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神州高铁股票代码 :000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杭州霁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住所 : 上城区甘水巷 150 号 246 室 通讯地址 : 上城区甘水巷 150 号 246 室 股份变动性质 : 减少 签署日期 :2018 年 11 月 16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八节备查文件... 11 附表一... 12 3
第一节释义 除非上下文意另有所指, 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霁云投 指杭州霁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资 本报告书 指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高铁 上市公司指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信托指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杭州霁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减持 神州高铁股份 477 万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万元指无特别说明即指人民币元 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名称 : 杭州霁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上城区甘水巷 150 号 246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浙江玖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薛仕成有限合伙人 : 李思瑶注册资本 :1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8M6XX47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范围 : 服务 : 投资管理, 股权投资经营期限 :2017 年 02 月 27 日至长期通讯地址 : 上城区甘水巷 150 号 246 室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薛仕成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男中国否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18 年 11 月 1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霁云投资所持上市公司 4,770,000 股遭债权人光大证券平仓被动减持, 持股比例减少 0.17%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在光大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质押神州高铁股份数 40,155,597 股, 该业务已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到期, 本次权益变动系债权人光大证券采取强制措施对质押物进行处置所致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增持或处置神州高铁的股份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 霁云投资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一步被平仓而被动减持神州高铁股份的可能性 若霁云投资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 霁云投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 霁云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141,534,34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2% 本次权益变动由霁云投资遭遇股票质押平仓而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本次减持后, 霁云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约占总股本的 4.85%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9 月 25 日, 霁云投资于光大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质押神州高铁股票数量为 40,155,597 股, 约定回购交易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 因霁云投资未能如期履约, 光大证券采取强制措施行, 对霁云投资所质押股票进行处置, 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霁云投资所质押的神州高铁股票 4,770,000 股 因此, 本次权益变动行为未能遵照 2018 年 6 月 13 日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中减持价格区间不低于人民币 4.2 元 / 股的承诺 未来, 不排除光大证券继续处置质押物的可能性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截止本报告日, 本次权益变动后霁云投资持有神州高铁股份 136,764,348 股, 其中仍有 35,385,597 股质押给光大证券 ; 另有 101,378,751 股质押给紫金信托, 质押开始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 质押到期日为 2018 年 9 月 20 日, 也未如期履约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 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未买卖公司股份 8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 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签章 ): 杭州霁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签章 ): 薛仕成 签署日期 :2018 年 11 月 16 日 10
第八节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11
附表一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名称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上市公司 所在地 北京市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股票代码 000008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 杭州霁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上城区甘水巷 150 号 246 室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增加 减少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 动人 有 无 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 是 否 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 是 否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式 ( 可多选 ) 继承 赠与 其他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 A 股 持股数量 : 141,534,348 股 持股比例 : 5.02%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 : A 股 减持数量 : 136,764,348 股 减持比例 : 4.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是 否 尚无具体计划 在未来 12 个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法律 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 不适用 ) 1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是 否 ( 如是, 请注明具体情况 ) 是 否 是 否 不适用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