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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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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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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下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下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下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股票代码: 编号: 临 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业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 )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美都能源公告编号 :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美都能源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依据 证券法 收购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声明 一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 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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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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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公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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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写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立讯精密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立讯精密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立讯有限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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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审批, 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 或与之相冲突 依据 中华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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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1 本报告依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 依据 证券法 收购办法 的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 )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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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一、

声 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第 15 号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 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签署日期 :2018 年 9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等法律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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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

信息披露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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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科锐国际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Career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 注册地址 :Fl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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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 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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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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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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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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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广东省深圳福田区上梅林深新大厦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3 号汉京国际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 : 股权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 :2017 年 11 月 15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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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他相关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 书 等相关法律 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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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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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上市公司名称 :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东方通信东信 B 股股票代码 :600776 900941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名称 :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398 号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398 号股份变动性质 : 减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15 年 5 月 19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 三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四 )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以下情形 :2007 年 9 月 3 日 -2015 年 5 月 19 日期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71,407,260 股, 减持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股本比例达 5.69% ( 五 )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声明... 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13 附表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 东方通信 上市公司指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信集团本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指 指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07 年 9 月 3 日至 2015 年 5 月 19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变动行为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文三路 398 号东信大厦徐名文 900,000,000 元 营业执照号码 330108000018367 组织机构代码 25391560-4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 : 服务 : 泊位停车 (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4 月 21 日 ); 制造 加工 : 通信设备, 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电子元器件 (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 ); 一般经营项目 : 技术开发 服务 批发 零售 ; 通信设备, 电子计算机及外部 主要经营范围 设备, 电子元器件, 金属材料 ; 承包 : 通信设备工 程 ; 咨询 : 经济信息 ( 除证券 期货 商品中介 ); 货物进出口 ( 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服务 : 自有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 ; 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和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 5

( 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 ); 含下属分支机构的 经营凡以上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 经营期限 主要股东 1996 年 4 月 18 日至 2046 年 4 月 29 日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码 330194253915604 通讯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398 号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 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国籍 长期居 住地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 情况 在其他 公司是 否兼职 徐名文男中国北京否董事长是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 东信集团控股的境内其他上市公司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2017 29.1% 6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 因而减持东方 通信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东方通信股票的可能, 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方通信股份 642,120,000 股, 占东方通信总股本的 51.12%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方通信股份 570,712,740 股, 占东方通信总股本的 45.44%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 2007 年 9 月 3 日至本报告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东方通信股份共计 71,407,260 股, 减持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69%, 具体情况 如下 :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 股 ) 2007 年 9 月 3 日 -2008 年 2 月 18 日 竞价交易 15,187,500 2008 年 2 月 20 日 -2009 年 11 月 24 日 竞价交易 12,583,540 2009 年 11 月 30 日 -2009 年 12 月 3 日 竞价交易 1,790,500 2010 年 1 月 5 日 -2010 年 1 月 14 日 竞价交易 1,497,800 2010 年 4 月 2 日 -2010 年 4 月 2 日 竞价交易 556,000 2010 年 11 月 22 日 -2010 年 12 月 16 日 竞价交易 1,320,080 2011 年 1 月 6 日 -2011 年 2 月 15 日 竞价交易 1,969,900 2011 年 7 月 8 日 -2011 年 7 月 12 日 竞价交易 2,640,710 2014 年 5 月 26 日 -2014 年 5 月 26 日 竞价交易 1,953,000 2015 年 5 月 11 日 -2015 年 5 月 11 日 竞价交易 1,880,000 8

2015 年 5 月 12 日 -2015 年 5 月 13 日竞价交易 16,191,643 2015 年 5 月 18 日 -2015 年 5 月 19 日竞价交易 13,836,587 合计 71,407,26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 ( 股 ) 比例 (%) 数量 ( 股 ) 比例 (%) 东信集团 642,120,000 51.12 570,712,740 45.44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东方通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 权利的情况 9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竞价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买入 卖出 时间 种类数量 ( 股 ) 交易均价 种类数量 ( 股 ) 交易均价 ( 元 / 股 ) ( 元 / 股 ) 2015 年 5 月 A 股 - - A 股 31,908,230 16.05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 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声明 本人 ( 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 )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徐名文 签署日期 :2015 年 5 月 19 日 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信集团的营业执照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信集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地点 13

附表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方式 ( 可多选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通信东信 B 股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增加 减少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有无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600776 900941 浙江省杭州市 有 无 是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请注明 ) 股票种类 :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579,320,000 股 ) 持股数量 :642,120,000 股 持股比例 :51.12% 股票种类 : 普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A 股 ) 变动数量 :-71,407,260 股 变动比例 :-5.69% 变动后数量 :570,712,740 股 持股比例 :45.44%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是 否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是 否 ( 如是, 请注明具体情况 ) 是 不适用 否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