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文件

Similar documents
山西医科大学 2017 级护理学 学年第二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护理学院年级 / 专业 :2017 级护理班级 :10 人数 :303 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课 实践

质和能力, 由学生根据本人的兴趣和需求, 选择修读的课程 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其中, 公共选修课是指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是指面向某个专业学生开设的选修课程 第五条课程学分的计算 : 理论性课程 : 以 16 学时折算为 1 学分 独立开设并集中时间安排的实践性课程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山西医科大学 2017 级英语 学年第三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外语系年级 / 专业 :2017 级英语 ( 医学英语 ) 班级 : (2) 人数 :64 人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

第五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为必修课 选修课两类 : ( 一 ) 必修课 : 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 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实践环节, 包括公共必修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必修课和综合实践课 ( 二 ) 选修课 : 指以深化 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或为提升学生基本素养, 扩大学生知识面,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山西医科大学 2016 级一系 学年第五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第一临床医学院年级 / 专业 :2016 级一系班级 : (10) 人数 : 315 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

( ) %

养方案 为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 学校允许学生在四到八年 ( 专升本为二到四年 ) 的时间内完成学业 学生经批准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不影响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第六条延期毕业在基本学制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全部课程学分的学生自动转为延期毕业, 延期毕业的时间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累

危险品航空运输培训管理办法

目录

校历.xls

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2016 年修订 ) 江财教务字 [2016]13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深化教育改革, 提高教育质量, 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制度, 充分调动教与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培养具有 信敏廉毅 素质的创新创业人才, 根据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


旅游科学

本期要目 上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1 重要文件 关于做好调 ( 停 ) 课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明确课后作业布置相关要求的通知 关于印发 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 关于印发 淮南师范学院转专业管理

山西医科大学 2013 级法医 学年第九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法医学院年级 / 专业 :2013 级法医班级 : (4) 人数 : 129 人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

通识教育课程类学分结构毕业审核标准必修实践与创新环节模块通识教育课程类必修学分通识教育课程类选修学分专业教育课程类必修学分专业教育课程类选修学分家国情怀与价值理想模块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模块社会发展与公民责任模块选修教育学教育学

2018 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表公示 ( 初审 终审 ) 专业名称 建筑学 专业人数 / 班级数 150/5 毕业且授位 140 人 ( 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 127 人, 工学学位 13 人 ), 毕业不授位 2 人, 结业 4 人, 延期毕业 4 人 毕业学分要求 总分学不低于 234

第六条课程学分和各专业的总学分数由培养计划确定, 学生须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才能毕业 辅修专业学分由辅修专业培养计划确定, 辅修专业学分不计入毕业学分之内 第七条为了衡量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 全面反映学生学习的质和量, 采用学分和学分绩点来区别学生学业水平的差异 第八条课程成绩与绩点

曲阜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分制管理规定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2018 年 8 月 15 日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

工商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学分学时 推荐 学期 备注 通识教育课程 公共课程类 ( 必修 ) TH0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N025 大学基础英语 (1) PE001 体育 (1) TH004 军事理论 TH021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大 连 海 洋 大 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通识教育课程范俊玉 1 08:00-08:50 数值分析 专业必修课程张亚楠 2 09:00-09:50 苏州大学 学年第 1 学期数学科学学院课程表 班级名称 :2014 基地人数 :37 辅导员 : 周扬实行日期 : 201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20 汽车工程学院 车辆工程 17 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服务工程 15 艺术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 3 1. 平均学分绩点 2.7; 2. 思想品德优良, 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 1 学生已修读课程的平均绩点在 3.2 以上 2 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 已修读现代工程图

其他公共必修课一般每门课为 1~2 学分 ; 专业必修课一般每门为 3~6 学分 ; 选修课一般每门为 1~3 学分 2. 学分分配原则 : 课堂教学环节中各类课程的学分比例为 : 必修课占课堂教学环节总学分的 70%( 其中公共必修课 20% 左右, 专业必修课 50% 左右 ), 选修课占课堂教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7 年 8 月 9 日 2

关要求参照本科执行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应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应书面向所在教学院请假, 教学院同意后报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备案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

成都工业学院关于课程学分认定的管理办法

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NTKOOFFICE????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4D F736F F D20B1B1BBAFB4F3D0A3BDCCB7A2A3A A3A93238BAC52020B9D8D3DAD3A1B7A2A1B6B1B1BEA9BBAFB9A4B4F3D1A7B1BEBFC6BFCEB3CCB3C

江财教务字 号 关于印发 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2018 年修订 ) 的通知 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2018 年修订 ) 已经 2018 年第 19 次校长办公会审定,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江西财经大学 2018 年 12

附件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分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和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 文件精神, 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学分与课程成绩管理, 完善学分认定及转换制度, 保证课程成绩与学分的准确性 严肃性 根据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生学籍

践学分 学生在校的修读年限一般为 3-6 年 ( 参军入伍和休学创业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 1 年 ) 四 课程分类 课程分为理论课程 集中实践和课外实践三大部分 理论课程教学又由公共基础课程 大类平台课程 ( 含学科门类基础课程和专业类基础课程 ) 专业课程三部分构成 ( 一 )

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教学安排和上课时间表专业 : 2019 秋季业余制专升本工商管理专业企业管理方向 ( 第学期 ) 一 上课时间表 :2019 年 9 月 2 日开学并正式上课 ( 第一周 ) ( 上课教室在法华镇路 535 号, 近定西路, 地铁 号线交通大学站 公交 7

辽大校发〔2006〕号

Microsoft Word - 21

趣 基础, 必须选读一到二个系列中的若干门课程, 达到应修满的学分数 这类课程的每个系列应体现本专业某个方面的业务方向 特色, 使学生在学好本专业必修课打好基础的同时, 能在某个业务方向上有一定专长 ( 三 ) 任意选修课一般为扩大知识面的课程, 学生可以跨专业 跨系选读 三 学分计算 ( 一 )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表 书面申请, 经院 ( 系 ) 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报学校教务部门同意后, 方可缓 登 第七条成绩一经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 如确有错误需要 更正的, 在下学期第一周内, 任课教师应填写 广州大学更改成绩审批表, 并 附上考勤记录, 平时作业, 试卷复印件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经学院领导

重庆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

生命科学学院

证成绩记载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负责对成绩管理的规范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成绩记载与录入 第六条学生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 ( 以下统称课程 ) 的选课与考核, 确认选课且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 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其成绩和学分记入成绩单并归入学籍档

default

<4D F736F F D20BBAFD1A7D7A8D2B5BBAFD1A7C9FACEEFD1A7B7BDCFF2C5E0D1F8B7BDB0B82E646F63>

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细则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 1)

格或逾期一周不办者, 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此间的医疗费自理 ; 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期间报考其他学校者, 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缴费凭据到所在系部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 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否则以旷课论处, 无故逾期两周

生命科学学院

2019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公布 2019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现予以公布 本次考试中学物理教师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53 分 ( 平均分 ) 中学化学教师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分 ( 平均分 ) 中小学体育教师 1 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分

中央财经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2017 年修订 ) 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和弹性学习年限为前提, 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单位, 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实行学分制, 有利于实施因材施教, 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主动性 ; 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作用, 增强教学活力

<4D F736F F D20CEF7B0B2C0EDB9A4B4F3D1A7C6D5CDA8B1BEBFC6A3A8D1A7B7D6D6C6A3A9D1A7C9FAD1A7BCAEB9DCC0EDCAB5CAA9CFB8D4F2A3A8CAD4D0D0A3A9A3A8CEF7C0EDBDCC5B D3434BAC5A3A92E646F63>

( 二 ) 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 合乎相关规定 ; ( 三 )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 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 ( 四 )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 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 生活 ; ( 五 ) 艺术 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凡属弄虚作假 徇私


法学院 法学专业 ( 涉外型卓越经贸法律人才实验班 ) 培养方案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系统掌握法学专业 知识和国际经贸知识, 英语水平突出, 能够从事涉外经贸法律工作, 具有创新精神和法律实 践能力的国际化 复合型的卓越人才 二 专业要求 1

入学资格期间有违反法纪之行为者, 取消其入学资格 经学校批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患病学生, 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未按期办理离校手续者, 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因患病获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学生, 应当在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前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并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痊愈诊断证明, 经学

一评分标准 集体阅卷时, 采取流水阅卷的方式进行评卷 毕业设计 ( 论文 ) 实习实践课程成绩评定请参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课程学分绩点和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是反映学生学习质量的主要指标 学生所修课程均列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 课程学分绩点 = 课程绩点 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对应标准见下表 表 1 百分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方案

附件 : 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 ( 修订 )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 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 应凭录取通知书,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 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 必须事先携有关证明向学校教务处请假, 请假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 除因不可抗拒力

<4D F736F F D20D0A3D5FED7D6A1BE A1BF313632BAC5B8BDBCFE312DBAD3B1B1B9A4D2B5B4F3D1A7B1BED7A8BFC6C9FAD1A7BCAEB9DCC0EDB9E6B6A82E646F63>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双向选择转专业录取方案 ( 修订 ) 为进一步规范校 院两级转专业相关管理工作, 突出各专业特点, 根据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 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 的通知 ( 校教 号 ) 本科生双向选择转专业的实施细则 ( 校教 号 ) 等文件精神, 学校对

华师〔2008〕43号

中大教字〔2011〕18号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017 年修订 )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树立良好的学风, 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山东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物理学专业 ( 大类 ) 培养方案 (070201) 一 专业简介 : 该专业是自然科学及技术工程学科的基础, 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严格的实验技术训练, 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现代物理各学科和许多交叉学科的科研部门 新技术的应用开发部门输送高级专门人

华中科技大学学分制选课办法

西石大教〔2011〕96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31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2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3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4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5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4D F736F F D20BBAFD1A7D7A8D2B5D3A6D3C3BBAFD1A7B7BDCFF2C5E0D1F8B7BDB0B8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教18

广东商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院教 号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关于修订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 根据工作需要, 学校对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进行了修订, 请将修订后的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2018 年

校教字〔2004〕号

课程设置—国民经济学

( 三 ) 学生应当参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 ( 模块 ) 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 考核成绩记入学业成绩表, 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二条课程 ( 模块 ) 考核方式和考核时间 ( 一 ) 课程 ( 模块 ) 考核方式采用学校制定的 N+2 形式进行, N 是针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过程的考核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4. 任课教师应配合教学管理部门做好开课选课 课堂考勤 考试安排 成绩登记 教 学评估等管理工作 因任课教师责任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教学质量低下等情况, 研究生院将 参照学校有关文件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第三章研究生课程的设置与管理 第五条 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以实现研究生培养方案确定的培养目标为依据 研究

附件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管理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是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 是促进学生学习 检查教学效果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工作,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应当参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

厦大嘉庚2015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湖大研字 [2012]1 号 关于印发 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的 通 知 各学院, 校机关各部 处, 各直属单位 : 现将 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 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二 一二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 : 研究生课程管

今年上半年我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即将开始报名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校际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增进校际交流, 拓宽学生知识面, 拓展课程资源, 实现校际之间优质课程共享,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相关规定, 结 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二条校际间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认定包括四种情形 : ( 一 ) 经学

( 二 ) 参加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 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 ( 三 ) 在思想品德 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 公正评价, 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 ( 四 ) 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 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和监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湖北工程学院章程 湖

第三章学制 第九条我校实行弹性学制, 全日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在三至六年内 ( 含休学等非正常因素 ) 修完四年制专业的总学分 学生修满规定的总学分, 完成毕业论文, 各项成绩合格, 准予毕业 第十条学生提前毕业或延长修业期, 须提前一年提出申请, 学生在延长学习期间, 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第十

华东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分为 : 入学与注册 学制 学分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工作, 严肃考试纪律, 维护考试公平 公正, 建设良好的校风 学风 考风, 根据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 鲁财大东方教字 号 ) 等有关文件

院字[2007] 1 号

附件 大连海事大学非航海类专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7 年第 41 号令 ) 等法律法规,


Transcription:

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学分制教学管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分类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类课程 实践教学环节和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均设置一定的学分 学生修读课程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 各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种类型 第三条必修课程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包括通识教育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 专业必修课程 实践教育课程等 第四条选修课程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选择修读的课程, 包括专业方向课程 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三种类型 第三章学分计算办法第五条理论课 含实验 ( 或上机操作 ) 的理论课 实验 ( 实训 ) 课, 每 18 课时设定为 1 个学分 ; 公共体育课每 27 标准课时设定为 1 个学分 设计学分时, 以 0.5 学分为最小计量单位 第六条集中安排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如教育实习 专业实习 毕业论文 ( 设计 ) 等, 原则上按每周 1 学分计算 第四章课程的选修 免修 重修 补修和替代第七条课程的选修 ( 一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 学生必须全部修读 ( 二 ) 人才培养方案设有专业方向课程, 学生应按方案要求修读 ( 三 ) 选修课程包括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 专业任选课程的修读办法由各专业自定 ; 公共选修课程每生选修学分以相应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进行修读

第八条课程的免修 ( 一 ) 申请免修的课程, 学生应在开课前一学期的期末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填写 淮南师范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 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符合条件者, 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 二 ) 学有余力的学生已经自学修读, 可以申请参加课程考核, 课程成绩以试卷卷面分数记载, 没有平时分, 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修 ; 申请提前跟班修读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 可以跟班参加课程考核, 正常课程成绩评定, 成绩合格者, 可以申请免修 准予免修的学生可以不再参加该门课程的修读和考核 ( 三 ) 因学籍异动, 学生进入新专业或休学复学后, 若原修读的课程与现开设的课程要求一致, 学生可申请免修, 按原成绩记载 ( 四 ) 因转学, 在原学校已修读过的课程与现在开设课程相同, 可以申请免修 内容相近的课程, 经开课二级学院课程所在系 ( 部 ) 认定后, 也可以申请免修 ( 五 ) 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 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 符合录取条件, 再次入学的, 其以前已修课程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相同或相近, 且成绩合格, 可以申请课程免修 ( 六 ) 正常退伍的学生, 根据相关文件办理课程免修 第九条课程的重修 ( 一 ) 课程重修对象 1. 取消课程考试资格者 ; 2. 期末考核卷面成绩在 30 分以下 ( 含 30 分 ) 者 ; 3. 补考成绩不及格者 ; 4. 旷考或在考试中因作弊 违纪者受到学校处理者 ; 5. 平时成绩不合格 ( 或低于 60 分 ) 者 ;

6. 因其他原因必须重修者 ( 二 ) 课程重修方式与时间安排 1. 课程重修以网上选课方式进行, 分单开班 插班上课和学生自学重修三种 同一门课程申请重修人数达 30 人以上, 课程所在学院应单独编班上课, 单开班的重修课程, 原则上应利用双休日 晚自习或假期安排上课 同一门课程申请重修人数不满 30 人的由教务处与相关学院协商, 原则上以插班方式上课 因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等原因课程不再开课, 但学生仍需重修的课程, 可以通过自学重修所需课程, 开课学院可以安排辅导老师帮助修读, 在下学期初的补 ( 缓 ) 考时安排该门课程的考试 ; 学有余力的自学和申请提前修读高年级的课程, 考核不合格者, 不再跟班修读, 只能重修该课程 2. 重修课程时间以一个学期为一个时间段 ( 三 ) 课程重修课时及考试要求 1. 单开班课程重修课时应按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 若课时有所调整, 由开课单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经审核同意后, 方可实施 课程结束后组织考试, 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试卷卷面成绩综合评定 2. 插班重修的学生, 随所插班级参加教学活动, 期末参加考试 若考试时间发生冲突, 学生应提前办理缓考手续 3. 个人自学重修课程, 在下学期初的补 ( 缓 ) 考前提出申请安排该门课程的考试, 成绩以试卷卷面成绩评定, 没有平时成绩 ( 五 ) 课程重修的管理

1. 重修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日常管理 重修课程由学生在通过网络进行选课, 根据学生选课统计情况, 教务处与开课学院共同商定课程重修方式 2. 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要按规定参加教学活动 教务处将做好课程重修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十条课程的补修 ( 一 )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 编入新班级后, 要补修所在班级以前开过的课程而自己没有修读过的课程 ; ( 二 ) 休学复学的学生, 编入新的班级后, 如因人才培养方案的变更, 要补修所在班级以前开过的课程而自己没有修读过的课程 ; ( 三 ) 退伍复员的学生, 编入新的班级后, 如因人才培养方案的变更, 要补修所在班级以前开过的课程而自己没有修读过的课程, 申请免修的课程除外 ; ( 四 ) 转学到我校的学生, 编入新班级后, 要补修所在班级以前开过的课程而自己没有修读过的课程 第十一条课程的替代 ( 一 ) 因人才培养方案的变更, 课程名称相同, 学时学分不同的课程, 学生尽可能选择新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同, 且学分比原来学分高的课程替代 ; 如果没有更高学分的课程, 选择学分较低的课程替代修读, 学分以原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学分记录, 但替代课程总学时不得低于被替代课程学时的 80%; ( 二 )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均不同, 但内容基本相同的课程, 由开课学院提供课程内容相同的证明, 学生可以选择重修 ( 补修 ) 新方案中课程内容基本相同的课程, 替代原需重修 ( 补修 ) 课程 ; ( 三 ) 学生在外校所修读课程我校该专业当前学期开设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 可直接替代我校开设课程的学分和成绩 ;

( 四 ) 学生在外校所修读课程成绩, 如无法替代我校课程成绩的, 可认定为公共选修课成绩, 每门课程计一学分 ; ( 五 ) 辅修专业修读终止, 所学课程可以替代公共选修课程, 最多只能替代 2 学分 ; ( 六 ) 身体不适于进行常规体育项目锻炼者, 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 体育学院同意, 可在体育教师的指导下转修保健课 保健课考核及格者可以取得体育课成绩和相应学分 ; ( 七 ) 高考时外语不是英语 ( 日语 俄语或其他 ) 的学生, 无法修读大学英语, 经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 教务处批准后插入外国语学院第二外语 ( 俄语 日语或其他 ) 班学习, 学习成绩学分替代大学英语成绩和学分 第五章选课要求第十二条学生应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在老师指导下选择课程 每学期所修课程的学分总量, 应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及能力决定, 一般适宜在 20-25 学分左右 ( 不包括辅修专业课程 ) 选课时首先保证先选必修课 对于有选修课要求的课程, 一般应优先选修 第十三条学生所在学院 教务处应做好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 选课之前应向学生公布课程简介 教师简介 学生须在开课学期之前一个学期的第 10 周左右选课, 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只能选一门 对于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 学生在开课后二周内若对所选课程不满意, 可以退选或改选 第十四条除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外, 未经办理选课手续, 不能参加选修类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选课后无故旷课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该课程的学分和绩点均记为 0 第十五条提前修读课程 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 ( 上学期平均课程绩点在 3.0 以上, 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 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随

高年级提前修读以后学期的课程 选课手续参照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学生一旦选修, 须遵守上课的有关规定, 参加该门课程考核, 如果考核不合格, 需重修形式修读 ; 如果不参与正常的教学活动, 则取消其以后提前修读其它课程的资格, 同时该门课程只能以重修形式修读 第六章课程考核第十六条学生所修读的各类课程均应参加考试或考查 课程成绩 学分和学分绩点均载入成绩管理系统, 并归入学生档案 第十七条凡达到或超过 18 课时的课程均须进行课程考核 课程成绩按 淮南师范学院考试管理规程 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八条学分绩点的计算 ( 一 ) 课程绩点的计算 1. 百分制 : 课程考核总评成绩 60 分, 绩点记为 1(60 分以下为 0), 以后每增加 1 分等于 0.1 绩点 如 :65 分, 绩点为 1.5;74 分, 绩点为 2.4;100 分绩点为 5.0 2. 五级制 : 按照成绩等级对应得到绩点, 以下表计算 : 五级制等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绩点 4.5 3.5 2.5 1.5 0 ( 二 ) 课程学分绩点的计算 : 课程学分绩点 = 该课程绩点 该课程学分数 如某门课程设计为 2 学分, 某学生的课程成绩为 68 分, 其课程绩点即为 1.8, 课程学分绩点应为 1.8 2( 学分 )=3.6 ( 三 )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 按上述办法求算出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后, 则 : 第七章创新学分

第十九条创新学分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 获得创新成果而取得的学分 如参加教师课题研究, 在权威部门组织的学科 技能竞赛中获奖, 开展发明创造活动, 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论文等, 均可按成果的等级记给一定的学分 第二十条创新学分的计算办法详见 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第八章毕业学分要求第二十一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 本科正常学习年限为 3-6 年 各专业学生的毕业学分要求, 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实施办法从 2017 年 9 月 1 日开始实施, 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