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 按照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的决定 ( 辽委发 2018 21 号 )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 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 > 的通知 ( 辽委办发 2018 64 号 ) 和 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鞍山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 > 的通知 ( 鞍委办发 2018 36 号 ) 精神及市委 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 制定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一 )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 按照政事分开 事企分开 管办分离的要求, 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加大优化整合力度, 精简压缩事业单位规模, 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和创造力, 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 为鞍山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振兴发展提供动力 ( 二 ) 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事业单位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 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 领导班子配备 职工队伍稳定 督导督查 1
审计等工作, 与整合工作同步研究 同步推进 同步落实 2 坚持创新创制 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 四个着力 三个推进, 围绕市委 市政府中心工作, 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服务地区经济振兴发展 整合相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并赋予新的职能, 解决 有事没人干 有人没事干 的问题 3. 坚持管办分离 破除束缚事业单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对面向社会开展服务 职责任务相同或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跨部门优化整合, 编随事走 人随编走, 整合技术力量 资金设备和各种资源 跨部门组建市委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 暂不能跨部门整合的事业单位, 在部门内优化职能 精简机构 整合力量 4 坚持政事分开 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 并纳入优化整合范围, 增强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和服务能力 5 坚持统筹谋划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实际, 统一部署 统一要求 统一标准 统一步伐, 坚持 一把尺子量到底, 做到应改尽改, 务求实效 6 坚持放开搞活 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 下放人权 事权和财权, 建立灵活高效的事业单位用人和分配激励机制 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 实现干部能上能下 人员能进能出 薪酬能增能减, 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内生动力 7 坚持 立 与 破 辩证统一 按照 先立后破 2
不立不破 的原则, 把握好 立 和 破 的承接顺序 辩证关系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确保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 主要内容 ( 一 ) 跨部门整合组建市委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1. 组建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市人才服务局 ( 副局级 ) 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副局级 ) 市技工教育研究室( 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 正处级 )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 市博士 < 后 > 工作管理办公室, 正处级 ) 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市人事考试中心, 正处级 ), 市教育局所属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市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中心 ( 副处级 ), 共青团鞍山市委员会所属市青年创业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等事业单位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相关事业单位承担的人才服务等相关职能整合, 组建市人才服务中心, 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招才引智 就业服务等职能 2. 重组市委党校 ( 市行政学院 市社会主义学院 ) 将市委党校 ( 市行政学院 市社会主义学院, 正局级 ), 市委组织部所属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 未明确 ), 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属市直机关工委党校 ( 正处级 ), 共青团鞍山市委员会所属市团校 ( 副县级 ) 整合, 重组市委党校 ( 市行政学院 市社会主义学院 ), 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3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各类干部培训等职能 3. 组建市新闻传媒中心 ( 鞍山广播电视台 鞍山日报社 ) 将鞍山广播电视台 ( 正局级 ), 鞍山日报社 ( 正局级 ) 整合, 组建市新闻传媒中心 ( 鞍山广播电视台 鞍山日报社 ), 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新闻媒体 广播电视宣传等职能, 实行企业化管理 4. 组建市委党建工作服务中心 (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 将市委老干部局所属市老干部疗养院 ( 正县级 ) 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 正处级 ) 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老年人大学办公室 ( 未明确 ), 市委宣传部所属市委讲师团 ( 副局级 )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未明确 ),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市宗教团体工作办公室 ( 市回族工作办公室, 正处级 ), 市委办公厅所属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 ( 正处级 ),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所属市信访接待中心 ( 正处级 ), 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所属市台湾同胞咨询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所属市海外三胞经贸合作咨询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 未明确 ) 整合, 组建市委党建工作服务中心 (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 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为党委部门提供服务等职能 5. 组建市群团工作服务中心将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鞍山科技馆 ( 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正处级 ) 市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市院士工作站服务 4
中心, 正处级 ) 市反邪教协会 ( 正处级 ) 市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 ( 副县级 ), 共青团鞍山市委员会所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正处级 ) 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正处级 ) 市希望工程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学龄前儿童智力开发中心 ( 正科级 ), 市妇女联合会所属市妇女活动中心 ( 正处级 ) 市妇女就业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 ( 正处级 ) 市残疾人就业管理办公室 ( 市盲人按摩中心, 正处级 ) 市残疾人联合会企业公司 ( 正科级 ) 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 正科级 ) 整合, 组建市群团工作服务中心, 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为相关群众性团体组织提供服务等职能 6. 重组市档案局 ( 市档案馆 市史志办公室 ) 将市档案局 ( 市档案馆, 正局级 ), 市史志办公室 ( 正局级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 正处级 ) 整合, 重组市档案局 ( 市档案馆 市史志办公室 ), 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档案资料保管 整理和地方志编撰等职能 7. 组建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 ( 市工业研究院 ) 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市工业研究院 ( 正局级 ) 市节约能源管理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正处级 ), 市国有资产监 5
督管理委员会所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正局级 ) 市国信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整合, 组建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 ( 市工业研究院 ),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为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服务等职能 8. 组建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将市经济合作局 ( 市招商局, 正局级 ) 及所属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 正局级 ) 市人民政府驻日本经贸代表处 ( 副局级 ) 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 正科级 ), 鞍山南京合作办公室 ( 正局级 ), 市政府办公厅所属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 正县级 ), 市商务局所属市商务促进中心 ( 正县级 ) 市对外经贸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投诉中心, 正县级 ) 市展览贸易中心 ( 正科级 ), 市外事办公室所属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中心 (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招商引资 项目咨询 投资代办服务等职能 9. 组建市信息中心 ( 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中心 ) 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市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 市信用中心, 正局级 ), 市委办公厅所属市委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市机构编制信 6
息中心 ( 正处级 ), 市政府办公厅所属市政府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市电子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无线电监测计算站( 副处级 ) 市经信委信息中心 ( 副处级 ), 市教育局所属市教育信息中心 ( 正处级 ), 市民政局所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正处级 ), 市财政局所属市财政信息中心 ( 正处级 ), 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 正处级 ), 市环境保护局所属市环保信息宣教中心 ( 正处级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 正处级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市卫生与人口信息中心 ( 副处级 ), 市审计局所属市审计信息中心 ( 副处级 ), 市统计局所属市统计普查中心 ( 市服务业统计普查中心, 正处级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 正处级 ), 市工商业联合会所属市工商业联合会信息中心 ( 正处级 ), 中国民主建国会鞍山市委员会所属市建联技术开发信息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整合, 组建市信息中心 ( 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中心 ),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信息服务 智慧城市建设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等职能 10. 组建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市计量监督检定所 ( 正县级 ) 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 正县级 ) 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正县级 ), 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所属市粮油质量卫生监测站 ( 市粮食流通执法监察大队, 正处级 )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7
监测中心 ( 正处级 ) 市畜产品有害物质检测中心 ( 市兽药饲料监察所, 副处级 ) 市畜产品安全监察所 ( 市动物检疫站, 副处级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正处级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市纺织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 ( 国资委信息中心, 副处级 ), 市林业局所属市木材木制品检测检验管理中心 ( 正科级 ) 整合, 组建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各类产品检验检测认证等职能 11. 重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 正局级 ) 部分职能及所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市政府采购中心 市产权交易中心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市土地交易中心, 副局级 ) 整合, 重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等职能 12. 保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 二 ) 整合组建市委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组建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将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市廉政教育中心 ( 正县级 ) 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为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纪委监委机关廉政教育和服务保障等职能 8
( 三 ) 整合组建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1. 组建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正局级 ) 及所属市人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副处级 ) 市政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副处级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市国有非住宅物业管理中心 ( 正处级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市国有非住宅房产管理处 (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为市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为机关事务提供服务等职能 2. 组建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 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将市教育局所属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 ( 正县级 ) 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 正县级 ) 市教育财会管理中心 ( 正处级 ) 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正处级 ) 市函授教育管理办公室 ( 市教育外事交流管理办公室, 正处级 )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正处级 )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副处级 ) 市学生保健所( 正科级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市房产中专 ( 正科级 ) 整合, 组建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 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为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等职能 3. 组建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 ( 市留置看护服务中心 ) 将市公安局所属市公安局警务工作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市公安局警犬基地 9
( 正科级 ) 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 正科级 ) 鞍山中国警察俱乐部 ( 正科级 ) 整合, 组建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 ( 市留置看护服务中心 ), 为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警务服务等职能 4. 组建市司法事务服务中心 ( 鞍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将鞍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副局级 ), 市司法局所属市锻压机械厂 ( 正县级 ) 市法律援助中心 ( 市 148 协调指挥中心, 正处级 ) 市监狱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整合, 组建市司法事务服务中心 ( 鞍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为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司法和仲裁事务服务等职能 5. 组建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 市政府债务工作办公室 ) 将市财政局所属市政府债务工作办公室 ( 正局级 )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 市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中心, 副局级 ) 市县 ( 市 ) 区财源建设办公室 ( 市农村综合改革管理办公室, 副局级 )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正处级 ) 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 正处级 ) 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正处级 )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正处级 ) 市财政预算编制审核中心 ( 正处级 ) 中英 ( 鞍山 ) 信用担保基金管理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正处级 ) 市农业信用担保中心 (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 市政府债务工作办公室 ), 为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财政事务服务等职能 6. 组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综 10
合行政执法队 ) 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市社会保险局 ( 正局级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 ( 市劳动监察局, 正处级 ) 市社保大耐离退休管理服务中心( 正处级 ) 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正处级 ) 市社保辽镁离退休管理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正处级 ) 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管理办公室 ( 市人事信息中心, 正处级 ) 市人才基金财务管理办公室 ( 市人事局财务中心,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 ), 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社会保险管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 7. 组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市社会保险局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 承担的医疗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职能及市公立医院管理局 ( 正局级 ) 整合, 组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为市医疗保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医疗保障事务服务等职能 8. 组建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将市民政局所属市殡仪管理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市养老院 ( 正处级 ) 市社会福利院( 正处级 ) 市儿童福利院( 正处级 ) 市救助管理站( 正处级 ) 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正处级 ) 市慈善总会( 正处级 ) 市民政便民服务中心( 市婚 11
姻登记处, 正处级 ) 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为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民政事务服务等职能 9. 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将市民政局所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 副局级 ) 市光荣院 ( 正处级 ) 鞍山烈士纪念馆 ( 正处级 ) 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 市革命公墓管理处,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为市退役军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等职能 10. 组建市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将市科学技术局所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正局级 ) 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 正县级 ) 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正处级 ) 市科技创业创新服务中心( 副处级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市外国专家局 ( 副局级 ) 整合, 组建市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 为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为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提供服务等职能 11. 组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 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市图书馆 ( 正处级 )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 正处级 ) 市博物馆( 正处级 ) 市群众艺术馆 ( 正处级 ) 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正处级 ) 市艺术学校 ( 正处级 ) 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 副处级 ) 市艺术创作研究所 ( 正科级 )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正 12
科级 ) 市艺术管理中心( 未明确 ),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 市旅游监察大队, 正处级 ),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市书画院 (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 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公共文化旅游服务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 12. 组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将市体育局所属市体育运动学校 ( 正县级 ) 市军事体育学校 ( 正处级 ) 市奥林匹克中心( 副局级 ) 市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正处级 ) 市体育总会 ( 副处级 ) 市第二业余体育学校( 正科级 ) 市田径学校 ( 正科级 ) 整合, 组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为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服务等职能 13. 组建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 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将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所属市军粮供应管理处 ( 鞍山粮食批发市场管理处, 正县级 ) 市农业机械化局( 副局级 )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正处级 )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正处级 ) 市农业( 渔业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正处级 ) 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 ( 副县级 ) 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副县级 ) 市园艺科学研究所( 副县级 )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 副处级 ) 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 ( 副处级 ) 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 (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副 13
处级 ) 市植物保护站( 副处级 ) 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指导中心, 副处级 ) 市种子管理站 ( 副处级 ) 市粮食科学研究所( 正科级 ) 市土壤肥料站 ( 正科级 ) 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正科级 ) 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 市种畜禽与草原管理站, 正科级 ) 市奶业管理站( 正科级 ) 整合, 组建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 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为农业农村发展 乡村振兴提供服务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 14. 组建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将市水利局所属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 正局级 ) 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 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 正处级 ) 市河道管理处 ( 市河道修建维护费使用管理办公室, 正处级 ) 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 正处级 ) 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 正处级 ) 市水政监察支队 ( 正处级 ) 市水利工程技术审核中心 ( 副县级 ) 整合, 组建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为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水利事务服务等职能 15. 组建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将市环境保护局所属市环保产业发展中心 ( 正局级 ) 市环境监察局 ( 正处级 ) 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管理办公室( 正处级 ) 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正处级 ) 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正处级 ) 市环境科技培训 14
中心 ( 市联合国垃圾填埋技术开发培训中心, 正处级 ) 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 正处级 ) 市环保项目管理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环境保护局千山风景名胜区分局( 正处级 ) 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 市清洁生产促进中心, 副处级 ) 市有毒垃圾焚烧管理站 ( 正科级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市健康教育中心 ( 正处级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市人防情报信息处理中心 ( 正处级 ) 市人防综合行政执法队 ( 正处级 ), 市规划局所属市规划展示厅 (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为市生态环境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生态环境事务服务等职能 16. 组建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将市林业局 ( 正局级 ) 及所属市青山保护局 ( 副局级 ) 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正处级 ) 市林业调查规划院 ( 正处级 ) 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副处级 ) 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 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正科级 )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站 ( 正科级 ) 市实验林场( 正科级 ) 市林木种苗管理总站 ( 正科级 ), 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正县级 ) 市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正处级 ) 市土地征用整理事务处 ( 正处级 ) 市土地储备中心( 正处级 )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土地经营管理处 ( 副县级 ) 市千山区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正科级 ), 市水利局所属市地热水资源管理处 (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为市自然资源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自然资源事务服务等职能 15
17. 组建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市城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 ( 正县级 ) 市政设施管理处( 正处级 )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正处级 )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正处级 ) 市废弃物处理中心 ( 正处级 ) 市绿化管理处 ( 市城市绿化办公室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正处级 )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 正处级 ) 市政府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正处级 )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 正处级 ) 市城市建设改造项目办公室 ( 市 BOT 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正处级 ) 市建筑业管理处 ( 正处级 ) 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站( 正处级 ) 市城市绿化监理所 ( 正科级 ) 市人民公园( 正科级 ) 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正科级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市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 ( 正处级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 正处级 ) 市人防 ( 民防 ) 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 正处级 ) 市人防资产管理中心(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服务等职能 18. 组建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 ( 市房屋征收管理局, 正局级 ) 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正局级 )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正县级 ) 市保障性住房交易中心 ( 正处级 )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 正处级 ) 市房屋征收测算中心( 正处级 ) 市城市 16
供暖管理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房屋储备中心 (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住房保障服务等职能 19. 组建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 ) 将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 正县级 ) 市运输车辆管理处 ( 正处级 ) 市公路管理处( 正处级 ) 市交通执业管理处 ( 正处级 )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 正处级 ) 市地方铁路管理处 ( 正处级 ) 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 正处级 ) 市重点工程动排迁管理处( 正处级 ) 市公路工程招标管理站 ( 正科级 ) 整合, 组建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 ), 为市交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交通运输事务服务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 20. 组建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 (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将市老龄工作办公室 ( 市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 正局级 ) 及所属市社区老年服务指导中心 ( 正处级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市卫生监测检验中心 市预防体检中心 市预防医学研究所, 副局级 ) 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正县级 ) 市结核防治所 ( 正处级 ) 市卫生监督局( 正处级 ) 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正处级 ) 市紧急救援中心( 正处级 ) 市卫生计生委药品器械服 17
务中心 ( 正处级 ) 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正处级 ) 市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办公室 ( 副处级 ) 市紧急救援中心服务站 ( 正科级 ) 整合, 组建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 (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为市卫生健康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卫生健康服务等职能 21. 组建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 ( 正处级 ) 市酒类管理办公室 ( 市食品药品信息管理中心, 正处级 ) 市药物滥用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正处级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市个体劳动者 ( 私营企业 ) 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市科学技术局所属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市代码管理办公室 ( 副处级 ) 市标准计量情报研究所 ( 市质量技术服务中心, 正科级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市盐政管理办公室 ( 市盐政稽查大队, 正处级 ) 市煤炭管理办公室 ( 市煤炭稽查大队, 正处级 ), 市老龄工作办公室所属市老年活动中心 ( 正处级 ), 市财政局所属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 正县级 ) 市财政局后勤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市场监管事务服务等职能 22. 组建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将市地震局 ( 正局级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市应急 18
救援中心 ( 正处级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 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正处级 ) 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正处级 ), 市民政局所属市减灾中心 ( 正处级 ) 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工作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水利局所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水利科学试验站 ( 市水利科技推广中心, 正科级 ), 市商务局所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 正处级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市直机关老干部活动室 (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为市应急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应急管理事务服务等职能 23. 重组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市行政审批局所属市政务服务中心 ( 未明确 ) 市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 ( 正处级 ) 整合, 重组市政务服务中心, 为市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政务服务等职能 ( 四 ) 整合组建群团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组建鞍山职工服务中心 ( 鞍山工人文化宫 ) 将市总工会所属鞍山工人文化宫 ( 正县级 ) 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市总工会职工教育中心( 正处级 ) 市在职职工医疗资助中心 ( 正处级 ) 整合, 组建鞍山职工服务中心 ( 鞍山工人文化宫 ), 为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职工保障服务等职能 ( 五 ) 整合组建市政府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 19
1. 组建市千山风景名胜区发展服务中心将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市玉佛山景区管理办公室 ( 正局级 ) 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生态 ( 森林 ) 资源管理处 ( 市千山风景名胜区森林消防大队, 正处级 ) 市玉佛山风景区林业管理局 ( 正处级 ) 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 正处级 ) 市二一九公园景区管理处( 正处级 ) 市千山风景区公共卫生管理处 ( 副处级 ) 市二一九公园( 正科级 ) 市玉佛山风景区林业管理局北部林业管理大队 ( 正科级 ) 市玉佛山风景区林业管理局南部林业管理大队 ( 正科级 ) 市千山风景区机关事务管理所( 正科级 ) 市二一九公园景区绿化栽植养护大队 ( 正科级 ) 市二一九公园景区管理处设施维修养护队 ( 正科级 ) 市千山风景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市千山风景区温泉度假区管理中心( 正科级 ) 市玉佛山风景区管理监察大队( 正科级 ) 市二一九公园景区广场管理所 ( 正科级 ) 市千山风景区政府采购中心 ( 正科级 ) 市玉佛山风景区工程管理中心( 正科级 ) 市千山风景区信息化管理中心 ( 正科级 ) 整合, 组建市千山风景名胜区发展服务中心, 为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为千山风景区发展建设提供服务等职能 2. 组建鞍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将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鞍山宁远工业经济管理委员会 ( 未明确 ) 鞍山先进装备制造业服务中心 ( 副局级 ) 鞍山达道湾工业经济服务中心( 正处级 ) 鞍山经济 20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 正处级 ), 经济开发区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达道湾街道所属畜牧兽医站 ( 未明确 ) 计划生育服务站 ( 未明确 ) 经济贸易发展中心( 未明确 ) 经营管理站 ( 未明确 )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未明确 ) 农业服务站 ( 未明确 ) 文化服务站( 未明确 ), 宁远街道所属畜牧兽医站 ( 未明确 ) 工业经济贸易发展中心( 未明确 ) 计划生育服务站 ( 未明确 ) 经营管理站( 未明确 )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未明确 ) 农业服务站( 未明确 ) 三产经济贸易发展中心 ( 未明确 ) 文化服务站 ( 未明确 ) 整合, 组建鞍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 为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为经济开发区发展建设提供服务等职能 3. 组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将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市齐大山矿业开发利用办公室 ( 正局级 ) 鞍山激光产业服务中心( 副局级 )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卫生绿化管理中心( 正县级 )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正处级 )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 正处级 )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 副处级 )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中心 ( 副处级 )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管理中心 ( 副处级 )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结算中心 ( 副处级 )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担保中心( 副处级 )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购中心( 副处级 ) 鞍山 21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破产企业托管中心 ( 正科级 ) 市华能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 ( 正科级 )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汪峪办事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未明确 ), 鞍山高新区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 正处级 ) 鞍山高新区规划设计中心( 正科级 ) 鞍山高新区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 正科级 ), 齐大山街道所属畜牧兽医站 ( 未明确 ) 计划生育服务站( 未明确 ) 经济贸易发展中心 ( 未明确 ) 经营管理站( 未明确 ) 劳动保障所 ( 未明确 ) 农业服务站( 未明确 ) 文化服务站( 未明确 ), 千山街道所属畜牧兽医站 ( 未明确 ) 计划生育服务站 ( 未明确 ) 经济贸易发展中心( 未明确 ) 经营管理站( 未明确 ) 劳动保障所 ( 未明确 ) 农业服务站 ( 未明确 ) 文化服务站 ( 未明确 ) 整合, 组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 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主要承担为高新区发展建设提供服务等职能 三 责任分工 ( 一 ) 市委 市政府领导责任分工加强对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对县 ( 市 ) 区 开发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行市委常委分片包保, 负责包保地区改革全程指导工作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 研究解决包保地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确保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平稳有序 ( 详见附件 1) ( 二 ) 跨部门组建市委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责任分工成立跨部门组建市委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筹备组 ; 筹 22
备组组长由市委 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筹备组负责研究拟定事业单位组建实施方案和 三定 规定, 做好人员调整 资产清查 财务审计 档案移交等改革相关工作, 确保组建工作有序进行 具体分工如下 : 1. 市人才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王彤阳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共青团鞍山市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学技术协会 2. 市委党校 ( 市行政学院 市社会主义学院 ) 责任领导 : 高崇生责任部门 : 筹备组 中共鞍山市委党校 市委组织部 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鞍山市委员会 3. 市新闻传媒中心 ( 鞍山广播电视台 鞍山日报社 ) 责任领导 : 孙慧芳责任部门 : 筹备组 鞍山广播电视台 鞍山日报社 4. 市委党建工作服务中心 (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 责任领导 : 高崇生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委办公厅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市委老干部局 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5. 市群团工作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高崇生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共青团鞍山市委员会 市妇女联合 23
会 市科学技术协会 市残疾人联合会 6. 市档案局 ( 市档案馆 市史志办公室 ) 责任领导 : 周英秋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档案局 市史志办公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7. 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 ( 市工业研究院 ) 责任领导 : 王丹群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 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王丹群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经济合作局 市商务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鞍山南京合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厅 市外事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 市信息中心 ( 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中心 ) 责任领导 : 高林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委办公厅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厅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审计局 市统计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 24
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民主建国会鞍山市委员会 10. 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责任领导 : 王丹群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林业局 11.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领导 : 王军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1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领导 : 王军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三 ) 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整合工作责任分工市委 市政府领导负责抓好分管领域事业单位整合工作 成立事业单位整合工作筹备组, 各筹备组负责研究拟订事业单位组建实施方案和 三定 规定, 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人员调整 资产清查 财务审计 档案移交等相关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 1. 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责任领导 : 严加军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纪委监委 2. 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王军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人大 市政协 市政府办公厅 25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 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 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责任领导 : 郭志强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教育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 市警务保障服务中心 ( 市留置看护服务中心 ) 责任领导 : 李超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公安局 5. 市司法事务服务中心 ( 鞍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责任领导 : 李超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司法局 鞍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6. 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 市政府债务工作办公室 ) 责任领导 : 王军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财政局 7.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 ) 责任领导 : 王军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王军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
9. 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周英秋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民政局 10. 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周英秋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民政局 11. 市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周英秋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科学技术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 责任领导 : 孙慧芳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3.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责任领导 : 周英秋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体育局 14. 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 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责任领导 : 张兴东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15.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张兴东 27
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水利局 16. 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刘杰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环境保护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规划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7. 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王军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国土资源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18. 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责任领导 : 张兴东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9.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张兴东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 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 ) 责任领导 : 郭志强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交通委员会 21. 市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责任领导 : 周英秋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老龄工作办公室 22. 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28
责任领导 : 王丹群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局 市财政局 市老龄工作办公室 23. 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王丹群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地震局 市水利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商务局 24. 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孙巨先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行政审批局 25. 鞍山职工服务中心 ( 鞍山工人文化宫 ) 责任领导 : 高崇生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总工会 26. 市千山风景名胜区发展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严加军责任部门 : 筹备组 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7. 鞍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王彤阳责任部门 : 筹备组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8.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责任领导 : 张彦琳责任部门 : 筹备组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29
会 ( 四 ) 相关工作责任分工 1.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研究设立新组建事业单位筹备组, 及时配备领导班子 ;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责任领导 : 高崇生 严加军 王彤阳责任部门 : 市委组织部 市纪委监委 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凝聚改革共识, 坚定改革信心, 为改革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领导 : 孙慧芳责任部门 : 市委宣传部 3.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涉改单位干部职工拥护改革 支持改革 积极参与改革, 确保全市改革顺利进行和大局稳定 责任领导 :14 名分管市领导 ( 详见附件 2) 责任部门 : 各筹备组 事业单位及原主管部门 4. 研究拟订事业单位组建实施方案 ; 梳理确定职能定位及发展方向, 拟订并报送事业单位 三定 规定草案 责任领导 :14 名分管市领导 ( 详见附件 2) 责任部门 : 各筹备组 事业单位原主管部门 5. 开展人员调整 资产清查 财务审计 档案移交等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 :14 名分管市领导 ( 详见附件 2) 30
责任部门 : 各筹备组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审计局 事业单位原主管部门 6. 研究审核新组建事业单位 三定 规定 责任领导 : 高崇生 王军 王彤阳责任部门 :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7. 负责新组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和协调落实办公用房调整等相关事项 责任领导 : 王军 孙巨先责任部门 :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8. 研究制定新组建事业单位人员转隶关系和人员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 : 王军 王彤阳责任部门 :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 研究制定新组建事业单位财政经费拨付及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 : 王军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10. 依法办理撤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注销工作和新组建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工作 责任领导 : 王彤阳责任部门 : 事业单位原主管部门 各筹备组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1. 制定印发 关于在推进党政群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中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31
责任领导 : 严加军责任部门 : 市纪委监委 12. 开展事业单位改革督导督查工作 责任领导 : 孙巨先责任部门 :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四 其他事项 1. 市属医院 学校等事业单位不纳入整合范围 2. 涉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承担, 机构调整与党政群机构改革统筹推进 3. 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中央 省专项改革要求统筹推进 4.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暂保留在原主管部门, 待汛期工作结束后划入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予以整合 5. 涉及划入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等 3 个新组建部门整合的事业单位, 暂保留在原主管部门管理, 待下一步党政群机构改革调整隶属关系并整合 6. 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 待市职业技术学院组建后一并调整, 归口市教育局管理 7. 市政府办公厅所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所属市盈达幼儿园等 2 个事业单位, 归口市教育局管理 8. 市环保局所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市气象局所属市防雷中心 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等 3 个事业单位, 暂保留在原 32
主管部门, 待省体制改革统一调整 五 工作要求 ( 一 ) 加强党的领导, 明确责任主体 加强市委对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工作的全面领导 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合工作的统筹协调 市委 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要牵头挂帅, 靠前指挥, 全程指导, 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具体问题 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 研究配套政策, 形成工作合力 各筹备组和责任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 勇挑改革重担, 抓好工作谋划并组织实施, 统筹安排好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做好所属事业单位的动员部署 资产清查 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 ( 二 ) 周密部署安排, 协同有序推进 各筹备组 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部署和市委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要求, 有组织 有纪律 有步骤推进, 确保整合过程中思想不乱 工作不断 队伍不散, 原有职能充分发挥, 实现无缝衔接, 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真空期 在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过程中, 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涉改单位干部职工拥护改革 支持改革 积极参与改革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凝聚改革共识, 为改革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7 月 25 日前, 各筹备组 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改革的统一部署, 对标对表, 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 按照市委统一要求, 制定组建实施方案, 报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8 33
月 20 日前,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关向社会公示新组建的事业单位名单, 事业单位按照新赋予的职能开展工作 ( 三 ) 严明工作纪律, 强化督查问责 各部门要按照 中共中央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 精神和省委要求, 严明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 机构编制纪律 干部人事纪律 财经纪律 保密纪律 涉及调整的部门, 要服从大局, 确保机构 职责 队伍等按要求 按时限及时调整到位 加大对推进改革工作的督导督察和巡视巡察力度, 市纪委监委 督查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 对事业单位改革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责任 附件 1. 市委常委包保县 ( 市 ) 区 开发区事业单位改革责任分工表附件 2. 市委 市政府领导负责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责任分工表 34