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新北城市盃全國田徑公開賽競賽規程 一 宗旨 : 為慶祝國民體育日暨推廣田徑運動, 提高田徑技術水準, 培養田徑人才 二 指導單位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教育部體育署三 主辦單位 : 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新北市體育總會四 承辦單位 : 新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五 協辦單位 : 新北市政府體育處六 競賽日期 : 中華民國 106 年 9 月 3 4 5 6 日 ( 星期日 一 二 三 ) 七 競賽地點 : 板橋第一運動場 (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 278 號 ) 八 參加資格 : (1) 國小男子組 ( 簡稱男童組 ): 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均可參加 ( 單一學校為組隊單位 ) (2) 國小女子組 ( 簡稱女童組 ): 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均可參加 ( 單一學校為組隊單位 ) (3) 國中男子組 ( 簡稱國男組 ): 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 ( 含完全中學 ) 在籍學生均可參加 ( 單一學校為組隊單位 ) (4) 國中女子組 ( 簡稱國女組 ): 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 ( 含完全中學 ) 在籍學生均可參加 ( 單一學校為組隊單位 ) (5) 高中男子組 ( 簡稱高男組 ):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及補校在籍學生均可參加 ( 單一學校為組隊單位 ) (6) 高中女子組 ( 簡稱高女組 ): 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及補校在籍學生均可參加 ( 單一學校為組隊單位 ) (7) 公開男子組 ( 簡稱男子組 ): 全國各大專校院及社會人士均可參加 (8) 公開女子組 ( 簡稱女子組 ): 全國各大專校院及社會人士均可參加 九 競賽分組及項目 : (1) 男童組 : 田賽跳高 跳遠 鉛球 (2.72 公斤 ) 徑賽 60 公尺 100 公尺 200 公尺 4 100 公尺接力 4 200 公尺接力 三項運動 (2) 女童組 : 田賽跳高 跳遠 鉛球 (2.72 公斤 ) 徑賽 60 公尺 100 公尺 200 公尺 4 100 公尺接力 4 200 公尺接力 三項運動 (3) 國男組 : 田賽跳高 撐竿跳高 跳遠 鉛球 (5 公斤 ) 鐵餅(1.5 公斤 ) 標槍 (700 公克 ) 鏈球(5 公斤 ) 徑賽 100 公尺 200 公尺 400 公尺 800 公尺 1500 公尺 110 公尺跨欄 (0.914 公尺 ) 400 公尺跨欄 (0.838 公尺 ) 1
4 100 公尺接力 4 400 公尺接力 五項運動 (4) 國女組 : 田賽鉛球 (3 公斤 ) 鐵餅 (1 公斤 ) 標槍 (500 公克 ) 鏈球 (3 公斤 ) 跳高 跳遠 撐竿跳高 徑賽 100 公尺 200 公尺 400 公尺 800 公尺 1500 公尺 100 公尺跨欄 400 公尺跨欄 (0.762 公尺 ) 4 100 公尺接力 4 400 公尺接力 五項運動 (5) 高男組 : 田賽鉛球 (6 公斤 ) 鐵餅 (1.75 公斤 ) 標槍 (800 公克 ) 鏈球 (6 公斤 ) 跳高 跳遠 三級跳遠 撐竿跳高 徑賽 100 公尺 200 公尺 400 公尺 800 公尺 1500 公尺 5000 公尺 10000 公尺 110 公尺跨欄 400 公尺跨欄 3000 公尺障礙 4 100 公尺接力 4 400 公尺接力 十項運動 (6) 高女組 : 田賽鉛球 (4 公斤 ) 鐵餅 (1 公斤 ) 標槍 (600 公克 ) 鏈球 (4 公斤 ) 跳高 跳遠 三級跳遠 撐竿跳高 徑賽 100 公尺 200 公尺 400 公尺 800 公尺 1500 公尺 5000 公尺 10000 公尺 100 公尺跨欄 400 公尺跨欄 3000 公尺障礙 4 100 公尺接力 4 400 公尺接力 七項運動 (7) 男子組 : 田賽鉛球 (7.26 公斤 ) 鐵餅 (2 公斤 ) 標槍 (800 公克 ) 鏈球 (7.26 公斤 ) 跳高 跳遠 三級跳遠 撐竿跳高 徑賽 100 公尺 200 公尺 400 公尺 800 公尺 1500 公尺 5000 公尺 10000 公尺 110 公尺跨欄 400 公尺跨欄 3000 公尺障礙 4 100 公尺接力 4 400 公尺接力 (8) 女子組 : 田賽鉛球 (4 公斤 ) 鐵餅 (1 公斤 ) 標槍 (600 公克 ) 鏈球 (4 公斤 ) 跳高 跳遠 三級跳遠 撐竿跳高 徑賽 100 公尺 200 公尺 400 公尺 800 公尺 1500 公尺 5000 公尺 10000 公尺 100 公尺跨欄 400 公尺跨欄 3000 公尺障礙 4 100 公尺接力 4 400 公尺接力 十 參加辦法 : ( 一 ) 報名網址 :http://sport.ntpc.edu.tw 106 年新北城市盃全國田徑錦標賽 聯絡電話 : 新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委員會劉富福 (02)29629530 手機 0933354741 蔡尚智 (02)29538197 手機 0919226566 楊志元 (02)29538197 手機 0937460424 2
( 二 ) 報名項目 : 各隊在各組中每一項目報名人數不限 ; 每位選手最多報名二個項目 ( 接力除外 ), 各隊在接力項目以一隊為限 ( 三 ) 報名費 : 每人 200 元 ( 含保險 ), 報名個人單項第一項加 100 元;第二項再加 50 元;全能及接力每人每隊 200 元 利用郵局匯票繳交, 匯票抬頭請署名 新北市體育總會 ( 四 ) 報名日期 : 即日起至 106 年 8 月 4 日 ( 星期一 ) 中午 12 時止, 且請於 106 年 8 月 4 日 ( 星期一 ) 前以郵戳為憑, 將報名表列印, 並加蓋負責人章, 連同報名費匯票, 郵寄新北市體育總會劉富福先生收 報名後概不退費, 期限內未繳報名費者視同放棄 (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 278 號 ) 電話 :0933354741 02-29629530 ( 五 ) 報到時間 :106 年 9 月 2 日 ( 星期六 ) 下午 14 時 30 分 ~16 時 板橋第一運動場 (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 278 號 ) ( 六 ) 技術會議 :106 年 9 月 2 日 ( 星期六 ) 下午 16 時, 板橋第一運動場餐廳 十一 比賽規則 : 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公佈最新田徑規則 十二 獎勵 : 1 各組各項競賽前八名頒發成績證明,1 至 3 名另頒發獎牌以資鼓勵 2 團體錦標 : 男童 女童 國男 國女 高男 高女各組前六名頒發團體錦標, 其成績計算為報名人數達 9 人 ( 含 ) 以上之項目, 取一至八名按 9 7 6 5 4 3 2 1 分計算 ; 報名人數 7 至 8 人 ( 含 ), 取一至六名按 7 5 4 3 2 1 分計算 ; 報名人數 5 至 6 人 ( 含 ) 取一至四名按 5 3 2 1 分計算數 ; 報名人數 3 至 4 人 ( 含 ) 取一至二名按 3 1 分計算 ; 報名人數 2 人 ( 含 ) 以下之項目不予計分 ; 依總分最高者為優勝, 如總分相同則以獲第一名較多者為優勝, 如再相同則以獲第二名較多者為優勝, 餘類推, 如仍無法判定時, 以徑賽 4 100 公尺接力之勝負判定之 十三 懲罰 : ( 一 ) 選手未經請假而無故棄權即取消其繼續比賽資格 ( 二 ) 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 經查屬實者, 取消其個人比賽資格及所有比賽成績 ( 三 ) 參賽選手如不服從裁判員及行為不檢, 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四 申訴 : ( 一 ) 比賽爭議 : 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 以裁判之判定為終決 ( 二 ) 合法申訴 : 填寫申訴表 ( 如附表一 二 ), 以書面方式向仲裁委員會提出, 3
以仲裁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並需附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 經仲裁委員會判決申訴理由未成立者, 得沒收其保證金 ( 三 ) 有關選手參賽資格之申訴, 應於比賽前三十分鐘以書面方式向競賽組提出;其他有關競賽上所發生問題, 得先以口頭提出, 但須於成績公告後三十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 ( 四 ) 各項比賽進行中, 各單位領隊 教練 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 十五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 得經籌備委員會修訂公佈之 附則 : ( 一 ) 報名前需詳閱競賽規程 ( 二 ) 各競賽項目報名或出賽未達三人 ( 隊 ) 者, 得由大會安排併入其他組別比賽 ( 三 ) 每一位運動員代表該單位出賽, 不得跨校 ( 隊 ) 報名 ( 四 ) 為維護選手之權益, 請詳填最近一年最佳成績, 以利編排賽程 ( 五 ) 800 公尺預賽, 每組編排 12 位選手與賽, 選手及教練不得異議 ( 六 ) 各組 5000 公尺 10000 公尺 3000 公尺障礙比賽中被超越一圈以上者將沒收其比賽, 直至最後 25 位選手繼續完成比賽 ( 七 ) 參賽運動員應攜帶身分證明 ( 國小組 : 貼有照片之在學證明書 ; 中學組 : 學生證 ; 公開組 : 國民身分證 ) 以備查驗 ( 八 ) 參賽單位請於規定時間辦理報到 ( 九 ) 徑賽項目檢錄於該項比賽時間 30 分鐘前實施, 田賽項目檢錄於該項比賽時間 40 分鐘前實施 ( 十 ) 號碼布請妥為保管, 如遺失申請補發, 將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 ( 十一 ) 參加單位職隊員大會每日每人提供礦泉水一瓶 ( 十二 ) 報名二人以下不發秩序冊十六 個人報名資料僅作為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使用 十七 因故無法參賽於比賽三週前提出正式申請, 扣除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逾期恕不受理任何退費 十八 保險 1. 人身保險 : 本賽會已依據全國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 8 條及第 29 條規定投保 300 萬元人身保險 ( 含死亡 傷殘及醫療給付 ) 2.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 本會在現場設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 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 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 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所有參賽者投保每人新臺幣 300 萬元之公共意外險 ( 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 十九 核備文號 : 本案業經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 ( 二 ) 字第 1060018504 號函核備在案 4
106 年新北城市盃全國田徑公開賽競賽事項申訴表 ( 附表一 ) 申訴事由 時間 地點 申訴事實 證件 / 證人 單位總領隊 簽名 裁判長意見 仲裁委員會判決 仲裁委員會召集人日期簽名附註 : 1. 未按競賽規程各項規定辦理者之申訴, 概不受理 2. 單位總領隊簽名權, 可按本規程有關規定, 由總領隊本人簽名或其代表簽名辦理 5
106 年新北城市盃全國田徑公開賽運動員資格申訴表 ( 附表二 ) 被申訴者姓名 單位 種類 項目 申訴事項 證件 / 證人 聯名簽署單位 總領隊 簽名 申訴單位 總領隊 簽名 仲裁委員會判決 仲裁委員會召集人簽名 日期 附註 : 1. 未按競賽規程各項規定辦理者之申訴, 概不受理 2. 單位總領隊簽名權, 可按本規程有關規定, 由總領隊本人簽名或其代表簽名辦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