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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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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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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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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第 1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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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业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 )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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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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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 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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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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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为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为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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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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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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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175 证券简称 : 美都能源公告编号 :2016-055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美都能源股票代码 :6001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1 号 301 室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 层 股份变动性质 : 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 : 二 O 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声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 ( 及其一致行动人 )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 三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四 )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美都能源 )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持股比例由 6.46% 降至 4.43% ( 五 )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六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 2 释义...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 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5 三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5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6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8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情况... 8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三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8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12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嘉实资本 指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代表嘉实资本 - 睿智 1 号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 ) 专项资管计划指嘉实资本 - 睿智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上市公司 美都能源指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管理办法 元 万元指人民币元 万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计划 ) 企业名称 :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代表嘉实资本 - 睿智 1 号专项资产管理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 赵学军注册地址 :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1 号 301 室经营范围 :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573526218 成立日期 :2012 年 11 月 19 日经营期限 :2044 年 04 月 01 日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 层联系电话 :010-85097471 二 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比例 ( 万元 ) (%)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500 75.0000% 2 江源嘉略投资 ( 北京 ) 有限公司 4,390 14.6333% 3 RAINBOW EQUITY PARTNERS HONG KONG LIMITED( 中文 : 润宝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1,610 5.3667% 4 诚盈 ( 上海 )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1,500 5.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30,000 100% 三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长期居住地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情况 赵学军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张维炯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李强 男 董事 总经理中国 北京 无 李明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王炜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陶荣辉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龚康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代表的专项资管计划不存在在境 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 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美都能源向闻掌华等 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 1,125,451,264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后, 嘉实资本所代表专项资管计划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但是由于美都能源总股本由 2,451,037,509 股增加至 3,576,488,773 股, 从而导致其所持有的美都能源股份占比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代表的专项资管计划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行处置或增加其在美都能源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情况 本次发行前, 嘉实资本所代表的专项资管计划持有上市公司 158,369,09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46%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 美都能源向闻掌华等 5 名对象合计发行 1,125,451,264 股, 募集资金 6,235,000,002.56 元 本次发行后, 嘉实资本所代表的专项资管计划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但是由于美都能源总股本由 2,451,037,509 股增加至 3,576,488,773 股, 从而导致其所持有的美都能源股份占比被动稀释为 4.43% 三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嘉实资本所代表的专项资管计划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 其他重大交易的情况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 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代表的专项资管计划自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前 6 个月内 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美都能源股票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 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 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赵学军 2016 年 6 月 13 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备查文件如下 : 1 嘉实资本营业执照; 2 嘉实资本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表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湖州市 股票简称 美都能源 股票代码 6001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1 号 301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非公开发行, 被动摊薄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持股数量 :158,369,099 股持股比例 :6.46% 持股数量 : 158,369,099 股持股比例 : 4.4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是 否 ( 如是, 请注明具体情况 ) 是 否 美都能源本次发行已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赵学军 _ 2016 年 6 月 13 日

( 本页无正文, 为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 章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_ 赵学军 签署日期 :2016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