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格林美公告编号:

Similar documents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第 15 号 )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股票代码: 编号: 临 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15 号准则 ) 及相关的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美都能源公告编号 :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美都能源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股票代码: 编号: 临 ___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领先科技 公告编号:

<4D F736F F D20B7C9CCECB3CFD0C5A3BABCF2CABDC8A8D2E6B1E4B6AFB1A8B8E6CAE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业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 )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 一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 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依据 证券法 收购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下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下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下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立讯精密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立讯精密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立讯有限公司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写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阳晨B股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审批, 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 或与之相冲突 依据 中华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快乐购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源和药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

声 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 : 华泰证券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楼通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为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为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Microsoft Word - 权益变动报告书zej_ docx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06*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阳晨B股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永太科技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王莺妹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何人宝 通讯地址 :

股票代码:002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为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为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它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

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公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

临 新豪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clean.doc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丝路视觉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诺德金融中心 35F 通讯地址 : 深圳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写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鼎泰新材公告编号 :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上市地点 股票简称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鼎泰新材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通讯地址股份变动性质签署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

声明 1 本报告依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 依据 证券法 收购办法 的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中航重机 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 股权变动性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 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科锐国际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Career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 注册地址 :Flat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等法律 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第 15 号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 :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泛微网络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住所 : 无锡市震泽路 18 号无锡 ( 国家 ) 软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阳晨B股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万邦达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签署日期 :2018 年 9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 ) ( 简称 15 号准则 ) 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ranscription: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中茵股份证券代码 :600745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 :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60 室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5 楼邮政编码 :200122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 减持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第 1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 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 号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茵股份 )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12 附表 13 3

第一节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 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海基金指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基金资管计划 中茵股份 上市公司指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指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东海基金 - 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第一期 ) 东海基金 - 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第二期 ) 本报告书 报告书指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万元指人民币元 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 本报告书中数值保留两位小数,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注册地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性质经营范围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葛伟忠 1.5 亿元人民币 2013 年 2 月 25 日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60 室 91310000062562113E 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和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 通讯地址 2013 年 2 月 25 日至不约定期限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5 楼 邮政编码 200122 联系电话 021-60586900 股东情况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为 45% 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为 30%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为 2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汪劲松 中国 上海 董事 杨学林 中国 深圳 董事 顾志强 中国 苏州 董事 李清伟 中国 上海 独立董事 5

邱兆祥中国北京独立董事 张心泉中国上海独立董事 葛伟忠中国上海董事 总经理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吉林化纤 ( 股票代码 :000420) 中珠控股 ( 股票代码 :600568) 亿晶光电( 股票代码 :600537) 华东科技( 股票代码 :000727) 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 :600218) 已发行的 5% 以上股份 6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中茵股份股份的目的是为了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人 实现投资收益 二 是否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十二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东海基金资管计划可能继续减持中茵股份股份, 并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东海基金 - 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第一期 ) 和东海基金 - 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第二期 ) 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中茵股份 77,000,000 股, 其中, 东海基金 - 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第一期 ) 持有 35,001,110 股, 占中茵股份发行后总股本的 7.24%; 东海基金 - 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第二期 ) 持有 41,998,890 股, 占中茵股份发行后总股本的 8.69%; 两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中茵股份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483,320,350 股 ) 的 15.93%; 后中茵股份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总股本增加到 637,266,387 股, 我公司旗下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东海基金 - 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第一期 ) 和东海基金 - 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第二期 ) 持有股份数量不变, 相应持股比例分别变更为 5.49% 和 6.59%, 两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股比例变更为 12.08%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中茵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548,000 股, 占中茵股份总股本的 2.28% 本次权益变动后, 东海基金 - 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第一期 ) 持有中茵股份 31,226,010 股, 持股比例为 4.90%; 东海基金 - 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第二期 ) 持有中茵股份 31,225,990 股, 持股比例为 4.90%; 两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股比例为 9.80%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 元 / 股 ) 减持数量 ( 股 ) 减持比例 东海基金 - 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第一期 ) 东海基金 - 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第二期 ) 大宗交易大宗交易 2016 年 1 月 20 日 2016 年 1 月 20 日 28.51 3,775,100 0.59% 1,210,000 0.19% 8

大宗 交易 2016 年 1 月 20 日 5,830,000 0.91% 大宗 2016 年 1 月 3,732,900 0.59% 交易 20 日合计 - - - 14,548,000 2.28% 三 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本报告书所涉及权益变动部分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四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2014 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东海基金 - 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第一期 ) 和东海基金 - 鑫龙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第二期 ) 通过股份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获配中茵股份 77,000,000 股, 发行完成后, 合计持股占中茵股份发行后股本的 15.93%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了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

第五节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股票买卖情况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 的东海基金资管计划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中茵股份公司股 票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要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 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 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葛伟忠 2016 年 1 月 20 日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身份证明文件 12

附表 :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 6 号小区 股票简称中茵股份股票代码 6007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60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增加 减少 量变化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 否对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 5% 否拥有对境内 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否 权益变动方式 ( 可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选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持股数量 :77,000,000 股, 持股比例 :12.08%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3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减持 :14,548,000 股, 变动比例 :2.28 % 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是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是否是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否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是 否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是 否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 如是, 请注明具体情况 )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是 需取得批准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填表说明 :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 是或否 填写核对情况, 选择 否 的, 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 14

予以说明 ;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 无 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 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制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盖章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葛伟忠 2016 年 1 月 20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