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六禾嘉睿投资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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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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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业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 )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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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依据 证券法 收购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第 1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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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下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下称 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下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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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声 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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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1 本报告依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 依据 证券法 收购办法 的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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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写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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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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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 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为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为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其它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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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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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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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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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 )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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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六禾嘉睿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在甘肃刚泰控股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刚泰控股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刚泰控股拥有权益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74,497,487 股, 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目录... 3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图... 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6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6 第三节持股目的...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8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8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刚泰控股的股份情况... 8 ( 一 ) 刚泰控股非公开发行的主要内容如下 :... 8 ( 二 )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 10 ( 三 )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与未来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10 ( 四 ) 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1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刚泰控股股票的情况... 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备查文件...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附表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7 3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 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六禾嘉睿 指 上海六禾嘉睿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公司 上市公司 刚泰控股 指 甘肃刚泰控股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刚泰控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 向六禾嘉睿在内的九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410,175,875 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刚泰控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持有的股份占刚泰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5.00% 的权益变动行为 刚泰集团 指 刚泰集团有限公司 珂澜投资 指 上海珂澜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腾讯计算机 指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长信基金 指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南通元鼎 指 南通元鼎投资有限公司 见乙实业 指 上海见乙实业有限公司 淮茂投资 指 上海淮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本报告 指 甘肃刚泰控股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 万元 ) 指 人民币元 ( 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上海六禾嘉睿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支路 26 号 218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91310110062554260B 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0062554260B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 创业投资 投资管理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3 年 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2 月 19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 91310110062554260B 联系电话 : 021-50273377 传真 : 021-50273189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六禾嘉睿的出资情况如下 : 序号 合伙人 性质 认缴出资额 ( 万元 ) 占比 (%) 1 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00 0.34% 2 朱永兴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50.59% 3 陈巧芹 有限合伙人 29,100.00 49.07% 合计 59,3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股权 控制关系图如下 : 5

夏晓辉 邓葵 卓晓帆等 14 人 47.30% 52.70% 朱永兴 50.59% 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0.34% 陈巧芹 49.07% 上海六禾嘉睿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职位 姓名 身份证号 性 别 国籍 长期居 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 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派代表 邓葵 42242919651122**** 男 中国 上海 无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6

第三节持股目的 经刚泰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刚泰控股非公开发行 410,175,875 股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刚泰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74,497,487 股股票 ; 本次发行完成后, 刚泰控股总股本为 1,488,715,304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为 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尚没有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股份的具体安排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刚泰控股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刚泰控股 74,497,487 股股份, 占刚泰控股总股本 的 5.0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数量 ( 股 ) 比例 (%) 数量 ( 股 ) 比例 (%) 数量 ( 股 ) 比例 (%) 六禾嘉睿 0 0 74,497,487 5.00% 74,497,487 5.00%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刚泰控股的股份 情况 经刚泰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刚泰控股非公开发行 410,175,875 股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刚泰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74,497,487 股股票 ; 本次发行完成后, 刚泰控股总股本为 1,488,715,304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为 5.00% ( 一 ) 刚泰控股非公开发行的主要内容如下 :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57 元 / 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8

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7.57 元 / 股调整为 17.51 元 / 股 公 司实施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已 由 17.51 元 / 股调整为 7.96 元 / 股 4 发行价格的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每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 派发现金股利 :P 1 =P 0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 1 =P 0 /(1+N) 两项同时进行 :P 1 =(P 0 -D)/(1+N) 其中,P 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为 N,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 1 序号 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410,175,875 股, 各认购对象的认购情况具体如下 : 发行对象 认购价格 ( 元 / 股 ) 配售股数 ( 股 ) 配售金额 ( 元 ) 限售期 ( 月 ) 1 刚泰集团 7.96 100,502,512 799,999,995.52 36 2 腾讯计算机 7.96 22,613,065 179,999,997.40 36 3 珂澜投资 7.96 22,864,321 181,999,995.16 36 4 赫连剑茹 7.96 30,150,753 239,999,993.88 36 5 长信 - 刚泰 - 聚利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7.96 21,356,783 169,999,992.68 36 6 南通元鼎 7.96 37,688,442 299,999,998.32 36 7 见乙实业 7.96 37,688,442 299,999,998.32 36 8 六禾嘉睿 7.96 74,497,487 592,999,996.52 36 9 淮茂投资 7.96 62,814,070 499,999,997.20 36 合计 - 410,175,875 3,264,999,965.00-6 认购方式 9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7 限售期根据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9 上市地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 二 )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刚泰控股股票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 三 )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与未来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之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安排 ( 四 ) 有关部门批准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刚泰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并在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刚泰控股股票为有限 10

售条件流通股,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 2016 年 1 月 12 日, 六禾嘉睿将其持有的刚泰控股股份 74,497,487 股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 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 11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刚泰控股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 券交易买卖刚泰控股股票 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 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甘肃刚泰控股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 ( 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 ) 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盖章 ): 上海六禾嘉睿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或授权代表 ): 邓葵 2016 年 1 月 20 日 15

( 本页无正文, 为 甘肃刚泰控股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字盖章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盖章 ): 上海六禾嘉睿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或授权代表 ): 邓葵 2016 年 1 月 20 日 16

附表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甘肃刚泰控股 ( 集团 ) 股份有上市公司所限公司在地 甘肃兰州 股票简称 刚泰控股 股票代码 6006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方式 ( 可多选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上海六禾嘉睿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支路 26 号 2183 室 增加 减少 不变, 但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 是 否 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 是 否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 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请注明 ) 股票种类 : 无 持股数量 : 无 持股比例 : 无 股票种类 : 普通股 变动数量 : 74,497,487 变动比例 : 5.00% 是 否 是 否 17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否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 是 否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 如是, 请注明具体情况 ) 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18

( 本页无正文, 为 甘肃刚泰控股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 表 ) 签字盖章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盖章 ): 上海六禾嘉睿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或授权代表 ): 邓葵 2016 年 1 月 20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