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NCA—01C—01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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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制定 发布, 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 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 质量认证中心许可, 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为首次发布 制定单位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 :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 袁雅青 吴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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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以下简称 CQC) 发布, 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 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 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实施规则代替 CQC/JY 主要变化是标准 GB/T 换版为 JB/T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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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M 交流接触器节能认证规则 本认证规则版权归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 法律要求除外 ) 关于产品认证更多信息, 请登录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或与以下地址联系 : 通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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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TILVA-10-002:2014 轨道交通地面装置直流开关设备 安全认证实施规则 2014-06-06 发布 2014-06-06 实施 上海添唯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前 言 本规则由上海添唯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版权归上海添唯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上海添唯认证技术有限公司许可, 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于 2015 年 3 月 1 日第 1 次修订, 主要变化如下 : 更新替换了 10.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制定单位 : 上海添唯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参与起草单位 : 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 2 / 22

目 录 1. 适用范围... 5 2. 认证模式... 5 3. 认证申请...5 3.1 认证单元划分...5 3.2 申请认证提交资料...6 3.2.1 申请资料...6 3.2.2 证明资料...6 3.2.3 提供与产品有关的资料...7 4. 型式试验...7 4.1 样品...7 4.1.1 送样原则...7 4.1.3 样品及资料处置...7 4.2 型式试验...7 4.2.1 依据标准...7 4.2.2 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8 4.2.3 型式试验时限...8 4.2.4 判定... 8 4.2.5 型式试验报告...8 4.3 关键零部件 / 元器件要求... 8 5. 初始工厂检查... 8 5.1 检查内容...8 5.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8 5.1.2 产品一致性检查...8 5.1.3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9 5.2 初始工厂检查时间...9 5.3 初始工厂检查结论...9 6.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9 6.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9 6.2 认证时限...9 6.3 认证终止...10 3 / 22

7. 获证后的监督... 10 7.1 监督检查时间...10 7.1.1 监督检查频次...10 7.1.2 监督检查人日数见表 1...10 7.2 监督检查的内容...10 7.3 监督检查结论...11 7.4 结果评价...11 8. 复审...11 9. 认证证书...11 9.1 认证证书的保持...11 9.1.1 证书的有效性... 11 9.1.2 认证产品的变更...11 9.1.2.1 变更的申请... 11 9.1.2.2 变更评价和批准... 11 9.2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12 9.2.1 扩展程序...12 9.2.2 样品要求...12 9.3 认证证书的暂停 恢复 注销和撤销... 12 10. 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12 10.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12 10.2 认证标志的加施...13 11. 收费...13 附件 1: 产品质量工厂控制检测要求...14 附件 2: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6 附件 3: 产品描述... 21 4 / 22

1. 适用范围 本认证实施规则适用于轨道交通用地面装置的直流开关设备的安全认证, 适用的产品包 括直流断路器 户内户外直流隔离开关 负荷开关和接地开关 直流成套开关设备等 2. 认证模式 安全性能认证模式为 : 产品型式试验 + 初次工厂检查 + 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 a) 认证的申请 b) 型式试验 c) 初始工厂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f) 复审 3. 认证申请 3.1 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以同一生产厂的同一壳架额定电流或基本型号为一个申证单元 不同的生产场地的产品 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具体产品认证时申请单元的划分如下 : 序号 产品名称 申证单元 适用标准 1 直流断路器 每一壳架等级额定电流为一申证单元 GB/T 25890.2-2010 2 户内直流隔离开关 负荷 每一壳架等级额定电流为一申证单元 GB/T 25890.3-2010 开关和接地开关 3 户外直流隔离开关 负荷 每一壳架等级额定电流为一申证单元 GB/T 25890.4-2010 开关和接地开关 4 直流成套开关设备 型号相同 结构相同 主母线同一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等级与相应额定电流的产品为一申证单元 GB/T 25890.6-2010 对于成套设备, 委托人相同 制造商相同 生产厂相同 型号相同 结构相同 主母线同一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等级与相应额定电流的产品为一申证单元 同一型号产品中, 同一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等级为同一申证单元, 在同一申证单元中规定相应的额定电流范围见下表 5 / 22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Icw(kA) 额定电流 In(A) 80kA 以上 4000 及以上 65<Icw 80 4000 ~2500 50<Icw 65 3150 ~ 1600 30<Icw 50 2500 ~1000 20<Icw 30 1600 ~600 10<Icw 20 630 ~100 Icw 10 400 及以下 同一申证单元中, 选取表中上限电流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Icw 对应的最大额定电流 In 或委托人 提供的高于推荐值的最大 In) 的产品作为试验样品 样品的主电路方案应考虑选择系列方案中包含 较全的功能单元典型方案 ( 并考虑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 多回路输出时应考虑总出线电流和进线电 流的基本平衡 同一申证单元中可有不同的防护等级, 但应做相应的温升极限及防护等级验证 当申请低于表中额定电流 (In) 下限值时, 需按该申证单元规定的样品规格和数量另提供该额 定电流的样机, 进行短路耐受强度试验 3.2 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2.1 申请资料 a) 正式申请书 ( 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 b) 工厂检查调查表 ( 首次申请时 ) 3.2.2 证明资料 c) 产品描述 a) 委托人 生产者 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 ( 首次申请 时 ) b) 委托人为销售者 进口商时, 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 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 的相关合同副本 c)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 如有 ) d) 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 ( 如有 ) e) 其他需要的文件 6 / 22

3.2.3 提供与产品有关的资料 a) 产品总装图 电器原理图 线路图 产品使用说明等 b) 电参数表 c) 关键元器件 / 原材料清单 4. 型式试验 4.1 样品 4.1.1 送样原则 本公司从申请认证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 委托人负责把样品送到指定检测机构 4.1.2 样品数量 型式试验的样品由委托人负责, 按标准的规定和认证机构的要求送交相应规格和数量 委托人应对选送样品负责 委托人负责把样品送到指定检测机构 4.1.3 样品及资料处置 试验结束并出具试验报告后, 有关试验记录和相关资料由检测机构保存, 样品按本公司 有关规定处置 4.2 型式试验 4.2.1 依据标准 申请方可以按以下标准申请产品认证 :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 1 GB/T 25890.2-2010 2 GB/T 25890.3-2010 3 GB/T 25890.4-2010 轨道交通 地面装置 直流开关设备 第 2 部分 : 直流断路器 轨道交通 地面装置 直流开关设备 第 3 部分 : 户内直流隔离开关 负荷开关和接地开关 轨道交通 地面装置 直流开关设备 第 4 部分 : 户外直流隔离开关 负荷开关和接地开关 4 GB/T 25890.6-2010 轨道交通地面装置直流开关设备第 6 部分 : 直流成套开关设备 上述标准原则上应执行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版本 7 / 22

4.2.2 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依据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和 / 或引用的检验方法和 / 或标准进行试验 4.2.3 型式试验时限一般为 30 个工作日 ( 因检测项目不合格, 企业进行整改和重新检验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 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算起 4.2.4 判定 根据该产品标准的项目进行判定 产品如有部分试验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允许委托人整改后重新提交样品进行试验 重新试验的样品数量和试验项目视不合格情况由检测机构决定, 整改期限不应超过 3 个月 认证委托或委托人选作的标准也应该符合标准条款要求方能通过 任何 1 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 则判定该认证单元产品不符合认证要求 4.2.5 型式试验报告由本公司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试验, 并按规定格式出具试验报告 ( 含认定的关键元器件 ) 认证批准后, 检测机构负责给委托人寄送一份试验报告 4.3 关键零部件 / 元器件要求为确保获证产品的一致性, 关键零部件 / 元器件的技术参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生产厂发生变更时, 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并送样进行试验 ( 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 ), 经本公司批准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中使用 5. 初始工厂检查 5.1 检查内容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5.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按附件 1 和附件 2 的要求进行检查 5.1.2 产品一致性检查工厂检查时, 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 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 2) 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中一致 ; 3)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零部件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中一致 ; 8 / 22

4) 若涉及多系列产品, 则每系列产品应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做一致性检查 工厂 检查时, 对产品安全性能可采取现场见证试验 5.1.3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5.2 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 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后, 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 必要时, 产品型式试验和工 厂检查也可同时进行 工厂检查原则上应在产品型式试验结束后一年内完成, 否则应重新进 行产品型式试验 初始工厂检查时, 工厂应生产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 初始工厂检查人日数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工厂的生产规模来确定, 详见表 1 如果同 类产品已获得本公司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可视情况减少 1 个人日, 但最低不得少于 1 人日 表 1 初始工厂检查人 日数 ( 初始检查 / 监督检查 / 复审检查 ) 生产规模 100 人以下 100 人及以上 5.3 初始工厂检查结论 人日数 2/1/2 4/2/3 检查组负责报告检查结论 工厂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 检查组直接向本公司报告 工厂 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 工厂应在 40 个工作日的期限内完成整改, 本公司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 结果进行验证 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的, 按工厂检查不通过处理 6.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6.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本公司组织对型式试验 工厂检查结论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合格后, 向委托人颁发产品 认证证书, 每一个申请认证单元颁发一份认证证书 6.2 认证时限 在完成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后, 对符合认证要求的, 一般情况下在 30 天内出具认证 9 / 22

证书 6.3 认证终止 当型式试验不合格或工厂检查不通过, 本公司做出不合格决定, 终止认证 终止认证后 如要继续申请认证, 重新申请认证 7. 获证后的监督 获证后监督的内容包括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督检查 + 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 7.1 监督检查时间 7.1.1 监督检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 初始工厂检查结束后 12 个月内应安排年度监督, 每次年度监督检查间隔不 超过 12 个月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 1) 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 2) 本公司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 3) 有足够信息表明制造商 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 生产条件 质量管理体系等而 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7.1.2 监督检查人日数见表 1 7.2 监督检查的内容 本公司根据附件 2 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 采购和进货检验,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本公司标志和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及前次工厂检 查和型式试验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是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 其他项目可以选查, 证书 有效期内至少覆盖规定的全部条款 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与工厂初始检查时的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基本相同 按照附件 1 对产品质量检测进行核查 必要时, 进行获证产品的监督抽样检测或监督抽样核查 10 / 22

7.3 监督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监督检查结论 监督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 检查组直接向本公司报告 监督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 工厂应在 40 个工作日的期限内完成整改, 本公司采取适当方式 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 按监督检查不通过处理 7.4 结果评价 本公司组织对监督检查结论进行评价, 评价合格的, 认证证书持续有效 当监督检查不 通过时, 按照 9.3 规定执行 8. 复审 有效期满前 6 个月提交复审申请, 进行型式试验和复审工厂检查 型式试验由委托人按 本公司要求送样, 进行部分项目检测, 必要时进行全项目检测 复审工厂检查人日数见表 1 9. 认证证书 9.1 认证证书的保持 9.1.1 证书的有效性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为 4 年, 证书有效性通过定期的监督维持 9.1.2 认证产品的变更 9.1.2.1 变更的申请 证书上的内容发生变化时, 或产品中涉及安全和 / 或性能的设计 结构参数 外形 关键 零部件 / 元器件发生变更时, 或产品的检验依据标准或实施规则发生变更时, 或本公司规定 的其他事项发生变更时, 证书持有者应向本公司提出变更申请 9.1.2.2 变更评价和批准 本公司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 确定是否可以变更 如需安排试验和 / 或工厂检查, 则试验合格和 / 或工厂检查通过后方能进行变更 原则上, 应以最初进行产品 型式试验的认证产品为变更评价的基础 试验和工厂检查按本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对符合要求的, 批准变更 换发新证书的, 新证书的编号 批准有效日期保持不变, 并 11 / 22

注明换证日期 9.2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9.2.1 扩展程序 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已经获得认证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认证范围时, 应 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 并说明扩展要求 本公司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 针对差异和 / 或扩展的范围做补充试验和 / 或工厂检 查, 对符合要求的, 根据认证证书持有者的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 原则上, 应以最初进行产品型式试验的认证产品为扩展评价的基础 9.2.2 样品要求 证书持有者应先提供扩展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 需要送样时, 证书持有者应按本规则第 4 章的要求选送样品供核查或进行差异试验 9.3 认证证书的暂停 恢复 注销和撤销 证书的使用应符合本公司有关证书管理规定的要求 当证书持有者违反认证有关规定或 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要求时, 本公司按有关规定对认证证书做出相应的暂停 撤消和注销的 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告 证书持有者可以向本公司申请暂停 注销其持有的认证证书 证书暂停期间, 证书持有者如果需要恢复认证证书, 应在规定的暂停期限内向本公司提 出恢复申请, 本公司按有关规定进行恢复处理 否则, 本公司将撤消或注销被暂停的认证证 书 10. 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证书持有者应按本公司有关规定使用标志 申请备案或购买标志 使用标志应符合 产 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10.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12 / 22

不允许使用变形认证标志 10.2 认证标志的加施 证书持有者应向本公司购买标准规格的标志, 或申请按 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中规 定的合适方式来施加认证标志 应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 铭牌或说明书 包装上施加认证标 志 11. 收费 认证费用按本公司有关规定收取 13 / 22

附件 1: 产品质量工厂控制检测要求 直流开关设备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见表 1~ 表 4 表 1 直流断路器产品检测要求 ( 依据标准 GB/T25890.2-2010)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试验项目 标准条款例行检验确认 轨道交通地面装置直流开关设备 直流断路器 结构验证和断路器特性验 证 检验 机械操作试验 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验证继电器和脱扣器的整 定 电气性能试验 表 2 户内直流隔离开关 负荷开关合接地开关产品检测要求 ( 依据标准 GB/T25890.3-2010)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试验项目 标准条款现场指 轨道交通地面装置直流开关设备 户内直流隔离开关 负荷开关合接地开关 定试验 例行检验 确认 检验 电阻测量 机械操作 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手动控制装置坚固性及位 置指示器可靠性的验证 验证产品是否满足生产图 样 表 3 户外直流隔离开关 负荷开关合接地开关产品检测要求 ( 依据标准 GB/T25890.4-2010)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试验项目 标准条款现场指 轨道交通地面装置直流开关设备 户外直流隔离开关 负荷开关合接地开关 定试验 例行检验 确认 检验 一般操作特性 验证产品是否满足生产设 计图 电阻测量 机械操作 工频电压 ( 干式 ) 验证装置单元的防护等级 手动控制装置坚固性及位 置指示器可靠性的验证 14 / 22

表 4 直流成套开关设备产品检测要求 ( 依据标准 GB/T25890.6-2010)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试验项目 标准条款 现场指定试验 例行检验 确认检验 低压成套 低压成套开 结构性能 开关设备 关设备和控 绝缘试验 制设备 机械性能试验 防护等级试验 电气性能试验 注 : 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 100% 检验, 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2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 3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4 确认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进行检验 15 / 22

附件 2: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本文件作为产品认证的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依据文件之一, 规定了申请产品认 证的工厂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 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 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如有特殊要求的, 按具体产品认证规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1. 职责和资源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 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 量负责人, 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 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 a) 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 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 b) 确保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 c)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 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 d)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 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认可, 不加贴认 证标志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 ; 应配 备相应的人力资源, 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 ; 建立并保持适 宜产品生产 检验试验 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2. 文件和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 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 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 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 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 实现过程 检测及有关资源的 规定, 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 ( 标准 工艺 关键件等 ) 标志的使用受理等的规 16 / 22

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其中一个内容, 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 标准要求 2.2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 这些控制应 确保 : a) 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 以确保其适宜性 ; b) 确保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 c)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记录的标识 储存 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 质量记 录应清晰 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期限 2.4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获证产品的档案 档案内容至少应包含证书 实验报告 工厂检验报 告 获证产品变更的申请和批准资料等 3. 采购和进货检验 3.1 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制定对关键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 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 以确保供应商具 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 3.2 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 / 验证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 程序, 以确保关键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 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 当由供应商检验时, 工厂应 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17 / 22

工厂应保存关键件检验或验证记录 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 数据等 4.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1 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 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如果该工序没有 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 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 使生产过程受控 4.2 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 工厂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4.3 可行时, 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4.4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 4.5 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 以确保总成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 5.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检 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 内容 方法 判定等 并应保存检验记录 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 认检验要求应满足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执行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 100% 检验, 通常检验后, 除包装 和加贴标签外, 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6.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查, 并有计量合格检定证 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 检验人员应能按操作规程要求, 准确地使用仪器 设备 6.1 校准和检定 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18 / 22

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 对自行校准的, 则应规定校准方法 验收准则和校准 周期等 设备的校准或检定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应保存设备的校准或检定记录 6.2 运行检查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选定型式试验的设备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 还应进行运行检查 当 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 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 必要时, 应对这些产品重 新进行检测. 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录 7. 不合格品的控制 工厂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 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 纠正 预防措施 经返修 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 对重要部件或组件的返修应作相应的 记录. 应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8. 内部质量审核 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并记录内部审核结果 对工厂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 应保存记录, 并应作为内部质量审 核的信息输入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并进行记录 9.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工厂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 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 合规定的要求 工厂应建立产品关键件和材料 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控制程序, 认 19 / 22

证产品的变更 ( 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 ) 在实施前向认证机 构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10. 包装 搬运和储存 工厂所进行的任何包装 搬运操作和储存环境应不影响产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产品 ( 包 装 ) 中应有指导用户安全使用产品的必要标记, 附有相应的中文说明书 20 / 22

附件 3: 产品描述 申请编号 : 1. 产品参数 2. 关键零部件 / 原材料清单直流断路器材料或元件名称基座主轴操作机构 ( 手动和电动 ) 锁扣, 跳扣, 再扣抽屉座动静主触头主触头弹簧热磁式脱扣单元电子脱扣单元 : 微处理器电子组件板分励脱扣器欠压脱扣器闭合电磁铁灭弧罩 型号 规格 供应商及控制项目绝缘材料名称 牌号和基座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 牌号和供应商名称及外径尺寸型号 规格和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 牌号和供应商名称型号及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 牌号 供应商名称和外形尺寸材料名称 牌号 供应商名称和 P1,P2 值双金属元件材料名称 牌号和供应商名称微处理器的型号 规格和供应商名称电子组件板的原理图及印刷板布置图, 集成电路 可控硅型号 规格和供应商名称型号 规格和供应商名称, 型号 规格和供应商名称型号 规格和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 牌号和供应商名称 户内 户外直流隔离开关 负荷开关合接地开关 材料或元件名称 型号 规格 供应商及控制项目 底座 ( 壳体 ) 材料名称 牌号和供应商名称 触头 ( 触刀 ) 材料名称 牌号和供应商名称 触头弹簧 ( 片 圈 ) 材料名称 牌号和供应商名称及 P1,P2 值 灭弧罩 材料名称 牌号和供应商名称 熔断体 型号 规格和制造商名称 绝缘材料操作手柄 材料名称 牌号和供应商名称 直流成套开关设备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为 : 壳体 低压断路器 低压开关 隔离器 隔离开关与熔断器组合电器 低压接触器 热过载继电器 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 自动转换开关电器 母排 绝缘导线 抽出式的一次接插件及绝缘支撑件等主回路用元器件和材料 21 / 22

3. 其他材料 产品总装图 电气原理图 ; 产品铭牌 ; 产品说明书 ; 例行检验报告 4. 委托人声明 致 本组织保证该产品描述中产品设计参数及关键零部件 / 元器件等与相应申请认证产品保持一 获证后, 本组织保证获证产品只配用经本公司确认的上述关键零部件 / 元器件 如果关键零部 件 / 元器件需进行变更 ( 增加 替换 ), 本组织将向本公司提出变更申请, 未经本公司的认可, 不 擅自变更使用, 以确保该规格型号始终符合产品认证要求 委托人 : 公章 : 日期 : 年月日 22 /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