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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设工程监理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 ( 全称 ): 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监理人 ( 全称 ):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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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标定性表 投标人名称 : 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项目子项与标准 要求 :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要求 : 未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 : 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要求 : 具有 1 项以上 ( 含 1 项 ) 业绩 不要求 : 不具有以上业绩 要求 :201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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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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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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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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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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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工程建设施工 ( 房建 市政项目 ) 招标文件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 ) 编号 :S 工程名称 : 兴化市唐庄村唐堡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 招标人 ( 盖章 ): 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郑国建 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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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标段服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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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项目名称) 标段服务招标

监理招标文件

附件二:

江南新区滨江大道市政配套设施工程项目评标报告 一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批复及资金来源江南新区滨江大道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规西 [2017]11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单位为 : 佛山市三水江南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吊称) 标段施工招标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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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总则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投标 开标 评标 合同授予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目 录 招标公告 3 招标文件核准单 5 第一章投标须知 6 前附表 6 一 总则 8 二 招标文件 8 三 投标报价 9 四 投标文件 9 五 投标文件递交 11 六 开标 11 七 评标 定标 12 八 合同订立 15 第二章监理合同 17 一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7 二 通用条件 20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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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德溪新区建设置换流仓办事处综合

目 录 招标公告 3 招标文件核准单 5 第一章投标须知 6 前附表 6 一 总则 8 二 招标文件 8 三 投标报价 9 四 投标文件 9 五 投标文件递交 11 六 开标 11 七 评标 定标 12 八 合同订立 15 第二章监理合同 17 一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7 二 通用条件 20 三

目 录 招标公告 3 招标文件核准单 5 第一章投标须知 6 前附表 6 一 总则 8 二 招标文件 8 三 投标报价 9 四 投标文件 9 五 投标文件递交 11 六 开标 11 七 评标 定标 12 八 合同订立 15 第二章监理合同 17 一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7 二 通用条件 20 三

(项目名称) 标段服务招标

徐州市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 丰县第六期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E 标段名称 :8 号楼 ~16 号楼工程监理 标段编号 :E 招标人 : 丰县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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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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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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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头国土资源所和便民朊务中心综合楼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审查表


附件二:

目 录 招标公告...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第一节总则... 6 第二节招标文件... 7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 8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节开 标 第六节评 标 第七节授予合同 第二章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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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安县城区提升改造工程招标 ( 项目名称 )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城区提升改造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 ( 即招标人 ) 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目 录 招标公告...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第一节总则... 6 第二节招标文件... 7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 8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节开 标 第六节评 标 第七节授予合同 第二章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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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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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兴化市工程建设监理 招标文件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 ) 编号 :S3212810351000192002001 项目名称 : 戴窑镇敬老院新建工程 招标人 ( 盖章 ): 兴化市戴窑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 泰州泰和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2017 年 01 月 25 日

目 录 一 招标文件... 3 1 投标须知前附表 1... 3 2 投标须知前附表 2... 5 3 投标须知前附表附件... 6 4 投标须知... 8 1. 项目概况... 8 2. 招标项目内容... 8 3. 资金来源和前期准备... 8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8 5. 投标费用... 9 6. 踏勘现场... 9 7. 投标有效期... 9 8. 投标保证金... 9 9. 招标文件的组成... 9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 10 11.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 5 招标要求... 10 6 投标文件... 11 7 投标... 12 8 开标 评标... 12 9 合同管理... 14 二合同条款及格式... 16 三定标办法... 33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 A... 33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 B... 34 四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 35 五投标文件... 36 1 投标文件组成... 36 2 投标文件格式... 37 投标承诺函... 39 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表... 40 授权委托书... 41 投标保证金... 42 资格审查资料... 43 2

一 招标文件 1 投标须知前附表 1 序号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戴窑镇敬老院新建工程 2 建设地点戴窑镇 3 项目投资规模及特征 项目特征 : 工程规划建筑面积 52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850 万元 结构层次 :/ 建筑面积 :/ 4 设计单位 /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6 建设资金 资金来源 : 自筹 专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7 标段划分描述 标段数量 :1 各标段包括的监理内容 ( 详细描述 ): 戴窑镇敬老院新建工程监理, 主体 附属等本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前的一切项目施工监理 8 项目投资估算额 850 万元 3

9 监理费确定依据 本次招标监理收费标准执行 : 发改价格 [2015]299 号文件, 实行市场调节价 13 招标人发包价 14 15 18 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 履约保证金 监理服务期限及质量标准 招标人确定的监理费率为 :0.8% 招标人确定的发包价为 : 项目投资估算额 监理费率 =711.169062 万元 0.8% =5.68935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 网上银行或电汇支付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人民币 0.1 万元收款人 : 金额为人民币 0.3 万元 定标后 合同签订前缴纳至招标人基本帐户 工程定标后签订合同前, 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工程按中标承诺的工期 质量等级完成, 竣工结算时履约保证金如数返还, 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监理服务期限 : 随被监工程进度结束质量标准 : 合格 19 投标有效期 45 日历天 20 监理机构 3 人, 其中 : 总监 1 人, 专监 1 人, 监理员 1 人 24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具有 / 类别 / 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有效期内 ; 其他 :1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丙级或者工程建设监理综合资质, 并在有效期内 2 对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

25 项目负责人 ( 总监 ) 资格要求 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类别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 执业证书, 并在有效期内 ; 未担任其他在监项目的总监, 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 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 ); 可以是未担任其他在监项目的总监, 但须提供无在监项目 承诺书 (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也可以是已担任其他在监项目 的总监, 但须提供所有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参加本 次招标的书面证明 ( 加盖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 且包括本 项目在内, 承接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有关政策规定 具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承诺书 ( 最新缴费时间至投标截止日, 须在近一年内 有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第一条 2.7 款规定 ) 26 资格审查及定标方式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定标办法 A; 定标办法 B 27 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 5 人 28 监理费支付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每次支付监理时, 承包方应出具项目所 在地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2 投标须知前附表 2 序号内容规定 1 发放招标文件 有关 技术资料 网址 : 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xhzbcg.com) 时间 :2017 年 06 月 16 日 08:30 至 2017 年 06 月 22 日 18:00 2 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3 投标人报送书面疑问 网址 : 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xhzbcg.com) 时间 :2017 年 06 月 23 日 08:30 至 2017 年 06 月 23 日 18:00 5

4 发放书面答疑 网址 : 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xhzbcg.com) 时间 :2017 年 06 月 26 日 08:30 至 2017 年 06 月 26 日 18:00 5 投标文件递交 网址 : 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xhzbcg.com) 截止时间 :2017 年 06 月 27 日 10:30 6 签到及开标 地点 : 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签到时间 :2017 年 06 月 27 日 10:30 前 开标时间 :2017 年 06 月 27 日 10:30 重点提示 : 3 投标须知前附表附件 招标文件中的其它内容与本章节条款不一致的, 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1) 本项目严禁借资质, 乱挂靠, 项目管理机构须按投标承诺及招标文件 合同要求履 责, 否则按 泰州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 兴政规 [2011]8 号 文件 等规定进行处理 (2) 投标截止前,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总监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国家注册监理 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 CA 证书准时到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签到并核对身份 证件, 否 则将被拒绝参加开标会议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3) 中标单位应按照兴政办发 [2008]128 号 市政府办公室室关于做好兴化市建筑施工 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规定, 及时为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所有从业人员 ( 包括 农民工 ) 缴纳工伤保险 其中流动频繁的人员, 缴纳工程项目总造价 2 的工伤保险费, 该费用在编制预算时不另外计取 ; 相对稳定的人员, 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 1.16% (4)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须按规定缴纳招投标综合服务费 (5) 本工程投标文件解密实行有限数量制 :(1) 开标时, 对按招标文件规定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现场随机抽签, 抽出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入围并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 当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0 家时, 以抽签方式抽 6

出 30 家入围 当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0 家时, 则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 (3) 未入围的投标人, 其投标文件不予解密 不参加评标定标 (6) 本工程采用固定费率合同, 最终以工程审计价为准, 监理费结算价 = 工程结算审计价 * 中标固定费率 (7) 监理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应附监理组织人员一览表及监理单位质量终身负责制承诺书 (8) 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工程相关管理文件 : 8.1 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参与单位及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兴政规 2011 8 号 ); 8.2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变更行为的通知 ( 兴监工发 2014 1 号 ): 项目总监除发生下列情形之外, 不得更换 : 1 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 安全事故的 ; 2 有违法 违规 违纪行为, 被暂停或者吊销担任项目总监资格的 ; 3 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务, 发包人要求更换的 ; 4 变更工作单位的 ; 5 罹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修养, 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的 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因上述情形第 5 条之外的原因需进行变更的, 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项目总监每变更一次按监理酬金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提交违约金, 其他主要人员每变更一人按监理酬金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提交违约金 (9) 本工程项目总监必须驻场监理, 项目总监和其他人员的考核制度以兴化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全程监管督查组有关文件执行 (10) 项目总监所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参加本次招标的书面证明或无在监项目承诺书在其他材料中上传 (11) 对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信誉要求 :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上传到其他其他材料 (12) 监理费支付 : 所监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 报送监理资料 全程影像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 70%; 所监项目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按工程审计价结合监理中标费率结清尾款 ( 不计息 ) 每次支付监理费时, 承包方应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务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7

4 投标须知 1. 项目概况 1.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 第 1 项 ~ 第 6 项 2. 招标项目内容 2.1 招标的项目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 第 7 项,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项目标段划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 第 8 项 3. 资金来源和前期准备 3.1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的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现采用招标方式, 择优确定监理单位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 1.24 项规定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 单位 );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被责令停业的 ;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且在公示期内或严重违约 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被通报或检察系统行贿档案查询应当限制投标的 本条中所列涉及的不良行为和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的情形, 招标人的认定依据为 : 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的不良行为公示 ; 兴化市 泰州市 江苏省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与通报 ; 检察系统行贿档案查询认定应当限制投标的情形 8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人对上述费用概不承担 6. 踏勘现场 6.1 投标人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 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 投标有效期 7.1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 45 天 ( 日历天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7.2 特殊情况下,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 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文件第 8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人须提交一笔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 1 第 14 项规定数额的保证金 8.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须满足下列要求 : 8.2.1 投标保证金为网上银行或电汇支付, 不得以现金等其它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2.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 以个人 企业的办事处 分公司 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 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2.3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8.3.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退还到未中标人基本账户 ( 无息 ) 8.3.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将全额 ( 无息 ) 退还到中标人基本账户中或转为履约保证金 8.4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8.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 8.4.2 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如数提交履约保证金 ; 8.4.3 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 8.4.4 中标人弃标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 ; 8.4.5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9. 招标文件的组成 9.1 本文件 技术资料及附件 招标答疑文件和所有按第 11 条发出的补充通知等 9.2 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以招标人网上发出的材料为准, 口头答复一律无效 9.3 投标人通过下载领取招标文件后, 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 2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否则, 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 9

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 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 投标人阅读招标文件后, 如有疑问需要澄清, 应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将以网上解答的形式分发给所有投标人及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编制单位 10.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 解释和结论, 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 均由投标人自负 11. 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 投标截止时间前, 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将通过招投标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11.2 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 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1.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 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注明 ) 5 招标要求 12. 监理服务期限 12.1 监理服务期限 :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 第 18 项 13. 质量标准 13.1 本项目质量标准 : 合格 14. 履约保证金 14.1 本招标项目定标后签订合同前, 中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 1 第 15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竣工结算时保证金如数返还, 未按合同履行的, 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5. 监理取费标准 15.1 本项目监理取费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 第 9 项 16. 投标报价 16.1 按照招标人确定的发包价进行确认报价, 不得更改,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7. 招标工程发包价 17.1 招标工程发包价由招标人确定, 详见投标人投标须知前附表 1 第 13 项 19. 监理收费基准价依据 19.1 本次招标收费基准价根据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 发改价格 [2007]670 号 ) 计算 20.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0.2 监理费支付方式,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 第 28 项 22. 项目监理机构 22.1 中标后必须由投标书中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在现场实施监理 22.3 中标人在中标后或监理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 确需更换的, 企业应选派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人员作为继任项目负责人, 10

同时一并押证 变更时监理单位应认真填报 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申请表 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并附有关证明文件, 经备案同意后方可有效, 同时上网公示 22.4 禁止中标人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由他人在现场组织实施监理 招标人将在合同中对项目监理机构现场管理的有关要求作出具体约定, 如有违反, 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扣除履约保证金, 并追究中标人的一切责任和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今后禁止该单位参加招标人的一切招标活动 换 : 上 22.5 中标后项目总监资质 ( 执业 ) 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除发生下列情形之外, 不得更 1 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 安全事故的 ; 2 有违法 违规 违纪行为, 被暂停或者吊销担任项目经理资格 ; 3 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务, 发包人要求更换 ; 4 变更工作单位 ; 5 罹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修养, 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 23. 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文件 23.1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后通过招投标平台上传 具体生成投 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请详见 泰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服务指南 - 会员操作手册, 投 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地方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 23.2 投标文件应使用 CA 证书认证并加密, 否则, 招标人不予受理 23.3 投标人提交网上投标文件的同时, 也可提交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一份作为备用 电 子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只有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网上招投标平台 后不能解密或不能导 入评标系统 ( 非投标人的原因 ) 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否则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备用电子光盘应密封在封袋内, 封袋上应写明招标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23.4 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的计算机 加密锁 (CA 数字证书 ) 投标软件编制投标文 件 投标人不得委托其他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 不得将本单位的计算机 加密锁 (CA 数 字证书 ) 投标软件转借给其他公司或个人用于编制投标文件 24.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下列材料组成, 投标人不得任意增减和更改名称 ( 详见附表 ): 24.1 投标文件封面 24.2 投标承诺函 24.3 项目管理机构表 24.4 授权委托书 24.5 投标保证金网上支付回执 ; 24.6 资格后审资料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3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 4 项目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11

5 项目负责人在监项目情况证明 ;( 如无在监工程, 应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盖投标单位公章 ; 如有在监工程, 提供所有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参加本次招标的书面证明, 盖建设单位公章 ) 6 项目负责人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 至投标截止日, 近一年内, 有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第一条 2.7 款规定 ) 25. 投标截止时间 7 投标 25.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 2 的规定, 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到指定地点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 泰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视为逾期送达 逾期 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25.2 招标人可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 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 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 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6.1 投标截止时间后, 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6.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 泰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网上招投标平台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27. 无效投标与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 27.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向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未准时参加开标或开标现场因投标人原因不能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作无效投标处理 27.2 截标时递交标书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名的, 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暂停开标 和评标程序 如果导致招标失败, 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8 开标 评标 28 开标 28.1 开标按投标须知前附表 2 第 6 项规定的时间 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公司主持, 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总监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会议正式开始前核对身份, 参会的项目总监或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投标总监监理证书原件 28.2 开标会议按下列程序进行 : (1) 宣布开标纪律 宣布开标人 唱标人 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2) 检查并确认投标文件 ( 备用光盘 ) 的密封是否完好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 按照上传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依次由投标人代表持 CA 锁解密 ; (4) 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 ; (5) 公布解密情况 ( 解密是否成功 投标人名称 投标家数等情况 ); (6) 公布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投标报价 质量目标 工期及其他内容 ; 12

(7) 招标人代表 监标人 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8) 开标结束 28.3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 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 倒计时为准 ) 由于投标人的原因, 招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 或者投标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者导入的, 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29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29.1 电子开标 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 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 公正和信息安全时, 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 (1) 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 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 (2) 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 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 (3) 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 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 (4) 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 (5) 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 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 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 已在系统内开标 评标的, 立即停止, 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 采取应急措施时, 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9.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 并制作记录 30. 评标 定标 30.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30.2 开标会议结束后, 由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表项所列的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表项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基本存 投标函签字盖章与投标函格式要求一致 30.2.1 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一致 报价 与发包人确定的发包价一致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等级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 1.24 项规定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0.2.2 资格评审 项目总监资格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 1.25 项规定 项目总监在监项目情况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 1.25 项规定 项目总监养老保险证明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 1.25 项规定 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附件 1.24 项规定 监理机构人员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 1.20 项规定 30.2.3 响应性评审 工程质量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 1.18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 1.14 项规定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表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1)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3

30.3 评审结束后, 按下列程序定标 : (1)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文件按上传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并分别对应 1 2 3 等序号 (2)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评标组长通过随机抽签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即从已排出的序号中随机抽取三个序号, 先抽出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依此类推 (3) 如招标项目分多个标段, 则按照 投标须知前附件 确定的开标顺序进行定标 先定标的标段按前一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 其次定标的标段, 在剔除前面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后, 由评标委员会将本标段的合格投标人按投标文件上传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再由评标组长随机抽出三个号码, 并按先后抽出的顺序确定第一 第二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其他依此类推 30.4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将评标委员会评定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在 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网站公示不少于 3 日 公示期间, 如投标人对评定结果有任何异议, 可以单位名义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30.5 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的, 招标人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并同时发布中标公告 9 合同管理 31. 合同签订 31.1 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规范合同 合同须经市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均为无效合同 合同备案后 7 日内, 中标人应将合同送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 31.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 合同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 合同工期为中标工期, 合同质量为中标质量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3 中标人不得无故放弃中标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度的,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 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31.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完成中标项目监理工作, 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 ( 转包 ) 给他人, 不得违法分包 32. 合同主要条款 32.1 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与格式 33. 项目监理班子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 33.1 为了切实地维护招标投标的严肃性, 杜绝合同履行过程中转包 变相转包 挂靠等现象的发生 本项目将对中标人项目总监及监理班子主要人员实行严格的现场签到考核制度 33.2 中标项目总监及监理班子主要人员需要离开施工现场 4 小时以上的, 必须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 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 33.3 中标项目总监及监理班子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执行现场签到制度, 出现无故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 中标人将承担如下责任 : 14

33.3.1 中标项目总监未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 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 4 小时以上的, 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 500 元的罚款 ; 33.3.2 中标监理班子主要人员未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 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 4 小时以上的, 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 300 元的罚款 ; 33.3.3 中标项目总监或中标项目专监未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 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连续两天, 或累计五天的, 业主保留行使如下措施的权利 : (1) 没收中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 (2) 立即中止合同, 勒令中标人限期撤出监理人员 ; (3) 拒绝中标人已完成监理工作量的监理费支付请求 (4) 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公示 ( 时间为 3 6 个月 ) 33.4 投标人不得拖欠监理人员的工资 33.5 项目竣工后, 双方结账前, 监理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两套完整的竣工图和有关竣工资料 34. 争议 34.1 招投标及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双方可协商解决, 也可请求调解, 调解不成可申请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5. 不良行为处理 35.1 投标人应遵守建设市场秩序,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切实加强诚信意识, 不得有行贿 受贿等违法 违纪和违规行为 35.2 根据 泰州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 文件规定, 凡有本招标文件列举的不良行为, 经有关部门调查属实, 将在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 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 并向有关单位通报 具体内容如下 : 35.2.1 投标人以伪造 涂改 复制资质证书 图章 图签等方式参加投标的, 公示 1 年 ; 35.2.2 投标人不遵守招投标纪律, 恶意举报 质疑 投诉或无理取闹, 扰乱正常招投标秩序的, 公示 1 年 ; 35.2.3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隐瞒不良行为记录 隐瞒在监项目的, 公示 1 年 ; 35.2.4 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的, 按 泰州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处理 ; 35.2.5 投标人中标后, 项目部主要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中标承诺到岗到位或中标后擅自撤换项目部主要人员的, 公示 6 个月 ; 35.2.6 投标人一年内无故放弃投标 3 次以上, 公示 6 个月 ; 35.2.7 投标人恶意过高报价, 公示 3 个月 ; 35.2.8 投标人串通投标, 公示 2 年 ; 35.2.9 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公示 6 个月 ; 35.2.10 投标人将承接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公示 1 年 ; 35.2.11 投标人拖欠施工人员或分包人工资的, 公示 6 个月 ; 35.2.12 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中标价 服务期限和质量履行合同的, 公示 6 个月 15

二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 ( 全称 ): 监理人 ( 全称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 2. 工程地点 : ; 3. 工程规模 :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 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 16

2. 中标通知书 ( 适用于招标工程 ) 或委托书 ( 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 3. 投标文件 ( 适用于招标工程 ) 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 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 4. 专用条件 ; 5. 通用条件 ; 6. 附录, 即 :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 资料 设备本合同签订后, 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注册号 : 五 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 ( 大写 ): ( ) 包括 :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 (1) 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 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 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 期限 1. 监理期限 : 自 年 月 日始, 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 (1) 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 至 年 月 日止 (2) 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 至 年 月 日止 (3) 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 至 年 月 日止 17

(4) 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 至年月日止 七 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 提供房屋 资料 设备, 并按 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 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 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 : ( 盖章 ) 监理人 : ( 盖章 ) 住所 : 住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 签字 ) 的代理人 :( 签字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 1.1.1 工程 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8

1.1.2 委托人 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 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 人 1.1.3 监理人 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 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 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 设计 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 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 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标准 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 进度 造价进行控制, 对合同 信息进行管理, 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 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 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 在勘察 设计 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 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 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 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 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 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 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 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 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 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 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 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 ; 双方 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 ; 第三方 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 是指合同书 信件和数据电文 ( 包括电报 电传 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 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 月 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 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 如地震 海啸 瘟疫 水灾 骚乱 暴动 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 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 19

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 (1) 协议书 ; (2) 中标通知书 ( 适用于招标工程 ) 或委托书 ( 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 (3) 专用条件及附录 A 附录 B; (4) 通用条件 ; (5) 投标文件 ( 适用于招标工程 ) 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 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 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 (1)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 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 (2)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 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 (3) 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 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 (4)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 (5) 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 (6) 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 (7)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 (8) 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 (9) 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 (10)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 (11)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 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 (12)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 20

(13)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并报委托人审核 批准 ; (14) 在巡视 旁站和检验过程中, 发现工程质量 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 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 (15) 经委托人同意, 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 (16)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 新工艺 新技术 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 (17) 验收隐蔽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 ; (18)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 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 费用索赔 合同争议等事项 ; (19)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 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20)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 (21)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 (22) 编制 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 A 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 (1) 适用的法律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 (2) 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 (3) 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 (4) 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 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 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 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 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 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 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并通知委托人 21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 (1) 严重过失行为的 ; (2) 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 (3) 涉嫌犯罪的 ; (4) 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 (5)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 (6) 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 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 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 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 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 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 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 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 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 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 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 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 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 工程竣工后, 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 资料 设备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 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 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 22

交 3. 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 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 如有变更, 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 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 派遣相应的人员, 提供房屋 设备, 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 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 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7 天内, 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 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 应提前 7 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 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 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 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 给予书面答复 逾期未答复的, 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 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3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 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 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 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 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 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28 天, 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 且监理人无过错,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安全事故 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 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 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涉及外币支付的, 所采用的货币种类 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 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 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 附加工作酬金 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 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天内, 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 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 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24

6. 合同生效 变更 暂停 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 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 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 内容增加时, 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 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 合同生效后, 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 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 除不可抗力外, 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 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28 天 6.2.4 合同签订后, 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 标准颁布或修订的, 双方应遵照执行 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 时间 酬金变化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 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 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 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 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 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 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 在解除之前, 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 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 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 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协议未达成之前, 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 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 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 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除 25

不可抗力外, 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182 天, 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 ; 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 182 天, 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 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 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 且应承担第 4.2 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 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 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 则可在 7 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 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 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 但监理人应承担第 4.1 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 5.3 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28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 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 委托人接到通知 14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 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 暂停工作后 14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 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 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 委托人应承担第 4.2.3 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 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 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 清理 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 本合同即告终止 : (1) 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 (2) 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 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 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 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26

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 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由委托人支付, 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 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 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 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 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 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 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 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 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27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 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 ( 或 ) 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 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 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 ( 包括监理规划 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 ) 时间和份 数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 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 设备, 移交的时间 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 : 28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 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 赔偿金 = 直接经济损失 正常工作酬金 工程概算投资额 ( 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 逾期付款利息 = 当期应付款总额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币种为 :, 比例为 :,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 ( 万元 )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 7 天 内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最后付款 监理与相关服务 期届满 14 天内 6. 合同生效 变更 暂停 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 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 29

附加工作酬金 = 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 ( 天 ) 正常工作酬金 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 ( 天 ) 6.2.3 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 附加工作酬金 = 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 ( 天 ) 正常工作酬金 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 ( 天 )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 = 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 正常工作酬金 工程概算投资额 ( 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6.2.6 因工程规模 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 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 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 (1) 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 奖励金额 = 工程投资节省额 奖励金额的比率 ;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30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 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 : A-4 其他 ( 专业技术咨询 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 资料 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31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32

三 定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 A 本办法适用于单标段招标项目 1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投标人有招标文件 30.2 规定情形之一的, 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 2 评审结束后, 按下列程序定标 : (1)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文件按上传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并分别对应 1 2 3 等序号 每个投标人对应一个号码 (2)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评标组长从已排出的序号中随机抽取三个号码, 先抽出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依此类推 3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将评标委员会评定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在 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网站公示不少于 3 日 公示期间,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任何异议, 可以单位名义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人提出 4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 根据本定标办法随机抽签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 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因质疑 投诉 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使得原无效标 ( 或废标 ) 重新判定为有效标的, 招标人不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抽签确定候选人排名, 但应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告, 由招投标监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5 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的, 招标人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并同时发 布中标公告 33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 B 本办法适用于多标段招标项目 1 评标委员会按照 投标须知前附件 确定的开标顺序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依 次对各标段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投标人有招标文件 30.2 规定情形之一的, 其投标文件作无 效投标处理 ; 2 标段评审结束后, 按下列程序定标 : (1) 先开标的标段 : 评标委员会将本标段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文件按上传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并分别对应 1 2 3 等序号 每个投标人对应一个号码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评标组长从已排出的序号中随机抽取三个号码, 先抽出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依此类推 (2) 其次开标的标段 : 剔除前面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后, 由评标委员会将本标段的合格投标人按投标文件上传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再由评标组长随机抽出三个号码, 并按先后抽出的顺序确定第一 第二 第三中标候选人 (3) 其他标段依此类推 3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将评标委员会评定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在 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网站公示不少于 3 日 公示期间,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任何异议, 可以单位名义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人提出 4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 根据本定标办法随机抽签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 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因质疑 投诉 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使得原无效标 ( 或废标 ) 重新判定为有效标的, 招标人不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抽签确定候选人排名, 但应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告, 由招投标监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5 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的, 招标人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并同时发 布中标公告 34

四 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 35

五 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组成 : 一 投标文件封面二 投标承诺函 三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表 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 授权委托书 六 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七 资格后审资料 36

2 投标文件格式 统一格式附后 37

( 注 : 本招标文件共页 ) ( 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 : ( 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 年月日 38

投标承诺函 ( 招标人名称 ): 1. 在充分研究 ( 项目名称及标段 ) 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考察工程现场后, 我方兹以 : 人民币 ( 大写 ): 元 (RMB : 元 ) 监理费率 % 的投标价格,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和合同约定, 实施和完成各项监理任务 2. 我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是 3. 我方承诺, 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 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 : 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5. 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6. 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 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 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印章 ): 日期 : 年月日 39

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表 拟任岗位姓名年龄职称 从事监理工作 年限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 总监 专业监理工程 师 监理员 说明 : 此表按投标须知前附表 1.20 项要求填写 40

授权委托书 本人 ( 姓名 ) 系 ( 投标人名称 ) 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 姓名 ) 为我方代 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 说明 补正 递交 撤回 修改 ( 项目名 称 ) 标段监理投标文件 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 : ( 签字或盖章 )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 身份证号码 : 年月日 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网上银行或电汇支付回执扫描件附加在本页 42

资格审查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 项目负责人在监项目情况证明( 如无在监工程, 应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盖投标单位公章 ; 如有在监工程, 提供所有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参加本次招标的书面证明, 盖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 6 项目负责人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缴费承诺书; 说明 :1 2 3 4 6 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由投标人从兴化投标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第 5 项由投标人自行上传原件扫描件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