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交质监 2017 67 号 关于印发 2017 年甘肃省公路工程 平安工地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市 ( 州 ) 交通运输局 ( 委 ) 省公路管理局 省公航旅集团公司 省交建集团公司 省公发集团公司 : 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三基 ( 基层 基础和基本能力 ) 工作, 促进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0 年交通运输部决定开展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 省交通运输厅也印发了活动通知 活动开展以来, 全省各建设单位积极推进 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 不断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方法, 总结先进经验, 争创达标活动, 成效明显 至今,
先后有 30 个项目 142 个标段被评为部省级 示范项目 和 示范合同段 ; 雷西高速 兰永一级公路等 2 个公路建设项目被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评为 平安工地 冠名项目 使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平安工地 达标考核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但是, 部分市 ( 州 ) 和建设项目在 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中工作滞后, 未遵循 分级管理 属地负责 的考核评价原则, 且未形成长效机制 ; 部分建设项目考核评价 走过场, 未按标准严格开展 考核 和 自评, 施工安全标准化程度不高 ; 少数施工企业从业行为不规范, 安全责任不落实, 风险评估和措施不到位, 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 严重制约了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建设活动的整体推进 ; 影响了全省建设项目争创 零伤亡项目 和构建 平安交通 总体目标的实现 为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 红线 意识和安全发展观念, 切实落实 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着力堵塞管理漏洞, 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 ; 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规范从业行为, 夯实基础, 提升能力, 全面构建 平安交通, 省交通质监局结合全省 6873 交通突破行动特点和 2017 年面临的建设任务 安全形势以及我省近年来 平安工地 创建活动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随文印发, 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 2017 年甘肃省公路工程 平安工地 创建活动实施 - 2 -
方案 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7 年 4 月 7 日 抄送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7 年 4 月 10 日印发 - 3 -
附件 : - 4-2017 年甘肃省公路工程 平安工地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 革发展的意见 (2016 年 12 月 9 日 ), 坚持以人为本 安全发展,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坚持法治思维 依法行政, 强化红线意思, 守住底线 以建设 平安工地 为目标, 强化安 全管理, 规范从业行为, 落实安全责任, 建立行业安全监管长效 机制, 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 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 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 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 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做到施工现场安 全防护标准化 场容场貌规范化 安全管理程序化, 建设各方安 全生产责任落实, 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 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 效控制 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 遏制较大事故 减少事故总量的 目标, 创建一大批 零伤亡 工程, 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 提升 三 创建对象及内容 ( 一 ) 创建对象 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的通知 甘交建 2010 77 号等文件精神,2017 年 平
安工地 建设活动由省管建设项目向各市 ( 州 ) 交通主管部门管辖项目延伸, 包括高速公路 普通国省道 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活动由省 市 ( 州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质监机构分别负责指导其监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建设法人单位牵头, 以 项目 监理和施工 等从业单位为主要对象开展创建 ( 二 ) 工作内容 1. 创建对象要按照 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 建设达标标准, 重点围绕以下 6 个方面开展创建 :(1) 安全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2)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 审查和执行情况 ;(3) 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 施工场地总体布设 施工驻地建设 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和重点场所 重点部位安装远程监控设备情况 ;(6) 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2. 创建对象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为主 在 安全生产月 活动期间, 要立足落实安全责任, 普及安全知识, 提高安全素质, 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举办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 重点宣贯和学习党中央 国务院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等法律 法规和技术规范 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 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 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的提升, 增强 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3. 各市 ( 州 ) 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理顺安全管理体制, - 5 -
落实安全责任 一是要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实施办法的通知 ( 甘交安监 (2016)57 号 ) 文件精神 健全完善和靠实 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并按照 项目管理 监理督促, 施工落实 的施工安全管理原则, 理顺安全管理层级关系, 一级对一级负责, 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靠实安全责任 二是重点督查建设法人单位对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 定期监督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处罚 整改是否到位 ; 重点督查施工企业 ( 法人单位 ) 责任主体的落实情况 对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管理履职是否到位, 安全管理制度 对一线从业人员 劳务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 监督检查 企业处罚 专项资金 技术保障措施等是否落地, 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彻底, 不安全行为的处理结果是否闭合 ; 重点督查监理法人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监理法人单位对监理合同段的监管和监督检查是否到位, 专项安全方案审查 备案 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是各建设法人单位要按照 ( 甘交人 2009 21 号 ) 文件规定在建设项目办设立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 并配备 2-3 人, 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职数不少于 3 人, 并明确分管领导, 夯实管理基础, 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共同体 四是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要结合项目施工安全特点和岗位安全责任,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清单, 理清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点, 实行风险分级目标管控 4. 各市 ( 州 ) 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专项 - 6 -
整治活动, 确保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开展一次以 起重设备 支架和登高作业 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目的是进一步积极配合 平安工地 和 品质工程 创建 开展一次以 特长隧道工程施工安全 为主的专项整治活动 重点做好预防坍塌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触电事故 火灾预防工作, 积极预防各类事故 5. 各市 ( 州 ) 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一是要做好本单位 本项目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每个建设项目应最少组织 1 次综合演练 ;2 次专项预案演练 检验其建设项目应对自然灾害 地质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是健全完善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完善值班值守 信息报告 处置决策 协调联动 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有效防范各类灾害性事故 四是各市 ( 州 ) 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主管的项目应当确定 1 至 2 个示范项目或合同段, 组织观摩交流, 重点指导, 及时总结经验, 以点带面, 促进项目质量安全工作上台阶 6. 各市 ( 州 ) 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结合交通运输部 省交通运输厅 2017 年安全工作要点, 及时修改和完善 平安工地 考核标准, 提出创建工作重点 建立本区域 本单位的 平安工地 创建活动长效机制 使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法规制度和安全标准规范基本健全, 责任更加明晰, 安全行为更加规范, 安全防护更加标准, 安全管理队伍能力明显提高, 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整体提升, 安全保证能力显著增强, 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零伤亡 - 7 -
项目基本巩固, 安全生产工作能够适应和满足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需要 四 考核标准 程序及时间 ( 一 ) 考核标准 1. 各市 ( 州 ) 交通主管部门 ( 质监机构 ) 和建设单位要按照部 省 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标准, 量化打分, 对创建对象进行考核评价 2. 对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下发的 2017 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表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和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一岗双责 实施办法 等, 进行逐一量化考评 3. 未建立 一岗双责 制度的 未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储备应急物资的 未组织观摩活动的, 每项扣 5 分 ; 未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 未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稿件报送数量达不到规定篇数, 每项扣 3 分 ; 未组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扣 4 分 ; 未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清单的, 未设置独立的安全部门的, 每项扣 5 分 ; 未按 关于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信息化管理综合平台上线使用的通知 ( 甘交质监 2017 34 号 ) 文件要求设置远程监控系统及信息报送的, 扣 5 分 其他标准不达标的按照 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标准 进行扣分 ( 二 ) 考核程序省交通质监局负责其监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考核评价 ; 市 ( 州 ) 交通主管部门 ( 质监机构 ) 负责其监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 - 8 -
考核评价 ( 三 ) 考核时间各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时段督促建设项目于 6 月 30 日前, 完成上半年考核,11 月 25 日前完成全年考核评价工作, 分别报送各市 ( 州 ) 交通主管部门和省交通工程质监局 市 ( 州 ) 建设项目的考核评价结果由其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 分析, 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在本行政区域有关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于 12 月 5 日前以正式文件 ( 含电子版 ) 报送省厅 平安工地 考核办公室 ( 省交通质监局 ) 备案 五 宣传报道各市 ( 州 ) 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 新闻媒体的作用, 利用本区域 本单位的新闻媒体 政务微博 微信公众号和 LED 显示屏 横幅 标语 板报等平台,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 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 省厅 平安工地 考核办公室 ( 省交通质监局 ) 将联合 甘肃经济报 交通运输周刊, 开辟 平安工地 专栏, 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各市 ( 州 ) 交通运输局全年在 甘肃经济报 交通运输周刊 刊登新闻稿件不得少于 3 篇, 其他媒体不得少于 1 篇 ; 省公路管理局 省公路航空旅游集团公司 公发集团公司 交建集团公司等单位及所管辖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每月 1 篇 ; 各地公路局所管建设项目全年不得少于 2 篇 六 具体要求 ( 一 ) 市 ( 州 ) 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 - 9 -
任, 加强组织领导, 对 平安工地 创建达标负总责 ( 二 ) 在开展 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工作中, 市 ( 州 ) 应将从业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记录 ; 建设单位应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挂牌督办, 督促落实整改 ; 监理单位应每季度对监理范围内各施工合同段独立开展考核评价, 复核施工单位自查考核评价结果 同时, 对本监理合同段进行自评 施工单位必须逐月进行自评, 并将结果报送监理单位 ( 三 ) 考核评价分为示范 达标 不达标三个等级 ( 四 ) 工程项目施工期间, 省厅 平安工地 考核办公室 ( 省交通质监局 ) 将按照 标准 和本实施方案, 结合日常安全检查, 原则上组织 1-2 次 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抽查 年终在市 ( 州 ) 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考核评价基础上, 将选择确定省 平安工地 提名示范项目并由省厅命名 在省厅命名的 平安工地 提名示范项目中确定部 平安工地 提名示范项目和 平安工地 冠名项目 ( 五 ) 市 ( 州 ) 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及时约谈考核评价不达标的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办负责人, 建设单位应分别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 监理单位负责人, 督促其限期整改, 直至达标 ( 六 ) 考核期内达不到示范的合同段在信用评价中不得评为 AA 级 ; 发生 1 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 ( 合同段 ) 一律不能评为示范 达标等级, 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