虚作假, 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奖学金评审资格 ; 如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 将对学院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 (3) 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 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如学生对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 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4) 学院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汇总后, 填制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并和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一起按时报送至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 (5) 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在规定时间内, 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 资金的发放 管理与监督 (1) 学校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 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颁发荣誉证书, 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 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有学生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奖学金发放凭证分年度登记造册, 保存 5 年以上备查 同时, 将公示名单现场拍照并保存 5 年以上备查 (3)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对研究生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 专款专用, 不得截留 挤占 挪用, 并接受财政 审计 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本方案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原经济管理学院 MPACC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 ( 应用统计 物流工程 ) 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 2016 年修订 ) 同时废止 此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经济管理学院权威学术期刊目录 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二 0 一八年十一月十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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